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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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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拟于20xx年9月22日,由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现将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希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新闻单位予以重视和关心。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xx年9月14日前反馈。

联系单位: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仁谐路1号;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6361;E-mail: )

浙江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7号;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2806;E-mail:)。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和目的) 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等活动,以及对绿色建筑活动的引导、激励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用于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用途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第三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

第四条(部门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科技、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标准制定)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绿色建筑地方标准,确定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建设要求)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等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第七条(技术进步与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

对在绿色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总体规划要求)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应当遵循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和地域人文特点的现代城市、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

第九条(专项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和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等内容,并确定各类新建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

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应当与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立项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明确工程选用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评价等内容。

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一条(土地管理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依据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示本地块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要求) 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设计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工程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降低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单位选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供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非传统水源利用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节水器具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指标要求和采取的绿色技术措施等内容。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还应当明确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设计内容。

第十四条(绿色节能评估)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应当包括绿色建筑技术要求。节能评估按照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理:

(一)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十五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不足三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不足十五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不足五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以下统称节能评估文件)。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填写节能登记表。节能评估文件应当包括绿色建筑要求。

第十五条(绿色节能审查)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附具节能评估文件或者节能登记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节能评估文件或者节能登记表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也可以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先行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附具节能审查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征求意见。

节能审查意见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六条(图审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是否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或者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施工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中采取节能减排和工地防尘等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是否落实节能减排和工地防尘等措施实施监理。

第十八条(验收要求)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用能设备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

对依照本条例规定需要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符合相应条件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能效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建筑能效测评的内容。

第十九条(测评机构要求) 实施能效测评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情况和节能检测数据进行建筑物能效测评,并出具真实、完整的测评报告。

实施能效测评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不得与所测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评估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条(改扩建节能要求)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扩建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改建需要整体拆除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改建,并执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房屋销售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及保护要求等内容,并在销售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商品房的节能设施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运营与改造

第二十二条(绿色建筑运营) 绿色建筑的运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节能、节水、室内外环境维护等管理制度完备;

(二)节能、节水和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三)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记录完整;

(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排放达标;

(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单位负责用能系统的维护和能耗统计。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修) 对建筑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设施。发生上述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二十五条(运行能耗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系统,实施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

依照本条例规定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建筑,应当将分项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平台,并保证计量、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

财政部门应当保障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

第二十六条(运行能耗统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

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每年将建筑能耗数据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供电、供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应当每年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民用建筑用能统计数据。

第二十七条(节能监察) 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所属的能源监察机构应当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

对超过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八条(绿色建筑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编制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应当优先纳入改造计划。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纳入政府改造计划的,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使用财政资金进行节能改造的项目,项目实施前应当委托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进行建筑节能量核定。

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

第二十九条(绿色建筑技术路线) 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利用和生态白蚁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

第三十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城市、镇规划区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立体交通和雨水综合利用等系统。

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电力、通信、供水等相关管线应当进入管廊。

第三十一条(水资源综合利用与节水要求) 城镇土地开发应当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建设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新建民用建筑的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冲洗用水应当优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选用节水器具,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

第三十二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求) 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工程,应当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发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城市相邻地块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第三十三条(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 新建居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建筑设置太阳能光热系统或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集热器、光伏板应当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建筑材料应用要求) 建筑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建筑的基础垫层、围墙、管井、管沟、挡土坡以及市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鼓励使用再生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应当优先使用透水性再生建筑材料。

第三十五条(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将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纳入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鼓励其他居住建筑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全装修成品住房使用的装修材料,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第三十六条(农房建设要求) 鼓励农村建筑因地制宜,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热、光伏等绿色技术。

第三十七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要求) 鼓励和支持建筑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和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三十八条(绿色建筑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绿色建筑资金,重点用于下列领域:

(一)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

(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制定;

(三)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改造、监管系统建设和绿色建筑标识、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项目示范;

(四)绿色建筑技术的区域示范;

(五)绿色建筑宣传培训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三十九条(新技术推广) 省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的重点领域,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绿色建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研发机构建设。

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纳入本省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推广使用目录。

建设工程采用没有工程建设标准的绿色建筑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后可以在该工程中使用。

第四十条(激励政策) 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实行下列扶持政策:

(一)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核算;

(二)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申请项目资金补助;

(三)居住建筑采用地源(水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四)民用建筑以地表水源为热源采用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采取安全、环保回流措施的,应当按照实际消耗水量计收水资源费;

(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者新建全装修成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体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四十一条(绿色建筑标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

第四十二条(光伏应用) 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大型商业设施、交通站场等民用建筑屋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核算公共建筑能耗时,该建筑自身光伏发电量可以抵扣其建筑能耗量。

鼓励采用空气源、地源(水源)热泵技术。

第四十三条(生态景观) 鼓励利用建筑的外立面、结构层、屋面进行立体绿化。

第四十四条(合同能源管理) 鼓励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建筑运行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鼓励国家机关办公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在合同期内,对改造后节约的能耗资金,财政部门不予核减,可以用于支付节能服务机构的服务费用。

第四十五条(绿色建筑技术服务) 鼓励、支持发展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产业,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技术服务体系。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服务质量监管制度。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转致条例)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行政机关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依照本条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用能设备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或者能效测评不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节能评估机构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节能评估文件、能效测评报告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节能评估机构和负有责任的评估人员自受处罚后三年内所编制或者参与编制的节能评估文件、能效测评报告不能作为节能审查、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五十条(分项计量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 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未将分项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系统或者未能保证计量传输系统正常运行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未如实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及技术措施、节能设施的保修期限及保护要求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合同总额百分之二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于《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的说明

