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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管理办法(汇集20篇)

如何准备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办公大楼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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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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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籍教师(下称外教)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外教管理工作应围绕我校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着力于重点专业、重点学科、热门学科和重点科研方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优化我校外教的数量和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学生外语水平,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为目标。

第三条 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 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 外教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所在教学系部、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人事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 聘用

第六条 聘用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专业类外教需具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关工作经验;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 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所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下学年外教名额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 聘请外教数额及业务水平要求(含资质、知识经验结构等要求);

(2) 外教的教学任务(教学课目、教学时数、教学对象等);

(3) 外教的教学目标及其业务管理(教学要求、合作教师配备等)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优先安排重点急需和高层次教学科研项目和“少而精”的原则,对各院系的聘请报告进行审议, 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就外教的资历确定其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并向主管校领导提交聘请外教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校领导签发后即报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4、申请应聘外教需提供以下信息与资料:

(1)个人履历,含详细的个人信息(含教育和工作经历)、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

(2)护照复印件及2寸白底照片6张,如有家属随行,须提供随行家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照片2张;

(3)学历或学位证及相关培训类证复印件;

(4)前任雇主的推荐信,说明雇主和应聘者的工作关系以及应聘者之前的工作内容和表现;雇主个人简介;对已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须提供原所在教学系部出具的盖有主管专家工作部门公章的推荐信;

(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

(6)其他备选资料:我国对外使、领馆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经我国对外使、领馆鉴发的无犯罪证明;个人保险单复印件;教师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证明。

5、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6、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省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7、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需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 到达郴州后24小时内到学校校区所属派出所办理外国人来华住宿登记手续。

(2)在一周内陪同外教到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受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

(3) 持外教的护照原件、正式合同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外国人来湘申请表》及《健康证》向省外专局申领外国专家证。

(4)经郴州市公安局审核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外教的护照原件、工作签证及其复印件

②《外籍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申请表》

⑤ 正式合同及复印件

⑥ 照片2张(小2寸)

注: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否则逾期居留将被罚款,逾期一天50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专家证和居留许可一年一办。如需延期,延期应在原居留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前办理手续。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八条 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教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 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 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16课时/周)、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教学系部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教自愿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 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薪发放。聘期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需在外教缴清各类费用之后发放,费用未缴清者,将从其该月工资扣除。

第十二条 外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第十三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内的专项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每年可凭票向我校报销国际国内旅费。新聘的长期外教:聘期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往返旅费;聘期一学期,学校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延聘外教,延聘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单程旅费和暑假工资。

第十五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提供公费医疗(不含保健),如一次医疗费超过人民币400元,其超出部分由受聘方自行负担。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外教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拟定并代表学校与受聘外教签订,内容需包括聘期、业务职责、工资数、双方基本职责、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 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对不遵守合同的外教,要认真地分析情节和原因,多做工作,消除误解,或进行批评帮助。问题严重的,必要时可以解聘。凡中断合同,提出辞聘或解聘,应报请省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外教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一旦签订合同,所在教学系部则应将其视为本单位职工予以管理,如发生违约应及时通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六章 外教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除了确定一位主管外事工作领导外,还必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作教师既是外教的助手,也是外教与学生、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人。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开学前将外教的课程表报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

第二十条 对外国专家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法。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外教上岗前负责向外教介绍本单位情况及明确具体业务要求,到岗后加强与外教本人的联系沟通,定期组织工作交流。所在教学系部有关领导和合作教师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1、于每学期开学前向外教介绍所教授课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明确所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目标、授课对象,提供教学大纲和计划范本、必要的参考教材和教学用品;

2、及时通知外教校历安排、法定假日调休、课时安排、请假或调课手续、教室分布及学校相关信息;

3、有效地组织外教与合作教师的教学合作,确保外教的教学有效地融入我校的教学体系,同时使合作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4、鼓励外教自主编制新教材和拟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但需在开课前要求外教进行提交,经审定同意后方可使用。

5、邀请和要求外教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鼓励外教与本单位教师、学生正常友好交往,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长期做好外教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利用,在充分吸收外教优质的教学经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培育新课程或精品课程。

第二十一条 外教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具体教材的选用由院、系、教研室与外国专家协商决定,应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造诣较深的外国专家,可以组织他们从事讲学活动,也可邀请他们参加同其专业对口的学术讨论会。允许外国专家借阅与业务有关的公开出版的书刊、资料和影印工具书。

第二十二条 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配合所在教学系部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二十三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应在外教到校后,及时向外国专家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

第二十四条 短期外教完成任务离校后两周内由所在教学系部对其工作效益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分别上交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

第二十五条 所在教学系部应该制定外教教学管理条例,提供外教工作业务考核与综合评定的参照标准。所在教学系部应以开放式引导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对外教进行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所在教学系部应充分挖掘外教的科研能力,鼓励外教以所在教学系部教工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协助外教申报科研课题,利用外教的资源开展学术科研交流合作。

1、外教可申报校内科研课题和教研课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有特殊科研涉密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2、外教在完成合同内的教学科研任务外,同样享受科研奖励。

第二十七条 外教应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接受学校和所在教学系部组织的工作检查和督导。

1、外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教学,认真备课,按时撰写并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及其他各类教学资料。

2、鼓励外教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引进使用优质的外文资料,但不得以教学名义在课堂中传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加强学生考勤和课堂管理,认真布置并批阅作业,按要求完成相关命题、阅卷和成绩登录,充分完成课外活动的工作要求。

4、注意仪容仪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因病或事假要提前向所在教学系部履行请假和调课手续。

