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精彩20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初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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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文化苦旅读书心得体会 文化苦旅读后感初中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然而读《文化苦旅》,当茶余饭后咀嚼着其中优美的文字,欣赏古代历史人物的零碎故事,都能让人有所感、有所动。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们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们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们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们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然而读《文化苦旅》,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文化的承载,不只是书籍,就像余秋雨所言,历史文化的沧桑,散布于历史的古迹中,需要人慢慢去探索、挖掘。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又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唯一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如何打开智慧之门,又何谈放射光芒?文化苦旅这本书,昭示古代历史,人类告别愚昧混沌,从事文化探寻的历程与辛酸。文化,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沉溺纸醉金迷的世界,让我们远离了文化的正面熏陶。读《文化苦旅》,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对人类的历史,无疑是最好的回答。
读《文化苦旅》,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
在茫茫人海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股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我想起了嵇康,他是如何退出浑浊的官场,如何独善其身,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发奋;当我志得意满时,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兴衰荣辱告诉我盛极则衰……
《文化苦旅》让我体会”怦然心跳“的共鸣,有一种“莫名感动”;《文化苦旅》让我进行自我审视,也曾感叹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有时候读书不是一种消遣,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开阔自己的眼界,聆受文化的熏陶,畅想无暇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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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草房子的读后感初中
草房子,艾的清香苦涩,默默流淌着的河流,一望无际的芦苇荡,可爱的孩子们-----这就是油麻地。这就是《草房子》。
故事记录着一个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善良,坚强,勇气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触动人心的人性之美。
秦大奶奶最令我感动,从对油麻地学校的憎恨到对这个地方无限的爱的转变,无不是人性里那最原始的爱和善良。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杜小康,曾经是一个生长在红门下的少爷,可是一夜之间便一无所有,他不得不放弃学业,挑起了家里沉重的负担。可是他并没有放弃生活,让我看到了他那份坚韧。他让我明白额苦难来临我们应该用微笑去面对,不能逃避。
最让我羡慕的应该就是桑桑和月月那种隐隐约约的好感,那种互相关心却似相距千里之外,那种爱情阶段最美好的情愫令人羡慕。
草房子的故事-----孩子满街嬉戏追闹,犯错误后的惶恐,一个个美好纯真的愿望。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品味的书。
篇2:初中生《傅雷家书》读后感
20xx年5月,我有幸读到一本好书,真的是一本好书:《傅雷家书》。它不是一本普通的家书,家信。它是一位慈父,一位慈母对儿女的谆谆教导,它通过一封封家书,象是一次次珍贵的谈心,在艺术上,在生活上,在思想上,在情感上为傅雷指引了方向。
《傅雷家书》所记述的,是傅雷和傅聪这一对父子,1954年到1966年这12年间的书信。1954年,傅聪出国进行深造,甚至被迫流离至伦敦。父亲一方面表达了对国外游子的无尽思念,一方面与傅聪倾心长谈,与他探讨艺术上,生活上,情感上,思想上的任何问题,教导儿子提高个人文化修养,成为一位“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傅聪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在书中,我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傅雷将自己的译著和傅聪沟通交流,他把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出来,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实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与父母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这位严肃的父亲,他对自己,对人,对工作,对生活各方面都要求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他的生活有规律,人生就是优美的弧线。对待儿子,他谦虚诚恳地说:“得失成败尽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他鼓励傅聪艺术要有更诚挚的心。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傅聪“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要抓紧时间”,“做事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均勿难为情,被人家随便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鼎好的日程”,“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与性情”。我觉得这些也是我生活中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对父子的家书,使我看到了,那一代人对文化的传承,对艺术的追求,对生命终极意义的探索与追求,是永无止境的。虽然大半个世纪过去了,那一代人对生活,对工作,对人生的态度依然可以影响我们这一代人,尤其是在当下这个中国快速发展的阶段,许多人表现出的浮躁,追求利益,缺失信仰。生命要有一种态度才有意义。“得失成败尽置之度外,只求竭尽所能,无愧于心”,我信仰这句话,我也始终这么认为。这也是一种生命的态度。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这种态度,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它鼓舞人心,使你身处逆境也能迎着阳光微笑。
一本好书,会叫你忍不住想要读它,这本书,我想我会反复读它。
篇3:朝花夕拾的读书体会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900字初中
在《狗、猫、鼠》中的一段让我叹服“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结合现实世界,这段话难道还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充满童真又让人身同感受的《五猖会》中,最后一句话,让我沉思和玩味。书中写到“我至今,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有学者说鲁迅用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画龙点睛,表现出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但这种不合理,不是依然发生在我们当代学生身上吗?那我们应不应该像鲁迅那样对这些不合理,发出我们内心不满的呐喊呢?
但我不会,这是得益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一句简单的“虎毒不吃儿”可证明一切。也许我们会像鲁迅一样对父亲的严厉和冷漠不理解,但几千年以来“学而优士”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如果不是父亲的严厉,也许鲁迅不会成为一代文学家,也许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或像祥子一样是只卖力气的人。和鲁迅童年相比也许我们更不幸,在日新月异的高分数下,在提倡赢在起跑线上的口号下,又有谁不把好的成绩,好的文凭作为踏入社会的王牌呢?在先进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年代,又有谁愿意去想没有好文凭的后果呢?
