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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精品20篇)

对于计划,主要是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安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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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1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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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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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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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

联系人: 奚筱林 联系电话: 010-64883914 传真: 010-64850770

乙方(承运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运送 内蒙古华德牧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

型方捆打捆机 台 ,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货物名称、数量、货值:

二、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三、 运输地点信息

四、 运输时间:

起运时间: 年 月 日

到货时间:乙方必须不迟于 年 月

日将货物安全地运到目的地。(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五、 运费:

元整,即大写:

乙方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收货人检查设备完好无损后由 向乙方付清运费,而乙方向 提供正式运输发票结算(或不开发票)

承运公司(乙方)是否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本次运输费用中是否含有货物运输保险

六、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1. 签署合同前,告之乙方具体货物和运输地点。 2. 协助乙方将货物吊装乙方的运输车辆上。 3. 协助乙方承运司机清点货物明细。

(二)

乙方:

1. 负责将甲方的货物进行捆绑、固定,其中特别注意散件不能散放在货物旁边,必须固定好,如若丢失,按照原价赔偿

2. 如果运输途中轮胎有破损则由乙方按照原价700元/个赔偿,运输途中乙方承运司机不得私自将轮胎放气!一经发现,则按照200元/个赔偿

3.

运输途中承运司机不得私自装卸货物,一经发现,货物无损伤则扣除50%费用,货物有损伤则扣除100%费用!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转移货物,司机需提前电话通知甲方经办人

4. 承运司机如将货物运送到错误的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5.

自货物装上车辆时起,承运司机应按照本合同的第四条款的到货时间严格执行,若将货物逾期到达,则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违约赔偿:a.整车、包车情况下,乙方应偿付甲方逾期交货的滞纳金,3%/天;b.空车配货情况下,允许有3天以内的时间误差,超过3天则按照实际情况酌情赔偿,若承运司机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因素(天灾人祸等)导致延迟送货,承运司机需提前电话联系甲方经办人,甲方斟酌同意后,可不收取违约金

6.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吊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7. 运输车辆运至离目的地100公里时,应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准备卸车。

七、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应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如果友好协商后仍然不能解决,可以通过甲方工商注册地的有关法律机构进行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乙方承运司机接受设备时的验车报告。

甲方: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盖章) 签字:

乙方: (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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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消防应急预案的编制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3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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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安保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①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酒店消防值班室电话(8719)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②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

③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监控员:

①接到报警电话后,问明情况〈报警人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何种物质燃烧以及是否伤人〉,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巡楼队员赶到现场。

②根据报警情况做出决定:确定火灾等级(一级或二级);

③接到报警信号(烟感报警信号、手动按钮报警信号)后,2秒钟内必须通知巡楼队员或最近场点值班队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现场,对火警确认并反馈;同时在消防主机上进行消音处理,记录火警的组号和位号。

④如果得到的反馈是误报或假火警,应做好复位处理。

⑤如果得到的反馈是真实火警时,应在1秒钟内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主管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用对讲机连续两遍呼叫各持对讲机岗位;并且要求大厅岗和通道岗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以备消防车和救护车到来时保持电能;宿舍岗队员立即通知宿舍所有人不当班人员2分钟内赶到指令地点。其它岗位1分钟内必须赶到火灾现场。

⑥时刻注意火势情况,并把监控镜头调到事故区域并录像,记录:

1、火警的具体部位;

2、火警大小及严重性;

3、燃烧物质的种类;

4、伤亡损失;

5、到位人员;

6、处理过程等,以便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

⑦电话通知保安部主管(必须报告起火的时间、地点、火情大小、何种物质燃烧)。

⑧根据火势情况,确定火灾等级;如果是一级,电话通知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要求前台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做好客人的疏散和解释工作。

⑨启动消防广播,使用时吐词清楚,重复播放(尊敬的各位宾客,请不要惊慌,本酒店正处于紧急疏散状态,请您关好门窗,利用房内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捂住口鼻,按安全指示方向或跟随服务员从楼梯口有秩序靠墙离开)。

(3)巡楼员:

①当接到监控员的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准确的火警现场。

②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确认火警真假,如果是楼层应立即

消音再确认,发现是误报或假报应马上复位并通知监控中心,误报或假报的原因。

③确认为真火警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告火灾的大小、何种物质燃烧,有无伤亡情况。

④火势小时应利用周边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⑤火势较大时应采取隔离周围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并会同前来的同事一起参与灭火工作,听从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

⑥事故后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向部门主管汇报。

(4)大厅岗:

①负责停车场和大门口秩序,做好车辆疏散指挥,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和大堂。

③为赶到的宿舍待命人员指引方向并报告火情。

④当消防车或急救车到来时,引导他们到达火灾现场并简单介绍火势和伤亡情况。

⑤时刻注意电台、报社记者的出现,当发现后应进行适度制止,并汇报上级,以便做出及时必要的安排。

⑥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5)通道岗:

①负责维护通道周围车辆秩序,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入内,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或混水摸鱼。

③为疏散出来的客人指引方向,并协助房务部主管做好稳定客人情绪和安顿工作。

④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6)保安部不当班人员:

①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监控中心前坪穿消防战斗服集合,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②不当班主管到场清点人数、分派任务,按大厅岗指引的方向带领所有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③如果是一级火灾,不当班人员服从主管或最高指挥者分配,赶赴火场进行戒备,并组织其它部门人员集结,准备适当器材组织客人进行疏散。

(7)保安部当值主管

①当接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赶赴现场。

②组织当班队员利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③火势较大时,要沉着冷静,合理安排队员防止火势漫延,同时要求监控中心通知房务部电话通知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④如总经理不在现场,而火情严重急需消防队救援时,指示监控中心向“119”台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和采取措施。

(8)前台:

①接到二级火灾报警通知后,应电话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

②如接到一级火灾通知后,除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外,另需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

③当接到火灾通知后,值班接待员必须立即把最新入住的客人身份资料用打印机打出来,并将客人的登记卡收齐,并和客人身份资料一起带到客人集合地点,以备清点客人时使用。

④火情发生后,如果说有客人查问,表示关切,如无领导和总经理特殊指示,值班人应委婉做好解释。

⑤前台值班员必须掌握酒店领导号码,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工程部:

①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切断失火楼层上下三层的所有电源,停止二部客用电梯并保证电梯内无人。

②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酒店前坪集结,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准备酒店全范围内的设备修复工作。

③派人监督机组和机组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压送风和排烟机工作正常,确保疏散途中安全。

④确保应急电源工作正常,使应急指挥灯发光,要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若发现应急灯损坏应及时更换。

⑤楼层空调系统要关闭,停止送排风。

⑥逐路切断电源,包括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⑦切断生活供水,但要保证自来水外线管供水正常,以确保消防供水。

⑧通知锅炉房切断蒸气和热水供应,但要注意锅炉的安全。

⑨切断煤气和柴油供应并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10)房务部:

①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以免造成混乱场面,指令前台接待准备回答客人的询问电话。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每楼层指派一到两名服务员带备用钥匙检查各房间及洗手间,确保无客人后,在门上标“v”符号表明此房间已无客人。

④房务部经理必须带上酒店手电、各房钥匙以及房务部所用频道的对讲机。

⑤房务部主管负责客人疏散引导和安顿。

⑥房务部员工在疏散客人时要边疏散边喊话(请不要惊慌,跟我来)。

(11)餐饮部:

①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以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

④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12)财务部:

①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②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件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③电脑房要确保电脑资料的完整。

④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

⑤通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13)人力资源部:

①锁好所有重要文件和人事档案。

②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

(14)营销部:

①锁上所有重要的文件。

②切断办公室的电源。

③携带合同档案前往集合地点。

(15)员工厨房:

①员工厨房接到疏散的通知后,关闭各种电器、空调、及电源开关。

②熄灭厨房所有火种。

③疏散饭堂用餐员工全部离开后,随之离开。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其他各楼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楼外后,请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1)前台人员要携带住房登记表,对疏散出来的客人逐一进行清点,尤其是在前台上有登记的残疾客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2)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围的警卫工作,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各部门经理、依次类推。

(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

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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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物流运输应急预案免费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3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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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xx。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组长:李连杰,联系电话:18xxxxx

副组长:李朝杰,联系电话:135xxxx

成员:魏,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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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文件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电力,企业,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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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够正确、有效、快速处置高危电力用户突发停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损失,确保高危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能力,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突发停电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统一指挥。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重点。在供用电设备停电处理中,要将保证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四)常态机制。通过开展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形成常态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发改局主任科员)

(市煤炭局局长)

(市供电公司经理)

成员:各乡镇办和安监、煤炭、电力等部门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组织协调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一)动员发动。在3月1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启动会,对演练计划、演练内容、演练要求及有关单位分工进行安排。

(二)演练整改。3月1日至3月31日为停电应急演练开展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及时下发。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演练计划进行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

(三)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安排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及高危电力用户停电演练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对消极演练或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高危电力用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价。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停电演练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安监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停电应急演练给予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3、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4、对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二)煤炭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煤矿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煤矿停电应急演练要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导其整改到位。

(三)发改局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指导供电公司和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方案进行审核。

3、对高危电力用户供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其整改到位。

(四)供电公司

1、制定本单位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向高危电力用户制定的停电应急演练方案提供技术服务;

3、配合高危电力用户进行停电应急演练;

4、停电应急演练并进行用电检查,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告知)通知书,整改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五)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部门高危电力用户停电应急演练工作方案;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停电应急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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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酒店安全危险事故的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3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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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酒店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酒店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为了能充分保证本预案的实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小组的成员构成参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现有模式。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客房部经理、安保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厨房厨师长

2、小组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

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成员:负责所辖部门应急措施的落实、救援组织和善后处置,协助小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处置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前期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范围

1、治安:抢劫、绑架、斗殴、凶杀、自然死亡、坠楼、恐怖活动;

2、消防:火灾、技防失效;

3、自然灾害:水灾、雷击、暴风、地震;

4、食品卫生:中毒。

四、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一)、治安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特征。决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逐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并用记号标注位置,交给警方处理;

(5)配合公安机关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安保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置小组须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确保消息不被外透,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安保、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有难以控制的趋势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安保员应在现戒备,防止事态扩大;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交警方处理;

(5)安保员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凶杀、自然死亡、坠楼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凶杀案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总经理、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安保部报告;

