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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精品20篇)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怎么制订?看下吧。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云南省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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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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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要求,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下面是详细内容。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商确定市县之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的建设事宜以及相应的协作补偿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第九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单独投放;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应当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并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收运企业约定时间和频次,将餐厨垃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利用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等方式自行就地处置的,应当及时将处置方案报送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确保设备、工艺及处置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就地处置方案备案信息。

第十条 收运企业应当按照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并在收运餐厨垃圾的车辆及容器外部标示收运企业名称和标识。

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行交付确认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在餐厨垃圾交付收运、处置时对其种类、数量予以相互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报送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

第十二条 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应当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采用微生物菌剂处置工艺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处置企业在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依法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第十三条 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二)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三)随意倾倒、抛撒餐厨垃圾;

(四)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

(五)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

(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因设施检修、调整等事由需要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提前15日报告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并提交收运、处置应急处理方案;因突发事由暂停收运、处置的,应当即时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终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应当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的约定办理;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承接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的企业。

第十五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照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测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运营成本,合理确定支付费用标准和方式;按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向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费用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费列支,不足部分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安排相关资金等措施,支持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以及先进工艺、技术、设施的开发应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处置企业利用餐厨垃圾生产沼气、电能、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饲料等产品的行为,落实税收优惠、产品价格补贴,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的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第十八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垃圾管理信息平台,汇集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以及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告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单独投放、交由收运企业统一收运,并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向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依法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针对餐厨垃圾的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法审核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征求同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投放、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容环卫、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照法定职责调查处理和反馈情况。

第二十四条 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等行业协会将餐厨垃圾依法投放、收运、处置的要求纳入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管理内容。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容和环境卫生、城镇排水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有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行为的,除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外,由有权机关追究该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和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未按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收集餐厨垃圾,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处置场所交由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收运企业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处置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xx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实行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置企业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工艺、材料及运行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暂停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未报告或者未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就地处置餐厨垃圾未报送备案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执行餐厨垃圾交付收运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执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交付确认制度或者未建立相应的记录台账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如实报送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资料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的;

(二)不依法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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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健身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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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各种健身器材的保健功能,确保所有健身器材的正常使用,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参加健身活动人员必须遵守秩序,文明健身。

二、保持房内安静、卫生、整洁,不大声喧哗,不将杂物丢弃房内,健身房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氛围。

三、爱护各种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如发现器材被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

四、正确使用各种健身器材,不得超范围,负荷使用,对不明使用方法和器材性能的,应向管理人员咨询。

五、爱护各房间的一切器材设施,不经允许不准随意拆搬,房间器材不得携带外出,外场器材不得入房间内使用。

六、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锻炼时如有疑问请咨询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七、本健身室免费开放,如出现安全事故,有个人负责,本中心及健身室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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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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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经按部颁规程及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第二条:运行设备定期大小修试验及保护均应由当值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作模拟操作及跳合闸整组实验。

第三条:对修、试、校的检修人员所作的现场记录应进行审查分析,必要时应询问清楚,并签字后作验收依据。

第四条:在对修、试、校设务验收和施工记录中,发现有重大明显的缺陷时,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生技服务部汇报,提出能否投入运行的意见,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负责工程师最后决定。

第五条:新建工程或进行设备修、试、校均应按质量标准严格检查把关,通过验收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后若发生故障,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责任。

第六条:设备基建、厂房及辅助建筑土建部分,站应负责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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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怎么处罚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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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__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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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宾馆客房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客房,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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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门式、桥式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以保障公司实现安全生产。

一、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操作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的受众为公司在职起重工和设备科员工。

三、日常工作中,起重工每日须对起重机进行保养,每次工作前须对起重机进行简单检查,具体按照操作规程香闺规定执行。

四、定期维护、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由起重工配合设备科人员进行,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2)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3)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4)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5)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6)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7)对齿轮进行润滑。

(8)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9)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10)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11)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半年检查与维护每半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2)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3)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4)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xx;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5)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6)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五、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详细、准确记录顶级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日期、人员姓名、设备名称和编号、各项内容及其状态和处理结果等内容,并由负责人签字,交设备科入档。

六、如发现异常,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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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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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 法律监管

在国外,法律对私募基金投资者的资格有严格规定,所以私募基金被称为“富人的游戏”。反之,在中国,私募基金游离于法律规范之外,几乎所有的机构和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所以国内业内人士称其为“大众化的”。只此一点,足见我国私募基金市场的混乱及法律监管的缺失。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念