也许父亲的冷漠和严厉正是他们仅为人之父的责任。鲁迅的《朝花夕拾》的确有着许多让我们借鉴、学习和深思的地方。
篇4:初中生名著导读800字读后感
读书能使人进步,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书,读好书对人的帮助是十分大的,对于学生来说,也应当在空闲时间多读读好书,在寒暑假期间,更是应当多多名著,开拓自己的视野和思维。希望以下名著的读后感对您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感一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舍身炸暗堡,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名著读后感二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名著读后感三
《红楼梦》,以前胡乱地翻过几次,今又重读,竟发现自己愈来愈对林妹妹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真的好吗?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爱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名著读后感五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中国有一个名叫老舍的作家。他的名字在我的心中从来都是一个悲剧。我知道他专写穷人,专为穷人,知道他在“”中受尽打骂屈辱,最后“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投湖自尽。从他身上我看见了文人的气节,看到了中国当时的黑暗。
《骆驼祥子》是老舍著名的作品,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读。我知道那讲述的是一个车夫悲惨的经历,我不忍心看到另外一个悲剧。看了,心里难受半天,多不好。但是看了之后我才发现,《骆驼祥子》并没有叫人泪下的感人情节,它从头到尾用平平的语调叙述,但是却让你忍不住要为祥子扼腕叹息。
它讲述的是一个车夫在三十年代谋生的故事。祥子十几岁就从乡下来到农村,那时的他单纯而坚定,他有一个简单的梦想:挣钱,买自己的车。奋斗了几年之后,他终于有了自己的新车。他本可以更好的生活,却因为头脑简单而入了虎口,被抓了起来。虽然他日后逃了出来,还偷了三只骆驼,买了三十多块钱,可是他的梦想已经破灭了。车没有了,一切白手起家。这次被捕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打击。他想站起来,可是发现自己的力气远不如从前大了。他现在只想本本分分的赚钱,再不奢望什么了。没想到,倒霉的事情总让他碰上。为了帮自己拉车的主人,他受了骗,买骆驼的钱和自己辛苦赚的血汗钱全让一个缺德的侦探给诈走了。他又一次掉进痛苦的深渊。车行老板刘三爷的女儿虎妞耍了一个小小的手段骗祥子和她结了婚。他不爱虎妞,却不得不结婚。当虎妞真的怀孕的时候,他以为可以好好的当爸爸了。在这段时间里,他认识了小福子,一个同住在大杂院的穷苦人家的姑娘。他们渐渐产生了真挚的感情。虎妞却因为难产而死。虎妞死了,他并不是撕心裂肺的难过,可是孩子没了,这让他很伤心。小福子想跟他走,两个人都没有开口,终于错过了这次机会。当祥子又一次在外拼搏不成反遭人骗的时候,他去找小福子,发现她已经自杀身亡。不知道祥子会不会再一次的站起来,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毕竟他还不算老。但是,他能吗?一个人如果在经受了那么多打击之后还能站起来,似乎很困难。故事没有讲述祥子将来的命运,却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想象。他是像书中小马儿的爷爷一样,有一个凄惨飘零的晚年,还是真的醒了,真的再重新开始呢?我们都希望是后者。因为谁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拥有一个那么悲惨的人生。可是在那个时代,中下层的劳动人民,谁不是那样生活的?《我这一辈子》里的主人公,《月牙儿》里的主人公,他们都是那个时代的见证。悲惨的经历不仅停止在他们身上,甚至还要延续到下一带、下下一带身上。熬到了解放,人民好不容易当家作主人了,没好多久,又来了一个。这场闹剧愈演语烈,终于造成了中国历史上的”十年动乱”。在这期间,人民受的苦,不比解放前少多少。
前几天,看了一个名叫《当代工人》的电视,专门去访问了一些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他们挣的钱除了自己用,还要给公司交月租费用或是买车的分期款项。钱真的落到了自己手中,刚够一家人吃饭。于是他们不得不一点又一点地推迟回家的时间,有些司机每天仅仅睡四、五个小时。有一个人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要不是真没办法了,真的不会干这行。”这和祥子的故事是不是多少有一些相似呢?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发展,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今天的太平盛世来之不易。但是,我们不知道中国会不会重蹈过去的覆辙。我们只能祈祷,不会的。
篇5:读书笔记600字初中
本书讲了有许多个性化的老师对待学生和做事的方法不同。
这里一共介绍了快10个老师。我偶然一次在书店,发现了这本书藏在角落,我便随手一拿,即兴读了起来,读了两三页,我就爱不释手了。
重要写的老师有罗伊,舒昂,米兰,江老师,蜜儿。我本人非常喜欢这个数学老师舒昂,因为他可以让同学们在数学课上自由选位子,以abcd代替分数,仅仅而已,他好像还有一种魔力,上课时能把全班同学调动起来,连最胆小的女生也积极发言,这真是太厉害了。
我也非常喜欢书中的一句舒昂老师的话就是:下课了,也要听这位同学说完,这是对一个同学起码的尊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人不管做什么,哪怕是听被人说,也要等别人说完才可以,这起码是做人之道。我还非常喜欢书中的严老师,听名字就这么可怕,听了她的全名更吃惊——严加厉,我喜欢她是因为严厉的老师对学生的要求高,我也希望我自己将来也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严以律己的人。
我认为这本书不错,正如网上说的一样:所有老师都有不同的特色和特长。类型有许多,大多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不错吧!教了你许多做人之道,一起来看吧!
篇6:初中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下面是百范文网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世说新语读后感
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情绪好时大家没事,情绪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著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好处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资料能够为研究历史做参考。
世说新语读后感
见微知著乎?以偏概全也!三国之管宁,避乱世于草莽,身布衣以终老;华歆,登高堂至宰辅,为高官传清誉。
“割席断交”这个故事,世人耳熟能详,讲得即为管宁与华歆的故事。现常被用来表示,不能够与志向不相同的人结交为朋友。
故事中,管宁见了金子“挥锄与瓦石不异”,世人褒赞有佳。而华歆拾起来,明白是一块金子
后也随手抛弃,不也体现了他不在乎钱财吗?世人又何为贬损?何来“志不一样道不合”之说?又两人同席温书,见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华歆之所以出去看热闹,也只能说明他读书注意力不集中,大概也并不能够确切地评判他的人生志趣吧。
管宁、华歆、炳原皆为三国名士,有“一龙”之称。华歆是龙头,炳原是龙腹,管宁是龙尾。管宁与华歆又为同窗交好,既是朋友,管宁又怎会只因为好朋友出去看了一下热闹就闹绝交,这难免让人在看文章时引起怀疑。是管宁的“小题大作”?抑或是世人的“以偏概全”之说?
的确,轩冕象征权利尊贵。由于社会时代的因素,魏晋时期文人普遍崇尚清谈,一部分文人尤显得特立独行,守着“世人皆浊我独清”的傲世姿态,远离世俗,归隐山林。如此,管宁成就了超逸之名,华歆畅达仕途反而流俗。管宁成为了正面的道德品行典范,华歆注定要遭受士人的不屑。
然而,管宁饱读诗书后明白了世情,从而选取全身远祸,还乡做了隐士,与华歆的满腹经纶用于经天纬地,施民以惠政,究竟孰浊孰清?据记载,华歆不仅仅为官清廉,而且为政清明,颇有治国安邦的高策良谋。且功就之时,他不计前嫌,不萦私怀,屡荐昔日故友管宁出仕,大有让位以贤之高态,实在让人感佩。华歆如此德才兼备之人,后世的声誉却一向因“割席”而受累,着实令人扼腕!
