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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应急 预案(经典19篇)

消防演习是为了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的活动,增强人员在火灾中互救、自救意识,明确防火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员在火灾中应尽的职责。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社区 应急 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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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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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范镇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__年5月12日—5月18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民生,关爱生命。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20__年5月11日前)

1、方案制定。各单位要根据《范镇“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资料准备。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准备镇级宣传资料、宣传提纲。并根据宣传周的活动安排制作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20__年5月12日—18日)

1、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间及地点。5月12日上午,在范镇集镇设点集中宣传。

(2)参加单位。镇政府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林业站、镇财政所、镇文化站、邮政所、供电所、农技站、农机站、敬老院、中小学校等。

(3)宣传形式。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

(4)具体要求。宣传活动由镇政府法制办、镇政府应急办、镇司法局牵头,应急办负责标语制作,司法局负责宣传点的桌椅提供及摆放;各参与单位负责提供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派1名分管领导和1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宣传点现场宣传。

3、自主宣传活动(20__年5月12日—18日)

(1)部门组织宣传。宣传周期间,镇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各自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一条。

(2)开展“四进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乡村、社区由,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活动由镇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活动由镇安监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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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社区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方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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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本次火灾事故应急演习,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本事和处理本事,做到在发生紧急情景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火灾事故应急演习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__年__月__日午时15点30分。

地点:公司五车间北边道路。

二、参加人员

安委会全体成员、各车间班组长、专职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

观摩人员:各生产车间,科室人员。

三、现场分工及职责

(一)指挥人员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郭__。

职责:全权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准备和演练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为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开创新局面。

现场副总指挥:蒋__。

职责:配合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调度、协调指挥工作。

现场协调:王__。

职责:负责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准备工作及现场协调、调度工作。

(二)人员分工职责

林__: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发生事故后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生产副总,并负责事故现场场的应急指挥。

张__:公司车间安全员,发生事故后,作为应急疏散组组长,负责指挥应急疏散员工按照车间应急逃生路线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逃生至车间外安全地点(发电机房处)。成员:__。

张__:公司安全员,发生事故后,作为应急抢险组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组组员对火灾进行扑救。(第一批10个人用灭火器,每次1人;第二批10个人用水带,每次2人。)成员:__。

赵__:公司物流主管,发生事故后,作为应急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组织应急物资保障组准备应急物资包括备用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带、应急防护用品等。(包括切断车间总电源)成员:__。

郑__:公司机电车间作业班长,负责消防演练时火盆点火,并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宋__:负责应急演习过程中过程的拍照。

宋__:负责演练区域的警戒和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演练区。成员:保安队。

四、应急演习的项目

1、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2、火灾事故发生时车间人员应急疏散逃生。

3、火灾事故发生后车间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4、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五、应急演习的背景

此次火灾事故演习背景如下:五车间停产检修作业,电焊作业过程中,掉落的火花溅到地面边上存放的甲醇桶,发生起火,引起易燃物燃烧。

六、消防演习的程序

1、人员应急疏散。

2、火灾事故发生。

3、火灾事故逐级上报。

4、应急物资保障。

5、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6、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7、演习现场总结。

七、演习详细步骤

火灾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1)林__在接到现场人员———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景报告给公司副总周鹏。

2)赵__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景报告给公司领导,并要求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组长进行紧急会议。

3)由赵__组织应急会议,要求杨江为应急抢险组组长,带领组员手持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要求郑付军为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组员准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应急物资赶赴现场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张伟立即进入车间切断车间电源,要求赵高峰为应急疏散组组长带领车间剩余人员立即按照车间应急逃生图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应急逃生至车间外安全地点(发电机房处)。保安对事故区域进行警戒。

火灾事故应急疏散: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应急疏散组组长带领车间内作业的所有人员立即按照车间应急逃生图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应急逃生至车间后安全地点。

火灾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应急抢险组组长张峰立即带领组员手持消防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对火灾进行扑救。

火灾应急物资保障: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物资保障组组长张伟立即组织组员携带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应急物资赶赴现场支援应急抢险工作,同时第一时间将车间内电源拉闸切断,并及时向应急抢险组组长报告。

宋__:事先准备好相机在适宜位置进行整个过程的拍摄工作。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及检查:

火灾扑灭后,应急抢险组组长组织对现场进行保护,使用隔离带进行现场隔离,并进行拍摄处理,同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火灾事故应急演习现场总结:

1、演习结束后全体集合。

2、徐总对演习进行现场总结。

3、公司领导对演习进行现场总结。

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1、现场安全监督对灭火演练做好安全要求。

2、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八、火灾事故应急演习器材

甲醇20公斤、铁桶1个、火把1个、灭火器材若干、消防水带2卷、水枪1个、板手1把,戴安全帽、穿工作、照相机和喇叭各1个等。

九、火灾事故演习注意事项:

1、广大员工要清醒地认识到本次演习的重要性。

2、为避免发生意外,参加演习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3、参加演习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演习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4、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尽量避免器材损坏,演习人员注意选择风向喷射,以免人员受伤。

5、严肃认真,确保演习真实感。

6、公司人员参加灭火演练人员要按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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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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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立即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我辖区地震灾害性发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处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军民,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粟显清,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佟驰,区市场监督局西南分局局长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办事处民兵应急分队、社区民兵应急分队、志愿者、辖区各单位

2.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办事处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

(4)向区政府提出办事处紧急应急请求;

(5)向区地震应急部门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区地震应急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飞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唐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社区和驻办事处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情况;

(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社区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承担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配合运输救急物资、药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负责办事处区灾民的疏散、灾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通讯保障组:

组长: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电信公司(联系人:陈明18985309__X)、移动公司(联系人:廖爽13721556__X)、联通公司(联系人:徐永静18685392__X)联系办事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办事处、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及救灾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负责地震灾难后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和外界的通讯联络。

交通运输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党政办应急车辆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车辆,保障指挥部应急用车,协调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及时运送伤员、物资等任务。

医疗卫生组:

