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基金(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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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项目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投资与甲方名下位于项目,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元),占合伙项目股份总数的___%。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金额支付与甲方指定账号。
3.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事务执行
1.公司日常事务由甲方打理营运,每月将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及时造表告知乙方,尽心尽力将合伙事业做好,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乙方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经营管理,但对合作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管理权和监督权,双方积极为合伙事业出谋划策,保证双方利益更大化。
3.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1.合作项目运行期间,为了合作各方能尽心尽力,保证合作项目的持续高效的经营运作,乙方不得随意转让自己的股份给第三方。
2.乙方在内不得撤资撤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撤资退股,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按乙方实际出资状况返还乙方投资本金。
第四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据%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如果当年度经营亏损则没有分红。
2.对成为合作项目股东之前的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承诺
甲方承诺,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不会影响乙方投资本金的安全,如因经营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按乙方投资本金的%支付年息,双方合作的项目是依法经营,未对可能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所隐瞒,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共肆份,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法定代表: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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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础设施投资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订立。
鉴于:
1.为了发展高新技术,调整地方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经_________政府研究决定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
2.为了加快工业园内的建设,_________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称甲方)与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开发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建设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的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业园总规划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公路,北至_________公路,西至_________路。首期开发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实施。
第三条 合作范围:工业园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平整土地,建设路网、排水系统,公共绿化,水、电通信的管沟等土建工程部分等。
第四条 合作形式:由乙方提供_________元启动资金,首期_________亩基础工程由乙方承包建设。建设首期基础设施,建设费在出让土地中提取,分两部分。总规划未做好前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提取_________元;做好总规划后,按总规划,参照国家定额做出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 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六条 乙方投入_________元,一年内不计利息,第二年起,在开发过程中未付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费用,欠款部分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计收利息。如乙方有合作项目,符合入园条件,可以地抵款,平整好的土地地价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七条 甲方责任
7.1 取得土地使用开发权,办理土地使用有关手续;
7.2 协调地方政府及村委会关系;
7.3 监管施工质量;
7.4 编写总体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5 负责招商引资,并及时按出让土地面积兑现基础建设费给乙方;
7.6 负责乙方委托的其他事宜;
7.7 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负责落实启动资金到位;
8.2 组织好施工,按质、按量、按时整理好土地交付给客商使用;
8.3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法律责任
9.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9.2 双方均应按履行各自的义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业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元给乙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1.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保密一方对因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篇2:入股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简单版
乙方: (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展需要, (以下简称“乙方”)
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者私人 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 执行协议书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 支付本金回报 元整(小写 元)(本项款项按工资发放),三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的 百分之 ( %)向乙方分红。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3年,同合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者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且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 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
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三年本金回利息报总额的双倍即 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公司总收益减去总开支。总开支含办公场所费、设备设施、办公费用、项目成本、员工工资及公司运营中产生的费和税等一切经营费用。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电话:
二零xx年 月 日 二零xx年 月 日
篇3:证券合同序号 证券投资合同
证券种类│ │
├────┼─────────────────────────────┤
│数 量│ │
├────┼─────────────────────────────┤
│指定价格│ │
├────┼─────────────────────────────┤
│预存金额│ │
├────┼─────────────────────────────┤
│现 定 期│ │
├────┼─────────────────────────────┤
│限 期│ │
├────┼─────────────────────────────┤
│备 考│ │
└────┴─────────────────────────────┘
上列证券委托 贵公司买入请即依照 贵公司代买证券规则办理此致xxx公司
台照
(签名盖章)
委托者:
信 址
年 月 日
┌────┬─────────────────────────────┐
│证券种类│ │
├────┼─────────────────────────────┤
│数 量│ │
├────┼─────────────────────────────┤
│指定价格│ │
├────┼─────────────────────────────┤
│预存金额│ &
nbsp; │
├────┼─────────────────────────────┤
│现 定 期│ │
├────┼─────────────────────────────┤
│限 期│ │
├────┼─────────────────────────────┤
│备 考│ │
└────┴─────────────────────────────┘
上列证券委托 贵公司卖出请即依照 贵公司代卖证券规则办理此致xxx公司
台照
(签名盖章)
篇4:双方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经营需要,甲方转让门市房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转让协议如下:
________________
壹万捌仟元整。移交时一次性付清。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好房屋租赁等有关工作,负责征得房主的同意,负责为乙方协调与房主签订好本门市房租赁协议书;
2、甲方必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门市房移交给乙方,其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3、甲方自行处理好自己的商品,乙方接收本门市房后,重新进货;
4、甲方必须将其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空调、玻璃门、门头灯、照明灯等,商品除外)列出清单移交给乙方;
5、甲方的债权债务和未明确的帐款由甲方自己负责承担;
6、甲方必须清甲方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和费用;
7、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由甲方清,甲方须将这些费用算单交给乙方。
8、甲方未使用完的房租由乙方在接收本门市房时,一次性付清。
1、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处理;
2、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5:股权投资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__________ 号 大厦8楼
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
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
3、乙方出资作为__________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
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
5、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NJ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NJ CDF- SND Venture C___pit___l L.P..
