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大峡谷旅游走廊经典20篇
浏览
2306范文
1000更多相似范文
篇1:公司旅游活动通知
一、活动目的:为了让新老员工更加熟悉公司、了解公司,增强部门与部门间、同事与同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进员工情感,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为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能够充分放松,促进加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并加强团队文化建设,增强团队凝聚力,特举办本次团建活动,旨在促进员工交流,提高员工的。团队意识,进而促进团队的整体建设与发展。
二、活动时间:9月17号(周六)
三、活动对象:全体员工
四、活动地点:南通
五、活动行程:
1、集合时间:07:50在公司楼下集合,开车前往南通市濠北路508号新游客中心,行程预计60分钟。
2、"环濠河徒步赛"活动:上午08:00——12:00(预计)。
3、"南通文峰公园烧烤"活动:中午12:10-14:30。(上午十点由两人先行前往文峰公园准备好烧烤物件)
4、"东晖花园培训":下午15:00-17:00,关于采编市场和线上销售的培训。
六、活动预计费用:
1、文峰公园烧烤炉子租费80元/个,需租6个,小计480元。
2、烧烤自购食物、调料及饮用水,预估60元/人,一共36人,小计2xx0元。
3、交通费:公司员工自有汽车补贴里程数,全程往返预计150km,按1元/km补贴,除公司车辆外还需6辆车,补贴小计900元。
4、奖品及奖金:前三名奖金为600元,小礼品预计720元(全员获得小礼品),小计1320元。
5、全程费用合计约4860元。
七、活动注意事项:
1、本次"环濠河徒步赛"活动为户外活动,请大家统一穿工作服和运动鞋。有心脏病史等身体疾病的员工请务必提前告知。
2、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准时到达集合地方,清点人数。
3、全体人员出发前请充好手机电量,保持电话的随时畅通,以便联系。
4、请自行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免出现意外。
5、中午烧烤时请注意安全,避免烫伤。
xxx
20xx年x月x号
篇2:旅游专业自荐信300字
尊敬的单位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自荐信。
我叫xxx,20xx届xx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旅游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我很幸运生长在充满竞争和挑战,机遇与发展并存的时代,在这知识的海洋中寻找机会的我很荣幸的与您相遇,直觉告诉我您就是向往的风帆,因此,我希望能到贵单位做餐饮管理工作,使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地相结合。实现人生质的飞跃,三年的大学生活,锻造了一个优秀的我,在学习上我注重基础课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基础理论课的学习,并有计划的抽出时间去阅读各种书刊、杂志,力求尽可能地扩大知识面完善自我,学习之余,走出校门,我尽量捕捉每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适应社会。
回首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活,有我奋斗的酸、甜、苦、辣,诚然刚刚毕业缺乏工作经验是我的不足,但是我拥有饱满的热情以及“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我最大的优点-进取。不忘脚踏实地,选择单位,工作和待遇不是我考虑的首要条件。我更重视单位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员工的士气及工作气氛,我相信贵单位是我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我很自信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3:旅游栏目广播稿150字
(开头音乐)
开头导语(微风轻拂,晨风闲适,今天是2019年11月3日星期二,这里是厦门软件学院的广播,先来了解一下(厦门天气……),旅游栏目又与你一起快乐旅程,我是主播,今天我们要了解到依山傍水,山静水动的兰州,属于甘肃的兰州是黄河流域唯一穿越黄河的省会,饱含着历史的足迹。)
早在502019年前,人类就在这里繁衍生息。自汉至唐、宋时期,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兰州逐渐成为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要道,在沟通和促进中西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丝绸之路在这里留下了众多名胜古迹和灿烂文化,
让我们吮(shun)吻历史的弧度,追寻空间时间的快乐,来吧跟我一起走进兰州,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文明古镇。
来兰州,不得不提的是黄河,在黄河风情线可看到古老的皮筏摆渡,体验“吹牛皮,渡黄河”的古韵;也可乘坐橡皮艇在黄河上漂流。滨河路被誉为兰州的“外滩”,已成为老年人晨练和年青人浪漫的场所。
(音乐)
兰州的白塔山最为著名,白塔山山势巍峨起伏,有拱抱金城之势。山上原有象皮鼓、青铜钟、紫荆树,古称“镇山三宝”,现紫荆树已枯死。白塔山经过多年绿化,树高林密,曲径通幽。公园三台大殿内独特的“黄河奇石馆”藏石丰富,独具风格。山下为中山桥,二者已连为一体,成为兰州旅游的必游之地。
白塔山东约1公里处有元代的王保保城遗址。相传明初,大将徐达、冯胜奉命攻打元军王保保,久攻不破,恰至元宵节,徐达命军士做成又粗又长的鼓,扮成社火队混入城内,以大旗为号,里应外合,终于攻破了王保保城。为纪念这场战斗的胜利,这种鼓被命名为“太平鼓”,并成为兰州社火的主要表演形式。从此,王保保城和太平鼓更加闻名。
