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树木买卖合同签订 树木买卖合同协议简单四篇 范文(实用20篇)
现在很多的酒店场地是租来的,那么你知道酒店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场地租赁合同,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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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树木买卖合同纠纷 树木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杉__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山__位于省县乡村组小地名为的地方,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共亩,约为株,此片杉__为,由户人家于__________年共造,林里面不杂其他人造的林。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此片杉__以总价款为: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双方同意:
1、乙方付清总价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做任何形式的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还款由乙方负责。
3、若有纠纷、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种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林权证、身份证、造林合同证等证件给乙方办理砍伐许可证
5、此山砍伐期至__________年底,若办不到砍伐许可指标可延期至__________年底砍完,租地养树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补付给甲方。
6、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发现有人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有责任及时告诉乙方。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时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证明文件。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七、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九、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乙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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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简单的买卖合同文本
签订地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车辆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 发动机号:;车架号: ; 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该车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乙方已对车辆状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
经甲乙双方确认,交易车辆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车款。
3、甲方应在收到车款之日起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与乙方一起到邢台市公证处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公证手续。公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能够依法办理公证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
3、自车辆交付乙方后,该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任何事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所有权转移公证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所有权转移公正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5000 元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退车的,乙方应承担5000 元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邢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篇2:树木买卖合同签订 树木买卖合同协议简单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合同填写注意事项:[ ]中内容,选择请打“√”,不选择请打“╳”,不应留有空白括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物业买卖、甲乙丙三方就物业买卖居间事宜达成一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第一条 物业地址、名称、类型、面积:
物业位于东莞市——区(镇)——路——栋(座)——号[ ]住宅[ ]商铺[ ]车位[ ]车库(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系[ ]房地产权证[ ]购房合同[ ]认购书记载的面积,以成套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亦为成套价。)
第二条 物业装修、租赁状况:
[ ]带装修,详见物业交接清单或备注 [ ]不带装修
[ ]附带家私、家电,详见物业交付清单或备注 [ ] 不附带家私、家电
[ ] 附租约,甲方已就出售事宜通知了承租人且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 ] 不附租约。
第三条 产权登记及纳税状况:
[ ] 该物业已办出产权证,编号为————,登记日期——年——月——日。
[ ]未办出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 )未备案已备案(备案编号:——);购房发
票[ ]已经[ ]尚未开出;[ ]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原件;[ ]不能[ ]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完税
日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 物业担保物权设定情况:
[ ]未抵押;
[ ]已抵押;该物业[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地产权证》目前抵押在——银行——
支行;供楼情况为[ ]无断供——期楼款。
第五条 物业所有权来源:[ ]购买[ ]赠与[ ]继承[ ]竞拍。
二,关于转让价格、税费及负担的约定:
第六条 物业转让价格为——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一) 办理甲方该物业《房地产权证》的税、费由——方承担,应在办证前支付;办理该物业转让须向相关部门支付的税、费由——承担,应在过户评估前支付。丙方提供的办证(专人专办)服务费由——方承担,应在办证前支付。
(二) 办理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产生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应在贷款申请文件签署前支付。
(三) 委托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办理委托公证手续直接向公证处支付。
第八条 费用支付方延迟支付第七条所列相关费用的,则交易过户时间应顺延。但如支付方在丙方处有其他代付款的,丙方根据交易需要可从其他代付款中划扣部分款项用于急需支付的付款项目。
三,关于定金、楼款支(转)付的约定: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定金为——万——仟元整(小写¥——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合同生效后已支付定金抵做楼款。
第十条 楼款(不含定金)——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按按下约定分阶段支付:
(一)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二) 手续办理至——阶段,支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三) 手续办理至——阶段,支付———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四) 剩余部分——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由乙方通过([ ]商业[ ]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该款项由贷款行直接划入甲方在该行设的帐户内。
付款时间备选项如下:
a,甲方对丙方指定人员的公证委托办出;b,乙方贷款申请经银行初审通过;c,甲乙方到房管所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d,乙方该物业《房地产权证》办出;e,甲乙方办理了物业交接手续;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h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若双方约定第九、十条款项(不含贷款部分)由丙方代收代付的,则乙方应照第九、十条约定时间将款项付至丙方,丙方收到后按如下约定转付甲方(转付时间参照第十条所列付款时间备选项):
篇3:农村厂房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
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万圆整(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
篇4:货车买卖协议简单
卖方:
买方:
买方拟购买卖方中型厢式货车一辆,卖方表示同意。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车辆基本概况:车辆类型,中型厢式货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
二、车辆出售价格:经双方约定,车辆出售价格为人民币柒万元整,¥元。此款于合同签字之日一次性用现金付清。
三、车辆交接时间:于合同签字之日,即年月日卖方将车辆交给买方,买方当日将车辆接收并开走。从即日起,买方成为车辆拥有人和所有人。因该车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交给买方。
四、车辆交接后,由买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买方未办理过户或在办理过户时因车辆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导致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均由买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违约金元整,¥元。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沙道观法律服务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双方:
卖方: 签名
买方: 签名
年 月 日
篇5:机械买卖的简单版合同范本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斗山DX60旧挖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二手挖机(该机编号为:20xx6)出售给乙方,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看、试机后,以协定价格为人民币¥: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二、甲方保证出售该挖机具有合法正当手续,向乙方提供购机发票和出厂合格证。保证此挖机在出售前的债务与乙方没有什么关系。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如该挖机是甲方偷窃或来路不明,甲方将负全部责任。
三、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自20xx年11月30日前付人民币¥:20xx0.00元(贰万元整);第二次付款自20xx年2月15日前付人民币:¥:50000.00元(伍万元整);剩余¥:80000.00元(捌万元整)按每月¥:5000元至20xx年6月15日付清。
四、甲方在把挖机交给乙方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回此挖机。
五、本合同(二手工程机构买卖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改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定,解决不了时,双方依法向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合同。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篇6:树木买卖合同纠纷 树木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旁所有柳x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低以南水渠两旁所有柳x共计40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_______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x押金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x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