浙江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托,现就《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制定本条例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节能降耗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我省是建筑大省,每年新增民用建筑超过1亿平方米,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已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40%左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相对于传统建筑,目前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5%,还显著改善室内外环境,为人们提供更为健康、舒适、环保的生活场所。因此,发展绿色建筑对于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改善人居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转型升级和建筑产业发展的需要。我省又是建筑强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总量的比重约为5.5%,利税总额对地方财政贡献率约为13%,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绿色建筑对建造水平和质量的要求更高,将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给建筑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发展绿色建筑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增量投资、提高我省建筑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法制建设和落实省委决策的需要。我省自20xx年颁布实施《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来,累计建成节能建筑5.6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776万吨的能力,特别是自20xx年全面执行《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B331092-20xx)以来,建成绿色建筑1.2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已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近年来,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继出台,国务院制定下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省委在生态文明、“两美”浙江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决策部署中,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现有的政府规章已不相适应。

目前,全国近半省份已颁布实施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今年出台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大大推动了当地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因此,加快我省建筑节能立法,并将其上升为绿色建筑条例,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起草过程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绿色建筑立法列入条件成熟提请审议的立法预备项目,并按照xx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的精神,确定由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审议。年初,环资委牵头,法工委、建设厅等部门和立法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共同组成立法起草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起草小组先后征求了立法领域专家学者、各地建筑节能负责部门、有关建设单位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意见;还赴广东、重庆、河北、江苏等地进行学习考察,赴杭州、宁波、嘉兴、金华、丽水等地进行调研;同时,在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和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又书面征求省政府领导意见。在综合各方情况和反复研究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环资委认为,出台该条例条件已基本成熟,现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二条,对以下几点重点进行说明。

(一)关于条例名称变更。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该法规的名称为《浙江省建筑节能条例》。环资委认为,绿色建筑比节能建筑内涵更丰富、范围更广,在以节能为核心内容的基础上,还涵盖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等方面,更能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与自然和谐。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绿色建筑发展也处于领先地位,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积极要求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因此,将立法规范范围从建筑节能拓展到绿色建筑,更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能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将条例草案名称更改为《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二)关于条例适用范围。《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民用建筑的定义为“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但随着我省传统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特别是科技型和生产服务型工业企业的发展,主要能耗为建筑能耗的非生产型工业建筑比例逐年增加,因此,将这些建筑纳入条例监管范围十分必要。草案第二条第三款对民用建筑的定义,除沿用上位法的规定外,还包括“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途的建筑”。

(三)关于绿色建筑等级。为了更高要求、更大范围地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根据我省客观实际,在第五条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xx),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制定地方标准确定不同等级技术要求。同时,草案确立分类递进和分区递进的绿色建筑实施机制。一方面,草案第六条、二十条规定,“本省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既有建筑改建需要整体拆除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改建”。另一方面,草案第九条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可以确定高于全省一般要求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鼓励相对发达地区发展高等级绿色建筑。此外,草案第十至十三条还要求在建设项目可研及其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设计等活动中,明确建设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四)关于绿色节能评估。节能评估和审查是本条例草案依照《节约能源法》设定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草案第十四条规定绿色节能评估按照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理,分别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办理规划报批时,应当向城乡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节能评估文件,办理节能审查,不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草案第十六至十八条对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作出规定,第十九条、四十九条对出具节能评估文件和验收能效测评报告的第三方机构作出规定,建立建设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

(五)关于运营节能监管。绿色建筑使用阶段的用能管理是实现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条例草案建立绿色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体系,强化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方的责任义务。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安装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置”。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管信息系统、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统计结果。在此基础上,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公共建筑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现利用价格杠杆推动既有高耗能公共建筑进行绿色改造的目的。

(六)关于绿色技术应用。绿色节能技术是绿色建筑的核心。条例草案第二十九条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民用建筑的建设应当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利用和生态白蚁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的路线。草案第三十至三十七条,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雨水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建筑工业化、农村建筑绿色技术、建筑信息模型等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先进适宜技术作出了规定,涵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各个方面,也有助于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健康性和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七)关于扶持激励政策。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刚性规定的基础上,条例草案第四十条制定了五条激励政策,主要有:墙体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可以申请项目资金补助;地源(水源)热泵系统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并按照实际消耗地表水量计收水资源费;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第四十二、四十四条还规定自身光伏发电量可以抵扣建筑能耗,合同能源管理节约的能耗资金财政部门不予核减。这一系列激励政策可有效调动开发、建设、使用等主体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广绿色技术应用,引导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此外,条例草案对上位法设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以利于实际操作,还对创设的制度规范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说明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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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_____(下称债务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同签署了《借款担保合同》,向(下称债权人)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担保合同》,并同意对《借款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出现《借款担保合同》第14条约定事项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本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二、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及因债权人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三、担保期限自《借款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完毕为止。

四、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资产。

2、本人名下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股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3、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五、本人已了解除本担保书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或抵押,本人在此承诺:本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影响,也不因他们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或因变现其他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消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债务人延长借款期限,或增加借款金额的。

