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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租房协议怎么写范本(推荐20篇)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今天二秘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补签借款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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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出租房最新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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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租,乙方愿意租入甲方位于_____市_____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合法______用途。

二、租赁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乙方须付____个月的租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合同期满该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必须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予甲方(先付租后使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需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作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执行,则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而甲方有权将该物业租出与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六、如甲方不依本合约条款将该楼宇租与乙方,则甲方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外,并须付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乙方以弥补乙方之损失,乙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归还房屋并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九、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内所欠缴的水电费、管理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优先行使追偿权(即在上述欠缴的费用没有经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据欠缴费用的具体金额向乙方追讨)。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省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之规定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以及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约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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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吊篮租赁合同范本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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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租赁吊篮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篮长度___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___米,限载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纳: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篮进场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结算一次,如不按期结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违约金,租赁合同期满时押金与租金合计,双方退补差额。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额时,如果甲方不及时补交租金,乙方有权立刻停止吊篮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乙方将吊篮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给甲方共计划__天,吊篮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计算,超过__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租期自乙方安装完工之日起到甲方归还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篮超过计划租期,应另增补协议。

四、吊篮的进出场费用:乙方负责进场运输及安装的费用。甲方负责吊篮的拆卸及返回的费用,在安装和拆卸过程中甲方负责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并无偿提供漏电开关和接地线的380三相电源。如果施工过程中需要移篮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五、出租方的责任:对出租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责,对因吊篮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如正常故障维修连续达三小时,按半天收取此篮当日租金,如承租方违章操作,不按协议内容及在不适宜的条件下使用吊篮,有权责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责任:必须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完全理解后让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篮只能从事本协议签订的施工内容,不能当运输工具和转租他人,不得随便动用电缆线,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吊篮的损坏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的完好、齐全、清洁。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七、续租方式: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行订立续租合同。如不续订租赁合同,又不返回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赔偿乙方损失,不能返还租赁物的按清单原价格赔偿。

八、违约责任: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20%付予对方。

九、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吊篮租赁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对乙方所有证件认可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以后若出现任何有关证件的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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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出租房转租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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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币)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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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工程承包简单版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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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房屋装修工程承包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本工程内容:

1、水电铺设;

2、瓦工砌贴;

3、木工制作;

4、泥工制作;

5、施工完毕后的场地卫生清理。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_______天。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执行现行国家或江西省制定的相关标准,符合施工说明、合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固定总价全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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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广告材料购销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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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主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刊登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乙方资料作好版面设计和印刷出版工作。

(2)、在收到乙方一次性付清的入编费后,即开出正式发票并挂号邮寄至乙方。

(3)、手册出版后馈赠样书至乙方,并颁发证书。

二、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确认入编《建筑师设计选材手册·外墙装饰材料专辑》。

(2)、版面选择标准彩色页________________页;附录页□

入编费用合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入编费用于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注明“选材手册”)

户名:_________________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制作版面的资料。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的法规。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料展贸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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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租房合同简单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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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 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 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一或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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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务动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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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____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____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____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 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____

1、工作时间:____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____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____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____)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____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____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签字):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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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租房合同范本汇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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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下称“租赁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号商铺(下称“该商铺”),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现因乙方于20 年 月 日撤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合同的解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于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终止。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计算说明如下:

三、乙方在该商铺所进行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无偿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但乙方在租赁期间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20 年 月 日前将该设施设备搬离该商铺。乙方逾期搬离的,视为乙方的违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搬离时不得损坏商铺和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移交该商铺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经甲方验收和书面认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时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该项商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赁期间装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该商铺受到破坏的,乙方须赔偿因此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乙方缴纳转名服务费 。缴纳20 年 月 日前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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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单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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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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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镇上房屋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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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物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出售的.房屋位于白云区麦嘉县闫村银洋村枣角旁。房子面积约211.2平方米,院子面积约100平方米。房子是三层楼,一楼四面,二、三楼是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子总面积约700平方米。一层立面为框架结构,二、三层房屋为砖混结构。