两件很小的事情,足见士大夫品评他人与约束自我的尺度之严。见微知著,确有可取一面,但仅因小事就武断绝交,认定华歆对财富、官禄心向往之,未免以偏概全。管宁因朋友一二细节不贴合自我做人标准,便断然与其绝交,未免苛求于人。须知:
守一身之清固然可嘉,然忍浊染身,辟世之清,更堪一表!
评:本文从故事细节中透析人性,从社会根源处寻找尺度,一连串的质疑,引人反思。“见微知著”还是“以偏概全”?作者观点鲜明,笔锋犀利,强调辩证全面的看待问题。在传统的文化中寻找“出世”与“入世”的最佳注解。语言精警,着文言华彩。
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讲的是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匹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事。刘道真,姓刘名宝,字道真,性格豁达,通经史,精音律,善长下棋,并且智勇双全,在扶风王司马骏府内担任从事中郎,后担任侍中、安北大将军,之后由于戎卫北境有功,赐爵为关内候。那里“徒”字意指服劳役的犯人,“既而”意指不久。这篇文章的意思是:刘宝曾是服劳役的犯人,司马骏花了五百匹布将他赎了出来,不久后又任命他为从事中郎。当时人们将这件事传为美谈。
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并没什么感受,但当我读了5遍6遍乃至10遍时,就有了深刻的感受。我十分佩服司马骏的这种做法。首先,他能够不计刘宝以前犯过罪,任用刘宝,给刘宝用武之地,其次,司马骏花重金将刘宝赎了出来,能够说是对刘宝有恩,让刘宝死心塌地为自我做事。即便将来刘宝势力过分强大,也总会卖个人情。这件事传为美谈,又的民心。司马骏做这件事心思慎密,一举多得,我很佩服。他的这一做法也似乎效仿了齐桓公不计前嫌,任用管仲。齐桓公最终成就了一番霸业,而司马骏也在宗室中变得最为俊望。
生活中,我们也切不可因为他人曾有过什么过错或是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而一向对他心存不满。平等待人,往往更容易发现他人身上的闪光点。同样,做错事的人也不能过分自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不改。我们应有的是用心向上、改正错误的态度。
世说新语读后感
初中时听说刘庆义的《世说新语》,直到大学才通读了一遍,读之不忍释卷,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一桩桩小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行林荫道上姹紫嫣红令人目不暇接。此刻又重新从市图书馆借了本来看,如同老友相见,分外亲切。孔子说:述而不作,这述又何尝不是作?王夫之主张“六经注我”,也就是用自我的话语体系去阐释六经,旧瓶装新酒,经典著作就是一张皮,每个人都在上方衍生出许多毛毛来,西方有谚: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在读书上我向来主张“误读法”,就是作者本意可能并非此意,你或颠覆或曲解作者意思,却到达一个好的效果,这也是可取的。《韩非子》里有一个小故事说一个楚国人给燕国的相国写信,因为是晚上写,光线不好,楚国人就吩咐手下:“举烛”,边说边写顺手就在信上写了“举烛”。燕国的相国收到信了,打开一看有“举烛”二字,不禁感叹:“举烛就是崇尚光明啊,这是让我们选拔任用贤能的人。”相国把他的“误读”给王说了,王大喜就照做了,燕国变得国富民强了。像一本《红楼梦》让多少误读红楼又自称研究红学的人吃上饭,这“误读”多好啊。所以我看《世说新语》的读书心得将不拘于字句的解释、不拘于时代的考量、不拘于玄理的考辨,随心所欲,信马由缰,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记录脑海火光一闪,这也是我把这篇文字分类到随笔的地方。这样做可能会对《世说新语》的理解多有谬误,再加上本人马克思主义理解不深,可能会有不马克思的地方,科学学得不好,可能会有不科学的地方,难免贻笑方家,欢迎批驳、指正、赐教。
世说新语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世说新语,这本书中摘写了许多的小故事,都是一些说道德,说道理的故事。但是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故事书一样。
我看到一篇什么管宁和华韵的故事,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了一块金子,管宁没有捡起金子,而是将金子像泥土一般,继续翻土。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丢回地上。还有一次,两人一齐在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大家都去看热闹了。华韵把书丢到一边,去看热闹了。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去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韵因为一时的搞笑,为了一时的富有,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我觉得华韵没有高尚的品德,而管宁就有高尚的品德。他看到金子不动心,因为这不是他的,他不会做对不起良心的事。华韵从捡黄金的事看出他想把黄金占为己有,只是怕管宁看到。我觉得我要像管宁一样,不为金钱失去良心。不为名和利失去良心。
孔融被别人抓了,可他一向哀求别人不要把自我的两个儿子也捉了。但孔融的两个儿子却说:“父亲难道见过打反了的鸟巢下方还有完整的蛋,这两个儿子也立马被抓了。”虽然这两个孩子被抓了,但他们小小年纪懂得整体既然保全不了,那么个体也不可能独存。孔融的两个孩子虽小,但懂得这个道理,应此不做没有用的哀求,从容镇定的理解厄运。我要学这两个小孩,眼望未来,明白结果以定,就不做无谓的事了。
邓艾口吃,总是称自我“艾艾”有一天皇帝和他开开玩笑说:“你说艾艾,到底有几个艾。”邓艾回答凤兮凤兮,本来就是一只凤。邓艾即显得子己博学多才,会用论语。又让皇帝无地自容,无话可说。婉转的挽回了自我的面子。我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学邓艾用婉转的语言跟别人说,不会和别人大吵大闹。
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个一个说过去了。反正我受益匪浅。
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所记清谈场面,往往描摹如画,使读者若临其境,若见其人。“文学”篇记孙安国(盛)与殷中军(浩)共谈,往复辩论,不暇用餐。左右侍者一再重温冷饭,而两人只顾奋挥麈尾,争锋口舌,以致麈尾脱落,布满餐饭,抵暮犹未进食。最后情急,竟至反唇相稽。殷谓孙:“卿莫作强口马,我当穿卿鼻。”孙谓殷:“卿不见决鼻牛,人当穿卿颊。”彼此以“口”、“鼻”讥嘲,皆从辩论出发,读之失笑!一时热烈气氛,活跃纸上,《世说》所写,真善传神。“排调”篇记王文度(坦之)与林法师(支遁)讲析义理,林每欲小屈,孙兴公(绰)曰:“法师今日如著敝絮在荆棘中,触地挂阂。”说理以通达为贵,一有滞碍,即难成胜解,孙之诮林,恰当无比。“轻诋”篇记庾亮谓周顗:“诸人皆以君方乐。”周问:“何乐,谓乐毅邪?”庾曰:“不尔,乐令耳。”乐令,指乐广,为当时以清谈著称的名士,周顗认为以他相比,是贬低了自我,就说:“何乃刻画无盐,以唐突西子也!”无盐,丑女;西子,美人;美丑攸分,不宜相拟,设喻亦妙。又“政事”篇的“桓公在荆州”一条,叙桓温治荆州,政贵宽和,耻用威刑,桓温的第三子桓式