3、5棵柳x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________________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简单煤炭买卖合同
销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________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__________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销方: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
篇8:机器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买方:
卖方:
为增加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货款;设备正常运行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天,卖方向买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地址: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卖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买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买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买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卖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买方。
6、卖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买方,买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卖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买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买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9、如买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卖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买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生效后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买方应在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买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卖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卖方负责对买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买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年。保修期内,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保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
3、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买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买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卖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买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卖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天,视为交货不能,卖方应双倍返回买方已付款项,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卖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买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篇9:个人土地买卖合同协议书简单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市____区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整,即小写 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____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空调两台,热水器,浴霸,饮水机,音响两台,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简单煤炭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包头。
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
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
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
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
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
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篇11:5手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简单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产权证明及其他出售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批准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立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套____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另附件,房号以另附件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价格与费用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2.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_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空军部队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第六条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______天内付清。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本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接与乙方责任.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事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三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义的依据。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
甲方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月。
10、_____保修_____月。
11、_____保修_____月。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表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镇上房屋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 ___层?共
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安臵房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每平米____________元。房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 _ 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该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成为可能且房产已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支付给甲方?乙方应
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三笔尾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3、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及土地拥有所有权。除上述甲方各当事人外,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且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4、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5、 甲方承诺乙方在第二笔购房款交付与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项下房产实际所有者为乙方。甲方将此房产上的一切权利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仅因自身及房产问题暂时无法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6、 甲方确认此房产在乙方履行第二笔房款的交付后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不再对其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
第七条 乙方承诺及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拥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购房款。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将该房屋,例如?拆迁安臵协议、房产登记证明凭证、村委安臵房证明、房屋钥匙等交给乙方保管。乙方在付清第二笔款项时即表明甲方完全转让本合同项下安臵房产及附属其上的一切权利。
3、乙方对该房产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使用、装修装潢、拆除重建、享有拆迁补偿款等一切所有权基础上的附属权利,甲方仅在乙方要求配合时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条 房屋及土地过户
1、 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暂时不具备过户条件,但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财产及财产权交易之协议,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约定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在取到房产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的当日应交予乙方保管并且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当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乙方且办理预告登记有困难时也应于当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协商具体的交付日期。
3、 甲方在取得产权证等相关权属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关于房产拆迁。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臵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二、关于房产再次买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房产收回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定金)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二倍计算的利息损失,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因甲方隐瞒房屋已交易事实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将视为甲方收回房产,应适用本合同第八条关于房产收回的约定支付乙方回购款,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且不配合乙方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甲方未按约定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继续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
6、甲方不同意授权乙方全权办理拆迁手续、不同意无偿配合时、私自与拆迁方接触签订文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吞因拆迁所应获得之利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因拆迁所获利益,并且按照拆迁时房屋评估价格的50%支付违约金。
7、其他以上未明确约定之事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过错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
8、以上违约情形如有重复发生,违约金重复计算。
第十条 保证人责任?