(2)接报人员须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须有效协助警方开展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清理现场;

(3)安保员协助警方勘查现场,尽快运走尸体、清理现场;

(4)安保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恐怖活动案件的应急措施:

(1)恐怖活动主要有爆炸可疑物和爆炸恐吓两种方式;

A 、爆炸可疑物

①酒店内发现爆炸可疑物时,须第一时间报告安保部;

②安保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勘查现场,但不得轻易碰触可疑物,在无法确认可疑物品时,应马上报警,并划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

③安保部请总机通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成员到店协助警方开展工作;

④监控中心按可疑物外形通过监控录像查找嫌疑人,收集相关资料交警方处理;

⑤安保部、综合管理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B 、爆炸恐吓电话

①当酒店接到爆炸恐吓电话时,接听人员应尽量获取尽可能多的来电信息,并在接听过程中录音,;

②电话挂断后,接听人员须立即向部门经理、总经理和安保部汇报,不得对外散布任何消息;

③总经理视情况果断报警;

④安保部可以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经警方现场培训后协助警方对全酒店非重点范围进行可疑物搜索;

ⅰ、应急处置小组或安保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ii、参与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及其它无主可疑物体;

iii、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小组或安保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安保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iv、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⑤应急处置小组应防止肇事者在酒店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⑥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人员抢救,房务部负责人员疏散、引导;

⑦、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⑧安保部收集电话收音等相关资料移交警方处理,并跟踪案件处理结果。

(二)、消防

1、火灾

(1)当酒店发生火警时,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后,须立即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中心接到火灾确认信息后,应马上告知总机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消防中心组成灭火指挥部。同时,通知当班安保领班组织安保员按火场岗位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

(3)消防中心及时向总指挥(总经理)汇报火势情况,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及时报警;

(4)前、后门值班安保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的同时引领消防车进入酒店;

(5)工程部坚守岗位,作好泄水准备,配合消防中心启动相关消防联运设备;

(6)客房部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引导相应楼层客人疏散;

(7)前台及时把入住楼层的客人人数通报消防控制中心和客房部,客房部按指挥部要求疏散相应楼层客人后,须在门上用粉笔作“○”标记;

(8)餐饮部在接到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准备疏散用湿毛巾送往火场,抢救贵重物资;

(9)财务部、销售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医疗后勤组,负责伤员护理、运送;

(10)火灾扑灭后,安保部负责火灾现场保护,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1)安保部写出“事故报告”,分析火灾成因,改善防火措施。

(三)、自然灾害应急措施

当酒店受到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的侵袭时:

1、确认受灾范围:

(1)当水灾、雷击、暴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消防中心应马上确认受灾范围,并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经理组织各部门值班人员对部门辖区内的受灾情况进行清查。

(2)消防中心告知总机通知总经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他成员赶到消防中心,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各部门人员消除灾害,恢复生产。

2、应急处理,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1)各部门应对辖区内的电、气、油进行清查,防止出现泄漏引发火灾,发现存在隐患时应通知工程部立即关闭,严防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火灾。一旦出现火警,立即按“火警紧急操作流程”处理。

(2)因灾害事故导致设施、设备严重受损时,若存在安全隐患,如:幕墙或顶棚玻璃坠落、屋顶水池漏水等,应立即对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地面区域进行封锁,工程部安排紧急抢修,排除二次灾害隐患:

①建筑外围20m区域内严禁车辆、行人通行;

②大门车道雨棚、大堂雨棚下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③禁止非工作人员登上楼顶屋面;

④工程人员紧急抢修。

(3)出现以上紧急情况,若需疏散人员,由救灾指挥部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疏散。

3、事故报告:各部门在受灾清查、处理结束后,把情况汇总到救灾指挥部(消防中心),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出具事故报告。

(四)、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前厅部在大堂车道上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6、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7、安保部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8、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9、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五、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

六、此预案的演练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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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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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援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针对事故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等。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属化学品货物浓度指标高,易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货物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和物品伤害。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货物危害。

(一)成立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气象局、驻县武警中队。

(二)指挥部职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全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的抢险救援指示和批示;负责事故危及区内人员的疏散撤离;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治疗;负责对环境的检测;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运输等。

(一)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事故单位或责任人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求立即赶赴现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综合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三)当确定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公安局、消防中队、安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中队和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和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搜救、危运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安、消防、义务消防队组成,由消防中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安、交通、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内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公安、交警、交通部门组成,由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交通局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成分的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检测机构组成,环保局负责。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可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完善。

(二)本预案适用于靖边县境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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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扫雪除冰道路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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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各科室、辖区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广场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铁路北站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综管办主任任组长;综管办副主任、铁路北站站长任副组长;客专余姚段和余慈站场指挥部工程科长、综管办综合科长、管理科长及副科长、铁派铁路北站警务室负责人、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广场区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广场区域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铁路北站: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协同综管办妥善安置并疏散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长途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公交站场公司、慈溪城乡公交公司: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站场值守,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站场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班线停运和客运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综管办综合科: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准备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物资;实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加强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针对列车晚点情况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综管办管理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完成辖区内主干道的清扫工作,确保广场区域主要路段、路口基本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根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影响预警;指导综管