注册地 :__________中国· ·_______________新__________。
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到位资金5000万元后(即甲方4800元,乙方200万元)即可注册本合伙企业。其后,以增资方式募集LP的资金。本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半年内需另募集至少10000万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 若达到10000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10000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20000万元人民币,操作方式同第一期基金。
2、合伙人构成:__________合伙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一名__________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组成。
3、__________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__________合伙人为"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1%;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两部分,甲方出资金额为48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24%;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其余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总额为目标筹资金额的75%;每位有限合伙人最低承诺出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资金募集及到位期限:__________除甲乙双方已承诺的按目标筹资比例出资外,其余目标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募资;各出资人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基金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资。
6、合作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投资对象优先考虑NJ本地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且最终投资于_______________新__________的资金比例不少于30%,其他投资区域、方向不限。
7、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如下机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1)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拟投融资的各大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信息及时交流通报,并为合作方的信息采集,发布和跟踪提供服务。
2)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长期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保证业务合作的顺利开展。
四、投资项目管理
1、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是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以创业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主要为pre-IPO股权投资)为手段,调动甲方的行政资源优势,发挥乙方业务优势,帮助目标中小型企业快速成长,助力于本地区及相关地区的产业升级发展。
2、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具有以下条件,并在不久的将来(一般是2年内)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业: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有足够扩张力,管理团队有很强战斗力,具备高科技、高成长特征。
3、投资领域:__________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务、新IT(含通信网络)、新环保、新农业、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营销创新)、新体智(医疗医药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业的投资形式包括:__________
1)认购未上市企业的新增股份;
2)受让未上市企业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业的可转债等;
4)合伙企业应以自身名义对外实施投资。但在特殊情况下,经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委托能够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要求的目标企业股权的机构代购代持股权。
5、合伙企业适度分散投资。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合伙企业财产总额的25 %,特别有利情况下可以增加投资额,但需经过合伙人大会多数同意。
6、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__________
1)上市公司的__________流通股(二级市场股票);
2)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创企业(新技术创业型处于孵化期的企业)。
7、合伙企业不应谋求在所投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不谋求在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应该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尽可能的投资服务,包括及时督促和支持所投资企业的业务发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项:__________除非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资金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投资活动;不得挪用合伙资金或把合伙资金出借给他人;不得以合伙企业的投资股权质押融资;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担保;不得利用合伙企业签订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业需要的中介服务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业对外举债;不得从事其它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事项。
9、乙方及其代表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当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及执行权限
1、合伙企业由__________合伙人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指定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2、__________合伙人的管理团队协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事务。
3、执行合伙人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在内的合伙企业事务:__________
1)委派代表,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聘用代理人、雇员、经纪人、律师及会计师对合伙企业业务的管理提供中介服务;
2)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仲裁等,以解决与合伙企业有关的争议;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4、执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请的投资顾问与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执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负责召集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全票通过的原则参与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和决定投资项目的股权转让。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项目经理参与乙方投资银行部相关工作,所委派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均由甲方承担。该项目经理与乙方投行人员共同为合伙企业发掘优秀项目、募集合伙资金、参与项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业相关的激励机制所约定的权益。
6、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及其率领的投资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甄选、立项和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参与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及提出股权转让计划。
7、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续存合伙期2年。
七、股权退出
1、合伙企业投资的股权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退出。
2、所有从投资项目变现的资金(变现资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业的资金保管
