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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感想【经典20篇】

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很重要,尤其是对幼儿园的孩子们,他们都还不懂事,需要大人引导。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防溺水安全教育心得感悟,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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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责任书 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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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及时将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新法律法规、新文件、新政策的.精神传达贯彻到教职员工和学生,教育他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遇到红白喜事向教职员工和学生打招呼,交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四、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须知》张贴到各个班级,损毁的及时补上,每月由老师组织学生学习一次,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五、本校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学校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教育师生不聚众闹事,不抬尸堵路,不抗尸不埋,一切依法行事。

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坚持每年与师生签订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县教育局(公章) 学校(公章)

法定人: 校 长:

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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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山西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教育课观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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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的星期一下午,在我校的操场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会,是由交警队的副部长和指导员来为我们讲解。

我们应该要遵守《交通安全知识规则》,比如:1、过马路要走斑马线;2、过马路要看两边是否有车辆才能走过去,3、不可以在马路上玩耍……只有我们遵守《交通安全知识规则》,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损失。

可是我呢?有时却违反了《交通安全知识规则》,就说过马路要看两边是否有车辆才能过去这条规则吧!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在六峰宾馆前面斑马线那里走过去,我没有注意看有没有车辆,当我刚想迈步,一俩小轿车想转入六峰宾馆,幸好他开车不是很快,我才躲避得了,这才转危为安,那次真实危急万分,险啊!还有一次,我过十字路口不看红绿灯,一看没有车就飞奔似的冲过去,要是忽然有一辆开得很快的车在我旁边越过,那还得了呀?我每次都只是碰碰运气,有时我的所作所为危若朝露,危如累卵。稍微不注意,也许就会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经过我发生的两件事以后,我下定决心,从此不再违反《交通安全知识规则》,希望大家与我一起共同创造一个友好和谐的、安全的大家庭,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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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安全培训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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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路的改造,让中国武汉市走进了大都市的行列队伍中。随之而来的是机动车大量增加。公车、私车、公共汽车、出租车,迄今为止,公交线路增至200多条,营运客车达5000多辆,面对车多、人多,我们驾驶员应该时刻提高警惕性,力保城市交通安全

武汉市通恒公汽公司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交通安全这项重要的工作,专门为我们员工进行了安全培训课。内容丰富,从行人、非机动车到机动车,用鲜明的实例,讲述了一件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不得不使我们广大驾驶员引起重视。平时,我们认为是小事情,在这里却发生大事故。便如疲劳驾驶,驾驶员这时的注意力倍受疲劳的困扰而下降,注意范围缩小,体力下降,操作失控,极易出现观察判断和动作上的失误。前几年在江汉一桥上,一公交车驾驶员因为打麻将,一夜没有睡觉。第二天早出车,由于打瞌睡,把江汉一桥上的电线杆撞断,造成了车内十几人重伤的大事故。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付出的代价太大了。除了疲劳驾驶,还有驾驶员思想不良情绪波动,以及气候环境影响等等。在课上公司安全培训人员为我们一一作了生动鲜活的讲解,使我们在安全意识上有了进一步升华。

通过这次安全培训课,让我感到驾驶员的责任感,对自己对家人、对过往的行人。亲人希望我们平平安安的回家。把别人的教训作为自己的工作总结,牢记公交"停稳开门、关门起步、中速行驶、低速进站"16字令。刻苦钻研驾驶技术,掌握过硬的驾驶本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不开快车、英雄车、霸王车,做到得理让人,主动积极地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更好地为广大乘客服务。

通过805路车队组织我们全体驾驶员学习安全行车,使我们更加认识到这次学习的重要性,也使我们对"安全"的含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作为一名公交司机,一年四季在这个城市中穿梭,来来往往。我们手中的方向盘,是我们个人的饭碗,同时也是乘客们的交通工具。在确保乘客人身安全、车辆安全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还要完成车队及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下,我们一定要紧握手中的方向盘,时时提醒自己,保持高度清醒,愉快的心情,掌握熟练的驾驶技术和经验,让乘客们坐上我们通恒巴士,觉得安全、准点、快捷。同时也达到公司提出的口号"通恒服务、天天进步"的服务宗旨。车队领导通过这次对我们的讲解和各种事例的认真、分析,告诫我们,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仅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同时,肇事者家庭也带来了更大的悲伤。

