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精彩19篇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有什么?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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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2范文
1000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章 定义
本合同中:
1. [甲方]指委托方,即[ ]。
2. [乙方]指受托方,即[ ]。
3. [该物业]指 ,为一住宅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4. [物业管理顾问]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在合同期内为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5.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指本合同。
第二章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 根据本合同中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 的物业管理顾问。
2.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 在履行合同期内,监督并审核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专人到甲方处工作,由甲方安排场地。人员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职责
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并应物业管理作业周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顾问服务:
1. 物业交付使用前
1.1. 在工程方面的服务内容
(1)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审阅物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方案,对物业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规划布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于促进房产销售、节约投资及方便管理的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2) 从用户及管理之角度,协助甲方审阅项目中各系统图纸,含一切必须改善及改良之工程,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3) 从节约能源费用、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对机电设备的配置和设计,于用量、型号、预见的潜在问题及有利于节约运行成本和日后的维修保养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书面方案;
(4) 根据物业市场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及设备布点等配置提供有利于促进销售、控制成本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5) 对物业的交收楼和接管验收方面提供专业的顾问意见;
(6) 对道路交通、人流、车辆进出线路、环境的和谐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议和书面方案;
(7) 对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电工程设计等提供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8) 对物业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提供节能方案,并对照明的编制及使用提出建议和改良方案;
(9) 对消防设施布置、保安监控系统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方案;
(10) 从管理之角度,分析物业建造之选料及安装方法等,以确保物业于交付时遗漏工程能减至最少;
(11) 协助甲方检查项目相关系统及各项机电设备,并列举该系统之优劣及改良意见,以避免于物业落成后重复需要加装设备而影响其它设施之运作、整个物业之外观和形象,以及有关维修检查通道之位置;
(12) 为物业提供有关长远维修建议和制定有关预防或维修方案;
(13) 提供遗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标准之项目的改良方案;
(14) 对物业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见及方案;
(15)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体系的管理制度、规程及工作程序,包括日常运行检修的制度、程序及应用表格等;
(16)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员参与物业工程会议,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协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方案;
(17) 协助甲方对物业及其设备设施之验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设备质量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提供处理有关遗漏工程之方法。
1.2. 配合销售方面的服务内容
(1) 在物业销售阶段,就物业管理的宣传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制定项目的物业服务的文字宣传内容和活动策划;
(2) 对销售中心的装饰布置及周边环境提供顾问建议,并制定销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3) 协助制定示范单位的管理方案;
(4) 对销售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销售技巧的培训;
(5) 协助招聘销售中心及样板房的保安员、清洁工等人员;
(6) 协助确定保安员、清洁工的制服样式;
(7) 对保安员、清洁工等进行服务意识等专业培训;
(8) 制定销售中心保安员及清洁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并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检定,将日后的物业管理素质提前体现在销售中心;
(9) 应甲方要求,开售日当天应当派员到现场提供有关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10) 编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
(11) 协助确定业主入伙一次性收费项目内容及表格;
(12) 与甲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业主公布。
1.3. 物业管理方面的服务内容
(1) 制定整体物业服务方案;
(2)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协助草拟及制订该物业之详细管理财务预算,计算物业服务费、开办费具体金额,供甲方审批;
(3) 协助甲方组建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包括人员架构、薪酬标准等,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 协助招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各级物业管理人员之培训,灌输有关之物业管理知识及服务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务水平达到甲方要求;
(5) 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分阶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业管理所需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财务、行政、保安、工程、清洁、绿化、会所等方面)、规范、工作程序及表格,以便将来控制和管理;
(6) 对保安岗位设置、保安亭设计、保安设备、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议,制定适合的保安制度,如编制各区域的巡查路线图等;
(7) 协助对会所的功能设置方面提供顾问意见;
(8) 制定垃圾处理等管理办法;
(9) 制定物业交接的手续和流程;
(10) 编制物业交收方案,物业交收的管理程序及常用表格,并安排模拟交收楼培训;
(11) 就项目整体vi 系统(各类标识牌、公告栏等)的设计方案提供顾问建议和方案;
(12) 协助园林绿化,并针对日后的维护和合理搭配的原则向甲方提出意见,向甲方提供提供园艺招标文件;
(13) 就物业服务公司物业管理软件及财务软件的选用方面提供建议;
(14) 乙方须于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汇报筹备期间之工作进展情况,并须就甲方之意见在 日内回应。
2. 物业交付使用后
(1) 协助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各员工之工作表现及行为操守;
(2) 协助监督该物业的环境清洁、卫生及美观;
(3)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业户之人身及财产安全;
(4)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消防设施之保养,并使其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5) 协助定期检修该物业内之各项设施,使各项设备经常保持最佳状态;
(6) 协助物业服务公司监管有关物业管理之财务管理及帐务处理;
(7) 为确定各业主应付的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为下一年度准备一份管理预算,该预算应显示该物业总体上在管理及维护方面的预计开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员工借调费)和预计收入;
(8) 根据发展商确认的装修守则,配合监管有关该物业之单位的内部装修工作,审查业户内部装修图纸,对业主要求的装修增改,提供建议及意见,以保障物业结构安全及各类系统的正常运作;
(9) 协助处理各业主之查询或投诉,统计业主投诉,帮助建立业主投诉制度和处理制度;
(10) 定期到该项目进行检定,并提交检定报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加强甲、乙双
(11) 就该物业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见;
(12) 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及推动其它与该物业之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 双方同意的条款
根据上述的职责及下列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同时甲方愿意支付乙方有关的物业管理顾问费用。
(一) 合同期限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为 年。期满前,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再续约,续约期另行商定。
如双方在本合同届满前未能达成续约协议,并且双方并未有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节的条款,本合同将于合同期的最后一天终止。
(二) 管理顾问酬金
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 )作为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
付款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生效日起计七天内预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管理顾问酬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
