山场承包期限最长时间为(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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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篇1:租赁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修路、扩建需要,需租赁乙方山场,双方在平等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山场租用合同协议:
一、 租用范围:山沟边山场( 亩),具体范围以双方现场划定界限为准。
二、 租用年限为20年,即从2015年 9 月 11 日起至2035年 9月11日止。
三、 租金单价:
山场每亩租金叁万元(¥)。 青苗每亩零点肆万元(¥)。
四、 双方签订合同并由政府认可租用土地后,甲方按上述租赁标准一次性支付租金给乙方(壹万叁仟陆佰圆),甲方未付清租金之前不得破土动工。
五、 甲方租用期满,如需继续租用,需提前六个月与乙方另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优先租用。
六、 违约责任:
1、 甲方所租用山场只能作修路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如甲方作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所交租金乙方不予退回。
2、 甲方租用乙方的山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如乙方故意影响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违反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 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九、 此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政府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5年 月 日
看过租赁山场承包合同
篇2: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篇3:租赁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山场范围
1、甲方愿意将四界清晰无争议的山场出租给乙方经营。
2、甲方拥有合法产权无林木的荒山山场,共计 亩。山场位于: ,小地名: ,林班号为: 。其四界分别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山场的用途
本次租赁的山场按双方要求用于种植 。
四、租金
根据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协商结果,一致同意,以每亩每年 元,按租赁山场面积 亩计算,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租赁合同后,此山场使用权归乙方,合同期满后甲方有
权无偿收回山场。
2、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经营时,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毁林开垦、砍伐植物、采石、开矿、取土、盖房、修路等任何破坏山场林地行为。
3、乙方在经营时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火灾和损失,乙方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处理,或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采取积极措施处理不良情况。
六、其它条款
1、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3、本合同如发现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和溪南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2011年 月 日
篇4:个人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闲臵山场资源,提高山场的利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山场约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山场四至界址: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林班: 。
2、承包期间该山场的山权归甲方,林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山场砍伐和采挖。
3、承包期间如遇政府需征用该山场时,山林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补偿费按当时树山补偿标准计算),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 )
2、付款方式: ,并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
四、甲方须交清山林界址,保证无任何山权、林权纠纷。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如遇山场纠纷,甲方须全权负责处理清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再签订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续包,须按照本合同以上条例继续签订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个人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 亩,包括 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 元计,合计大写 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 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 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土地承包期限
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当时许多第一轮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即使是1984年签订的合同也要1999年才能到期。但中央在1993年又提出再延长承包三十年,并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003年3月启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在此基础上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百年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24条)并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且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26、27、35条)。
中央政策的意图完全是基于农民的整体利益考虑。三十年承包期不变的设计者以为这一“定心丸”吃下去后,农民便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信心增强,从而增加投资意愿。然而结果并非制度设计者所预料的那样,农民依然没有增加投资,很多农民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农民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大的改善。农民认为不肯投资原因非常简单,种田太不划算, 与承包期的长短没有太大的关系中央三令五申要为农民减负,取消农业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减负”确实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实现,许多农民每年几十元。但是,农民们依然贫困,全国依然又那么多的贫困村,贫困县,每年依然有越来越汹涌的“民工潮”。如果政府不能从根本上,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种田不赚钱的现实问题,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光依靠延长承包期是不管用的。
篇7:承包期限及方式
全文共 432 字
+ 加入清单1、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乙方如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则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前3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费用。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定的当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食堂承包押金,本协议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3、承包期内,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场地、食堂。
承包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所需水、电、燃料,其费用标准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由乙方承担。
4、厨房设备:甲方将现有厨房设备列出清单,待乙方进驻工厂时双方进行盘点,确认后交由乙方使用。厨具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的添置、更新和维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厨具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进行赔偿。
5、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务。
6、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承诺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篇8:租赁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山场概况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下表所列山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出租上述标的物,租赁期内 支付租赁费金额: 。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出租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租赁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出租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租赁山场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3、乙方租赁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租赁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4、租赁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租赁到期乙方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到期山上资源不能及时处理,甲方应同意延期,但乙方必须按当时当地价格行情支付租赁费。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9:年终奖发放时间有期限吗
全文共 278 字
+ 加入清单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公司必须要发年终奖,这是公司内部安排,不发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年终奖的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最后如果发的话,都是在放年假之前。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篇10:租赁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14年6月1日起至2084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 亩/元。
2.荒坡地: 亩, 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 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 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 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 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镇政府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虎鹿镇政府(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篇11:租赁山场承包合同范文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 。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13年12月1日起至2083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 亩/元。
2.荒坡地: 亩, 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 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杏树: 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3.杂树: 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 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 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篇12:租赁山场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x沟、小x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租赁山场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承包在 村
委, 村(小地名 )的荒山转包给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离本村较远不便于管理转包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位于 ,四至界线:东 西 南 北 面积约 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种植的各种作物。
四、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竹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纯利润)乙方占 %,甲方占 %。