通过这次学习,告诫我们不要开快车、赌气车,有故障的车辆必须解决后才能上线行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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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路广告牌的交通安全标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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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让我让,路路通畅。

2、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3、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4、心无交规,路有坎坷。

5、珍惜生命,拒绝违章。

6、相会有缘,相让有礼。

7、礼让礼让,人车无恙。

8、管理不善,事故不断。

9、超载超速,危机四伏。

10、车可修复,人无来生。

11、车辆行驶,右侧通行。

12、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13、铭记交规,珍爱生命。

14、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15、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16、人人守法规,方便你我他。

17、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

18、头上有一帽,安全有一套。

19、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20、快车乐一时,祸起痛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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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心得体会交通安全4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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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受益非浅,增强了对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必要性的认识,这对做为汽车驾驶员的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的数量在不断增长,每年发生的车祸数量也随之猛增。有时,仅仅驾驶员的疏忽,或者仅仅驾驶员没有很好的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导致车祸瞬间发生,使一个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毁于一旦。可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一名驾驶员来讲,即是承担的责任,也是应尽的义务.要有效地防范车祸的发生,减少因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文明、安全驾驶.关于这一点,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体会尤深。

因此,我保证自己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礼貌行车,绝不发生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我想只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在享受汽车带给我们极大便利和同时,也一定会有效地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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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山东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心得及启迪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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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倒了咱不扶,那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重温春晚小品《扶不扶》,反复揣摩郝建的这番话,总能从中寻到很多内涵。

在当下这个繁华的世界里,私家车也愈来愈多,而不是每位司机的素质都是优等的,每位司机的开车水平都是一流的;不正如郝建所说的心倒了吗?想想那些撞完人拔腿就跑的司机,想想当今的法律,不禁感叹:世界怎么了?我怎么了?面对交通这一重大问题,我想我还是尽微薄之力,把倒了的心扶起来吧。

金色的阳光如同美酒,树叶的颜色越发深沉了。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总有未发现的感动,只是生活中缺少的不是感动,而是发现感动的眼睛。记忆中,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有一辆洁净如雪的东风标致508停在马路的中央,车跟前站着一位中年男子,我猜那是车的主人。出于好奇,便走过去看。走近一看,是些许蚂蚁排着队伍在过马路,而司机在保护着它们的安全、捍卫着它们的生命。

“叔叔,您真的很伟大。”我见此状况,被深深地感动了。

“小姑娘,叔叔不伟大,这只是尽到了做人的本分而已,丛生平等,蚂蚁的生命也很宝贵;而我对时间有耐心。”叔叔的话一直激励着我,时不时地回荡于我的耳畔。遂想起小学语文课本的“看图说话”——马路上停了很多车,不是因为交通阻塞,而是为给天鹅让路。

是啊,小学生活便已经对文明交通有所涉及,真不明白心为何会倒?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可他的一举一动会出卖他的素质,有钱不等于素质;我希望那些富家子弟在炫富的同时,也能把素质提升。

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按规处罚是文明交通的倡议和做法;关爱他人的生命,就是关爱自己的生命,善待动物,就是善待未来;给动物让路也是一种文明交通吧,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

随着文明交通宣传日益深入人心,人们的文明交通意识在不断增强。遵守交通信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人,交通安全不只在122这一天,文明交通意识应时刻刻在我们的心上。相信有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道路会越来越畅通无阻,人们的出行会越来越安全,社会也会愈加文明。

文明?交通?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安全,为了生命;人如此,动物亦如此。

我希望在一座座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辆辆豪华的轿车奔驰而过的当今世界里,那些早已倒了的心能被美美的夕阳唤醒,能被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亮。

