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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演讲稿三分钟实用20篇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安全理念,以下二秘网小编整理的法制教育演讲稿三分钟,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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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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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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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制教育主题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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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__班的__。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如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其实,法律与道德、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

法律在我们一生中是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做出格的事,就不会触犯法律,更不会违法。”其实不然。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丽在道德中拥有。同学们,让我携手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共同创建美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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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制教育讲座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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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我们聘请莲花派出所黎警官进行了法制教育讲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黎警官的报告结合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一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天健小学一年来的一贯作风,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要在莲花派出所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的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请来了莲花派出所黎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天健小学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

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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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法制教育宣传讲话结束语

范文类型:演讲稿,开场白,全文共 1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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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这里着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

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

四是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第一个问题: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主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法制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入农村普法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的素质,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民主法制的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能力,才能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全民素质条件。

(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叫《被告山杠爷》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威信高,敢说敢管的村委会主任,用游街示众的方法惩治教训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好心办了坏事,成了被告,引发了人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庄,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近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村级组织,既是广大群众接受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又是国家政策、法律落实到基层的最低关口,也是检验上层建筑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检验点。而且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许多新的问题,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活跃农民的民主生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创造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畅通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渠道,及时化解农村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排除非法律行为的干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惩恶扬善,消除农村各种消极因素和邪恶势力,形成优良健康的社会风气。第二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去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农村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人身自由权利为例,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均受法律保护。在一些农村非法拘禁、捆绑、关押他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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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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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们是八(5)班同学代表,我们今天的国旗下讲话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争做合格中学生。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也是我们金坛的法制宣传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共筑共享法治金坛”。每当12月,我们校园都会积极开展“与法同行,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主题教育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但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网络游戏、黄赌毒等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我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青少年的思想还比较的幼稚,行动往往不成熟不理智,容易犯错误,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甚至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饭盒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我们要在“12月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观看法制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自觉接受更多的法律法规教育,再次用中学生《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要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从小事做起,为此,我们八5班全体同学向大家积极倡导以下几点:

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所以,希望我们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做到不闯红灯外,我们要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未满16周岁,我们不能骑电动车上路。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听音乐,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等。

2、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打,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因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希望我们同学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你遵守它,就是一把保护伞,你触发法,就必定受到它的惩罚。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让我们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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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普法之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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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不同的称呼意味着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如今我们在宣传媒体中经常听到未成年人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等等,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呢?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具体来说,在我国未成年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政治权利,二、人身权利,三、受教育权利,四、个人财产所有权,五、继承权,六、社会经济权,七、诉讼权利,八、其他权利。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着重讲一讲人身权和诉讼权利。

人身权利可以分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具体来说包括两个方面:1、亲属权、抚养权和监护权,主要表有:(1)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家庭中不受虐待、不受遗弃的权利;(3)有随父姓或随母姓的权利;(4)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得到监护的权利;(5)父母离异后,仍享有被双方所抚养和教育的权利。2、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诉讼权利,包括(1)起诉权(2)不被公开审理的权利(3)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4)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以后有机会,指导同学们组织模拟法庭,这样你们对这项权利会有更深的了解。

接下来再给同学们讲一讲未成年人应承担的义务,它总共有六点:(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6)受教育的义务。

以上所讲的就是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下面我想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讲两个案例,一个是我现在正在办理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99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四中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原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刘某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方某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为“非法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17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还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我曾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林某,案发时未满16周岁,1999年11月14日下午,他在信州区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阳阳即向阳阳索要香烟,阳阳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阳阳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另一人将阳阳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烟,阳阳不给,林某便一拳往阳阳腹部打去,当阳阳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阳阳颅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

未成年人犯罪性质,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抢劫犯罪案件较多,而且多为团伙性的,经查我们了发现未成年人对什么是抢劫犯罪和什么是一般的敲诈违法行为分辩不清,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比如说“你不拿钱,我们就打他”这样的言语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但劫取财物的多少并不是构成本罪的依据,而只是量刑的情节。

在谈对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规定同时,我们还要向同学们介绍一下对未成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理。”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岁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另外,依照我国刑法第43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都是依据未成年人还在成长过程中,辩别是非能力较弱,容易受外界感染,并且主观恶习不深,易于接受教育改造这一基本特点而规定的。依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大处理的规定,我们信州区检察院还出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的规定,出就是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暂不向法院提起公诉,对其进行考察,如以后不再犯罪,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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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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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班的__,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__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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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1月初中国旗下讲话稿范文:法制宣传教育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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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可是近年来,各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增多趋势,青少年侵犯他人权益、欺凌和伤害同学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有这样一组令人怵目惊心的数据: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15.35%。