队员重点加强站北路、出租车引桥、站南路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及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振兴物业公司: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广场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地下车库正常运转;落实保安人员的备勤,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所需的各种物资和器材;服从管理科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四、安排滞留旅客

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导致列车晚点,旅客滞留,为此必须提供准确列车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序疏散旅客,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一)综合科联系铁路北站及时了解列车晚点情况(车次、客流量等),随时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联系周边旅馆、酒店,向乘客提供住宿信息。

(二)如确有旅客滞留,组织力量有序引导滞留旅客到临时安置点(商贸体一楼、二楼)休息,联系民政局,提供必要的食物及被子等保温保暖用品。联系市卫生局启动临时医疗救助站,提供必要医疗手段,防控传染疾病。物业公司做好卫生管理、治安__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铁路北站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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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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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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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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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响应

2、预案应急由工程项目应急组织机构第一责任人作出决定。

3、应急救援行动优先原则,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展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4、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控制灾害险情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事故级别,实施相应应急预案。

二、

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增意识,保安全”,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这次施工任务按期、安全顺利的圆满完成。

2、进入现场必须穿劳保服,戴安全帽,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办理高空作业票,设置好安全防护措施,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3、接、拆除电源必须是持证上岗的电工,不允许私自接电违章作业,施工中要预防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乱动现场的一切设施。

4、电焊机配电盘不能露天摆设,要设置防雨棚,设备、工机具、料堆需做好防盗工作,工机具房不许积存可燃爆炸物。

5、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监督,减少或避免人身伤残。

6、加强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对运进厂的工程材料、工机具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并将材料按成品分类进行挂牌标识,在施工期间,坚持每天边施工边打扫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无杂物和边角料,干净卫生,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基本上到达相互满意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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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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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全镇交通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龙门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__)向龙门镇派出所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__)向龙门镇卫生院求救。龙门镇派出所和龙门镇卫生院接到报警或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值班电话__)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龙门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镇党委书记报告。

(三)龙门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王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江(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各村驻村组长、卫生院负责人、龙门镇派出所负责人、安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龙门镇派出所单独成组。龙门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王泽军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首先启动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预案的启动由镇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指定的领导决定。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龙门镇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站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交管站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派出所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内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通管理站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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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运输公司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企业,全文共 3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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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尽最大努力保护人员、设备、财产安全。

二、项目部成立防台风暴雨、防洪抢险紧急预案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小分队,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指挥、组织、协调、救援、处理工作。

三、抢险救灾,人人有责。

四、应急领导机构联络电话及设备清单。

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职责及防台风、防暴雨、防汛工作流程

一、指挥部

1、负责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2、督促各部门落实应急预案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演习方案(防洪演练、应急救护演练等),并组织实施。

3、当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抗洪、抢险、协调、保障、处理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统一指挥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到位,指令相关人员执行有关抢险救援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职责

根据指挥员的指令,确保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活动,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善后工作组职责

对事故伤亡者送医院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及其家属进行安抚工作,协助解决工伤保险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施工保证措施

1、生活临建,加紧施工排水渠保障雨季来临排水通畅。

2、雨季施工中排水沟在场地周围,外侧可用袋装土设置挡土墙,边坡必要时用塑料布覆盖。

3、雨季开挖基便道时,开挖边坡,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走,不得堆在便道两侧。

4、雨季施工的排水沟,采取分段开挖,分段施工,严禁一次性大开挖破坏表土,雨季前施工项目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若遇下雨,应及时疏通排水沟。

5、对便道、临时通道防护经常进行检查、加固,维修;疏通排水沟,暴雨来临时如发现渗水,堵塞、冲垮的地方要及时组织抢险,以免地基遭雨水浸泡下陷。

6、承台、墩身、盖梁、钢筋砼施工,在雨后必须清除模板或钢筋骨架内的泥砂和砼面上的杂物后,再进行施工。在雨季中,若钢筋锈蚀严重,在下料使用前必须将表面锈皮清除干净,必要时,应对钢筋加工场地的钢筋采取遮护措施。

7、砼浇筑过程中,如遇大雨,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防止雨水对砼千万冲刷,该作业点完成后,应停止浇筑作业,尽量避免雨天进行砼的浇筑。

第四章、质量环境保证措施

1、雨季中,应对开挖便道,做防护措施,以防雨水灌入,浸泡地基。

2、便道施工土方回填时,土源用彩条布覆盖,土料和土层的含水率应适应,若含水量过大,应晾晒,以免含水率过大,碾压出现橡皮土。土的含水率施工前根据土质情况经实验后确定。

3、雨季施工砼时,应经常测定砂、石的含水率,每作业班搅拌砼时,应根据砂、石的含水量调整砼的配合比,砼的配合比必须由试验室确定。

4、雨季中,若钢筋锈蚀严重,在下料使用前必须将表面锈皮清除干净。

5、砼浇筑前,在雨后必须清除模板内或钢筋骨架内的雨水或泥砂。

6、砼浇筑过程中,如遇大雨,必须采取临时遮盖措施,防水砼被雨水冲刷。

7、开挖后的承台尽快施工,防止雨水规程影响施工,并尽量争取在雨季来临之前施工。

第五章、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台风暴雨汛期到来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在台风暴雨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机械均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洪、防汛器材及早准备。

