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三包责任书【推荐20篇】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不乱丢垃圾,不睬踏草丛,用行动来保护我们这个唯一的家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环境卫生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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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物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物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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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2:
甲方:__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乡乡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程岭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程岭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篇2:“门前三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关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共建“山清、水秀、地干净、物整洁、人文明”的美好家园。社区与居住户(含常住户和临时住户、摊点)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包”区域:
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包括房前水沟,屋后至河道)。
二、“三包”内容
1、包门前卫生清洁: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2、包门前绿化:负责管护好自身房前屋后的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
3、包门前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公共秩序。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按要求设置;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三、处罚办法
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节较轻者,社区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发给《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经复查未及时整改者处责任人5—50元罚款;
四、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社区一份、镇整治办一份、责任人一份。
管理单位:__镇社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篇3: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边田内1米。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店每
家备一个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 包保洁: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道路保洁,制止学生乱扔的行为,对学生乱扔的垃圾进行清扫,从临街至田边。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________学校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学校将采取相关措施,将上报于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________学校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篇4:“门前三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
职责单位:__
职责人(签字):__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建立整洁、优美、礼貌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职责明确,确保我县到达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职责包保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职责书。
一、“门前三包”的职责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资料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要随时持续门前职责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务必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职责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持续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我门前职责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职责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职责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职责人。
2、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耻队、环卫所等建立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职责。
包保单位:__
监督电话:__
篇5: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乡乡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程岭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程岭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篇6: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就你单位
工地渣土处置过程中,保持施工现场周边及沿线环境卫生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做好工地渣土出运现场管理,临街施工场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派专人负责车辆冲洗。
二、渣土处置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及渣土准运核准文件。
三、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四、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
五、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六、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运输、弃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七、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全密闭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做到不带泥行驶,不超载,不抛、洒、滴、漏。
八、项目单位应组织人员沿运输路线进行巡查,发现抛洒,及时清扫,并进行路面冲洗。
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服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管理。如有违章行为,应及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遇有“创卫”等特殊情况,服从统一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单位:
年月日
年月日
篇7: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
为建设文明、整洁、美丽、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停及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举报。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对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城-管部门举报。
(三)包市容秩序。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搭乱盖、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乱停乱放、乱摆卖、乱堆杂物、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设广告
第一条为建设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内中心区及环城四区建制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并制止乱泼乱倒、乱扔乱弃及随地吐痰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制止损坏绿化设施和占用、污染绿地的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制止和纠正乱搭乱圈、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立广告牌、乱停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的范围,由单位门前至人行道的侧(缘)石,两侧起止点由责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具体划定。
第四条责任单位应根据责任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
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须经街道办事处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任务,并佩戴区政府统一制发的标志。
第五条对在责任地段内随地吐痰、乱扔乱弃的,由市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并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条对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条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责任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50元至100元罚款。
第八条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核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牌的,由城-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
篇8: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县城区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做到全民参与,责任明确,确保我县达到市级卫生县标准,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阳县“整脏治乱”工作责任包保方案的通知》(X委【20__】72号)要求,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随时保持门前责任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必须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责任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保持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己门前责任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责任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责任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责任人。
2、自觉履行管理责任,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城管队、环卫所等创建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篇9: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区域
各户房屋两侧墙根延伸线至下水道围成的区域。
二、“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环境卫生: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随时保持门前责任区整洁、干净,做到无任何废弃物、积水、油污等。室内垃圾必须自备垃圾桶放置于门面内,将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定时倒入垃圾车,严禁将室内垃圾堆放在责任区内。
2、包设施维护:管护好门前的市政设施,保持设施美观、完好、无污物,对破坏设施的人和事坚决予以制止。
3、包市容管理:管理好自己门前责任区,做到无落地招牌、广告和其他影响市容的'障碍物。对乱接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摆等现象和乱丢乱吐等影响责任区卫生的人和事及时教育、制止。保证责任区内无当街打牌、赌博等有碍观瞻的现象。门前发生纠纷、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出面劝解或报警。
三、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房主为责任人。