在当前社会变革日益加剧的时代,社会现象比较复杂,各种矛盾、困惑、诱惑每天都在影响着我们。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正面临着、正发生着、正实践着各种法律行为,其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我们只有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只有学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学们,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在学校里讲要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觉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作弊行为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保证在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青春的生命充满活力,我们精彩的未来遍布光明,为什么要让那些罪恶阻断我们追求梦想的道路,为什么要因对法律的无知折断我们飞翔的翅膀?让我们举起法律的盾牌,去抵制一切不良现象,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用美好的心灵净化身边的丑恶,用灵巧的双手共同创建一个美丽文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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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月学校法制宣传讲话稿件 学校法制教育宣传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宣传稿,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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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我校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未来的一个月中,我们将通过讲座、班会课、黑板报、广播、绘画比赛等各种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还小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到14周岁,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而且一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档案里永远有着抹不去的记录,将影响今后的人生。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拳脚相加,不尊重老师;有些同学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7、掌握自救本领。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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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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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和大家第一次见面,和同学们交流一下学法、懂法、用法方面的一些问题和看法,感到非常高兴,这些问题学校老师和前任法制副校长已给同学们讲了许多,同学们也了解掌握了许多,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越来越强,这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件大好事。但是,法制教育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对你们,而是对所有的人是一生都应该不断学习的一门课程,大家都知道,象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北京市委书记同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严重犯罪,从年龄上讲,他们可以说是你们的爷爷或是老爷爷,然而他们就是因为脱离了法的约束才走错了人生的最后一步,毁掉了自己辉煌的一生,他们本应该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爱戴,却由于犯了法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因此我在这里向同学们说一句,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学法便无止境,希望同学们千万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下面,我结合一些案例,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和类型向同学们作一个简要的介绍,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受到启发,并引以为戒。

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儿童时期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最值得留恋的时期。然而,我们未成年人的同学中却有少数人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在花季的年龄里,由于不健康因素的诱惑,过早地凋谢了,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还深深伤害了他人和自己的家人。近几年来,在国际上,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也呈现出逐年增多,并且出现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走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随着青岛对外开放规模的日益扩大与沿海开放城市的不断繁荣,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也日渐突出,据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近3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总比率逐年成上升趋势,并且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望同学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二、容易导致未成人犯罪的心理和生理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最显著的特点是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成长的重要时期,体力充沛、精力旺盛、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但此时的未成年人正是刚开始学习科学文化和社会知识的时期,对什么是真正的真善美与假丑恶的是非概念模糊、可塑性大,极容易受不良社会环境影响。这一特点决定了未成年时期是一个自我抑制能力相对薄弱时期,是一个需要塑造、教育、保护的时期。正因为如此,有关专家把十几岁称作是危险年龄期,还有专家把这一时期称作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断奶期。在这一阶段,一方面,同学们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步加强,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逆反心理。另一方面,同学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还不成熟,但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青少年在生理上出现早熟现象,一些1417岁未成年人生理机能已接近成年人,可是心理发育仍相对滞后,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还较差,容易出现违反纪律、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学们自己不注意加强学习,放任自己,或者受家庭和社会的某些负面不良视觉刺激和影响,就很容易萌发不健康心理而误入歧途。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种主要类型

1、好奇模仿报复型。在办案中我们发现,模仿暴力较普遍存在于的青少年之中,作案时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15岁的少年,模仿电视剧中暴力犯罪情节,将邻居家一个5岁儿童绑架。然后,学着电视中的情节给小孩的父母写恐吓信要赎金。他被抓获后,问他:你为什么要绑架一个5岁儿童?他说:我是想试试电视剧中的办法好不好使。一名12岁姓李的少年在电子游戏室与一名同龄少年吵架,由于吃了亏,便学着电视武打片中黑社会里的这帮那帮,约了3名少年携刀斧伺机报复,结果在寻找报复目标时,竟将另一名素不相识的同学砍成重伤;一个16岁的赵姓少年,其父母涉嫌犯罪,他不但不归劝父母悔过自新,而且只因邻居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作证,就怒而残杀证人,小小年纪成为故意杀人犯等等,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2、江湖义气哥们型。还有的同学受一些港台及国外等影视作品的影响,平时在一起就大谈特谈什么江湖义气、哥们义气,为了义气和面子,遇到发生矛盾时,一轰而上,结果是往往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平时交友不慎,讲义气,朋友提出来不好意思不帮忙,怕被别人说不义气,硬着头皮上。有这样一个例子,17岁的小明(化名)原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平时与篮球队的哥们儿关系非常好。一天,为准备一场球赛,队员们放学后一直训练到晚上8点。训练接近结束的时候,同学小涛(化名)叫过小明和另外两名同学。小涛告诉他们俩,前几天自己被邻校的一帮学生打了一顿,还抢走了100元钱,这几天感觉太窝囊了,忍不下这口气,让小明他们帮他出这口气。从来没有打过架的小明一听这话有点犹豫,但看到朋友恳求的目光,便只好答应下来。当天晚上,他们四人与邻校三名中学生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学生被打成重伤,小明因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在庄严的法庭上,小明哭了,面对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其实我一点也不想去打那些人,但是害怕不去被朋友笑话‘不义气’,只好去了,到了那里一时冲动,下手太重了。少年法庭的法官介绍说,现在很多学生中的江湖义气风特别严重,许多孩子在不能明辨是非的情况下,盲目跟着哥们儿打人、偷窃、抢劫,给他人人身和公私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损失,由此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途,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3、侥幸心理和攀比型。未成年人中存在的侥幸和攀比心理也滋生着暴力犯罪的动机。这部分人罪犯普遍抱有这事只有自己或我们几个人知道,别人不会被发现的心态,尤其是一次得手后没被发现,就刹不住车又多次作案,并相互鼓励:不会有事的,以前我干过好几次了。据报载,云南省开远市5名青少年结伙抢劫多辆汽车、杀死无辜,手段残忍,被警方拘捕后他们竟天真地说:录像上那些英雄杀了多少人都没被抓到,我们为什么这样倒霉?,这样的法盲实在叫人笑不出来,有的只是感到震惊和深深的思考。还有的同学聚在一起,