2、对于开挖的深基、深坑承台,在雨季施工时,作业前及时用潜水泵抽干承台积水。

3、预制场地应平整夯实硬化处理,使排水畅通,严禁积水。

4、露天怕潮湿的材料、设备应搭设防雨棚。

5、现场堆放的水泥,必须堆放在防水、排水良好的库房内,地面用20×20cm方木及架板架空铺设,且高出周围地面250mm。

6、雨季来临前,应将施工完的各种排水管道(包括临建)应进行检查清理,保持排水畅通。

7、架设电源线路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应设木横担,碘钨灯用木杆固定在脚手架上。

8、高度在20m及以上的脚手架、机具等均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与电房的接地网连接。

9、雨季来临之前,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工段对施工现场的电焊机、电箱、龙门吊等用电机具以及避雷针做接地电阻试验,并做好记录。

10、夏季、雨季前应做好防风、防雨、防洪、防火、防暑降温等准备工作。

11、暴雨、大风、防洪、汛期后,应对临建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电源线路、缆风绳、卷扬机地锚等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险情。

12、现场施工便道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应及时清除积水及采取防滑措施。

13、遇有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4、雨天工作,起重机械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各部制动器受潮失效,工作前应检查各部制动器并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

15、电焊机、电箱、塔吊、龙门吊等均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电焊机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16、雨季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施焊人唢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冒雨作业。

17、采用潜水泵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被排水的坑、池内,进入池、坑内工作时,必须切断潜水泵的电源。

18、电源线路严禁一闸多用,私拉乱接,非专业电工严禁接电。

第六章、防台风、暴雨、防汛应急措施

1、合理选择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在台风袭击频繁地区,确定起重机械安装位置时,应尽可能选择在背风面,避开迎风面,在泉州的'大部分地区,塔吊及施工电梯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建筑物的西面或南面,尽量不要在建筑物的北面或东面安装起重机械。因场地条件限制不能选择时,附墙杆应采取加强措施。

2、当接到台风暴雨、防汛预报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塔吊及施工电梯是否须进行加固,对塔吊及施工电梯的所有焊缝进行全面检查,活动房是否已全面进行加固,居住在活动房的员工是否须搬迁转移,外脚手架、龙门吊、爬架施工电梯和构筑物等是否安全。同时应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检修和保养。

3、对于易坍塌的临时附属工程,便道等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锚固、拉结缆风绳或清理、转移等方法进行。工棚、活动房受风较大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转移物资和人员。

4、台风、暴雨期间应停止停止高空作业、及起重吊装等影响施工安全的作业。

5、与气象部门保持工作联系注意台风、洪潮、汛的动态。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风暴或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小组成员应指挥各施工班组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如备好沙袋、加固临时建筑的门窗及各类机械设备的入库措施及排水设施。同时小组领导应向公司领导报告“防台防汛”情况,听从统一调度指挥。

6、仓库、储备防台风物资(包括:麻绳、手拉葫芦、钢丝绳、绳锁仔、雨具、应急灯等)并保持良好的状态。

7、安排人员值班巡逻。一旦发现台风或水汛的苗头,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要求施工人员切断一切电源,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若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8、密切留意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等媒体上的气象预报信息外,多方收集当地有关洪水信息并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业主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9、灾害性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以身作则,把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手中。

(2)保证安全生产的计划、落实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

(3)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4)所有机械设备、用电箱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做好防汛防台的多项设备救护工作。

(5)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确保抗风抗暴雨能力,不得损害人身安全和危及财产。

(6)做好宿舍、仓库、办公室的抗灾能力,对存在隐患的临时住房及时做好修理预防措施,必要时要搬迁和转移。

10、救护和疏散

救护电话:120

根据“救人重于救灾”的原则和公司防灾演练规程,首先是拨打救护电话和抢救被灾害围困的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有序疏散人员和物资至安全区域。

第七章、台风、暴雨、潮汛过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暴雨、大风前后,均应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缆风绳、用电线路和用电机具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专项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作业。

2、对临时用电设施、电箱、电路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绝缘应良好,线路完好,才能送电。

3、对活动板房、漏雨的地方应及时修补。

4、对损坏的临时设施进行修复。

5、召开会议,总结灾情及抗灾抢险经验,并向上级主管门、业主汇报受灾及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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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流运输应急预案培训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培训,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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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将至,根据公司总部下发的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确保本项目雨季期间安全施工,并根据乌拉盖当地的具体情况,编制“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1、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地施工现场全面的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人,并在3日内整改完成。

2、组织施工单位购买足够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三防抢险队,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接到气象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的预警信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5、三防小组成员手机在三防期间全天候处于开机状态,保证通讯畅通。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如出现意外事故“三防”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当本项目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特大洪灾时,立即向处“三防”领导小组报告,由小组统一指挥抢险;领导小组没到达时,由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所有突击队员接到命令后,20分钟必须赶到现场集合,听从领导的指挥。

1、接到警报后,“三防”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施工现场预警信息,组织人员就位,安排防护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员避险等工作,保护好人身生命及财产。

2、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组织好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疏散和撤离工作,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应急救护的准备。

3、如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首先抢救伤员,并通知负责人。

4、与当地政府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如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寻求当地政府的援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防洪沙袋、雨衣、胶靴、手电筒、铁锹、潜水泵、灭火器、排水管、常用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绳子等应急物资。

