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汇总20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初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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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00读书笔记初中 400读书笔记集
对于历史我比较喜欢读《三国演义》,那本书我从小就读,下面就让我来说说我对这本书的喜爱之处。 三国演义是记录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的历史战争等时间,描写了许许多多的战役和英雄。比如关二爷,诸葛亮等等,其中我最喜欢关二爷,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关羽。
关羽可谓是三国中的一位超级武将,温酒斩华雄已经证明了他高超的武艺,一杯清酒尚有余温,关羽也提华雄的人头胜利回归,后来被曹操活捉后,过五关斩六将,以一己之力连斩曹操元大将,其综合能力,战斗力也是非常可观。
再看看关羽的指挥能力秋八月,时逢阴雨连续下了多天,暴涨溢岸,大水沿着汉江故道河床低洼地带分三路涌向罾口川、鏖战岗、余家岗到团山铺一带;再加上、及西北的普沱沟、黑龙沟等地的山洪暴发之水,使罾口川、鏖战岗、余家岗、团山铺等区域内的水平地五六丈深,于禁等七军皆被大水淹没。
于禁与诸将登高望水,一片汪洋,无处躲避。他只好与庞德等将领上堤避水。这时,关羽命令他的水军乘船猛烈攻击被大水所围困的曹军,并在大船上向曹军避水的堤上射箭,曹军死伤落水被俘者甚多。在全军覆没的窘迫情况下,于禁被迫向关羽投降,而庞德却顽强抵抗,终被擒住,拒不投降,遂为关羽所杀。
史载,之役,关羽擒于禁,斩庞德,威震华夏,曹操曾议徙许都以避其锋,成为关羽历史上最辉煌的一段生涯。
不过英雄也有失败的时候,夜走麦城把关羽留在了荆州,一时疏忽从而是一代英雄豪杰死了。
我认为关羽最重要的品质在于忠,他为蜀国至死不渝,对刘备忠心耿耿,无论曹操的荣华富贵的诱惑,无论吴魏的强大,他都不畏惧,生是蜀国的人死是蜀国的鬼,他的这种精神宁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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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呼兰河传读后感初中 呼兰河传,读书感悟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便沉醉在这本书中了,它把我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一年四季有非常多的事。在萧何的笔下,却写得如此生动独特。
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连续三个月不下雨的时候,车夫和马翻过好几次车,而翻了之后,过路的人看着他们似乎也起不来,便来帮帮忙。有时因为拖不出马,而准备走人。但看看马快被泥坑憋死了,只好又过来再次帮忙,还不时的喝彩“噢!噢!”。闹得非常热闹,也使居民说长道短,得以消遣。当这个坑淹死了猪后,有些人会把死猪拿去卖,并且是非常便宜的。
有些小孩就说这是“瘟猪肉”,并且是在许多家长面前说的,便会被家长打。我看后,觉得萧红是在讽刺这些贫苦的劳动人民,让人感到凄凉、凄苦。许多人说过一些不会掉进坑里的办法,如:有的说拆墙,有的说种树,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真是他们的悲哀啊!
在萧红童年的后花园中,她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因此也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也是这么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快乐的学习,快乐的玩耍,快乐的……似乎干什么事情都是快乐而幸福的,而萧红的童年就是快乐而寂寞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茅盾曾经说过: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于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些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这本经典的小说生动、形象地讽刺了人们的无知、愚昧,同时,萧红用了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如此让人同情、痛恨的一件件事。《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她通过这部作品,描述了一个灰色的天空,灰色的道路,灰色的城市,灰色的社会。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人们再善良,也抛不开那些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非常沉重。在尾声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凄惨、悲伤……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还久久地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当中!