一般认为,私募基金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私募产业投资基金,二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及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ies)基金是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主流,对冲基金则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在我国,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政府主持和管理运作,所以私募基金主要就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结合私募基金的特点和证券投资的特点,我国学者一般认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可流通的上市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或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者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资金管理方式。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合法性模糊。在2000年年底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七稿)》中,有关私募基金的条款被视为其有望在中国获得合法地位的标志。同时,相关部门积极出台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部门规章,使私募基金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望逐渐走向合法。但是2003年10月正式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只在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了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财产委托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然而具体管理办法,却由国务院根据上法的原则另行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依然没有获得法律上的“合法化”。

法律政出多门以致监管混乱。正是由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合法化,导致了政出多门、监管混乱的现象。首先,不同形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属不同部门监管,可能出现同一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不同部门监管中出现监管不一致。例如,同为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对投资者人数限制和运营管理要求各不相同,且分属中国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其次,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构建过程中,一定会出现政府登记审批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利益的博弈,相关部门都想通过规章的制定和监管的执行来获得实际的行政职权,进而获得登记审批利益和监管利益,规章和法规规章难免成为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借口。最后,监管不力容易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犯罪化发展趋势。

运作不规范。一、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无限制。在我国,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基金投资信息,就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基金中介机构成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因此被有关人士称为大众化的。此外,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多为证券投资业内人士,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投身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领域,法律规范差异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不同的资格或能力要求,投资者和管理者无资格限制地进入必将增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违法风险。二、最低收益的运作方式不合法。基金管理人为了吸引客户,大多对客户许下最低收益率、最低收益额等私下承诺。在我国,无论是《民法通则》、《证券法》还是《信托法》的现行有关条款规定,从来都是否定保底条款的。所以,即使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有书面合同,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三、运作资金来源不规范。现实中,投资私募证券基金的资金除来自于个人或公司的合法的自有资金外,还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甚至是违规的银行贷款所挪用的公款和非法集资款等等。很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发起炒作时,就是与证券公司联手,以先期委托资金和股票做抵押,两倍或三倍于委托资金的方式从银行套取贷款炒股票或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阻挡地流入了股市。同时存在国有企业的资金、上市公司增发募集的资金也在保底收益承诺的诱惑下,铤而走险投身于证券市场。一旦股市下跌,银行和上市公司的业绩和信誉都将产生不可低估的损失。四、运营投资风险巨大。首先,高财务杠杆增大投资风险。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资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借贷资金的比例往往非常高,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进行巨额交易,这种操作加大了市场风险。其次,存在“黑箱操作”风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很少受金融当局的监管,操作缺乏透明度。基金的风险与基金经理的经营风格和风险偏好密切相关。外界的监管政府和投资者很难得到基金投资方向、投资规模以及基金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准确信息。第三,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能够部分化解但不可全部避免的,加之市场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的市场关联性以及投机者间的激烈竞争引起市场整体的需求变动,可能造成理论上可避免的系统风险将难以避免或分担。第四,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基金经理除了获得固定的管理费用之外,还可按业绩提成,就可能为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而,使投资者的资产冒更大的风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法律体系的构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化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首先,合法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会直接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给开放式的公募基金带来更多的压力和竞争以及监督,增强金融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其次,合法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会扩展投资者的投资方式,增加市场的投资渠道,拓展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基金产品种类增加,基金投资者可以因不同类型、不同偏好而选择不同的基金,成为活化证券市场的一个契机。最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尽可能地利用民间资本,为民间投资者提供合法的投资渠道,同时为我国产业政策的实现聚集资金。

完善登记备案制度。美国由于是金融业的成熟市场,其私募基金实行的是“豁免注册登记”制度。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处于成长阶段,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都还不够成熟,且基金各主体在信息量、财务能力等方面强弱差异较大,所以美国的“豁免注册登记”制度不适用我国。我国现有情况可以豁免注册核准,但是必须到证监会备案登记,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备案登记制,提高基金公信力。