1、合伙企业应在保管银行指定的机构设立保管账户,所有合伙资金和从转让投资项目股权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一律汇付至保管账户上,并委托保管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金依照保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管。
2、合伙企业应与保管银行签署《财产保管协议书》,约定合伙企业财产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
九、创立费、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1、创立费:__________合伙企业设立后,合伙企业将从到帐的资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标合伙金额的0.5%,作为合伙企业的创立费,用于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合伙验资、办公室租赁、办公设备、办公费用、资金募集推广等。
2、在合伙期限内,作为__________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服务、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履行职责的报酬,执行合伙人按实际到位合伙金额R的比例提取管理费(注:__________基本合伙期R=2.0%/年,续存合伙期R=1.0%/年) 。
3、在合伙期限内,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变现退出并支付合伙企业的费用成本后,合伙企业优先按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退还实际到位合伙资金,当出现投资盈余(即退付完所有出资本金后尚有结余)后,乙方按投资盈余的20%比例收取业绩报酬和额外业绩奖励:__________
业绩报酬分配与业绩奖励方式:__________
1)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未达到8%,投资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
2)合伙企业平均年收益率达到并超过8%时,执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现金分配顺序确定的标准计提业绩报酬:__________
* 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出资
* __________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出资
* 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8%/年的基本收益
* __________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8%/年的基本收益
*____________年收益率在8%-10%之间的部分,由__________合伙人收取,作为业绩报酬
*____________年收益率超过10%时,__________合伙人按总收益的20%计取业绩报酬,剩余收益由所有投资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业绩奖励:__________当年收益率超过80%时,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计取业绩奖励,由所有投资人向__________合伙人支付。
具体分配方式以《合伙协议》为准。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资金低于5000万人民币时,则该笔到位资金可用于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短期理财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十、附则
1、本协议因募资需要时方可向相关方开放。
2、甲方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管理优势,在有利于甲乙双方基金合作的基础上,利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推动甲乙双方的合作朝更加紧密的方向发展,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实现共赢。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中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NJ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授权负责人) (或授权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篇6: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为:;
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为:;
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交易概述
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证券形式:
预计交割日为年月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序号
工作环节
时间
①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签署日
②尽职调查
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③具体事项协商谈判
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④签署正式股权投资协议
排他期内
⑤资金投入
正式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⑥变更登记
正式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交易安排
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双方承诺
3.1资金用途
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
3.2新三板挂牌
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3.3债权债务
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3.4公司治理
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3.5网络平台维护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3.6业绩要求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3.7投资退出
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其他事宜
排他性(根据需要设定该条款)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
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4.2保密
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4.3交易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协议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
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对方。
4.8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4.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以上无正文)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地点:
篇7:投资合同免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与医院合作的协议书 合作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公证部门:
甲方拥有宅基地一块,土地证号:
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层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及部分资金,乙方出资人民币元,由甲方具体施工建设完工。
二、建筑完工后,第层出租租金收益归乙方直至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为止。
三、房屋及土地如因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相关补偿经甲方名义取得的(如安置房),甲方应以拆迁安置房按照第层建筑面积返还给乙方。
四、如因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拆迁改造或征用,甲方交予乙方的赔偿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乙方所得的第层建筑面积,乙方应按照其中建筑面积相差数向甲方补充购买,每平米价格以拆迁安置房时价计算,如因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征用而甲方交予乙方的赔偿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乙方所得的第层建筑面积而甲方获得其他方面赔偿的(例如:现金或其他物品),甲方应按照其中建筑面积的相差数以拆迁安置房时价补偿给乙方。
五、在上述拆迁安置房达到可以自由过户的时间后,甲方有责任在此时间后一个月内协助配合乙方将该拆迁安置房过户至乙方名下并完成全部过户手续。
六、如本协议房屋及土地被拆迁改造或征用而赔偿方式为现金或其他方式赔偿,则甲方应以乙方所有的第层建筑面积占本协议房屋建筑面积中的比例按照同等比例返还给乙方。
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分为两期付款: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建筑施工开始后乙方在开工天内付清全部款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定金。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利益,甲乙双方合作建房协议作废,公证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交付的定金赔偿给甲方。