篇2:鲁滨逊漂流记初中读后感600字 《鲁滨逊漂流记》读书心得体会300字
《鲁滨逊漂流记》叙述的是鲁滨逊因出海,多次遇难,最后再一次事故中,不幸的是船上所有成员都遇难了,偏偏只有他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这个荒岛杳无人烟,要说最多的还是野兽,鲁滨逊在毫无道具的情况下,他自己制造锅,烟斗,他造房子,种粮食,养宠物,还去斗野人,岛上虽然危机四伏,但在他手生上好像一切都那么井井有条,他在岛上度过了28年,终于他碰到了一个船队,解救了这个船队的队长,离开了这个荒岛,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鲁滨逊生活在荒岛上时,他一开始认为是老天在捉弄他,但一次他生病后,他在病痛中认忽然这是老天对载自己的眷恋,所有人都死了,却惟独只有他活了下来,并且这岛上并不是十分荒凉,有野兽,有瓜果,而且有纯净的水,他开始认为是老天照顾他,再后来当他觉得无缘吃到稻子与小麦时,他再一次整理中惊奇的发现了被老鼠吃得差不都的种子,且无意撒在了墙角,却发现它开始生长了,经过培育终于长成小麦。他开始感谢上天,开始读圣经。而在他想要同伴时,星期五来了,他终于有伴了,他感谢上天,认为一切都是老天最好的安排。
当人绝处逢生是很多人怨恨上天,但鲁滨逊却换成另一种思考,以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感谢上天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这先生活在安乐窝里的人们,当遇到一点的困难就怨天尤人,他们从不会反省自己。而如果我问换一种心态球对待问题,常怀感恩之心,让感恩伴随在我们的身旁,一种感谢世间万物的眼光看待东西,相信一切都是老天最好的安排。当我们遇见灾难,我们应感谢这是老天这是他对我们的磨练,当你考试考了满分,这是上天对你辛苦的回报:当你没有获得奖,那是老天对你的激励。
学会感谢,感谢现在所有的一切,让我们怀着感恩之心,让我们在感恩中成长。
篇3:初中螳螂捕蝉的读后感:螳螂捕蝉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螳螂捕蝉》一文,过后,我深受感慨。《螳螂捕蝉》是一个成语,这个成语与“黄雀在后”一起连用,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一个成语用来比喻只见眼前利益而不顾后患。在文中,吴王也是只顾眼前利益,他曾想派兵攻打楚国,但遭到了大臣的反对,可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坚持要攻打楚国,他就是只顾眼前利益,没有想到在他攻打楚国的同时,还有别的国家趁虚而入,来攻打他,这岂不是自取灭亡?
在生活中,这些只顾眼前利益而从不想后果的人比比皆是。
在教室里,有些同学只顾随手扔垃圾,而破坏环境,根本没有想到这样做正在危害着我们的身心健康。这样,早上才扫的地,下午就让人看不下去了。到处是纸屑,到处是透明胶带,到处是铅笔末……同学们根本就不知道这样的破坏环境,正是在破坏自己啊!随手扔垃圾是很方便,可是地上太脏了,随便活动一下就灰尘漫天,我们在这样的教师里学习,吸收了灰尘,很容易的各中疾病,这不是重踏吴王的覆辙吗?但是,吴王从执迷中醒来了,他考虑到藏在身后的危险。难道我们不能明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真正含义吗?
是的,现在社会上是大多数人都想使自己得到利益,可是,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我们应该考虑到自己身后的危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所以,我们不要只想到取得眼前的利益,而没有想到身后的危险!“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成语,我们应该引以为戒,不要再重踏覆辙!