规定基金管理者和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限制。在我国,私募基金的特定投资者,是指合格的个人(包括家庭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借鉴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证券基金投资法》起草小组的专家认为:个人资金的下限是20万元、机构资金的下限是100万元,投资者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这只是对数量上一个粗浅的限制。参照我国《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为公开发行,相对应地,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对象的人数则应该小于等于二百人,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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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作流程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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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满足用户的的需求,保证用户在使用我公司产品时,能发挥最大的效益,提高用户对产品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根据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要求,对保修期内,因产品的制造,装配及材料等质量问题造成各类故障或零件损坏,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相应零配件

2对保修期外的产品,通过销售中心报价(包括零配件,人员出差等)费用迅速,果断排除故障,让用户满意

3对合同中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用户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销售区域和重点客户进行走访,了解产品的使用情况,征求用户对产品在设计,装配,工艺等方面的意见5宣传我公司的产品及配件

1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树立用户满意是检验服务工作标准的理念,要竭尽全力为用户服务,觉不允许顶撞用户和与用户发生口角

2在服务中积极,热情,耐心的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传授维修保养常识,用户问题无法解答时,应耐心解释,并及时报告售后服务总部协助解决3服务人员应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主动服务,和用户监理良好的关系4接到服务信息,应在24小时内答复,需要现场服务的,在客户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切实实现对客户的承诺

5决不允许服务人员向用户索要财务或变相提出无理要求

6服务人员对产品发生的故障,要判断准确,及时修复,不允许同一问题重复修理的情况

7服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要认真仔细填写“售后服务报告单”,必须让用户填写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8对于外调产品,或配套件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售后服务总部协调采购部由外协厂家解决

9重大质量问题,反馈公司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10建立售后服务来电来函的登记,做好售后服务派遣记录,以及费用等各项报表

1投诉方式:用户以来电、来函、来人方式反应服务人员工作中表现不良或对服务不满意的即为投诉

2因以下原因造成用户投诉的,一经查实,记大过一次,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影响

2.1和用户发生口角,顶撞用户2.2对用户索要财物,并提出无理要求的2.3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为用户服务的2.4因个人原因造成同一问题重复修理的

3实事求是按公司财务制度和销售中心的有关规定报销,提交报销的各种票据应真实、合法、有效,出差的票据与出差地应相符,否则不予报销,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每次服务结束,未来电总部擅自离开的,罚款50元/次5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用户现场的,罚款50元/次

6用户服务报告书未详尽记载(如故障原因,解决办法、更换零件名称、用户意见等),罚款20元/次

7售后人员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必须开机,如发现无故关机或拒接电话,扣除出差电话费补贴或罚款10元/次

8售后人员不服从服务总部统一指挥的,罚款100元/次五、业务程序

1、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售后服务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要求将日期、起讫地点、类别、金额、姓名、职级、出差事由如实填写将出差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单”填写顺序贴于“原始凭证粘贴单”上要求原始凭证与“差旅费报销单”中描述一致“按照“差旅报销制度”核定费用补贴标准、出差天数、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真实,核查无误后在“审核”栏签字要求严格按“差旅报销制度”出差补贴标准执行,未经请示同意的开销一律不予报销,如的士费、餐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审核签字呈送总经理批准交财务报账

2、售后服务请款流程

出差需求(国内/国外)填写“借据”内容包括时间、部门、借款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用途说明根据出差时间长短、地点远近按实际需要借款审核签字、呈送总经理批准,交财务领款或通知财务汇款3、用户服务信息处理流程财务按主管借款领导签字批示发放借款函电解答直接解答转有关部门解答营销总经理派人现场处理开出用户服务报告书分析、研究修理方案用户营销总监产品返厂处理开出修理工作联络单分析故障原因编制修理计划通知组织实施验收、保存、发运总工程师补供备件及资料品管中心建立用户服务档案营销中心组织专题会议制定专门处理方案技术中心

4、用户服务售后配件生产计划、发货流程

与用户落实货物接收情况成品库备货,开具调拨单,通知包装、检验下达工作联络单至营销中心计划室,注明售后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需求日期、用户、原计划单号等信息售后配件生产需求售后配件生产计划下达情况、生产加工、装配进度,采购进度、入库进度跟催确认售后配件生产入库完成,下达工作联络单,注明发货地址、收货人、联络方式、物品名称、数量、材质、型号规格、发货日期要求、到货时间要求至营销中心合同管理室、成品库、发货人员。发货人员开具售后销货单,联络发货商确定发货方式