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上述合同,甲方各当事人愿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且本担保不可撤销。保证范围是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退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利息、评估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综合费用等。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3、鉴于_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_______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臵户中有未成年人时使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的第_______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本合同项下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私人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简单点
「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解决了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许多问题,但其自身适用范围的限制,并不能解决由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实践中的无序。无效论者从合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合同标的履行不能出发,否定此类合同的效力;有效论者则从法解释学和取缔规范与效力规范的区别出发,认定合同效力。基于此类问题的复杂,笔者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出发,利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观点,指出有效论更能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对策,以期能对这一难题的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商品房买卖合同,集体土地,合同效力,利益衡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整体发展,物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渐趋富足,文化日益昌明,原本与寻常百姓毫不相干的买房置地也成了现今十分普通的一件事情。但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20__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这一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意旨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失。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处理,目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但实践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日益增加,亟待解决。本文中,笔者试就此问题发表一下个人见解,希望能够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起到参考作用。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与商品房种类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商品房也就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两大类。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问题所在
商品者,依《高级汉语大词典》之解释,意为“⑴为交换而生产的物品。⑵泛指市场上买卖的物品”。据此并参考《解释》第1条的规定,本文要讨论的商品房就是指出卖人(仅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用于向社会销售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房屋。究其根本,商品房与其他房屋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是作为一种商品用于交换,商品房在所有权的让渡过程中实现其交换价值。但是,法学不同于经济学,其着眼点在于所有权的移转及移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较研究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与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就是要比较二者在所有权移转方面的差别。
通观世界各国,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在我国经过出让的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存在障碍的,但是,1998年8月《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将“允许城镇非农户口居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规定加以删除,并在第63条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造成“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的状况,从而在立法意旨上,城市及外村、外乡居民已被禁止成为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合法所有权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成为一种病态的契约,从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但是,在当前相当一部分地区出现了利用尚未收归国有的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规模建设新型人口聚集区的活动,较为时兴的说法叫作“旧村改造”。虽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原因。随着城乡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土地的承载、养育等传统功能逐步萎缩,而财富储存功能、产业空间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兴功能不断加强,集体土地经历了从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变,此其一。其二,随着开放型经济与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其三,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其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一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除此以外,在中小城市出现的“旧村改造”也并不与国家开发小城镇的战略相背离。无论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走城市化、现代化道路的发展途径上看,抑或从我国拉动内需、扩展经济增长点的需求上看,小城镇开发都是我国必将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一项重要国策,而不是应付现状、一时之兴的临时过渡措施。与其相对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规定,仅源于原国家土地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推行的“转权让利”政策,其实质仍摆脱不了政府利用管理者职权剥夺集体土地所有者、与民争利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征为国有后才能进入市场,其收益只能由国家得到,这一传统做法明显是忽视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的表现,与我国正在推行的财产权体系改革相背离。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所有人必然要求能正常地使用、支配和处分土地,以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
三、病态契约与无效合同
讨论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有必要首先对病态契约和无效合同的概念作出说明。
