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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济南申请条件【合集20篇】

对于租房的问题,每个月的房租,都是员工的经济压力,因此员工可以书写申请书进行补贴的反馈。但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租房济南申请条件,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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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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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满5年,并在市区工作或居住;

(二)在市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没有商业、办公、厂房等经营性房产;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5年内没有在市区转让过房产;

(六)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注:符合前款规定,年满30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孤儿年满18周岁后,如符合前款规定可独立申请。

市级部门和市直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类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引进对象,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南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人才;

(二)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没有转让过房产;

(三)申请时没有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或其他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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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政策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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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排序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纸质材料份数纸质材料规格材料原件份数材料复印件份数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受理标准填报须知备注1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3工作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原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1无10无无无无5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纸质必要申请人自备无2无11无无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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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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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备注: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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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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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租房轮候

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

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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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太原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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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1700元/人·月。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含)2956.08元/人·月。

3. 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对于特殊人群,例如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劳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复转军人、优秀农民工等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房、无宅基地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国家、省确定的优先保障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依照规定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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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全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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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五、专业人才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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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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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天津租房最新登记摇号公告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公租房。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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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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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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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地人在上海公租房申请参考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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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且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5、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6、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外地人申请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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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台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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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

2、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下同)1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台州市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具备稳定职业并且在台州市区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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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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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租房申请条件

目前,西安申请公租房需要纸质材料,建议申请人线下办理,网上平台填写资料后,仍需前往社区申请!

1、本市申请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

2、非西安户籍家庭及人员前往居住证所在地社区申请

3、本市五区二县户籍人员前往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其中:

一、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详见下表)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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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天津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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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申请天津租房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者,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者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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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厦门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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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有目前有3种:

1、面向厦门户口(自己申请)

2、面向厦门上班族(公司申请)

3、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公司申请)

下面讲讲申请公租房基本条件

面向厦门户口家庭/单身——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面向普通厦门职工——申请对象+条件

提醒:这个对企业没什么要求,不限制行业、性质,但是需要单位有营业执照,不能是个体户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统一向安居集团集体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由各申请单位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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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嘉兴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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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和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户口时间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2、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的日期分别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3、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900元(含)。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户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人均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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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惠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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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城中心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惠城中心区无自有产权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3、惠州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不申请住房补助

1、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2、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三、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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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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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家庭户申请条件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4,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㈡单身人员申请条件

1,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

3,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

4,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

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2,承租的公有住房;

3,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

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5,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6,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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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沙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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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一般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① 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② 落户前为非本市城区常住户口、连续持有本市城区居住证满2年并实际居住的,落户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后可折抵2年

住房:

① 申请对象在长沙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② 在长沙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收入: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性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2.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② 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③ 在本市就业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④ 符合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 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② 与本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且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

③ 持有本市城区有效居住证;

④ 符合本市城区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4.棚户区、片区改造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征收中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私有房屋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申请条件:

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是指私有房屋产权人本人或经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产权继承人、共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 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②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 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公房承租人是指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 除被征收房屋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②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

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 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被征收房屋关系人是指与私有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户口在同一征收地址上且征收公告前已迁入拆迁地并居住在此的父母、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① 除在被征收房屋居住外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②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户口在征收公告前已迁入并居住在征收范围;

申请对象为单身人士的,需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

④ 符合本市城区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特殊情况的处理:

征收补偿款项在45万元以内(补偿款项在45万元以上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除外)的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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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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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性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在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900元。(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条件,按照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

4、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非本市房产不计入面积);

5、不能拥有车辆、工商登记;

6、申请家庭成员不可以有作为股东向某公司出资的情况;

7、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它住房保障;

8、单身申请并高于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无退体金(包括只有遗属费的),无工作的、现是低保户家庭,不可以申请。

9、患有精神或智力残疾的人员申请保障是,须和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并以监护人为主申请人。

10、申请家庭必须接受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对中心对该家庭保障人口的财产核对,符合中请公租房条件才可办理公租房。

11、户籍地房证是申请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的,持证人过世房证没有更名的,必须公证,过户,如不公证、过户按要求计入申请家庭面积后,不能享受公租房现房待遇。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

除了共性要求,还需要:

1、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

2、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享有高比例公积金的,家庭人均收入不可以超出当年申请公租房保障收入标准;

三、外来务工人员(含农业转移人口)

农业转移人口指在沈阳(含县级镇)从事非传统农业的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沈阳户籍的就业人员,满足共性要求即可。

四、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

中高等教育毕业生指中等技术、师范、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考教育毕业生,申请不受收入限制。除了共性要求,还需满足:

1、毕业未满5年

2、在沈阳无房

3、非沈阳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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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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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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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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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入户人员

1、自20_年6月1日起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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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厦门公租房办理申请条件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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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有目前有3种:

1、面向厦门户口(自己申请)

2、面向厦门上班族(公司申请)

3、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公司申请)

面向厦门户口家庭/单身——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面向普通厦门职工——申请对象+条件

提醒:这个对企业没什么要求,不限制行业、性质,但是需要单位有营业执照,不能是个体户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统一向安居集团集体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由各申请单位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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