八、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本协议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双方签订后生效,如因以下情况双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对对方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一)、甲方并未将该建筑整体完工并交付乙方使用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二)、甲方违反协议中第二、三、四、五、六条协议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三)、乙方违反协议中第四、七条协议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十、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海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一、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二、甲方不得在乙方交纳定金日期后,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证部门签字:
__年__月__日
篇9:合伙人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实现共赢发展,做实做强油料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利用甲方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拥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及进口资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方合作组建“xx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油料公司)并共同推进xx油料储存库和沉淀消耗库建设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组建油料公司,并以油料公司为该项目开发投资主体。
2、乙方同意用乙方现有的所有经营资质、许可证等与甲方共同组建该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公司签定联营协议。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持续发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资质、许可证,通过合作共同组建油料公司。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权属下的所有油料资质、各种许可证与甲方以外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组建“油料公司”后,乙方将现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变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以及本协议第二条第2项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
1、有关油料公司组建和该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事宜,双方另写协议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5、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
(盖章)地址:
时间:
篇10:合伙人投资协议书 二人合伙投资协议书
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炒货美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乙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甲方企业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投资合作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支持:
1、 甲方无偿提供五香瓜子包装产品和包装物作参考.合作书围绕代工生产展开讨论。
2、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炒货美食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3、 合作期间内,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炒货用电器设备,甲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炒货美食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4、 甲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5、 甲方制作部分关于烘烤美食宣传单页、海报;
6、 甲方在媒体上对炒货美食店给予宣传推广;
7、 其他事项:
第五条:乙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乙方承担己方的营销方案及生产计划安排;
3、 合作期间乙方必须增设甲方拳头产品:五香瓜子(口味独特、回味悠长、仁肉酥脆、咸香味美、品尝后有世界独一无二的美)
4、 乙方须积极推荐绿色食品,做到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乙方店内须张贴甲方有关炒货美食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
6、 乙方须将甲方提供的炒货用电器设备摆在店内,有条件的摆在醒目位置,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甲方产品;
8、 双方协议维护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跟踪抽查,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双方协商后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乙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甲方提供~~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八条: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无条件的收回所提供的电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1、 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乙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乙方和甲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乙方经营的烤货美食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年,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提供的电器设备;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1:人合伙投资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实现共赢发展,做实做强油料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利用甲方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拥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及进口资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方合作组建“xx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油料公司)并共同推进xx油料储存库和沉淀消耗库建设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组建油料公司,并以油料公司为该项目开发投资主体。
2、乙方同意用乙方现有的所有经营资质、许可证等与甲方共同组建该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公司签定联营协议。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持续发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资质、许可证,通过合作共同组建油料公司。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权属下的所有油料资质、各种许可证与甲方以外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组建“油料公司”后,乙方将现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变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以及本协议第二条第2项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
1、有关油料公司组建和该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事宜,双方另写协议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5、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
(盖章)地址:
时间:
篇12:投资合同怎么看
服务单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客 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话(手机):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第一范文网-您的专属秘书,中国最强免费文秘网!]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五千万)就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 责任及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 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 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 署: 签 署:
年 月 日
篇13:合伙经营投资协议书 合伙经营车辆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资金入股,乙方以技术及日常经营方式入股。经双方协议:
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合伙经营店店铺店铺名称为:店铺网址为:
二、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作分工:
1、甲方根据店铺经营所需提供乙方货源。货源以双方协议经营内容为主。
2、甲方供货时应提供相关产品的出厂价格、产品说明、质量证书、出产地证明及其它费用明细,不得随意加价。乙方有权查询产品的价格,质量,出产地等相关信息。
3、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货源,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具体情况,以便于乙方安排即时下架。
4.、乙方作为店铺的实际管理者,负责制作运营企划,在与甲方协商确定后开展日常运营,不得擅自改变双方协议后的经营方案。
四、收益分配:
1、店铺采用合伙经营方式,考虑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甲方以人民币计元,作为店铺起步资金,并提供经营初期所需办公设备、房租及其它运营开支,经营初期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相关费用从店日常经营开支中支取。如需甲方增加资金投入,需作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对于合伙店铺根据所占股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3、在保证店铺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
4、在店铺经营存续期间,乙方作为店铺实际管理者,每月基本工资计人民币:元,奖金按实际营业额的%提取。
五、加入新合伙人的条件: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表决同意即可。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和约定的入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六、协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违约方需一次性赔偿其他方人民币计元。其他方有权保留追究违约方的在经济、法律上的其他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补充,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之意愿,可以本协议为基础签订新合作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篇14:招商投资合作协议
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公平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商场招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相关内容与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由乙方组团暂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_______商场的招商工作。
1、自签订合同____日内完____市场调研工作,相应的策划方案交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预付乙方_______万元,乙方带团_______天内进入现场开展招商工作。
2、招商工作完成_______%,甲方支付佣金至_______%。
3、招商工作完成_______%,甲方结算余下佣金。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
(1)安排乙方招商人员住宿。
(2)安排乙方招商人员小汽车一辆
(3)安排招商办公场所(具网络,电话,传真等常用办公设备)。
(4)安排招商客户的对接及招待。
(5)为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有按时按协议付款的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组建_______人(附详细人员表)的专业招商团队人员。
(2)乙方以专业水准进行招商,不得有违背甲方意愿的工作外行为或损害甲方招商工作的形为。
(3)乙方以专业操守进行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招商,运作及内部商业机密。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专用招商费用及场所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5)乙方工作时间不以正常8小时计,以工作为原则,24小时保持正常通信联络及所需客户沟通。
(6)乙方有义务根据自身专业培训和指导甲方委培招商及工作人员。
(7)乙方有义务示范商场管理程序及协调商家入场,辅佐甲方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8)招商时间周期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需特殊情况,延迟招商时间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招商相关程序与条件
1、客户所缴付的物业租赁之定金由甲方财务部门收取,乙方代表甲方并指导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与客户(承租方)签订《租赁意向书》。正式租赁合同由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负责签订,租金及押金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2、现场建立本项目的招商中心,招商中心由乙方派人接待和管理,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_______%,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_______天内返还甲方。
3、客户正式签署《租赁意向书》并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后,乙方对于该面积的招商代理工作即告完成,如客户出现毁约等现象,乙方将协助甲方按《租赁意向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四、双方的权责与其他约定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招商所需的文件文书。
(2)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在本代理合同执行期间与乙方代表进行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或造成具体的工作失误与经济损失。
(3)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全面与准确的提供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所需的招商决策和现场各项支持条件。
(4)甲方应及时按本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策划设计、招商代理费。
(5)因乙方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未能保质保量完成本代理合同规定的业务而造成甲方巨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相应合同款项。
(6)若因本项目合法的手续不全、相关决策不及时、工程拖延、招商场所与设施不到位;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修改等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得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策划与招商工作团队并尽职尽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代理合同规定的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时间计划提交本项目策划、招商和管理方案,并根据甲、乙双方最后确定的执行计划进行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乙方应信守双方认定的招商价格,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以任何形式的折扣。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司及本项目资料和图片图纸不得泄露给他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应为本项目的策划方案、信息及由此获得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乙方因自身宣传需要而采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片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5)乙方参与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的非业务交通费用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承担。
(6)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_______%,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五天内返还甲方。