(即桓歆)见令史受杖,仅从朱衣上擦过,即谓温曰:“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思是讥诮刑杖没打在人身上。桓温是否真这样政简刑轻,姑置不论。“上捎云根”言举杖之高;“下拂地足”,谓着地多,着人少;措语形容,巧用夸张,可见晋人之善于辞令。
《世说新语》中的名言隽语,层出不穷。如“德行”篇记郭林宗称黄叔度(宪):“叔度汪汪如万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谓其气量深广,不为物牵;“赏誉”篇记王夷甫(衍)称郭子玄(象)“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谓其辞采缤纷,议论不穷;“容止”篇记山巨源(涛)称嵇叔夜(康):“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谓其风神俊异,潇洒出众;“文学”篇记孙兴公(绰)于潘安仁(岳)、陆士衡(机)二人之文谓:“潘文烂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简金,往往见宝”。比较恰当,评价极公;“言语”篇记顾恺之描摹会稽山川之美说:“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这些话全都形象鲜明,比喻精妙,能把丰富的资料概括为极其精炼的文学语言,给人以深刻、具体的印象。又“言语”篇记晋简文帝(司马昱)入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谓胸襟开阔,则无往不适,随处怡悦,觉万物无不可亲,其意既含哲理,语亦神韵悠远,令人领略不尽。
篇7:初中生《懒惰的寒号鸟》读后感
秋天来了,有的鸟飞往遥远的南方过冬,留下的鸟都忙着打窝等待寒冬的到来。只有寒号鸟仍然到处闲逛,炫耀它五颜六色的羽毛。
冬天很快到了,寒风呼啸,雪花飘舞,羽毛都掉光了的寒号鸟被冻得直打哆嗦,不断的说:”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可是当寒夜过去太阳出来,它就忘了自己的诺言。一天天过去了,它始终没有垒窝。最后寒号鸟被冻死在岩石缝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只有勤劳才能获得幸福,懒惰的人只能和寒号鸟一样的下场。学习也是一样只有勤奋刻苦才能获得知识,才能实现自己的远大目标。
【点评】语言平淡
篇8:格列佛游记读后感800字初中
每个孩子都很好奇,都想拥有一个神奇美妙的旅行,当然我也不例外。整天幻想着,幻想着自己一个人站在轮船的最前端,迎着朝阳,向浩瀚的大海勇敢前进,去见识那些奇特、有趣的事。因此我读了斯威夫特写的小说《格列佛游记》。他不仅给我带来了趣事,也让我看清了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
作家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他出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父母都是英国人。斯威夫特早年生活十分贫苦,因为父母过世早,他很早就寄居于伯父家中。他从小就喜爱学习历史和诗歌,岁入都柏林的三一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后来获得了神学博士学位。他的很多小说都把矛头指向教会,同时对当时的学术的贫乏和社会的腐败进行了无情的抨击。
《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故事,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其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格列佛来到了小人国的那一段。利立浦特用比赛绳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候选人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爬上去以后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朝廷官员也时常奉命在皇帝面前表演,按照技术高低获得各种丝线,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没有不缠丝线的,他们全都是奸佞献媚,贪婪无耻,丑陋的小人,难怪国人名字都带着小人二字,他们在绳子上跳舞是为了荣华富贵,因此变得丑劣不堪。当然这也不全是他们的错,社会本来就如此变态,人们又会好到那里去呢?斯威夫特借此抨击了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昏聩无能,无情的讽刺了高官侯爵的阿谀奉承丑恶的嘴脸。
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与笛福的《罗宾逊漂流记》是截然不同,格列佛每漂流到一个地方,必然去认识那里社会的种种形式的政治生活,如果说笛福通过笔下罗宾逊最终承认英国现存文明的话,那么斯威夫特笔下的格列佛却完全否定了笛福通过主人公形象所肯定的那些所谓文明的东西,从而表达了对现实社会虚伪文明的愤懑情绪。
其实,我觉得《格列佛游记》所反映的现象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
篇9:《西游记》的初中读后感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所以这个暑假我就看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对《西游记》这本书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魔幻小说中的巅峰之作。作者细腻而深刻地塑造了四个经典的形象: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好吃懒做、自私狡猾的天蓬元帅猪八戒,任劳任怨、忠心耿耿的沙和尚,慈悲而又软弱迂腐的唐僧。他们经历了许多的困难,还有许多的山山水水,他们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矛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和天蓬元帅——猪八戒,我喜欢孙悟空是因为他神通广大、不怕困难、积极向前、富有反叛精神。喜欢猪八戒是以为他也富有爱心合同情。据我了解有许多小朋友都和我一样喜欢孙悟空,但很少人喜欢猪八戒,他们不喜欢猪八戒是因为他好吃懒做,但是如果他们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也会发现猪八戒的优点,俗话说得好:“只有死人才没有缺点。”我也是这样认为,各有各的优点嘛。
不管怎么说在我看来《西游记》真的是一本好书!