组长: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社区卫生所、各药铺门市。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运送,及时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负责分配协调应急救助药品等,做好对灾民的卫生防疫。

救援物资分配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财政所、民政部门。

工作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治安保卫组:

组长: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应急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办,事处灾后的治安保卫;负责灾后救灾指挥部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监视火灾、抢救受灾人员,确保震区社会秩序稳定。

宣传组:

组长: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社区、学校宣传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普及地震、防震知识,配合区级部门宣传报导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上报震情、灾情;及时传达报导抗震救灾信息。

(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震区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

2.指挥协调医疗卫生组和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

3.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组和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

4.指挥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

5.协调指挥通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

7.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组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恢复运输。

8.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9.向上级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的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上级地震应急部门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区地震应急部门密切联系,根据区地震应急部门的监测情况;向社区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0-5.5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4.0-4.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震情速报:办事处内发生地震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检测部门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区应急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社区了解情况;并在5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00分钟)内报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地震应急部门。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信

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办事处电信所开通地震应急通信线路。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移动电话、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架设通信线路,保证需要灾害现场与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入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五)地震发生后,办事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应急措施。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办事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应急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六)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七)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办事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上级派出所的地震灾害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办事处人武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办事处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警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村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十)次生灾害防御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区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移民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办事处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区地震办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非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办事处党政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开展,区地震应急部门办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发布信息。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社区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办事处外的救灾捐赠。

(三)保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地震应急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区应急局。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天内,办事处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办事处将情况汇总后,向区地震办提出书面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通讯保障组要对办事处内的通讯设施做好维护,灾难发生时要及时抢修并做好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办事处交通运输组协调公路、运输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每年新一次,更新数据报区地震应急部门。

2.应急队伍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由民兵应急分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工程抢险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危险化学品救援、辐射防护等行业特种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队伍,办事处医院及各社区卫生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地震应急部门、住建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公路、运输部门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4.电力保障

办事处配合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时的电力供应。

5.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对被破化的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的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力量对伤员进行及时抢救,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水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督局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健局,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心理卫生的帮助。

7.治安保障

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要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物资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分配。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物资准备和接受的国际社会、国内非灾地区提供的救援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配合物资装备部门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和调配。

9.经费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财政局对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调配,并保证救济款的发放。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形式,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村民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知识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驻办事处单位、商户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四)监督检查

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区地震应急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及时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实践经验与教训。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办事处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震情发展上报区应急局和地震应急部门。办事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办事处外强震波及

邻乡(办事处)发生地震造成我办事处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区指挥部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区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八、附则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区政府办和区地震应急部门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__年10月18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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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区暴雨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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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部门:物业工程部、保洁部

责任人:物业总经理、保洁部经理(平日工作时间)

保安部值班长(夜间及节假日等非办公时间)

为了有效的防治水患,做好汛期的防汛工作,确保中关村E世界大厦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雨季防汛预案:

1.设立防汛指挥部

1.1在正常办公时间,防汛指挥部设立在物业部办公室,负责人为物业总经理、保洁部经理,联系电话:

1.2在非办公时间及法定节假日,防汛临时指挥部设立在大厦消防监控室,负责人为保安部值班长,联系电话:

1.3在遇降雨天气,气象预报降雨指数达到暴雨级别时,防汛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防汛工作。

2.防汛程序

在雨季的多发季节,物业各部门应提前做好防汛的准备:

2.1物业工程部提前储备足量防汛物资,物业值班人员应明确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取用方法。物业工程部定期派专人对防汛物资进行巡视和功能检查,各类防汛物资严禁挪做它用。

2.2物业保安部、工程部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可能造成下水堵塞的隐患;

2.3物业工程部做好雨季前下水道、雨搭地漏的清理检查工作,保障下水的畅通,确保排水功能正常。

2.4物业保洁部安排专人定期(雨季每月一次)清理园区院落内各排水口和下水道的垃圾,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3.应急程序

3.1保安部加强对大厦外围、地下车库出入口、下水道等容易发生漫水和积水地点的巡视,及时发现是否有下水口堵塞。

3.2物业保洁部在大厦大堂、台阶和其他容易滑倒的区域铺设防滑垫,防止人员滑倒受伤。

3.3物业工程部人员和保安人员加强对大厦内公共区域的巡视,检查是否有区域发生渗水。

3.4如有必要,工程部人员和保安员使用沙袋遮挡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以防雨水流入车库。

3.5车场保安人员注意提示行人注意来往车辆,注意车辆溅水。

3.6雨停之后,保洁部安排人员及时清除院落内的积水,清除大楼内的脚印、泥点等污迹。

附录:防汛物资表

沙袋

防水帆布

雨衣

胶皮手套

雨靴

手电筒

水泵(及配套线管)

电线轴(插线板)

应急灯

吸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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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8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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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下关街道办事处地处多地震地区,地震活动频度高,强度大、灾情重,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地震,属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应急预案的编制能使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和《大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下关街道办事处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关街道办事处处置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地震应急工作。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各部门立即自动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预防为主、防御救助相结合、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事件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地震应急,由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施地震应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科学技术手段。

二、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

实行抗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平时协调抗震减灾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转为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为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下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专职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其余党政领导、党政办公室、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国资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区紧急救援处置、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御、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灾害调查与评估上报、地震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适时召开会议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对防震减灾救援工作遇到的突发情况进行决策,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申请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处置工作。

3.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应急办工作人员组成。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可分设防震应急、抗震救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恢复重建、后勤生活保障等小组,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1)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落实中央和省、州、市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做好保密_。

(4)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协调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和震情会商工作。

(5)协调救灾物资、资金筹集、安排和调运。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的后勤保障工作。

4.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部门职责

(1)抢险救灾。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等。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武装部、社会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综合执法队、各村(居)委会民兵应急抢险队人员

(2)医疗、疾控。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组长:街道办分管社会事务办(卫健)的副主任

成员:街道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3)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调配救济物品;组织调运帐逢、油毛毡、塑料布等防震棚物品,保障灾区的基本生活。

