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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热门20篇

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安全管理工作务必贯穿始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企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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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区别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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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管理与5s活动

1、公司推行以"5s"运动为核心的现场目视管理,坚持"5s"就是品质的理念。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每次作业完毕,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6、部门主管是该部门5s活动负责人,各部门的5s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范围。

二、制程品质管理

1、生产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选拔:文化素质高、技术全面、工作细心认真、熟悉产品的员工,担任质检工作,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管理。

2、品质部门负责人应会同生产部共同制订《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__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为公司产品的执行品质标准。定期修订并据以培训品检员。

3.品检员工作中发现品质问题,按以下三步操作:

3.1反映:及时向部门主管(组长)或品质负责人反映问题,并告知相关工序操作员工并做好记录。

3.2隔离:将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半成品)隔离开来

3.3标识:将品质问题内容、数量、涉及订单等要素填写标识卡,标识于产品醒目处,并做好记录。

4、生产流程所有部门、员工,对于品质问题,应坚持"三不原则":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门)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不接收、不继续操作。

4.2不制造:争取产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门)不出现品质问题。

4.3不传递:操作中发现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门)造成的品质问题,应隔离有问题的产品并向领导反映,保证问题产品不会流到下一工序(部门)

三项基本原则。

5、产品出现品质问题、客户投诉,视后果严重程度,对相关操作人员、品检、主管、进行处罚。

5.1一般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部负责。

5.2重大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和生产部共同负责。

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区别篇四

1、目的:

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

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

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

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区别篇五

一、产品的出库

1、产品出库必需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出库单,出库单须写明用途。

2、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出库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

3、出库产品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

4、产品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出库,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出库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产品的入库

1、产品入库验收须凭发票凭证。

2、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

3、入库产品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

5、保管员将产品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6、对入库产品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产品帐、卡、物相符。

7、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三、处罚规定

1、各仓库白班时间必须时刻有保管员值班,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二次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有特殊原因除外)。

2、现保管员与领用配合或协助弄虚作假,少报、瞒报生产成本,发现一次责任保管员下岗待业。

3、仓库验收时发现有盈亏、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4、仓库保管员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产品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6、保管员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7、18本仓库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发料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1—3个月。

一看全是罚款,以前我也做了个类似的,老板倒是很高兴,觉得清楚明白,可是下面的员工就叫了,累计了分数和罚款的钱数,说要是一个月啥错都不犯,是不是要给他相应的奖励啊~

后来我仔细想想,我们是要求的,人家才是干活的,要是能让他们自动遵守,比我们增加检查频率好多了,这些,就内部流通看看,最好还是不要上墙啥的,影响干活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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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物业公司综合办工作职责 物业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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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部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督促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做到依章办事,有章可循;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部门组织框架,明确人员编制计划,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协助制定部门各项工作流程;

3、制定部门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制定部门长期发展规划;

4、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损耗品的申领、采购及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5、负责来访来客人员的接待工作,组织安排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会务接待板块工作;

6、搞好部门内部企业文化建设及培训等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7、监督管理合同的汇总、分类、归档保存、调阅登记等工作;

8、负责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及各项报表的制作、汇总;

9、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的处理和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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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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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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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学校,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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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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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仓管,全文共 2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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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仓库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根据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一般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品牌总仓。

第三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做好物资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

(二)做好各种防范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条所有外购货物均须入库,除仓库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签收。

第四条货物验收过程中,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交货期等要素,须核对清楚,入库单据回单联转交供应商作为结算凭据,财务联转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据,存根联由仓库保管存档。如有货物与单据不相符的现象,

保管人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处理。

第五条仓库的退货规定

(一)采购退货

发生以下几项情况时,仓库须对物品进行退货处理:

1.经质检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货品

2.发现数量短缺、串号、配码不正确、因延迟交货期确认已取消定单的货品;

(二)客户退货

1.当入仓货物属于公司同意客户退货时,仓库予以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仓库管理员在收货时,须当即开箱检查数量是否正确,及时将收货记录反馈至发货方核对查实。