第二条、房价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出售房屋总额为人民币110万元整(¥110万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特别协议:

1.乙方购买的房屋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充分配合乙方,妥善解决房屋交易或转让中需要村委会同意或相关部门审批的手续。如有相应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购买的房屋将来可以用于房产证,甲方应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该房屋日后改建,甲方应确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补偿、房屋面积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房价波动,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有二、三层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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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单位租房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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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_ ),其用途为__________。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4-2、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____年递增____%。

4-3、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

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____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违约金。

10.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XX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XX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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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办教师聘用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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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试用期为___个月。如果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满意,双方将通过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___年,自___年至___年。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和经验等,拟聘请乙方从事___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具体指标和要求按照岗位工作标准)。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或工作性质,并按调整后的岗位支付工资。

3.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

第三条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机构的工资和奖金分配制度,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为___元/月,当月工资于下月15日至2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甲方不得克扣或无理拖延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2.乙方的年休假、婚丧假、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表现及本机构的相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4.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条件,如膳食、住房、交通、娱乐设施、托儿所等。

5.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视情况缴纳工伤、生育保险),其中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四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作环境,并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和人身不受伤害。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支付乙方培训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及其他费用,或相当于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奖惩。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劳动任务,提高专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加工。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5.乙方不得向对方透露或询问他人的工资和待遇。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甲方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如需调动工作单位,可与甲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2)必须经甲方批准;(3)结算清单。

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学生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甲方,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法律追索权..

6.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仍有劳动关系,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如甲乙双方未能就补充或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则视为本合同延长。在视为延长期限的一个月内,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

7.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30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在收到证明后3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经济补偿金按照乙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乙方。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乙方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8.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竞业限制条款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有关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移交给甲方,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2.乙方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除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的两倍。

第八条法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因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乙方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培训费、招聘费等。违约金按最低800元支付(注:月薪高于800元的以高者为准,即以工资表签字基数为准)。

(3)乙方在甲方担任重要职务,未能按时完成交接的,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园区岗位责任制处罚。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双方应妥善处理劳动工作交接。甲方不得恶意处罚或惩罚乙方,乙方不得故意损害企业。

第十条补充规定

1.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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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劳务用工简单版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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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工种:_________________国内指定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国内指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居间为乙方与国外雇主建立雇佣关系所涉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出国劳务居间合同。

第一条相关解释

本合同所称国外雇是指:_________________承包国外建筑工程且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公司驻外项目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国外公司。

本合同所称的劳务是指: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并为国外雇主提供的劳动。乙方承诺服从国外雇主对其合同工种以外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本合同所称的所在国是指:_________________阿尔及利亚。

第二条劳务期限

乙方为国外雇主提供劳务的工作期限为个月,自乙方离境之日起算。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在征得国外雇主的同意后,有权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期限,延长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甲方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

第三条出国费用

1、乙方出国劳务所需费用,包括护照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签证费、国内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确认,甲方一旦为乙方办妥上述出国手续,无论何时或何种原因未能出国或出国后回国,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中介及管理费用

1、乙方向甲方缴纳出国劳务居间费用人民币 __________ 元。乙方出国且国外雇主同意聘用乙方,该费用不予退回。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有权更换国外雇主,乙方必须服从。

2、负责与国外雇主之间保持合作关系,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3、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工作。

4、鉴于建设工程劳务中安全等方面的特殊性,甲方负责协助国外雇主对乙方在外劳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现场协调进行安排,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为方便管理,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保证具备提供劳务所要求的各项技能,拥有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以积极努力的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劳务工作。

2、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办理各项出国手续,并按时提供相关证件等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确定的各项时间安排,保证在办理完签证并购买机票后按时成行,否则相应发生的费用和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国外提供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国外雇主对劳务事项、生活、分工及在工程所在国各地各项目间的统一安排,以及返回国内时间的统一安排。

5、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不得有任何违反外事纪律、有损国外雇主和甲方声誉的行为。