七、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和本人的任何宽限行使《借款担保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债权人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七、因本担保书发生争议,可由债权人和担保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保证书自担保人签字即刻生效。

保证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所: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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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奋进崭新征程征文 奋进新征程意思

范文类型:征文,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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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自《南京条约》的签订,中国,这片本该繁盛的疆土被扼住了命运的喉咙,笼罩上了一层好似散不尽的雾。站在雾里,被欺负也无任何还手之力。1921年7月,嘉兴南湖,共产党成立。像灯塔一般,拨开了朦胧而缭绕的雾,照亮了黑暗而漫长的夜,点明了幽深而神秘的海,于迷茫之中,给人以方向。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抵抗,赢得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真正成为了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又是一个转折点,1978年,“改革开放”的提出,已经预示了中华民族将以崭新的姿态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忆往昔风雨兼程岁月如歌,看今朝百年华诞风华正茂!”20_年,中国共产党将迎来百岁华诞。中国桥、中国车、中国路、中国港;墨子“传信”、北斗组网、超算“发威”、“天眼”探空,5g技术重大突破……新变化新成就值得浓墨重彩地宣扬。站在历史长河,回顾百年间,一路走来,成绩斐然,令人瞩目。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驶向胜利的掌舵者,是领导中国走向光明的点灯人!

启航新征程,吾辈当自强。《周易》有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吾辈青年,当戒骄戒躁,脚踏实地,务真求实,奋力拼搏,掌握科学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榜样力量,让党旗更飘扬,让国旗更鲜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

共贺党之百岁华诞,愿祖国欣欣向荣,繁荣昌盛。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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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交通运输管理所公开服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运输,服务,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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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

承运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运价格

运费价格为: 人民币:80000元 (八万元整),此运费包括开具运输发票。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甲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 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小时通知乙方收货或是通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群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五、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运价的30% ,剩余70%货到付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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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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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和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的实施水平,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加强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为重点,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我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具体措施及要求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本年度要继续组织全体教职工,让全体教职工真正认识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不仅仅是形势的要求,上级的督促,更是工作需要。在校务公开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办事公开,严格自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共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曾木忠

成员:柯东璐 陈萌惠 吕羡珠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黄淑治

成员:尤凤娇 姚爱真 王丽金 张以瑜

伍丽阳 蔡惠萍 陈丽玲 许东羡 黄雯雯

三、校务公开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条文。

2.制度建设方面

(1)学校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学校各项制度建设及政策依据。

3.财务管理方面

(1)学校财务每月收支情况。

(2)教师评优评先,职务评定。

(3)学生评优。

(4)学校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我们相信,只要领导重视,工作班子积极工作,广大教职工支持,校务公开工作一定能取得新进展,一定能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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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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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三、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合法购进食品原料,严把购进关、加工烹饪关、餐具消毒关,并做好日常记录备查;

五、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六、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而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和传染病发生,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此致

敬礼

承诺人: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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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的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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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积极地投身到教学改革中,耐心、热心、细心地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二、依法从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人师表。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三、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四、做好学校工作,在教学改革中创先争优。根据学生的实际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创设活泼生动的教学情境,注意发掘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新潜能。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做学生们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做学生们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五、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六、好学上进,严谨笃学,勤奋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个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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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优秀党员岗位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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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光荣的党员教师,在“争先创忧”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师德承诺

1、时刻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和言谈,讲文明,讲礼貌,在学生面前保持朴素、整洁、端庄、高雅的形象和气质,谨记为人师表。

2、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纪律,与同事和睦相处,精诚合作。

3、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随时随地对学生保持满腔热忱,信任、宽容、理解、善待每一个学生。

4、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不埋怨家长。

二、业务承诺

1、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不墨守成规,经常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2、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3、精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按照教学“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到按时或超前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上课有教案,及时批改作业,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学校的各项活动。

4、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堂、不拖堂,杜绝教学事故。

5、用发展的眼光关注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让每一个学生都感受成功,收获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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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军人的党员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党工团,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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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承诺践诺,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时刻要求自己,并郑重向党组织做出如下承诺:

1、牢固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不断自我完善;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业务知识,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开拓进取,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等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和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为人诚实、正直,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自觉维护好党的形象,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以上是本人向广大党员群众和党组织作出的郑重承诺,请大家给予监督。

承诺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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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开情侣关系的句子

范文类型:语录,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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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钟情于你,全身心的投入去爱你、疼你、呵护你。

3.好好生活,慢慢爱你;不早不晚,刚好是你。

4.我愿执笔弃花间,从此以后,离经易道,只为你。

5.本想仗剑天涯,都来因恋爱取消原计划。

6.从此,有人问我粥可温,有人与我共黄昏。

7.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8.造物者之无尽藏也,吾与子之所共适。

9.有个美丽的姑娘,眼含春山眉蹙秋波,风姿绰约性情温婉。不期而遇恰合我的心意。

10.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11.从前,眼前人是心上人。以后,心上人是枕边人。

12.愿往后余生,冷暖有相知,喜乐有分享,同量天地宽,共度日月长。

13.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14.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

15.野心不大,只想做你一个人的天下。

16.遇到了可爱的人,就觉得生活一下子不艰难了,晚风也好,凉风也罢,都想笑。

17.上天没有让我放弃希望,使我遇到了你。

18.从今以后,风筝有风,海豚有海,你有我。

19.往后余生,洗衣服是你、煮饭是你、打扫是你、生孩子养孩子是你,是你是你还是你。

20.不知道情是个什么东西,只知道你的样子。

21.听闻先生治家有方,小女愿用余生闻其详。

22.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23.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24.纵然百花齐放,只折梨花送佳人。有很多好看的人儿,可我偏偏就喜欢你呀!