篇10:大宇神秘惊奇初中生读后感500字范文
这几天,我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恐怖而又惊奇的书,《大宇神秘惊奇》之蓝色恋人与眼泪波动。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
大宇:上高中了,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男孩,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从一张白纸中看到可怕的案情。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当英雄的冲动,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教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可是,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体会惊魂的刺激,就是要在冒险中丰富他的少年人生。这,就是大宇,就是学校第一哥!
在蓝色恋人中,玉教师长得冰清玉洁,有一天她和她的男朋友胡星理去山上散步,他们看到天上太阳都要落山了就找了一个近路走进去,那里十分阴森恐怖,玉教师走在前面,她男友走在后面,她时不时听见她男友急促的呼吸声,像是要从背后偷袭她,果不其然,当她走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她男友突然向她扑了过来,玉教师及时闪开,男友摔下了悬崖,忐忑不安的她看见一张蓝光闪闪的脸,这是她男友!
经过大宇的周密调查,最终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原先装扮成玉教师的人是真正玉教师的姐姐,胡星梦想对她们姐俩下毒手,可是他的计划成功!
这本书使我增加了胆量,变得更加自信!
篇11:傅雷家书读后感学生版 傅雷家书读后感初中1000字
《傅雷家书》最早出版于1981年,一共是十二份家信,此书是傅雷夫妇在1954年到1966年5月期间写给傅聪和儿媳弥拉的家信,并由次子傅敏编辑而成。此书的作者傅雷是我国著名的翻译家、作家、教育家、美术评论家,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的重要缔造者之一。他为人坦荡,秉性刚毅,对子女更是严格要求,在他与儿子的书信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位父亲望子成龙的殷殷期望,亦能感受到父亲对儿子纯真、质朴的爱,令人为之动容。
这些家书开始于1954年傅聪留学波兰学习钢琴,在波兰,傅聪学习钢琴、演奏成名、结婚生子,而父亲傅雷给他写的这些家信则伴随了他的这段成长,让他能在异国他乡依然保持对学习、生活的热情。在这些书信中,除了写生活琐事外,更多的谈论艺术与人生,激发年轻人对学习、对生活的热情,训练傅聪的文笔与思想。他时时刻刻提醒儿子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让儿子知道“国家荣辱,艺术的尊严”,希望儿子具有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
人爱其子,也许是一种自然规律,因为人的寿命是有限的,而人的事业无尽,所以希望后代能够延续和完成还未完成的事业。傅雷先生对其子严格要求,希望他以后能回报社会,报效国家,这也正是傅雷先生一辈子所为之努力的事业,直到后来傅聪没有因为国内家庭惨遭变故,也没有因为他自己所蒙受的罪名,他始终相信国家,相信党,毅然回国。
有人并不认同傅雷教育子女的方式,原因是太严格,太传统了,比方说傅雷非常注意儿子吃饭时的规矩,他就注意孩子是否坐的端正,手肘放的位置是否妨碍别人,吃饭时是否发出咀嚼的声音……其实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礼貌,人人都应该做到的,只是有些父母一昧的放纵孩子养成坏习惯。我认为教育孩子应该软硬兼施,傅雷在傅聪的学习,做人,办事方面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希望孩子做个有出息的人,然而当孩子在比赛或者受挫的时候,他鼓励孩子放松心,尽力去做。事实证明,傅雷的教育方式是成功的,因为他对儿子的严格要求并未疏远父子俩的关系,反而使儿子愈加尊敬父亲,父亲更加疼爱儿子。后来,傅聪在钢琴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最终也没有辜负父亲对他的期望。
看了傅雷家书,被傅雷的拳拳爱子之心所动容。这也使我想起我的父母亲,我的父母是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人,听他们说,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没有读过多少书,所以他们希望子女可以好好读书,以后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这也算是替他们完成他们未完成的遗憾吧。记得小时候父母对我非常严格,未入学前教我识汉字,教我见人要主动问好,教我要诚实,到别人家不要乱翻人家的东西,要我好好读书……小时候也因为这些东西没有做好而挨打挨骂,小时候是真的理解不了父母的一片苦心,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增长,慢慢的理解了父母为子女付出的心血,所以我们作子女的千万不要去顶撞父母,即使他们错了,但你一定要相信,他们的初衷一定是为你好的。傅雷对儿子非常严格,傅聪也许心里有怨言,但是他一定能理解父亲对自己的一片苦心。
《傅雷家书》是一部写关于亲情的好书,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处理亲情的正确方式,傅雷爱子,但是他并未把儿子束缚在自己的膝下,他同意儿子远赴波兰学习音乐,然而等到傅聪终于在这条道路上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他却更希望儿子能够回国,为祖国挣得更多的荣誉。傅雷在这些家信中自始至终希望儿子成为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人,这才是他教育的最终目的。
《傅雷家书》自出版30年来,经久不衰,是因为它适合每一个年龄阶段的人去阅读,每一个人都要从做子女到做父母,这本说值得我们认真研读,对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说,更应如此,希望看完这些家信,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理解父母对我们的严格要求,作为子女,我们以后能够更多的尊敬父母,孝顺父母,努力奋斗,不辜负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殷期望。
篇12:狼王梦读后感初中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篇13:草房子读后感600字初中
前几天,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
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篇14:神笔马良读后感征文 神笔马良读后感500字初中
一年一年过去了,马良每天坚持画画,画出来的东西就像真的一样。画鸡引来老鹰、画狼吓得牛羊不敢吃草。一天睡梦中来了一位白胡子老爷爷送他一支神笔。他握住神笔醒来后,高兴的挨家挨户的告诉邻居。他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了天上。他画了一条鱼,鱼甩甩尾巴跳进水里。