不比别的,就比吃喝,比谁家有钱,比谁的零花钱多,一味追求物质享受。随着欲望的膨胀,本来就缺乏自控能力的少部分同学开始追求畸形消费,甚至不惜采取违法犯罪行为来满足物质欲望。有两名17岁的女学生就是因为难以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联手盗窃了多家电子游戏室价值两万多元的财物,销赃后尽情挥霍。还有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盗窃、敲诈、抢劫案件都与别人有我也一定要有的盲目攀比心理有着直接的关系。

4、沾有不良嗜好型。

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除了客观外界环境的影响外,其自身主观原因,也是导致违法犯罪比率在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据团省委在全省中小学生中抽样调查显示,若追究每一位劣迹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历史,都与他们起初不自觉地参与过不健康的活动有关。如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练歌房、录像厅、台球厅、酒吧、网吧、拨打不健康的电话信息台等。这其中有的同学要钱是为了满足上网、抽烟、喝酒等嗜好;有的纯粹是逞强争霸,显示威风,寻求不健康的精神刺激。在他们的脑海里偏偏就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有的根本不知道这是在犯罪,就稀里糊涂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轻者受到校规校纪处理和行政处罚,重者按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们去年办理的一起案件,刚刚满14岁正在上初中的李文,经常到游戏室寻找刺激,成了游戏室的常客。因为经常泡游戏室,身上的零用钱已远远不能满足其挥霍,没有经济来源,手头拮据,于是李文将歪心思动在了抢自己外婆身上。因为李文的外婆开了一家小百货批发部,收入比较可观,但自己不便动手。有一天,李文便找到在游戏室认识的两名外来人员,告诉他们他外婆有钱,要能抢来,就能打游戏,并将他外婆每天走的路线、时间一一告诉来人,并给两人手机用于联络。然后李文将两人领到外婆家楼下藏起来,自己则躲在批发部对面的楼内观察。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外婆黄某忙碌完一天从批发部出来,她万万没想到这个不争气的外孙正准备打劫她,李文此时立即将外婆的衣着特征告诉同伙。当黄某走到自家楼下门洞时,二人冲上前去,将黄某随身携带的装有8.5万元现金的手提包抢走,3人遂即在打工人员的暂住处分赃,李文仅分到了750元。案发后因其不满16岁,且系初犯,结果被劳动教养,全家人为有李文这么一个不学好的孩子痛心万分,他父母和外婆整天以泪洗面,当他自己明白过来后更是百感交集、悔恨不已。还有个别人为了在同学们面前呈威风,或者为了不受别人欺负,往往主动与行为不端的人相勾结,拉帮结派,称王称霸,寻衅滋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的还甚至借助于团伙的力量进入校园或在学校周边,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向低年级同学索要钱财,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从小打小闹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5、沉迷于进吧上网型。让我们再来谈谈同学们上网的问题。网络让世界浓缩于一个小小的屏幕,又让屏幕成为一个诺大的世界。它消除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给人以充分的自由,看的自由、表达的自由、行动的自由。正因如此,网络不可避免地以其特有的诱惑力吸引着有极强好奇心的孩子。据统计,我国上网人数已达3000万人,其中青少年占到80%以上。有些网吧业主想方设法吸引未成年人进吧上网,使众多学生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网络里的电子游戏室、色情网站、各类缺乏管理的聊天室都是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据调查,在网吧中玩游戏的80%以上是中小学生。小学生涉足游戏室的五、六年级学生较多,中学初一、二年级学生较多,也有少数高中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因为玩游戏把手指都敲破了,还乐此不疲;有的同学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只睡三四个小时,通宵达旦地玩,整天脸色惨白,精神恍惚,上课无精打采。某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林某,平时经常光顾网吧玩游戏,有时甚至连续2天不回家食宿也不到校学习。饿了就吃个冷馒头,困了就在椅子上打个盹,醒了继续玩儿。他的学习成绩原来在班级属中上等,但自从迷上网吧后成绩直线下降。为了打游戏,开始中午不吃饭省下钱来交上网费,后来发展到偷下岗母亲的钱,最多的一次偷了家中仅有的100多元。因贪恋上网玩游戏,多次偷盗他人财物,根本无心学习,最后被校方勒令退学。在我们看到的一家网吧去年的赊账本中记载:昼夜上网打通宵游戏的中小学生,18日有10人;19日有6人;20日有4人;21日有5人;22日有9人。仅10月18日至10月22日,短短5天时间,在这里赊账的在校学生就有34人,金额达500元之多。还有的同学迷恋上网,搞网恋,给自己在网上起了个浪漫时尚且颇具诱惑力的名字,小小年纪,在网上卿卿我我地谈起了恋爱,这样的同学学习是难以搞好的。另外,一些淫秽色情制品通过网络对青少年造成视觉污染和精神污染,这些网络色情文化严重摧残着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他们引入歧途。近几年来青少年因有意无意访问色情网站,遭受黄毒侵害,甚至走上堕落和犯罪道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20--年11月,国务院已经下达《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网吧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国家的这些规定,这些都是国家对同学们的前途负责,对同学们的家庭负责,一定要牢记。