何谓病态契约?各国法对契约的成立和生效均规定了一系列要件,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契约即为病态契约。例如,根据《意大利民法典》第1325~1352条的规定,契约生效的要件包括:⑴当事人的合意;⑵契约原因合法;⑶契约的标的可能、合法并确定或可确定;⑷契约的形式应符合法定或约定。如果将符合这些要件的契约定义为健康契约,那么违反这些法定要件的契约则为病态契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54条的规定,契约的病因主要有: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⑵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⑸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⑹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因契约违反法律所规定的要件的不同,可以确定契约病态的严重性。一种是仅与当事人利益有关的要件的违反,如意思瑕疵等;另一种是对于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的违反,如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或共序良俗等。前者因涉及当事人双方利益,故病态并不十分严重而尚可救治,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相对无效的契约,即将契约是否生效的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本人;后者因涉及社会利益,故为病态严重的契约,当事人无权决定其命运,各国法一般规定其为绝对无效。
虽然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要件是确认绝对无效的契约的衡量标准,但这种表述仍失之抽象。笔者以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违反与社会利益相关的有效要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即: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称之为违背公
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对于第一方面,王利明教授在《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提出了依据违法性确认合同无效的三个标准:⑴必须违反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能直接导致合同无效;⑵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⑶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对于第二个方面,可以简称为违背公序良俗。所谓善良风俗,一般是指社会对某种行为所持的一般道德标准与习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不同,它反映和保护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表现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积极干预,其渊源大多来自公法,如宪法、行政法等;也有些规定来自私法。凡是违背上述条件的合同,都应当认定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通说认为,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但是,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在是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一)合同无效论的依据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观点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
2、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除合法要件外,契约的标的可能、确定或可确定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之一。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产管理部门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因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商品房无法按照约定进行所有权的移转,因为依照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必须以法定登记机关的物权移转登记为要件,不经登记变更物权归属始终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这类合同的标的在客观上没有实现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债务人即使愿意履行也不履行的状态。基于这一原因,也可以确定此类合同无效。
(二)合同有效论的依据
与上述观点相对应,合同有效观点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1、虽然《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我国《宪法》第10条第4款后段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里虽然要求“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移转,但依照法律解释学的体系解释方法,根据该条的上下文意来判断,这里所称的法律应当是对转让的程序进行规范和调整的法律,而不包括实体上的限制。因为该条从体系上分为四款,第1款规定了国有土地,第2款规定了集体所有土地,第3款规定了土地征用,第4款对土地转让作出了规定。这就是说,在整个这一条上,立法者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确的区分,逐款加以规定,在此种情形下,不作区分地提及土地使用权,当然是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这个整体的,这是《宪法》条文中的应有之义。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与《宪法》的立法宗旨相背离的,而基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法》第78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2、暂且不虑及上述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学理解释,单从因为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使合同无效的角度分析,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值得探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使合同无效,其前提是合同违反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规定。法律规范可以区分为任意法规和强行法规,而强行法规又可以区分为强制规定和禁止规定二种。强制规定,指命令当事人应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规定,指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再进一步细分,禁止规定又可以再分为取缔规定和效力规定。前者仅系取缔违反之行为,对违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为,并不否认其行为之私法上效力。后者系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法律规定。由此可知,由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使合同无效,必须是违反了强行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定。但是,细观《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第63条不仅有除外条款,而且也仅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属于典型的仅取缔违反之行为、对违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为的规定,并未否认其行为之私法上效力,应当定性为取缔性规定,根据王利明教授“无效一般只限于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的观点推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并不必然无效,只是属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取缔的范围而已,但此种结果并不必然及于私法。
(三)笔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进行界定,必须放在一个更高的、全局的视野上进行审视,不能单就某一部法律为判断,“法规则只有参照它们所服务的目的始能被理解”,确定一项法律规则的存在是否合理,必须首先探究其目的何在,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对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作出取舍。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在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其意图可以从该法第一章总则的规定得到说明。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同时,该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可以较为清楚的认识到,《土地管理法》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其目的主要是保护农用地(耕地)总量,防止农用地(耕地)不断减少而影响粮食安全和国计民生。应该说,这种立法意图是十分正确的,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以农业的稳定为基础的,只有农业稳定,才会有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保持稳定。但是,假如商品房的开发是在现有建设用地上进行的,对农用地并不构成影响,那么,就不应当也没有依据一概加以否定。