5、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如有需要,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兼职不影响在我校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协同教务处、所在教学系部对外教(含兼职外教)的业务表现进行多方面的检查评估,并将各项结果作为外教续聘、奖励及提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七章 日常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务处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

1、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一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含取暖设备)、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2、短期聘用的外教,确须安排住房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前十五日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根源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 外教入住公寓后如有维修要求或对服务、设施等不满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协调总务处解决。

第三十一条 校内外教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教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 外教入住公寓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私下更换公寓,不得把公寓转借或出租给他人。

2、注意节水节电,公寓内电费的免费额度为300元∕月,超支部分需自费,由学校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3、需保持公寓内环境卫生,公寓内设施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如因个人照管失误造成丢失或损毁,需照价赔偿。

4、应保持寓所安静, 避免大声喧哗, 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如因朋友聚会等造成嘈杂,请事先协调好邻居,团结邻里,避免矛盾。

5、为了保证外教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所有来访人员正常会客时间为每天的8:00至22:00;来访外国客人如需在此公寓内留宿(最长不超过一周),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方能留宿;且中国客人不能在外教宿舍留宿。

6、注意防火防盗和谨防意外事故,如有情况发生,请立即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重大事故,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三条 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

第三十四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所在教学系部应为外教组织相应的节庆活动和联谊活动,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八章 出入境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将外教的基本信息及出入境情况报送白鹿洞派出所,由白鹿洞派出所负责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外教任教期间, 如有外出旅游或出境探亲应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后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报告事由、去向和返回日期,经批准后办理好调课手续,并于返回当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所在教学系部报到。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外出者将视为违约处理。

第三十八条 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收回其外国专家证,并要求外教配合提供护照,将其居留许可进行相应变更。

第三十九条 外教应在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的10日内离校,退还外教公寓,缴清各类费用,归还借用图书资料等。

第四十条 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

第四十一条 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九章 综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外教上岗前需要接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宗教政策等;

2、文化差异、地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3、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及校园教学生活基本相关信息;

4、我校关于外教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外教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薪金照发。三十天后,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按日扣发薪金。在合同期一年(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 外教可以通过申请担任小组长或兼职工作人员等形式参与我校的外教招聘管理、对外交流拓展、教学科研指导等方面工作,薪酬待遇另行商议。

第四十七条 对于外教聘用和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补贴、表彰和奖励。

1、综合表现突出的外教将授予“优秀外籍教师”称号,并推荐参与湖南省潇湘友谊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学校优秀教师的评比,获奖者将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

2、外教联系人、合作教师、学生助理可以分别申请减免工作量或超工作量补贴、勤工助学工资。

3、评选外教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

第十章 师生员工与外籍教师交往管理

第四十八条 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

第四十九条 全院师生员工不得随意出入外籍教师宿舍。需与外籍教师会晤的,必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并经外籍教师本人同意。

第五十条 不得随便将外籍教师请入家中做客。

第五十一条 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

第五十二条 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

第五十三条 不得同外籍教师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第五十四条 不得私自邀请外籍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或讲学。邀请外籍教师外出郊游等必须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超过一天或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第五十五条 不得随意接受外籍教师的礼品。在因公交往时,外籍教师赠送的礼品或纪念品须如实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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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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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1、本单位人员需有足够的安保意识,积极配合物业人员搞好大楼日常管理工作。物业公司负责治安、防火工作,并建立治安、防火网络,本单位人员需共同遵守治安、防火制度。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关好门窗。

3、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单位职工有责任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人员。

4、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大楼内留宿。

5、本大楼内如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本单位职工须保护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6、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大楼的物品进行检查,大件或贵重物品须由责任人开具证明方可进出。

二、车辆管理规定

1、进入大楼范围内的车辆须服从物业人员的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2、车辆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进入车库时限速5公里。

3、本大楼地下车库只供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

4、车辆入库后,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负。

5、为了保证车库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不得在车库内洗车,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为杜绝车库内发生意外事故,凡进入车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同时在车库内不得随地扔烟头。如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车主应负全部责任。

三、环卫绿化管理规定

1、保持大楼环境整洁,垃圾杂物应放到固定回收地方,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2、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应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杂物,一经发现,大楼物业管理处将督促其清除。

3、 禁止携带动物进入本大楼。

4、 要保持环境安静,部门各项活动应以不扰及他人为度。

5、 爱护大楼绿化,请勿将烟头投放在花盆内,勿将杂物倾倒在洗脸池等易造成阻塞的地方。

四、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涂乱画和乱扔杂物。

2、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过大楼物业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才可以装运。

3、轿箱内只按适用之按钮,禁止击打按钮,撞击门板等粗野行为,不允许开启轿箱顶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

4、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依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要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7、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大楼物业管理处。

a、门的开关失去控制;

b、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c、运行时有异常震动和响声;

d、有漏电现象。

五、办公场所使用规定

1、行政服务大厅是处理窗口业务的场所,请所有人员自觉维护其窗口形象和秩序,不要高声喧哗和无目的地走动。

2、所有办公室的办公桌和文件柜,台帐资料应摆放整齐,使之更适合我们的整体工作氛围。

3、纸团和烟头,不要随手丢在地上或花盆里,从而破坏室内环境秩序。

4、大楼内吸烟应注意安全,对吸烟所造成火灾等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及其所属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1、大楼物业管理处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消防防火通道需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2、不得人为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所有人员应自觉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3、本大楼内所有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大小龙头、喷淋器、烟感器、温感器、警铃、按钮和消防电话插孔及各类消防线路等均不准擅自移动、拆除,如有损坏须及时报告大楼物业管理处。