25.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26.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27.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结美好,与您永不分离白头到老。

28.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而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

29.昔有朝歌夜弦之高楼,上有倾城倾国之舞袖。

30.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白白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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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生村干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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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相关费用,特向(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元整,以帮助我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使我能圆满完成在校期间的学习任务。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我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我保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本人情况、家庭情况和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组的信息全部属实。

2.我保证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3.我保证将贷款只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贷款用于其它消费。

4.我保证在变更住所、就读学校、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特别是入学后,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五日内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我保证在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时将贷款本金全部还清。在中途休学停学时,及时通知资助中心和银行。

6.我保证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

7.我保证诚实守信,按时还款,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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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个人,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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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本领。

二、创新实干。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 围绕领导决策,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综合协调,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团结办公室一班人搞好服务,主动加强与 各科室 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使每项工作都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汇报、有记录,条理清晰。

三、加强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摆正位置,演好角色,充分调动办公室全体同志工作积极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形成干好工作的强劲合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廉洁勤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奉公、艰苦奋斗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一个守法守节、廉洁自律的人,一个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人,一个为人朴实,持重谨慎的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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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消防协议书是啥意思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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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对外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对外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1、出租房屋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使用证明。

2、履行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督察。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作为乙方的承租人为承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消防台帐和防火检查记录,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等,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同时要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会”。

2、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并依法经营。出租房屋用于宾馆、饭店、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防火规定。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保养等工作。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遮挡或挪作它用,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购置或维修。乙方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消防公司对所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维保记录。出租房屋及其周边消防疏散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堵塞或紧闭,必须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出租房屋内用电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功率、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禁止在出租房屋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甲方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由甲方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等后,乙方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备案,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出租房屋因发生火灾事故被公安消防机构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3、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对协议执行持有异议,首先通过协商,若协商不成,最终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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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统一的功能规划: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和公共参与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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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方面开发不同的功能应用,多套模板风格自由选择的子站创建及分级 分权限应用。领导、办公人员,只要会打字,即可轻松管理自己的网站。省时、省力、省钱。

高度的集成共享:要求系统采用多对一(自动采集子站模式)、一对多(信息上报采登模式)、多对多(多站点多栏目发布模式)的信息发布 共享机制,使政务信息共享集成最大化,系统应集成手机短信 ,集成”统 一消息”,使得在内网实现高效的信息交流沟通。高扩展能力:系统应真正符合多层浏览器 /服务器体系结构,应能满足新 增的需求,而系统的体系结构不需做较大的改变,并能保证系统平滑升 级,满足平台后期建设项目无缝结合及系统功能扩展。整体构架可以与 原有系统进行无缝连接,为今后系统扩展和集成留有扩充余量。实用易用性:系统采用的分层设计,尽可能的考虑到在尽量满足业务功

能需求的前提下,又要适应各业务角色的工作特点,真正做到简单、实 用、人性化。

高可靠性:由于该系统用户群比较复杂,既有政府部门和各系统机构内的操作层、管理层,也有比较多的社会民众,所以建设的信息服务网站 系统我们考虑了在建设平台上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设计 中,建立冗余及其他保护措施,平台和应用软件具有良好的容错性、容 灾性等。

高可维护性:系统设计应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分层设计,软件构件化

实现。采用软件构件化的开发方式:一是系统结构分层,业务与实现分 离,逻辑与数据分离;二是以统一的服务接口规范为核心,使用开放标 准;三是构件语意描述形式化;四是提炼封装构件规范化。

高安全性:系统安全设计应提供多种安全控制,有较合理系统安全保护

与信息安全保护设计,功能权限分配细致、严谨,保证所有用户的权限 一定要与其所担任职务的权限相对应,有非常详细的系统使用日记与信 息安全监控日记。6.1.3网站栏目要求

6.2.外网公众受理(在线大厅)(省政府统一采购,作为二期工程)

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或行政许可栏目是各级政府对外统一提供审批服务的窗口,提供审批业务相关的政策公示、审批指南、网上预受理、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审批结果的网上告知、网上咨询投诉等功能。用户注册

用户在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个人或者企业身份的注册,已注册身份的可登录。许可项目公布

为方便老百姓提前准备好相关审批材料,在网上提供资料下载,并提供填写资料的样本,具体功能包括:办理项目材料下载、办理项目相关资料查看、办理项目政策法规查看。网上申报

用户登录后,选择网上申报,即用户可以选择要要办理的事项(可以直接根据事项来找,也可以根据受理部门在找事项),选择到办理的事项后,系统会显示需要提供的材料要求,对需要提供电子附件的,则考虑提供附件上载功能,同时,根据用户当时的注册信息,自动在申报表单上自动套录原来用户提供的注册信息,用户也可以对这些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申报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等。网上预受理

认证用户网上申报事项后,负责预受理的工作人员可以在网上先进行初审,如果初审没有合格,则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退回,如果初审合格,则生成一个唯一的预受理编号,通知申请人员。申请人员持该预受理编号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正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办理过程跟踪和办理结果查询

对审批的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用户可在登录后凭办理业务号进行跟踪和查询。网上投诉