(2) 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rmb )。
(三) 其它支出
因应物业的实际需要,甲方之物业管理人员到物业所在地以外进行培训、实习或参观,所产生之差旅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特别约定
1. 合同期内,应甲方或物业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阶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顾问服务,但仍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该物业作宣传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甲方于每季度的首月十号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约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合同期内,应甲方及物业的需要,乙方应当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安排一至两名专业人士到物业现场提供特别顾问服务(该服务不含第二章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等,上述人员的往来机票、住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合作期内,应甲方或物业的需要,乙方可甄选并推荐一名驻场物业经理给甲方于项目现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该名驻场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派驻。
(六) 使用乙方公司标志
本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合作的事实,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标志或在对外宣传时使用注明 为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乙方名称及标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依时将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上述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甲方应按拖欠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计付滞纳金。同时,乙方保留任何权利,包括暂停本合同内乙方之义务及服务,直至甲方将有关拖欠款项缴清予乙方为止。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务条款,甲方可书面发出整改或改进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作出回复,并在二十天内没有作出修正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终止,并停止支付所有费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间不计入正常的计费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3. 任何一方破产或者成为清盘或者解散程序的对象时,双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
(八) 合同修改与变更
1. 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有效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 在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衍生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该项目所在地并拥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进行有关之诉讼程序。
(十) 文字及其它
1.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2. 合同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并以挂号信件的形式发出。
3.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变,须在改变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有关之改变。
4. 在下列情况下,通知将被认为有效:a).如果由专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递送时;b).如果使用挂号信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在寄出七日后。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及其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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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4]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2: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_业主委员会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主任_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_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_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
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篇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_____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_____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篇4: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通过招标选聘方式将 委托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
坐落位置: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 平方米;商业物业 平方米;办公物业 平方米;其他物业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 平方米,共计建筑物 幢, 单元,住宅 套,商业 套。共有 个出入口,其中:人行出入口 个、地下车库有 个出入口、预留紧急消防出入口 处。建筑密度 ,综合容积率 ,绿地率 等。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该项目的共用设施设备主要有:如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垃圾中转站 个;加压水泵 个、水箱 个;电梯 台、发电机 台,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1#楼首层。
第四条 定义
(一)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式成立业主大会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且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之日止期间所提供的物业服务;
(二)本合同所称“本物业管理区域”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的区域;
(三)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乙方以[包干制]的形式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公共绿化、消防等进行维护管理的服务,向业主收取的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业主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及管理维护公共区域所产生的水电费;
(四)本合同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产权人、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
第二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有权审定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重大改造和维修工程方案等。
5、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全体业主按相关法律规定表决通过,有权解除合同。
6、小区标识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标识牌)及环保设施由甲方提供制作图样并具体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交乙方管理。
7、承担物业及公共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维修整改费用。
8、乙方参与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建设单位)承担。
9、甲方承诺业主超出本合同委托范围的事项应自行处理和兑现。
(二)甲方的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或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甲方在项目交付前 1 个月内向乙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和本物业规划设计要求,严格执行质量保修文件的承诺。
5、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和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类投诉和建议。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物业管理制度。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可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5、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6、乙方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承担的管理服务责任仅以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为限,对于私有产权区域范围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者因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乙方不承担保险、保管或者赔偿等法律责任。