4、本大楼内所有竖向井道(管道井、电缆井、排气井等)和设备间的门窗均不得随意乱开,如有需要,须报大楼物业管理处批准。

5、本大楼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火柴梗,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家电要在安全用电原则下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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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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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zd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3、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5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4、会议费: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办公室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单位根据会议通知,按财政局会议费开支标准,事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结束后,由承办单位或处室负责人将各项因会议而产生的费用汇总填好报销单,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5、汽车修理费:凡需维修的车辆,实行派修单制度,由驾驶员事先填好报修单,经队长审查后,确定修理项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长审核、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1000元至10000元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汽车大修必须编报大修专项报告,待落实资金后才能维修。对车辆在家的故障必须在本单位修理班维修,对修理用的各种材料和修理项目,不论金额大小,驾驶员或队长必须到修理现场审查签字,最后形成发票,一月结算一次,先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再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对车辆外出故障的修理,原则上拖回修理班进行维修,如确实不能拖回的,在外发生的修理费,先由乘车人员证明后,500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队长审核后,行政处处长签字报销;500元至10000元的经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100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6、油料费:在本市内,实行每车用加油本按车号到单位联系好的加油站对车号加油,月底加油站汇总报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禁止用白条加油,在市外确需加油的,须由乘车人在发票上证明后随差旅费一并报销。

7、驾驶人员的补助:由小车队队长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定每月的起始公里登记造册,按月核算,报行政处复核后,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发给。

8、邮电费:办公室公用电话费、在职领导手机、住宅电话费由行政处指派专人统一结帐,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报销。其他人员的电话费、市级领导驾驶员手机费,BP机使用费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

9、办公区水、电、费,由办公室分管水、电的人员经办,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报销。

10、接待经费: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填好,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8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800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ll、基本建设支出。基建资金(包括土建、装修、修缮)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工程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或议标。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党组会议审定。5-10万元的基建项目由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处提出方案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后实施,基建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支出由基建项目负责人签字,行政处长审核,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副主任审签,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办公室20xx元以下的一般小型维修由行政处长审签。

12、不属于以上11项的其他费用。先由经办人填好报销单,经处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报单位办公室主任审批;金额在3000元至3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3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

13、预借款:凡因公务需借款者,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

六、报销上述费用由费用开支经手人填报,会计审核签章,审批人签字报销。

七、现金管理按照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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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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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楼内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中心)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来访人员前台接待、会议室使用安排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本部和管辖区域物业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员工餐厅等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设施维护、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系统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员工餐厅、办公空调管理、安保监控系统管理、绿化管理、电梯管理等。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 办公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六条 员工和代维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工作牌,服从安保人员验证,不得将门禁卡、工作牌、临时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未带工作牌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大楼上班,未带工作牌上班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进行通报,并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1. 员工刷卡进出办公区域时要注意防止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办

公楼通道已经设置有监控录像,如属于员工刷卡开门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的要追究责任。

2. 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的外来人员,如各部门代维、外包等工作人员,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

3. 临时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施工、维修、设备保养等,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员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陪同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如施工、维修、设施保养时间为非工作日,承办部门须事先书面公告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办部门负责,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要确保施工安全和大楼的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条 公司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外来办事人员须从办公楼正门(玻璃门)进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一楼接待处办理会客手续,外来办事人员禁止从除办公楼正门外的其他门口进入办公楼。除公司贵宾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司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确实需要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按要求办理登记后由被访部门人员负责接送。

第八条 办公楼电动铁门为备用通道,除紧急情况外实行24小时关闭,仅公司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开放,车辆进出后立即关闭。

第九条 公司贵宾进入办公区域,安保人员需电话请示贵宾访问的相应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由公司领导下楼迎接的贵宾可免登记放行。

第十条 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楼(含员工亲友)。

第十一条 非工作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不定期在办公楼内巡检,所有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如遇未佩戴工作牌或无法出示工作牌的内部员工,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通报,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在巡检过程中如遇未能出示工作牌的外来人员,将追究认领部门的责任,经综合部审核并与各部门确认后进行通报,并进行扣罚1分/次。

第十三条 如果因未按本办法执行而出现的安全等问题,要追究责任部门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大楼一楼接待前台不准长时间寄存各种杂物,个人邮寄物品在接到接待处领取通知后应及时领取,最长存放期限不能超过两天,随时保持接待处的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 办公室家具位置摆放不得随意移动。办公楼内区域划分及各楼层的布局和墙体建筑结构不得随意变动或拆改,如需改动,须报综合部安全管理批准后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第十六条 消防通道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随时保持通畅。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干燥、通风、易取的固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位置或在

器材周边堆放杂物。各部门、中心每周检查一次办公区域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需要综合部协助整改时,应及时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告。

第十七条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器具,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各部门员工须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严禁使用非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功率电器;电源插座旁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关灯、关空调、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座电源,关窗锁门。由综合部安全管理检查发现未关设备电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绩效扣罚1分/次。

第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楼内安全通道门在工作期间要保证能正常开启。

第十九条 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由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不得随意在办公楼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若因工作所需,须书面报备综合部。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等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地毯)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地毯)。

第二十条 各办公室的灯光照明要做到节约用电,使用中要爱护开水器和节约用水。

第二十一条 现金、有价卡等贵重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各部门要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下班后锁好门关好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办公楼所有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设施要爱护,严禁人为破坏,需要挪动位置及时协调综合部安全管理通知厂家完成,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爱护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和已配备的办公设备。员工工作调动时,配备的办公设备按规定移交。

第二十四条 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大小便入池、使用后及时冲洗,卫生纸扔进纸篓内,残茶倒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五条 办公区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食用,各楼层饮水设备及烧水壶应分别安放在各办公区域内指定位置。