提供匿名和实名的在线投诉功能,过客用户和认证用户均可对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进行投诉,被投诉部门必须查实并解决问题。网上咨询

网上咨询包括咨询、求助、建议等。通过统一的管理,可对所添加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公众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如果选择“公开”,则在前台反馈栏目下显示意见反馈内容。另有强大的查询功能,并可按征集标题、征集内容、征集起始时间、征集结束时间复合查询。

6.3.网上行政审批(省政府统一采购,作为二期工程)

实现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反馈功能。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项目所需的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审批项目进行材料预审,预审通过后可以受理办件,并打印相关的受理通知给申报人员。

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完毕后,可通过政务中心窗口、大屏幕(如配备)、触摸屏(如配备)统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收费、办结等过程的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功能。用户登录

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窗口人员按照不同的审批委办局单位分配相应的身份和角色。

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通过内部门户登录系统后可看到来自外网的用户通过internet的申请事项列表;相关单位的办事人员只能看到和管理与该单位审批工作相关的审批事项申请。窗口人员登录系统业务平台后,系统能够自动提示未处理的待办事项,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的条件对自己业务的待办事项进行查询。新建事项

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到来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办事的客户从窗口递来的申办资料后,根据沟通结果新建相应的审批事项。

新建的审批事项会因应预先设计好的不同的审批事项的定义,生成相应的录 入表单,并提供必要的预置内容。申请受理

受理业务分为网上大厅申请受理,和政务大厅申请受理。审批管理

一、审批项目定义

系统管理员进行项目基本信息的定义,可定义项目名称、项目使用流程、项目所属委办局、项目审批时限、审批需要的材料、审批需要用到的打印文书模板、审批的收费规定等信息。

二、审批流程定义

系统提供审批流程定义工具,可以直观化定义审批流程,以适应各种审批项目,功能包括: 符合标准:流程定义采用xpdl格式,遵循wfmc组织工作流模型标准,方便与其他系统交互;

图形化流程定制:可通过鼠标拖曳的方式定义流程;

1、支持各种正常流转:

直流:从一个处理节点到另外一个处理节点;

分流:从一个处理节点到多个处理节点;

汇流:从多个处理节点到一个处理节点;

条件流:根据条件选择数据的流向;

子流:流程中嵌套子流程的处理。

2、支持各种异常流程处理:

撤销:流程启动者可以要求对正在处理的流程进行撤销办理;

转办:当前办理者可以把工作转给同一权限的人员办理;

授权代理:当办理人员无法及时处理业务,可以授权给他人代理其

职责;

跳转: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用户对流程做跳转处理,直接发送到某

个节点上。

3、支持自由流程:对于现实工作中无法规范化的流程运转,可以只定义各个工作环节,在运行过程中由办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步流程的流向,方便自由流转。

4、对于每个定制的流程,如果要发生变更,那么必须经过法制办对流程的审批认可。审批办理

审批项目在外网或者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后,按照预先设定的流程在服务中心内部进行审批项目自动流转,由工作流引擎自动分配和调度工作任务,无需人为控制,体现一门受理、自动流转的方便性。

系统提供对各类待办业务、办结业务的管理功能,便于审批人员操作、查询。待办工作 列表:显示审批流程各环节工作人员签收后尚未完成的工作;

对列表中的项目进行操作,可以显示项目申请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审批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申请信息进行审查之后,给出办理意见,如下图所示: 办结工作列表:显示审批流程各环节工作人员已经办完的工作。

在办公业务模块中,为方便工作人员迅速查找到所要处理的审批事项,系统提供了多种业务查询功能。

定制查询:根据申报项目的信息,定制查询内容,由系统查询所需要了解的审批项目信息,应包括以下几种:

待办业务:由系统根据用户,列出需要该用户审批的业务。已办业务:列出该用户已经完成的审批业务。在办业务:列出当前正在处理的审批业务。

挂起业务:列出当前挂起的审批业务。所谓挂起业务是指该审批事项因为材料不完整、无法抗拒因素导致审批业务中断,暂时停止的审批事项。

退办业务:将审批不通过或者无法办理的的审批业务进行退回到申请者。审批项目督查 有权限的工作人员如政务中心领导、其他单位领导可以通过审批督查功能监管、督办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流程和工作进度,对违反行政许可条件、不按程序、超过行政许可期限等情况进行监督。系统对行政审批在线办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跟踪,实现对审批过程中所有的工作进行监管、督办,监督每项审批的处理过程;能够对所属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即时的监督、检查和控制,能够同步检查所属人员的工作过程;对于重要工作和应办尚未办理和进行的工作,主管领导可以通过系统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催办,并能够就催办的项目进行反馈。审批督查主要包括:

1、自动报警:对于即将超过或者已经超过规定的承诺审批时间的审批 事项,能自动进行报警。

2、跟踪查询:根据用户的权限,用户可以按照审批单位、审批项目、项目编号、办理结果、受理时间等各种条件进行组合查询。

3、历史监控:根据用户权限查看在办件的各种办理状态,所有办理的 历史情况,并可以图形化显示,方便监控。审批信息服务

触摸屏查询:公布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的审批项目基本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申请表格等。并提供审批件办理情况查询,方便申请人了解审批进展。

大屏幕显示:系统通过接口及时向大屏幕发布审批项目办结信息。

短信息通知:在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提供短信息发送服务,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缴费及领取证件。查询统计