责任落实到人,不放过一丝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对于重点部位、重点工作,要加强管理,决不允许出现问题。确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与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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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危险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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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_____________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包含区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包含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甲方批准给乙方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为经营者也是分理处的负责人。

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治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万元,如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五、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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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物流运输车辆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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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汛期将至,为应对汛期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时,引发中小洪水频发,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影响车辆运输安全。因此,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汛抗洪及抢险措施落到实处。

区运管所按照“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各企业结合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修订完善本企业抗洪抢险预案。落实抗洪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做到一旦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快速组织人员、车辆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汛期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3、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决定。

4、督促、检查汛期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客、货运输企业要对抢险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保证车辆能够随时投入抢险,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应急处突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维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抢修队伍,备齐必要的设备和配件,确保抢险车辆在抢险中的顺利运行。

3、要根据“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职责,客运汽车站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特别是恶劣天气不出站的规定和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公路22时至早上6时不准夜间行车的规定。运输企业有针对性地对驾驶员开展汛期安全驾驶专项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在组长带领下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辆运送伤员,就近医院抢救,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运输正常秩序。

3、客运企业要组织应急储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一)汛期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第一责任,要层层建立汛期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凡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保障信息畅通。设立“汛期”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当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个人电话畅通,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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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运输公司应急预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企业,全文共 2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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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的企业,货物运输主要采用公司的运输车辆,公司共有解放运输车辆,叉车辆,小型轿车辆,驾驶人员名,各种车辆出车频繁,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引起人员伤忙、火灾等,按照事故类型可分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盗、被抢事故,因此车辆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

风险分析结果:

(1)交通事故

车辆本身机械故障,机件失灵(特别是制动和方向的存在问题),刹车抱死、跑偏或刹车片损坏,轮胎磨损严重,车辆超期服役,维修保养未及时做好;

车厢中人货混装、贷物超载;

驾驶员的驾驶技巧、经验,行车安全意识、精神状态,路况熟悉度,不良习性后的驾驶,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

夏季炎热高温,冬季低温干冷,雨季、台风季节、低温结冰等恶劣气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车辆漏电、短路、漏油等车辆质量问题容易造成车辆自燃起火;夏季时,将车放置阳光底下暴晒,例如:将一次性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

夏季高温天气,冬季干冷的天气,都易造成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导静电接装置失灵;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发自燃事故。

(3)货物丢失运输过程中货物被盗、被抢;驾驶人员麻痹大意,车厢门未锁好。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1.2坚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事故发生时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实施应急救援,同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2.1.3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处用当地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结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2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3.2.1现场处置小组成员:贺驶员、押运员。

职责:

(1)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上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向当地110或122报警,说明事故概况及现场应急情况;

(2)就地抢救受伤人员并向当地120求救;

(3)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及车辆,并设置警戒区。

(4)采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灾事故扩大,若无法控制时立即向当地119报警。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严把司机进公司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1.2每班必对驾驶员三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必对灭火器,安全锤、车内设施是否有拆改进行检查;

4.1.3每班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4.1.4严格按规定对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坚持运输“三检制”,确保车况完好;

4.1.5每月对线路检一次,对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的行车、操作、情况处置进行检查;

4.1.6每月根据不同形势要求季节特点,对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培训教育;

4.1.7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行车意识及车辆自燃事故的应对处理培训。

4.1.8每年对运营驾驶员进行24小时脱产安全培训教育;

4.1.9对事故多发的驾驶员(重点人)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

4.1.10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1.11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和运输易燃物品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4.2预警行动

驾驶员途中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同时组成现场处置小组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以防事故扩大,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程序流程图

5.2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电话为:

5.3报告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事故情势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要进行事故报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驾驶员直接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和报交警处理,办公室人员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较大以上事故的,驾驶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向119、120、110、122报警,同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响应级别,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方式上报。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现场处置和救援状况等。

6.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⑴把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志,拨打122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2)检查伤亡人员,死亡人员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盖物覆盖尸体,对受伤人员马上进行抢救,伤势重者马上拦截过往车辆送至医院抢救,靠近市郊的马上打120电话,让医院派救护车进行出车抢救。

(3)如无车辆应急抢救,可用手机及相机对现场拍照取证保留,或者用石灰绳索等标记伤员位置及肇事车辆的位置,然后动用肇事车辆抢救伤员。留守人员看护现场,并抢救物资。

(4)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伤员位置、各种碰撞碾压痕迹、刹车拖横、血迹等。保护材料可就近寻找,如石灰、绳索、树木、石头等,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待交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5)应急救援人员到现场后按相应职责进行处置。

6.2自燃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组成现场处置小组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车辆拯救:初起火时,驾驶员可使用车辆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救援人员协助救援:救援人员到场后,应在能力范围内对伤员进行救治,或协助相关部门转移伤员。救援人员可使用灭火器对起火车辆进行灭火。如火势扩大的,应放弃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6.3被抢、被盗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保护现场,保护内容为:肇事车辆停车位置、被抢、被盗状态、各种被抢被盗痕迹,记清抢劫人员的面貌特征等。待出警部门现场取证好才与撤销保护。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灭火器、消防铲、灭火沙、危险警示标志、医药箱、手套、手电筒、常用药物等等。