四、善待自己,珍惜青春年华,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我们先从反面听一听有过失足未成年人他们的悔过。这是一个全部由在校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下面是检察官提审时他们的口供笔录,比较典型,我摘录了几段,给大家读一下:

我们暂且叫他小A:我父母做生意,平时除了给我钱,对我再也不管不问。我拿钱请哥们吃吃喝喝,他们便奉我为老大,学电影里的样子,我带着他们偷摩托车,抢小学生钱,为的只是显示老大的派头。

小B:在学校里,他经常欺负同学,上次硬抢我的钱,还当着几名同学的面打我耳光。后来认了老大,觉得腰杆硬了,那天,我看见他自己坐在路边,便想报仇,我当着老大的面故意上前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没想到竟使对方脾破裂,造成了重伤的严重后果,我还参与盗窃、抢劫。我很后悔,希望自己能够重新做人。

小C:爸爸妈妈离婚后,妈妈出国了,爸爸再婚,我便跟着爷爷生活。平时没有人关心,我便很感激平时‘照顾’我的哥们。他们经常带我出去吃喝玩乐,他们偷东西时,便安排我给他们‘望风’,现在我才知道‘望风’也是犯罪,我对不起含辛茹苦拉扯我的爷爷。

小D:上中学后,跟着同学迷上了学校旁的网吧,每天上课都心神不宁,

就等着放学去那里玩游戏。爸爸妈妈给我的饭钱、书钱,都被我花到了这上面,父母知道我总是到网吧,就不再给我钱。有一天,我在网吧被社会青年抢劫了,并被打了一顿。我因此加入帮派,用同样的方法抢劫更小的学生。

检察官在办案手记中写到:这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既有共同点,又有各自的原因……他们结识以后,逐渐由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发展到有预谋地盗窃抢劫。其实他们都很单纯,正值风华正茂之时,走上犯罪道路,实在叫人痛惜……

同学们,当我念到这里不知你们有何感想,但是我想强调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的校规校纪就是遵纪守法的最起码的前提,如果视校规校纪为儿戏,那是非常危险的,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上面所提到的四位同学能够听老师的话,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就决不会走进劳教所和监狱的大门,请同学们三思。

同学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够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也是你们父母、老师和家庭殷切的期望,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自己的学习机会,千万别做出后悔一辈子的事,千万别给你和你的家人在心理上和精神上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希望同学们多和父母在一起,多帮父母做一些家务,多参加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并利用假期有限的时间认真复习学过的知识,让自己过一个充实、健康的假期。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预祝老师和同学们身体健康,春节快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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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5学生法制的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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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是夏爱雅,来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在开始演讲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一个故事:

10月16日晚,河北大学新区宿舍的超市门口,两名正在玩轮滑的女生被一辆时速超过80码的汽车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

可悲啊可叹,这个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后肇事,竟然还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这个名叫李启铭的年轻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两个人,一死一伤的是两条如花的生命?也许,在他心中,被撞飞、被碾压的无非就是两块石头,只要请出他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而已!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同学们,回头看看我们身边的校园,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的违法现象呢?两个同学为了几句不怎么中听的话,剑拔弩张,几句对骂过后,竟然各自纠集社会人员,勇猛地打起了群架,浑然忘了对方还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同学!我就亲眼见过两个初中生,因为游戏而发生争执,其中一方拿出随身的刀将对方捅死。虽然事后杀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远不能复生,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而这一切的发生,只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你可以不利他,但你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刘备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也说过:"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所以,将"法"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为了社会的和谐,为了祖国的明天,请让法治观念的警钟在我们心底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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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制教育领导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8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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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上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里,让我想到教室里坐着的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那就是你们。确实,能在此刻暂时放下繁重的学习任务,听一听法制课,对我们每一位同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希望同学们能通过一些现实中的案例,结合自己身边所发生的事,引发必要的思考,能够自觉抵制歪风,坚决走正道,从而健康地成长——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思想上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现在大多数同学都是独生子女,你们渴望在校内外能结交到更多的朋友,但是哪些人可以结交,哪些人不能交往,你们又靠什么来区分?年轻人的天性就是爱玩爱闹,但是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你们用什么办法来控制自己?在这里,我给大家讲几件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某学校,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那么,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有,两名学生为一点小事情大打出手,结果张某将王某脸部打伤,好了以后留下一道伤痕,张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吗?答案不仅是肯定的,而且张某这种行为的性质要比上面甲学生的性质严重。

以上两个案例,让我想到了上星期在校园内发生的一件事,六年级有位女生在撑双杠时,另外一名女生去推了她一把,造成她倒地摔伤,现在是否骨折还有待观察鉴定,但不管另外一名女生是出于什么原因去推她的,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在校园里还发现,在学校底楼和二楼的某些低年级同学,喜欢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追逐打闹,须知一旦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受伤,另外一方是绝对不能免除责任的。