第二十六条 办公桌面要简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和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条 重要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综合部党群管理负责布置办公楼内外场景。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二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保安、物业管理和清洁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对保安、物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第三十条 服务管理公司负责落实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清洁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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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公秩序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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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使全体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树立企业整体形象,培养运作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日常业务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室秩序管理

(一)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规定,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串岗、聊天、睡觉,严禁看电影、打游戏、吃东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上班期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

(二)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证,未佩戴者罚款20元/次。

(三)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员工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保持个人桌面整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挪用他人物品,翻看他人文件及资料。墙面上不得乱涂乱画。

(五)上班时间公共办公区域禁止吸烟。无公务性接待上班前不得饮酒、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公共办公区域就餐。

(六)员工离开办公区域,柜子、抽屉应及时上锁。废弃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销毁,重要文件不得放在桌面上,阅后及时归档。

(七)不得在公共场所翻看公司文件、资料,谈论涉及公司秘密的问题,机要传真内容及其他保密文件等不得随便传阅泄密。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

(八)午休时间员工不得占用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不得私自拔掉电话线。午休结束时,迅速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发现上班时间还在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九)公司员工上班时间禁止进行私人接待。确因家庭紧急情况而必须在上班时间进行私人接待的,统一安排至接待室。必须简短扼要,语音适度,严禁闲谈,高声喧哗。

(十)员工下班应及时关闭电源(电脑、电灯、空调、打印机、复印机)、

门窗等,整理好个人办公位的卫生,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未遵守规定关闭电源、门窗的,罚款100元/次。

三、仪表仪容规范

(一)员工上班应注意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稳重大方、衣裤平整、头发清洁、梳理整齐,不留奇怪的发型,不染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的头发,上班时不准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二)女员工不准穿奇装异服、背心装、露脐装、超短裙、吊带衫等。不准浓妆艳抹,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不准涂色彩鲜艳和有图形的指甲,不准在公共区域化妆。男员工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穿短裤、背心等。

(三)前台工作人员,必须时刻精神饱满、坐姿端正。接听电话语气亲切、口齿清楚,用语标准。接待客人要礼貌、周全,客人来访应及时通报,进入领导办公室应先敲门通报,待领导允许后方可进入,并及时送上茶水。对推销员应礼貌拒绝,严禁其进入办公区域。

四、设备管理

(一)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写乱画,确保办公台面、墙壁、沙发、柜子、窗帘、门窗等不受污损,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

(二)在日常工作中树立节约意识。节约使用纸张,提倡草稿打印使用单面废旧纸张,养成正反两面使用纸张的习惯,正式文件双面印制。按需复印、打印文件、资料,减少多余份数。禁止擅自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四、环境卫生

(一)各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自行打扫,要求做到地面无果皮纸屑、污渍,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电脑键盘,主机、显示器等经常清扫。

(二)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室环境卫生,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严禁乱丢废纸等废物;不得随地吐痰。

五、办公通话

员工工作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时应简短扼要,用语礼貌,语音适度,严禁闲谈,高声喧哗。

六、餐厅秩序

(一)公司餐厅分为用餐区与员工休闲区。

(二)公司员工在公司就餐的,遵循先来后到的顺序,依次排队盛饭、菜、汤,在用餐区用餐。

(三)用餐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营造良好的用餐秩序。

(四)用餐完毕后清洗自用餐具,并及时放入消毒柜内。如是员工自带餐具的,清洗完毕后自行存放,但不得放置在办公桌上。

(五)公司员工在员工休闲区休息后,必须清洗好使用过的茶杯、茶盘等,清理好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茶水,废弃物。用后不清理的,负责清理当天全公司卫生。

七、监督检查

(一)行政部负责维护公司办公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卫生,有权指出和批评任何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维护办公环境和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度执行情况由公司行政部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按月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按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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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办公大楼日常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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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心公共场所保洁管理方面

(一)中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中心聘请专职保洁员按照划定区域统一清扫。

(二)窗口的办公区域,应每日一次保洁(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整理摆放好物品)。

(三)为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窗口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不随处悬挂、张贴宣传资料,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

(四)一至三楼服务大厅内严禁吸烟,保安员要起监督作用。

(五)中心不定期对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公布卫生检查结果。

二、安全保卫管理方面

(一)中心整体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由中心负责。

(二)窗口必须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治安隐患工作,以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

(三)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应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源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

(四)要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和电掣,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电掣等需经中心批准。

(五)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窗口内。

(六)窗口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必须凭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或本单位工作证,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窗口如需集体加班的,须提前告知中心。

三、停车场管理方面

(一)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按中心规定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入和驶出停车场,并根据车辆的类型、大小,停放在划有标志线的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二)进入停车场停车、取车时,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

(三)窗口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位上;没有指定车位的车辆,不得停在固定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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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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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霍姆林斯基论教师的教学素养》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创造性实验室——这里指的是教师劳动的工艺学。例如,数学教师一年年地积累教学资料——各种不同难度(不同变式)的应用题,教师和学生制作的直观教具等;语文教师逐年编辑的用于语法教学作业卡片……”

其实,课任教师如此,班主任的工作何尝不该如此?苏翁的话让我想了很多,班主任总是埋怨工作烦杂,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可以从这段话中得到些启示?班主任可以为自己建一个资源库,把自己的班主任生涯做个真实的记录,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班主任资源库不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班级工作计划

班主任在每个学期初都要根据学校各部门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这些工作计划中,传统活动、班级基础建设占有相当分量。班主任可以将每学期的班级计划保存下来,为下学期制定计划做参与,这样会节省不少时间。

班队活动方案(或实录)