7、乙方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非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于另外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项目,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本合同,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的年度管理计划、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报告,每年至少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及物业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报告;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4、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经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或业主管理规约授权允许乙方对共用部分进行运营管理的除外)。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实施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的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质量标准
第七条常规性物业服务事项包括: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楼内共用照明等设施设备,单元可视对讲安防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室外共用照明、路灯照明、发电机房、配电房、加压供水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室外安防门禁、安防系统设施设备,室外消防设施设备,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地等。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非营业性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益性文化设施、公用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5、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灭杀”。
6、行人与交通管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纠正妨碍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当权益的违章行为,确保小区道路畅通,秩序良好。
7、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防范、巡视、门岗值勤,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小区治安防范。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休闲活动。
第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包括毗连部分:上下或左右毗连)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承担,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时甲方、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阻挠维修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负责赔偿。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是指入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从水、电、气户表起至户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修缮,也可委托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修缮,修缮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
第九条根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小区内不得在窗和门外侧安装防盗窗枝网。不得在天面乱搭乱建有碍观瞻或危及使用安全的雨蓬、楼梯、水池等构筑物;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和情节轻重,乙方可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责令恢复原样、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律诉讼等措施。
第十条其他委托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装修活动进行管理;
2、对房屋装修项目内容进行登记备案并审批;
3、对受业主委托的房屋装修企业和装修队伍的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实行登记制度等方面的管理;
4、监督装修责任人对房屋装修建筑垃圾进行定期清运,保障小区内整洁干净,实行监控管理,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承担。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有关房屋和公共设备设施、场地使用的物业管理记录文件资料。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四)制止和纠正小区内的违法行为和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未计入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场、酒店、办公楼、学校、幼儿园等)的产权归甲方所有,费用另行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特约服务
1、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
2、维修室内水电设备和家用电器;
3、代设计、种植保养园林绿化和盆景,出租时花盆栽;
4、住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5、其他中介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公共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指导意见》(见附件一)中的 一 级执行,考核按 一 级服务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本项目物业管理费用具体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
1、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产权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下同)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包含电梯维保费,不含运行费)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写字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包含电梯维保费,不含运行费)
[ 产权车位]: 元/月·平方米;
[ (其他)物业]: 元/月·平方米。
(2)人防无产权车位由受托经营方按照 元/月·个车位的标准交纳(不因面积差异而调整)。
2、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
(1)如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等对物业费调整方式有相关规定的,物业服务费调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无需另行约定调整方案及调整时间;
(2)如无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对物业费调整方式进行规定的,当社保基数、最低工资标准与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相比上浮超过5 %时,因物业管理成本随之上涨,乙方有权在政府指导价格及其最大上浮空间的范围内对服务费收取标准直接进行调整,无需另行征求业主意见或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但是乙方必须在做出调整前向物业管理政府部门报备并做好公示工作。。
(3)物业费调整前,乙方应将物业费调整方案在小区公告栏、各楼栋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并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施行。
3、物业服务费包含的具体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保洁、园林景观、路灯照明、电梯运行以及公共安防系统、停车场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性服务中所发生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 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的范围。此外产权车位及人防车位的物业服务费不包含保管费,乙方仅负责车位所在公共区域的安保、保洁工作,保障车位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利车辆停放,对于因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的剐蹭、碰撞以及车辆内部的财物失窃不承担法律责任,由权利人向直接侵害方追偿,乙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或信息。。
4、物业服务费的支付: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先付费后服务原则。首期物业费由业主收房办理入伙手续时一次性预交6个月物业服务费。6个月期满后,物业服务费逐月缴纳,业主应于每月1日-30日前缴纳当月费用物业服务费。
二、车位停放费
车位停放费按物价局备案标准及参考当地物价局相关指导性文件执行 。
1、车位停放费收费标准
(1)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使用人应按照下列标准向乙方缴纳车位停放费:
1)室外汽车车位停放费:
月票:小车 元/月/辆,次票:小车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2)室外电动自行车车位停放费:
月票: 元/月/辆,次票: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3)室外摩托车和自行车车位停放费:
①摩托车: ,月票: 元/月/辆次票: 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②自行车: ,月票: 元/月/辆次票: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以上定价,最终以市场调节价为准。物业服务期间,利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包括停车、广告等),其收益的 %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不足, %用于给业主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2)停车场属于开发商所有或开发商拥有经营管理权的,由开发商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下列标准向乙方缴纳车位停放费:
(1)室内汽车车位停放费:
月票:小车 元/月/辆,次票:小车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3)室内电动自行车车位停放费
月票: 元/月/辆, 次票:过夜: 元/次/辆,临时: 元/次/辆
停放在地下车库的摩托车和自行车车位停放费的收取标准按室外标准执行。
2、车位停放费调整方式
如乙方对对车位停放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3、车位停放费包含具体内容
车位停放费针对车位使用人在未取得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形下,临时性或定期性地向车位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开发商持有的人防车位)支付的车位使用费。收取车位停放费后,乙方仅负责车位所在公共区域的安保、保洁工作,保障车位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利车辆停放,对于因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的剐蹭、碰撞以及车辆内部的财物失窃不承担法律责任,由权利人向直接侵害方追偿,乙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或信息。如使用人需对其停放的车辆进行保管的,可向乙方申请,如乙方同意提供保管服务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保管费并签订保管协议,保管费作为乙方的经营性收入,无需纳入业主专项维修资金。