这篇初中螳螂捕蝉的读后感,引题自然,观点明确。
篇4: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一700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左右初中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篇5:猖会读后感200字初中 五猖会读后感八百字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大家同时活动起来。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现在的解放社会与美好的家庭。
篇6:居里夫人传读后感初中生
在我隐隐约约的记忆中,有无数伟大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无异于那颗璀璨耀眼,光芒四射的巨星——居里夫人。
每当我提到这个响当当的名字,我的心灵都会为之震撼,甚至惊愕:她对全人类做出了不可磨来的贡献。偶然的一个机会,我得以翻开《居里夫人传》一书,得以更加仔细地了解她那我辉煌的一生。
居里夫人的一生充满着奇异的经历,我忘不了她的童年生活:当时的法国被外族人侵占,受着沙皇的统治,行动一点儿都不自由。生活在如此恶性的环境下的居里夫人,自幼有着过人的天资,成就了一个令人眼羡的她。可由于生活环境的恶劣,她逐渐有了自己的理想,怀着爱国之心,拼合攒钱,为实现自己愿望而努力奋斗。终于,她成功了,可以去巴黎求学了。
进入巴黎大学,她并不停歇,租了一间简陋的阁楼学习。"……冬天很冷,取暖用的炉子又小又不暖和,特别是缺少煤炭。脸盆里的水经常结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只能把所有的衣服压在被子上。做饭的东西只是一盏酒精灯。没有其他炊具。"居里夫人到巴黎求学时困难重重,生活陷入了困境之中。从小性格坚强的她面对生活的艰苦仍旧发奋图强地学习,并且她觉得十分快乐、充实。使她热爱学习的精神得到了满足,孤单的情绪很快就消失了。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家里,我是"小太阳",妈妈是"小行星",整日围着我转。一日三餐,妈妈为我精心安排食谱,讲究营养均衡;夏天,为我泡凉茶,煮绿豆汤,降温解暑;冬天,为我熬鸡激汤,滋补身子,增强体质;周末,放弃休息,陪我跳绳,打羽毛球;每日,为我批改作业,辅导功课,教我学习。可居里夫人呢?生活在简陋的小阁楼中,非但没有怨言,反而发奋图强地学习。和她相比,我实在差太远了。"逆境中成才"这句话果然没错。
也许你会问,科学真的有那么神奇吗?是的,在这本书中居里夫人作出了回答。"其实科学就有一种神奇的美。一位科学研究者不仅仅是一个技术者,也是一个小孩儿,他就像是沉浸在神奇的神话故事里一样,沉浸在大自然的美丽景色里。"居里夫人热爱科学,爱计划未来,想象美好事物。她认为科学是一种神奇的美,这种美可以让人仿佛置身于神话中,置身于大自然的美景中。这种美也是居里夫人一生能够坚持科学的原因。我们呢?遇到困难就退缩,遇到挫折就气馁,我们也应该向居里夫人一样知难而进,这样才能成功。我们不求像伟大的居里夫人那样名气显赫,只要不违背自己的信念,做最好的自己,让目标在缩小中起舞。
《居里夫人传》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著名人物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的确,居里夫人视金钱如粪土,而她淡泊名利,意志坚定,不轻言放弃的精神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变成了一个新计量单位"居里",变成了科学史上的一块永远的里程碑,变成教科书里的新名词"放射线"。她谱写了一章不朽的神话,她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她的精神化作了科学界最璀璨耀眼的一颗明珠,她发明了一种新元素——镭!
篇7:格列佛游记读后感800字初中
前不久,我看完了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先生的《格列佛游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带有魔法,引起了我丰富的联想,现在,有关书的内容还是记忆犹新。格列佛先去了小人国,之后是大人国、飞岛国,最后是慧姻国。
在不同的国度里,格列佛的经历都能让我们看到英国政府的无能。在小人国,格列佛遇到了仅6英寸高的小人国国王及他的大臣们,可是他们却个个都贪婪无比,陷害无辜,互相争权夺利,而他们为之争斗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例如小人国的高跟党和低跟党由于用鞋跟的高矮来分配权力而闹得不可开交。
生活中也有一些实例,比如两个同学为了得到马路边的一张钞票而闹得不可开交,结果可想而知。因此,我们不要为了一些小事、小利益而闹矛盾。在大人国,格列佛对国王讲述了英国的现状,并隐瞒了一些事实。但从大人国国王的眼光看来,英国政府中尔虞我诈的现象很普遍。联系事实,在我们身边,有一些班干部仗着老师给予的权力,开始欺负同学,又利用老师对他的信任,让老师蒙在鼓里,从而让事实颠倒,多不好啊!然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格列佛在慧姻国结识仁慈、诚实的慧姻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姻国的“词典”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些字眼,他们都是天真无邪的。
在慧姻国生活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我想如果人类的世界也是诚实、公正的,那么我们就会生活的无比幸福!作文
篇8: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初中
这本书可以说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书"之一了。令我百看不厌。它就放在我的床头,每当看到它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翻看起来。
这本书讲了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漂亮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会,城市女孩葵花让乡下大麦村的青铜家领养了,从此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尽管青铜家并不富裕,但葵花爱这个家里的每一个成员,当然他们也把葵花当作他们的骨肉。但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就开始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最后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了:青铜在草垛上产生了幻觉,看到了葵花,于是他用尽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那是发自内心,不可抗拒的一声"葵花".他喊出了声,刚好被嘎鱼听到了,嘎与撒腿就往青铜家跑,边跑边说:"青铜会说话了!青铜会说话了!"