6、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外雇主的要求提供劳务,如果由于乙方原因而引起返工、修补、重做等情形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坏的,根据所在国法律及国外雇主的规定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未经国外雇主和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工作或提供劳务,不得从事与本合同劳务无关的其他经营业务事项,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9、乙方自备个人餐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10、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国后,必须将护照和工作准证交国外雇主统一管理。

第七条劳务报酬及支付方法

1、乙方在国外工作的劳务报酬,由国外雇主根据乙方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筑工程劳动定额实行计件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双方商定按照阿尔及利亚康斯担丁大学城项目规定的价格实施;(含国内社会保险费用)。休息日和出返国途中不计报酬。

2、乙方在国外遇有工作量不能满足乙方工作,连续超过3日后,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或安排点工。

3、乙方在国外期间患病,经国外雇主或所在国医院确认不能工作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每天向乙方支付生活费5美元。如果乙方超过20天还是不能工作的,甲方有权遣送工人回国,同时解除劳务合同。

4、乙方个人原因请假或旷工不得劳务报酬,也不得生活费。

5、甲方敦促国外雇主与乙方在每月10日前对乙方上一个月应得劳务报酬的数额进行结算,双方对结算单进行签字确认,采用记帐方式记载于乙方名下。

6、甲方保证国外雇主在扣除乙方生活费、借款后,每半年与乙方结算劳务报酬一次并预支部分劳务报酬给甲方,甲方每年分两次(9月和春节前)将款项支付至乙方在国内办理的银行帐户。乙方回国后由国外雇主与甲方进行结算,国外雇主在扣除预先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生活费、借款和其他应扣款后将乙方应得劳务报酬支付给甲方,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劳务报酬(上半年回国的当年9月一次结清,下半年回国的次年春节前一次结清)。

7、为了减少汇率变化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采取将外币转换为人民币后支付乙方,双方商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固定为1:_________________7.8,不采取即时汇率计算。

第八章保险

1、甲方鉴于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受托代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但所需向社保机构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经乙方申请,乙方不要求也不委托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故甲方同意不从乙方所得的劳务报酬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用。

2、为切实落实保护乙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甲方自费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国外发生工伤、非因工负伤、因病致残等保险事故,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已经承担了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赔偿款项,保险理赔所得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若未承担赔偿款或虽然承担但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数额,以保险理赔所得款项补齐差额,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保险理赔款支付乙方后,应视为乙方将对国外雇主、政府机构的赔偿请求权转让给甲方。乙方确认,无论是国外雇主、政府机构赔偿,还是通过甲方办理的工伤保险赔偿,就同一项目,乙方不能得到双份赔偿。

第九条合同提前解除的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国外雇主提前解雇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__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国外雇主工作纪律、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的;

2)有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偷窃、赌博、嫖娼、私自外出、擅自停工、罢工、游行或违反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等行为的;

3)被发现在出国劳务前对甲方隐瞒了个人严重不良记录的;

4)擅自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在国有关部门进行诬告的;

5)以任何形式私逃、打黑工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的;

6)参与当地邪教或帮会活动,或私自向外泄露内部情况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的。

2、甲方与国外雇主之间的合作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在国外没有工作,且甲方也无法为乙方更换新的国外雇主,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应安排乙方回国。此种情形,甲方应按照乙方未履行劳务的期限与合同期限之间的比例赔偿乙方负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出国费用,且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3、乙方要求提前回国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发生的取消签证费、在国外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费用以及给国外雇主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该费用从乙方应得的劳务报酬中抵扣。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乙方提前回国的,甲方负责要求国外雇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及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支付各项工伤待遇。若国外雇主实际赔偿及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款两项合计仍低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代为补齐。

第十条特别约定

1、根据《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文件】的规定,在履行劳务合同期间,乙方如在国外患病、负伤或死亡,按航空公司、所在国政府、保险条款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安排且不负责办理乙方亲属前往探望及处理善后事宜的相关手续。有关善后赔偿事宜,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项规定办理。