去年暑假期间,学校进行了大修,增添了一些方便同学的设施,比如饮用水设备一个楼层就是几万块,希望每位同学爱惜使用。比如卫生间设施装了门作了隔离,更人性化更文明了,可是在三楼和四楼的男厕,就是有小部分人看不得这样的进步,非要去破坏门板,是力气没地方用,还是有什么独特的癖好?实际上这也是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共财物,而且一旦造成人员伤害,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到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我只是为了好玩,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已经被发现由德育部教育过的,还有未被发现心存侥幸的那几位男生,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件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位法官说的故事。这个案件,让人震惊,让人感慨,让人久久不能忘记。这个案件的背后,有一个很伤心的悲情故事。我很想把这个故事告诉我身边的每一个孩子,但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理解其中的含意。这是某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丹阳市机电中专学校大门口的一起凶杀案。那天凌晨3点多钟,50岁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倒在了血泊之中,气断身亡。这个案件震惊了周围的居民和新闻媒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仅用7个小时就破获了此案,当天上午11点钟,就抓获了正在机电中专一间宿舍里呼呼大睡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刚满18岁的许某某和严某某。案情也真相大白了。

原来,许某某和严某某上网成瘾,通过网络游戏,两人成了好友。没日没夜、昏天黑地的网络生活,使两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也厌倦了学习。不久,两人都退学了。严某某远走广东打工,许某某就在家里无所事事,每天除了上网,还是上网。

案发前几天,严某某从广东回到丹阳市,一头扎进某个网吧,用“沽名钓鱼”的网名,呼叫网名为“杀鸡取暖”的许某某,两人吹牛聊天打游戏,快活了几天,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什么问题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什么钱了。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想到快活的日子就要到头了,两人就商量去抢钱。两人的QQ记录上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杀鸡取暖”问:“我们去抢的目标是谁?”

“沽名钓鱼”答:“随便。”

又问:“你说句话嘛,到底找谁?”

答:“找个倒霉鬼。”

“杀鸡取暖”同意说:“要得,到时候再说吧。”

一起抢劫凶杀案的预谋过程,就这么很简单的,在键盘上敲定了!恶念一经产生,就难以遏止。

5月19日下午,两人从网上下来,却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两人在本市某超市买了两把尖刀。当天晚上两人怀揣尖刀,在本市街上踩点寻找那个所谓的“倒霉鬼”。凌晨3时,可怜上有老、下有小、家境贫寒的出租车司机周某某就成为了他们的刀下亡魂!两人杀人后,也顾不上抢钱了,慌忙逃回许某某的宿舍。在极度的恐惧和疲倦中,两人竟然睡着了。直到警察包围了这栋宿舍,脚镣手铐加身,他们才从一场噩梦中惊醒!当然,他们很快进入另一个更恐怖的噩梦,那场噩梦的结局就是,按照法律程序终结他们的生命!

法官说:从镜头上,我感觉到了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无限懊悔和万分恐惧的心态。这个案件先后两次开庭审判。每次总能看到一个白发苍苍、满脸沧桑的女人坐在台下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这个女人是那么的孤独和悲伤,使我意识到她可能是某个当事人的奶奶。终于有一天,也就是这个案件宣判前的一天,这个女人走进了审判长的办公室,用嘶哑苍老的声音问:“审判长,许某某会被判死刑吗?”审判长反问她:“你是许某某的什么人呢?”她说:“我是他的母亲。”审判长感到很吃惊,也许是那个年轻的脸上还带点稚气的罪犯和这个衰老虚弱的母亲对比太大了。从她有气无力,断断续续地诉说中才知道,她的头发是在她儿子被捕之后那几天里变白的,她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她在某中专学校学生科工作,她丈夫是市里某银行一个科长,她儿子小时候也很聪明懂事,很听话,学习成绩不错,8年前,她丈夫在一场车祸中丧生,那一年儿子还只有10岁,后来,儿子就不太听话了,喜欢上网了,再后来就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再也管不住了,她苦口婆心讲过道理,叫亲友做过工作,甚至请公安机关的朋友帮助管教,但都无济于事,她儿子依然我行我素,最后退学流落社会。她说着说着,最后虚弱的差不多要下跪了,她说:“审判长,你如果判了许某某的死刑,也等于判了我的死刑。他是我活着的唯一希望,哪怕法律惩罚他坐一辈子牢,只要他有活命,我的希望就在,如果他没有了,那么,我也活不成了!”她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们能够理解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情和想法。可她有没有想过,那个无辜被杀的出租车司机也是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的儿子,并且还是一个儿子的父亲,一个妻子的丈夫,你儿子又给他们带来了多大的痛苦和悲伤呢?”她说:“可是,我儿子刚满18岁,他太年轻了...他是一时失足...”但是,生命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平等的,宝贵的,不管他是年老还是年轻;满了18岁的人犯罪,就得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她必须作好心理准备…结局是非常明确的。说心里话,我很同情这个母亲的境遇,虽然她的儿子犯了死罪,要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这个母亲八年前失去了丈夫,现在又眼睁睁要失去儿子,其痛苦可想而知。国法无情。法律只能体现国家的意志。

第二天开庭,两个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中都作了最痛心的忏悔,特别是许某某,泪流满面地陈述了自己成长的历程,家庭的变故,自已如何误入歧途,以及犯罪的动机,在他的陈述中有这样一段话: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我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宣判时,我感到无比悔恨。我对不起那个出租车司机,我对不起我的亲人。特别是我的母亲,在我父亲死后,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我带大,可我却没有把她的谆谆教诲记在心上,我想过一种潇洒自由的生活,结果不但失去了自由,还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我却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我没有办法将自已的人生重新来过,但我还是请求法庭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毕竟我当时举刀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出租车司机杀死,一时冲动,下手过重。我后悔啊...”但这一切悔恨,都来得太晚了。法庭依法宣判了许某某和严某某的死刑,宣判刚完,许某某的母亲象一团泥一样瘫倒在座位上...