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部门人员

(4)灾民转移安置。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

组长:分管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部门人员

(5)治安消防。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街道武装部部长

成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和社会治理办、下关司

法所部门人员

(6)宣传报道。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组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宣传办、纪工委部门人员

(7)生产自救。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理赔等工作。

组长:街道办分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副主任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心校、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自然资源所、规划)、扶贫办部门人员

(8)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通讯、交通、油站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生态环境服务中心、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经

协)、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9)次生灾害处置。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加强环境的监测;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组长:分管应急办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应急办、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

(10)应急资金。执行政府救灾资金计划,筹措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

组长:分管财政所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1)接受援助。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提供捐赠、援助,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安排工作。

组长:分管财政所的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纪工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街道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工作内容

(1)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2)协调各村(居)、各部门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3)通报重要震情和部署减灾各项工作和措施;

(4)组织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布置工作、检查防震减灾和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作用,观测地震宏观非常,并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1)召开街道防震减灾联席会议,通报震情,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帮助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确定紧急避难场所。

2.地震临震的预报预防行动

(1)街道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指导工作。

(2)街道办指挥部责成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自然资源所、规划)、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止地震谣传和误传、维护社会稳定。

(3)各村(居)委会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向应

(1)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

(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全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街道办做好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街道、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在州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5)轻度地震,由街道办领导地震应急工作;村、社区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并配合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有关工作任务。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街道辖区内发生3.0级以上地震后,应将发生的地点及有关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街道办启动或部分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措施。

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街道辖区内5.0级以上地震发生后,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党政办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先期开展调查、收集、落实灾情等工作,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随后配合后期到达的州、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到现场调查、收集、落实灾情,上报市级有关部门。

3.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街道辖区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后,各村、社区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办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视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

4.震情灾情公告

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震级和初步灾情统计的公告;根据逐步掌握的情况,适时公告灾情和震情。

(三)通信

地震发生后,街道抗灾救灾指挥部积极配合上级通信部门开通应急通信线路,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确保灾区信息畅通。

(四)指挥与协调

1.Ⅰ级、Ⅱ级响应

Ⅰ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Ⅱ级响应:由省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事发地村(居)委会,有关应急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街道办主任担任指挥长。现场应急指挥部机构,要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的指挥部或指导下,负责落实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1)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各自然村、村(居)民小组和各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组织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2)街道办事处应急反应

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

迅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按照分工分头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请求大理军分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救援。根据震情和灾情,在局部地区实行特别管制措施。

2.Ⅲ级响应

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现场指挥部由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村、居委会、有关应急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街道办主任任指挥部长。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要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落实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1)灾区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灾区村(居)委会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各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居)民小组和各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应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部门。

(2)街道办应急反应

街道办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同时通报驻大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同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

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按照分工分头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请求大理军分区、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

按调用程序视情况请求上级人民政府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指挥长立即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

3.Ⅳ级响应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街道办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村、居委会应急行动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抗震救灾,采取有效措施营救被压埋人员。村委会、村(居)民小组、各类企业应迅速组织抗震救灾,应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特别是了解人员伤亡、生命线工程和房屋破坏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部门。

(2)街道办应急反应

街道办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长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听取防震减灾、民政等有关部门关于震情和灾情汇报,部署安排抗震救灾工作。同时通报驻大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同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及救灾情况。

组织市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按照职责,赶赴灾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请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按照用程序视情况请求州人民政府派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指挥长立即赶赴灾区指挥抢险救灾,慰问受灾群众。

4.轻度地震

轻度地震发生时,各村(居)委会视灾情程度按本村(居)委会地震应急预案完全或部分组织实施,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街道办。街道办视情况采取应急对策,各部门视灾情实施应急措施。同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震源浅、地震破坏烈度大,造成较大损失的请求上级支援。

5.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单位应急响应

根据响应级别确定响应规模。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五)社会力量动员参与和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组织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各级人民政府动员、鼓励非灾区的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民政等部门综合协调,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在此体制下实施震后紧急处置。震后现场紧急处置的重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要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必须服从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调度。

(六)宣传报道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同时,结合街道实际。

(七)救灾纪律

一切进入灾区的救灾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仪器、装备、物资、车辆等,必须先到现场指挥部报告,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进入灾区的各专业工作组、各单位,在地震现场工作结束时,应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地震现场。

(八)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发布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果。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构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及时进行灾害损失评估,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协助中国地震局和省、州、市地震局共同完成。

(三)恢复重建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街道办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由街道办、各村(居)委会组织恢复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预案系列的完备

各村(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报街道办备案。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中小企业也应制定相关的地震应急措施。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由社区建设综合管理办(应急)承担。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通讯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街道办组建街道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各村(居)委会组建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单位,组建企业和单位地震应急综合救援队,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区进行紧急救援和自救,随后配合上级救援队实施救援。

(四)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它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群众家庭应急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五)后勤生活保障

应急工作期间后期生活保障工作由党政办总负责、由各村(居)委会、财政所、国资公司等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各级各部门领导以及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后勤问题的安排落实;应急期间24小时轮流值班,使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其他后勤相关问题能够随时妥善安排落实。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新闻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培训。各级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3.演练。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

(七)监督检查

在街道办的领导下,由街道纪工委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当下关街道办范围内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街道办应当收集震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并督导各村(居)委会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二)地震谣言平息

当人口稠密地区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街道办应迅速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和稳定工作。

(三)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街道办进行应急戒备,组织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四)毗邻震灾应对

毗邻地区发生地震造成街道辖区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面临毗邻灾区人民大量进入街道辖区内避难的情况,街道办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州、市地震局,按照州、市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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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3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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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社区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修订本预案。

社区基本情况:

堰口镇大光社区位于堰口镇中部,寿六路沿线,总土地面积13127亩,共有48个村民组,3349户,总人口数10757人,辖区共有3所学校,小区2个,目前,社区配备5名社区两委成员,小区管理员共5名。

社区设有避难场所2处(大光社区文化广场,大光社区办公大院门前广场),总面积26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6000余人。