4、车位停放费的支付
(1)采取购买月票方式支付车位停放费的,使用人需于使用车位前向乙方支付车位按月停放费。车位使用人应于停放期限届满之日24:00前将车辆移出停车场,如使用人未即时将车辆移出停车场的,按照第(2)点按次停车办理。
(2)按次停车的,使用人需于每日24:00前向乙方支付车位停放费;超过当日24:00(即次日00:00),按两次停放的标准收取车位停放费;超过次日24:00(即第三日00:00),按三次停放的标准收取车位停放费;以此类推。
(3)按次停车的,使用人停车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停车超过30日且经15日公示期限后仍未有人认领的,乙方有权按照“僵尸车”处理,其中如车主在公示期内认领的,车主应在停车场门禁处或服务中心指点的其他地点进行书面登记并足额支付实际占用期间的车位停放费;如在公示期内无人认领的,服务中心经在社区公告栏再次书面公示15日后,有权直接或者委托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拖车公司)将涉事车辆转移至其他场地,由此产生拖车费用及在新场地的停车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此外,如因车辆转移导致车辆毁损的,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与服务中心无关。非机动车不作为“僵尸车”处理,直接视为“无主物”或“遗弃物”,由广大业主委托服务中心视情况酌情处置。
三、装修垃圾清运费
装修垃圾不属于日常垃圾清运的范围,乙方需委托第三方进行统一清理。业主进行装修的,应按以下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
1、一般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下同)向乙方支付,具体如下:
(1)住宅: 元/平方米。
(2)商铺、办公:按 元/平方米计收。
2、涉及拆除非承重墙体及构筑件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300元/户计收;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按330元/户计收;建筑面积在10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的,按400元/户计收;建筑面积在150-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按450元/户计收;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按550元/户计收;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按600元/户计收。
四、公共地方占用费
公共地方占用费是业主或其它使用人额外使用、占用本小区内公共区域时(含地上或地下公共区域)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如停车费、广告费、场地费等,由业主或其它使用人在实际使用或占用时向乙方支付,公共地方占用费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用之不足,具体收费标准由乙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占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其中,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小区规划属于公共停车场的(不含架空层停车位),公共停车位的车辆停放费收入除去乙方的正常管理服务成本以后,经营收益 %给乙方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的不足, 给业主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五、特约服务费
特约服务费是乙方为满足个别业主特别需要而提供相关特别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如上门维修、家政服务等,除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实行明码标价外,其他服务收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六、热水供应费
如小区内配置有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使用热水所产生的费用按实际使用量由业主据实负担,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大修、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代收的费用
一、水电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负责代收供水、公共水电(公摊)等相关费用。乙方接受委托代收相关费用的,可以向业主方收取合理的水电周转金,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乙方可以通过从业主指定账户中扣收款项等方式直接扣收水电费。
二、水电公摊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使用的水、电等费用由业主按户分摊,乙方负责代收。水电分摊费是为小区的公共利益而发生的水费和电费,如公共照明、园林景观、绿化、消防、二次供水、电梯运行等用水用电及前述公共用水中所发生的损耗等所需的费用,逐月核算,住宅按实际发生的公摊费用由业主所所有或使用的物业的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下同)进行分摊,由业主在在缴纳当期水电费用时一并缴纳,如采取委托乙方从银行账户中扣收等缴纳方式的,乙方在扣收业主当期水电费的同时直接一并扣收水电公摊费用。
三、水电周转金
住宅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时,一次性缴纳 300 元/户水电费周转金;商铺业主或使用人从事除餐饮业以外的经营时,一次性缴纳 1000 元/户水电费周转金;商铺业主或使用人从事餐饮业的经营时,一次性缴纳 20__ 元/户水电费周转金。(水电周转金是用于事先向供电、供水部门支付总水费、水电公摊费用,再向各用户收取实际用水和水电公摊费用过程中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前期周转资金)。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为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场地和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新改造所筹集的资金。物业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该项资金由开发商代收并存入房产局资金管理中心并由房产部门代为监管。
1、首期物业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1)未配置电梯的物业,按建筑面积计算,交存标准:每平方米 元;
(2)已配置电梯的物业,按建筑面积计算,交存标准:每平方米 元。
2、支付方式
首期物业维修资金由业主在支付首期购房款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下同)交纳,开发商代为收取。首期支付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时,由全体业主另行补充缴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按如下办法: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确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乙方应将维修方案、使用方案向物业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不少于5日,然后按规定向南宁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拨付费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2)业主转让物业时,已交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使用时,按《南宁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交存。
(4)如《南宁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规定与本条不符的,按照《南宁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上述所列其它费用均是维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的基础,全体业主或使用人须按时缴纳。业主确认交房后不得以未入住等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缴纳。如有未能如期缴纳管理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应当按照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加收延期缴纳违约金。
第十六条 其他费用
前期开办费 在该项目第一期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前期开办费 元。前期开办费用于购买必要的各种办公用具、工程维修及清洁绿化用具、员工服装、入伙相关资料印刷、交通工具及其它必要的物品。
第十七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空置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按照空置物业的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下同)并结合本合同关于各种物业类别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标准的百分之百计算并向乙方缴纳。甲方未售物业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用于经营。
第十八条 各项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擅自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十九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在保修期满后由乙方代为办理。
2、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人身安全、车辆等的保险由物业产权人或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五章 前期物业服务介入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为甲方需要乙方进驻该项目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且全部交付使用当月止。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介入甲方责任。
1、为乙方前期物业介入提供合适地点、面积及必须设备作为服务中心前期介入办公室;
2、在售楼中心安排合适位置给乙方作为物业咨询台,并作适当布置;
3、对物业前期介入实施监督检查;
4、负责处理非物业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5、入伙现场布置及宣传。
第二十二条 前期物业介入乙方责任:参与该物业前期工程建设、工程验收;招聘,培训前期物业管理员工。
1、向甲方报告工程改善项目,列出遗漏工程供甲方跟进;
2、完善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议;
3、对各种设施、设备的选型提供专业性建议;
4、小区环境布置景观设计的建议;
5、根据小区物业情况,成立专业小组,进驻小区进行稽核及接管准备工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7、做好与甲方销售部门的衔接工作,就物业管理推广、策划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在售楼处回答业主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来访和提问,并做好跟进工作;