2、乙方因非工作行为或自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亲属无权向甲方或国外雇主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3、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指定的联系地址为有效联系地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联系或进行通知的,相关文书自通过邮政挂号信、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等合法途径第一次到达该地址时,或直接送达后由指定联系人签收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联系地址发生变化的,双方均应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指定联系地址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动乱、战争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负责及时安排乙方返回国内,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在回国后甲方应与乙方完成最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签署的《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争议

乙方承诺,在国外期间如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时,保证首先无条件地服从甲方或国外雇主的安排和处理,待回国后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且应以不违背本合同条款规定为前提。

2、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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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项目经理聘用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经理,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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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立劳动(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月。

二、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工作。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服从变更。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职业技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设施,保证乙方正常、安全地开展工作。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若有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分配形式,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月付给乙方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2、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

2、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按不同情况给予乙方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到解聘。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订

1、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可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已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聘用合同期满或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续订后的聘用合同应及时到签证部门办理签证手续。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甲方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甲方濒临破产的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2、3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乙方系甲方出资聘用或培训,且同甲方另订有协议,不符合协议有关规定的;

(3)乙方在甲方担任重点工作任务而未完结或乙方系签有其他未了结的合同的技术、经营骨干。

7、除本条第5款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照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

2、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进行赔偿,并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如无规定的,培训费的计算:按乙方培训后的服务期五年内计算每年递减20%,服务期满五年的,不再收培训补偿费用。

九、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会同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做好乙方的年度考核以及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晋级等工作。

十、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

十二、合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常熟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送常熟市人才中心签证;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份。

2、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人(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机构(章):

鉴证人(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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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拆迁补偿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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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拆迁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厂房,根据城市厂房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厂房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____ .

第二条被拆厂房现状

(1)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厂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人,常住人口____人,应安置人口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

(3)被拆迁厂房的产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1)乙方安置到________ ,厂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2)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____________,厂房____间。

(3)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内。

第四条安置厂房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厂房,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_____________;

(3)厂房内应当有以下设施: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拆迁安置厂房产权

(1)乙方被安置厂房的产权属于乙方应与________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交纳房租及其他费用。

(2)乙方被安置厂房的产权属于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厂房产权转移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

第六条厂房拆迁补助

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通补助、供暖补助等)____元;转学补助费_____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第七条被拆迁厂房补偿

甲方对被拆除厂房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厂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厂房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甲方以________地点,________厂房,____间,____平方米,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面积差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厂房成新差价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厂房。

2、逾期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厂房: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厂房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厂房建设延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_天内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况造成或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厂房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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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总承包监理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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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工程物资

6.1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误抵达现场,且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增加费用、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执行。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国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负责组织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的采购的(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结果负责。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类别、估算数量或(和)规格清单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缺陷,因此造成进度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依据3.8.1款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供应商的名单中,由招标选择相关采购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特殊情况或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加工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根据6.1.1款和6.1.2款约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后,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发包人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后试验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内容、报告期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发包人参检时,在接到本款第(1)项承包人发出的报告后5日内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或报告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后试验的物资)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此后指令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有权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经质检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在运抵现场前5天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为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及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负责补齐、自费修复,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对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提供的责任方来承担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6.3.1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招标询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进口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报关、清关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

6.4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工程超限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超限运输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因超限物资运输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5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使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在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方案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格内。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的工程物资无偿移交给发包人(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第7条施工

7.1发包人的义务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后的20日内提出建议、要求和补充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发包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电等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收费。发包人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承包人纳入报价。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和数量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的障碍资料,依据13.2.3款施工变更的约定提交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

因发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碍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8承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约定发出的通知,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及临近的影响工程实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对于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可依据13.2.4款的约定提交施工变更申请,发包人给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碍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9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据7.8款约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后20日内对之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检查其实施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合理建议自费整改。

7.1.10发包人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7.2承包人的义务

7.2.1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承包人有义务提出并纠正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中的差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2.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及需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2.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