重点隐患地段:寿六路道路两旁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原野小区,社区街道等。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宣传协调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社区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社区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③后勤保障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④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⑤卫生医疗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

⑥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居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社区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社区灾害信息员,成立社区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居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居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

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社区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居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社区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户--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社区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社区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社区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社区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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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社区台风暴雨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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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面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工作,提高我校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暴雨

1.暴雨信号由气象台发布

学校依据区电视台或电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2)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教导处、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老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黄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2)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3)总务处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暴雨信号的应急工作

(1)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雨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学工处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教导处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师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3)黑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暴雨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二、台风

1.台风信号由气象台发布

学校依据电视台播放的暴雨信息做出反应。

2.白色注意信号与绿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各部门做好防风准备。

(2)总务处做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检查。

3.黄色警告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防风状态。

(2)学生停止室外活动。

(3)所有人员不在迎风窗户下停留、行走。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4.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学校进入紧急防风状态。

(2)总务处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教务处宣布停课并作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3)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4)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避免在树下、阳台下、灯箱广告下、窗户下停留,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风,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已返回校内的学生,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好学生的安全。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6)各班、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7)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黑色特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1)继续做好红色紧急警报信号的应急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切断学校的电源。

(3)所有人留在安全处避风,直至警报解除。警报解除后还应留在室内密切留意天气变化,防止余风吹袭。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分别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三、雷暴

1.各部门要注意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2.一旦有雷雨预兆,所有人员应停止室外活动,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课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班主任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3.雷暴雨期间

(1)学生留在课室内学习,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到班管理纪律,值日教师加强检查。

(2)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3)如果学生留在家中,并且当时情况不适宜上学,可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4)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4.总务处组织好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

5.雷暴雨结束后,各班主任要立即向总务处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各处室要迅速向校长室报告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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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春节疫情应急预案 社区活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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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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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社区消防防火应急演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防火,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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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根据“明日家园”小区实际情况实施编制消防应急预案,目的为了做好本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小区居民及商户人身、财产安全。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防火,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特制定本预案。

二、防火抢险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物业服务中心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新

副组长:顾东明

副组长:孙建文

抢险成员:程德苏、倪军、苗召元、赵聚堂、唐中坚、胡传志、田庆宾(保安员)

共计:10人

(二)应急职责

1、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紧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2、副组长:负责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协助组长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突发事件的、报告、监控协调、处理,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的损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4、消防灭火组(人员组成名单:维修员1名、保安队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本单位各个部位的用电、用火安全;发生重大火灾,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抢险。

5、抢险抢修组(人员组成名单:维修员1名)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抢修、设备复位,制定设备保养、维护措施方案,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物资供应组(人员组成名单:物管员1名、)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7、交通运输组(人员组成:保洁员):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的运送。

8、安全警戒疏散组(人员组成:保安1名):事故现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9、医疗救护组(人员组成:物管员1名)物业办公室留守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有发生火灾事故的危险隐患或者突然起火时,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四、应急程序

(一)预警

定期对火险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进行监控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排除并建档登记。做好动态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对近期国内外及本地火灾事故及时通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二)报警

1、当确认发生较大火灾时,第一时间拨打119,第一发现人立即通知业主,向值班保安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并迅速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防止火势蔓延。

3、立即引导附近人员先行疏散,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4、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事故情况。

5、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发现人员直接向组长及副组长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同时拨打119公安,消防报警,并采取必要的可行的控制措施。

(三)接报

1、保安值班人员、组长、副组长为接报人员。

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

(四)组织救援队伍

1、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安排保安人员采取可行灭火措施,如:灭火剂,关闭起火局部电源等措施,再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

2、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赶往事故现场,向组长、副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火灾情况,开展统一分工的救援工作。

(五)设立急救医疗点

1、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必要时通知120救护车到现场等到救援。

2、各救援队伍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随时保持与指挥部的联系。

3、指挥部、各救援组、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六)抢险救援

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

1、防火救援小组:迅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火灾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积极组织指挥灭火及住户转移疏散。

2、危险源控制

组织消防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组织专业人员对出现火险的部位进行控制、抢修;对可能造成危险物品、气体泄漏的要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现场警戒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八)现场医疗急救

1、医疗救护组在火灾事故初发阶段就应与各大医院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工作。

2、医疗救护组配合120专业医生在第一时间对伤员转移并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

3、经现场处理后,120送至医院救治。

4、在办公室查询伤者家人的电话,尽可能及时通知伤者的亲人。

(九)疏散撤离

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确定疏散撤离路线,只会有序,撤离安全区。

2、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组织和指挥引导遇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五、善后恢复

1、事故现场清理,受伤人员的医治慰问:

2、事故原因调查,并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3、灾后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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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街道防震减灾事故应急预案最新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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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根据国家和省减灾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__年x月x日上午(星期x)9:时30分至—11时:00。

二、活动地点

__公园。

三、活动组织

主办:__市减灾委员会。

协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

承办:__区人民政府。

__省__公益救援促进会(以下简称__)

四、活动内容

开展贴近广大居民生活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预设情况救援演练。

(一)开场仪式(约10分钟)

(二)观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约60分钟)

演练内容包括:

1、无人机搜救演示;

2、搜救犬救援演示;

3、建筑物坍塌救援演示;

4、心肺复苏、急救包扎等演练;

5、家庭救火互动。

(三)展位宣传

市减灾委统一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展位,应急管理、人防、城管、消防、卫生健康、林水、规划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气象、科协、红十字会等12个市、__区两级相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主城区应急管理局(社会组织)联合开展广场咨询和宣传服务。开展防灾减灾政策知识咨询,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__市和主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展示救援装备设施

城管、消防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急救援装备展示。

五、活动安排

广场宣传主题活动分四个阶段:

签到(8:30—9:00):市和承办区分别签到。

开场舞(9:00—9:20):由__区有关社区组成的广场舞队做开场广场舞演练,聚集人气。

第一阶段(9:20—9:30):主题活动开场仪式。

第二阶段(9:40—11:00):各参展单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咨询宣传,由主持人现场主持,并进行有奖问答(贯穿活动始终)。