法律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法律的正式渊源并不能够覆盖司法活动的全部领域,总是有某种领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决定,在这种领域中,法官必须发挥其创造精神和能动性。法官应当努力在符合社会一般目的的范围内最大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意愿。实现这个任务的方法应当是“认识所涉及的利益、评价这些利益各自的份量、在正义的天枰上对它们进行衡量,以便根据某种社会标准去确保其间最为重要的利益的优先地位,最终达到最为可欲的平衡”。
让我们首先来看一下确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能够带来的利益。这一点其实在前面也已经基本提及了,最根本的就是为了贯彻落实土地用途的严格管制制度,国家可以控制土地用途,保护耕地,稳定国计民生。当然,除此以外,由于《土地管理法》已经著有明文,所以对这一制度不便轻易改动,这就是另一个好处,即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
与此对应的,如果确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又能够带来哪些利益呢?从目前的情况看,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虽然主要目的是用于销售,但是,在此基础上,村民的居住条件则是首先得到了改善,在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后的房屋才被用于市场销售,也正是这种销售带来的巨大收入才保证了村民在现阶段有能力进行居住条件的普遍改善。可以说,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是确认合同有效的第一点好处。第二个好处,确认此类合同可以利用新增的居住空间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国家虽然正在大力发展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廉租住房”制度,但是,单一的渠道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全部问题,多头并举更能加快进程。第三,也是很实际的一个问题是,由于行政机关的执法乏力,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商品房开发已经在全国各地广泛出现,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问题。如何处理这类商品房的买房者与卖房者的利益,就成为一个直接关乎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确认合同无效,必然导致退房退款,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将所收房款用于房屋开发或者其他支出,不可能退还出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买房者关心的更是有房住,如此一来买
者与卖者都将遭受巨大损失。那么,国家如果调整法律、确认此类合同有效又会失去什么呢?国家要求集体土地必须征用后由使用者支付出让金才能用于商品房建设,这一前提是国家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费,如果补偿费高于出让金,则国家就会遭受损失,如此一来国家就要“赔钱”;如果补偿费低于出让金,则意味着国家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也就是农民处获得了额外的利益,农民就遭受了“盘剥”。也就是说,补偿费无论是高是低,都缺乏合理的依据。而如果确认合同有效,开发商品房使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不会有“赔钱”或是“盘剥”的出现,国家只要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监管就可以了。目前实践中出现的障碍主要是无法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办理权属证书,而这完全是由于国家法律政策造成,对国家而言轻而易举毫无损失,对房屋的买卖者则是利益巨大。这也就是为什么此类合同在国家法律上存在障碍,而实践中有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
从法律演变的历史原因看,国家之所以调整《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为了有力遏止1992年之后出现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对新兴土地市场的过度冲击,改变耕地大量闲置、用地结构失衡的恶性局面。但是,“社会现象日新月异,立法者有非万能,苟发生立法当时所未料及之事件,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价值判断之各种变化,以探求立法者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始能掌握法律的‘一般妥当性’”。经济的发展,现实的需要,都要求国家调整立法政策,对需求作出合理的反映。“太阳、月亮和星星今天看上去一如几千年以前;玫瑰仍像在伊甸园里那样开放;但法律从来是另一回事。婚姻、家庭、国家、财产经历了最多种多样的形态。”如果一味地因循守旧固守现有法律不变,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最后还有一个因素,但并非是最不重要的,就是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其逻辑的必然结果是退房退款,而事实上的失控已使数量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城市居民卷入到此类合同中来,退房退款必将极大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极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与其硬性取缔,不如调整政策而疏导之,毕竟国家的政策要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归依。
综上,基于对上述两种观点的利益衡量,笔者认为,确认在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的观点在现阶段更为可取。
五、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处理
基于对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应当可以采取一种更加灵活务实的策略来对待这一日益突出的问题,具体的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第一,修改《土地管理法》,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待遇。这是一种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宪法》的原则性规定看,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是可以依法转让的,修改《土地管理法》只是使具体法律与《宪法》的根本意旨相符合。从财产权的性质看,无论是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国家,还是作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性质上,都是土地这种特殊财产的财产所有人,它们在私法上的地位应当是平等的,所有权具体权能的内容应是无差异的,即都应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虽然由于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的特点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对土地的用途应从法律上作出统一规定,但是在合理使用土地和确保耕地数量的基础上,应当允许土地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的所有人所能享有的财产权内容相同的权利,其中当然包括用益物权的设立,此时的制度设计可以传统的地上权制度为蓝本。
第二,贯彻两权分离,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要坚持和维护国家就土地所有制问题上的基本原则不动摇,确保土地所有制上的公有制度,在此基础上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使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源在市场上合理流动。在这一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土地用途管理和国家总体规划入手,保护耕地、节约耕地,通过集体存量用地的流转减少建设用地增量的增加,减少闲置土地数量。目前,广东在这一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正式出台了《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土地总体规划中确定并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用途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从而在国家土地一级市场外全新生成一个区域性的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在我国集体土地管理改革进程中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被称为土地管理“二次创业”。为有力支持这一改革,广东省在坚持占补平衡、切实保护耕地,全面进行农村土地产权登记调查,建立土地交易信息服务系统及建立以农村土地交易为核心的有形土地市场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为农村集体土地这一“农民的资产”正式进入可经营范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三,以上两点主要是对今后立法提出的一点建议,但立法的修订总是需要一个周期,如何在现有法律条文修订前处理实践中出现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是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迫切问题,这也是我们司法实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义务。