马良用这支笔帮助穷苦人们解决了一件又一件事情。最后被一个财主知道了,叫来家丁把马良抓了起来。逼迫他画金元宝。马良知道财主不但心坏还贪得无厌就不愿意画,结果被关在马厩里。夜晚的天特别冷,本来以为第二天马良会冻死,谁知马良画了一个梯子跑了。
马良来到另外一个市镇。这次他学聪明了,怕画画引来麻烦,每画一幅画时都少胳膊断腿或者眼睛不画。一次不小心一只没有眼睛的白鹤脸上溅了一滴墨水。结果白鹤的眼睛睁开了,扇扇翅膀飞到天上去了。这事被皇帝知道了,派人把马良抓了起来。要他画摇钱树,马良不愿意。皇帝大为恼火把马良关进牢里。把笔抢了过去画了很多金山,重重叠叠却变成一堆堆大石头,差一点把皇帝的脚砸伤。皇帝还是不死心,他又画了金砖,一块显小最后画了一大条。画好一看哪是金砖,却是一条长长的大蟒蛇。差点把皇帝吃了。皇帝没有办法把马良放了出来,假装把公主嫁给马良,马良一心想夺回神笔,装着答应下来。马良心里打定主意,他先画了一片大海;又画了一座小岛,小岛上画了一颗摇钱树;再画了一艘大船。皇帝带着皇后、公主、王子和大臣们一起上了大船。这时挂起一阵风吹着大船向前进,皇帝嫌船走的慢叫马良画更大的风,最后风越来越大,船翻了。皇帝和皇后公主大臣们都死了。据此马良也失踪了,从此神笔马良就成了一个神话流传下来。
马良不但聪明,而且还正义勇敢、更乐于帮助穷苦善良的人。这些美德让我想到警察叔叔帮助弱小、惩治坏人。最最重要的是他虽然贫困,但却通过自己努力坚持画画,只要坚持努力总会有收获的。
篇15:初中《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800字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绘了主人公独自一人在海岛上日子,打败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实在,让我对主人公犹然而生一种敬仰之情。
本书叙述了鲁滨逊喜好帆海、冒险,当上了充溢惊险和影响的水手,凭着自己的刚强、意志与勇气,依托自己的才智与辛勤劳动,在他一个人活下来的情况下,生计了下来。在荒岛度过了长达二十八年之久的荒岛日子,通过自己不懈的尽力终究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视野,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激烈的震慑。只需咱们像鲁滨逊相同,在窘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力,在绝地中求生计的信仰,有什么事情咱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遭受的更糟呢?
我是诚心的敬服他,试想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的。但他为什么有这样的力气?我想了想在文中鲁滨逊的种种体现中发现,他在困难面前,持有达观的情绪,打败自我、应战自我、超越自我。当漂流到荒岛后,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有活跃的人生情绪,并没有失掉活下去的勇气与决计,不向死神认输。他列出表,列出幸与不幸,优点与害处,以此来安慰自己的孤单,来激起自己打败困难的“动力”。“我陷在一个可怕的荒岛上,没有重见天日的期望;但我还活着,没有像同船的同伴们相同被水淹死。我与人类阻隔,似乎一个山人;但我并未因没有粮食饿死在这个穷山恶水。我没有衣服,但我是在一个热带气候里,即便有衣服也穿不住。”鲁滨逊关于自己面前遭遇到的困难与不幸是多么达观啊!便是他有这样的生计理念,才让他在孤单的荒岛活了二十八年之久。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往无前,他总是会尴尬你,好事多磨。当咱们遇上晦气环境的时分,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失望中找到期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作斗争的决计与决计。“不阅历风雨,怎样见彩虹!”正如鲁滨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日子中的光明面,少看看日子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用,少想想所缺少的东西。这种情绪是我心里感到由衷安慰!”。
篇16: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初一 三国演义读后感,初中
有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看了几页,立刻被吸引了,废寝忘食看了起来,看完后,感受很深。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主要讲的是东汉末年,朝廷腐败,分成了三个阵营:魏、蜀、吴,曹操、刘备和孙权当上了营主,指挥大将争夺地盆,经过三英战吕布、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番两次的大战,比较后魏国过五关斩六将,赢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里,诸葛亮足智多谋,每当蜀国出现困难,都是他尽力出面去解决,非常厉害;张飞虽然喝完酒就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但功夫非常了得;吕布是当时武功比较强的,连刘备、关羽、张飞三个联手都打不过他,射箭技术更牛,150米外的东西都能射中,但他有勇无谋,不会动脑筋,比较后被曹操杀掉了。
我比较喜欢的人是大名鼎鼎的关羽,他是我的榜样。关羽的武器是锐利的青龙偃月刀,长1米多,重82斤!他穿着浅绿色的战袍,骑着一匹叫“千里”的赤兔马,一口气就能跑好几公里呢!而且他非常勇敢,对刘备也很忠诚,刘备一有危险,他能马上去保护他。
这些人,他们的性格都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能为自己的阵营而战,胜利后都不需要奖励。
《三国演义》真的很好看,大家都快去看看吧。
篇17:初中生简爱读后感
人文知识一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相识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觉得颇深,发明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私人的去世,虽然不是最紧张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私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悔恨的里德姨妈,看护她的里德母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布羽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去世都带有剧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只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抵挡的,而海伦显然极为唾面自干。因而时至即日,我依然并不太明白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心田也对那种寂静有剧烈的向往?