我相信这一定是老天爷看到青铜和葵花感情这么深,不忍心让青铜再说不出话了,这也许就是爱的力量!
还有一段话给我的印象也特别深,那是作者在写后代记里提到的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
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重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魄。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虽然我还不能理解这段文字的更深一层的,但我已经懂得它的基本道理了。我们确实需要正视痛苦,尊重痛苦,因为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它包括了自然的突然袭击、人类野蛮本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疾风暴雨等。而且我们每天都在目睹与耳闻这些苦难。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所以现在的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只是从现在才开始有苦难与痛苦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平和的心态!
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篇9:初中项羽之死读后感
“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懂得善待他人。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项羽大失民心。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想灭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并不会太难。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英雄,竟也落到如此地步。
没有任何时刻比现在更清醒了。"胜者王,败者寇,大势已去,我们回不去了,无颜再见山东父老。"他越说越激昂,胸中仿佛有一股气,直冲脑门,"碍…"一声巨吼,在空旷山谷中,留下振荡人心的回声,他犹如一只负伤的雄狮。
"我绝不落入刘狗贼之手,我决不向忘恩负义者求饶,英雄要有英雄的死法。"他的手,坚定地握着那翅已经染满血的剑,身着自己的胸口,像对敌人般无情,没有丝毫犹豫地穿膛而过。
是的,他选择自杀,在乌江自杀,他是项羽,西楚霸王项羽。
他的死,是千古的绝唱,谱写出一首属于项羽的乐章;他的死,是千古的争辩,软弱与勇敢,完全相反的词,却出现在项羽身上;他的死是"刘邦式"成功者所不屑的结局;他的死,让痛恨以奸诈者胜出的清高者所为怜悯。
只是,我们都忘了,我们并不是西楚霸王项羽,人的心是千变万化的,怎么可以以我们的感情去猜测他的心,怎么可以妄言他的悲与喜?
到底他的死是悲或喜,是解脱还是压抑,我们又从何得知?谁又可窥视一个死千年之久的人的内心?
只知道,项羽以自己的行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属于他自己的本色,在这不尽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壮烈的一举。
更为我们留下千年的疑惑与千年感慨!