第三阶段(9:40—10:40):应急救援活动演练。

第四阶段(9:40—11:00):救援装备展示(展示区展示)。

居民参与知识宣传、观摩救援演练和装备展示的防灾减灾活动。

六、参加人员

根据《__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活动场地面积、地域实际情况,本着活动安全和达到宣传效果的宗旨,计划现场人员控制在400人左右,其中组织人员200人,市民自愿参与200人。主要参加人员如下:

1、拟邀请__区领导(由__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由__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2、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和市红十字会负责落实);

3、部分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林水局、市规划与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科协、市红十字会(12家)相关负责人(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通知);

4、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领导(由__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5、主城区应急管理局的分管局长和相关业务负责人,主城区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主城区荣获20__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负责人(由主城区各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由主城区各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6、区有关街道负责人、部分灾害信息员(由__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7、场地周边的街道组织200名辖区群众(由__区应急管理局和有关街道负责落实);(由__区应急管理局和有关街道负责落实)。

上主席台的领导人员有嘉宾:__区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请其他领导在会场指定位置站列。

七、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共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减灾委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和市红十字会分管领导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的处长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策划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相关区、相关社区组织、相关电台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办):

1、起草活动实施方案,报请市减灾委审批,并指导承办区制定现场活动实施方案;

2、制定活动经费预算及费用分级分部门承担方案;

3、做好活动现场和参加活动人员的协调;

4、掌握宣传活动的情况,准备新闻通稿,邀请新闻媒体;

5、制作宣传活动的展板和准备宣传资料;

6、落实宣传资料、宣传品和宣传展板;

7、落实市减灾委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展;

8、起草“__”宣传活动承办单位的项目委托书;

9、联络有关媒体单位提供现场主持。

(二)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

1、市城管局组织广场救援应急装备的展示及保障,落实城管宣传资料、宣传品;

2、市气象局负责全媒体向公众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落实相关宣传资料、展板和宣传品;

3、市红十字会负责心肺复苏、急救包扎等演练,落实相关宣传资料、展板和宣传品;

4、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家庭救火互动演练,落实相关宣传资料、展板和宣传品。

(三)__区人民政府: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活动现场相关保障方案;协调落实活动经费、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和医疗卫生保障等事项;落实相关人员参加主会场活动。

(四)市减灾委部分成员(参展)单位:

1、根据本部门的任务职责,落实展位宣传人员并做好相关的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

2、指导区级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五)__会:

承接市减灾委“__”宣传活动的项目委托任务。

主要工作:

1、策划无人机搜救演示;搜救犬救援演示;建筑物坍塌救援演示等相关救援演练的布置和安排工作;

2、策划广场宣传活动,营造好现场氛围(背景、横幅、桌台、标签、展板等),并组织实施;

3、提出宣传活动的经费预算,报市应急管理局;

4、组织装备现场展示;

5、组织联络有关社会组织,落实现场广场宣传及部分救援演练工作;

6、组织做好现场相关宣传工作。

(六)主城区各应急管理局:

1、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活动;

2、组织相关社会开展展位咨询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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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区地震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9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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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1地震监测预报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預測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地震預報,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4.2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5.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5.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5加强现场监测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5.6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业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5.7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8开展社会动员

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

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5.10发布信息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5.12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6.1.1先期保障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总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重大地震灾害

6.2.1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趋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7.1恢复重建规划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7.2恢复重建实施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8.1队伍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預測、地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8.2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8.4避难场所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8.5基础设施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8.6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1对港澳地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内地的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内地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强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上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造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的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转移居民。

10.4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关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安置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灾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11.1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1.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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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社区消防防火应急演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防火,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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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防范和处置火灾事故,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消结合,以防为主。

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

在街道办、社区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一)发现火情时要立即报告119指挥中心,并要详细说明具体起火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

(二)在报告119指挥中心的同时,应立即呼叫本社区的兼职消防队到火场灭火,并组织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进行扑救及疏散人员和物资;

(三)社区兼职消防队值班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调动现有消防力量赶赴火场,并通知社区相关领导到场协调指挥;

(四)成立临时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灭火和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五)社区兼职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立即进行灭火,并随时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灾事故现场情况;

(六)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辖区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组织社区治保、民兵等力量到场维护秩序和组织疏散;

(七)公安消防部队到场后,要迅速简要地向公安消防部队的指挥员报告火场情况,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快速消灭火灾;

(八)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火灾事故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区应急队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设立现场指挥部,实施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一)响应流程

1.以责任单位为主,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上报信息;

2.根据事态成立现场指挥部;

3.确定应急成员组;

4.指挥部综合指挥,各应急成员组采取具体措施实施处置,包括具体处置动作,按实际情况决定请求支援,并做好信息记录工作等;

5.完成对突发事故的具体处置后,做好现场的善后工作。

(二)响应时限

1.第一响应时限。突发事故所在网格、事故主管网格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事发后应及时向社区主管领导、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发时间、地点、事件态势等要素,并在15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先期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救援处置工作。

2.应急成员单位响应时限。应急成员单位一般通过社区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队值班室)通知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特别紧急的可由第一响应责任单位直接通知。应急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0分钟内到场开展处置工作。

3.接报后,相关社区领导、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必须在30分钟内亲自赴现场处置。

(三)现场处置

1.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应急成员组,应立即调动兼职队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现场处置专业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配合专业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工作。

2.各有关工作组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遣。如现场处置需要外界人力、器材和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总指挥部,由总指挥统一调度。

3.根据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确定相关应急成员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社区兼职消防队和相关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二)培训