黄河上游最西端的八盘峡,在兰州。这里有雄伟的电站大坝,环境优美的厂区,宽阔的库区水面。内有发电机组轰鸣,外有树木成荫,百花盛开,鸟语婉转,风景如画。溯河而上,沿岸枣林葱郁,芦苇摇曳,水鸟翔集,绝佳胜境值得品读。
八盘峡水面广阔,坐在装饰雅致的船上细细品茗、远眺,会令你心旷神怡。您如果想体会扑面的河风,可以乘坐快艇,高速掠过如镜的库区水面,享受风驰电掣般的快感。龙舟--只有在江南水乡才能看到的景致,但是你在这里也会看到透着纯朴的赛龙舟比赛。
然而,这里不是江南,没有那灵秀的石桥,愁情的江南才子。这里也不是大漠,没有飞舞的黄沙与荒凉的戈壁,这是一处有奇山有秀水的心灵驿站。
(音乐)
跨越大通河桥,即进入前吐鲁沟森林风景区。吐鲁沟国家森林公园是以奇山秀水为主体而形成,被誉为“神话般的绿色山谷”。1997年被评选为国家森林公园十大标兵,已成为兰州市森林生态旅游的理想目的地。“吐鲁”是古代蒙语,意为“大,好”,或“美好的果园”。峰、峦、崖、石,千姿百态,绝壁飞瀑,石崖泻珠,虽自天作,宛如人开。往上走,就会看到迷人的草原——沟掌草原,进入小吐鲁沟林区,一片茫茫林海,古木参天,溪流淙淙,到处鸟语花香,俨然一自然画廊。
(音乐)
细品一段音乐后,留下的是对古典力量的感悟,古因“常有白云浩渺无际”而取名“栖云山”,早在西周时已成为道人凿洞修行之地,清康熙年间取复兴之意,改名“兴隆山”。成吉思汗在攻打西夏时,病逝于兴隆山,其衣冠和兵器用物安放于此。兴隆山因这段历史而更加著名。
五泉山山青翠秀丽,因有惠、甘露、掬月、摸子、蒙眼五泉水而得名,蒙、惠东、西二泉,在五泉山两侧,有水从缝中流出,形成瀑布,俗称东、西"龙口"。五泉山中峰高处为古建筑群,庙宇建筑依山就势,廊阁相连,错落有致。
炎热的夏日,黄河是最好的乘凉之处。母亲河啊,你为啥只完整地穿过了一座城市,是那么的完整。你这月光下的一条龙是在诉说着绵长的风情吧!你在向我们诉说着那传奇的历史。
大自然的灵气,鬼斧神工的造就了兰州这座美丽的城市。我不禁慨叹,这美丽的锦绣河山有多少人们的心血。古老的黄河水车,见证了祖先的聪明与勤劳,古朴的兰州韵味无穷,令人流连忘返。
细品兰州的韵味,犹如品一口苦咖啡,先苦后甜;兰州,古朴、典雅。苦咖啡的韵味,令人气定神闲,一本好书,令人飘然欲飞,一个好地方,兰州,你须细细品味她的韵味。
结束语(《旅游》又是说再见的时候了,主播、,编辑感谢你的收听,)
篇4:旅游管理专业的求职信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宝贵时间来阅读本人的求职信!在我即将完成学业踏入社会之际,有幸得到向贵公司展示自我的宝贵机会,万分感谢!
我叫,是xx城市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20xx年上半年毕业。虽未完全踏出校园,但在人才济济的大流中,面对新的考验和抉择,我不能沉默,更不能退缩,因此我愿意提早走入社会。
在将近三年的大学生活中,我积极进取,注重自身修养,心态平和,待人热情,能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我所具备的良好人际沟通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对待工作的专注和热诚是我的优势。我不仅学好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在实践方面也有一定的了解,曾利用节假休息期间多次实习。我虽平凡但不会平庸!
尊敬的领导,相信您伯乐的慧眼,相信我的实力,我有做好这份工作需要具备的极强的责任心和一颗为顾客真诚服务的心,我也有从基层做起的决心,我愿意同贵公司共同发展、进步。给我一个舞台,送你一台好戏这是我的承诺,也是我的决心。
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我期待成为酒店一员!
最后,祝愿贵公司蒸蒸日上,祝愿您事事顺心!
此致
敬礼!
求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篇5:旅游专业自荐信大学生
各位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自荐信,同时向您的公司和敬业的员工表示深深的敬意。
本人xx,xx市职业技术学院涉外旅游专业,即将毕业!虽然我不是一流名校出身,但我始终以高素质人才为榜样,脚踏实地为梦想而努力。以一种非常真诚坦率的态度,向你展示一个学生的心路历程和孜孜不倦的追求。也许,这篇短文不足以概括我的全部,但我期待着你给我一个展示我的才华和能力的机会。
回顾我的大学生活,我很自豪在大学期间,我努力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而且为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我争取学校内外的每一次实习机会。在见习期间,我不仅检验了自己的知识,还获得了主动为他人服务的乐趣。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社会将需要具有突出专业和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我以“严”字为头,学习勤奋严谨。课堂知识不懂就提问,争取深刻理解。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忘扩大知识面,也有广泛的课外知识。
总有一天,我会乘着长风破浪,直起云帆,在深深的大海上架起一座桥”!在此冒昧自我推荐,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发展的平台,我会好好珍惜,全力以赴,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贵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即使不能合作,你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也不是很感激。毕竟这是我一生的学习时间。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6:外出旅游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员工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公司与员工双方的.