由公司运管部门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资,交通拯救物资另外有车辆、随车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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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车辆运输应急预案 汽车运输公司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企业,全文共 2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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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客运企业和汽车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构建通讯网络,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要保障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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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危险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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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废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以开票信息为准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开具运输发票金额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自20--年1月1日开始,至20--年12月30日结束。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20--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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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道路货物运输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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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道路货物运输协议在货物运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协议旨在明确承运人和托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货物安全、准确地送达,促进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协议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以下地域范围内的道路货物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运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货物、危险品、大型设备等。承运人包括但不限于:货运公司、物流企业、运输个体户等,托运人为货主。

运输规定

1.车辆维修:承运人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驾驶员培训:承运人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通行管制:承运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交通管制规定,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货物装载:承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装载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责任与义务

1.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运输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2.货物的安全保障:承运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避免货物损坏、遗失或被盗。

3.损失险理赔: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根据需要购买货物损失险,以便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得到及时理赔。

争议解决

1.调解: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无法解决可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

2.仲裁:如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如双方无法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1.特殊货物运输要求: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承运人应根据双方商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2.合同的变更与终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合同解释与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法律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通知与送达: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应保证相关通知和文件的准确送达,如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5.合同的生效与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如协议到期需续签,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6.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情况及需求,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另行商定其他约定事项,共同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顺利。

总结

道路货物运输协议是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各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协议时,应充分了解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确保货物安全、高效地送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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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化学危险应急处置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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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编制步骤主要如下。

1、预案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要求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熟悉所负责的各项内容。

企业管理层应首先委任预案编制小组的负责人,确定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小组成员应是预案制定和实施过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紧急事件中受影响的人员。成员应来自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操作、保卫、设备、卫生、环境、维修、人事、财务等应急救援相关部门。

此外,小组成员也可包括来自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医疗、交通和政府管理机构等),这样可消除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确当事故影响到厂外时涉及到的单位和职责。

(2)制定编制计划

对整个预案的编制过程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使得预案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收集资料

在编制预案前,需进行全面、详细的资料收集、整理。企业需要收集、调查的资料主要包括:①周围条件:地质、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风向、气温)、交通条件;②厂区平面布局:功能区划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分布、工艺流程分布、建(构)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离;③生产工艺过程: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烧性、爆炸性)、工作温度、工作压力、反应速率、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条件;④生产设备、装置:化工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震动、异常情况);危险性大的设备;电气设备(短路、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⑤特殊单体设备:高压气瓶、盛装危险化学品的承压容器等;⑥库区:石油库、危险品库等;⑦本企业、相关(相邻)企业及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

(4)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

编制应急预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厂中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其发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这项工作就是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目前,用于生产过程或设施的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已达到几十种,常用的有: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危险性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等。企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事故类型,选用合适的危险辨识评价方法。

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应包括如下内容:①主要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及特性;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分布;③危险物质运输路线分布;④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性质;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⑥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5)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应急资源与能力评估应包括如下内容:①企业内部的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②各种重要应急设施(备)、物资的准备、布置情况;③当地政府救援机构或相邻企业可用的应急资源。

2、应急预案的编写

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尽可能地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地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

预案编制小组在设计应急预案时应考虑:

(1)合理组织应合理地组织预案的章节,以便每个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从一堆不相关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连续性保证应急预案每个章节及其组成部分,在内容相互衔接方面避免出现明显的位置不当。

(3)一致性保证应急预案的每个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逻辑结构来组织内容。

(4)兼容性应急预案的格式应尽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级应急预案能更好地协调和对应。

3、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预案编制单位或管理部门应依据我国有关应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南性文件与评审检查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通过后,应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签署发布,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签署发布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应广泛宣传应急预案,使全体员工了解应急预案中的有关内容;

(2)积极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各类应急人员掌握、熟悉或了解应急预案中与其承担职责和任务相关的工作程序、标准等内容;

(3)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求,定期检查落实本企业应急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的准备状况,识别额外的应急资源需求,保持所有应急资源的可用状态。

5、应急预案的演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工作,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应急人员的实际救援能力。

应急演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目标、范围和频次、演练组织和演练类型,设计演练情景,开展演练准备,组织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培训,编写演练总结报告,针对演练中发现的不足项及时采取措施并跟踪整改纠正情况,确保整改效果。

应急演练应重点检验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能力,发现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及时改正,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水平。

6、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企业应急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本企业、相关企业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的有关信息,积极开展事故回顾工作,评估应急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适时修订和更新应急预案。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进行预案的修订工作:①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发生变化;②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③危险设施和危险物质发生变化;④组织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⑤救援技术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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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流运输车辆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物流,运输,全文共 4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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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汛期道路运输事件现状

福州地区汛期经常出现台风、暴雨、洪水、高潮等灾害的侵袭,局部地区多发冰雹、雷暴、龙卷风等短时强对流灾害性天气,对道路运输的正常营运和安全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1.2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汛期灾害天气等引起的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全面提升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汛期灾害天气对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引起的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本预案实施的重点是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保障防汛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运、运输工作,以及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

1.5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力保安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联动。

2.1 领导机构

市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我市道路运输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由市处处长任组长兼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处领导任副组长兼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处领导任副组长,市处相关科室(队、所)和四城区道管所负责人为成员。