5、用户服务资料归档流程

分析、处理来函或邮件收到用户、销售员、代理商来函或邮件

6、统计报表

每月统计售后服务数据(每月4号前报公司企管室),包括:1)安装调试(人、次/天)及费用2)售后派人(人、次/天)及费用3)售后材料费用4)售后运输费用

5)售后总费用(合同规定的指导安装调试费用除外)

6)每月售后服务项目报表整理汇总,于次月初(5号前)整理一份交至品管中心、技术中心、营销中心、高层领导。

年底将各月份的归档资料整理汇总,装订成册,保存每月初将上月处理来函、邮件、回复意见,按月份、用户或产品类型分类整理、归档处理意见回复或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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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内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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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草堂校区网络的畅通,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也为了网络维护中心高效正常运转,特作此规定,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

1. 考勤制度:每周按时值班,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如若违纪,累计达到三次,一律辞退。如有特殊原因,需及时亲自向老师请假,并找人代替。

2. 工作制度:值班接电话时,认真倾听,耐心讲解,详细记录,并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得漏接、拒接、敷衍了事、隐瞒不报,如有发现,记过处分,达到三次,一律辞退。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3.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每晚值班最后20分钟打扫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打扫时,物品轻拿轻放,不动的不要乱动,防止损坏办公设施。

4. 安全制度:值班时,严禁将无关人员带进办公室,值班结束后,钥匙应由上一个值班人亲自交给下一个值班人,禁止生人转交;值班时按时开门,及时锁门,避免人走门开,留有安全隐患;值班时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烟火,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如若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财务损失,一律当即辞退。

5. 培训制度:培训应按时参加,认真听讲,积极实践;随老师外出维修时,须主动、好问、礼貌、努力、谦虚,抓住每一个学习的机会,争取尽快成为一个理论实践均合格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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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执法大队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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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经常向队员进行岗位责任、考核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每天早上8点集合点名,下午上班和上午、下午的下班前及节假日值班,均进行不定期抽点。

3、全体队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因故不能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对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队员因事不能出勤的,需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请假半天的,由中队长批准;请假一天的,由副队长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队长批准。中队长请假半天的,由副队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队长批准。副队长请假半天至两天的,由队长批准;三天以上由镇分管领导批准;队长请假半天到两天的,由镇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镇长批准。凡有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可采取由他人代请形式,事后补办手续。

5、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的队员,由个人提出意见,审批手续按镇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6、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向批准的领导销假,否则当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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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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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投标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遗迹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十份。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月__日开工,__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用单价为:元/米。勘察工作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元整。勘察任务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双方确认后30天内发包人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费用。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的基本工作条件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

5.1.3发包人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等,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配合勘察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5.1.6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2.7.勘察人及时组织发包人、监理方对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5.2.8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6.1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无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勘察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伍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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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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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和《居巢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用工管理,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对约定实行计件工资或以完成一定任务且支付周期超过1个月的,应每月预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对跨年度工程,须在春节前20天内付清余款。对所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需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3、如实提供企业用人情况、工资支付记录、财务账册和报表,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4、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履行公示停工程序。

5、告知农民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6、按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检查。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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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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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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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办公室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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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

3、拟在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

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

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

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

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

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

第三章

附则

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

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

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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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拆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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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

(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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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乡镇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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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同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党员干部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加强对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抓好对全镇“农业稳镇、劳务兴镇、三产活镇、环境靓镇”发展战略、、重点项目、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1、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进非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监管体系,强化效能问责,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服务提升、工作提效、能力提升。

2、切实转变干部作用。以弘扬“不怕困难、敢于胜利”的继光精神为主线,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镇形成大办实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敢于碰硬、敢于担责的新风尚,实现干部作风和精神面貌新转变。

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五大廉政教育”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实施办法,巩固完善廉政谈话、党课报告、廉政知识考试等制度,形成干部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注重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精品示范点。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行为,认真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和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巩固禁止公款旅游工作成果,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

1、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完善大要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全面启动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坚决实现突破“零”的目标。加强信访积案清理,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案件移送进行清理,严格考核。

2、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

1、推进民主公开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社区)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严肃换届中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干扰换届等问题,坚决维护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1、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征强拆行为,强化对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涉企负担,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拓宽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建立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构建评议工作长效机制。

2、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严肃查办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保持对“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民情代诉“双代制度”,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着力加强窗口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社区、镇机关、站所、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2、深化“勤廉双优”活动。认真开展以“五讲五比五争当”为主要内容的“讲勤廉、比奉献”活动,巩固“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成果,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不断推动“干部勤廉双优,百姓心中无忧”目标的实现。