责任,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员工和公司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参加乙方集体旅游,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旅游可能出现的个人安全、经济、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得擅自离开团队,给集体或团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在旅游期间发生事故及责任,甲方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切实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如甲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切实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但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参加。愿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途中因本人游玩出现的任何事故及责任均自行负责。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乙方确定甲方返回公司后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月__日
篇7:武汉景点导游词100字 武汉旅游景区解说
我是坐18日晚上6点到哈尔滨的t236到达武昌的,到达时间是早上5点半。一下火车我就跑去买了回来的车票——20晚上9点半从石家庄开出的车。在售票处千万要多问售票员,我去到第一个售票员那里无论问什么她都说没有,可是我跑到第二个那里就很快买到了票。买了票,走过天桥底到了火车站对面的工交车站,这时候工交车已经差不多开了,可是票价很奇怪,居然是1块2角,大家记得带点零钱去阿。因为我要去找读书的表妹,所以坐518在华中科技大学下车。
在华中科技大学门口坐工交车就可以到武汉大学,因为我们去得早(才早上8点),卖票的工作人员还在摆弄桌子,所以我们大模大样的走了进去。在武汉大学里面看看它的建筑和绿化都不错的。走了大概10分钟就可以到达樱花观赏的地方。远远地望去,一片白茫茫的云烟飘在蓝色的天空,走近了我们才知道那就是梦寐以求的樱花。我情不自禁走到它的跟前,抓起相机在那里猛拍.....不得不提一下武汉大学的那一栋男生宿舍,依山而建,层层叠上,还是要命的民国建筑,樱花在它的面前原来也只是点缀而已。当风一吹过,点点花瓣飘舞落在男生宿舍的路上、窗台上和书桌上的时候,武汉学子也无法不动情吧。可惜,还是有一点可惜——樱花都是白色的,偶尔有些是粉红的,听人家说红色的樱花还要晚一点才开,可是绝对没有这时候开的灿烂。
10点半我们出去校门口,往前走了一段路到了一家“蔡林记”的地方,然后进去吃了热干面、豆皮和天津包子。热干面建议不要吃虾皮的,实在是太干了,要拼命喝水。豆皮新鲜作出来的不错,值得一吃。包子建议不要买汤包。
11点半我们就在武汉大学门口坐了一辆工交车到了磨山公园,25元一个人,比较贵的。里面很大,没有什么人,有楚城、楚天阁和各种植物的院子。这个季节里面有些桃花开得很灿烂。我来到了樱花园,里面洋溢着日本的气息,有日本传统的塔、灯笼、溪流和小路。面积也很大,种了几千棵。美中不足的是里面的樱花还小,过个2。3年一定比武汉大学的规模要大很多。3点半我们就差不多逛完了,因为昨天晚上在火车上没有睡好,所以还是早点回去睡觉吧。晚上住宿的地点就在华中科技大学里面,100元一晚。里面设备简单,可是幸亏比较安全。而且大学里面的伙食也不错,在这里我们基本上把武汉的名小吃都吃过了,什么莲藕排骨汤、武昌鱼等等。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坐去汉口火车站的车,在古琴台的站下,然后坐旅游车401到归元寺。我们在旅游车上面买了通票,每人5元,一天任坐。后来发现想我们这样没有去什么地方的,其实买通票也不抵。到了归元寺门口千万不要买香火,因为进门就会被工作人员没收了,他们会另外每个人给三炷香给你烧。里面数罗汉比较出名的。我觉得最好就是在里面的素斋馆,做的东西非常逼真,而且相当够分量。两个人吃40-50元足够啦。推荐那个梅菜扣肉、香芋炒田螺,东坡素饼。
从归元寺出来,到下车的对面坐车就可以到了武汉港。之所以来到这里,因为想看看武汉外滩的景色。比较一下上海的外滩。武汉的外滩没有上海的外滩那么拥挤。不过也有足够的背景,市政府刚刚对所有的古色建筑重新进行了装修。可惜天公不作美,乌云盖了过来,估计很快要下大雨了。我们只好放下街道里面的建筑不管,匆匆浏览了一次就赶到港口坐船渡江。港口在武汉海关旁边。我们坐5元一个人的快船,容纳10个人左右。渡江的时候雨丝越来越大,居然遇到了“越近长江大桥,就是越看不到长江大桥”的情绪。我们好不容易在渡口等到雨小了,才往前走去黄鹤楼。黄鹤楼居然要25一个人,天乌云没有散去而且去看一个楼不值得。我们就过对面马路坐车回去了。在过天桥的时候可以看到黄鹤楼的侧面,照相也不错。我们发现在黄鹤楼对面没有我们要坐回去科技大学的车,只好坐401到了街道口转车。
6点钟回到了大学里面,然后去吃饭,7点半我们就出发去武昌火车站了。时间比较充裕,只是没有时间去shopping,我们只好在火车站的一家商店买了当地的特产,其中天宴麻糖不错,值得买多一些。整个来回每人花了低于500元。
匆匆来,匆匆去。武汉就在两天之内留在我的脑海里面了。如果我再次来,我会去看看磨山的樱花、武汉外滩一栋栋藏在巷子里面的古色建造。可那绝对是几年以后啦!
篇8:去三亚旅游的日记
我很喜欢旅游,今年寒假我去了无锡,上海,乌镇和周庄,真正领略了它们的美丽!乌镇是我十分喜欢的地方,它是那么幽静,那么有风韵,让人爱不释手!
它和周庄有很大的区别,虽然都是“小桥,流水,人家‘‘的风格,但是乌镇的幽静是周庄无法可比的!乌镇没有周庄那么热闹,那么喧闹,但是它温雅的风格却是一大风景!
听着周庄的唱调,让我仿佛置身于古老江南的龙船上,一阵一阵地敲打我的心房。没有什么嘈杂的声音,只有那甜美的船调!这就是沈万三的家乡——周庄!美丽的小河,古老而又不失风范的`老桥,守护着这一方美丽的土地!如今的无锡,让我不得不赞美它,美丽的夜景虽比不上上海,但它也是内地十大魅力城市哦!它的魅力还在它周围的那些景物。例如:蠡园,三国城,水浒城和唐城......
