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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最新20篇)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怎么制订?看下吧。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云南省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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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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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2、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 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 特殊情况规定:

A、 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 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 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 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 报批手续:

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6、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 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 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 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 280 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 240 320

部门经理 220 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 180 230

一般人员 160 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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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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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劳动者没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别,也就是说,对农民工同样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而欠薪现象的发生与没有对农民工实行“月薪制”有一定的关系。如果能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年终讨薪大行动将不复存在。要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譬如,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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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招投标实施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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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装饰等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

第三条 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四条 施工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组织工程建设的施工招标,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有权参加投标。

关联法规: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省建设委员会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省施工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检查各地(州、市)、省级各厅、局(总公司)、中央在甘各单位的招标投标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供服务;

(三)审批省内咨询、监理等单位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四)调解施工招标投标纠纷;

(五)否决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规、规章的定标结果;

(六)对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七条 省招标办公室是省建设委员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拖工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建设单位的招标资质;

(二)审批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三)审定标底;

(四)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认证中标通知书;

(五)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六)具体办理省建设委负会的处罚决定;

(七)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履行。

招标投标管理费,按分管工程中标价或合同价的千分之一收取,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各缴纳50%。此费用列入标底和投标报价之中,由管理费中支出。

第八条 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标办公室,应依照省建设委员会及省招标办公室关于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州、市)招标办公室收取的管理费,其中10%上缴省招标办公室。

各级招标办公室收取的招标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纳人同级财政部门专户储存。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

第九条 各中央在甘单位、建设工程上级主管部门,应协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督促、检查所属建设单位从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作好招标投标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标

第十条 按照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的原则,建设单位作为投资的责任者和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有权组织招标活动;

(二)根据政府规定的资质标准,有权正当选择和确定投标单位;

(三)根据有关的价格管理规定和招标办公室审定的评标办法,有权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印发经认证后的中标通知书。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

(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委托经省建设委员会批准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单位批准并己报建;

(三)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六)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三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第十四条 施工招标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有承担该工程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分管的招标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五条 施工招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招标单位组织一个与本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相符的招标班子;

(二)向招标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单位的资质,招标工程已具备的条件,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办公室审定;

(四)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五)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六)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招标办公室核定后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七)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八)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九)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十)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十一)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十二)发出认证后的中标通知书;

(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

(四)由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预付款的百分比及结算办法;

(五)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七)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八)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九)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调整要求;

(十)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其数额视工程大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关联法规: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补充和变更的,报招标办公室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发出10天内,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应报招标办公室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九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15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30天。

第四章 标底

标底内容一般由造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用量等构成。

第二十一条 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二)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基价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三)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招标投标管理费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

(四)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五)标底价格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以及包干费、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等。

第二十二条 标底必须报经招标办公室审定。

第二十三条 标底一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

第五章 投标

第二十四条 施工企业作为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在施工招标投标的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联合体,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二)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三)有权对要求优良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

(四)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拒绝参与竞争。

第二十五条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企业简历;

(三)自有资金情况和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四)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第二十六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主报价;

(三)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四)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对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

第二十八条 投标书须有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如果发现投标书有误,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第二十九条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主要条件等建议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和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六章 开标 评标 定标

第三十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招标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三十一条 招标单位应邀请有关部门和投标单位及评标定标组织成员单位参加开标会议。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标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即宣布作废:

(一)末密封;

(二)无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

(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涂改处没有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印鉴的;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六)在一个招标工程中,投标单位报两个以上的标书或报价,又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第三十三条 小型工程评标组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包括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监理单位)组成。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评标组织:评标、定标由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主要投资方、造价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单位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等组成,必要时还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三十四条 评标、定标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评标、定标成员单位,要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法原则,维护招标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评标办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施工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五条 自开标(或开始议标)至定标的期限,小型工程不超过10天,大中型工程不超过30天,特殊情况经招标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第三十六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7天内发出经招标办公室认证的中标通知书,同时缴纳招标投标管理费。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答疑、补充纪要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承发电合同,并报招标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中止招标、取消一定时期投标权、不准开工、素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处以罚款:

(一)应实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处以工程总造价5%以下的罚款。该施工单位3个月内不得参加投标,工程补办招标投标手续;

(二)招标单位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如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投资、材料的保证等),对建议单位处以工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三)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以非法手段获取标底的施工单位,取消对该工程的投标资格,宣布招标无效,工程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弄虚作假、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除不得参与本招标工程投标外,6个月内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的,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对串通作弊的投标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定标后,逾期拒签承发包合同的,是中标单位的责任,没收投标保证金,是招标(建设)单位的责任,处以与投标保证金相等数额的罚款,工程另行招标;