篇10:初中生优秀读后感:《天狼》读后感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己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但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该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终于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起打败了犬姓狼家族,只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后来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不过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后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但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这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
《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起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情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起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只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后,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后留下的只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只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己,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读《天狼》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天狼》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篇11:初中生课外阅读《骆驼祥子》的读后感范文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一部著名作品,春节假期,我从书柜里拿出了这本一直想要仔细阅读的名著。
《骆驼祥子》真实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拼命地赚钱,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没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挣扎过,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也让他丧失了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广大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遭遇的不公平外,主人公身上所具备的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如祥子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因为当时社会制度的压迫走上了堕落的道路,使我们格外清楚地看到了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先生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人物。这部作品具有的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在每个读者的心坎上。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更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虽然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或多或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篇1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初中200字 海底两万里 读后感 初中500字
看完这本书,我起伏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此书是著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写的。此书的大致内容是:在1886年,在海上发现了一只“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认为是一只独角鲸,他接受了海军的邀请,便与他的仆人康塞尔来到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去捕捉独角鲸。
终于有一天,他他们找到了 “独角鲸”,却不料被独角鲸给击沉,随后,他们阴差阳错地进入了独角鲸的内部,才发现这不是独角鲸,而是一艘巨大的潜艇。
一天后,潜艇上的尼摩艇长告诉他们三人,自己已经和整个人类社会决裂,但他还是为法国偿还800亿的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救助不幸的落水者。他,向往着大海,向往着和平。
历时九个月,尼莫艇长驾驶着鹦鹉螺号,带着阿龙纳斯一行人,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
终于有一天,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海上波涛汹涌,尼摩艇长发起了一场复仇,他击败了当年侵略他的祖国的国家的船只,他将鹦鹉螺号潜到水底,把自己付出一生的心血所研究出来的科技秘籍写在纸上,放进了漂流瓶,抛到了海里。此时,阿罗纳斯一行人也偷偷地乘坐潜艇,不辞而别,最后安全逃回了美国,阿罗纳斯于是把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我最欣赏的,就是尼摩艇长的爱好和平,当他的祖国被侵略时,他毅然和人类世界决裂,并且立志成才,为祖国复仇。他暗中帮助有需要的人,为法国偿还800亿的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辛辛苦苦从海底挖来的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救助不幸的落水者。
当他在海上的时候,他开发自然资源,帮助人类科技发展,善良对待阿龙纳斯一行人,并且在发现不公平邪恶势力后,敢于出击,打败了侵略国家的恶势力。
在1960年,联合国大厦北花园里建立起了一座雕像铸剑为犁,意为销熔武器以制造务农器具,要和平不要战争。
孔子说过:“铸剑习以为农器,放牛马于原薮,室家无离旷之思,千岁无战斗之患。”
篇13:初中简爱读书笔记摘抄 简爱读书笔记50条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伤害,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小学读后感,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伤害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哈哈哈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篇14: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00字左右初中
人们总认为,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是对某个人的第一印象并不能代表这个人的真实形象。
《傲慢与偏见》主要以四桩迥然不同的婚姻为主线,以贵族公子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因此而产生的对达西的偏见为线索,描写了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一桩花好月圆的美好婚姻,以及两桩无奈之中的不幸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有主见,且聪明过人。但她因第一次遇上达西时,达西所表现的傲慢和对她的怠慢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初次印象,从而断定达西是个性格孤傲、目中无人、爱发脾气、讨人厌烦的人。
第一眼看到威克姆时,伊丽莎白见他仪表不凡,谈吐有力,被他伪君子的表面现象所迷住,留下了良好的初次印象,因此认为他是个好男人,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了他的谎言,对达西的误会再次加深。
后来,经事实的验证,伊丽莎白才知道了达西的美好品德和威克姆的丑恶嘴脸。随即与达西误会冰释并揭开了威克姆的伪装。
的确,人们常凭第一印象来妄加判断,以此来了解人,判断人。但往往是只看某个人的第一印象是根本无法识其本质的。
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好斗狗的年轻人。因他的狗骁勇善战,全城的狗都不是它的对手。没过多久,就没有一个人再愿和他斗狗了。他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便到处带狗寻找对手。走到一间老屋前,看到一个老人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在屋前晒太阳。他认定这条老狗根本不是他的狗的对手,但再胜一次又何尝不是好事?于是上前和老人要求斗狗。老人说:“它已经老了,就不要再斗了。”他认为是老人胆怯,心中一阵窃喜,执意要比个高低。老人无奈,只得放狗去斗。不一会儿,年轻人的狗就败下阵来,且被咬得遍体鳞伤。年轻人惊呆了,忙问:“好厉害的狗!什么品种?”老人缓缓地说:“我也不知道它现在叫什么,只知道没脱毛之前,人们叫它‘狮子’。”
一个人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固然很重要,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真实才学!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请不要以第一印象来判断下结论!