按照我国的法律程序,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人还有一个上诉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当这两个程序走完,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就会签发一纸命令,要求中级法院在接到命令七天之内将死刑犯绑赴刑场执行枪决。这段生死时速般的时间是死刑犯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不知道许某某和严某某在接下来2个多月里是如何在看守所的铁窗里度日如年的,但显然他们都有求生的欲望,因为他们都上诉了。许某某还在看守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另外一起抢劫案件的蛛丝马迹。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如果能积极检举他人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什么叫重大立功表现?简单说,就是他检举的这个案件里,有人可能被判到无期徒刑以上。也就是说,如果许某某的重大立功表现如果能够成立,那么,他就可能免死。那个已经悲痛到了极点的母亲也显然想极力抓住这根可能挽救她儿子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她顶着满头白发,天天奔走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求他们尽快去调查核实许某某提供的线索。这期间,她甚至拖着虚弱的身体,上长沙,下广州,去寻找案件的线索。尽管她费尽千辛万苦想保全她儿子的性命,最后的结果依然是不了了之。因为她儿子提供的所谓线索,可能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根本无法查证。这个母亲彻底绝望了,她心里的泪也差不多流干了。

一失足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第二年元月14日上午8点,丹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按照省高级法院的命令,准时赶到本市看守所,对许、严二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9点23分,枪声响了。两条年轻而罪恶的生命,随着半自动步枪枪口冒出的那一点点青烟,烟消云散了。大概在10点钟,法官说他突然接到许某某母亲打来的一个电话,依然是那种低沉、嘶哑而悲苦的声音。她显然对法院的执行毫不知情。她问“审判长,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早上看守所里来了很多警车,还有很多拿枪的法警,是不是你们对许某某...”当明确告诉她,她儿子已被依法处决了,这是现实,并要她赶紧到火葬场去,尸体可能正在火化。刚讲完,就听电话里传出一声压抑了很久的嚎叫,然后挂机了。说到这里,也许我们的脑海里似乎看到了那个满脸沧桑的母亲,一头蓬乱的白发,脚步踉跄,一路哀号,奔向火葬场的背影…

这是一个案件的结局。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也是一起人间悲剧。可以想见,类似的悲剧还将在有些地方在有些家庭上演。

认真而又细心的同学听完这个故事也许会发现,在我讲述的这个案件里,有三个关键词:母爱、青少年犯罪和网络。你们也许会问,这是三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你为什么要联系到一起来讲?为什么?

是的,为什么呢?在这里我就卖个关子,请原谅我不作正面回答。算是给聪明的同学们一个思考题吧。

由此我想借题发挥一下,向同学们介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首先这类案件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很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心理和情绪上的变化复杂,极不稳定。精力旺盛,好动,理性意志薄弱。逞强好胜心切,很容易偏激、任性,为所欲为,稍有诱因,一触即发。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即使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这种激情式的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比较常见。如前面讲的许某某、严某某抢劫杀人案,两人没有钱用了,想去打劫搞点钱,整个预谋过程就是在QQ上传送了几句话,预谋过程不过是几十秒钟的时间,然后一拍即合,临时去准备作案凶器,为威吓出租车司机,将刀架到司机脖子上,转念一想,司机认出他们来了怎么办,就把司机给杀了,结果酿成一起后果十分严重的血案。

不要说,这种突然起意动坏脑的现象,在中学生中也时有发现,比如高年级同学看到低年级矮小软弱的同学就会上去要点钱花花,不给就动手打人。那么,今天我就请你千万记住,你已触到雷区,必须及时收手了。

其次这类犯罪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我市两级法院近五年来处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几乎大多数都是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这类案件中,抢劫案占了很大的比重。从一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的抢劫案来看,大都是高年级的学生抢劫低年级的学生,如中专生抢中学生,中学生抢小学生,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抢校园里的青少年学生,也就是说辍学的抢上学的。大都是使用轻微的暴力,抢劫少量的财物,一次得逞,频频作案。所以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有时也感到很棘手。因为法律规定,抢劫三次以上就算多次,量刑就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而有的人多次抢劫的财物加起来也不过三、五块钱而已。试想,为了几块钱而失去十年以上的自由是否有些得不偿失呢?法官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可以动恻隐之心,但法律却是无情的。

