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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汇集20篇)

买卖合同旨在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一系列规则和承诺,并有助于减少争议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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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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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是建设 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订当天中国国外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户号 。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出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 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

编码: ;编码: ;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 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第一条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 日内, 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坐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 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第二条土地利用要求

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 ;

(2)附属建筑物 ;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 ;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 层;

(7)绿化比率 ;

(8)室外地面标高 ;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三条公益工程

1.用地者表示同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提供使用。

(1) 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2.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

(2)

第四条设计、施工、竣工

1.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2.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工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

3.规模大的、特殊的复杂工程,其动工施工时间按上述要求进行有困难的,用地者至迟应在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 日内,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足够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续期不得超过 日。

4.用地者应在于 年 月 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 日的,罚以出让金总额的 %;延期竣工超过 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第五条建筑维修活动

1.用地者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公安部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2.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3.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用地者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用地者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其中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用地者负责。

第六条供水、供电

1.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XX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2.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3.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第七条监督检查

1.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2.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3.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

设。

4.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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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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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并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见附件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经甲方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合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和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除国家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损失索赔,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办理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一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加或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要求要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编码_______;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传_______;电?传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_____机构_____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采用中___两种文字书定,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乙方: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土地使用条件

(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国有土地有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年,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三、土地利用要求

3.1?开发区域内土地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3.2?开发区域内的开发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容积率______;

(2)建筑密度_______;

(3)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地下室)________;

(4)附着物高度________;

(5)园林绿化比率_______;

(6)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3?开发企业应编制开发区域内的成片开发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①包括开发建设总目标;②开发建设分期目标③实施开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④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3.4?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企业拟定的成片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如确需修改,必须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四、公用设施

4.1?开发区域内的全部公用设施由开发企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根据批准的成片开发规划负责兴建并使其达到中国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

开发企业投资建设区域内自备电站、热力站、水厂等生产性公用设施的,可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也可交地方公用事业企业经营。公用设施能力有富余,需要供应区域外,或需要与区域外设施联网运行的,开发企业应与地方公用事业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条件经营。

4.2?开发企业需接引区域外的水、电、热等资源,提供接点和服务的,须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另签合同,并由地方公用事业企业负责经营。

4.3?开发区域的邮电通信事业,由邮电部门统一规划、建设与经营。也可以经___(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主管部门批准,由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或者开发企业与邮电部门合资建设通信设施,建成后移交邮电部门经营,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开发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4.4?开发企业可以按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开发区域地块范围涉及海岸港湾或者江河建港区段的,岸线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

4.5?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建设的全部公用设施,在本合同期限内或本合同提前解除之前,均归开发企业所有。

4.6?公用设施完成后,开发企业可以依照是中国法律组成一个或多个对公用设施进行开发、经营为目的合资、合作企业,在本合同期内,中国政府可应这些企业的要求,提供帮助。

4.7?开发企业必须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在该开发区域内为政府行政、司法管理部门无偿提供公用设施,如办公用房等。

4.8?相邻双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授予对方必要的相邻权,以及其他他项权利以保证开发区域与相邻区域的交通往来和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设计、施工、竣工

5.1?开发区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及成片开发规划,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绿化等,须报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交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

5.2?开发企业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工施工,并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建成不少于___平方米的标准或专业厂房。

六、项目引进

6.1?开发企业负责吸引投资者到开发区域投资,并保证自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____年内招引并安排区内所有的建设项目,____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竣工投产。

6.2?在开发区域内兴建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并按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报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国家_____举办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以举办出口加工企业为主的开发区域,需要在进出口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应报经_____批准。

6.3?在开发区域举办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兴建:

(1)污染环境的项目;

(2)为中国政府所禁止或限制的建设项目和生产产品。

七、监督检查

7.1?在土地使用期限内,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有权对开发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2?开发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非法占地处理。

7.3?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域内的公用设施和地上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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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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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理发店理发师,现住杭州市_____________地下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_________元(租金_________元+滞纳金_________元+诉讼费_________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上民三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附:

1、(_______)江民二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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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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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地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转让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为字第号,为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元。

第三条: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纳,甲方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给乙方时,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经鉴证后,作为附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变更土地登记,凡符合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条件的,由乙方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纳相关税费后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第六条: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批准之日起,该幅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或甲方签订的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办理房地产转让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丰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留档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大丰市签订。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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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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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 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

一、落实地点: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 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 月 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 年 月 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 元,即 年每亩租金 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

六、其他事项:

1、土地复耕费:

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 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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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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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下达成共识,特制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有一块地,地名叫 ,面积为 平方,四至界限:

二、甲方愿意把以上所述地块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 ,住房为 平方, 平方,转让时间是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限为 年,转让金额是

元(大写: ),乙方按分期付款,每年 元(大写:

),地转让后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地时,土地补偿归甲方,土地面上财产和安置补助都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外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转让承包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继续承包时,甲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自学遵守,不得单方违法或终止,否则违约方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 元(大写: )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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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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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等(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

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____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协议,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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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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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_____省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阅本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租赁范围

2.租凭期限

3.租金标准

4.甲方的权利、义务

5.乙方的权利、义务

6.租凭物的交验

7.续租

8.违约责任

9.争议的解决

10.附则

甲方:_____集团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_____股份公司(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 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章)

住所:_____省 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名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寺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1.租凭范围

1.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_____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以附件表格形式列出(详见本协议附件)。

1.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协议租凭范围。

2.租凭期限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乙方正式设立之日起计算。

3.租金标准

3.1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为_____元。

3.2本协议项下各宗土地租金标准详见附件。该租金标准是依据_____省地产咨询评估中心《土地评估报告》确定的。

3.3租凭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作相应调整。

4.土地用途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土地应用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即必须作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配套或相关的用途使用(租凭土地被批准的用途见附件)。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5.1.2在租凭期间,甲方有权对各宗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甲方的义务:

5.2.1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移交租凭物进行查验。

5.2.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移交租赁物并进行查验。

6.1.2乙方有权利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时间内使用附件所列各宗土地。

6.1.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2乙方的义务

6.2.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2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订立合同。

6.2.3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地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7.甲方的承诺

7.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存续间合法拥有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7.2甲方同时保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任何抵押。

7.3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致使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而且乙方此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8.声明

8.1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权,但应按有关规定及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8.2本协议项下的某宗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其他宗地的租赁关系。

9.续租

9.1租凭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2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各宗地,应在各宗地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0.租金的支付

10.1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在依本协议第3条确定后,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10.2有关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费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协议的解除

12.1双方均有权解除:

12.1.1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12.1.2因不可抗力,本协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没有意义,双方均有权解除。

12.2甲方有权解除:

12.2.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

12.2.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欠交租金3年以上;

12.2.3乙方利用有关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时。

12.3乙方有权解除:

12.3.1由于本协议生效以后国家有关立法的变动,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协议的;

12.3.2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须提前解除本协议的;

13.争议的解决

13.1甲、乙双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当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附则

14.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阅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依法经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本协议的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他文本报有关部分备案核查。

甲方:××集团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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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国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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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所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出资建设房屋或再行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商服用地(屋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自己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地号:        )用地转让给乙方,该地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编号为:      。

二、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该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甲方指定的收款帐号为: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

四、土地使用权归属:自乙方支付完第二笔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之日起,该幅土地使用权归于乙方,乙方有权在此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争议。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对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在乙方受让后不会被第三方提出权属异议或主张权利,如有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和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在允许更名的情况下应当无偿配合乙方去相关部门(如村委、国土资源局等)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更名手续,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若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属甲方家庭拥有的,则甲方承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时已经得到家庭成员的一致同意,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不持任何异议,甲方有权代表所有家庭成员签署本协议、收取转让费用。

4、乙方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自行出资兴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若乙方再行转让,甲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若所建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将土地、房产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建房过程中,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乙方全部负责,且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或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需要甲方配合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当依法根据现有资料予以配合,由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如逾期,属乙方违约。

8、乙方自行负责建房的资金及与第三方签订建房合同,因建房所欠货款、建设费用、人员伤亡、工人欠薪及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费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房屋建成后,土地、房屋的相关收益权也由乙方行使,甲方不得予以干涉,若因乙方出租、出让、转让、出借、抵押、使用房屋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费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若政府对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房屋进行征用的,则因征用土地、房屋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均归乙方享有,若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前述费用支付给甲方,则甲方必须全额返还给乙方。

11、鉴于目前所转让土地暂无法办理转让的登记手续,因此在办理建设、使用、出租、处分等时需要以甲方名义进行的,甲方愿意无偿给以充分的配合,但有关的权利、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其它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对有关政策及双方的权责作了充分的理解,愿意按约履行义务,如有任何问题及争议双方均需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以本合同内容与有关规定冲突为由否认本合同的约定及自己的权责。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盖指印):              乙方(签名盖指印):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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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正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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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______)第______号、地______号

,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

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______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______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______天内支付完毕。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

六、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八、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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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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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

甲方(出让方)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号地使用权面积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 )第 号复印件。

第二条 买卖该地使用权整体价格

该土地使用权整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税金及费用负担

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金和各项费用一律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四条 登记过户、付款及土地使用证交付办法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天内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土地登记过户并在肆个月内办妥登记过户手续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于甲方交付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给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该地产价款并将余下的应付地产价款____________元足额交付给甲方,每当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时均如数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而引起无法按期办妥登记过户发证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论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决定不卖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办妥登记过户手续或仍未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即肆拾万元)给乙方。

2、乙方中途决定不买或逾期15天未付清应付地产价款给甲方的,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 重复合同的效力限制