敷衍圣约翰,前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利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前言对这个人私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想烦闷,但这本身好像并非她要驳倒的真正东西。我以为作品中尚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着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讨论: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从外貌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奉(伊丽莎终极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去世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奉而太甚让理智主宰本身,具有循规蹈矩的性格。从心田来讲,他们却形成了非常光显的比力:伊丽莎好像给人以“看破凡间,遁入空门”的觉得,而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平常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头脑进程难以做深入相识,只能预测这多少与家景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连),由此我们大略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清静的,虽然同时也很淡漠。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紧张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齐备办法无刻不在评释二心中火热的欲念。大概作者在对他形貌的进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相识;然而终极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凡人,不光由于他的活动特殊人可做,更是由于他以致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明白的情绪——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着实他便是我们每个人私人为欲望而屠杀的那一部分,他便是欲望的跟班,而决非他反复以为的“主的诚实的西崽”。
《简爱》的着末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看护我,这个善良诚实的西崽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开心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以后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便是换往复世后的开心,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齐备——爱情,婚姻,以致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东西。我盼望他早点去世,由于在我眼中,只管他有明白的生存目的,但她是烦闷乐以致痛楚的。
关于里德母舅,全书着笔未几,诚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去世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前言中的见解:作者对母舅的形貌是相称告成的。若由简来流溢谢谢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放肆赞美,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明白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以为,要是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毕竟上,敷衍不幸童年的形貌,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平常的天性以公正的评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终极彻底包容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着实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包容她,而这,好像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老师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去世对简弥漫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伤。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菲薄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盛也是最紧张的精神产业。缺了它,便是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紧张。
篇18:简爱的读后感1500字 简爱的读后感300字初中
她是这样的,谈吐平静而轻巧,寡言少语,让人觉得不卑不亢;眼睛明亮而美丽,从不躲闪,能读到丰富的情感。 她有着女子柔弱而细腻的心思,细致中,带着些许倔强;男子般直爽的性格,洒脱中,却总也看不穿内心的脉络。
这个女子,简·爱,算不上漂亮,有着几分端庄,引不来侧目;一旦走近了,心中却总也挥散不去。读了这本书,你会反复的问自己,简·爱,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充斥了她怎样的情感?她的内心世界,起起伏伏,又是怎样的境地?斜坐在桌边,用手轻轻地抚在封面那瘦弱的身躯上,思绪却早已万马齐奔。
想到童年的简,脑海中浮现起一栋空旷旷的大房子,就像一只即将失去生命的怪兽,残踹着,凄吟着,充满了悲凉。大房子中的某个角落里,你会看到简弱小的身影,或是直立着看着窗外,或是蜷缩着读着一本小人书,安静的享受自己的时光。这种片刻的安静,却不是简童年的主旋律,表哥挥舞的拳头,表姐漠视的目光,舅母刻薄的嘴唇,还有一间充满着红色的大卧室,才是小简爱无助童年的全部记忆。简无处可逃,她所能做的只是握紧拳头,咬住嘴唇,愤愤的看着那些在自己面前肆虐的人们。没有眼泪,没有顺从,只有黑暗中战栗的倔强。好担心年幼的简就这样被怪兽吞噬掉。
也许是她咬着的嘴唇,明亮锐利的眼神,使她被亲人抛弃,使我心里隐隐作痛,可她却感觉不到一丝悲伤??
简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呢?
不管怎样,童年的简还没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远离了亲人的嘲弄,却又被置于另一个暗淡的世界——洛伍德的一所女子学校,这是个凄凉的境地,虽说是慈善机构,可管理者冷漠的人性,使这里变成一片黑漆漆的冷冰冰的“弃女集中营”。脑海中,波罗克赫斯特先生的一句怒斥,使小小的简弱弱的站到凳子上,在众人目光中,胸前挂上了“说谎者”的牌子。牌子沉重的坠在胸口,比起人群中疑惑的目光,却也不需要计量这种沉重。那坐满了师生的礼堂,却好像一座空旷广场,回荡着极度侮辱的训斥,声声扣在小简的心上;这些训斥,仿佛变成了一团黑色的漩涡,在无形中,扭曲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她穿着死板肥大的校服,在众人面前,被定义为“无可救药的灵魂”。好担心这旋风也扭曲了简的心灵。简还没有哭泣,只是觉得喉咙有些哽咽,她倔强的挺直了胸膛,尽量保住自己的一点点尊严。这时人群中递来的半块馒头,却使眼泪从冰冷的小脸上慢慢划过,无声的落在脚边。简,抽涕着,站在高高的凳子上,垂着头,看着鞋。
想不出来,简是什么样的孩子。
这一天,清晨醒来,躺在身边的海伦再没有应答简
的呼唤。看着海伦青色的小脸,摸着她冰冷的小手,简知道,小朋友去了天堂,生命中那个她宁愿“用盖茨海德府的每日奢华”所换取的生活消逝了。唯一增添的是花园中小伙伴精巧的坟墓,混在许多矮矮小小的坟墓中,除了自己,没人看望,没人陪伴,没人叹息,仿佛是另一个自己,在那小巧的坟墓中无人问津的、潦草的终结了。简曾说过,为了自己爱的人,她会心甘情愿的折断胳膊。可是每一个爱她的人都渐渐的消失,这种心灵上无法抹去的痛,还真的要比折断胳膊更让人深刻。她孤零零的坐在石阶上,看着周边的一切变得清晰熟悉起来,仿佛又回到怪兽的口中,不同的是,简再不是那个瘦小年幼的小女孩了,她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生活。未来的道路似乎忐忑,可是还算清晰,起码那里充满希望。
也许简是我从未领会的一种人。