系统能够以报表、图表等各种直观的形式,以灵活、方便方式提供对审批业务的统计资料,并能以html、excel等表现形式进行展示,让领导掌握审批业务办理效能,及时做出调整等决策。具体报表包括:

① 各委办局办件综合情况:包括所有部门工作量、所有部门工作情况、所有部门接件类型、项目完成百分比等。

② 各窗口单位办件情况:包括接件类型、办理情况、收费情况、部门工作情况明细、部门每月工作情况、项目完成百分比等。

③ 超期未办项目情况:包括各委办局超期未办项目的类型、数量、超期原因等。6.4.电子监察系统(省政府统一采购,作为二期工程)6.4.1实时监察

(1)过程监察:该功能主要通过对业务办理的环节完整性和时间逻辑性监察,实现对整个业务办理的过程监控。主要功能:

1、过程监察记录的查看和查询

2、许可项目基本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监察信息浏览

3、行政许可规范信息浏览

(2)时限监察:定时对系统中未办结的审批业务进行扫描,根据行政审批的时限规定对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这5个环节的办理时间进行监察,对监察结果进行记录,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交由预警督办程序处理;主要功能:

1、时限监察记录的查看和查询

2、许可项目基本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监察信息浏览

3、行政许可规范信息浏览

(3)异常办件监察:主要是对行政审批中不同于正常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进行监察,对退回办结、作废办结、删除办结、补交不来办结、不受理的业务作为重点监察对象,挖掘可能存在问题的业务,监察的环节有受理、承办和异常办结,由于要通过材料验证等人工方式监察,所以此类监察只能通过手动方式进行。主要功能:

1、异常结果记录的查看和查询

2、许可项目基本信息、办理环节信息、监察记录浏览

3、许可项目监察信息浏览

4、行政许可规范信息浏览

5、手工发牌

(4)综合监察:综合业务数据统计通过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统计,让监察人员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当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统计项目包括许可时限动态、投诉处理统计、业务处理动态和业务处理结果统计等;其许可时限动态业务主要根据其监察结果(正常、预警、黄牌、红牌)统计;投诉处理统计主要投诉时间和处理状态(今日投诉、在办投诉、历史投诉)统计;业务处理动态主要根据其办理环节(受理、补交告知、补交受理、承办、特别程序申请、特别查询结果、审核、批准、办结)统计;业务处理结果统计主要根据其办理环节结果(不予受理、一般办结、出证办结、退回办结、上报办结、作废办结、补交不来办结、删除办结、转报办结)统计。主要功能:

1、综合业务数据统计数据浏览

2、综合业务数据统计 6.4.2投诉处理:

功能描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将网上投诉、电话投诉转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处理,投诉处理过程中要将投诉单位或投诉人记录下来并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主要功能:

1、投诉受理

2、投诉回复

3、投诉转报

4、投诉处理

5、投诉查询 6.4.3综合查询:

(1)综合办件查询:主要是为满足监察部门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已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的)的办理情况查询的需求。主要功能:

1、综合办件的查询

2、综合办件信息的浏览

3、监察信息的浏览

4、行政许可规范的浏览

5、手工发牌

(2)行政许可规范查询:综合业务查询主要功能是提供行政许可项目的操作规范查询, 包括业务办理单位、业务办理时限、业务办理流程、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业务办理收费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等。主要功能:

1、行政许可规范记录的查询

2、行政许可规范信息的浏览 6.4.4统计分析

(1)业务受理情况统计(2)预警情况统计(3)投诉情况统计(4)业务办理结果统计

(5)各部门服务评议情况统计 6.4.5系统设置:

(1)红黄牌指标设置(2)短信通知用户设置(3)行政许可规范管理 6.4.6预警纠错:

主要是督办:列出电子监察系统对各个职能部门发出的预警以及红黄牌警告,供监察局工作人员督办,对符合规定的信息提交监察局领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信息直接作废。(1)查询督办信息(2)督办 6.4.7绩效考核

(1)考核指标设置:绩效考核指标是由各区县进行指标设置。具体是对指 标的添加修改删除做管理

(2)绩效表管理:主要是通过添加修改删除绩效表操作来设置考核项和考 核单位

(3)绩效登记:主要是对于主观上的系统不能自动完成的监察,通过手工 录入到绩效考核表中。

(4)绩效测评:统计绩效情况并查询,主要是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考 核表自动核算绩效表分数,进行绩效测评

(5)绩效核算和基数维护:主要是对绩效的核算做增、删、改的维护,该 项功能主要是为系统管理管理员使用的。6.4.8服务评议

主要是对公众的服务评议情况做查询 6.4.9预警反馈

主要是通过查询监察预警信息做预警反馈。

6.5.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省政府统一采购,作为二期工程)

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和传统的行政审批系统是有区别的。传统的行政审批系统仅满足了政务大厅的部分管理需求,而“在线办理”模式,不仅体现在外网受理这个环节,更体现在内网办理这个环节。建设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有助于将参与办事的委办局拉入到办理网络中来,把以往只覆盖了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系统,扩展到覆盖相关委办局。以政务中心为驱动核心,全面带动我区的行政效率。是对原有行政审批体制、原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全面升级。

建设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有利于各政府部门,相互沟通,互相协调。从政府来看,在线行政审批系统,不仅能有效的体现政府公共权利,而且被市场主体所认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减少了企业成本,增加了投资者的信心。