3.如仓库发现有丢失货物的情况,须通知退货的客户追回损失。无法追回的损失,由退货的客户承担。

第七条产品出库根据客服部的发货计划组织出库。发货时,由物流部文员制作销售出库单,对销售出库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

第八条托运装车时,仓库管理员必须要仔细清点好数量,车上的数量与清单上是否一致,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托运交接手续。

第九条各部门领用物品出库时,须经领用部门经理审批后才准予出库。提货人手续不全的,仓库不得发货。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先由经办人签字,但必须在领用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仓库保管原则

(一)仓库货物应遵循“便于找,利于取”的原则,保证货物分类清楚、堆放整齐平稳及区域产品分类摆放。

(二)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鞋类产品堆码层数不得超过8小件,排行间隔1米,隔墙0.5米,保持仓库通风。

(三)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搁臵,并保持清洁的状态。

(四)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五)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臵。出入库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易于作业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臵的场所。

(六)根据物品重量合理安排保管的位臵,

第十一条盘点规定

(一)每月月底,物流部必须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月终盘点,特殊情况可在月内合理安排时间盘点,每月须至少盘点一次。

(二)盘点前,物流经理须对分销系统(erp)所有单据进行记账或验收处理,并整理好仓库,以便于盘点顺利进行。

(三)盘点时,物流经理须组织人员实地清点实物,准确记录实盘数,整理盘点资料,导入(erp)系统确认。盘点单由财务部审核记账。

(四)盘点后,由监督盘点的财务人员填写“盘点溢(缺)报告单”,物流经理、财务人员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如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出具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第十二条物流经理对因滞销或其他原因长期积压在仓库的货物进行消化处理时,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仓库保管纪律

如违反以下规定的情况,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经理负连带责任,公司给予其双倍的罚款:

(一)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乱拉临时电线,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二)严禁随意动用消防用品,加强仓库要害部位的管理;仓库人员须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用品。

(三)仓库严禁吸烟,易燃、易爆品不得携入仓库。

(四)库房钥匙归仓库管理员专有,其他人员不得配臵。仓库管理员不得将库房钥匙随意借与他人使用。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的情况发生,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经理负连带责任,公司给予其双倍的罚款:

(五)未经同意,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必须有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内仓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

(六)严禁在仓库内聚众聊天、赌博、打闹。

(七)保持仓库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八)仓库管理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并检查电源开关,门窗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九)日常业务单据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丢放,以免丢失或外泄,并做好存档工作,对外严守产品价格、销售业绩等相关机密。

(十)仓库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在业务往来过程中索贿受贿,收受回扣、礼品、礼金等,如若发现,一律按公司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物流经理须根据当天的发货情况,有效安排托运时间、地点,保证按时发货。

第十五条物流经理须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前提,监督托运单位的服务质量,及时有效地了解运输行业的各方面情况。对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运输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条接到退货通知后,相关仓管人员要及时作好记录,详细记录退货托运单位的相关信息,并及时转交托运员安排提货。

第十七条本制度拟定和修改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报xx鞋业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十八条人事行政部具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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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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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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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简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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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制度以自觉为前提,以考核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为目的,服从服务于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办公休息时间,原则上遵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另行规定。个别岗位在某一时间段由于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时间难以规定,可作灵活调整,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出勤实行签到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收发表(卡),并统一汇总登记,以此作为考评和奖罚的重要依据。签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时间为9点前,下班时间为11点后,下午上班时间为3点前,下班时间为5点后,不得代签、补签、提前签、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员负责登记。

4、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如因私临时需要离岗,必须向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请假。

5、因病或因事请假必须报有关人员批准,半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急需本人处理或待办的公司重要事务,在请假前必须处理妥当或委托代办妥善。