(七)决标后不按时缴纳招标投标管理费的,从认证中标通知书第7日起,每日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罚没票据。

第三十九条 有效施工合同是拨款的依据,凡没有经招标办公室认证的中标通知书及不招标工程的批准手续,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开工报告,不发施工许可证,规划部门不验线。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索赂受贿,收受回扣投标单位以行赂、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任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投标单位投标后,由于招标(建设)单位的原因而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建设)位应向各投标单位赔偿与投标保证金额度相等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彻私舞弊、索贿受贿、渎职失职违反本办法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可自行协商处理或由招标办公室进行调解。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涉外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末作出规定前,省内暂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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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厕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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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公共厕所(盥洗室)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一天打扫二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持续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礼貌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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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汉市摊位租赁管理办法 武汉菜市场摊位出租信息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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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在_________ 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 (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 、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 的店房_________ 间,房号为_________ ,电话号码为_________ ,租期为_________ 年,月租金_________ 元(_________ 币)。

2 、在以上第1 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 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 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 、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 局缴纳电话费。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 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lessee”。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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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3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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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⑴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

成员

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现场行政值班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⑴通讯联络小组 负责人

⑵疏散引导小组 负责人、各年级主任

⑶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

⑷警戒保卫小组 负责人

⑸排险抢修小组 负责人

⑹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

三、

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如校内积水严重或校外汛情严重,应根据情况在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停学疏散师生,并安排好学校保卫工作、留守工作。

四、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2、行政值班领导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事故现场。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并切断火区电源,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校外路口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六、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并追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领导、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教育局、镇教育办及卫生防疫站,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伙房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伙房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七、

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3、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八、

1、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学校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4、如犯罪嫌疑人在逃并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捉拿嫌疑犯。

5、灭火后,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统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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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仓库物资管理规定 仓库物料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仓管,物料,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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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

2 、必须严格按照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明细帐,保证帐物一致。 3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脑三者一致。如有变动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 、仓管人员应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部门领导。

二、入库管理

1 、物料进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

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原料一律不得入库存放。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送货单一致。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三、出库管理

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特殊材料须持有门店经理的批复单,方可领用。并做到限额领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帐。

2、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四、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五、原料库房要明亮通风,定期检查,,不能有过期或霉变现象;各库房卫生要每日一小清,每周一大清,保持库房内货架、地面及墙壁干净,无尘土、油污、面粉、米粒及杂物,保持干爽无异味。

六.配备挡鼠板,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潮“四防”工作。

七.仓库管理员应责任心强,监守岗位,无故不能离岗。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和协调,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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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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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征收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制定了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机构,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日常征收工作。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居民交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机构委托城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第四条 在本市城区内,凡是使用城市供水和自备水源的单位和居民,包括行政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第五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计算征收。使用城市供水的,其用水量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无水表的,按照收取的水费核定。使用自备水源的,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定;无水表的,按照水泵铭牌流量和工作时间计算的水量核定。

第三章 征收办法

第六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按月征收。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第九条 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户免收污水处理费。严重亏损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污水处理费,不得免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条 侮骂、殴打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循私舞弊。对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黑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黑市政字〔20xx〕7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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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文件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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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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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解读 融资性担保管理办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融资,全文共 6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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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业务风险,促进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担保公司是指公司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监管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担保公司的公司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是指《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公司许可并且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

第五条 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业务相关权利义务终结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担保方案落实、风险监督与防范、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六条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以审慎客观、风险分散、审核独立为操作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 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行业符合国家政策、产业规划,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3. 获得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4. 公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对以下担保对象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

1、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2、有资信不良记录者;

3、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

4、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担保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可直接向我公司或由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十条 企业申请担保应按照担保公司要求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根据《融资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标准提供以下类型文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1、企业和股东法律类型文件

2、企业和关联企业经营类型文件

3、企业和股东资产类型文件

4、企业担保所需的其他类型文件

第十一条 担保公司应按照《融资担保业务承保准则》受理企业担保申请;

第十二条 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并填写《项目受理表》通知担保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十三条担保项目实行a、b 角项目负责制,a角由业务部委派,b角由风险管理部委派。

项目初审包括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b角必须根据勤勉尽职、全面独立的原则对担保项目及申请担保企业进行全面的实地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角负责项目各方的联络与补充资料收集,并出具《担保尽职调查报告》;b角负责审核《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并出具《担保风险分析报告》,当a、b意见有分歧时,b角必须在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a角应在《项目处理表》上写出初审终止说明,经业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归档。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项目a角可在《项目处理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业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暂缓处理。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完成后,a、b角分别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报告书面报送项目评审机构。