心倒了,想办法扶起来,否则只是空牢牢的花瓶。我相信在“文明交通我见证”的倡议下,必将取得“科技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会更加殷曹建光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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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交通安全体会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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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倒查,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科技支撑,法治保障。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与执法服务水平。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三)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五)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依法严格处罚。

(六)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抓紧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应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在出厂前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

(七)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大纲和考试标准,严格考试程序,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客、货车辆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努力解决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八)严格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按照培训能力核定其招生数量,严格教练员资格管理。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和学时。定期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九)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考试。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十)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积极推进机动车标准化、轻量化,加快传统汽车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厢式货车取代栏板式货车,尽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抓紧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技术,增设客运车辆限速和货运车辆限载等安全装置。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和公共汽车的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内部装饰材料阻燃性能等,增强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抗侧倾能力。客运车辆座椅要尽快全部配置安全带。

(十一)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落实和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生产企业要依法依规履行更换、退货义务。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机动车产品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

(十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国家强制标准,着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质监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公安机关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逐步解决在用的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问题。

五、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和制度。加快修订完善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鼓励地方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在竣(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严格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对因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导致重大事故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暂停该区域新建道路项目的审批。

(十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保证国省干线公路网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车辆购置税等资金对公路安保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与铁路、河道、码头联接交叉路段特别是公铁立交、跨航道桥梁的安全保护。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对安全设施缺失、损毁的,要及时予以完善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积极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十五)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和治理资金,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强化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全面梳理桥涵隧道、客货运场站等风险点,设立管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时限,强化对整治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公路两侧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防焚烧烟雾影响交通安全。

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十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格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计划,落实资金,加大建设和养护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根据需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全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十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政府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调整优化交警警力布局,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扩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覆盖面。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十八)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制定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城市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

(十九)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

(二十)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省、市、县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加强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救援设备,提高施救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二十二)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推行实时、动态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在线服务。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促进驾驶人依法驾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儿童抓起,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二十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学校、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加强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二十四)加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调查、挂牌通报警示、重点约谈检查、跟踪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对于成效显著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

(二十五)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研究制定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总结报告制度,省级人民政府每年1月15日前要将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出专题报告。

(二十七)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要严格责任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不断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来源,推动完善相关财政、税收、信贷支持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要根据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等情况,相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完善道路交通警务保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相关保障政策,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营房等配套设施与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投入使用并给予资金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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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通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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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法定职责,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以及保障能力,确保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交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各单位在履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定职责时,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依法行政原则。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与其他部门有职责交叉的,应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三)分级负责原则。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单位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预防为主原则。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宜章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局长钟伟华任组长,曾晨秋、范军、佘清、谭水木、谢木海、常家林、刘清志、谭烈斌、张小康任副组长,陈小勇、曹晓武、黄彪、何树春、陈永胜、邝军波、胡德铭、谭祥辉、彭孝标、张群生、吴国才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由张小康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晓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局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会同局属有关单位研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收集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后,向局领导报告;对应急处理决定进行督办。

四、应急处置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交通畅通、行业稳定、运输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交通或公众的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一)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控与报告

1、各单位要做好交通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建立日常预防和监控机制,对危险路段、事故苗头、不稳定因素等情况应底数清楚,解决及时,全面监控,防患未然。

2、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桥梁、公路和施工现场的养护、管理和监控,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局系统的监控网络。

3、实行预警机制。在大雪、暴雨等恶劣天气、地震、地质灾害、春运、黄金周期间,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行业不稳定苗头,以及在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期间,局属相关部门必要时按照要求进入预警状态,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4、各有关单位、部门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紧急情况、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出现突发事件后,各单位接到报告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局报告;重大、特大突发事件要在20分钟之内向局报告,局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20分钟之内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接到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抢险、排险和相关措施,并及时全面报告调查情况。