6、公司各种与出勤有关的奖励或补贴,均以各自出勤情况为依据进行计发,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干部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计扣发工资并累计,无故离岗、脱岗按旷工算,旷工一日按50元计算扣发工资并累计,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离岗的要在2天内到分管领导处补打卡,否则按旷工论处,如公、私事需临时外出要请假的要说明原因和时间要求,无故延长请假时间的按早退论处。如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县效能办等检查组、明察暗访组发现的,除按县机关单位要求处罚外,公司另扣发该人当月工资200元。每月出勤为满勤且县明察暗访组未发现该职工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将用罚扣下来的费用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8、对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在编不在岗的干部职工,坚决按要求报组织人事部门给予以免职或辞退,一年内请私事假累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时间按每20元一天扣发年终津贴。超过30天的扣发一半年终津贴。

9、以上规定的情况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一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总经理签往财务部执行扣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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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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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机关车辆使用实行分口负责、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对车辆的使用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严禁司机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正常工作日司机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有事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党政办。无出车任务时,所有司机不得远离,等候工作安排。

四、车辆实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具体标准为:现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兰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务车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车辆需要保养与维修的,主管领导报书记、镇长同意后,由财政税具体负责实施。车辆出差在外地维修的,由用车领导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司机要随叫随到,不准出现脱岗、误岗现象。

七、车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时回镇大院停放保管,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

八、因公出车发生事故,按照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由保险公司和单位负责赔偿;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由驾车司机负责全额赔偿。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的,由借车司机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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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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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状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状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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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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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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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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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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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仓库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仓管,全文共 2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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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料的安全完整,确保物料的(台)帐、(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原材料仓库。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

(二)认真执行考勤及值班制度;

(三)与外协厂家沟通以及对待领料人时应做到语气平和,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一)、外协采购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情况对各相关配件备有一定的库存,采购部在基本库存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计划对各相关配件编制采购计划,并及时与各外协厂家沟通,保证各配件按时到位,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2、对外协厂、委托加工单位的传真合同内容,必须明确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交货期及生产批序号,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并请对方回传确认。对于不按时交货的情况,及时告知生产部负责人。

(二)收货管理

1、外协件厂手续。

(1)物料入库前先送待检区由厂长进行物料检验。

(1)物料入库前出示经厂长签字的送货单客户联,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仓管员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

(2)厂长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入库单)。(检验标准根据技术部对生产的工艺要求以及规范)。

(3)凭入库单方可结算货款。(祥见财务制度)

2、仓管员对外协件厂的收货管理。

(1)确认送货单;

(2)确认厂长的合格签字;

(3)在仓库门外的单独区域(送检物料区)与外协送货人核对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外包装与所装物料是否一致;及我厂的生产批序号,经确认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并把相对应的送货单作为附件与入库单粘贴在一起。

(4)对于已经开入库单,但在试用或者使用期间发现的不良品物料,仓管员应另行存放,做退回处理(没有厂长的质检签字认可,不合格区中的物料不得再次使用)并及时开具退货单。

(5)、对物料进行分类存放,划分区域标识清楚,并在物料卡及帐本上及时填写出入库的时间,数量,做到帐物卡一致。

(三)、发料管理

1、仓库员严格按生产计划单的批序号发放相关零配件,领料单上必须填清配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配件使用的生产批序号,并附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发放,并且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清。

2、车间在领用超出生产计划的配件时必须附有相关手续:

(1)经厂长质检确认报废的配件需附有报废单,并实行以一换一的规定;

(2)经厂长质检确认不合格的配件,属外协厂家质量问题的,必须附有厂长或车间主任签字并注明原因的标贴在该零部件上;

(3)车间在领用材料有少或不够用时,应重新开取领料单并注明多领用的原因及使用的批序号,且须厂长或着车间主任签字方可发放。

(4)、委外加工的物料管理。a、需从本厂送出的原材料,仓管员应根据生产计划单,清点有关数量后,填写《委外加工单》并交仓库主管开具出厂证。由驾驶员带回的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先交于仓库主管与出厂证核对后,再由仓库主管及时交给财务部b、直接由供应商送至加工厂的原材料,可直接根据委外加工厂的入库单,填写《委外加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传真至加工厂即可。加工完毕,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产成品出库管理:

(1)、销售部:根据合同及发货计划开具《发货申请单》,详细列明购货单位名称、合同号、生产单号、付款方式、货款收取情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所需配发配件名称,发货方式并签名后提交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销售部提交的发货申请单,仔细核对相关内容,对货款到账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如货款已全额到账,签名并列明货款到账情况后交销售经理签批后到仓库组织发货。如货款未全额到账需经总经理签批后才可安排发货。

(3)、仓库:仓库根据审批手续齐全的《发货申请单》列明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认真配货,并安排发货;原则上要求不能错发,漏发及多发,避免增加不必要售后服务费,由此产生的售后服务费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根据实际发货情况开具《出库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未按《申请发货单》上列明的货物完全发完,则由仓库与业务员做好有关详细记录,以便下次好对照记录安排补发;货物装好后,由随车司机签字,办好相关交接手

续后完成出货作业。

(4)、平时因业务需要,需到仓库借用材料或者产成品的,有关人员先填写《借料申请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交由仓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仔细核对有关手续后开具出库单,并把借料申请单作为附件提交给财务。

(5)、作为业务招待的商品,相关人员先填《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把《特殊情况出库商品申请单》作为附件递交给财务。 ( 五)、易耗品、劳保用品、废旧物料的管理。

(1)、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领料人必须填写领料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仓库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需生产厂长审批后,方可领(发)料,并建立工具台账。(注:所有领料单上,必须有领料部门负责人,仓库管理员及领料人的签名)。职工辞职后,应退回所领工具,凭仓库的工具退回签字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

(2)、废旧物料要进行回收管理(包括各种容器,边角料,及其它有用物料的回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如螺丝刀等)。员工工种变动时、厂部放假前,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5、仓库保管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

6、技术部门试制研发阶段在仓库领料时,需持总工及生产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到仓库领料。

7、仓库应定期及不定期地进行物料盘存,定于每月28日对所有仓库存物料进行盘点,盘点数据交财务部。

(四)、处罚规定

1、外协厂送货,没有按照先出示厂长检验签字的送货单和清点数量,就直接把货物直接放入仓库,视为作弊,仓管员有权没已收放入货物,若仓管员在场没有阻止,将视为渎职,每次罚款100元;

2、车间主任、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操作,每次视实际情况,可以由仓管员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3、仓管员没有按照规定操作,视实际情况,可以由当事人会同厂长,对其处以5~200元的罚款,100元以上上报公司总经理。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日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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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企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学校,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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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四)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五)在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计算机安全员应随时响应,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调遣,承担处置任务;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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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洁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保洁公司管理制度5000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企业,全文共 4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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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人资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人资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人资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厂区、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寝室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人资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办公室各部门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正门花坛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办公室南部廊区花坛由采购部、贸易关联部负责,北大门外(宿舍外)花坛由食堂、宿舍负责,正大门外花坛由技术部、品牌事业部负责。其他公共区域由清扫工完成。职责区(办公室各部门承包花坛部分)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由办公室人资行政部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人员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持续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资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通道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保洁工人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通道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房前屋后等地角),每周至少清扫两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持续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务必个性持续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礼貌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厂区卫生间、办公室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清扫,人资行政部负责不定期检查,作为对负责管理人员的考核。

二、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务必按人资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人资行政部要安排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持续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持续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人资行政部安排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人资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人资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各车间、技术部、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务必按照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务必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通道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人资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性;由人资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人资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务必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务必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务必干净、整洁,每餐清扫,持续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持续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务必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务必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务必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务必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不锈钢餐具每次使用完毕后要进行清洗后的消毒。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光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务必先经食堂负责人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务必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务必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务必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状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宿舍卫生标准及要求