第十六条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企业股东与股权比例

4、企业贷款用途与还款来源

5、企业经营模式

6、企业资产明细

7、企业产品类型

8、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9、企业财务状况

10、企业债权、债务、投资、诉讼和对外担保等情况

11、项目反担保说明

12、项目担保措施说明

13、项目其他说明

14、项目结论

第十七条 项目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 企业资产情况分析

2、 贷款用途合性分析

3、 企业经营合同分析

4、 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5、 企业现金流分析

6、 反担保措施分析

7、 企业担保综合分析

8、 项目担保方案

第十八条 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a角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原因并在《项目处理表》中记载。

第五章 项目评审

第十九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会议评审、公司审核和专家评议。会议评审和公司审核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专家评议的范围为重大担保项目或公司监管部门及担保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专家进行咨询和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

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为担保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相关人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召集与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1、 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全体成员

2、 项目a角、b角;

3、 风险管理部负责在保项目监管人员;

4、 项目评审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评审会议议程:

1、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2、 项目a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

3、 项目b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风险情况及担保方案;

4、 评审委员按照实事求是,专业合理的原则,对根据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

5、 主任委员负责收集评审委员填写的《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并保证内容完整清

晰,综合评审委员的评审意见后汇总至《担保项目评审汇总表》报担保公司总经理签字。

6、 对资料不全或项目报告未能揭示问题导致评审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断

时,评审委员应提出需补充和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主任委员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加以落实,项目a角在会后收集经项目b角核实后书面报主任委员。

7、 经评审会审议需要进行专家评议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议的其他规定:

1、 评审会议须在召开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2、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评审机构

负责人请假。评审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履行评审责任,有以下情况的评审会议须改期举行。

(1) 评审委员参加人数未达半数的;

(2) 总经理或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不能参加的。

3、 评审会议由评审机构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

席人员、参会人员对项目所持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意见等。评审会议记录做为项目档案由风险管理部保存。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专家评议的项目,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组织有关专家评议,

专家的资格标准与聘任程序应按照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评议会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担保申请企业、项目a角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汇报人,专家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审核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累计金额或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或项目经会议评审同意后必须通过公司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风险管理部门针对担保项目有权向项目a、b角提问,被提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风险控制制度、流程,不符合公司标准的行为,向评审会议参加人员提出质疑,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 通过会议评审的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和《担保项目评审会议汇总表》等文件报送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公司监管部门原则上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审核意见表》上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的项目须进行复议:

1、担保公司评审会议结论为复议的项目;

2、公司审核结果为复议的项目;

3、公司及担保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三个月内办理手续的项目

从项目评审流程办理;超过三个月办理手续的项目,从项目初审流程办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审会议结论和公司审核结果决定复议的项目,由原项目a、b角或重新委派项目a、b角根据复议条件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向项目评审机构提交修正后的《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于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四个月内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原项目a、b角应在原《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重新收集审核企业的各项信息以及担保方案等情况,并对变化情况出具《项目复议报告》。

第三十条 对于会议评审、公司审核、专家评议中被否决的项目,担保公司对外只能提供“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书面决定,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a角拟订《担保意见书》报送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审核,业务部负责《担保意见书》公司内部签批和贷款银行报送,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应包括:

1、 公司同意承保企业担保的批复;

2、 交纳担保费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 办理担保方案中反担保手续应具备的资料和签字人员名单;

4、 公司担保意向有效期;

5、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发布统一格式的担保业务合同、协议、承诺函等相关法律文件范本,并且负责担保业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法务部门有权向合同提供人提问,被询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合同格式、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审核结论拟定《委托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十四条风险管理部负责打印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到企业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反担保方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件由风险管理部办理面签手续,原则上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并验收各种合同签署所需凭证和文件。

第三十五条 办理完担保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转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七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六条 担保收费指办理担保项目收取的担保费。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收取标准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担保费率标准》收取。

担保费=担保金额x担保周期x担保费率x风险度系数

第三十八条 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周期超过12个月的可以分年度收取。

第三十九条 担保费由业务部计算,并按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通知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担保责任解除前,业务部根据实际承保金额和时间计算担保费,对逾期的担保项目补收担保费。