1、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健全督查和工作协调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党政机关、行业系统、城乡基层三个层面的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全镇各级党政“一把手”对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落实责任目标,切实做到责任到领导、任务到部门、量化到岗位、考核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责任落实的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全镇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并取得成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改革,积极借鉴推广“制度+科技”的预防腐败经验,不断提高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五严守、五禁止”和“正、勤、实”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开展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0_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们将奋力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奋力开创九龙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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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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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公司电子厂开工奠基典礼。藉此机会,我谨代表公司,对电子厂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今天开工奠基典礼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县抓住机遇,树立科学发展观,壮大县域经济,大力推进“三化一园”战略。通过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了投资环境,制定了优惠政策,提供了优质服务等办法,积极招商引资,借助外力,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打造开放经济,招商引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月,我县共引进外来投资项目143个,合同投资金额71.65亿元。特别是去年我县引进投资40亿元的电子厂成功落户镇和镇,打破了山区镇只能搞农业、旅游业,不能搞工业的思维模式,转变了山区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从而增强了山区经济发展的信心,公司的成功引进,成为我县招商引资的一大亮点,进一步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步伐。今天,电子厂隆重举行奠基典礼,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电子厂建设的各级领导、同志们,向参加典礼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作为最大的生产基地,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要各尽所能给予企业最大的帮助,并从政策上、信贷资金上加以扶持,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速发展的航船已经开启,加速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加速发展的前景无限美好。我们相信,借助招商引资这只强大的引擎,通过电子厂的开工奠基和即将试产这一契机,将会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高潮,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将迈出新的步伐。

祝电子厂生意兴隆,大展宏图,并祝在座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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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解读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培训,全文共 3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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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级护理人员培训

考核实施细则

医院各级护理人员培训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新入院护士岗前培训

(一)培训目标

了解医院护理工作的基本概念,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培养职业道德和护士行为规范,掌握上岗要求。

(二)培养重点

1、临床护理观察;

2、医疗护理活动相关法律;

3、护理质量概念与标准;

4、护理规章制度及医疗安全;

5、医院感染基本知识、护士职业防护;

6、基础护理基本技能;

7、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8、护士职业素养;

10人际沟通与团队协作;

11医院简介;

(三)培训方法

1、医院层面岗前培训1周;

2、护理部岗前培训1周,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

3、考核方法:

(1)理论考核

(2)护理操作技能考核

(3)岗前培训书面小结

二、1—2年护士

(一)培训目标

具有良好的护士职业素养,在护士长及主管护师督导下能完成一般病人的临床护理工作

(二)培训重点

1、护士基本素质;

2熟悉各种工作职责与流程;

3、“三基”培训(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

4、了解专科护理理论与操作技能;

5、学习整体优质护理有关理论和方法;

6、初步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观察及疾病特点;

7、初步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临床表现及抢救措施;

8、熟悉常用化验标本的采集及正常值;

(三)培训方法

1、科室制订具体的培养计划,指定带教老师,护士长做好督导及检查考核工作

2、熟悉各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

3、参加院内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

三、3—5年护士

(一)培训目标

在完成1-2年护理人员培训基础上能够按要求独立完成一般病人的护理工作,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二)培训重点

1、巩固“三基”知识和技能;

2、掌握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及护理常规、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

3、掌握危重病人病情变化的观察、抢救及相关知识;

4、掌握专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临床表现、诊疗原则;

5、掌握专科化验正常值及留取方法;

6、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7、锻炼带教能力,参与指导低年资护士的护理工作;

8、在主管护师的带教下进行护理查房,参与本科护理质控活动;

(三)培训方法

1、在护士长及主管护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巩固“三基”知识和技能;

2、熟悉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参与患者的健康教育;

3、参与院内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

4、鼓励参加护理专业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培训;

5、本科学历及以上护理人员在指导下撰写护理论文;

四、护师

(一)培养目标

承担专科危重患者护理,能熟练运用护理程序为患者实施整体护理,成为病房的业务骨干并具备初步的教学、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任职水平。

(二)培训重点

1、急、危、重病人的护理;

2、健康评估与解决临床疑难问题的能力;

3、抢救知识、抢救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

4、学习护理专业理论及有关护理教学、科研、管理知识;