第五十八条每个宿舍设宿舍长,卫生工作由每个值日人员负责,随时清扫。

第五十九条地面每一天最少用托布托两次,不许有污迹、垃圾随时清理,不许堆放。

第六十条被罩、床单定期清洗,持续干净、卫生、整洁。

第六十一条被子按标准叠放,排列整齐,方向一致。

第六十二条衣服放在衣架上,摆放整齐,不许乱堆乱放。

第六十三条洗漱用品统一放在脸盆架上,摆放一致。

第六十四条鞋统一放在鞋架上,不许乱放,上、下铺人员把拖鞋摆放整齐。

第六十五条床下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

第六十六条搞好个人卫生,宿舍要持续通风、干燥,无异味。定期消毒,星期二、星期五为每周的消毒日。

第六十七条住宿人员每一天将宿舍内的床、鞋架、脸盆架、衣柜擦洗干净。

第六十八条各宿舍住宿人员使用的床单、被罩、脸盆要统一。无床单、被罩者严禁住宿。

第六十九条各宿舍每周做一次大扫除,宿舍卫生由宿舍长负责检查,宿舍长有处罚权。

备注:以上各项如有违者扣1—5分,每分5元。

第七十条宿舍管理员每日至少早晚两次对宿舍廊区、上下楼梯通道、洗漱间等进行清扫和整理,要求地面整洁、光亮、无水渍。

第八章奖罚

第七十一条人资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状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七十二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人资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在通告栏予以通告,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每次10~100元不等: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不足或改动之处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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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3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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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针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项活动统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章程、办法、标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体现,是企业运行活动的依据和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战略规划的保障。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四个方面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形式规范,一般以条文的方式表达;内容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程序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废止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严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应受其约束;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可朝令夕改。

权威性是指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经营依据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具有法律一样的权威,企业的其他文件不得与规章制度抵触或冲突,不经过规定程序不可随意废止或更改。

强制性事企业规章制度在执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都应受到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具体要求

(一)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业自身的职权范围;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税费征管等方面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二)统一规范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内部立法”,应呈现统一规范的特点:形式规范是企业规章制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结构形式,分为章、节、条、款、项、目,并以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款规范,即规章制度的名称结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条款的表述应规范、完备;规章制度的文字应备而不繁、简而不漏、逻辑严谨、用语准确,不能产生歧义。

(三)协调一致

企业规章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衔接有序。企业拟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已颁布的规章制度重复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同一行为的规范应表述一致。

(四)便于实际操作

企业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执行。一是力求切实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反映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二是在内容上要重视责任的落实,明确管理、执行督促检查的主体,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汇编,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时修改补充,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部规范都处于有效执行的状态。

制订企业规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实务

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实务,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 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会导致规章制度的无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根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行民主讨论,但是结果还是按照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情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法律具体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报酬,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需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不要紧,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案例】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做一件好事,奖励

100元,如果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讨论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制度不好,应该是做一件好事奖励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按照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

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办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分配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免了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一定要实行个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个性化管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个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使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办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讨论方案的时候,讨论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的签字等,这应该是第一份证据;第二份证据是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须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xx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单,目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须遵守的。

(二)hr必须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

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按照广告实际履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重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处罚员工,杀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赔偿。毕竟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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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企业,卫生,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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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企业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食堂与员工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必须确保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企业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环境与设备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程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食堂应设有食品原料储存、原料初加工、烹饪加工、备餐、用餐、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等相对独立的专用场地,其中,备餐间必须单独设立。

3、食堂应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4、食堂各专用场地应配置以下设施:

(1)食品原料储存场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配备有效的防鼠、防蝇设施。应分别布置主食、副食品和调味品置放区域,各区域应相对独立。