第八章 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条由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配合抵质押办理人员落实办理项目担保方案中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措施类型包括: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风险控制措施、保证金等,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一条 企业提供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反担保措施的要求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风险管理部制订《抵质押反担保评估标准》、《反担保办理标准》、《风险控制措施监管方案》等标准执行。保证金收取按照《保证金收取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担保方案中各项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于贷款银行向被担保企业发放贷款前办理完毕,办理完反担保措施的相关文件由风险管理部移交法律事务部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四十三条 被担保企业的保后实地调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提示与监督。针对被担保企业原则上在担保期间按照银行放款后45天之内、银行放款后6个月、贷款到期前90天内三个阶段进行保后实地调查,检查日期须在各阶段到期日前完成。。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每月25日向业务部提供下一个月度需要日常检查的被担保企业清单,业务部根据清单安排好保后实地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应提前通知被担保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 当期财务报表

2、 新签订的合同

3、 库存证明

4、 最新的企业征信记录

5、 贷款还息凭证

6、 调查所需的其他企业资料

第四十五条 调查人员在完成实地调查后于三日内出具《保后调查报告》报风险管理部审核,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风险评级标准》对被担保企业进行风险评级,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风险应对措施。评级标准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第四十六条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担保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主管领导作口头报告,主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供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四十七条 每月25日风险管理部负责提交《逾期项目统计表》及《60天内到期项目统计表》。对所有担保项目,在贷款到期之日一个月前由业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担保企业。

第四十八条 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信息都由项目a、b角定期输入项目数据库,项目数据库由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原始资料由法律事务部保存。

第十章 项目的延期

第四十九条延期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需要延期还款的项目,被担保企业应在银行等机构许可的时间内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担保延期申请,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资料。按照金融机构审批结果担保公司对担保项目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条 延期项目由业务部提出初审意见,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调查等情况提出补充意见,之后进行项目评审程序,风险管理部对延期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1、 签订补充条款以增加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2、 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预警;

3、 建议撤保。

第十一章 项目的撤保

第五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应主动撤保:

1、发现资金实际使用未按贷款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的;

2、项目承担企业被认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潜在风险的;

3、项目或企业技术竞争水平下降的;

4、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项目的撤保应由业务部或风险管理部提出,所有的撤保必须按照项目评审程序进行决策。

第十二章 担保项目的终止

第五十三条 对于已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办理项目终结手续,包括注销抵押登记,核销担保公司贷款卡记录等。项目终结手续由项目终结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还款证明文件,经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将审批意见书面报送总经理同意,由风险管理部办理解除登记手续,相关反担保资料原件退还项目终结企业。

第十三章 项目代偿

第五十四条 项目到期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同意提前代为企业偿还贷款的,担保公司按照与贷款银行合作协议履行保证责任,风险管理部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损失。法律事务部要加强代偿项目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十五条 在实际代偿之前,项目评审机构评审负责人应书面向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代偿申请和追偿方案,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充分开展风险化解工作。

第五十六条 经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应要求贷款银行出具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注明项目逾期本金、利息、罚息、代偿款收款账号以及担保公司风险分担金额等内容。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将收到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报送项目评审机构和公司监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测算、核对代偿信息,准备代偿资金。

第五十八条 履行正式代偿义务,由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要求贷款银行出具书面的该解除项目担保公司保证责任证明文件。

第十四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九条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同意担保公司取得债权人资格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成立项目追偿小组应当取得原债权人支持,并按照刚柔相济、灵活迅速、保守秘密的原则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的追偿方式主要包括:诉讼与非诉讼。

第六十条项目追偿小组应注意监控债权人行使诉讼等追偿方式的有效时限,注重法律时效管理,及时主张权利。

第六十一条 项目追偿小组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详细地记录工作进展和各阶段采取的措施并定期向公司监管部门汇报。

四、风险项目处理完毕的,由项目追偿小组拟定《项目结案报告》并上报公司监管部门。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管理的担保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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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办公室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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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提供支撑,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业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办法、指导意见以及规则、实施办法、细则等。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不在此例。

第四条公司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以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依据的原则;

(五)功能到位:能满足公司管理各层面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履行下列规章制度管理职责:

(一)组织拟订公司规章制度建设规划;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负责对规章制度草案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建立规章制度台帐,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承担规章制度的文字审修、提交会议审议和存档备案等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在完成草案的草拟工作时,应遵照以下文本格式及书写规定:

(一)基本格式一般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办法和细则等可直接分条序列。

1.总则作为规章制度的第一章,应对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要规范内容或原则等予以明确。其中,依据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摘录作为附件明示。

2.分则应通过章节对总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规范内容、程序及方法、考核与奖惩等章节。