7、禁止隐瞒、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二)应急响应和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局属各部门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局报告调查处置和进展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局接到报告后,分管领导及所属行业管理机构应及时指导督促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1)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局、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2)接到报告后,局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立即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置和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1)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局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同时向县政府通报情况。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2)接到报告后,局立即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对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协助职责

在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各单位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者损害时,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可以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运输、疏散人员和物资。

五、应急保障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随时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现场抢修、救援等处置;督导现场应急处置各项措施的落实;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业务、技能培训和咨询。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备足够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三)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对报告、举报突发事件及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或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预案,系统各单位要依据本预案建立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工作职责,接受县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和管理。

(二)各单位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时应参照本预案所遵循的原则,注重预案的操作性、适用性、应急性,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名称、目的任务、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要规范化、具体化,并附上必要的操作示图和通讯表格,便于实际操作使用。

(三)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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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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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45条是什么?请看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45条

第四十五条 【超车限制】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条文注释

实践中常常会遇到因机动车通过窄路或修路等情况,无论是否有交通标志或交通警察的指挥,都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的通行规则。

由于在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很小,不具备超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的车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通行,或者在其他车辆中间穿插通行,使本来通过排队等候或者跟随车流通行很快就可以解决的交通堵塞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排队的时间更长,聚集的车辆更多,交通秩序更加混乱。

第2款规定了3种需要停车排队等候通行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的情况。所谓“交替通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的车辆依次轮流通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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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交通安全心得体会文章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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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的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

提到出行安全,很难不让人想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交通安全总是围绕在我们身边。只要你一出行,便同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

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

曾经看过一则报道:全国每六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车轮底下。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惨痛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文明行车,文明走路。

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有人曾称交通事故为现代社会的交通战争,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章违规的人出现。因此,人们应当学会保护自己,要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习惯。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安全的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意识为和谐社会的构筑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这便是双赢的智慧。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社会公德。文明行走,构筑和谐,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更加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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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道路交通安全标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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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xx年5月1日起施行

3、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进程

4、让《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

5、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

6、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人人有责

7、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8、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9、坚持以人为本,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10、《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交通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11、《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法律保障

12、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

13、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14、倡导科学管理道路交通

15、提高交通警察素质,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16、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

17、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走路有保障

18、交通参与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19、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0、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21、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22、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23、享受通行权利,应尽安全义务

24、依法管理,方便群众

25、维护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

26、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

27、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

28、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回家

29、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民通行权益

30、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树立交通文明意识

31、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轨道

32、车辆行驶,右侧通行

33、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34、行人要走人行道

35、行人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36、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37、驾驶人、乘车人请按规定系安全带

38、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及时报警

39、不讲卫生要生病,不讲安全要送命

40、运输单位有消除机动车安全隐患的责任

41、违法超载的重罚,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42、拼装车、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

43、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驾车

44、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45、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46、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47、严是爱,松是害,发生事故祸三代

48、要想效益好,安全最重要

49、让与争一闪念,生与死一瞬间

50、穿马路越护栏,不守法是隐患

50、车好、路好,安全最好

51、车可修复,人无来生

52、法规在心中,平安在手中

53、人行道车莫占,车行道人莫穿

54、“让”出平安,“抢”出祸端

55、你让我让,路路通畅

56、一人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57、树立交通文明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58、各行其道,安全可靠

59、让出海阔天空,抢出飞来横祸

60、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61、但愿人长久,一路共平安

62、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

63、没有红灯停,哪来绿灯行

64、肇事逃逸犯法,缉拿归案重罚

65、心存侥幸,必遭不幸

66、法规记心中,三思而后行

67、占道摆摊设点,妨碍交通安全

68、守法的人以教训换流血,违法的人以流血换教训

69、超速行驶是抢占死亡线

70、交通安全伴您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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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汇报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2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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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县春运工作在市、县春运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春运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春运工作总体要求,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合理安排运力。在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作努力下,未出现一起旅客长时间滞留现象;未发生一例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整个春运未发生一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了春节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了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春运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为加强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创建德江和谐春运、平安春运,结合本县道路运输实际,制定了各项方案、措施,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一是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加强了客货运输组织与协调;二是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对策,以备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三是建立了信息指挥中心,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和反馈信息,及时处理春运、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四是完善了日常工作制度和值班制度,服务点和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五是及时召开了运输企业、城市公共客运、维修企业及客运线路负责人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了上级部门召开的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督促运输企业在节前对车辆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二、强化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高度重视春运道路运输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道路运输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安全监管。