9、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税务局、派出所、街道办)沟通与协调;
10、与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环卫、学校、银行)接洽与合作;
11、编写业主入伙指南,制定电脑化管理程序;
12、物业竣工验收的参与;
13、组织物业的接管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本物业的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而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如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如双方不能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可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擅自提高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已经收取的,乙方应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本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欠缴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并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服务费3‰的标准交纳违约金。逾期未改正的,乙方有权采取诉讼手段处理,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所导致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三)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五)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重大且无法修补的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业主共有及专用部分的任何受损,但因乙方故意或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六)乙方曾向甲方或业主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所致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等)。
(七)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或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八)乙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非乙方管理原因出现业主聚众维权造成损失的。
(九)其它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物业服务缺陷。
第七章 其它约定事项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本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一条 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维护建筑物外立面的整体统一,未经开发建设单位和乙方同意,禁止在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装饰装修过程中违规安装、搭建构筑物。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禁止行为:
(一)未经批准随意封闭阳台、露台、添加防盗网(含钢材料制作的金属防盗栏杆及密闭防盗网件等)及任何构筑物。
(二)将空调外机位安装在非设计位置。
(三)空调外机管线零乱、外露,影响美观。
(四)未经批准在公共平台、露台、面顶上搭建房屋、阳光棚,擅自改动、破坏、毁损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管道管网或改变其公共使用功能。
(五)未经批准在外立面、窗户上安装外置雨棚。
(六)未经批准在玻璃窗户、外立面上张贴、安装广告灯箱、显示屏、招牌、横幅。
(七)未经批准安装不统一材质、颜色、尺寸、风格的隐形纱窗、防护栏、门窗等。
上述7项内容,一方面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须遵守开发建设单位、乙方的相关规定,否则引发的投诉、纠纷和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书面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乙方交接,或者因非乙方原因无法向合法的业主委员会移交时,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的自动延续,如乙方不愿继续服务则有权通过公证后退出。
第三十三条 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双方办理帐务的结算及相关的移交手续,包括:
(一)已预收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各项应收费用据实结算,原则上以预收的和应收(欠交)部分费用先行冲抵,不足部分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实收费用大于应收费用的,乙方将预收余额部分交由甲方。
2、预收费用小于应收费用的,乙方对欠费户有追索权。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缴,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和新接管物业公司有义务协助乙方追缴欠费部分。
(二)乙方移交全部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账册给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
(三)乙方移交业主共有的房屋,场地和其他财物给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
(四)移交账目的认定以经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为准。
第三十四条 通知方式与效力
1、除当面递送签收相关书面函件之外,甲、乙双方以及乙方与业主方(包括物业使用人)主要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联络或催告。任何一方改变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致使通讯联络方式失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2、甲、乙双方以及乙方与业主方(包括物业使用人)按所留的地址邮寄通知或其他函件的,若采取挂号信、特快专递方式(中国邮政ems)发送,邮件收据、邮戳等邮寄凭证均可视为对方已接到书面通知的证据,邮戳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3、甲、乙双方均可在甲方所在地省内发行的报刊进行公告通知,一方公告后视为另一方已经收到通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合 同 附 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指导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章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市中越路支行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5:高档社区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
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范围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级标准》里的一级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至少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与甲方提供的服务等级标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与甲方提供服务等级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0、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中央水体、花园、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地方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运。
四、秩序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协管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逻;
(3)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务,即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2、责任
(1)选聘秩序协管员,并实施培训、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服务管理制度。
(2)减少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责任
(1)保证小区的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2)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统一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帖、乱涂乱画、乱悬挂、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畅通无损坏,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改变使用功能;
2、路灯、楼道灯管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楼宇的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9%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预防病虫害,绿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据树木品种种科和生长情况,即使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管理。
七、治安协助
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小区火灾年发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十五分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业主满意程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服务费收取标准:
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
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原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将收取5‰的违约金。
4、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电梯费的收取,每月每户 元。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政府相关文件收取。
第七条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按政府有关批文执行。
第八条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批文执行。