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牵制了班主任不少时间和精力。如果班主任能做个有心人,将每次活动的方案保存下来(最好是活动实录),那将是一笔财富!因为班队活动大致包括落实上级组织的活动、传统教育活动以及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教育活动三个方面。传统教育活动年年搞,基本上属于重复劳动,将这方面的方案保存下来,班主任不必在这方面再去花时间,或者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更好的活动方案。“针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教育活动”对班主任来说更重要,经常看看,可以给自己提个醒,避免在以后的班级中出现相同的问题。

阵地建设资料

每个班级都有班级建设阵地,如黑板报、学习园地、小主人角等,这些也花费了班主任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学校每次布置了任务以后,班主任和“得力助手”往往忙得不亦乐乎,但几乎没有班主任想到从往年的经验中去寻找灵感、方法或内容。一次,我看到杨美霞老师在更换班级宣传阵地,我见到她将“弘扬长征精神”的宣传版面上的东西统统取了下来,赶紧提醒她:“杨老师,你看这字、这画、这文章多美,保存下来,等明年这个时候,你准能派上用场!”“对呀,真是一个好主意!”

班主任经常习惯于从别人的工作中吸取经验和方法,却忽略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其实,从自己的工作中选择优秀的,再发扬光大,一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育人故事

班主任与学生接触的时间最长,对学生的情况了解最多,因此,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也最多。班主任如果能养成勤于记述自己工作故事的习惯,其收获不可估量。朱永新曾经对青年老师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为教师开一个教育成功保险公司。我保你20xx年一定能成为一个教育家,但你必须每天记录下你的所想、所思、所做,写1000字的教育反思日记,20xx年时间坚持不懈。”20xx年时间,10个365天,天天坚持写教育日记,这不但是对一个教师是否勤奋的考验,更是对一个老师意志力的考验,能坚持20xx年从不间断的记载自己教育的人,何愁不成功呢?我们班主任老师如果能谨记朱市长的话,勤于记述,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班主任!

同时,记述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的过程,我们在思考的过程中一定能吸取经验教训,我们把成败得失记录下来,经常去翻翻,看看,定能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从而让我们少走弯路,少些烦恼。

班主任,尝试着去做个有心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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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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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大楼停车场分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两部分,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地下停车场为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驶入。

第五条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停放地点仅限地上停车场。

第六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满时,驾驶人员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场。

第八条地下停车场仅限停放小汽车或小型客货车,其余中大型车辆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

第九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十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个人或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总经理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四条严禁停车场内吸烟。

第十五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六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七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办公大楼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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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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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公司办公楼是公司各部门履行公务活动的场所,为保障办公楼的正常运行,维护文明、舒适、宁静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和到办公楼联系工作的临时往来人员。

第三条 办公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具体履行对办公大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四条 办公楼内任何单位和进入本大楼内的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制度,努力创建精神文明。

第二章文明办公

第五条 进入办公楼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裤衩等上班;不准在办公大楼内大声喧哗;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在办公大楼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 楼内办公人员言行举止要文明,态度热情和蔼,礼貌待人,公正处事,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

第七条 不准在公共通道、楼梯间、走廊、墙面、柱子等地方随意张贴通知、海报、广告等标识物。不准在墙面、柱子等地方乱画、乱刻。

第八条 禁用办公电话闲谈,严格执行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第九条 未经允许一般不得启用他人电脑,更不得擅自拷贝他人电脑资料。

第十条 搞好个人办公区卫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干净。保持个人使用办公设备卫生,下班及时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关好门、窗,将座椅摆放整齐,抽屉和资料柜须锁好。

第三章 人员与物品管理

第十一条 临时往来联系业务的外单位人员须在一楼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经确认后,方可入内。私人会客一般不得在办公场所。非工作时间,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大楼,本单位工作人员也不得带他人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办公室实行定置式布局,不得私自移动。移动较重的办公用具要轻抬轻放,不得磨损地面。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8小时前台值班规定,办公大楼内不得留宿。

第十四条 车辆要停放整齐,车头向外,服从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大楼白天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司保卫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夜间安全保卫由公司保卫部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

第十六条 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人为各自责任区(本部门办公室)的责任人,公司领导办公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 楼内各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内外结合,全方位设防,确保楼内安全。

第十八条 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如有公务活动的,活动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应事先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负责活动期间办公楼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含卫生间、消防通道以及步行梯楼层的门、窗),防雨、防盗。

第二十条 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各科室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机关结合内部安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办公楼内不得存放汽油、

火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人人爱护消防设备,使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章水电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部门的领导负责。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修。综合管理部要不定期对办公楼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二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要根据办公楼用电实际情况,有必要时请电工进行一次维护和检修,以便及时排除用电故障。

第二十六条 全体职工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注意随手关灯、关水,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证办公楼的正常办公用电。

第六章楼内卫生

第二十七条 全体职工都要树立文明意识,要讲究卫生,净化环境,爱护公物;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个人垃圾要及时处理,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内乱堆乱放物品,否则将作为废品处理。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雨具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第三十条 保持卫生间的清洁。不准在卫生间内乱扔乱倒杂物,茶叶倒入厕所便池内,使用卫生间后应及时冲洗。

第三十一条 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每个员工负有保洁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全体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区一草一木,不得采摘和毁坏绿化树木。

第七章保养与修缮

第三十三条 办公楼内各种公用设施,如消防与报警设备,电源插座等,不准私自拆装或挪用,如确实需要,必须经综合管理部安排统一处理。

第三十四条 办公室装饰和设备,各使用部门应保持原样,不准自行新增、移动或拆除;不准在墙壁和楼板上凿洞或剔槽,不准自行改造和装潢。

第三十五条 严禁使用非正常配置的高功率电器,严禁私自接拉电线。

第八章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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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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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通知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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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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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项目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综合办公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项目包括:

1、房屋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综合办公楼房屋的房顶、地面、墙台面、吊顶、门窗、楼梯、灯具、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和维修。

2、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管理维护;

3、中央空调机组、高压水泵房、给排水设备等的管理维护;

4、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管理维护;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的管理维护;

6、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7、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楼内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楼层及院内垃圾的收集、清倒,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9、部分室内的卫生保洁,包括局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等;

10、会议、接待、传达服务;

11、安全保卫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包括来访人员登记通报、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防火防盗报警、突发事件处理等;

12、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

第四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元/年。甲方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上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用(元/季)。

第五条除人工及必备的工具以外,零配件、材料等维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公约的行为,乙方应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止。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年度服务计划;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无偿使用;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6、负责按时交纳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协调、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乙方须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实现目标管理。

2、甲方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及时通知乙方,需要整改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第十一条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

第十二条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服务项目变动时,由双方协商服务费的具体调整办法。

2、甲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方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优先续订合同,双方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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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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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各项费用:

1.牧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

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第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___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__承担;大中修纲用,由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量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初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附件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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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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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

3. 。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B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

3.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3.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 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承担;更新费用,由 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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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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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楼安全管理规定

(一)值班制度

1在工作时间内,大楼的安全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共同负责,非工作时间内,由门卫具体负责。

2办公楼、院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门卫应坚持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门卫因事外出,需事先报经办公室分管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批准,否则,每次扣工资3元。如果造成财产物资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3在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下班后,电梯、拉闸门应及时上锁(如遇停电则在停电后立即把电梯上锁)。

4坚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对非工作时间外来的人员应予如实登记,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或公安机关报告。以下人员不得入内:

(1)推销员、废旧物品收购员。

(2)没有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证明身份者。

(3)没有大人携带的小孩。

(4)其它闲杂人员。

5门卫应负责搞好门坪及值班室的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6在非工作时间内,门卫应不定期对楼、院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晚间睡觉前,要对整个楼、院的门窗、水、电关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安全要求

1杜绝易燃易爆物品(含液化气罐、鞭炮等)进入办公大楼。

2不得随意动用、安装电器设备,乱拉电源线路、电话线路。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注意关好门窗、水阀、电源及空调开关,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4不得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

5服从门卫和值班员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做好大楼的安全工作。

二、大楼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的卫生工作由各股室、分局和勤杂人员共同担任。

(一)建立卫生清扫制度

1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各自室内卫生工作,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重要节假日另行通知大扫除。

2勤杂工负责大楼楼道、过道、卫生间、扶手、会议室、大厅、大楼前院和县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工作,县局领导办公室坚持每日一扫制。

(二)卫生要求

1各股室卫生应做到:

(1)杯盘、烟缸光亮洁净。

(2)报纸、杂志|、文件、书籍、茶杯等摆放整齐有序。

(3)桌椅台凳及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玻璃门面干净明亮。

2公共卫生应做到:

(1)痰孟、果皮纸屑桶干净无积物。

(2)大厅、过道、走廊要求无不水迹和尘迹,无丢弃物,做到干净整洁。

(3)楼梯扶手干净光亮。

(4)玻璃、窗台及楼梯间和电梯门面干净明亮。 3全局人员在下午下班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将茶盘、茶杯、烟灰缸清洗干净,并摆放好。

(2)将地面、桌面、凳子擦洗干净并收拾整理好。

(3)将玻璃、窗台擦洗干净。

(4)将报纸、杂志、文件、书籍摆放整齐。

4勤杂工必须做到:

(1)每天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过道、楼梯扶手打扫下次。

(2)痰孟每天擦洗一次。

(3)各楼层卫生间的地面、大便池、小便池、洗手池每天拖洗一次,每月用盐酸或洁厕净擦洗一至三次,保证清洁无污迹。

(4)果皮纸屑桶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严禁隔夜存放。

(5)电梯间每天擦洗一次,地毯每天更换,并清洗一次。

5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不得随意在公用场所和办公室所随意丢弃果皮、纸屑、烟头和其他物品,不得从窗口扔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2)必须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踩入草坪和采摘花、草、损坏树木。

(3)不得随意向厕所、洗手池内丢弃杂物,以免堵塞管道。

(4)严禁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杜绝在墙体乱张贴、打钉、打洞现象,保证墙面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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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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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本的格式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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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大楼管理制度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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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办公管理,构建节约型国税机关,营造卫生洁净、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确保办公楼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水电管理

第一条办公楼内照明、电器、音响设备由水电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配送电由配电房统一总控,分楼层的照明、计算机、空调等电源开关的用途均有明确标注,严禁随意操作。

第三条办公楼实行限时供电,送电时间为上午上班前1小时、停电时间为下午下班后1小时。

第四条办公室内只准使用统一配备的电器设备,未经批准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第五条办公室空调在运行时,不得随意开窗。每台空调均配有调控器,由所在科室指定专人管理。夏季最高气温高于30度,冬季最低气温低于10度,统一配送空调电。室内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

第六条办公室内所有照明、空调、计算机及UPS等电器设备,下班人走时应做到及时关闭电源。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开启走道照明灯。

第七条楼层开水间自动开水器由保洁员负责开启,水电管理人员负责检修维护,保证自动开水器正常运行。工作日下班前一小时关闭电开水箱电源,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后放空陈水(注:另作他用),对水箱清洁后使用。

第八条机关科室需临时加班,应填写《送电申请表》,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机关服务中心,由水电管理人员及时送电、停电。