建设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有助于实现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平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是政府的一项施政基本制度。而在线行政审批系统的建立对于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操作平台,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6.6.行政处罚系统的业务功能(省政府统一采购,作为二期工程)业务功能:

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定义有行政执法权的各部门(执法主体)、其相关的执法人员信息管 理,及其执法项目的相关信息管理(如执法依据等)行政处罚项目管理

将行政处罚项目抽象出来进行管理,实现行政处罚项目的重用。经 过抽象,在项目实施时,可进行适当的定制以符合实际需求。案件管理功能

针对行政处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具体事项(案件)进行管理,是行 政处罚项目的运行实例。办案过程管理

行政处罚过程是一个严谨的工作流程,需要记录其办理的各个环节的信息,且应依照预先定义的流程规则执行。实现从受理、初查核实、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执法文书打印、处罚处理、强制执行和结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网上审理和案件管理。简易程序登记

针对简易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过程,实现相关的登记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针对各类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过程,可能存在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及后续可能的行政补偿/赔偿处理业务。本功能针对这类业务进行处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针对行政处罚业务的政策依据-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备案功能。法律、法规库管理

行政处罚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并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被查阅、引用。自由裁量库管理

通过本功能,进行自由裁量权的限定。并对各项行政处罚业务规则进行自动限定。结案、归档管理

完成完整的行政处罚后,将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文档进行整合和归档管理。查询统计 系统提供灵活、可设置的统计分析功能,可实现固定表格统计、自定义统计等统计方式,并以报表和图形的方式展现。例如统计每个执法单位业务数据,通过查询统计出某一单位在某一时间段内实际办理业务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受理案件数、批评教育数、责令整改数、立案数、听证数、结案数、撤案数等等。其他功能

在系统的各个环节,均提供相应的文书打印功能,使用预定义的文书模板,自动套用相关的业务信息,形成格式文档后提供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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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教师节公开表扬信 教师节表扬信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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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

记得一次数学周考,我考砸了,只有64分,而且还是倒数第三名,我伤心极了,可是我小学时的数学也不怎么好,正在我伤心悲叹时,数学刘老师走过来说:“不要丧气,下次一定行。”刘老师的这番话和那张每天挂着笑容的脸让我的信心大增,我下决心下次一定考好。

听了老师给我们全班解析了题目后,我懂了我的题为什么错,原来我来也这么多道理没弄明白,看来下周的课,我一定要认真听了……就这样,第二周的课,我听得很仔细,而且回家做作业是都要先看一遍数学书,我还买了数学的练习书,每天做一点,希望能有一些提高……一转眼,这一周新学的分数已经教完,明天就是考试了,我跃跃欲试,回家有做了些题目。这一天总算来了,到了数学课,看到别人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心有点慌,但是一想到刘老师对我的鼓励,我的信心又上升了。考试开始了,我对着题目过关斩将……终于做完了,我交了考卷,轻松地下课了。

报成绩那天到了,我期盼能获得好成绩。老师发下了试卷,我一看87分,提高了23分,又看了名次,提升了23名,真是和上次有天壤之别。虽然没到90分,但是我进步了。分析试卷时,老师朝我笑了笑,我高兴极了。

老师,你给了我信心,然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又又了拼搏的信心,我感谢你——灵魂的工程师,我们敬仰你。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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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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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庄严承诺:

1、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健全总支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2、加强组织建设。续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按照严格标准,慎重发展的原则,强化支部党员队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与管理,提升党员素质,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支部党员先进典型;

3、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服从党组织领导,响应的讲话精神,积极主动地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职工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是否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楷模作用;学生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是否在争当表率,促进学校学风、推进班风建设、维护学校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5、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6、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发扬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8、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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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政务,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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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党支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供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指导要求,设置分管领导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20xx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时间)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和公开。组织专人编制了《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每年对《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主要做到了以下信息的主动公开:1、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规划计划类信息;3、业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业务统计类信息等。截至目前,我办共主动公开11条信息。

1、政府信息门户网站

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布机构职能等各类信息11条。

2、县外事资讯网站

充分利用我办网站发布政策法规、数据统计、规划计划、政务动态等栏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县外侨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理公开申请的信息,今年没有收到此类申请。

我单位没有该项情况。

我单位没有该项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自查工作,没有发现泄密情况。

一是部分制度建设虽已完成,但对制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重点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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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写给员工的公开表扬信 给某公司员工的表扬信

范文类型:表扬信,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企业,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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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丹耀大厦项目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标准和程序操作,每位员工在工作中都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地完成交办的每一项工作,遇到紧急事件能主动迅捷的到达现场协助处理,既保护了客户财产不受损失又保证了大厦的整体卫生环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保洁员工的工作质量得到了广大客户和我司的荣誉和肯定。商场顾客在购物时不慎将钱物失落,贵司员工在拾到后主动上交保卫部,保证客户财产不受损失,体现了贵司员工的高贵品质。

在此我司提出书面表扬,望贵司员工持之以恒,在平凡的岗位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此致

敬礼!

govyi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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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作公开承诺书优秀范文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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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小学教师公开承诺书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敬业奉献,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按照教学计划和进度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不到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三、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有偿补课生源,不参与任何对学生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庭摊派学校、班级所需物品及劳务。

六、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七、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八、公平、公正对待每一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的处理。

