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20篇

对于租房的经济压力,为了能够分担,可以选择书写申请书,寻求得到租房补贴。那么,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仅供参考。

浏览

3715

范文

61

2024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22 字

+ 加入清单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2、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4、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36 字

+ 加入清单

一、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排序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材料原件份数材料复印件份数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受理标准填报须知备注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原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1无10无无无无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天津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71 字

+ 加入清单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租房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上海公租房最新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04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

(一)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城镇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姑苏区户籍满2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房屋必须认定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

1.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全部私有住房;

2.家庭成员现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

3.家庭成员曾经购买过的全部房改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转让满十年后不再计算面积);

4.现实际居住的属于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住房;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住房;

6.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住房;

7.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被拆迁的住房。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

㈠家庭户申请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4,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㈡单身人员申请条件

1,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2,承租的公有住房;

3,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6,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全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38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五、专业人才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潍坊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25 字

+ 加入清单

1、低收入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09元,低收入标准线为28568元。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居住。

3、新就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外来务工人员

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外来单身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居住。

5、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

6、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

无私有住房;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5年以内(限5年租住期限)。

7、异地调动干部

因组织需要异地调动,并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新任职地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暂时未安置干部周转房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公租房申请保障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南通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满5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在市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5年内没有在市区转让过房产;

(六)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注:符合前款规定,年满30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孤儿年满18周岁后,如符合前款规定可独立申请。

市级部门和市直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类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引进对象,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南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人才;

(二)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没有转让过房产;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或其他住房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51 字

+ 加入清单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入户人员

1、自20_年6月1日起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38 字

+ 加入清单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5.申请家庭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

(一)家庭户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二)单身人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太原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1700元/人·月。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含)2956.08元/人·月。

3. 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对于特殊人群,例如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劳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复转军人、优秀农民工等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房、无宅基地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国家、省确定的优先保障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依照规定优先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非京籍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24 字

+ 加入清单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2、申请人家庭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备购房资格;

3、申请人的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

拓展:

一、怎样才算具备申请资格?

非京籍购房资格条件(以下3点需同时符合):

1、在京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社保。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无房产。

二、新北京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包括: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

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北京均无住房。

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5年(60个月及以上)。

5、申请人须在京工作,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61 字

+ 加入清单

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租房轮候

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94 字

+ 加入清单

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租房轮候

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

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90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消息——天津租房最新登记摇号公告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公租房。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享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费用房。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2024年无锡公租房最新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11 字

+ 加入清单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799元(含)以下、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

3、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3、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5、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应当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2、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高于政府公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

(二)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市区有房产转让(买卖、赠予等)行为的;

(三)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四)申请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已在本市市区领取过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补偿金的;

(五)申请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市区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六)正在享受单位住房补贴、补助或者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七)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69 字

+ 加入清单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注:在《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中,已取消了收入和资产限制。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台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

2、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下同)1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台州市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具备稳定职业并且在台州市区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