(一)春运期间,全县在杭瑞高速煎茶服务站(县交警队负责)、沿德高速关口服务站(县道路运输局负责)分别设立了一个春运服务站,各服务站严格按春运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了服务站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了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杜绝超载、手续不齐、未进行安全检查客车上路行驶,强化了道路运输源头管理,确保了我县道路运输安全。

(二)春运期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次,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站外揽客、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客货混装、货运车辆载人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了路检路查力度,共检查车辆3241辆次(关口春运服务站检查车辆3048辆次),查处违法违章车辆55辆(其中外籍旅游车25辆),查扣车辆46辆次,共处以罚款80700元。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非法营运行为,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三)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手续不齐全、营运资质不符的车辆参加春运;严格执行车辆“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坚决查堵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其它危险品进站乘车;加强超长客运和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执行84220休息制度。

(四)加强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站外揽客、甩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公交车和出租车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春运期间联合交警、城管在城南客运站周边和城区开展了一次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了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五)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时段、客流高峰期客流的变化规律,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运力,保证了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方向的旅客运输,没有出现旅客集聚和货物积压情况,满足了旅客出行和货物运输需要。

三、工作亮点

今年春运工作亮点是:1、关口春运服务点在严格落实春运相关工作的同时免费为乘客提供开水、方便面和常用药品,积极提供便民服务,为过往旅客、司乘人员排忧解难;2、运力预测基本到位,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忙而有序。对节后正月初六、初九、十六至十九等几个重点时段工作把握得好,基本上未发生旅客滞留现象。3、站场调整了工作方向:对进站口、三品检查、例检台等重要岗位增派人员,加强工作力度,杜绝无关人员进站,切实做到了发车区与候车区分离,确保了车辆排发班有序运行。4、车辆例检实行“错时制”,发车必检,确保出站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四、春运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春运工作准备较为充分,运力预测比较到位,在本地运力不足的情况下,提前对外联系调剂了车辆,缓和了紧张局面。在此期间,共发12396 班次,输送旅客207089人次。其中广东258班,11066人次;福建60班,2622人次;浙江240 班,11086人次;共发加班车115班。

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编写简报等方式,积极宣传道路运输行业在春运工作中的亮点,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共完成各类宣传报道7篇,并按时统计上报各类运输数据及行业信息等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超长线车辆预售客票后,车辆因故不能及时到位,衔接程度差,对旅客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

(二)浙江、贵阳方向客流量大,运力尚显不足,给外调车辆和自用车辆载客留下了空间,站外揽客现象时有发生。建议适时调整增加运力,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行综合执法。

(三)在毗邻县交界乡镇,对社会人员组客外送不便管理,反映较为强烈,举报不断。建议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形成综合整治威慑力。

(四)在个别线路、个别客运车辆上,超载的问题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五)文明服务尚有不如人意之处,尤其是高峰时段的服务质量和站内秩序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和管理。

20xx年春运工作已经结束,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希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完善制度,完善条件,把我县下一年的春运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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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交通安全心得三百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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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月_日,彬县职教中心在多功能厅组织学生观看“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

通过此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了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血的教训提醒学生“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决杜绝人为灾难。

专题片观看结束后,学生处主任郑建强对学生进行了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以此提高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实了彬县职教中心安全教育内容,帮助学生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交通法规和遵章守纪,懂得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对保障个人的交通安全、维护校内外交通安全秩序、争创平安校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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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交通安全心得范文15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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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很有意义的活动——参观博山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早上我们早早就在家长的陪同下来到位于马公祠的教育基地,8点30分,工作人员打开了大门,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排着队很有秩序地进入基地参观。