根据上述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分析,笔者提出一个大胆的处理意见,仅供参考,即确认此类合同有效,但赋予购房者以选择权。这里的选择权的具体内容包括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维持使用房屋的现状,如果购房者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则可以办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并待国家政策调整后再作出进一步处理。
下面进一步阐述一下笔者提出上述建议的理由。
1、解除合同。虽然通过对合同效力的分析,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由于目前实践中的现状,比如产权证照办理不能,对购房者权利的保护措施仍然不健全,其权利处于一种不能完全行使的状态,因此,应当设立一种相应的救济途径以示公平。同时,由于目前经济的持续发展,商品房市场的走势良好,房价不断攀升,而这种房屋的购买者又往往住房条件差、急需购房。在这种条件下,解除合同的做法其实是由购房者自己选择,是否让自己失去已得利益或可得利益,这种当事人自愿放弃利益的行为法律自然没有必要强行干预。在这种房价持续上涨的状况下,也不宜赋予开发商以解除权,因为那样一来,对开发商有利而对购房者不利,容易助长开发商追逐利益的恣意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在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情况下,所退房款应当只是房屋价款的本金,而不应当包含利息。
2、履行合同。在购房者未选择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由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则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购房者交纳购房款,开发商交付房屋。只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目前体制上和行政管理上的问题,可能在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上会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权利人的权利行使和今后房屋的再次转让等方面,但这是一个需要协调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又涉及到前文对立法方面的建议了。
篇15:机器买卖简单合同范本
甲方:x x x
乙方:x x x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须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
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 x x x年x 月x日
篇16:简单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
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篇17:个人房屋买卖合同简单版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在 通过集资建设商住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商住楼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坐落于 ;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层, 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
2、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取得的交款凭证自行保存。
3、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的集资建房款项时,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明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的资金(该部分资金视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的集资款项)。
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单位允许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的集资房屋的产权,则甲方有义务,及时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如果甲方单位不允许直接将集资房屋的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将以其名义取得的房屋产权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45日内给付甲方相应报酬伍万元整(50000)元。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报酬 万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因办理房屋产权而发生的各种法定税、费由乙方承担。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人:(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山林树木买卖合同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林地内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议特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承包林地内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权证为准,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买甲方树木价人民币 元整( 000.00元)砍伐到一半时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从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0 年 月份砍伐完毕,越期不得继续砍伐。
四、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合法的出售手续,甲方提供相关配合。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并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
五、砍伐过程中所有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进场施工不得损伤他人树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树木。因放成材树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树木买卖的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树木价款为净得价款。此协议自双方鉴字后生效,双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和纠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篇19:商品房买卖合同简单
卖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权证编号: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购房协议书范本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________%,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购房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购房协议书范本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0:买卖合同最简单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楼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楼房卖给乙方所有
1、楼房状况:楼房坐落于_小区,五号楼五单元402室,建筑面积99.29平方米,
2、该楼房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该楼房成交价格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0000.00元)
付款方式:乙方 先向甲方 交付全部楼款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72000.00元)剩余楼款在乙方 取得过户楼照向银行贷款后全部付清计人民币拾陆万捌仟元(168000.00元)
三、甲方在乙方交付一期楼款时,将上述楼房交付给乙方,该楼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同时交付,甲方 在乙方 交付一期楼房款时为乙方 办理楼房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并负责相关过户所有费用。
四、出卖的楼房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楼房买卖合同签订时,甲方保证楼房不存在陈欠任何物业、水电等费用,如出现各类费用由甲方负责偿还。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