(1)根据6.6.1款工程物资保管的.约定,库房、堆场、道路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需要由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2)施工用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用途说明,并须单列要求发包人租地的坐标位置、面积、占用时间和用途说明;

(3)进入施工现场道路的入口坐标位置,并指明要求发包人铺设与城乡公共道路相连接的道路走向、长度、路宽、等级、桥涵承重、转弯半径和时间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资料,导致7.1.3款约定的进场日期延误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7.2.4临时用水电等。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0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7.1.4款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除非另有约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

7.2.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承包人在工程开工20天前,通知发包人向有关部门办理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证件、批件等。发包人需要时,承包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办并被承包人接受时,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过程中须通知办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临时增加场外临时用地,临时要求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或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提前20天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申请批准手续。并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件等,有义务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发包人或未能按时提供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时要求的承包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等,造成承包人窝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2.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在每项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开工20天前,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的具体范围及其坐标位置,发包人须对上述范围内提供相关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坐标位置(不包括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中已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对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现场障碍资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的约定办理。

发包人已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承包人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发包人。新发现的施工障碍,按照13.2.3款的施工变更约定办理。

7.2.9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周转材料及其他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义务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监理人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2.11工程的保护与维护。承包人在开工之日至发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单项工程之日,负责工程的保护、维护和保安责任,保证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损失、损害。

7.2.12清理现场。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分类堆放,将残余物、废弃物、垃圾等运往发包人、或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机具、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撤离现场,或运到发包人指定的场地。

7.2.13承包人有义务履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应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关义务。

7.3施工技术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法符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质量标准。

发包人对关键施工技术方法确认时,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该方法后的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建议,发包人的任何此类确认和建议,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

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人力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人力资源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工种和人力,导致实际施工进度明显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计划一览表列出的工种和人数,在合理时间内调派人员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某些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4.2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施工机具资源计划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报表格式、内容、份数和报告期,向发包人提供实际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信息。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机具资源计划一览表投入足够的机具,导致实际施工进度落后于施工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按该一览表列出的机具数量,在合理时间内调派机具进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另行租赁机具,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时间由承包人承担。

7.5质量与检验

7.5.1质量与检验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随时接受发包人、工程总监、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行业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或发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质量检查单位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验收结果视为发包人的验收结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4)承包人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有义务自费修复、返工、或更换、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5.2质检部位与参检方。质检部位分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三方参检的部位;监理人与承包人两方参检的部位;第三方或承包人一方参检的部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部位、检查标准及验收的表格格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按上述约定,经承包人一方检查合格的部位,报发包人或监理人备案。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有权随时对备案的部位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

7.5.3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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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转租简单版的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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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期______年______个月。

第三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______。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_______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______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______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七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八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九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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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委托房产销售简单版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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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_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_。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________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________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________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________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________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________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________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________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________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编码: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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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单房屋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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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在自愿、民主、公平、公开、公证、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转让给乙方,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的古房(四合院),(计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整(¥:_______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如无房产证等证件需镇办公室。村部作证签字、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其它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村部门各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甲方镇办公室证明(盖章):

甲方村部证明(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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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总承包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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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逾期竣工的按照________元人民币每天赔偿.

2、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总造价30%合计_________元

2)第二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70%合计_________元.

3)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关于材料供应与装修过程的约定

(1)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4、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5、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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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车位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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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大道东原湖光里小区地下A区A252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及位置编号以甲方与原房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为:92000(大写:玖万贰仟元整)元人民币,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支付60000(大写:陆万整)元人民币。剩余32000(大写:叁万贰仟整)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支付。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该车位首笔价款后2日内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期携带本合同到约定的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

第四条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合法享有对该车位的一切正当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车位的使用、转让、出租权以及享有因市场价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需将甲方与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买卖合同原件交与乙方,作为乙方对车位面积、位置的确认以及使用权的依据附件,甲方可保留其复印件作为第二笔款项支付的依据,合同付款完成后复印件交与乙方或销毁。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4、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5、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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