(2)原料初加工场地应分别设有蔬菜、水产品、禽肉类等食品清洗池、切配加工操作台,并有明显标志;设置存放废弃物的容器。

(3)烹饪加工场地的灶台和蒸饭间应当安装有效的排气罩;应当设有烹饪时放置生食品(包括配料)、熟制品的操作台或者货架。

(4)备餐间应设有二次更衣设施、空调、备餐台、能开合的食品传递窗及清洗消毒设施,并配备紫外线灭菌灯等空气消毒设施。

(5)用餐场地应设有就餐桌椅、餐具存放和洗刷、洗手等设施,并应置有存放泔脚的容器,就餐出入口应有防蝇设施。

(6) 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场地应配备专用清洗池、消毒池;配备餐具工用具专用保洁柜。

5、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10米内无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6、企业要为食堂全体从业人员配备两套以上的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7、企业食堂要配置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

1、企业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2、企业实行食堂卫生现场管理负责制,并配备食堂管理员、食堂卫生监督员,建立企业食堂及员工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3、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4、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害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要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企业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7、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1、企业实行食堂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度,并建立分级责任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到人。

2、作为企业食堂卫生第一责任人,现场管理员承担以下具体责任:

(1)修订完善涉及在厂员工集体饮食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范。

(2)建立分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3)建立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物中毒预防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企业食堂档案,管理员对员工食堂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加强食堂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5)坚决杜绝没有通过体质健康检查的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保障员工用餐的安全。

3、作为企业食堂卫生第二责任人,企业卫生保健教师对企业食堂及员工集体用餐方面承担如下卫生监督、指导的职责:

(1)组织企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每两月一次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每次培训有准备,有记录。

(2)执行企业食堂每日检制度,每天对食堂的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

(3)督促、检查企业食堂长假后的清扫消毒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4)食堂卫生监督员要加强自身政治和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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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皮匠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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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结合纺织工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纺织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全部生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纺织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推进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和维修配件的商品化,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本地区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优竞赛活动;

(五)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维修新技术,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对进口设备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七)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闲置设备的调剂;

(九)负责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报表。

第七条厂长(或经理,下同)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制订企业的方针、目标时,应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在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必须列入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等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制度。

基建、扩建、成套配套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企业购置设备时,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

第九条企业选购的设备应备有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设备到厂后,应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使用。对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投产后三个月内,使用部门和安装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自制设备,应当组织设备管理、制造、维修、使用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部门应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用户进行访问,及时处理答复用户意见和建议,供应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应将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设备制造部门。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正确使用设备,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维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严禁拼设备、超负荷。

第十四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凭证操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试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企业应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润滑管理,制定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第十六条设备修理可根据生产的不同特点和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采用周期计划修理和状态修理两种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业采用两种修理方式的设备名称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业的《附件》规定执行。对《附件》中未作规定的设备,企业也应自订修理方式。

第十七条企业对采用周期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对采用状态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准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时,按各行业《附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质量检查、接交验收办法。维护、修理人员应按维修技术条件做好各项维护、修理工作。

企业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维护、修理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质量检查。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须根据“保养技术条件”和各行业《附件》规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术条件”办理接交验收,评定修理质量或等级。

第十九条对进口设备的维护、修理方法和技术条件,可参照国产设备由企业自订。

第二十条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善维修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一条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按国家有进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审计监督。企业应制订太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应由设备管理机构有计划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和相适应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七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制订管理办法。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图册和设备排列图、管理线路图、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价值,技术特征、维修发行动态变化资料的设备卡片和设备台帐,并定期核对,做到记录正确,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设备完好率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数量每季累计一般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50%,多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25%。

大、小修理分两面个等级,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一等,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等。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工艺要求者为一级,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级。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合格,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不合格。

设备故障率以企业的生产能力设备发生的故障计算,故障停台台班数指当班不能修复的故障台数。

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工具、容器、衡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三十七条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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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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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可获得5天年假;

满五年未满十年者,可获7天年假;

满十年未二十年者,可获10天年假;

满二十年以上者,可获14天年假。

申请年假需提前十五天,经所属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

所有员工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法定节假日受安排上班或值班,节后部门可安排补休或按规定给予加班费。