美丽的景物衬托着无锡,难怪无锡会这么有魅力!上海是个不夜城,这话一点没错。在美丽的外滩上,看着星光闪耀的东方明珠,一种想呆在上海,生活在上海的愿望会瞬间涌上心头。
在东方明珠上看上海的夜景真是一种享受,波光粼粼的黄浦江,星星点点的灯光,会有一种很浪漫的感觉哦!我住的酒店在南京路,每个晚上都会去逛逛商店,感觉真的很好哦!每一个人对每一处景都有不同的见解,所有的事物都要你去亲自体会。
篇9:2024年国庆文明旅游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来延游客朋友们:
国庆旅游高峰期即将到来,为创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xx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xx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现向广大居民朋友们、游客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重自身形象。
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二、关注疫情防控。
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到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游;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游览时,自觉与其他游客保持间距。
三、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景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并行挡道,不高声喧哗,照顾妇女、儿童和老人,自觉排队。
四、注意出行安全。
避免前往不具备开放接待游客条件的区域,确保人身、财物安全;不酒后或者疲劳驾车,控制车速,注意礼让;户外旅游要注意防火避灾。
五、爱惜公共设施。
不损坏公用设施,不在景区内涂刻,不攀爬景区防护栏,拍照摄像遵守规定。维护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不乱吐乱扔,不踩踏绿地,不攀折花木和果实,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六、倡导勤俭节约。
提倡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传统美德。做到文明就餐,倡导光盘行动,珍惜粮食,适量订餐减少浪费,养成“够吃就好,剩余打包”的良好习惯。
居民朋友们、游客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起来,从自身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努力塑造讲文明、重礼仪、树形象、热情友爱、安全有序的人文旅游环境,共同维护美好形象!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月x日
篇10:旅游导游词
各位游客,大家好!我们此刻参观的八达岭长城是明朝修建的。为防御外敌入侵,秦朝,汉朝和明朝共修建了一万三千多里长城。长城西起嘉峪关,东到山海关。长城被称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大家看,长城全部是用巨大的条石和城砖砌筑而成的。城墙外沿那两米多高的成排建筑叫垛子,垛子上面的方形口子是望口和射口,是打仗用的。城墙顶上那一座座方形的城台,是屯兵的堡垒,每隔三百米就有一座,这样打仗时城台之间能够互相呼应。
各位游客,那时可没火车,汽车,也没起重机,这一块块有两三千斤重的条石以及建筑材料都是靠人力抬上去的,是现代人想都不敢想的壮举,难怪世界上都公认它是一大奇迹!
参观了长城,大家要记住一句话:不到长城非好汉!只有亲眼目睹了先辈们的这一伟大创造,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成为一个真正的好汉!
这天就参观到那里,欢迎下次再来!谢谢大家!
篇11:组团出境旅游合同 团队出镜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篇12:境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酒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太平洋保险)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0-17岁保额9.65万,18-65岁保额19.3万,65-75岁9.65万,75-80岁2.4万);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游客签名: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16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1.合同签定后,如因游客个人原因临时取消出行计划,需承担旅行社为安排行程已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因此给旅行社带来的损失,具体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之详细约定。
2.团队机票一经出票,不得再行退票或改签,如有变更,全额费用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
3.用餐时间在飞机或等其它交通工具上以实际用餐为准,不再另退餐费。
4.本产品为打包产品,如行程中出现游客使用优惠证件产生门票优惠,也不再退还游客优惠费用。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篇13:天津旅游概况导游词
各位游客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旅行社欢迎大家参加本次的旅游。我是来自旅行社的一名导游,我叫,大家可以叫我,这位是司机王师傅,有着多年的驾驶经验,今天就有我和王师傅一同为大家服务。如果大家在游览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向我提出来,我将竭尽全力为大家解决,也希望大家能支持配合我的工作。最后预祝大家旅途顺利,玩的愉快。