篇15:初中生读后感范文
这是一个好听的故事,请让我讲给你听:
从前有座马兰山,山上盛开着一种神奇而美丽的马兰花,它能为勤劳而善良的人们带来幸福和欢乐。
马兰山下住着以打柴为生的王老汉。这天,王老汉打好一担柴,忽然看见东边山崖有朵蓝盈盈的马兰花,就爬上东山崖,想摘下它带给自己的双胞胎女儿——大兰和小兰。谁知一不小心跌下了山崖!
半空中,王老汉感觉被人托住。他睁开眼,看见救他的是个结结实实的小伙子。王老汉感激地询问恩人的名字,小伙子说:我叫马郎,就住在山里。其实,这个马郎是马兰山的山神。
这时,从山下传来姑娘婉转悠扬的歌声。这是我的双胞胎女儿在唱歌。王老汉自豪地说。这时,马郎飞身上了东山崖,摘下那朵马兰花递给王老汉说:请您把这朵马兰花送给那个愿意嫁给我的姑娘!如果她愿意,今天晚上我会到村头小河边来接她。
王老汉回到家中,乐呵呵地说了山上的事,顺手将马兰花递给身边的大兰。大兰以为马郎是个穷光蛋,翻翻白眼,噗的一下把马兰花打落在地。一旁的小兰赶紧捡起来,羞涩地说:爸,我觉得他心眼特别好,我愿意嫁给他。
晚上,小兰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告别爸爸和大兰,和早已等在村头小河边的马朗骑着马去了马兰山,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转眼间,一年过去了,小兰该回家探亲了。马郎把一朵马兰花戴到小兰头上,并教她一句口诀,让她需要时用。小兰咯咯地笑了起来: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儿在说话,请你立刻就开花......送我礼物一大篮。一眨眼,小兰面前就真有了一大篮礼物。小兰和马郎约好明天在河边见,就开心地挎起篮子回家了。
不料,这一切被躲在树后的独眼老猫看见了。贪心的老猫见马兰花如此神奇,就想把它弄到手,于是尾随小兰回了家。老猫发现大兰非常妒忌妹妹的漂亮和幸福,便怂恿大兰合伙算计小兰。
第二天,大兰假情假意地挽着小兰送她到河边。这时独眼老猫突然蹿出来一把抢走了小兰头上的马兰花,接着大兰狠心地将自己的亲妹妹推下河去,河水卷走了小兰。这时,马郎气喘吁吁地赶到河边,以为大兰就是小兰,带着她和老猫一起上了山。
马郎见小兰自从回趟家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他越看越生疑。一天,他趁大兰和老猫熟睡的时候,把马兰花拿到手,念道: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儿在说话,请你立刻就开花......小兰她在哪里呀?赶快送她回来吧!话音刚落,小兰就站在马郎的面前,并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事情败露,老猫被门外的老虎、大熊、梅花鹿堵住,还被打了个半死。大兰一见小兰,羞愧难当,红着脸跑下山去。
从此,马郎和小兰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世界上哪里有密不透风的墙?做了坏事情,不管你多么努力去掩饰,真相终有一天会被发现的。这就是本文留给我们的启示。
篇16:《雷雨》读后感初中范文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剧中的女人--侍萍,四凤,繁漪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篇17:初中生《傅雷家书》读后感500字 初中生傅雷家书读后感500字
在《傅雷家书》中,我看到了一位父亲对孩子的淳淳教诲,字里行间,流露出傅雷对傅聪强烈的父爱。这种爱使人震撼,使我对傅雷爱子教子的精神所深深打动。这本书主要是傅雷在书信中告诉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问题。他教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积极的引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而且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他无疑是儿子的良师益友。
人自爱其子,是一种自然的规律。生命有限,而傅雷却通过自己的儿女来延续自己的生命,让儿女学会对社会、对祖国、对世界负起责任来。在傅雷的文字之中,他高度负责的精神可见一斑。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他从父亲的书信里得到了无尽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在身边,给他力量,突破冲重重的阻力,踏上一条完美的成长道路。《傅雷家书》充分地体现了傅雷的思想,他写在纸上的都是些家常话。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他无拘无束,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正因为这样,《傅雷家书》如山间清泉,如蓝天上的白云,如飘飞的雪花,如无瑕美玉。感情是那样的纯真和挚朴。
傅雷对他的孩子疼爱有加,但在疼爱的同时,不忘对其进行全方位教育。爱子之情本是人之常情,而傅雷对傅聪的爱却没有成为那种普通的温情脉脉,而是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舐犊之情之前。正如他对傅聪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为常人所认同,但这是他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从傅雷的话语中我看到了作为父亲的他在儿子长大成才的道路上所灌注的心血,在童年时代是这样,在形如隔世的大洋两岸,不是依旧如此吗?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的父母,他们虽然不是像傅雷那样的伟人,但是他们给我的爱却并不比傅雷给傅聪的爱要少。他们事事为我着想,为我考虑。他们虽然不能讲出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大道理来,但是,日常的教诲又何尝不是立身行事的准则呢?书中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不仅如此,从书中我还感受到了家长们的用心良苦和他们给予我们的崇高的爱,正如傅雷在信中对儿子说:“孩子,我从你身上得到的教训,恐怕不比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少。尤其是近三年来,你不知使我对人生多增了几许深刻的体验,我从与你相处的过程中学到了忍耐,学到了说话的技巧,学到了把感情升华!”