3.1员工因病未能上班,必须通知所属部门经理,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本公司指定医院病假单方可获准病假;

急诊时须持区级以上医院急诊假单。

每月病假不得超过两天(含两天),薪金照发,每月病假超过两天的,按照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22.5天扣发薪金。

3.2员工因私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经理审批,事假例行不发薪,按照日平均薪金(22.5天计算)扣发薪金。

3.3各部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

4.1婚期: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有有薪假期8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予休息。

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复印件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2产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申请产假须在预产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假。

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交经理办公室核实。

4.3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6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天;

并给予员工一次性抚恤金300元。

申请恩恤假须经经理批准,假后将亲属的死亡证复印件送经理办公室核实。

4.4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300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职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探亲假只能当年一次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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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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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进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及时进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村两映。

5、完成村两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1、清运员实行择优上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进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及时调整,重新招聘。

2、清运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实行百分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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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鞋厂设备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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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验室持续干净、整洁、卫生、器械使用后及时清洗、清理、需灭菌的应及时灭菌。药品、试剂使用后及时归放原处,切勿乱放。

2、持续化验室肃静,工作时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吸烟、饮食。

3、化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工作时,务必穿戴工作衣、帽及口罩、手套、拖鞋,出门时及时更换。

4、化验人员务必熟悉所用器械、仪器的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5、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技术操作无误。

6、化验人员进行化(检)验时,务必做好详细记录,结束后按要求做好总结。若需出具化(检)验证明或报告,务必经化验室负责人签字,其证明报告如实出具。

7、化(检)验涉及刑事或民事纠纷的病料,务必先行索取行政、司法部门的证明,无证明者不得化(检)验。

8、化(检)验后的病料如需保留,则应保存一段时间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

随意乱抛,并对剖检场地清洗、消毒。

9、化验人员应爱惜器械、仪器,合理使用药品、试剂,离开化验室时,注意关水、关电、节约水电。

10、注意安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手续。

1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禁止个人在化验室内冷藏或烘烤食品,化验室的器械、仪器及药品外借,需经主管站长的批准,并出具借条。

12、化验人员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不负职责造成事故时,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20__年六月一日

1、检验单应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要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贴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要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正确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贴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相关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

7、要用心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9、实验室诊断为传染病者,要及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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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设备房管理制度条例最新 设备机房管理规定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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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非公司领导或维修人员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在值班机电维修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发电机房,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2.0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0 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定期充电保养。

4.0 配电房值班机电维修工必须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发电机运行时,应派专人值班。

5.0 每月启动机组运转检查半小时,确保机组正常自动投入使用。

6.0 发电机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定期运行检查。非值班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7.0 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发电机责任人打扫。

8.0 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9.0 发电机检查时须将主令开关置于停止档,以避免意外停电,导致发电机运行,发生意外伤害。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小区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水泵房能否正常工作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及时向住户提供合格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管理好水泵房,特制定如下制度:

1.0 值班机电维修工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2.0 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3.0 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启动。

4.0 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5.0 水池观察口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指定的机电维修工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6.0 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7.0 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空调设备房是中央空调系统的控制中心,为确保空调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0 空调制冷机房的全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机电维修工管理操作,非本职人员禁止操作。

2.0 无关人员必须经管理处主任许可,方能进入制冷机设备房。

3.0 室内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照明、通风并严禁烟火,严禁明火。

4.0 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分析机组各种压力表、温度计的读数是否正常准确,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5.0 须每月对中央空调系统抄一次电能表,并做分析。根据空调负荷的变化调节机组,确保机组运行在节能状态,费用不超标。

6.0 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更换磨损的零件,并作好记录。

7.0 定期对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进行清理、水处理。

8.0 调整冷却塔风扇角度或加挡板,减少冷却塔的飘水。

9.0 控制冷却塔托盘的.水位,避免溢水。

10.0 空调值班室每天清扫一次,制冷机设备房每周清扫一次,新风空调机房每月清扫一次,制冷冷水机组每月清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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