3.附则中应明确规定解释权归属、实行日期以及相关制度的废止等内容。

(二)字体及条款项序号格式

1.规章制度名称的字体为小二号华文中宋,一级章节为三号黑体,二级章节为三号粗楷体,条目名为三号粗仿宋xgb2312,内容为三号仿宋xgb2312。

2.条款项按照第x条、(x)、"x."标示。例如,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的序号分别为"第五条"、"(二)"和"3."。

3.规章制度电子版段落间距按照规章制度标题段前1行段后1行,一级章节标题段前1行段后0行,二级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行。标题、内容行间距为1.5倍间距。

(三)文字书写应符合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第一节 立项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上级单位的要求,结合公司的管理现状和管理需要,拟定相关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并向综合办公室申报备案。

(二)拟编制的规章制度的目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和有关背景材料;

(三)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名称,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事宜;

第十一条申请立项部门的主管领导应审核《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签字。

第十二条综合办公室收集《文件立项申请表》并结合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部门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与各部门及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沟通后,明确公司本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的名称、起草部门、完成日期等,编制《公司xx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报领导办公会审批通过后,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并报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对已列入年度计划因情况变化而无制定之必要,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综合办公室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批准后撤销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 起草

第十四条《公司xx年度规章制度建设任务书》下发后,承担起草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的内容及时间安排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它部门协助完成。

第十五条公司的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业务管理类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综合类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规定:对有关工作或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重在强制约束性;

(五)规程:为了使工作按程序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

(六)守则:公司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见,相关部门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需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十九条必要时,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可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填写《意见征求表》(附件4)。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起草部门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集团公司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制度,注意与公司现有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和协调,广泛听取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三节 审查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由承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审查,审查后报送承办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并按主管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由部门主管领导在《文件审批表》(附件3)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签署姓名。

(二)《征求意见表》;

(三)《文件审批表》;

(四)规章制度有关背景材料、调研材料以及征求意见;

(五)和讨论情况的汇总材料。

(二)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有无冲突、重复;

(三)是否正确处理领导、相关部门及员工的意见;

(四)条文结构是否合理、用语是否准确;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四节 审议、发布

第二十四条综合办公室审查、修改后,将规章制度递交公司主管制度建设的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提请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

第二十五条经审议批准的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后下发执行。需上报上级单位相关部门审批的,经审批通过后予以下发执行。

第五节 修订、废止

第二十六条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原承办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附件2)提交综合办公室立项、审核后,按本办法第二章第一至四节规定的程序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七条修订规章制度时,应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说明。

第二十八条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条因公司生产经营急需出台的规章制度,可先制定暂行或试行规定(办法),在条件成熟后,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十一条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承办的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学习,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每半年向综合办公室反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公司制定本办法,需向上级单位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文件立项申请表》

2.《文件更改申请表》

3.《文件审批表》

4.《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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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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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__】23号),使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及时发放,承包方特对发包方作承诺如下:

1.承包方承诺发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将优先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并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2.承包方使用的农民工若未能及时足额得到工资收入,造成农民工上访或直接向发包方索要的,发包方将根据农民工提供有效依据,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额将从承包方结算收入中直接扣除,并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工程款额度已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的,承包方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方未能支付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告及因追讨工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方可以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5.对于投诉一旦查实,项目部给予投诉人员按拖欠工资的2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对发生拖欠工资投诉并经查实三次以上,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承包合同的5%。

7.在每月的月度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提供给发包方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金额明细。

8.其他:乙方必须为其他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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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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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部门兼职员工(包括实习生)管理,保障部门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摸索形成一套新型的用人与合作机制;

工作中发现具有潜质的后备人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申请人向本部门领导和交工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2.获批准后,申请人组织、人力资源室配合招聘工作;

3.确定人选后,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人力资源室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在人事和财务各存一份;实习时间及报酬从实习生到人力资源室报到、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

4.申请人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填写《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经室主任审核、主管主任批准之后,每个月_______日前将上个月的《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交给财务人员,不满_______月的按照实际时间另行支付。

5.财务人员根据《劳动人员薪酬审批表》支取劳务并发给兼职员工。

6.正式实习生可凭实习协议书向计算机管理员申请考勤卡、计算机、内部通讯用户,其他兼职员工可申请计算机,但不可申请内部通讯用户和考勤卡,并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报酬

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_______元/月核算,不足部分按_______元/天核算。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室主任、主管主任批准。

正式签订实习协议的京外实习生,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房补和通讯补助;其他兼职员工则不享受。

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我部门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兼职员工应及时填写兼职员工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室报备,否则不予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人应负责向其解释交通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人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交通工程部的集体形象。

短期兼职人员(_______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部门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我部门名称。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则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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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办法规定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税务,全文共 3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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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地方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报告