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时,有关交易办证部门要求甲、乙双方按其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复签订该地产买卖合同的,该重复合同只能作为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专用,不能对其他方面发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复合同之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国用______第______号复印件。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订立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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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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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片)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

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

3.“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域的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4.“成片开发规划”指由开发企业依据总体规划编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和安排。

5.“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设施。

6.“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以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雷电、洪水、台风、爆炸、战争。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地块编号为.(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 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对资企业主为的工业区(综合区)开办和经营重化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亦准许开办一些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征得甲方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土地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总额为________ 元人民币(美元、港元)。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划向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向甲方支付土地费用。

美元(港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以付款前一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更变,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负责。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 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的真实、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

第二十一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即丧失被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分别办理转让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担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应当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权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鉴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的真实、完整的副本送交甲方,办理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条 依据第二十八条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要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五条 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____日内纠正该违约。如____日后,违约没有纠正,则违约方应向一方负责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产生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 乙方在该土地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 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认定上述延期由无法成立并不批准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 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 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定名称  ;法定名称  ;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 :

传真  ;传真  ;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项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签订。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乙 方: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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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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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本条第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实地验明交付土地时该宗地的土地条件,出让人应当出具《交付土地通知书》,受让人认可并签收。《交付土地通知书》回执由受让人存留,作为登记发证的审查要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按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条受让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土地使用条件: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容积率(建筑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

(四)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该宗地外部市政公用设施(含供水、排水、燃气、道路、路灯和绿化)由受让人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部门申请解决,其它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如电力、通讯、供热等)由受让人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二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受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并经出让人认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方可转让。

(二)受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开发建设投资比例认定,应当由受让人委托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已开发投资额及完成总投资比例的审计报告。开发投资总额以计划管理部门的建设投资计划为准。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二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四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1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3‰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动工建设的,应当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期不得超过1年。

除出让人同意外,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时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出让人将发出《履约通知书》,敦促受让人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公告;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应当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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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土地使用权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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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标的物出租给乙方:

1、房屋位于:

2、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作为租赁标的物。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20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标的物的租金标准为______元。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应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对租赁标的物有出租的权利。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有权按当时标的物的状况无偿取得标的物。

4、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有权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赁标的物,包括对房屋的改建、扩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出卖标的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享有优先租赁权。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维持标的物当时状况,无偿将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5、如标的物在合同租赁期限内被要求拆迁,乙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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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有土地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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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十五年,即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六、厂房建设: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 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20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叁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90%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承租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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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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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用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办法解决:(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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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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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为加快镇新农村建设步伐,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流转土地招引乙方在镇投资建设生态葡萄园观光休闲项目一事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镇村组(小地名)。(具体所涉村民小组及农户同意流转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面积: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确认的一期项目用地约亩;其中田:_________________亩,地:_________________亩,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亩。(具体土地面积、四至等明细见附件及图纸,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在土地周围埋设界桩)。根据项目建设和发展的情况,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承诺比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优先满足。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变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条款可顺延至年月号。

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一期项目用地用于生态葡萄休闲观光园区建设。

五、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费用及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田按市斤黄谷/亩/年,地按市斤黄谷/亩/年,实物计价,黄谷均以本地每年市价的中等普通黄谷价折合现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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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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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区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___,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___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

第四条 本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

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

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

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

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

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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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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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

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

(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

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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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土地使用权抵押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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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字第 号,土地面积 平方米,抵押面积 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

用地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经土地价格评估,甲方土地使用权价格: 元/平方米,评估用途: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使用年期 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字第 号,为 结构,经评估房屋价格为 元。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

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甲方同意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抵押价值以土地使用权总地价的 %,作价

万元,为最高额抵押,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抵押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违约金以及甲、乙双方应缴纳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责任。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抵押物做出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

大,同时立即通知乙方,甲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若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

甲方不能履行债务,乙方占有或处分土地使用权时,处分土地使用

权所得价款,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纳该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收益)或租金以及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双方同意处分抵押物方式为: 。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可以提前收回抵押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罚息。

2、甲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乙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乙方有优先受偿权。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

4、甲方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或减少担保金额。

6、抵押物的受赠人、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7、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申办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交抵押权人,否则,其抵押行为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登记、评估、鉴定、公证等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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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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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 ,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

(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为 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的 %;即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 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 年,自 起算。

第五条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 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 】(¥【 】)元人民币,总额为【 】(¥【 】)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 %共计【 】(¥【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 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 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 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 %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 房产后 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 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 乙方同意从 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 月 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 】(¥【 】)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汇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账户号 。

甲方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房产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 部分房产时,亦就同时转让(出租;抵押)整栋房产使用土地中与出售(出租;抵押)房产占 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或在房产买卖合同中设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章节,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并依照规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 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如再申请续期,须重新与甲方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应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违约方从另一方收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应在 日内纠正该违约。如 日内没有纠正,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预见的损失。

第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七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

(1)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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