2、自觉履行管理责任,安排好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3、主动配合包保单位、城管队、环卫所等创建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4、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每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侮辱、对抗、殴打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篇10: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状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篇11:“门前三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礼貌、和谐新小白,用心争创礼貌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职责书。
一、职责资料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职责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持续职责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职责要求
各农户务必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资料落实职责,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教育违规者。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教育的,住户可申请村委协助处理。对不履行职责义务的农户,第一次,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第二次,不准参加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评比、享受。
三、本职责书一式两份,村委一份、村民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__乡__村委:
职责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2: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
一、关于适用范围。原《办法》适用于江岸区等7个中心城区,蔡甸区等6个新城区参照执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新《办法》根据实际需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适用范围扩大至我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同时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二、关于责任制内容。《办法》根据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将“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为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干净、包美化和包有序”的制度。并对管理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更高,操作性更强。
三、关于责任区范围。《办法》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是指责任人所使用的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房基线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建(构)筑物有护栏或者围墙的,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护栏或者围墙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
四、关于管理职责。《办法》在维持原有“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违反餐饮服务、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园林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处理“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环境噪声污染的违法行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和拆迁工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
五、关于法律责任。因《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办法》对此作了相应修改,一是规定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是规定“门前三包”责任人及其工作管理人员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发生在“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三是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形严重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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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居民住户(以下统称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干净、包美化和包有序”的制度。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范制订、组织、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情况,指导街道办事处和“门前三包”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依法查处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和拆迁工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按照职责依法查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未按照规定停放机动车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及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第九条“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是指责任人所使用的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房基线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建(构)筑物有护栏或者围墙的,前后为建(构)筑物临街一侧护栏或者围墙至道路人字沟之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街道办事处划定。
江汉路步行街,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和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广场区域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由其管理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划定。
(一)包干净“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建(构)筑物临街的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保持整洁;建(构)筑物临街的屋檐、窗檐、顶棚无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及时清除门前冰雪,确保行人安全。
(二)包美化“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树木、花草无缺株,花坛无破损;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窗)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包有序“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进行停放;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得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得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责任人应当根据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江汉路步行街,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和武汉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广场区域内的责任人应当与其管理机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接受管理机构和市城市管理部门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责任人应当确定“门前三包”工作管理人员,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和登记制度。发现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和重点部位设置执法监督岗,及时查处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
第十五条“门前三包”责任人及其工作管理人员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制止,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园林、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3:学校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兼职校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开展门诊治疗及处理学生突发伤害事故,对病情严重的学生,应及时护送医院诊治,不得延误。
2、建立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协助学校开展专业救助,督查学校晨午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3、组织开展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环境、劳动、饮食卫生等设施执行卫生监督,定期对学生的饮用水,学校生活用水、宿舍卫生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定期进行药品有效期检查,保证校医室药品不过期。
5、开展学生医疗自救知识教育。
6、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关心特殊体质学生,有关名单须在新学期初通知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7、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8、师生集体活动,校医原则上要求随队参加,并准备好医疗救护药品。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校医的责任。
__
20__年__月__日
篇14: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这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人关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共建“山清、水秀、地干净、物整洁、人文明”的美好家园。____镇环卫所特与居住户(含常住户和临时住户、摊点)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包”区域:法人代表、单位、个体户及居住户对房前屋后(包括房前水沟,屋后至河道)。
二、“三包”内容:
1、包门前卫生清洁: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2、包门前绿化:负责管护好自身房前屋后的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
3、包门前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公共秩序。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按要求设置;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推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三、管理办法:
1、环卫所每天9点钟前进行清扫垃圾。
2、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第一次社区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在政府栏上著名姓名给予告诫。第二次处罚200元。第三次负责对全镇垃圾进行清扫一天。
3、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4、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单位或个体户,处于100至500元不等的罚款。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签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或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门前三包”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店名)
为推动我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门店业主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吉首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城市,甲乙双方就“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二、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做好以下几点:
(一)以卷闸门为界,不摆放摊担和堆放物品,不允许设置太阳伞和雨(阳)篷;
(二)保持门前干净清洁,店面无污水环境,不乱倒乱泼脏水,保持门前无油污,无“牛皮癣”小广告;
(三)所有垃圾袋装内收,垃圾桶、垃圾篓、潲水桶、拖把等不外放;
(四)所有车辆按规定停放;
(五)不在店外行道树上乱牵乱挂;
(六)规范设置门店招牌和广告牌;
三、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四、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五、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学校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和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 指导思想
在学校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 工作原则
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保质量”的高度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 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组长由副院长杜安国担任,副组长由后勤产业处处长赵志强、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黄志勇担任。
四、 承担责任
杜安国副院长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责任,赵志强处长负监督管理责任,黄志勇总经理负直接经营责任。
五、 工作小组组长责任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计划,实施意见及应急处置工作,并抓好组织落实。
2、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指导和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整改。
4、协调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信息沟通等工作。
六、 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1、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2、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后勤产业处配备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按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每天对饮食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场责成整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
3、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后勤产业处每周至少一次对饮食部门的卫生、证照、操作流程、原材料质量、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记录。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并通报整改结果。
4、联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生膳委会定期对饮食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和调研,建立学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5、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堂满意度调查,了解和促进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档案,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七、 经营管理部门责任
1、制定本部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集团与下属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交后勤产业处备案。
2、全面检查,狠抓落实。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对食堂各楼层的卫生、证照、操作流程、原材料质量、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
3、坚持自查自纠。后勤产业集团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奖罚、有效果。
4、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规范进货索证制度,建立食品采购电子台帐,按规定对有关票、证进行存档。严格物资采购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物资采购监督约束机制。
5、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留样、销售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交叉污染。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6、主动接受学校职能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7、抓好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学院食品卫生安全。
8、集团与下属各部门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全面负责,切实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确保安全”。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集团承担全部责任。
八、 奖惩措施
1、凡完成食品卫生安全年度责任的部门,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考核通过后由学校给予部门和责任人表扬或奖励。
2、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受到表彰或批评和处罚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部门各责任人相应的表彰和处罚。
3、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疏于管理,导致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的重大事件,要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
九、 相关事项
1、责任书签订程序:每年签订一次,分管副院长与后勤产业处、后勤产业集团签订。
2、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备案、后勤产业处一份、后勤产业集团一份。
3、本责任书条款的解释权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小组。
学校领导 后勤产业处 后勤产业集团
领导责任人签字:
监管责任人签字:
直接责任人签字:
篇17:社区环境卫生责任书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建立动态循环提高的管理机制和绩效监督体系及经费保障,能够确保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建立行政“一把手”巡查制度及建立巡查、抽查、考核挡案,列入干部考核记录;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年月日
篇18: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
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结合东小口地区及通品绿保实际,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本责任书。
在本地区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有参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维护良好城市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主要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划定的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的行为。
(二)包绿化。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布置,种植并管护树木花草,维护绿化设施。
(三)包社会秩序。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私搭乱建,不乱停车辆。发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的,或者发生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应当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划定
(一)地处城市道路两侧临街的单位,其责任区是本单位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便道道牙;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无毗邻单位的,从单位四周房基线起算(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
(二)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有经批准的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和零散摊位等,由集贸市场、停车场、存车处的管理单位和零散摊位的经营者按照批准或者规定的范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监督执法
(一)根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由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物业部对各单位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9:环境卫生责任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保洁员
推进“四城联创”,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做出贡献,就保持本村环境卫生整洁,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存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各自的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做好“四城联创”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每个村民树立清洁卫生,人人有责;
2、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3、确定卫生监督员,明确其职责;
4、划定村干部包片责任区,明确其职责;
5、制订保洁标准,划定乙方保洁区域;
6、检查验收乙方工作情况,按月支付乙方保洁人员工资 元;
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洁用具、垃圾清运车、垃圾池、垃圾填埋场,负责协调乙方与住户之间的关系;
8、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上岗情况;
9、公开乙方奖惩制度:乙方保洁区域,经甲方验收,一次不达标者,给予乙方批评教育,要求乙方定期政治;两次不达标者,扣发乙方当月工资30G;三次不达标者,解除乙方,并扣发当月工资。
10、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二、乙方责任:
1、一切工作服从村委会的领导,听从村卫生监督员的安排;
2、乙方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对甲方区域进行保洁服务,做到不留死角;
3、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保洁时间:夏季:早上7——9时;冬季:早上8——10时;
4、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保洁标准,达到:房前屋后及巷道:无柴草堆、无秸秆堆、无杂物堆、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堆放;无杂草,无塑料袋,无污水;无乱贴乱画;无厕所,无乱种。
5、四做到:夏季半月清除一次杂草,一月打一次除草剂;三天清运一次垃圾,并及时填埋;保持排水沟畅通;监督畜禽放养,实行圈养;
6、做到一视同仁,不得徇私顾面;
7、保管好保洁工具,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工作时间必须在岗,不得私自换人清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村卫生监督员请假;对缺勤不请假者一律扣发当天工资。一个月出现三次以上者,甲方予以解除,对私自换人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9、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10、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争议解决办法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对争议进行解决。
1、通过双方友好协商;
2、通过乡人民政府解决;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20: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黄埠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推动我镇镇容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程岭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程岭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集镇,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临街不得饲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