第九条水电管理人员每天对办公楼内用水、用电情况及其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的,向分管主任报告,及时维修。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十条办公楼科室内部卫生由科室负责,科室人员为责任人;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闲置办公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后院、附属楼卫生由保安人员负责,以上卫生区域由责任人每天上班前打扫完毕,分管主任每周检查卫生状况不少于一次,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清理扫除。

第十一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前开展卫生大扫除,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党办、监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共同进行检查。其他时间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党办、监察室和机关服务中心按次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办公室内要保持窗明几净、无异味、无蜘网、无杂物、无痰迹;办公室内桌椅摆放要整齐,书籍、资料放置有序,文件按密级要求妥善保存;办公室之间隔断台面及窗台不得随意摆放物品;潮湿物品不得放在办公桌椅及窗台柜几上。

第十三条办公楼内科室垃圾应集中分类放入垃圾桶内,茶叶残渣应倒入洗手间专用桶内,由保洁员每天下班前统一处理。

第十四条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乱丢烟蒂、杂物,不得随意吐痰。

第十五条办公楼各楼层拖把区分卫生间、办公场所使用。静电地板使用专用拖把,花岗岩地面使用静电拖把,其他地面使用拖把时水要拎干。

第十六条办公楼摆放的花卉应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定期进行更换。

第三章消防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楼内严禁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严禁携带小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进入办公楼使用。

第十九条办公楼内会议室、走廊、电梯间、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二十条火警处理。

(一)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火警电话号码:119),同时报告办公楼消防监控中心(电话号码:3317702),并就地采取扑救措施。

(二)办公楼消防监控系统报警时,应按指示灯指示的方向从西侧楼梯疏散。

(三)办公楼消防设备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的,及时报告维修。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门窗。

第二十二条办公楼防盗监控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损坏的,及时报告维修。

第二十三条办公楼保安和消防监控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第二十四条外单位人员来机关联系工作,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来访人员接待单》并签名登记;外单位人员与市局主要领导联系工作,保安人员应首先与办公室人员取得联系,依照办公室人员意见办理。机关工作人员亲友来访原则上在一楼值班厅接待。

第二十五条车辆必须停放在门前及后院指定位置,不准乱停乱放,保安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纠正。

第二十六条各相关职能科室对档案室、资料室、机房、配电房、库房等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告知机关服务中心处置,各重点部位防盗铁门钥匙要安排专人保管。

第二十七条法定节假日前2日内,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假日值班,将值班表张贴于前门厅,并在市局网站公布。系统内各县区局值班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将值班表张贴于门厅,并在市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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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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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三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四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专用软件和采取零星技术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工艺装备发生的费用,是指为项目研制进行工艺组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产品设计定型前的工艺装备费直接列入项目成本,科研产品试生产阶段的工艺装备费在项目成本和生产成本中各负担50%。

采取零星技术措施发生的费用,是指为完成研制任务必须对现有设施条件进行零星技术改造或零星土建而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费用。

第十五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元器件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和专用电子元器件的研制、试验费。

第十六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七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项目使用的科研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厂房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并按照项目所占的全年工时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规定计提。

第十九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没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单位根据直接从事该项目研制的“人员工作量(人年)”和“年人均计划工资费标准”计列工资费和劳务费。

有事业费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可以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人数和相关标准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

工资费和劳务费均按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数量、工作量和实际工资水平确定。

第二十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二十二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12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800美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800美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400美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国内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国外专家咨询费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300美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100美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四条 管理费是指科研项目应分摊的研制单位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管理费按不超过项目成本总额的8%计列,并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掌握和使用。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从科研项目经费中计提管理费。

第二十五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不可预见费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研制周期的长短和技术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确定适当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费用之和的5%。

第二十六条 项目收益是指从项目经费中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后的余额,按除不可预见费以外的项目成本总和扣除外购成品附件费、样品样机费、专用设备仪器费后的5%计列。

对研制周期两年以上的项目,按年度进行项目经费考核。通过考核的项目,可预提不超过该年度项目经费总额3%的项目收益;未通过考核的项目,不得预提项目收益。项目完成且经财务验收后,按规定统一结算项目总收益。

第二十七条 重大科研项目,经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商定后,可计列系统协调费。

第二十八条 下列费用不得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

(一)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含拨款)中开支的费用,以及基本建设或专项贷款利息;

(二)按规定应在自有资金中开支的各项费用;

(三)各种赔偿费、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等;

(四)研制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对外投资以及在规定比例以外增提的固定资产使用费;

(五)未经财政部、国防科工委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 预算和拨款

第二十九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按照国防科工委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

(一)项目研制单位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上报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

(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汇总后,按部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一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三)国防科工委审查和综合平衡后,按财政部预算规定时间向财政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政部综合平衡后向国防科工委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

(四)国防科工委在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或合同执行情况,提出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安排意见送财政部。

(五)财政部审核后向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分研制单位、分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指标(“一下”)。各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据此编制本部门(单位)预算报财政部审批(“二上”),并抄送国防科工委。

(六)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二下”)。

(七)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自财政部批复年度项目预算后15日内,将项目预算批复到研制单位。

第三十二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科研项目,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中,由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依法应当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第五章 决 算 编辑

第三十五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三十六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财政部对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全国人大会正式批准中央决算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有关部门(单位)。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年度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年度决算。

第三十八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决算管理的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研制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研制单位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第四十一条 项目研制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国防科工委或其委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军工科研事业财务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项目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未对科研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的;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的;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的;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科研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第四十七条 科研项目应当建立承诺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项目研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项目经费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国防科工委应当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等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诚信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不及时编报科研经费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外,视情况予以停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

科研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追究责任以外,暂停审批其科研项目申请,责令改正;情节较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不得批准其项目申请。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教育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项目研制单位是指承担研制任务的中央和地方科研及试验单位、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