大家刚下飞机,一路比较劳累,我们就先去酒店,大家把行李放下,稍作休息,再正式开始我们的游览。现在我们正行驶在开往酒店的路上,相信大家多数都是第一次来天津,对天津也不是很了解,我现在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天津的概况。
天津市是中央四大直辖市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0xx年,20xx年国务院将天津定位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它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北与首都北京毗邻,相距仅120公里,全市总面积11919.7平方公里,共辖16个区县。其中包括:和平、河东、河西、河北、南开和红桥6个中心区,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青、宝坻为6个环城区,及一个滨海新区,还有静海、宁河、蓟县3个县。此外,天津还是一个多民族大融合的城市,拥有56个民族中的53个,常住人口1200万余人。
天津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3℃上下。7月气温最高,平均在26℃以上,1月气温最低,平均在-4℃一下,四季分明,但春秋季时间较短,有非冬即夏的说法,每个季节来到天津都会欣赏到不一样的景致。
漫长的地址演变,孕育形成了天津山、河、湖、海、泉、湿地俱全的地貌景观,素有“渤海明珠”,区域内海岸线153公里,海岸线距市中心仅50公里。又因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地处海河,南北运河交汇处,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等也流经天津如海,因而有“九河下梢”和“北方水城”之称。
从历史上看,天津城区的形成不同于内陆地区,因为成陆较晚,原城区退海后是一片海滩荒地。宋代以前未见史册,金朝时在大直沽建立了“直沽寨”,元代时,改直沽寨为 “海津镇”,南北漕船汇聚,商贾云集,场面极为壮观。到了明朝,明成祖朱棣由直沽渡河南下夺取皇位,将三岔口赐名为“天津”,意为天子经由之渡口,并在直沽设卫筑城,成为现在天津城市的发祥地。清代改为州、府,从此由军事建制改为了行政建制,从一个单纯的军事要塞演变成繁华的商业中心和贸易港口。1860年,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天津被迫开埠后,金融、贸易、教育和制造业得到迅速发展,逐渐成为继上海之后的中国第2商业城市和北方最大的金融贸易中心。1928定为特别市,这是天津设市之始。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伴随西方列强侵略势力,在天津城区逐渐形成了九国租界,西方的经济、文化、技术也在这一时期疯狂涌入天津,当时国内正掀起着“洋务运动”与“实业救国”的巨大浪潮,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在天津大搞洋务事业20余年,发展军事、铁路、通讯、教育等,使天津成为北方洋务运动的中心,也就在这一时期,天津相继诞生了一批中国之最。有有我国最早自己修建的最长的铁路——津唐铁路,全国最老的火车站——老龙头火车站,我国第一套邮票——大龙邮票等等。
天津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近些年,天津交通事业的发展很快,现在已基本形成以港口为中心的海陆空为一体的交通网络,天津港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五位,对外与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四通八达的交通让天津与世界各地都能够快捷通达,津京城际铁路的开通,使北京至天津只有30分钟的路程。同时,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也纳入到了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与深圳、浦东并列成为21世纪中国区域发展的龙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了人们休闲娱乐的新一方式。
天津的旅游资源丰富,在城市的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自然风光、历史风光和人文风光。 天津自然风光秀美,由以北部山区为最,山河湖海的交融给这座伟大的城市增添了几分灵秀。北部燕山山脉雄伟秀丽,其间有蓟北雄关之称的黄崖关长城,千年古刹独乐寺,京东第一山著称的盘山。东部沿海资源丰富多样,东丽湖温泉,七里海湿地等生态度假村。加之市区一条海河蜿蜒穿城而过,自然风景与文化古迹交相辉映,让人流连忘返。
天津悠久的历史,孕育出独特的人文风貌和多彩的城市景观。曾经的风云际会和沧桑巨变,给这座城市留下了太多的思考和回味。五大道、意式风情区、解放北路等原九国租界遗留下的千幢小洋楼,异域风情纷呈,使天津被冠以“万国建筑博览会”的称号;鼓楼商业街、古文化街、食品街等古建筑群,溢散着津门古韵;津门、津塔、津湾广场、海河外滩等现代建筑雄伟壮观,仪态万千,更是代表天津现代的发展速度和风格。
天津还是一座老工业城市,近年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以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借此,推出一批工业游、农业游项目。
除了山野的秀色、海洋的风光和都市的繁华,天津还有许多好看、好玩、好吃的。天津民间工艺美术作品种类繁多,地域特色浓郁。天津市著名的曲艺之乡,京韵大鼓、梅花大鼓、天津时调、相声、快板书等日趋成熟,出现了名噪全国的艺人,形成独特的风格和流派。天津还有民间工艺品三绝:杨柳青年画、泥人张彩塑、风筝魏风筝,均称为中国民间艺术之绝品,名扬海内外。天津风味小吃更是数不胜数。且不论被誉为“津门三绝”的狗不理包子、桂发祥麻花、耳朵眼炸糕,仅民间小吃就不下上千系种,极具地方特色,如:糕干、茶汤、糖炒栗子、四大扒、八大碗、冬令四珍、烹对虾、贴饽饽熬小鱼等,传统的煎饼果子、锅巴菜、老豆腐等都是天津市民每天必不可少的早餐。让您吃了这次想下次。有一句俗话叫做:“当当吃海货,不算不会过。”讲的就是天津人爱吃、会吃,讲究时令,民间流传着:“京油子,卫嘴子”指的是天津人既会说,又会吃。
近年来,天津紧紧抓住中央对天津城市定位、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机遇,及时把城市建设新成果转化为旅游新产品,在xx期间,是计划实现33641目标, 让天津以大气洋气、清新靓丽、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生态宜居的国际化城市形象迎接五洲四海的宾朋!