(三)培训方法

1、熟练掌握1-5年培训计划要求及专科护理内容;

2、参与指导地年资护士危重症病人抢救工作及护理;

3、能熟练运用护理程序高质量完成记录,并指导护士学习;

4、担任责任护士,负责对病人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指导低年资护士整体护理工作;

5、能运用护理程序评价护理效果,并及时调整护理计划和措施;

6、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按质量控要求,年终继续教育、理论及操作技能考核达标;

(四)护士及护师培训考核方法

1、完成 每年护理部、片区及科室组织的“三基”考试及专科护理考试,成绩达标;

2、护士长每月抽查考核(专业理论、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

3、能胜任本护理单元的各岗位工作,能应用护理程序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

4、护师通过主管护士晋升考试,达到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5、试用期护士在年终时写个人总结,在所在科室给予考核并签署意见,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转正或续聘;

五、主管护师

(一)培训目标

具有系统的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病房管理和教学工作,知道下级护士工作,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水平。

(二)培训重点

1、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并掌握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专业护理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2、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及临床带教能力;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了解国内外护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1、参与临床护理工作,熟练运用 整体护理知识指导下级护士工作;

2、承担临床护理管理、各层次实习生的临床带教和考核评定工作并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

3、参与科室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变现突出者可推荐申报护理科研课题;

4、参与科室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并进行总结;

5、参加院内、外的护理管理及护理科研培训,逐步完善知识结构;

7、负责科室护理查房及个案讨论;

8、按培训要求,年底考核达标;

(四)考核方法

1、完成护理部及科室组织的“三基”、专科护理及护理管理考试,成绩达标;

2、承担科内及院内教学工作,至少每年3学时临床教学工作;

3、每年在护理专业期刊发表1篇护理论文;

4、能胜任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或专科护士的岗位工作;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护理新进展。

六、副主任护师

(一)培训目标

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能力,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护理发展动态,提高护理质量,开展护理科研,带动本学科专业发展,逐步达到学科带头人的水平。

(二)培训重点

1、护理科研和护理管理创新;

21、国内外本专业护理新进展、新技术、新业务;

3、临床护理专家的综合能力;

(三)培训方法

1、指导本院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疑难病例的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学术讲座;

2、掌握国内外的护理发展动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

3、参与全院及科室的护理质控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积极申报护理科研课题。组织制订本科室护理科研计划和监督实施,并写出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或译文;

5、拟定临床带教计划并组织实施;

7、每3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

8、积极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四)考核方法

1、参加每年护理部组织的专科护理及护理管理考试,成绩达标;

2、承担院内、科内护理管理及教学工作;

3、指导及参加危重患者的抢救和复杂的技术操作;

4、能组织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

5、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6、每年在专业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护理论文;

7、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护理新进展。

七、临床带教老师

(一)培训目标

1、具有扎实护理专业及相关理论知识、护理教学中有开拓创新精神;

2、掌握本科室护理常规,理论、操作成绩优良,不断学习新技术;

3、具有较强临床教学能力,能完成小讲课、护理教学查房、操作示教等工作。

(二)培训重点

临床教学能力、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

1、承担科室护理人员培训及护生带教工作;

2、参加院内各项教学活动;

3、护理部每年组织1次护理师资培训;

4、有计划地外送参观、进修或学习。

(四)考核方法(参见同职称护士考核)

1、完成规定的临床护理工作;

2、完成科室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考评达标。

八、护理人员轮科培训

(一)培训目标

1按要求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熟悉全面专业技能。

(二)重点培训

1、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2、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3、明确临床护理工作流程及临床护士工作职责;

4、在熟悉基础护理的基础上熟悉各专科护理理论和技术;

5、熟练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

(三)培训方法

1、护士轮转由护理部统一调配:

(1)工作第1年轮转3个科室,以后每年安排轮转2个科室;

(2)根据专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选择轮转科室;

(3)各科室结合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科研及护理教学相关内容制定护士培训计划,实行负责制,由护

士长指派带教老师;

(4)轮转科室主要包括内、外、妇、儿、icu、急诊及手术室等;

(5)各科室结合专科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由护士长全面负责,护理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工作。

(四)考核方法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轮科考核

(1)参加每年由护理部、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2)出科前按要求完成1次护理查房,完成一定数量的基础护理技术操作;

(3)每年至少撰写1篇护理论文;

(4)出科时就行综合考评,审核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绩效;