第九条 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用甲方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篇6: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仁达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上下水管体、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二)本物业规划内交通、_____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车场。
(三)本物业规划内共有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本物业配套会所。
(四)本物业公共园艺景观(绿地、花木、水景、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及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六)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及法律规规定应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的资料。
(八)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接受委托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并合理_____。
(九)属于乙方管理维护范围的位于业主专有部位的共用设施、设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该部分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时有义务通知乙方维修的义务,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十)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合同规定或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十一)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并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本物业正式入伙之日起计。业主委员会成立,在其权属范围内合法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终止时间以与新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正式移交之日为准。
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着服务业主、微利经营的原则,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酬金制的_____管理
办法。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面积)向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双拼别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联排别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叠加别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九层复式:?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九层公寓:?元/月___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元/月?商业部分:?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如本物业未实现水电费抄表到户,则由乙方负责代为抄表,代收水电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_____标准按照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统一标准执行,并根据水电部门及城管部门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二)甲方未达到预期全部售出的销售目标而造成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空置物业服务费_____标准及支付时间与前款物业管理费_____标准及支付时间相同。已出售但产权单位(人)超过期限仍未办理入伙手续的空置房,物业管理费用由产权单位(人)承担。
(三)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根据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和行业指导标准每年进行检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乙方协商确定。
(四)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物业使用人拖欠管理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等),致使乙方在本项目入伙后服务费收入无保障而导致乙方管理机构亏损的,则甲方需承担亏损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费为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考察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依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建设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和乙方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由乙方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甲方顺利完成入伙过程。其中包括:
1本物业竣工后,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统须经消防局验收合格。?2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达到使用功能。
3本物业内应保证水、电、煤气“三通”,即拧开室内水龙头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畅通无阻,打开电闸有电,电视、电话、煤气管线到户。
4本物业二次供水水质经防疫部门检疫合格。
5物业应采用通透式围栏与外界_____,实现封闭式物业环境。
6完成物业内园林绿化。
7入伙前十五天向乙方办理物业接管验收,设备接管验收前须向乙方移交物业相关资料(移交清单于物业入伙前交付乙方)。
(三)保证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经有关部门验收的合格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则甲方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须在本物业入伙后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物业保修期内在保修范围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及相关责任。
(五)本物业内设置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机动车停车场自动管理系统、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等技防设施,以利本物业的治安防范;与物业公共区域内安置环保配套设施如:感应开关、自闭式水喉、分类垃圾房(箱)。
(六)甲方按政府规定在本物业入伙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具备一定使用条件的、地面以上独套管理用房。
(七)办理物业承接手续时,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订货合同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含随机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所、设施设备的清单。
5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6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负责处理因甲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及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物业范围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结合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
(三)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小区资源,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为业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应用于补充管理经费,不得损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获取不当利益。
(四)参照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_____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制定物业服务_____标准。
(五)建立本物业的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六)负责制定本物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遵守,并进行监督。
(七)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期间样板物业管理服务及其相应服务计划,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八)在早期介入阶段,根据物业服务的其他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业在配套公用设施、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等方面的建议。
(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十)不承担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_____义务,不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高空抛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服务目标
(一)执行政府有关法律及市、区物业管理主管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并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二)本物业一经入伙即按照iso9001:_________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完全入伙后一年达到该物业管理标准,符合iso9001:_________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三)乙方承诺:在物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参评自然条件、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责任、义务,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下评比的情况下,与合同期内依次达到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物业服务优秀小区管理标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双方其它单方面的原因均不构成单方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三十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限期整改或解决,限期整改或解决不了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给予相应赔偿。