一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段模拟公路,旁边竖着一个个警示牌,上面有各种交通标志,如限速行驶、会车让行、禁止自行车下坡、环岛行驶、禁止鸣笛、单行线等等,让我们大开眼界,解说员一一为我们介绍,让我们增长了许多交通知识。接着我们又来到了一些交通事故残车前,那一辆辆被撞的面目全非的车辆让我们触目惊心,解说员介绍说在这些事故中造成了许多人员伤亡,后果非常严重。我不禁想,原来我国的车祸发生率这么高,很多就是司机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造成的,我要提醒一下各位司机师傅可千万要注意安全驾驶,别酒后开车,那会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然后,我们又进入三维教室,工作人员发给我们每人一副3D眼镜,坐下来看大屏幕,放映模拟的交通事故三维动画,非常逼真,使我们了解了车祸发生的整个过程和结果。虽然是假的,但我还是看得胆战心惊。

最后我们来到宣教室,看了几个小故事,讲述了车祸带给四个女孩的伤痛和悲惨经历,由于车祸,使得正值花季年华的少女们失去了亲人,自己还要忍受身体残疾的痛苦,看着她们落泪,我也忍不住想哭,在座的许多人眼里都闪着泪花,我多么想写封信给她们,告诉她们要勇敢坚强地活下去,给予她们安慰,跟她们做姐妹呀!我更恨造成这些车祸的肇事者。

不知不觉已经参观完了,但我的心里很沉重,大人们常说“车祸猛于虎”,的确这样,交通安全太重要了,我们每一个人包括司机们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多一份幸福,少一份不幸。篇七:我与交通安全?

我是六年级的学生,虽然年龄不大,但是提起交通安全,真是触目惊心。

那是去年的夏初,我的邻居忙碌着盖新房子,家长东奔西跑的备盖房子的料。一场悲剧降临到他的家庭,家长在去夏庄集买料的途中,被一辆大货车压死。噩耗出来,一家老小哭得死去活来,看到情景真让人心碎。一个幸福的家庭瞬间被毁灭了,是谁的错?

今年的四月十日,我随父亲去夏庄赶集回来,亲眼目睹了一场让人心寒的车祸。一辆集装箱大货车和一辆迎面开来的依维柯汽车瞬间相撞,大货车的集装箱被撇在路边,一个二十三岁的姑娘被活活砸死;依维柯上的乘客死伤三人,血流在206国道上流淌着,真是惨无人读,这又是谁的错?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体现,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透过川流不息行驶的车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八个字在我的脑海里显得更加突出。行走时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安全的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意识为和谐社会的构筑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作为一名普通的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应该具备的社会公德。“文明行走,构筑和谐”,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更加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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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心得体会 安全教育交通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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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会有同学说:“交通安全有什么,只要在过马路和骑车时注意车辆、行人和红绿灯不就行了吗?”这样的说法过于片面。也许就是因为疏忽了某一个细微的缝隙,就会带来终生的遗憾。我们常常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许多有关报道,正是因为忽视交通安全,才酿成了这一个个悲剧。前不久,在我县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这一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据了解,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比上年下降.%。自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首次回落到万人以下,共造成人死亡,比上年下降.%。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起,是年以来的历史最低点,造成人死亡,比年下降.%。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导致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共造成人死亡,下降.%。其中,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导致死亡人数分别下降.%、.%和%。此外,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事故导致死亡人数也分别有所下降。

虽然情况已有所改善,但我们仍不能掉以轻心。每年的月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也许有同学觉得烦,认为这是老生常谈,根本没什么用。那么,为什么每年的交通事故中,还有那么多的中小学生死伤呢?之所以一遍又一遍重申安全问题,就是为了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因此必须加倍珍惜它、爱护他。