六、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竹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九、竹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村委 份,镇政府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14:租赁山场承包合同
甲方:弥陀镇彭岭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占书明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 亩。承包四界: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三十五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五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篇15:租赁山场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承包权属于甲方的山岭坡地进行种植速生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地点(范围见附表)
二、承包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已确定的放牧山、薪炭山、风水山,群体坟墓地和水源林、公益林区使用地范畴,应为商品用地之规划范围,已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间甲方不许划为他用,不得新建坟,种物等用处。
四、土地承包费支付办法
1、乙方承包甲方山岭荒地按实际使用面积丈量( )亩为准,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每亩承包金贰拾元(¥20)元整,乙方每年合计支付甲方承包金( )元,每三年结付一次。
2、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先支付( )年起至( )年共三年承包金给甲方,以后,每三年承包金于( )月( )日前支付三年土地承包费。
3、乙方要按時付清山岭、坡地承包费,每三年交清一次,超过按协议交清日期二个月以上,按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计算违约金。逾期六个月未付清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
五、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自行清除该地上的附着物,甲方超过此期限仍未处理承包地上的附着物,视甲方自动放弃与此有关的权利,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地上的附着物。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坡地、山岭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山岭、坡地使用权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种养。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
2、乙方所承包甲方土地后,乙方不负责承包合同前所有债务,该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前甲方与其他经营商所订立的合同甲方要解除,以前合同无效,否则视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3、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后,乙方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种经济作物、建房屋、工厂、猪场、建水利、建筑路、供水、供电设施等,但乙方在规划建设时要考虑甲方通往生产生活必经之路;甲方现有可通行车辆的道路,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
4、甲方及甲方成员不得自行准许他人在岭地毁坏作物、开垦、放牧活动;也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进行工程设施、采石、采沙、采矿、筑路等任何影响乙方使用承包地的活动,否则甲方将10倍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保证乙方种植、管护的完整及统一,在乙方种植地内扣除不宜利用的小地块,甲方不得在此部分山岭坡地借故栽植、他用,否则乙方有权铲除;在山岭坡地承包期限(及延伸期)内,乙方除付承包费用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作物产品。
七、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山岭使用权属甲方拥有无任何争议,甲方有完全的权利转让该岭地使用权给乙方,若该地使用权或使用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产经营活动被迫中断、作物、财产被毁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岭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岭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岭地上属乙方投资的固定设施补偿和作物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九、在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力量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拒力量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拒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告知另一方,并应在2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须延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履约事宜。
十、本合同项下的山岭、坡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即为该山岭、坡地的唯一合法使用权人,乙方在该山坡、岭地所种养植物所有权也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视种植作物生产状况及市场行情因素提前或延后1——2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该部分山岭在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自动提前或延续1——2年(延长期最多不能超过两年),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发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十一、违约责任:
1、因山地权属纠纷或甲方未尽责妥善处理侵权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在此期间乙方有权不支付承包金。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虚假,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因各方的共同过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期限未满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10倍的损失。
十二、签署本合同时,以下列文件作为附件。
1、村民小组转让使用权之山地地点、面积表(附件一)。 2、关于转让山地使用权之《村民集体协议》(附件二)。 3、《山地权属证明》(附件三)。4、林业局、乡(镇)政府、村民小组签章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红线图(附件四)。
以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审批机关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
审批机关(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6:山场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 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及四至:见附件。
第二章 承包期限:49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 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xx—20xx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xx—20xx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 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 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 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 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20xx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 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 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篇17:网签版固定期限承包合同
编号: __________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
性别: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乙方初次在甲方工作,需经过试用期,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乙方在试用期内须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如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元。乙方有试用期的,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后,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相关规定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月日
篇18:网签版固定期限承包合同
甲方;原第二养殖塘(出租方)乙方;(村民) (承包方)甲方在拥有一所养殖塘经全体股东协商通过,自愿出租给乙方养殖使用。养殖塘面积,塘内设施按目前情况出租,堤坝损坏缺口由甲方修建补好平整。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养殖塘租用期限为年(年农历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金年元(其中包括前承包人费用元堤坝修建费元)
3、租用年内如碰到政府征用和本村建设需要,乙方无任何理由阻挡,不准提任何条件,应自行搬出,如有建设需要租金按元年摊派退还剩余租金,租金应待征用单位赔偿费到位后支付。
4、如果政府对养殖塘需要征用赔偿资金一切归养殖塘全体股东所有不涉乙方之事。月至月份有损害苗费赔偿由甲方和乙方对半分成,月至月份有害苗费赔偿由归乙方所有。
5、对前承包租用人的租用期限按现在租用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至,终止承包权。
6、养殖塘承包期限内乙方养殖使用,塘内支配不作变更任何违法使用,年使用期内堤坝发生损坏需修建加固,工程费用由承包者负责一切修建费用。
7、乙方在年使用期限内所建的固定设施,有影响损坏养殖塘的不准拆除,对可移动的设施由乙方带回不得有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按协议共同遵守执行,口说无凭,以纸存照。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网签版固定期限承包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酒店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属档口一事签订以下合同,共十条;一,甲方提供其酒店所属档 及所需日常使用器皿,供乙方使用。二,甲方承担乙方承包档所需要的煤气,水电,税收,等费用,以及乙方人工作人员的食宿。三,乙方所需工作人员,由乙方自己凭任管理,支付工资和福利,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四,乙方出品所需原料由乙方自己购买,其质量卫生标准安国家卫生标准。五,乙方愿提供适当的奖金给予甲方销售业绩突出者,此奖励由甲方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发放,乙方不的恶意促销。六,甲乙双方按照营业额分红,甲方占档销售总额的40%,乙方占60%,每月营业额超过十五万(不含十五万),甲方占销售总额的 45%乙方占55%,所有档出品不打折,如遇甲方组织重大销售活动,需乙方支持时,甲乙双方 共同协商组织折扣或促销内容等相关问题。七,结帐方式;甲方每半月给乙方结帐一次,甲方不的无感故拖欠,否则安法律规定,予以外罚,一切后果有甲方负责。八,甲乙双方不的无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九,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________年,从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网签版固定期限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工作实行“销售额百分比提成包干”的方式,甲方不再承担工资、车旅、兑现及其他相关费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位置:____区门内大街东四路口东南角
3. 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 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商业部分。
三、 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 双方职责
1.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A. 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B. 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________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 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1
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1
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1
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____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承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 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 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