组织区、街道消防专业队伍对社区兼职(志愿)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三)演练

制订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进行火灾事故处置协同演习;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内各消防重点单位要制订专项或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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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6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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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淮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杜集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淮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杜集区地震应急预案》,以原有地震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矿山集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山集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和行政区域外对我街道办事处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震后响应,应急救援,抗震指挥等)。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决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根据震情发展和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建议,经街道办事处批准,适时将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成员:街道办事处党委宣传部、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街道办事处教育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国土分所、街道办事处环保站、街道办事处农办、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分局、街道办事处卫健办、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各村(社区)委会。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省、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的决定、部署和要求;分析、判定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1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政府应急办、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提出具体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市、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小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起草区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工作组。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即成立或视情成立综合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并入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通信保障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救灾捐赠组等工作组。根据需要,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可以对工作组的设立进行调整。

2.1.3现场指挥部。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指挥部视情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副指挥长进行调整,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安置、通讯保障、社会治安、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3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

3.1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对于较大的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有关部门及时汇总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30分钟内报送至街道办事处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经街道办事处政府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和区防空防震办公室。

3.2灾情收集与报送。

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街道办事处民政、公安、安监、农水、住建、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值班室并抄送区地震局。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信息后,应立即报送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由上级部门给出应急避震建议或指令。

3.2.1宏观观测点震前非常情况信息收集。

矿山集道办事处地震宏观观测点,包括动植物、地下水、地下气等测项。当地震来临前出现宏观非常现象时,宏观观测员应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至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报区防空和防震办监测预报科组织人员现场核查非常,必要时可求助省地震局前兆专家组,如确定非常,需立刻向上一级部门汇报,组织商讨震前应对措施及下达避震应对措施。

3.2.2预防行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淮北市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划分,及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在短期地震预防的背景下,根据市政府提出的临震预测意见,决定发布临震的预报,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包括: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其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4.1.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1.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1.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3.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震情灾情公告。

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的公告;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

4.3通讯。

在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灾区通讯管理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讯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被地震破坏的通讯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讯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4.1震情应急响应。

发现重大短临地震非常情况,并经核实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将预测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市政府。

震情监测预报组加强对地震非常的跟踪、加密震情会商、加强台网值班工作,通知出现非常所在街道办事处地震部门加密非常观测、关注非常发展变化、及时传送资料,确保观测仪器运转正常、数据连续可靠、通信网络畅通。遇有地震非常发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4.4.2临震应急响应。

当市政府正式发布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其范围含有淮北市行政辖区或者淮北市周边地区时,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将震情跟踪和地震短临预报意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政府报告,建议在发布地震短临预报后,召开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应急准备工作;

(2)震情监测预报组在短临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震情跟踪,做好地震非常核实工作。及时分析处理,加密会商,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政府正、副指挥长汇报震情发展变化情况;

(3)地震现场工作组准备好应急设备、通讯器材、震害评估表格、宏观烈度调查表格等应急装备和材料,做好随时赶赴地震现场开展应急工作的准备;

(4)社会工作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预报区适时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知识。负责安全保卫及应急交通工具、资金、应急物资的保障。

4.4.3震后应急响应职责及内容。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震后应急期开始。根据地震灾害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分别实施I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向灾区派遣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地震破坏情况、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情况、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协调协助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测算救灾物资需求的构成、数量与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协助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进行建筑物安全鉴定、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情况,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在救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进展、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部署下,组织协助街道办事处内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助省、市地震局组织的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救援行动。

街道办事处武装部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组织公安干警、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维护震区社会治安。

淮北矿业集团组织矿山救护队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卫健办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寻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寻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用搜索犬或生命探测仪等,寻找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寻,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等一切有效办法,使受难者尽快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处理,对重伤员要迅速转送医疗站。

4.7震损建筑物危险评估。

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寻与营救,以及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震损建筑物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以确保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

4.8群众安全防护。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负责现场安全监视和群众安全防护;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协助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人民群众的应急疏散避险工作。学校操场、大型广场和公园可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临时安置转移受灾人民群众,做好食品饮用水,棉被及防寒、抗震用品发放、帐篷搭建工作。通过广播和扩音设备作好对灾民的灾害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谣言和恐慌散播。

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群众疏散撤离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

4.9次生灾害防御。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农办、街道办事处环保站、街道办事处国土所等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控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和浓度,划定危险区域,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紧急控制措施。监视火灾、爆炸、化学品泄露、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震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震毁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等负责调集征用房屋、物资、设备、场地等;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分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督导和协调灾区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进行紧急处置;街道办事处卫健办组织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人员,指挥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动员非灾区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信息发布。

按照《矿山集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13地震谣言处置。

发生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时,应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发布官方辟谣公告。公告发布后,尽快普及群众知晓率,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应及时掌握社会信息并上报,同时深入现场进行辟谣,消除地震谣言,做好群众工作,消除恐惧心理。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开展相应工作。新闻宣传组及时发布辟谣公告,宣传地震科普知识。治安保卫组对市民聚集重要场所、街道进行疏导。站公安派出所调查谣言传播来源,防止谣言蔓延,查处制造谣言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街道办事处教育办严把学校教育关,由各学校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识别谣言教育,保证学生群体的安全和思想稳定。

4.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置

调查和总结。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协助区防空防震办和专家对地震灾害进行调查,对地震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6保障措施

6.1社会动员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消除社会恐震情绪,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震期内造谣、传谣的人,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公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对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4监督检查。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负责,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5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管理。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修订区级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地震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承担。

7.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布并实施,同时报区防空和防震办备案,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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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区消防应急预案封面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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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十分重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建立以院长为首,联合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有专人负责,做到工作有计划、布置、总结、奖罚。

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为了搞好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我院各科室消防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我院制定和实施了《20xx年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岗位检查记录表》,健全管理组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消防工作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即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库房管理员对院长负责。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有效发挥了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三、加强消防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我院加强了对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每次逢会必讲的安全工作,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求各科室领导内部带头,领着干,加强管理,抓好各自科室消防安全的工作,而且在每次召开职工大会上,广泛深入地向全院职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向职工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同时为了搞好消防安全工作,医院坚持对职工进行性、系统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科室不定时学习消防安全设施的实践操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的落实,促进单位消防安全法制的落实。

四、加强火险预防、确保万无一失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防范工作,提高医院预防火险的能力,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了我院院领导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医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严防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消防火灾隐患,全力搞好我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由副院长带对,对本单位重点部门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更换了废旧的灭火器,解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五、加强日常巡查,注重隐患整改