第三方面这类犯罪的团伙犯罪居多。青少年犯罪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这一方面是,对青少年而言,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另一方面,青少年渴望被同龄人关注的心理在独生子女的家庭里,在学习压力巨大的学校里都无法得以完全的满足,于是他们转向社会,和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交往,结成小团体。这种小团体化的不良现象往往就是团体化犯罪的前身,如果加上某种人为化的组织,最后演变为青少年犯罪黑帮。所以在校青少年学生如果和有前科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或其它有犯罪倾向的闲散人员交往过密,很容易被教唆和引诱,最后滑入犯罪的深渊。某高校有两名学生他们结识了当地几名盗贼,在电脑城一个老板的组织下,在各大学校、机关大肆作案,疯狂盗窃电脑,案值达20多万元,最后受到法律的严惩,不但失去了学籍,而且失去了自由,落得身败名裂。

我们初中生由于还未成年,虽然从法律上讲,可以从轻发落。但对于你来说,如果不听老师和家长的正确教导,把盗贼当朋友,那么你离泥潭深陷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第四方面这类犯罪正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发展。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之大,虽有一定的辨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某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了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些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所以我们无论是观看影视剧,还是进行网络浏览。脑海里都应有法律这根弦绷着,懂得事有可为有不可为。不要以身试法还无动于衷。

青少年犯罪究其原因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但我认为更多的,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不成熟、不稳定,社会阅历浅,对问题认识直观、肤浅、片面,使其在面对较为复杂的问题时,一方面,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扰,加上自身强烈的独立意识与好胜心,易冲动而不理性的个性特征,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老师、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或是自己能够察觉自身的行为欠妥,但在“哥们意气”、“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片面思想的支配下,感情、意气用事,不计后果,将错就错。如一些青少年片面认为,做一个溜子混社会,混江湖,游手好闲,很潇洒、很神气,要吃有吃,要喝有喝,由于分析判断能力的相对低下,他们就会产生单纯的羡慕和模仿心理。他们压根儿没有想到,溜子本质上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边缘人物,溜子也是在违法犯罪的夹缝中艰难地生存,他们必然会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打击。溜子最后的结局大都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讲到这里,我又想起那位白发如霜的母亲,又想起那两个走上刑场的年轻人。这使我们今天的话题变得如此沉重。不管怎么样,世界毕竟是美好的,走上歧途的青少年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人生的路固然漫长,但最关键的时刻只有几步。美国作家欧.享利有一篇小说,叫做《我们所选择的道路》,讲一个外号叫鲨鱼多德森的人,想到纽约寻找发展机会,在一个三岔路口,他不知道该走哪条路,琢磨了半个小时,选择了左边那条道路,他流浪到了西部,在那条路上,他结识了两个同伴,干起了杀人越货的勾当,在一次抢劫中,一个同伴被警察打死,在逃跑途中,为了灭口,他又残杀了另一个同伴。他就这样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几年以后,多德森在回忆当初在那个三岔路口所面临的选择时,竟突发奇想:“如果当初我选择了右边那条道路,那么我会不会变成另一种人呢?”

当然,生活不存在假设。在人生的三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一次。同学们,让我们在每一个关键时期都能把握好自己的脚步,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我们的,将是美好的希望和远大的前程!

最后,何老师也想提醒那些曾受到或将来有可能受到学校一些不良少年侵扰的同学注意,一旦受到侵害,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你的班主任或我们德育部举报,不要让那些人的错误越犯越大,这样也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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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校园法制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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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需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

我们作为一个学校,讲依法治校就是这个道理.而作为学校的主体,同学们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

首先,我们要加强同学的权利意识教育,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维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身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生长发明了有利的条件。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守法教育,是要使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从而促进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越了法。比方,这几天来,我们发现个别同学,把教室里挂在墙上的老师、同学的照片摘下塗上脏物或乱划,请问有这个权利吗?假如,那个人是你的家长,你的兄弟胞妹,你作何感想?你应该是一个人,是个正常的人,那么这种作为就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按正常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应予拘留15天。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三罚了并罚,必需进行劳动教养和精神名誉赔偿5000元。

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干最大限度地实现。

同学们,培养法律精神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加强自身道德精神的培养,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现代法律精神的形成。在集体生活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生活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点。道德精神是道德的灵魂,是法律精神的精髓。对我们来说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致的、吻合的。法律通过立法可以推动道德的普和,严格执法可以弘扬道德精神。法制越健全,法律中的道德内涵越丰富,越人性化。可以培养我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必需与培养道德精神结合起来。

同学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受到培养与呵护是他们的权利,我们应当教育他们要倍加珍惜这种权利,相应的,更应该履行自身的义务,那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懂法、护法好好学习,好好生长,培养同学成为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小朋友!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在心头,当黄昏的末一丝晚霞象我招手,今姑娘便又匆匆而去。我想为在座的同学们:今天你快乐吗?你收获了吗?有新的烦恼吗?有前进的目标吗?你身边的伙伴都好吗?今天,我的心情有些繁重,因为小伟的故事让我震惊,让我心痛。

小伟——河南省一个9岁的小同学,他非常想拥有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当他高高兴兴地问求妈妈的时候,妈妈却用“考上了第一就买,考不上就比买”而冷冷地回答了他。因为他从未考过第一,又太想看这本书了。于是他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敲诈邻居74岁的王奶奶。他曾两次把纸条夹到王奶奶家的门缝里,声称不拿出100元钱,就让她全家死光!大家可以想象得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会是怎样的惊恐、焦虑与不安。很快,这个9岁的敲诈者便被廉价警察抓捕归案。