(三)本物业预计入伙时间为?年?月?日,甲方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业不能按时入伙而给甲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给予甲方赔偿。因甲方原因使物业未能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入伙条件,致使推迟入伙或强行入伙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甲方须给予乙方赔偿。
(四)本合同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五)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名誉、经济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共?页,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民法典》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该《民法典》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民法典》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 费用结算
1.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有效发票。
2. 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 交接工作
1.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 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月日
篇8: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共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阳、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畅……)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畅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防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_____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_____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如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丰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自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_____规定,按物业管理的业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_____标准,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不擅自加价,不得只_____不服务或多_____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____________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中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_____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考核标准),与咱.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年内达到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业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e二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i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元;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取消技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技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9: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区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和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带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________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_____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_____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10: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区____路的___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 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1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篇1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南_____西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等、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年。
自___年___月___日时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遵守公约;
3、寂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我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xx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___
篇1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州____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将专用基金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____用房____平方米,____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工作,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和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篇15: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
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o、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7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业主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业主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力。
2、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规定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接受甲方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提供保修服务。
(二)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三)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年度计划。
(四)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备是指共用给排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设施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箱(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
(九)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十)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十一)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经营管理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停放。
(十三)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十六)负责向业主和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有关部门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托,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甲方保证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下述标准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其中,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共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物业企业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第四条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一)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调整标准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修服务,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九)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务的维修养护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执行:
1、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十)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暖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十一)乙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可按约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十二)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十三)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