所以,《傅雷家书》拉近父母与我们的距离,让我们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亲情溢于言表,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和启迪。
篇1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初中200字 海底两万里 读后感 初中500字
寒假的时候,因为有很多空闲的时间,所以我就拿起了书架上的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本书叫做《海底两万里》。
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知道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我好羡慕作者。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但都没有成功。在一次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经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看完这一本书,我想到了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平时感受不到,想到了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东西。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动得了一个道理:不管是什么事物,都不能只看一面,而是要从不同的角度去观看,发掘!这样才能完整地了解一个事物的本质。
篇19:初中读后感300字 初中读后感格式
简爱是一个极奇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但是无论她怎么做也讨不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这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因为这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从此开始新的生活,她在那里又做两年老师,当她离开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在那里,她救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先生生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孩。
是的,这就是简爱的一生,从书中我看到她的勇气,看到她的爱与尊严,我感到很惭愧,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大火,我一定不敢冲进去用水把火浇灭。
现实生活中爸爸妈妈他们做错,我却不敢反驳,可是简爱却立即纠正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简爱的勇气我非常佩服。
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孩,其实她并不平凡,她很伟大,因为她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与尊严。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篇20:初中生《萌侦探纪事》读后感
今天去书店买一本姐姐介绍的书《傲慢与偏见》,可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就在无意间看到了一本名叫《萌侦探纪事》的书,不仅仅是封皮的图案吸引了我,简单的内容介绍也是更吸引了我,我看了就爱不释手了。
我拿着这本书又开始继续找《傲慢与偏见》,我让一位阿姨帮我找,阿姨很快地就找到了,我兴冲冲地拿到前台交了钱。交钱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萌侦探纪事》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我一口气就读完了一本,至今内容仍然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那个时候,有人就像有特异功能一样。少女侦探夏林菲一直陷在找猫找狗的无聊案件当中,这天,她在昏昏欲睡中接待了一位唠唠叨叨的妈妈,接下案子之后,却发现案子有很多的蹊跷之处。
这位妈妈的儿子,本市一所着名中学的学生方子言,自小乖巧懂事,是大家眼中的好学生,最近却突然受到全校师生的排挤,方子言因此离家出走。
夏林菲在搭档罗洛。莫海音的帮助下,一步步调查发现,原来方子言就是最近网络上爆红的事件人之一,一个貌似平凡的事情,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明白我为什么爱不释手了吧?相信你们也蠢蠢欲动了,如果想明白到底是真么回事,就自己看吧!
【点评】结构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