五、合同的终止、变更、违约责任和其他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合同的终止、变更、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在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随意更改或终止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或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提前___天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更改事宜并解决完合同遗留问题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3)在确认乙方完全无能力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工程或付款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任何情况下在终止本合约时,甲方须支付乙方于实际工作期间的费用。
(5)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甲方决定将项目整体转让(包括甲方自行整体出租出售),则乙方已收取的策划设计费不予退回;乙方可撤回现场的项目操作团队。如停滞后项目重新启动,甲、乙双方就启动或合同延期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后,相关代理工作可继续执行。
2、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合同附件的方式确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执行中若有任何争执,须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合股投资协议书 合股投资协议书最简单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就各方合股出资___________项目一事,达成此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6:合伙经营投资协议诈骗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市(县)______街道(乡、村)______号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市(县)______街道(乡、村)_____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篇17:双方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______省______旅游专线,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企业名称: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经营项目:组织______省游客到______省旅游。
三、结算方式:
1、团队:团到乙方前,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需预付地接费的______%,团队行程结束后,若无问题,甲方在______周内付清余款。
2、散客:半月一次结算。
3、乙方每月______号前将该团所收团款的发票交甲方,以便甲方财务结帐。
四、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按双方商定的旅游线路,在______组织游客交乙方接待。
(2)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在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交其他旅行社接待。
(3)甲方负责广告宣传和促销。
(4)甲方安排专人负责以乙方的名义进行同行销售。
(5)甲方有义务负责对游客介绍、讲解清楚行程内容,以便乙方在接待时,客人按事先约定的行程旅行。
2、乙方:
(1)乙方负责制定旅游线路和地接所需的最低成本价交甲方销售和核算报价,以便甲方进行市场的有力竞争。
(2)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的做好甲方团队的地接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拒绝接团或甩团。
(3)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随时向甲方提供地接价格的变化情况和线路的更新。
(4)乙方应安排专人协助甲方进行宣传和促销。
(5)乙方有义务就地解决因各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客人投诉,不得将问题遗留给甲方。特殊情况,双方即时协商解决。
五、利润分配: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地接成本价核算后销售所得利润归甲方,乙方接待甲方团队所产生的各类回佣归乙方。
六、办事机构:
(1)甲方派人设立“______旅游专线”负责该项业务工作。
(2)“______旅游专线”办公地址设在甲方。
(3)甲方“______旅游专线”由______全权办理,并执行各项业务、团队操作。
(4)“______旅游专线”所需费用由甲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1、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双方应竭力减少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损失,在无法避免时按双方各______%承担损失。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市旅游局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退出方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______元作为违约金给另一方。
4、双方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本线路的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八、双方协商确定经营的旅游线路及服务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执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篇18: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截至2002年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已达71只,其中54只封闭式,17只开放式,份额达到1300多亿,达到深沪两市a股流通市值的10%以上。证券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对投资基金法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解决在理论和实践上长期困扰我们的投资基金法律关系问题。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建设概述
随着我国投资基金从无到有,进而蓬勃发展的过程,与之相应的法制建设也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7年到1997年。这十年处于试点阶段,基金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政策和一些地方性法规,没有专门的全国性的立法。
基金最早的立法是1992年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它属于地方性法规。该《暂行规定》借鉴了国外有关基金立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基金发行、管理、运营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1993年上海市也颁布了《上海市人民币信托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颁布了《设立中国境外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但这是一部专门调整境外发行并投资于国内产业项目的投资基金的法规,其他基金不适用。1995年开始,有关部门就开始起草“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没有出台。因此,在这一阶段,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基本上可以说是无法可依。
第二阶段以1997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为开端。经过十年的试点工作和经验积累,我国基金全国性立法工作时机已经成熟,经过多年酝酿的全国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终于出台。《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也标志着我国有关部门对基金的监管在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上了一个台阶。1998年《证券法》颁布实施,1999年《合同法》颁布实施,2001年《信托法》颁布实施,这一系列直接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和当事人主体的相关民事法律陆续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基金的配套立法。随着即将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颁行,我国投资基金立法将进入更加成熟的阶段⑴。
根据各国的立法和实践,投资基金主要有两种组织形态:契约型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以公司法为法理基础设立的,而契约型投资基金通常是以信托法为基础来构架其法律关系的。我国的《暂行办法》规范的是契约型投资基金,由于《暂行办法》出台时我国还没有信托法,只能采取无名契约的方式来确定投资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因此存在投资基金的法律构造和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下面,我们拟通过对国外成熟市场各种契约型投资基金当事人法律关系模式的比较,对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关系模式应作出的取舍和抉择进行分析。
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来看,我国大力发展的投资基金主要是证券投资基金,本文所论述的仅限于证券投资基金,因此,以下所提到的投资基金均指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本质与模式
(一) 契约型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投资基金