好了,我们的车已经到达酒店了,相信我的一番介绍,也让大家对天津有了不少的了解。大家把行李拿好随我下车办理入住手续,稍作休息,午饭后我们正式开始在天津的游览。也预祝大家这几天在天津,旅途顺利,玩的愉快。
狗不理包子名扬天下,创始人高贵友、小名狗子,其包子馅大肉多,鲜而不腻,皮软而有劲,顾客盈门,使他无暇寒喧,人们便笑他:"狗子卖包子,一概不理",是得名"狗不理"。
篇14:旅游合作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旅游线路名称发团周期天数出发地价格(_____元)详细说明资料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客运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搞活企业经营方式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经营行为,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准时、优质、舒适、有效的旅游客运服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旅游客运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经营形式和内容
1、 旅游车辆经营权归甲方所有,双方合作经营。
2、 乙方在经营期内,车体要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喷印甲方公司名称和标识。
3、 为降低营运风险,在经营期内,乙方车辆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其他险种乙方可自愿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每年每车20万元。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每年每座20万元。各车辆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乙方不得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办理。
4、 为保证安全营运秩序,提高安全运营风险控制能力,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每辆车每年向甲方交纳 元管理费,保证金和管理费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否则甲方不予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在经营期内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及甲方的管理制度,聘用具有相关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如需更换驾驶员,乙方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驾驶员。
5、 在经营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损失。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车辆经营权,如需要变更,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
2. 依法维护乙方的权利,保障其经营正常运行。
3. 乙方如果随意拖欠向甲方缴纳的费用,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偿损失。
4. 甲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政策变化和行业规定,调整市场运价和保证金、管理费及相关缴费标准。
2) 义务
1. 协调双方关系,保证双方利益。解决车辆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乙方运营中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问题除外。
2. 为乙方提供车辆运营中所需的必要条件,为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营运证、车辆年审。定期组织乙方人员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交通法规、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 乙方依法进行经营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服务质量有履行职责和实施管理的权利。
2) 义务
1. 承担投资经营风险。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参加组织的政治、业务、安全教育等培训学习。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 出车前必须由公司进行车辆安检,持公司开据的安全单才能进行营运业务。
3. 必须履行旅游客运包车合同,否则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抢险救灾或政府指令性任务时,乙方必须服从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派,并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保证状态良好,按要求随时出车。
四、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依据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解除或变更合同。
3. 依据市场及运营生产企业体制变化,在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变更。
4. 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或违反合同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利用运营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 乙方拖欠甲方保证金、管理费及代收代缴费用等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30天)。
(3) 乙方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交通事故且乙方或乙方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及以上,或发生两次重大交通事故乙方或乙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以上,或发生一次特大交通事故乙方负有责任,或给甲方造成信誉上的严重影响。
(4) 乙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旅客伤亡事故、行李损毁或丢失事故,无能力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5) 乙方不履行运营旅游服务质量协议约定,有严重违反企业服务质量承诺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行业规定,给企业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如被媒体曝光等情形)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车辆,乙方聘用无证及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车辆,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在损失未赔付期间不得转让经营车辆,并不得将经营车辆为他人提供担保。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车辆。
五、 违约责任