处在青春岁月中的简,穿上了朴素无华的衣服,把垂肩的长发盘起。她已然是个成熟的女性了,少了许多烂漫,多了些许端庄。她终究是过上了由自己主宰得到的生活,虽说那只是在一座单调的城堡中,过着单调的生活。她很少静静地坐在角落,而是喜欢走在城堡边郁郁葱葱的树林里,听着耳边的风,诉说这一切有多么欢畅 ??看似简单更有些空旷的大大的城堡,却和简一样,都在宁静的外表下,充满了未挖掘的秘密。它藏了一份热烈的感情,藏了一段逝去的悲
伤;她藏了一颗烂漫的心灵,一个被简陋的外衣禁锢的思维,一个对未来富有憧憬的灵魂。它是真挚的,深沉的;她是热爱生活,富有激情的。
我想我慢慢读懂简了。
有这样一段感情,世俗的目光不允许,封建的思想不允许,落后的偏见不允许,但是都没能阻止简穿上婚纱,因为爱情已经走入殿堂,心儿也走入了殿堂,简也就不会犹豫——唯一打断这一切的是现实的残酷,责任的重要,和良心的呼唤——简不得不离开挚爱的人,把一片一片的感情压在心里的巨石下,她由不得感情里掺杂些许的牵扯,由不得心灵扭曲在巨大的城堡里,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有这样一段感情,可心的事业牵绊着,甜美的亲情牵绊着,神圣的职业牵绊着,但都没能促使简就这样停驻下来,因为爱情还在远方,心儿还在远方,简也就不会犹豫——她深深地爱着罗切斯特,虽然他落魄了,涣散了,失明了,可他能够读懂简,他的灵魂是和简相通的。当那些残忍的绊脚石消逝时,简就不会再丢弃自己心里那份召唤。
忘不了,那浓雾压着的山谷,远处传来的阵阵马蹄声,一点一滴,渗入心灵;
忘不了,那荒无人烟的沼泽,细数心中里每一条神经,一丝一缕,疼痛难忍。
忘不了,那唯美的月光,洒满了泽谷的山林,寂静。
的夜空下,他一声一声从痛苦和悲哀中传来的呼唤,那深情无助的呼唤,翻山越岭,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阻碍。
忘不了,旅途中那颠簸的马车,熟悉的景色映入眼帘,一山一坡写满了眷恋和痴情,那苍凉的城堡,那潦草的过去,统统消逝了,恋人悲伤的脸庞浮现在眼前。
最后,故事中的他们还是携手走进了婚姻,有过平淡无奇的相处,有过跌宕起伏的经历,有过伤心,有过欢喜,简深爱着这段感情中那种心心相印,灵魂相伴,并以此走过了春秋,走完了人生。
命运它有时是残忍的,让幼小的简失去双亲,偏倔强的她又被狭隘的舅母收养。童年的生活里,她没有亲人的爱,受伤时,没有人安慰;成长时,没有人鼓励。此时的她就像一朵夹杂石缝中生长的野草,少了些悉心照顾,依然坚韧,倔强的成长。
篇19:青铜葵花读后感初中 青铜葵花读后感八百字
拿到《青铜葵花》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本,里面的文字吸引了我的眼球,让我久久为之感动;特别是随着书本内故事情节的不断深入,我几乎是眼含泪花看完这本书。
《青铜葵花》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爸妈都是孤儿,再加上妈妈已离开人世,所以葵花就像爸爸的小尾巴一样,爸爸去哪、葵花就到哪。直到有一天,无情的河水夺走了爸爸的生命,葵花只能暂放在干校,由干校的叔叔阿姨照顾。最后,葵花被青铜的家人领养了,和青铜他们成为了一家人,虽然青铜是个哑巴、不会说话,但却十分照顾葵花妹妹,葵花也对青铜哥哥很好,大家生活在一起还算融洽。但是他们并不是这样一直生活下去,命运似乎就是这样捉弄人,有一天城里的人又把葵花接走了,这对兄妹就这样分开了。
“为什么我眼里含着泪水”,那是因为我被青铜对妹妹的关心感动了,为了让妹妹吃到野鸡,不管自己的身体,一定要下河捕捉野鸡;为了葵花妹妹,青铜还放弃了读书的愿望,让妹妹去读书等等,这些故事情节,都体现了青铜对葵花的爱。葵花妹妹也非常懂事,争取在学校的每门功课都是最好的,而且她还利用课余的时间,出门去捡银杏换钱给奶奶治病。这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但两个兄妹仍然能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时常让我感动、让我热泪盈眶。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感悟很深,只有亲人,才会给你真正的体贴和关怀,对你的付出不求回报。青铜哥哥的无私,同时映衬着葵花妹妹的懂事,正因为有这样的亲情纽带,即使家里再穷,他们的生活也是快乐的!
篇20:初中《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
当我读完18世纪英国作家笛福写得长篇历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时,我被主人公鲁滨逊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品质所震撼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文章,希望你们喜欢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0xx年。20xx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0xx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0字作文
当我读完18世纪英国作家笛福写得长篇历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时,我被主人公鲁滨逊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品质所震撼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沉船遇难,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了种种困难生存了下来。他改变了生化环境,盖起住所,靠打猎生存。后来,鲁滨逊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学会做面包。他还驯养了山羊,养了一只鹦鹉。若干年后,他救下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让他做自己的仆人。20xx年后,鲁滨逊帮助了一位英国船长,自己和仆人也搭乘他的船回到了英国。
拿破仑说过:“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鲁滨逊荒岛求生的事例得到了做好的证明。那个荒岛没有名字,没有人类,到处是杂草丛生。面对这样的状况,要生存下去十分困难:黑暗、害怕、孤独,这个荒岛的特征显而易见。如果换做我在那个荒岛上,我不会像他一样坦然的面对一切,因为我没有承受这么大的困难的勇气。当我看见野人在吃野人时,我会拿着枪冲上去,解救俘虏吗?不会,因为我胆小,我肯定会坐在一个难以察觉的小角落,害怕地瑟瑟发抖,怕野人来吃掉我。没有食物,没有衣服,没有房子,没有朋友、亲人,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对自己能否生存没有信心。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帆风顺的。渴就喝水,饿就吃饭,不想吃就倒掉。遇到难题查电脑、问父母。但我却并没有意识到能吃饱喝足、上学是多么的幸福。但这恰恰是我们这代人所缺陷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付出、劳动才能成功。我以后一定要奋发向上,用自己的信心和努力创造未来!
《鲁滨逊漂流记》初中读后感600字
我读过许多扣人心弦的故事,但《鲁滨孙漂流记》这个故事确时时萦绕于心,令我难以忘怀。
故事中的鲁滨孙是个自食其力,乐观向上的人。他乘船前往南美洲,不料途中遇到大风,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孤身一人流落到荒岛上。他在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小岛上建房定居,去森林里打猎,畜养山羊,甚至他在第四年时还吃到了自己亲手种的粮食,他还救下了野人“星期五”,最后,回到英国。
鲁滨孙的历险,让我不由的沉思:在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鲁滨孙可以生活20xx年之久!如果我们流落到荒岛上,能活多久呢?是一天,两天,三天还是五天呢?那种没人陪聊的寂寞生活,我们能忍受得了吗?我们会打猎,会做饭,会生火吗?我们是嚎啕大哭还是乐观开朗?我们是放弃希望还是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
现在的我们,那个不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那个不是家长们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根本不具备生存的能力。不会生存,不会自立,不会自强不息!我想问问现在的青少年们,你们会做饭,会穿衣,会洗衣,会叠被吗?会做这些事的人,也绝对是绝少数人。为什么都说农村孩子早当家呢?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家庭,每当父母忙不过来时,总会叫孩子来帮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自强不息,只有自我生存,才是真正的本领,才是真正的强者。可作为城市孩子的我们,不仅不会自强不息,竟然还没有农村孩子一半的生存能力,反而还更懒惰,更散漫,更无能些!
21世纪的青少年们,不要再懒惰了,不要再散漫了,不要再被父母的溺爱所蒙蔽了!学会自强不息,学会独立,学会生存吧!要想学会生存,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