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五条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六条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及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
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及利息,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未按规定交纳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未按规定续交维修资金,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先行垫付,按相关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向乙方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尽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6: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
2、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服务楼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
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数: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伙)。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住宅区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篮球场、儿童游乐园、康乐设施、中心广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本住宅区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
6、本住宅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安全监控和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小区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的开展建设。
9、本住宅区物业、业主、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关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的,和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_________。
b、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反本协议及该物业管理文件的规定属违约,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违约而造成该物业管理失当或乙方的损失,甲方或相应责任人应予赔偿,赔偿以实际损失额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违反管理公约等文件,构成的违约行为,责任方还应按该等文件规定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当、疏于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业的损失,乙方应负责修复。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业所有权的业主联名投诉或联名提议要求撤换乙方,乙方自愿终止本合同,将物业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8: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通用版
委托方:__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
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包括: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污水管、共用照明、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门禁、电梯等;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6、用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手段维持公共秩序,阻止可疑之人进入本小区,将在本小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送有司查办;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9、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限于紧急状态且不得使用器械)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向法院起诉等必要措施;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6、电梯费(含电梯检验费与电梯用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元收取,无电梯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8、管理费(含营业税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利润),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 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__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__元、地下每车每季 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元、地下每车每季
_X_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
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受托方无偿提供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已提供);
2、向受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这些材料已由开发商交给受托方);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篇19:委托服务合同纠纷 江苏省住宅物业委托服务合同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1、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为期 年
2、委托人员数量,共 人,其中包括队长1名。人员分布为东、西出入口24小时门卫岗6人、园区24小时巡视岗共4人。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审核并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并完善保安服务工作,并接受乙方对关于安全防范、消防隐患等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甲方保卫部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屡教不改者,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处罚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5、依据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
务工作时的过失(脱岗、串岗、睡岗)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岗位、时间的权利,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7、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应协助乙方会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8、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桌椅、组织学习、训练的场所等。
9、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卫职责。
10、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安服务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岗)服务、巡逻及其他因甲方管理面积增加需委托给乙方的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5、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能达到甲方满意的保安服务人员质量和数量。
6、乙方保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标准、各项福利待遇、社会
保险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 5 日内予以更换合格人员。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公安、消防、城管、市容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保持良好关系。
9、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保卫部人员,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1、乙方保安人员年龄须在50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胖瘦适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要求。
2、乙方需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统一工服、工鞋等,并随季节更替变换工服。
3、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4、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5、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进行月度考勤统计,如发生对保安人员服务行为的投诉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给予相应处罚并更换人员。
6、乙方应经常检查乙方保安人员的文明执勤、礼貌用语,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员的花名册、籍贯、身份证复印件等。
1、保安服务费为 元/人/月,年费用合计为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据保安月度服务表的月度统计情况,在次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支付保安服务费,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的保安人员。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时,5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
知另一方。
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提前 30 日提出书面意见,如单方提出不再继续签订的,应提前 60 日书面通知对方。
1、甲、乙双方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企业信息。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