根据稽查工作计划,我稽查人员于2007年4月29日至2007年5月10日对该单位2005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稽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2005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预征率1%)执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带征率1%)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1960077.61元(其中2005年1月份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药监局三笔工程结算收入107727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4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1855350.61元(1960077.61-107727+3000)。已缴营业税55660.53元、城建税2783.05元、教育费附加1669.80元、地方教育附加556.60元、印花税561.60元、个人所得税18553.52元、企业所得税18553.52元(以上税费均含2006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应缴税费)。

2006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征收率0.7%核定征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2595899.26元(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05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2592899.26元(2595899.26-3000)。已缴营业税77848.63元、城建税3892.43元、教育费附加2335.47元、地方教育附加778.51元、个人所得税19238.53元、企业所得税33107.93元、印花税783.51元。

2005-2006能按规定设置账簿,能准确核算收入,但成本费用难以核实。在稽查过程中,我们审核了该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及有关资料,稽查方法主要采用抽查法。

二、发现问题

(一)增值税及附加

2004该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元,申报不足。

(二)营业税及附加

2004年6月该单位取得房产租金收入10000元直接用于冲减费用,未申报营业税及附加,属故意行为。

(三)房产税

2004从价计征房产原值104715元,未申报缴纳。

(四)土地使用税

至2004年6月份使用新办公楼,该大楼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该土地7-12月未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因是会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了解。

(五)车船使用税

2004年有2辆1.5吨双排座工具车,2辆10座以下乘人小汽车,应申报缴纳车船使用税660元,多申报(附固定资产-汽车帐页和已缴税单复印件)。

(六)印花税1、2004年1月签订购房合同100万元,未贴印花税,属工作疏忽。

2、该单位2004年核定征收印花税,8月份应申报缴纳印花税300元,已申报缴纳240元,申报不足。

(七)资源税

2004年5月份收购河沙500立方米,未代扣代缴资源税。

(八)企业所得税

200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计税所得额为850000元,经检查应调整项目如下:

(1)实际提取工资2000000元,允许列支计税工资1900000元,多提取工资100000元;相应多提取职工福利费14000元,职工工会经费2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500元。

(2)实际列支业务接待费120000元,允许列支业务接待费50000元,企业在纳税申报时自行调增50000元,税前仍超支业务接待费20000元。

(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罚款、滞纳金7500元。

(4)2003年8月50号凭证白条入账5000元。

(九)个人所得税

2004年2月工会发放春节补贴每人1000元,未并入工薪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发票违章

2004年8月50号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取得正式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处理意见

(一)营业税及附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二、四、五条的规定,应补缴营业税500元(10000×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的规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525元(10000×5%×5%+80000×5%-2500)。

3、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通知》(闽政[1994]13号)的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915元(10000×5%×3%+80000×3%-1500)。

4、根据《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三条的规定,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5元(10000×5%×1%+80000×1%-500)。

(二)房产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四条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的规定,应补缴房产税5700元[10000×12%+1000000÷2×(1-25%)×1.2%]。

(三)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条和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地税政三(1996)011号)[2006年起应为《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闽财税[2006]13号)]通知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城区税种征管范围认定的批复》(樟政[2000]文144号)的规定,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元(2000÷2×1.00)。

(四)车船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二条规定,应退还车船使用税140元[200×2+(200+1.5×40)÷2×2]。

(五)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条和《福建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闽地税政三[1998]38号)的规定,(注:2005年1 月 1 日之后的适用“《福建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闽地税发[2004]319号)第二条”),责令补贴印花税300元(1000000×0.03%)。

印花税多贴不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六)资源税

建筑用砂石扣缴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五、十一条和《永泰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樟地税政[2001]92号文)的规定,应补缴资源税

其他项目扣缴资源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二、五、十一条和《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二款第三项(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责成补扣缴资源税

(注:视情况可增引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税问题的通知》(闽政[1995]综7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列资源税征税项目的通知》(闽财税政[2000]44号)等),应补缴资源税500元。

(七)企业所得税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三、四、五、六、七、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发现调整项目中1-4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00元,调整后企业2003计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五、十七条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的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9500元(1000000×33%-280500)。

(八)个人所得税

查帐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条的规定,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核定征收股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八条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及《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元。

(九)滞纳金

除追缴以上少缴税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的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注:《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教育费附加滞纳金征收比率的批复》(榕政综[2001]175号)仅在从费加收滞纳金时增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740.38元(10005×0.05%×150天+49500×0.05%×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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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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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保障群众出行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

