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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20篇】

对于租房的经济压力,为了能够分担,可以选择书写申请书,寻求得到租房补贴。那么,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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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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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西海岸新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外来务工人员)

(一)市区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

(二)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3)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4)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青岛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5)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2021年8月17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环卫行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准入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环卫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环卫企业中具体从事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维护、垃圾处理等工作的一线作业人员;

2.在我市租赁房屋并办理居住登记;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5.由用人单位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6.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或已享受用人单位提供周转宿舍、住房补贴的,不列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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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海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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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二、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

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

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等企业;

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供应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且与本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其本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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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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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排序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材料原件份数材料复印件份数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受理标准填报须知备注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原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1无10无无无无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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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外地人在上海公租房申请参考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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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6、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外地人申请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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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非京籍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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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2、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

拓展:

一、怎样才算具备申请资格?

非京籍购房资格条件(以下3点需同时符合):

1、在京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无房产。

二、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包括: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须在京工作,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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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最新杭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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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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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度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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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8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7.2万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以下三点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含集体户)(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B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9.6万元,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以下三点满足其一即可)

1.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含集体户)(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A、B型住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4.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型排量达2.4L以上(含)的(含申请前12个月转让的车辆)。

C型保障对象

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单位注册地址在四城区内,下同)或落户(包括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要求户口本首页住址在四城区内,下同)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4. 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或相关材料。

申报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在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D型保障对象

在福州市四城区工作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落户满1年的,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申报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保障家庭”)需在福州市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E型保障对象

在我市四城区有合法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

1.户籍不在四城区,且取得我市居住证满1年或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

2.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9.6万元。

3.家庭成员在我市五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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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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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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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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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外地户籍居民):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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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广州户籍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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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化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收入层次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为5年。市住房保障部门对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发放起止时间、补贴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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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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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7月10日后,61172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7月10日后,61172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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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天津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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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租房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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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全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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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五、专业人才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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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徐州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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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人或配偶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二)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三)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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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厦门公租房办理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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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有目前有3种:

1、面向厦门户口(自己申请)

2、面向厦门上班族(公司申请)

3、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公司申请)

面向厦门户口家庭/单身——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面向普通厦门职工——申请对象+条件

提醒:这个对企业没什么要求,不限制行业、性质,但是需要单位有营业执照,不能是个体户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统一向安居集团集体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由各申请单位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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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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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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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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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入户人员

1、自20_年6月1日起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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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嘉兴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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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和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户口时间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2、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的日期分别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3、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900元(含)。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户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人均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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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标准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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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条件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户籍条件

主申请人户籍要求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户籍要求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或具有深圳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住房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注意事项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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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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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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