也许有人会说:“我也违反过交通规则,但没什么事啊!”那是侥幸心理,是在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人们一般会以上班时间紧或不了解交通规则为理由违反交通。这样虽然情有可原,但付出的代价也大了些,简直是拿生命作赌注啊!看来,要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就要在群众中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让每位公民知法、懂法、用法,成为交通法的受益者。

“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个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对学生的一个共同心愿。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更应该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在交通日益繁忙,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遵守交通规则更是刻不容缓,这样才为我们前进的路上了护栏。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有责。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社会安定。

学生时代是人生最灿烂的季节,珍视生命,才能保证好的时光是需要生命去享受的,拥有健康的生命是拥有一切的前提。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在尽情享受青春的欢乐时,也不要忘了,愿我们共同的努力,可以使交通更通畅,生活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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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培训,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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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公司邀请x老师为我们授课,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再次听他授课,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其实在我们每个岗位都存在这安全隐患,每天上班交接班后首先检查所有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上下层平台,护拦,踏板是否牢固等做到时时自查,刻刻注意,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老师讲到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而对一个企业来说,它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老师说“责任比命大”我们都在生产一线,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我们要重视,再重视。

我们每天上班开“班前会”通过点名观察每位员工的精神状态,背诵“三大规程”唱“红歌”还有安全宣誓,这都是每天上班必不可少的,通过加强安全意识,让我们增强了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和对生命的认识,这种安全意识是确保我们每天工作时安全作业的出发点,有了这种安全意识我们才能做到不伤害自己,老师也讲到在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老师举例说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去“三个地方”,去“医院”知道健康的重要;去“监狱”知道自由的可贵;去“火葬场”知道生死离别的凄惨,所以说大家都要珍惜自己生命,要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关注健康。一刹那的失职也许就成为一种永远的懊悔,生命属于自己,但生命也赋予了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保证生命安全就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

“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安全不是面子和功夫,而是要落到实处;安全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行动,安全更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大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时时把安全记心中,刻刻把安全重落实,这样筑起一座思想,行为和生命的永远不倒的安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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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600字 全国交通安全日大讨论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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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亲身经历过一次。现在回想起来,我还不寒而栗。

那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发生的事。离我家不远就是花园口,这是一条交通主干道。每天人来车往,热闹非凡。一天中午,爸爸妈妈都有事,没有送我,让我自己去上学。我背着小书包,连蹦带跳地跑着,就像一只重新获得自由的小鸟。因为一年多来都是爸爸妈妈接送我,我自己走的机会几乎没有。今天我终于有了一次自己上学的机会,我能不高兴吗?我蹦蹦跳跳地来到花园口。这时,正好是红灯,我没有注意。我径直走上快车道。就在这时,一辆小汽车飞驰而来,我立刻吓呆了,站在路中央一动不动,不知所措。说时迟,那时快,警察叔叔一个箭步冲上去,把我抱了回来。那辆车也停了下来,司机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嘴里还喃喃地说着什么。警察叔叔给他敬礼表示道歉。我还没回过神来,只见警察叔叔弯下腰,笑着对我说:“小朋友,吓坏了吧?以后千万不能再闯红灯了。绿灯亮了,快走吧。”我的心还在“怦怦”地跳个不停。怎么走到学校的,我都不知道。一下午上课,我都心神不定。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闯过红灯。当然,这件事我没敢告诉爸爸妈妈。至今他们都不知道。

这位警察叔叔的面容我已记不清了,但是他亲切的话语却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

我深切地体会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它牵系万家。多少个幸福的家庭由于交通事故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母,父母失去了子女……一个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毁于一旦。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为了自己幸福的家庭,为了自己的亲人,也为了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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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承诺书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手抄报内容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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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尽心将您的子女培养成才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

现在,随着20__级初一、高一、国际部新生及升大补习班学生入学,我校师生已超过9000人,加上邻近学校较多,学校周边道路狭窄,给学校师生、家长及邻近市民造成不便,星期五下午、星期日晚行车高峰期尤甚。