以上是我们新华小学在职教师的郑重承诺,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金普新区教育局:

金州区新华小学: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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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党工团,全文共 6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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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根据《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目标,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开展,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年底,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基本建立全区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量算准确”为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严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务。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服务窗口,抽调业务精干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妥善处理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因土地权属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积极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图件、数据库成果资料,年以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还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影像资料、土地统计台帐等资料。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登记与土地调查有机衔接,推进地籍信息化动态管理、查询,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底前,完成全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写、论证工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根据确定的范围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镇(街道)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应机构,落实培训区、镇(街道)、村、国土资源所以及专业测绘队伍参与确权调查有关工作人员;发布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二)实施阶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建设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农村地籍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土地总登记的要求,集中受理确权登记申请。登记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经初审符合登记要求的,以村为单位将权属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区政府审批后,为权利人颁发集体所有权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宅基地权利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自查和数据汇总,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成果、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权属确认。

1.区别对待,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1)凡是土地界线清楚,土地更新调查时已签订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由相邻权属单位重新签字盖章确认后,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给村民委员会。

(2)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给该镇(街道)农民集体,没有镇(街道)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镇(街道)集体土地所有权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

(3)不能证明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或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村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已经打破了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村农民集体。

(4)因“合村并组”导致行政村或村(社区)小组区划调整的,将土地所有权确定给合并后的村农民集体所有,但不得改变各农业集体成员在合并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额。

(5)因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土地综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权调整的,要在经农民集体协商同意或按土地调整协议约定,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确定土地所有权。

2.注重现实,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1)凡属于经过依法批准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确权。

(2)凡属于历史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确权。之前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权。至之间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理后确权。以后占用的,按照占用时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后确权。

(3)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镇(街道)、村企业,因破产、兼并、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但镇(街道)、村办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单位因管理权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因此而发生变化,土地权利仍确定给原权利人。

(4)镇(街道)、村办企、事业单位因倒闭、合并等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原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②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③以兴办“乡镇企业”、“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④以租代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⑤明确定性为“小产权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历史,分阶段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1)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超出面积只登记不确权发证。

(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3)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当时的政策规定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依法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积标准重新确权登记。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房屋拆迁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依法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颁发证书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民集体收回。

(8)新申请的宅基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

(9)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调整而转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因工作需要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转为城镇户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继续使用,面积符合规定的,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请登记的;

②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的;

③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⑤一户多宅的;

⑥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的;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的;

⑧出租、出卖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⑨经批准即将征用、拆迁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记簿。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凡确权登记的宗地,必须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填写土地登记卡,将登记卡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成土地登记簿,并按土地登记卡建立土地归户卡。在建立纸质土地登记簿同时建立电子土地登记簿,并明确专人管理及更新,确保其现实性、真实性。

(三)争议地、插花地、无权源土地等土地的处理。切实做好对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四)工作协作。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和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调查确定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调查确定的部署和组织落实,并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土地登记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村委会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埋设界线拐点,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组织完成村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址调查、设定和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

1.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属于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其中村是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最基本的权利主体。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资料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资料:

(1)土地详查时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

(2)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土地的相关资料;

(3)镇(街道)、村共同出具有关面积和界线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农村土地权属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资料。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组织)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宅基地由户主申请。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或街道审查);

(5)其他证明材料。

(二)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及专业测绘队伍开展地籍调查。全区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统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所有权界址坐标。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线核定工作优先采用双边确界模式;其次可采用农民集体各自单边走界模式(重叠部分为争议区);如相邻农民集体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单边界线的,可采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双方界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认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全区村庄地籍调查统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土地用途具体分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确定。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三)登记材料组织汇总。以村为单位,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并对材料初审,按每月一次汇总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对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四至、面积、用途(地类)等进行审核。

(五)公告。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确权登记结果在现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张贴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栏或村委会宣传栏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告张贴在登记宗地现场和该宗地所有权人办公场所宣传栏内;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公告以村为单位集中张贴在该村委会宣传栏内。

(六)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颁发土地证书。登记卡应记载权属总面积及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书填写土地权属总面积。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果的,应在土地证记事栏加以备注。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资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

(二)图件成果:反映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村庄地籍图,宗地图。

(三)调查统计表册: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统计表;以镇(街道)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

(四)土地登记资料成果: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有关权源文件,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宗地图(界线相邻各方签字盖章)、坐标册等资料。

(五)数据库成果:建立全区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调查数据、登记数据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组织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情况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公安部门负责协调调阅户籍档案;民政部门负责行政边界确定和行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协调国有林区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协调水利设施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公路部门负责国道、省道等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相关工作;区信访、法制部门负责协调在签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维稳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支撑。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规范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发的土地登记表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具体操作规程,依据《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实施。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发证书。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统一和规范,确保土地权利证书发放到权利人,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

(四)严肃责任追究。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该项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工作责任目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和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区政府,对工作进展慢的实行挂牌督办乃至警示约谈。

八、省、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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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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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创先争优”工作落到实处,本支部公开承诺如下:

首先,认真学习,思想重视。认真学习xx大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深入领会“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其次,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努力适应各种环境,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一切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整顿作风,创先争优。加强工作作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坚决做到“五个决不”: ①决不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②决不参与赌博;③决不醉酒驾驶;④决不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⑤决不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

第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学校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同时,要廉洁自律,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拒腐蚀永不贪。

我承诺,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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