1. 经营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 经营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经营期内乙方不得违反约定私自转让车辆及变更合同主体,出现此类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 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承担违约金 元;不接受甲方安全例检的,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出现服务被投诉的,经查实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以上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交保证金。
5. 经营期内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安全运行责任对聘用人员及车辆安全运行费监督管理不力,严重违法违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保险部门不予理赔时,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此承担经济损失或支付费用时甲方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 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承揽客运业务,发生交通事故以及违反道路运输规定的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独立处置车辆予以追偿的权利。
7. 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串线、更改行程线路、景点等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
1.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亚旅游合同 旅游合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行程、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时使用。
2.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对解除合同的方式、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期限等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3.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篇17:贵州甲秀楼导游词五分钟 贵州旅游甲秀楼
甲秀楼,犹如西安的大雁塔、武汉的黄鹤楼、成都的望江楼、昆明的大观楼都是这些城市的标志一样,甲秀楼是贵阳的标志,是贵阳的徽章。
甲秀楼始建于明朝万历20xx年(1598),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最先昌导修建甲秀楼的是当时的贵州巡抚江东之。他很重视文化教育,建楼的用意深远,不但刻意点明贵阳山水秀甲黔中,而且激励人们努力学习,使贵阳"科甲挺秀",人才辈出。
自此以后,贵阳果然出了许多著名人物。例如:明末以"诗书画三绝"闻名于世的杨龙友,被江南文士誉为"天末才子"的谢三秀,等。清代还出了两个状元,一个是武状元曹维城,另一个是文状元赵以炯。甲秀楼是贵阳"人杰地灵"的象征。最先看到的是甲秀楼的石牌坊,上面题词"黔南胜迹",游客们都会在这里留影。牌坊前后有8个石狮子,它们不是通常见到的坐狮或卧狮,而是从高处俯冲下来的雄狮。在贵州的古建筑中;您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下山狮,显得虎虎生气,好不威风。
脚下的这座桥叫浮玉桥,它的桥面并不是平盲的,而是有一个起伏,像一条浮在水上的玉带。建筑家在此煞费苦心,因两岸地势高低不同,于是在对岸建起一个大拱,形成一条曲线,增加了桥梁造型的美感。桥的两端,前面有拱南阁、观音阁、翠微阁,后面原有武侯祠。河中有一巨大礁石矗立,名为鳌矶石。河水到了这里,形成了一个漩涡,称为涵碧潭。
在全国的风景桥中,浮玉桥是有名的,它可与杭州苏堤上的"六桥烟雨"、扬州瘦西湖的五亭桥相媲美。虽说北京颐和园的玉带桥比它长,比它雄伟,但这种桥型出现的时间比北京的玉带桥要早两百多年。
浮玉桥横跨在明净的南明河上,两岸翠柳烟笼。它原先有九个桥孔,桥下的涵碧潭在此回旋荡漾,形成"长江水倒流,九眼照沙洲"的奇观。桥上的这个亭子叫涵碧亭。清晨和傍晚,有人从桥上悠然走过,从远处观看,仿佛是在水上行走,诗人把这种感受写成了一幅楹联,用"水从碧玉环中流,人在青莲瓣里行"的诗句点出它的神韵。
甲秀楼巍然屹立在桥边的鳌矶石上,把人带入了"宛在水中央"的诗情画境。从远处眺望,半圆形的桥孔与它在水中的倒影合在一起,刚好是个正圆。桥、亭、楼的影子一齐映在水中,恍恍漾漾,给人以"镜中景,水中楼"的朦胧感觉。甲秀楼建在蓬矾石上,还有深一层的意思,意在"独占鳌头",人才出众。清人刘玉山写了一幅《甲秀楼长联》,共174字,凝结了贵州的历史文化。开头便是:"五百年稳占鳌矶,独撑天宇,让我一层更上,眼界开拓。"
过楼抵南岸可游览贵阳仅存的一座始建于明宣德年间,距今560多年的明代建筑"翠微园"。这里原先是一片寺庙和园林,王阳明普经游览过的南庵便在这里。他在《南庵次韵二首》诗中写道:"松林晚映千峰雨""渔人收网舟初集"。近年来改建为翠微园,把寺庙建筑与园林庭院合为一体。走进大门,耸立在台阶上的殿,是南明时期永历王朝修建的拱南阁。永历王朝,最初建都在广东肇庆,以后辗转迁到贵州,在安龙驻了4年。拱南阁就是这一时期所建,大梁上至今还保留着"永历己未孟秋月吉旦"的字样。
供南阁内陈列着贵州的各种民族工艺品,可供游客自由选购。在它的右侧,翠竹请幽,从前在此建有"龙门书院"。"龙门"二字寄托了一个良好的愿望,希望学生们有朝一日能够像鲤鱼跳龙门一样,高中举人、进土。
翠微阁内,开辟了萧娴书法作品陈列馆。萧娴是贵阳人,她是康有为的弟子,是中国当代著名的女书法家。请看她的手迹,在气势宏大的笔触中显出售秀,"飞檐甲天下,落影秀寰中"的条幅,诗句中隐言"甲"与"秀"的意思。"清风待客,明月留人",运笔飞动,词意清雅,表达了贵州人民殷勤好客的情怀,欢迎天下游客来贵州,到甲秀楼乍客。甲秀楼是闹市中一处不可多得的清幽之地,景区内古色古香,景区外高楼林立,入夜后灯火辉煌,人影晃动,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聚焦点。
好了,各位亲爱的游客,我们今天的游览到此结束,现在剩下的时间呢,各位可以随意的参观拍照留恋,我们的集合时间是x时x分,我们集合地点就在门口处的大石牌坊处,请大家记住集合时间和地点我将在哪里等候各位,谢谢大家。
篇18:西岳华山旅游示意图 华山景区导游词
华山位于陕西省渭南县,自古华山一条道,以险峻著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西岳华山导游词,欢迎参考阅读!
西岳华山导游词
1华山的住宿分山下和山上两种。山下(华阴市)的住宿很便宜,有床位(约30元),标间(约120元)等。相比而言,山上的住宿就贵得多,床位价一般100元左右(淡季)。旺季时价格飙升没谱,还需要提前预定,因为经常会爆满。山上每个山峰基本都有住宿的地方,但是条件都不太好,都没有水可供洗澡。华山的饮食华山的小吃很多,既有陕西的特色美食:荞麦凉粉、锅盔、牛羊肉泡漠等,又有华山特色小吃锅贴、大刀面等,但这些都是指的山下。登华山,最好是自备些干粮,因为山上餐馆里的饭菜价格不便宜,味道也很一般,另外,华山上饮用水价格不便宜(5-10元/瓶,越往上越贵),可以多备几瓶矿泉水(如果背的动的情况下)。山路上有时会有贩卖黄瓜、西红柿等蔬菜的小摊贩,可以买来充饥止渴。
经典一日游
如果你时间、体力都有限,那就走一走“自古华山一条路”这条经典的登山路线吧。线路大致如下:西山门-五里关-莎萝坪-毛女洞-青柯坪-回心石-千尺幢-百尺峡-老君犁沟-擦耳崖-苍龙岭-金锁关-中峰。
这条被当地人称为“华山峪”的登山道,包括了沿途众多景点,全程步行约4-6小时,其中千尺幢、百尺峡、老君犁沟和苍龙岭,是线路中最为险峻的地方。很多游客到达中峰后,已经是双腿发颤了,建议选择东线索道(北峰-瓦庙沟)下山,再转乘专线车回到近“东山门”的游客中心。
徒步两日游
如果时间宽裕,体力够棒,那就花两天的时间,全面感受华山奇险之美。第一天游玩北峰和中峰,第二天游玩东、南、西三峰。
d1:西山门-莎萝坪-百尺峡-老君犁沟-北峰-擦耳崖-苍龙岭-金锁关-中峰。当晚住宿在中峰。
d2:中峰-金锁关-鹞子翻身-东峰-长空栈道-南峰-西峰。
到达西峰后,建议乘坐西线索道(西峰-瓮峪)下山,毕竟五峰游览完毕后,体力消耗相当大,大腿发酸、小腿抽筋也是常有的。下了索道转乘专线车回到游客中心。下山全程约2小时。
两天行程,第一天累,第二天险;如果有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者,或者心理素质欠佳的朋友,建议鹞子翻身和长空栈道两处景点路过即可,不必亲身体验,此处真实发生过游客因为害怕而心脏病发作坠落而亡的事件!!