我们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大防范力度,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制,加强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视并切实抓好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防安全小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治安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建立消防记录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安排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我院保卫科值班人员每天对全院各部门容易引起火灾的部位进行巡查,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如:禁止任何人在输氧气时吸烟,严禁在药库和总务库处堆放易燃物品吸烟,要求科室人员熟悉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等。

六、强化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

我院强化了消防安全的激烈机制,表彰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严厉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院内建立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科室主任、护士长不定时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各科室并有岗位巡查记录本落实到位,发现未登记的科室,扣除了一定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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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社区防汛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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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汛应急预案

本文摘要: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由领导带班实行昼夜值班,并将值班安排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大雨就是命令,汛期大雨如持续半个小时以上,各单位抢险队员一律上岗到位,如遇险情及时请示,及时汇报...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维护稳定、发展、服务这一大局,特制定xxxx年防汛工作预案(安排)如下:

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做好防汛准备

按照区防汛办统一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坚持防洪除涝并重,做到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灞河、浐河618排水渠都流经我辖区,历年汛期水位较高,对我辖区威胁较大。另外辖区内排水管道不畅,河道淤积严重,防洪工程不完善,因此,街道防汛工作压力大任务艰巨,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做好准备,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

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今年街道的防汛工作坚决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具体任务和措施是:

1、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防洪法》的要求,全面落实领导防汛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2、根据区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的情况,以村(社区)为单位,在本村(社区)区域内由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区域内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防汛。街道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用于抢险。街道司法所配合谭家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秩序,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通信电路的犯罪分子。

3、要确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开展汛前大检查:

(1)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要对防汛设施、学校教室、物资仓库、职工、群众住房进行一次认真的汛前检查。

(2)街道各包村(社区)领导对所包村(社区)负总责。

(3)机关各部门对所包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要求各单位及时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以保证排水畅通。对低洼易涝地块要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其排水能力,分工负责的领导和单位不仅要做好汛前的检查与防范措施,而且要对整个防汛的全过程负责到底。

组织抢险队伍,做好物料储备

街道组织一个民兵防汛抢险应急分队,民兵应急营人员共40人,汛期直接由街道武装部统一组织指挥,负责抢险工作;各村、社区也以治安联防队员为主,按照村(社区)大小组建不少于10人抢险突击队,由街道防汛办统一部署、统一指挥。驻街各单位都要根据单位大小和任务轻重,成立防汛办公室和抢险突击队,街道防保所负责组织10人的抢险救护小分队,负责抗洪抢险中医疗救护工作和组织卫生防疫工作。

汛前,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以保证出现险情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为抗洪抢险做好准备。

各村、社区、驻地单位所需的防汛物资及抢险用具,本着坚持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原则,采取集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及早储备,专人保管;随用随取,不误抢险。

建立值班制度,加强信息联络和请示制度

各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从即日起由领导带班实行昼夜值班,并将值班安排报街道防汛办公室。大雨就是命令,汛期大雨如持续半个小时以上,各单位抢险队员一律上岗到位,如遇险情及时请示,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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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社区防汛的应急预案及流程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1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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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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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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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街道办事处地震防灾应急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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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地震作为一种全球范围内预知性较差,危害性极强的自然灾害,不断给受灾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和间接的危害和损失,尤其是强烈的地震更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面对这一潜在危害,南辛庄街道秉承“不断干预,持续改进,积极推广”的安全社区工作理念和“积小安为大安”的总体思想,坚持安全工作提前介入,积极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为保证社区内的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进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槐荫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相关应急活动。

1.3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前,南辛庄街道办事处以提前介入,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为指导,针对社区各类人群进行地震安全知识普及和培训,尤其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等进行重点防护和干预,进而提高社区群众的地震应急知识以及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并严格遵守《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章程》,处置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

南辛庄街道办事处是处置本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地震应急的需求,辖区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组织机构

设立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指挥部下设“一办三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安全宣教组、震害疏散救灾组、灾情监测统计组。

2.2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组织主要职责

(1)按照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抗震救灾的命令和指示,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并部署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志愿者队伍、社区单位等进行社区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2)地震前负责对社区群众进行地震防护知识培训,结合社区内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单位职工等不同人群的特点,采用讲座、授课、演出、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地震防护知识的知晓率、普及率。

(3)地震发生后,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本着快速、真实的原则,向市、区等有关部门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并对上级部门的批示和部署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进而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队伍的调配;及时扑灭火灾、消除易燃、易爆、溢毒隐患;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交通秩序正常。

(5)接受和分配救灾物资,负责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供应;抢救伤员,安置遇难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6)灾后联合街道群众工作办公室做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倾听他们的需求、建议,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做好安抚工作,使他们尽快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确保社区安定、祥和。

(7)对受灾、救灾等情况进行档案整理和保存,并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3临震保障措施

3.1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1、应急队伍

“一办三组”即办公室、地震安全宣教组、震害疏散救灾组、灾情监测统计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等安全社区的工作队伍、安全社区志愿消防队、上级派遣的抢险救援队。

2、社会动员

南辛庄街道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3、紧急避难场所

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在济微路中学操场、华联广场等地设立紧急避难疏散场地。

4、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

(1)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2)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3)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助照明器材;

(4)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5)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6)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5、宣传培训

以社区学校、科普学校、社区科普文化长廊和社区广场等阵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从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首先,针对南辛庄街道地域特点,结合楼院工作和机关工作人员与社区楼院长的双向助理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宣传防震、逃生、自救等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品,使社区居民,特别是年老体弱、残疾等,不易参加社区活动的人群在家中就能接受此类的防震减灾知识。

其次,针对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救灾宣传、培训和演习活动。增强重点群体的地震应急意识,不断提高他们自防、自救能力;针对驻地单位结合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防震指导,如对幼儿园、学校、宾馆等人员密集的单位,督促防震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定期检查紧急逃生设施,确保100%畅通,并对工作人员进行防震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三,组织社区单位和团体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通过实际演练,使他们进一步掌握防震减灾技能,确保地震发生时人员和财产损伤达到最低。