第五十条 通过补助、贴息方式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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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区进入管理规定 办公区域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1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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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环境管理

(一)每位员工应时刻保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设备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三)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

(四)员工个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换垃圾袋,于当日下班前将垃圾放入楼层指定垃圾箱内;

(五)茶叶水应倒入指定滤桶内,严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内;

(六)工作期间,办公楼内所有独立办公室的门在工作期间要敞开,百叶窗要全部打开,提倡阳光办公;

(七)公司行政事业部将不定期对办公室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确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职责,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二)日常工作时间,禁止员工随意操作和故意损坏楼层各类通信系统配套设备,强、弱电控制箱、消防设施、报警按钮等;

(三)不准损坏或擅自挪动各楼层安全疏散标志;

(四)不准在办公室区域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热水器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节能降耗、节约用电意识,办公室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并断开电脑等电器电源开关和空调开关;

(二)不许乱拉、乱接电源和自行移动各种电器设施;

(三)不准用水冲洗或用潮湿物品擦洗电器;

(四)行政事业部派专人不定期负责对各部门工作时段外的用电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通报机制。

四、员工行为规范

(一)办公区域内禁止员工吸烟;

(二)禁止员工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奔跑或打闹嬉笑,保持安静、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资料摆放整齐、美观;

(四)不准在办公室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办公无关的物品;

(五)不许乱扔垃圾和随意堆放各种物品;

(六)工作期间必须衣着整洁;

(七)要爱护办公桌与各楼层公共区域内的绿植,不得随意损坏。

五、治安防范

(一)每位员工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迹象,应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体情况;

(二)公司员工在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关闭门窗、电器、空调、电灯等设备,公司员工要自觉服从保安人员身份识别验证;

(三)上班期间,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以便识别,对于公司外来人员,由前台接待人员或值班保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六、紧急事故处理

(一)火灾事故处理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在火势无法控制的情况下,立即拨打紧急情况火警联系电话:119,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灾报警按钮;

3.发生电气火灾时,切勿用水扑救,应先断电后灭火;

4.发生火情,切勿乘坐电梯;

5.在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听从统一指挥,保持现场秩序,从楼层西侧消防步行梯撤离。

(二)治安事故处理

如发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公司值班电话,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如有任何人士自称是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须检查其有效证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有关机构或通知物业公司要求协助;

3.如果发生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保安或警方,在有关人员未到达之前,不得随意翻动,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案发现场;

4.保持镇静并向警方或保安人员叙述详情。

(三)停电事故处理

若发生停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准确说明事故情况;

2.不得使用有机燃料点火作为照明,防止引起火灾;

3.使用大厦西侧的步行梯通行;

4.电力供应恢复正常后,应检查室内电源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四)电梯困人事故处理

若发生电梯困人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拨打物业紧急情况联系电话:010—57789110;

2.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试图强行打开或敲打电梯门;

3.如有警铃等通信设备,要借助该设备求助,物业公司人员会采取措施援救困在电梯中的员工。

七、违规处罚

(一)对无视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造成恶劣影响及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通报批评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对于触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员,报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由行政事业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行政事业部

20xx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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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办公电脑日常管理要求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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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经济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打造成长型企业的创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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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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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各项费用:

1、牧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

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接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第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_____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引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纲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量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初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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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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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行政人员新手来说,很多东西都是要学习的,最常见的就是办公日常用品管理,像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我曾经在网上遇到一个人提的问题,问题是这样的,此人刚接手公司的日常用品采购及管理发放,在接手后发现公司以前在这方面的管理比较松散,发放和采购都比较随意,从某种程度上给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公司请购人员下的请购单不经过专门部门主管审批就直接让行政部门进行购买。办公用品买回来,也没有经过仓库,就直接让请购人员拿走,根本就在在乱来,没有一个章程及手序。要想遏制这样的情况发现,我们必须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让人员按照规章来办事,可以节省不少办公成本。现在网上有很多这样的规章模板,但我感觉都是一样的,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的人手里转载,结果我们所看到的文件都是一样,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采集一点建议。

一、办公用品申请流程(使用部门申请,管理指导意见”大量货物是否需要上级领导指导意见,需要标记的项目>)

二、办公用品采购过程中(一般办公用品管理是对行政部门,例如,依申请的政府采购指令,手,让采购部几天所需采购)

三、办公用品管理(采购部门将购买物品政府应该工资卡的东东,其购买最好的报销管理签署了一份确认书的副本,最好能保持档案,为未来的成本核算)

四、办公用品接受者(直接使用管理部门,但政府必须准备登记”即:哪一个部门或接受者,并指出人们>,如果日期后成本会计部门受者办公用品的情况下是否数)

五、也在山顶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责任,例如:办公用品存货和一些不相符,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做,如果治疗是最佳的说,为了防止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并导致其他的不必要的麻烦。

六、购买办公用品。

七、办公用品的分布、接受者。为了促进资本帐户。应当建立会计班。

八、各种耗材(如复印纸、墨盒、笔等)出售。会计人员和学校购买。经总统。

九、各种形式必须被使用。经总统负责开发人力,因为安全的格式。量身定制的会计。

十、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室。禁止从一开始,没有其它目的,打印其他与工作有关的事情,不,或私人。出现这种情况,一经发现,将至少有五个。

行政负责采购、收货注册办公用品。如果老板需要数据,前台总结,否则不要。我认为如果你想规范,这个问题并不难,不想规范那么乱你走。

以上是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写出来的规章制度,在使用上还是比较实用的,大家可以根据这个规则进行自定义,看看哪方面需要进行更改或补充,就可以制度出一个完全符合自己需要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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