根据基金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形态不同,可以将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corporate type)和契约型投资基金(contractual type)。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投资公司。投资人——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根据投资回报情况领取股息、红利。公司型投资基金的结构,通常有三个当事人:(1)投资方。即投资公司,是公司型基金的所有权人,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建立基金,其股东即为受益人。(2)管理方。管理方是投资公司的顾问,提供调查材料和服务,双方订立管理契约,由管理方办理一切管理事务,收取管理报酬。但有关资金运用和证券买卖的重大事项,仍然由投资公司董事会策划,经决定后再委托证券经纪人代为执行。(3)保管方。投资公司将募集资金指定银行或信托公司为保管方。签订保管合同,保管投资证券,并办理每日每股净资产的核算,配发股息和过户手续等。
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指基于信托企业原理,由管理者、托管者和受益者三方当事人构成的投资基金形态。它由三方当事人构成:(1)管理人(委托人)。它是基金的发起人,由它来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募集资金,然后将募集的资金交给受托人保管,同时对所筹集的资金进行具体的投资运用。(2)托管人(受托人)。受托人一般为信托人或银行,根据信托契约规定,接受委托,保管募集的资金及其他业务和会计核算业务。(3)受益人(投资人)。是认购受益凭证的投资者。他通过认购受益凭证,参加基金投资,成为基金当事人,并根据持有的受益凭证份额分享基金的投资收益。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采取的是契约型。
(二)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本质
投资基金是信托在商事领域得到运用和发展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我国的《暂行办法》将证券投资基金定义为“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日本的《证券投资信托法》将证券投资基金定义为“基于委托人的指示,以将信托财产投资于特定的有价证券之运用为目的之信托,且以将其受益权分割,使不特定的多数人取得为宗旨”。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投资基金具备信托的一般要素和法律特征。
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使受托人依信托目的为受益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包括两个基本构件:一是委托人将特别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二是受托人依信托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契约型投资基金投资者应募后即将其资金转到保管公司名下,而管理公司与保管公司则根据信托契约约定的基金资产运作目的对之进行运营,所得权益交与投资者(受益人)。可见契约型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信托关系的两个构成要件相吻合,当事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这种信托关系是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制度框架。这种制度的优势就在于产权界定清晰、职责分明,是一种既有分工合作,又有监督制约的多边激励制约机制,因而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大陆法系的亚洲各国,无论日本还是韩国,在立法引进信托制度之后,信托都成为投资基金唯一的和法定的组织形式。
正是因为证券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因此,很多国家都将投资基金纳入信托法来调整。但需要指出的是,投资基金是信托制度的发展和创新,这种信托关系具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委托人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受托人资格的专门要求及受托人的分工配合与相互监督等方面。这些特殊性使各国都对之进行严格监管,许多国家都在信托法之外,用专门立法对之进行规
范。如美国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日本、韩国、香港及我国台湾地区等都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专门立法。
(三)契约型投资基金法律关系模式的比较
契约型投资基金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日本、德国、韩国、香港等的契约型基金要受到有关信托法规的规范,并以规定三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信托契约为其典型特征。从有关国家的情况来看,在契约型基金具体信托结构安排上,大致有瑞士模式、日本模式和德国模式三类,三种模式各有利弊。
1、瑞士模式。瑞士模式通过一个“集合投资契约”(collective investment contract)规范当事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该契约可以另行指定托管人,也可以没有托管人。如果委任保管银行,该保管银行也是该契约的签约人。瑞士模式将投资基金作为一笔组合资产,保存于独立帐户中。因此,基金契约虽然没有在签约主体以外产生明显的新主体,是一种只有两个必要当事人的信托,但独立帐户已经事实上游离于投资人和管理人而独立存在。这种契约型基金的独立性不明确,它代表了未引进信托制度的民法法系国家对投资基金的法律处理。
2、德国模式。德国模式又称二元制模式,德国在1956年制定了《投资公司法》,明确了它的投资基金一律采用契约型。该法的两个特殊的设计是“特别财产”和“保管银行”。特别财产是投资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基金,由于其特殊的法律地位,投资公司与保管银行不得请求对其强制执行,而此特别财产分割的权益由受益证券加以表示。这样,特别财产与信托法上的“信托财产”并无二致,投资者的地位与信托受益人的地位也无区别。区别在于:通过两个契约并存来规定投资者、投资公司(管理人)、保管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一是投资者与投资公司订立信托契约。投资者购买受益证券时,取得信托契约委托人兼受益人的地位,投资公司则处于受托人的地位,是“特别财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财产的运营;二是投资公司与保管银行订立保管契约。保管银行负责“特别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并依投资公司的指示处分该财产,同时负责监督投资公司依信托契约办事,并对其特定的违法行为提出诉讼,甚至有权停止投资公司权利的行使。因此,该法以特别财产为中心,规定了投资公司、保管银行、受益权者三足鼎立的法律关系。保管银行是基金的守卫者,此保管银行不同于美国投资公司法的保管银行,其权限较广而功能较大。
在这种二元制模式下,投资基金三个当事人不像日本法予以统一结合在一个法律关系上,而是信托契约及保管契约规范三当事人的关系。该模式通过投资人与管理人的信托关系保证了投资者在发生纠纷时可以直接向管理人主张权利,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弊端是投资人与保管人不存在契约关系,一旦保管银行违反义务,投资人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权利。
3、日本模式。日本模式又称一元制模式。依照1951年日本《证券投资信托法》,整体结构以证券投资信托契约为核心,以该契约连接管理人、托管人、受益人而形成三位一体的关系。具体地说,由基金管理人在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之后,以委托人的身份与作为受托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银行)签订以基金投资者即受益证券持有人为受益人的证券投资信托契约。据此,受托人取得了基金资产的名义所有权,并负责保管与监督,委托人则保留了基金资产投资与运用的指示权,受益人则依受益证券的记载享有信托基金的投资收益权。可见,日本的做法是用一个信托契约来规范所有关系人的权利义务。这与德国法上的构造显然不同。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也采用日本的模式⑵。
日本法上的构造,简化了基金关系人的法律关系,并明确了管理人与投资人及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一种信托关系,这些无疑较德国法的构造更进步,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人地位有悖于信托法法理。在典型的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应对信托财产拥有原始所有权(我国《信托法》亦有如此规定),而基金管理人显然不具备该条件。其次,托管人扮演的受托人角色也值得商榷。据信托法理,受托人应当积极参与财产经营,而日本模式中的托管人对基金资产只有保管和监督权,导致“消极信托”。上述问题造成受益人与管理人、托管人权利义务不明,一旦产生纠纷,受益人就有可能缺乏对管理人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对托管人主张权利又因为后者只是消极信托而难以取得效果。
从以上各种模式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契约型基金组织结构在处理当事人法律关系方面的立法难点集中在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的确定,而基金管理人法律地位的确定的困难则又来自于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特殊性,即除基金财产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外,还有基金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但不管各国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都毫无例外地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受益人或持有人负有诚信义务,目的都是为了使管理人承担与信托受托人义务相当的义务。