2、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公共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开展公交系统重大事故预防工作,强化政府监管制度和企业规范经营,确保公交安全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公司营运路线、站场范围内发生突发性事件使公交系统发生事故,造成公交车辆无法正常运营的;或发生重、特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导致公交客运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2)公交系统营运车辆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公交营运车辆出现大面积停运;

(4)各方面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爆发传染性疾病;

(5)战争、恐怖活动。

1、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

2、应急救援队伍立即集中前往受灾地点开展救援;

3、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

4、及时了解掌握我公司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指挥协调本公司公交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6、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日常预防和预报

信息监测与报告。应急指挥部负责公交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2、预警预防行动

常态性研究公交安全抢险应急工作,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对公交设施的日常监控、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内部通报。加强公交安全的宣传教育,发动本公司干部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一)先期处置

公交系统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先期处置,组织应急救援队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二)情况报告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上级领导部门。

(三)报告程序

公交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处理电话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分管领导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

(四)响应行动

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6、重特大事故快报应依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五)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人员应保持通讯渠道畅通,随时沟通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

1、总结评价

(1)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2、调查报告

(1)公交系统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事故结论;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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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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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门源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 开支标准 。

(一)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1人住1套间,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1人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在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在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二)餐费标准。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50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省部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标准执行。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与其他县的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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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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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更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对客户、对公司、对自己负责,特制定如下条例:

1、客户至上,不得出现与客户争执的现象,不得向客户有任何抱怨,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司形象的言行,如遇到无法处理相关事情,当事人须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

2、施工现场,一律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须做到准确测量、精确施工;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出现人为误差及差错;不得偷工减料。

4、施工前检察好各项材料的质量及规格,不得出现材料使用错误的现象。

5、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布置的施工任务,不得出现误工现象。

6、随时注意材料的用量,材料不够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负责人。

7、工人间相互配合,做好衔接工作,严禁出现工作怠慢、不配合的现象。

8、做好防火防盗等意外情况的防备措施;爱护公司财产物品,不得出现损坏、浪费现象;不得有转移、变卖、偷运公司的任何材料、财产、物品等违法行为。

9、不得出现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

10、当天工作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并整理好工具材料,与工地负责人总结当天工作并做好次日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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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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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召开20xx年第一季度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定期分析研究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工作措施,本着“任务责任明确,行动务实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扎实推进“全年各项根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所有新建、在建、续建项目以及加工企业、餐饮住宿等所有用人单位就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购买工伤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通过与存在欠薪隐患的施工企业及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最大限度的将欠薪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狠抓“五项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严把实名制登记管理第一关,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审查备案,工资发放一律进行公示公布,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全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欠薪隐患。三是不断提升依法办案效率。对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案件及时跟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进行协调处理。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为农民工讨薪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对讨薪案件优先受理、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

(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4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325余份,签订率94%。共受理举报、电话投诉案件共14件,结案14件,涉及农民工22名,追讨工资26.01万元,未发生农民工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事件。

(三)全国和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理情况。20xx年1月至5月31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共受理反馈线索案件47件,已办结47件,涉及农民工68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3.4万元,办结率100%。全省欠薪线索平台反馈线索案件8件,已办结8件,涉及农民工20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工资110万元,办结率100%。

(四)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队组织县住建、交运、水务、教科等部门监管平台专管人员及项目劳资专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截至20xx年5月底,全县“陇明公”平台录入工程项目21个,其中在建5个,已完工11个,停工5个,实名采集人员数1186人,在职人员数305人,在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人数305人,合同上传率100%;登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个,工资保证金凭证上传率100%;绑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个,绑定率100%。工行、农行、农村信用社三大商业银行共办理“陇明公”专属联名卡861张,激活银行卡数872张。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全年累计166万元,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人数113人。

二、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共监察在建建筑工地14个,各类用人单位40户,其中建设企业7户,制造业2户,批发和零售业3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户,住宿餐饮业15户,金融业2户,房地产业3户,主动上门为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21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对9户施工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签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共受理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投拆案件15件,协调处理15件,清理拖欠农民工金额33.3万元,涉及农民工36人。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第二季度项目部门联合检查和县治欠办为迎接省政府考核抽查了部分在建项目情况来看,在建工程项目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等“五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急需整改的问题。

1.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将30%的工程款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月足额发放。

2.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工地要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未配备劳资专员,劳动用工管理混乱。