3.2临阵应急措施及程序

在接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地震预告及预报后,开展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1、在接到区政府关于我区短期预告意见后:

⑴立即通知各社区、单位领导掌握,内紧外松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⑵南辛庄街道抗震救灾办公室工作、应急“三组”人员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2、在接到区政府关于我区临震的预报的通知后:

⑴立即向社会公布临震的预报意见,并决定群众外宿避震范围和时间。

⑵迅速组织力量检查有关社区和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区政府发出的地震预告或预报后,立即进入震时工作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上下联络;做好震时应急准备工作,检查辖区临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及各项工作的协调;强化短临前兆监测和宏观资料的收集,加强对趋势性非常资料背景中临震前兆信息的追踪研究,通知宏观哨点加强观测;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平息社会上的地震谣言。

3、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公布临震的预报后,迅速开展震时应急准备工作。

(1)在地震预告后,加强社区宏观哨的非常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

(2)做好自救互救、安全救灾和地震保险的宣传,动员群众做好防灾必需品和撤离的准备,根据区政府的临震警报(或情况紧急时)有组织地疏散到划定的8个安全区。

(3)对重要的财资、物资、档案进行转移或采取紧急加固措施。

(4)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加强安全防护,防止次生灾害。

(5)组织民兵、职工,护厂、护家、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

3.3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理

依托“连线楼院”,各社区广泛建立起地震灾情速报网,如有地震发生,楼院长可以通过地震速报将地震灾情及损失状况在最短的时间内直报党工委,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应对方案也可以通过连线楼院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群众当中。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迅速派人到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现场了解震害信息,收集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震害评估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区政府报告并抄送区地震局、民政局。震害评估组和震区各单位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

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清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理

5.1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即转入震后抗震救灾阶段。

1、安排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2、继续进行抢救工作。

3、重要工作设施的抢险修复。

4、加强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5、抗震救济物资的调配,转运与分配。

6、做好抗震救灾其它各项工作。

(1)加强灾区社会治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有计划地控制进入灾区的人员,减轻灾区的负担。

(3)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总结,表彰抗震救灾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7、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在各级各政府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接受外援,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根据实际,制定灾区重建规划,重建家园。

5.2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3震后调查和总结

由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6其他地震事件处理

6.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本区域内及其附近地区发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区政府。

6.2平息地震谣传

当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时,应及时上报办事处。地震部门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传,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的需要,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7.2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怀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各社区、各单位以及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一旦遭遇地震,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投入抢险救灾,必须做到“十不”,即不违犯《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我区应急预案的实施;不违抗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不阻挠抗震救灾的物资、人员调用;不贪占、挪用地震应急和救灾经费、物资;不临震脱逃和玩忽职守,不哄抢商品、救灾物资和国家财物;不谎报灾情;不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不信谣传谣;不做有损抗震救灾的事和行为。对于违犯“十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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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区消防防火应急演练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防火,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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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翀;

副组长:郭明康、贺荣夫、欧阳志梅、孙箭;

组员:郑学斌、陈星、左中、袁亚生、黄天成、江旭君、韦昊、刘华勇等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

(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2)、应配备急救箱;

(3)、应了解一般药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

(1)、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

(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3)、了解火的走势;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灭火组负责人:汪翀、郭明康、陈星、左中;

警戒组负责人:贺荣夫、黄天成、韦昊;

救护组负责人:欧阳志梅、袁亚生、刘华勇;

疏散组负责人:孙箭、郑学斌、江旭君。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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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理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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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个“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为做好我县“防灾减灾日”和宣传周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__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__〕1号)和《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__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抗电〔20__〕1号)精神,参照《__市20__防灾减灾日和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力宣传、弘扬防灾减灾理念和抗灾救灾精神

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的防灾减灾理念,大力弘扬应对汶川、玉树地震等灾害,以及广西抗击x年特大冰冻雨雪灾害中彰显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抗灾救灾精神。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重特大自然灾害有关情景、场面,发挥其宣传、、警示作用。要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针对我县易发灾害的种类、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

二、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针对我县易发频发自然灾害的种类,以及部门行业防灾减灾的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要通过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播放音视频资料、专业人员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专题讲座等多种媒体和形式,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继续倡导每个公民深入参与5·12防灾减灾活动,引导群众多阅读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涉及自然灾害的影视作品,浏览防灾减灾知识网页,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一条街活动。5月12日上午9:00开始,在县城兴隆街,各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设置宣传点、咨询服务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周密部署本系统、本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灾害救助、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面向公众的防灾减灾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制作“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版报、挂图、宣传并张挂。活动开展期间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团县委、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发送防灾减灾宣传短信。博白县移动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短信内容为: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个“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移动公司负责)

(三)播放防震减灾影视频短片。开展地震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文化活动,出版防震减灾图片、书册,制作、放映防震减灾视频,在博白电视台播放防震减灾宣传视频。(县地震局、县广电局负责)

(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全县红十字系统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及在社区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县红十字会负责)

三、多类型多场次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应急救助、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在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的地方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急救灾演练,让群众了解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教育、地震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地震避险演练,增强师生防灾减灾避险能力;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消防支队)

5月5—15日由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防震减实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防震避震知识讲座,召开防震减灾主题班会,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重点针对防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综合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震知识和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活动。(地震局牵头,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行业特点,积极组织人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道路、工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对今年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要加快进行理赔和房屋除险加固工作,切实保障好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工厂、养殖场和居民住房等各类单位和场所的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治理。(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的宣传报道

宣传周期间,博白电视台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防灾减灾好的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请博白人民广播电台、博白电视台等媒体,制作防灾减灾公益,并滚动播出。(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博白电视台负责)

六、其他事项

(一)5·12宣传活动当天,由县住建局按本方案落实县城兴隆街地段为“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一条街活动地段,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治安、交通秩序。

(二)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对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并于5月17日前将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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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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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与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与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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