(5)考核内容记录在个人《护理人员培训手册》中,科室、护理部审阅并签名。

2、护理人员轮科考核、(1)参加每年有护理部、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试;

(2)每月完成1篇读书笔记,出科前完成1份护理病历;

(3)对轮转护士的培训项目完成情况及工作绩效,做出综合评价,作为转正依据;

九、护理管理人员(护士长)

(一)培训目标

1、具有全面的专科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复杂专业技术问题;

2、掌握本专业临床新进展、新业务并能在临床实践中应用;

3、具有较强的带教临床护生的能力和护理管理能力;

4、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开展护理科研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级护理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具备相关管理学科知识,如经济学、统计学、法律学、心里学等。

(二)培训方法

1、参见相关职称护理人员的培养方法;

2、提升专科护理理论和操作技能;

3、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管理和护理科研短期培训;

4、承担护理管理及护理教学工作,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5、参与或承担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与科研工作;

6、主持或参与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

7、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

(三)考核方法

1、完成每年护理部组织的“三基”及护理管理考试,成绩达标;

2、能组织危重患者的抢救和负责的技术操作;

3、能组织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及护理科研;

4、每年在专业期刊至少发表1篇护理论文;

5、能胜任护理管理工作;

6、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掌握国内外护理新进展。

护理部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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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民工劳动管理合同 农民工劳动合同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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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监制

安 徽 省 建 设 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1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 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1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1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

技术

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4)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3)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6)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

规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6、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6、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8、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0__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鉴证机关(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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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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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工伤预防,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制定了《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促进工伤预防,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7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含下辖三区四市)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行业基准费率和费率档次。用人单位行业基准费率和费率档次调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市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材料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严格按照人社部发〔20xx〕72号规定核定各用人单位所对应的行业风险类别(行业风险分类见附件1)。

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4%、1.5%。

用人单位跨行业经营的,以注册登记材料记载的最高风险行业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根据国家、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实施新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本市五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下调至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0%、1.2%、1.3%、1.4%,对执行下调政策后行业基准费率仍升高的用人单位(与20xx年10月1日实施阶段下调前的行业基准费率相比),其基准费率按“就低”原则执行,即仍按照原基准费率执行。实施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20xx年7月1日起,五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基准费率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第五条 费率浮动办法指市社保局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的工伤保险费支出率,核定其在当年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下同)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支出率,是指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支付给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以市社保局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时间为准)占该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上一自然年度非首次参保且缴费月份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其上一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支出率。

市社保局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时,将属于工伤职工个人部分待遇划入其社会保障卡内;工伤职工本人未有社会保障卡的,将属于工伤职工个人部分待遇划入其银行卡或银行帐户内;若用人单位已垫付相关待遇的,将垫付的费用划入单位银行账户。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及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纳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支出率统计范围:

(一)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第七条 市社保局应按照以下标准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一)一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

1.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在100%以下(含10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2.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00%、小于120%(含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3.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二)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

1.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在10%以下(含1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2.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0%、小于50%(含5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3.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50%、小于100%(含10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4.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00%、小于120%(含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5.上一自然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率大于120%的用人单位,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缴纳当年社保年度的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 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以下办法核定:

(一)对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有效期内的用人单位,从其提交省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的次月起,在原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3个百分点,但下调后的缴费费率不低于一类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

(二)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在我市首次参保且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不参加当年的费率浮动,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

第九条 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以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进行浮动。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由市社保局核定后,在调整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材料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行业类别的,应及时持注册登记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行业类别变更手续;市社保局出具《行业风险类别通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在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费率缴费。

第十条 江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下同)的正常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左右的平均支付水平。当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低于9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时,通过加强工伤预防,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上浮费率等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第十一条 市社保局应每年对各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根据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档次。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以示警戒。

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加强工伤预防,防范工伤事故风险的发生。市社保局应与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和市编办加强沟通,建立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

第十三条 各市、区要加强对费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建立费率调整和实施情况定期报备制度。市社保局应在每年9月底前将本市上一社保年度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变化情况和浮动费率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暂按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确定,其中五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的基准费率按下调后的标准执行,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用人单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3个百分点,但下调后的缴费费率不低于一类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20xx年7月1日起按本办法执行费率浮动。《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xx〕642号)同时废止。如国家、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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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集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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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分厂厂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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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对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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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2.外来货车进出规定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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