同学们:听完了这个故事,你有何感想呢?也许你会气愤地说:“应送他去少年管教所”,也许你会平淡地说:“小朋友小,一个玩笑而已”也许你会怨恨说“是他妈妈不恰当的爱而激他犯错”,也许你也会理智地说:“是因为他缺乏法律意识而自酿苦果”。是啊,我们每个人在生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如何面对。和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小朋友,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甚至生命。所以亲爱的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当他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2008年,我的家乡就发生过这样一幕惨剧。一中学同学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仇,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该男生用刀活活的刺死了对方。两个16岁的生命啊,多么美丽的花季的年龄,一个永远地离开了,另一个却要终生以泪洗面。当听到死者家长那哀凄的声音,当看到生者家长那绝望而呆滞的神情。同学们哪,那就是辛苦抚养我们长大的家长啊!当激动袭来,告劝自身:激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维护的,审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猜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船,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古人曾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一起描绘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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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制教育讲座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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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__X。很荣幸能够站在那里。这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践行三个依法,法律在我身边》。

法律,由国家制定认可;法律,由国家保证实施;法律,规范着整个社会的运行;法律,时刻在我身边。

如今,法律以各种方式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负责的行政让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执法者能够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执行。我们烟草人,对法律有一份独到的理解和感情,因为我们就是执法者,因为有一部专门为我们的工作而设立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法律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影响着我们日常行为的点点滴滴。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威严公正,守护着人民群众;法网疏而不漏,震慑着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我们白天能够安心工作,晚上能够安然入眠,不用担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胁,不必害怕个人权益被强权侵占。

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对我们烟草人来说个性重要。作为一个有执法权,却缺乏强制力的单位,用篇幅有限的《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们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担日益紧迫的专卖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

初到__,在特情中队的那段时间,我亲身经历了落实依法办案的苦累与艰辛。为了搜集证据,我们全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但是我们明白,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状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能够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用心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就应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法制演讲稿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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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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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刚才--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镇派出所所长--,--县教文体局法制科科长--,以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上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

老师们、同学们法制安全教育课是中学必修课程,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通过这次法制安全教育课,同学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1、 旷课、夜不归宿。不准未告知家长和老师私自外出、外宿,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

2、携带管制刀具、火种。不准吸烟、喝酒,不准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便放烟花、爆竹,若燃放必须由家长陪同。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不以大欺小、不侮辱他人、不打架斗殴。

4、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5、偷窃、故意毁坏公物;爱护门窗、玻璃、桌凳、水龙头。

6、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要到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歌厅、录象厅、歌舞厅,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0、 不准购买校外“三无”食品,不暴食暴饮,生活要有规律,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1、

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游玩、逗留。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不准拿弹弓、子弹枪、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翻越围墙、机动车隔离带的围栏,不上楼顶嬉闹。

12、 不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老师们、同学们,初中生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文明自律水平,极为重要,希望同学们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一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氛围,做一个文明守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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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春季开学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开学安全法制教育内容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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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刚刚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寒假,说"充实"是指我们今年的寒假作业,与众不同,有预习作业、有读书笔记、有安全画图等;说"安全"是指我们都安全返校。伴着春天的气息,我们迎来新的学期,开始紧张而又快乐的校园生活。新的学年,孕育着新的希望和憧憬。在此,我谨代表学校衷心感谢各位老师过去一年为学校发展付出的努力、作出的贡献!向全体老师、同学们致以新学期的问候与祝福:祝愿大家新学期身体健康,工作学习天天进步!

同学们,新的学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空白承载新的梦想。为让我们的梦想成为现实,不惜汗水,努力学习,相互帮助,就一定能铸就明天的辉煌,创造美丽人生,成为学校明天的骄傲。

在这里,我代表学校给家长朋友们和同学们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今天来的早的家长都已进教室看一部分优秀学生的寒假读书笔记,上面字迹工整、内容丰富,天天坚持,这种习惯非常好。

我们读书学习,需要有决心、有信心、有行动。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只要天天学习就是进步。在学习上,要学会自己自主学习,遇到难题自己要先试试,做对,说明我自己很棒。错也没什么,下次再来。永远做学习的主人,只要我天天进步,就是最棒的,在辛苦的付出中会有无限的甜蜜,付出越多,动手越多就会有更多的收获!

在老师的指引下,在同学的监督和帮助下,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有良好的习惯,才能成就美好的成功的人生。

你们的任务特别重,要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新课的学习,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综合复习,来迎接毕业考试。

老师们、同学们,春天是播种希望的季节,她蕴藏着我们每一个人的目标和理想。学校的奋斗目标和美好前景要在我们手中创造和实现。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去迎接新的挑战。

最后,祝各位教师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祝各位学生学习更上一层楼,早日成才,祝各位家长更关心我们的孩子,他们成才,我们才能真正的放心,真正的高兴。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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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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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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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制教育校长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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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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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制教育宣传讲话稿模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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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二班的__,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今日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2001年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礼貌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学校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构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期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能够知兴衰,以法为鉴,能够晓规则。”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学校。而和谐学校的另一个重要资料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我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异常提醒以下几点: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三、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提高;法律是礼貌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所以,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我,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此刻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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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免费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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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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