3.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未发挥部门监管职责,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本行业领域在建项目的督查检查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动《条例》落实。坚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把抓制度落实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勤检查、勤督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开工到竣工全程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强化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制度、完善基础资料、规范台账管理,推动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实现源头治理。以建立标准化工地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2.加大案件惩处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拖欠工资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开展欠薪案件夏、冬两季“清零”专项行动,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历史积案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对历时较长、案情复杂的历史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清欠销号。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3.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根治欠薪工作涉及到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层层强化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信用协同监管结合起来,让失信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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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与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5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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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曙光星城阳光幼儿园

早上接车流程

1、校车到点在固定地点等候。

2、同家长幼儿打招呼,并从家长手中接过幼儿,进行简单交流。

3、安排幼儿座位。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4、相同站点人到齐后点名关车门,发车。

5、行驶到另一站点同上程序,有到点未到幼儿,接车教师应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其自己送往。(请假幼儿应主动同接车老师联系)

6、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7、接车老师组织幼儿下车,接车老师一定将孩子送到本班级老师手中。并转告家长交代相关事项。

8、接车老师上车,检查有无遗漏幼儿、物品。方可下车。

下午送车流程

1、下午4;20/5:00,班级教师将幼儿亲自送到相关接车老师手中。

2、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3、车子在园门口停稳后,接车老师组织幼儿有序上车。

4、安排幼儿坐好,清点人数。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5、车子在行驶过程中,老师应站起巡视幼儿情况,避免幼儿间争吵。

6、车子到点停稳后,教师先下车,将孩子亲手教到家长手中。并交代相关事项。

7、超时家长还没有到,应联系家长,并将幼儿带会园里,交到本班级老师手中。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二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与制度篇三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与制度篇四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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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兼职员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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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代表公司的社外对其公司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现场招聘的人气,工作的目的有:发票、贴海报等工作!

(二)兼职人员管理方法

一、兼职人员工作时间

兼职人员每天早上08:30准时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前一天口头陈诉,或电话告知!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迟到早退次数处理!1、处罚规定: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无故矿工者直接给予开除并扣除三天的工资!2、奖励规定:兼职人员每次外出发票必须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张按照0.05元一张计数,多回收多计数,上不封顶!

二、兼职人员工资发放

兼职人员工资计数为每小时8元x工作时间+绩效(票据回收x0.05元),每月10号之间结算工资

三、兼职人员工作考核

1、入场卷发放

兼职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要求发出所以外出携带的票据,如有不实发放或丢掉,应按照每张票据的价钱给予处罚并赔偿于公司票据原有的价格,兼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发放票据,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发放,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开除并给予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待定)

2、海报张贴

兼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外出贴出携带的海报,在张贴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实或丢掉,如发现不实给予警告并处于经济处罚,如丢掉,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并且赔偿公司海报原价格(特殊情况待定)

三、兼职人员监督办法

兼职人员外出发票或者张贴海报后,我们会抽排一员进行对其监控,在监控的过程中,如发现兼职人员有消极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第一次我们应给予批评和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张贴出海报,按照每张5元的价钱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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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矿山公司师徒考核的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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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公司师徒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师徒合同的管理,强化师徒双方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使新工人在合同期内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达到安全独立工作的目的,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传帮带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矿山公司成立师徒传帮带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组织成员构成,具体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所示。

组长:周茂普

副组长:孟兆龙、高云峰

组成员:江小军、夏、刘文众、张雷、王明辉、郝万东、晓亚迪、段文婷。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平时工作表现、理论知识水平考核与结业考核答辩三大部分。

1、平时工作表现

由考核小组对师徒合同期内的徒弟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安全知识的学习,安全意识,工作期间是否有“三违”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考评。其中安全知识学习情况以生产技术部和机电装备部提供的每月考试情况为基准进行打分,徒弟“三违”情况由安全部负责提供。

2、理论知识水平

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为考试范围,由生产技术部、工程安全部和机电装备部各出100道题,由考核小组从中选择一部分题形成试卷,对徒弟进行闭卷考试。

3、结业考核答辩

由公司考核领导组成答辩委员会,组织徒弟进行结业答辩。徒弟根据自己的日常工作情况,理论结合实际,讲述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学习心得体会。答辩委员会成员根据每位徒弟的答辩情况,按综合业务素质、理论学习、岗位技能、语言表达等几个方面对徒弟进行综合考评。

见附表。

三、奖惩办法

1、考核成绩划分

上述考核内容总分100分,徒弟的综合得分为三项考核内容的得分和。

考核成绩按综合得分依次划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

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得分在70分以上为一般,得分在70分以下为差。

2、奖惩办法

对综合考评成绩前三名的师徒给予一定奖励,综合考评成绩最后一名给予一定的处罚。

矿山工程技术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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