西岳华山导游词
2华山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以东120公里的华阴市境内。华山距西安咸阳机场138公里。机场没有直达华山的班车,一般需要在西安坐车前往华山。华山有两个火车站:华山火车站和华山北站。陇海线上各站可乘普通火车在华山站下车。发自西安的动车和高铁则停靠在华山北站。西安火车站与西安城东客运站均有发往华山的班车或旅游专线车。华山景区内部交通主要为索道。
华山四季景色神奇多变,不同的季节可以欣赏到“云华山”、“雨华山”、“雾华山”、“雪华山”。春季雨足雾稀,万物初醒,山花烂漫,是踏青访春的好去处;夏季能见度高,气候凉爽宜人,可看到日出和山间瀑布,时常伴有云海出现,叹“但闻人语声,不见有来人”之幽境;秋季温度适中,红叶满山,山崖为底松桧为墨,一抹绚烂令人心颤,是登山的最佳季节;冬季白雪皑皑,雪淞峭壁远山相望,给人以仙境美感。而日出则是华山一年四季都不可少的景致。
西岳华山自驾车路线:
从 北京、上海、重庆、成都、兰州、武汉、济南、石家庄、郑州、呼和浩特、西宁甚至从广州、福州都是全程高速,因为华山的交通太便捷了,连接中国东西部的大动 脉连霍高速就从山脚下通过,所以不管从全国任何一个省会城市到华山来旅游,不用下高速就可以直达华山景区,到华山景区的高速出口名称是“华阴华山出口”,下高速后右转,然后到宝莲灯雕塑右转三分钟就可以到华山山门。
西岳华山乘车路线:
华山旅游专线车
每日12时前,西安火车站炼冶广场有专线旅游车可直达华山,淡季时一日三趟,旺季时一日五趟,票价28元/人次。
西安城东汽车站每日6:00-19:00皆有汽车到华山,每15分钟一趟,票价30元/人次。
以上车辆皆上高速。
列车
每日有过路列车至“华山站”,下车后坐车至华山旅游景区,其中华山站至华山景区的距离为10公里,华山站至西岳庙大约15公里左右,出租车20-30元之间,公交、小巴3元。
高速铁路列车
郑西高速铁路开通后,从西安至华山仅需40余分钟,郑州至华山仅需不到2小时,高速铁路列车在华阴的停车站是“华山北站”,华山北站至华山景区的距离为 10公里,距西岳庙景区的距离为3公里左右。从“华山北站”至华山景区有直达的华山旅游专线车,每人次10元;也可乘坐出租车,出租车票价为20元左右。
飞机
西安咸阳机场下车后有直达华山的班车。
特别提示
华山景区至仙峪景区3公里路程,华山景区至西岳庙8公里路程。
西岳华山导游词
3华山是我国著名的五岳之一,海拔2154.9米居五岳之首,位于陕西省西安以东120公里历史文化故地渭南市的华阴县境内,北临坦荡的渭河平原和咆哮的黄河,南依秦岭,是秦岭支脉分水脊的北侧的一座花岗岩山。凭藉大自然风云变换的装扮,华山的千姿万态被有声有色的勾画出来,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旅游线路:
航空
华山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38千米,高速公路约1个半小时车程到达华山。
火车:由全国各站可乘火车到华山站下车,然后乘坐出租车(15-20元)或者公交(3元)抵达华山景区。
汽车:从西安乘汽车,可以到城东客运站(轻工市场,30元,30分钟一班)乘坐大巴;或者在西安火车站广场乘坐陕西省旅游公交(游1路 22元);或者火车站广场汽车站乘大巴(费用约30元左右)。由西安到华山约120公里,大约需要2小时(经停临潼两个小时四十分钟)。
索道:在玉泉院以东2公里的黄甫峪,有一条长7.6公里的水泥进山公路,乘景区专线车抵达瓦庙沟,从瓦庙沟可以乘索道直接上北峰,只需七八分钟。专线车费用旺季(3月5日至11月25日)单程30元,往返50元,淡季(11月26日至次年3月4日)单程20元,往返30元;索道单程旺季90元 淡季65元,往返旺季150元 淡季120元。
徒步:从玉泉院出发,经“回心石”、“千尺幢”、“百尺峡”和“老君犁沟”到北峰,从北峰南上,经“擦耳崖”、“苍龙岭”,过金锁关,从这里可分别前往东、中、南、西三峰。如徒步遍游五峰一般要一天再多一点(看爬行速度),乘缆车登顶游览需5~6小时。如游客想在东峰观日台看日出,需前日23时前后出发,步行4~6小时,至山顶正好赶上日出。
篇19:旅游安全承诺书内容
1、出游同学必须听从班长和小组长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班长和小组长的指挥;
2、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班长的同意,并告知组长,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发生意外;
3、遵守交通法规,不盲目抢道、强行抢道,不在道路上互追逐、打闹,步行时走右行人行道;
4、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班长的安排,谨记班长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万一掉队,立刻与班长及组长联系;
5、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班或组长,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6、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7、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8、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任何同学严禁戏水,游泳;
9、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10、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班长和组长的电话。
11、由于出游会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同学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对于以上各条款及注意事项,同学们须认真阅读,以保证自身安全,防止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合法权益受损害事故。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及学校、学院规定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本承诺一式份,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学校保留一份,交辅导员保留一份。
承诺人:
篇20:文明旅游者倡议书
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同志们及广大游客朋友们:
20xx年9月1日,《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景区和游客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文明旅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品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责无旁贷。为进一步在景区及游客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我们真诚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各级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和行业从业者,应熟悉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发挥行业优势,在全市景区、文博及旅游窗口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全面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助推垃圾分类成为文明旅游新时尚。
全市各类景区、景点要按规定配齐各类垃圾收容器,设置垃圾分类投放引导标识,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设立“文明旅游纠察员”,引导帮助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要全程引导游客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及时对游客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
广大市民和游客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自备垃圾袋,倡导低碳旅游。同时,摒弃不良习惯,相互提醒、监督,主动制止并纠正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好垃圾分类,推进文明旅游,共同呵护美丽西安。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