面对此种情况,学校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尽最大努力改善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状况,并初步制定了__学校周边道路车辆管理方案,以提高学校周边道路利用效率,同时,我们欢迎各位家长对此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共同为孩子营造更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首先,学校建议在交通高峰期时来校接小孩的家长把车停放在寸金路两旁,步行入校,以减轻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依时接送孩子,以节省您和他人的时间。另外请家长们注意,为了孩子的安全,除召开家长会时间,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

其次,__市交警支队技术大队针对我校周边混乱的交通状况在周边各路段和校内各路段设置了明显的指示标志,敬请各位家长按交通标志以及校警的指引行驶,把车辆停在指定位置,校门口30米范围内严禁停放各种车辆,以确保道路畅通。若有不按规定行驶且多次不听指挥的车辆,我们会拍下违规车辆号牌在校园网上公布;情节严重者,交由交警处理。当然,我们不愿意看到这种不和谐的现象出现。

此外,校方建议家长们尽可能让学生坐公车或骑自行车上学,一方面减轻学校周边交通压力,另一方面亦可强健孩子的体魄、锻炼孩子的胆量,提高其适应生活的能力。

学校一定会继续改善学校周边道路状况,方便各位家长和学生,而在目前有限条件之下,敬请各位家长按规定行驶,听从相关人员的指挥,相互谦让,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为学校保持良好办学秩序共同努力,相信您的孩子也会为您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而感到自豪。

此致

敬礼!

写信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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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交通安全责任书 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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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2.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3.文明乘车,做到排队候车,有序上车,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撒任何物品。

4.提倡离家较近的学生步行回家;离家较远学生确需乘车的,必须乘坐证件齐全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严禁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学生。

5.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学地点(郭河、庄头、王曲、峪则、孙沟、上李、宋王和北任村的学生走教学楼院内大门;西沟、阳邑、中寨、陕庄、西丰和崔凹村的学生走学校前大门)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时,所用交通工具应有序停放,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6.学生上下途中必须有家长亲自监护。学生家长要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监督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经常对孩子进行上下学及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__年级__ 班 班 主 任 :___

学 生 :___

学生家长 :___

西河中心小学

**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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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级安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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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公司*部组织学习了公司安全条例。并通过对各类事故真实案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有多少次警钟长鸣,就有多少个血泪辛酸的故事。白发苍苍老母的悲痛欲绝、弱妻幼子的孤苦无助、社会的无形损失……众多的事故统计表明,除客观的社会缘由和自然灾害外,主要的责任者事故源于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纪。每一次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都有当事人侥幸心理下的严重违章行为。如此淡薄的安全意识,如此淡薄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直接伤害了自己,更对家庭、亲人造成了伤害。

安全常记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再学习才能实现。而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崇高的敬业精神则是实现这个飞跃的必备前提。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因该积极面对各级安全单位的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安全不是面子功夫,而是要落到实处;安全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行动;安全更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大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时时把安全记心中,刻刻把安全重落实,这样筑起一座思想、行为和生命的永远不倒的安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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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交通安全直播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直播,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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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有1万多人是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就像一个魔鬼,时刻威胁着我们的安全

有一次我亲眼目睹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天中午,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三名中学生在马路上比赛骑自行车。有一名同学骑得飞快,这时,前面突然来了一辆面包车,开车的司机看到前面有人便按了按喇叭。谁知那个学生听见喇叭声顿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自行车和面包车撞到了一起。经过医院检查,那个学生的大腿已经粉碎性骨折了,从此再也不能正常走路了。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而我应该好好珍惜这宝贵的生命。为了图一时之快,以伤害身体甚至失去生命作为代价,那是很不值得的。因此,我们应该从一个个惨痛的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家都要自觉行文明路,做文明人,骑文明车。只要我们车让车,人让人,车让人,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让出一份安全,让出一份通畅,这样,交通事故这会永远远离我们。

为了大家的出行能够更加安全,我们要了解交通规则,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懂得教人交通规则!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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