立法上采何种形式规范契约型投资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与契约型投资基金运作机理相符合,以有利于保障投资人为准则。这是我国相关立法在借鉴他国模式时应有的出发点。
三、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分析与模式选择
(一)从现行法规分析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关系
信托法律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原本是不存在的。以日本为始,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努力消除法律制度不同的障碍,成功地将信托制度引入本国。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在《信托法》颁布之前,我国尚未确立信托法律制度,因此1997年之后的新基金均采用契约型形态,以《暂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基金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引,以基金契约条款体现、约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我国《暂行办法》的实践来看,设立基金,发起人必须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订立“托管协议”,从形式上更类似于德国模式。但是,由于缺乏《信托法》的指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本身法律结构的复杂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法律构造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由于受托人的缺位,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契约保障和法律救济。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明是我国契约型基金的最大问题,特别是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的关系不明。基金契约如果是作为投资基金运作的“根本大法”的话,应该以基金实际运作后的核心当事人——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但是《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的含义,《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摘要》(以下简称《基金契约摘要》)第23条规定:基金契约经三方当事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盖章及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但是,此时投资人尚未确定,更不可能签署基金契约,因此有学者认为投资人不是基金契约的当事方,不能享有契约权利,因此无权追究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违约责任。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投资人虽未签署基金契约,但其购买、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使其成为契约当事人并从而享有契约权利。但笔者认为后一种
观点仅是从保护投资人角度出发的一种法律上的推理。由于目前绝大部分基金契约均未将投资人(持有人)列为基金契约当事人,即使列出也未规定投资人如何成为契约当事人,即缺乏类似“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成为本契约当事人”的条款。在我国投资基金的现行法规中将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及托管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而将投资人排除在外的做法无疑有违以投资人为核心的原则,有本末倒置之嫌。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对受益人利益的漠视,另一方面还是对投资基金的本质缺乏把握。我们在立法时,首先要把握基金当事人法律关系的信托本质。证券投资基金的品种、结构、管理方式、规模都是随着证券市场以至整个金融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但无论怎样变化,其本质也即形成的经济关系是稳定的。违背基金的信托本质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有些基金管理机构借基金财产为本机构谋取超过信托本身限定的应有利益,有些基金管理机构把建立基金作为本机构获取投机股票、期货所需资金的一种手段。由此可见,我们在制定《投资基金法》时,必须始终把握证券投资基金这一信托本质,树立信托观念,按信托本身客观规律办事,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规范。
(二)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模式选择
正如美国著名信托法学者斯科特所言:“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结构和形态,与律师的想像力一样没有限制”,各国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律结构的设计可以有各种形态。但无论采取什么形态,讨论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结构不能离开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那就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1条明确指出其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投资基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对投资基金法律结构的设计上,应尽量体现投资者本位原则并方便其权利的行使。为体现这一宗旨,根据我国现有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和《信托法》的规定,结合“二元论”和“一元论”两说的优点,笔者主张“共同受托人模式”,即以投资人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共同受托人。理由是:基金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实质上是受托人权能的一种分割。除管理事务内容有所不同之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与信托受托人的义务基本一致,都负有双重的对物和对人的义务。在对物的义务方面,双方都负有管理基金资产的义务。在对人的义务方面,双方都负有为基金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义务。共同受托人的设计,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纳入了信托关系中,既符合基金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持有人的义务,又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立法的一个死结。
在信托法上,共同受托人指因共同接受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的委托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行为中的指定,而对信托财产负有为他人进行管理或处理职责的数人。对于受托人的数量,大多数国家的信托法,均未作限制性规定。日本信托法、韩国信托法都未对受托人的数量规定最高限额,美国信托法对受托人的数量也持如此态度。根据这些国家的法律,某一具体信托关系中受托人的数量,完全由委托人、法院或有关行政机关在设立这一关系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因此,在这些国家中,共同受托人现象盛行。在一项信托是由共同受托人执行的情形下,每一个受托人都负有法律赋予受托人的义务,一旦违反这些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受托人模式”的出发点,在于赋予投资人信托法上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双重身份,以期最大程度地保护其权益,并将所谓“受托义务”同时赋予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以利上述目标的达成。
综上所述,《信托法》颁布以后,我们应当更新以往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设计思路,并按照《信托法》的原则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塑造成一种以基金契约为核心的信托关系。在信托模式的选择上,由于共同受托人制度较好地体现了信托法律制度的特征,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方便了投资人行使其合法权利;确立了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分工制衡的机制和对投资人的连带赔偿责任,有利于遏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现有的“经理人控制”现象并彻底清除托管人“托”而不“管”的痼疾,尤其是明确了投资人兼为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加强了对其利益的保护,较充分地体现了证券投资基金的立法宗旨,因此值得我国相关立法及司法机构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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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⑴ 贺绍奇.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透视[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14~15.
篇19:个人投资合同违约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投资期限为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20:投资承诺书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