2.2下设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设在处安监科)、综合协调小组、运输保障小组、现场工作组、恢复重建小组、专家咨询组、总结评估小组等7个机构,各机构各司其职,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对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海浪、冰雹、雷暴、龙卷风等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3.2预案准备

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修定)防汛预案并落实好对应措施。

3.3预防行动

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周密安排部署,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防汛宣传,完善防汛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车辆和防汛物资,组织汛前检查等。做到思想、组织、预案、队伍、物资和措施六落实。

汛期期间,全市各级运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信息报送

3.4.1当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实行逐级上报

(1)相关运输企业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辖运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件初步性质、影响范围、发生的可能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等。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报告市处安监科,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指挥协调情况等。

(3)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相关运输企业及所辖运管部门要根据事件现场变化和处置情况分阶段逐级续报。

3.4.2突发事件报告要求

(1)事件发生时,运输企业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在事件发生3小时内上报市处安监科,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2)事件处置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件处置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处安监科。

4.1响应级别

防汛、气象等部门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2 ⅳ级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预计在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并伴有6-8级雷雨大风。

(4)闽江解放桥下有5.6米以上洪、潮水位;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1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或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及福州城区三座水库出现险情。

4.2.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v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安排人员进入值班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应急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确障保正常的`运输经营秩序。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

(3)通知、督促相关经营企业落实防范措施,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3 ⅲ级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橙色预警,预计在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6-8级雷雨大风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和雷雨大风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和大风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4)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或出现重大险情;我市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市区重要路段发生较大程度内涝。

(5)省气象台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预计在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3.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ⅲ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常务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协调、调度,应急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岗位,全天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掌握全行业防汛工作的整体情况;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维护机场、市区二级以上客运站等重要场所运输安全秩序,发布相关运力调整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处领导和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各县(市)区运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值班岗位,根据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防汛工作;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

(3)市处相关业务部门随时了解掌握客、货运输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4 ⅱ级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汛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省气象台发布雷电红色预警,预计在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8-10级以上雷雨大风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和雷雨大风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和雷雨大风的可能性非常大。

(4)闽江洪水流量达220xx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千亩片以上堤防发生决口;市区重要路段发生严重内涝;大中型水库及重要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省气象台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预计在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4.4.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ii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和全体组员到岗到位,全天值班,指挥、协调防汛工作;视情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落实对应措施,保持通讯畅通;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企业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客、货运输动态,了解全行业防汛工作的整体情况,根据上级指令,督促企业落实有关停运、停业指令,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2)市处各业务部门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客运科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班线客车、农村客车、旅游客车和夜行客车运行安全,对受到台风影响的客运班线要视风情、雨情和路况及时采取调班、停班措施。各驻站所维护机场、市区二级以上客运站运输秩序,报告相关运力调整信息。

公交科和出租车大队要强化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行安全。市区主要道路易受强降雨影响,出现路面滞水,导致出现交通不畅,五四路、六一北路、湖东路、华林路、北二环路、隧道、涵洞等易出现内涝,要确保滞水、内涝路段运行安全。要督促公交企业排查每条线路易积水路段,根据路面积水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提醒驾驶员安全通行。对水深超过25厘米的路面以及对路面水深情况不清楚的,一律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停驶或绕线行驶,坚决杜绝驾驶员盲目涉水,强行通过。出租车要避免前往城区外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要做好各公交(场)站和站外停车场停靠车辆安全。

货运科要督促在省内运行的危货车辆、中长途货车避免行经可能引起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水淹等路段,尽量减少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出行,严禁冒险驾驶、冒险运输。

驾训科、维修科要督促各驾校、维修企业和检测站要做好培训场所、经营场所的防台防涝工作,对台风天气严重影响教学和维修业务的,及时采取停课、停业等防范应对措施。

(3)各县(市)区运管部门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力量抢险,及时向市处安监科报告有关情况告。

(4)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5ⅰ级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汛级ⅰ防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

(2)省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

(3)闽江洪水流量达220xx立方米/秒以上;闽江下游干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闽江下游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水库发生跨坝。

4.5.2应急响应行动

(1)当市交通委发布启动防汛防台i级响应指令后,我处立即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市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和全体组员到岗到位,全天值班,全面落实和强化ii级应急响应措施,指挥、协调全市运输行业全力投入防汛工作。

(2)全行业各级应急保障、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全力组织应急运输和抢险工作。

(3)完成市交通委交办的任务。

4.6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5、善后处置

运输保障小组、恢复重建小组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总结评估小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故后果,对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在1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市处应急领导小组,市处应急领导小组据此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

6.1物资、设备保障

各级运管部门、重点运输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输车辆,以满足汛期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需求。重点运输企业要合理调配、适度储备各种防汛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确保出现险情时,能调得出、用得上迅速投入使用。

6.2队伍保障

各级运管部门、重点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通过演练等手段,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1教育与培训

市处对本处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7.2演练

市处根据平战结合原则,建立演练机制,定期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各级运管部门、各运输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防汛突发事件的级别和处置要求,组织不定期的应急处置演练,以保障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提高应急反应系统的实战能力。

8.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制定,由安监科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县、区级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2预案修订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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