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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推荐20篇)

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各个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各自的人物,公司有了他们,能更好的完成公司的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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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辞职信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教师,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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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x园长:

您好!

我是负责xxx中班的xxx。虽然有些不舍,但是因为家里的各种原因,我必须向您提出辞职。

我来到xxx幼儿园算起来也是有一年了,感谢在这一年间能得到园长和大家的照顾,也感谢xxx幼儿园的这些孩子们在这一年里给我带来的欢声笑语。我在xxx过的这一年,真的非常的快乐,也在这里收获了非常多的教学经验。

想当初我刚刚进入xxx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虽然经过了学习和实习,但当站在一个新的讲台上的时候,面对着一双双看着我的眼睛,我还是会感到紧张,有时候甚至在讲课的时候都是语无伦次,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是还好,这里的孩子们都非常的可爱、乖巧,他们没有因为我的紧张就离开座位做自己的事,依然用那些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我,这也是我能在之后继续将课进行下去的动力。

还有xxx的老师们,作为新人,我受到了他们的很多关照。在幼儿园里,他们就是我的好同事,会给我指点迷津,会教给我他们累积的经验。当然也少不了园长您对我的鼓励和指导。从上台就紧张到现在的大小活动我都会在孩子和父母面前大方上台,这都少不了你们的帮助。

而且大家在生活中也是非常的照顾我,我在假期的时候,也会被大家叫去,一起逛街,一起去玩。加入了xxx幼儿园,我就像是加入了一个大家庭,在这里我就像有了许多的好姐妹一样,这让我在决定离开的时候更为不舍了。

但是世事无常,我们毕竟不是单独活在世上的人,我还有我在家乡的家人,还有我已经不再年轻的父母……我不能只是为了自己考虑,做一个自私的人。无论是因为自己的心还是因为教师的准则,都不允许我继续不管家里人的要求了。作为家中唯一的女儿,我不能看着家中老人在家独守,我想在家乡的附近找一份幼儿园教师的工作。

无法继续为xxx幼儿园分忧实在是非常的遗憾,要离开这些我带了一年的孩子们也实在是非常的痛苦。离开这个大家庭,我在之前是从未想过的!但是,对不起,为了我在远方的家人,我必须离开了。我相信在这一年里我的所学所得,一定会成为我未来最有力的助力,我也一定会在远方将我们幼儿教育的事业做好!

我会在未来的x月x日离开这里。现在这里祝愿,xxx幼儿园能永远充满活力与快乐,园长和老师们能永远开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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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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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于20xx年X月到XXX酒店做厨师上班,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觉得和我原来设想的个人职业规划相差太大,因此我不得不向酒店提出辞职申请,并希望能与X月X日正式离职。

感谢您给我一个能与一群出色员工一起工作的机会,感谢您在我们共同工作的这段时间给予我的支持与鼓励!

对于由此为酒店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时也希望酒店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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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会辞职信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学生会,学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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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我打算辞掉外联部部长的职位。

首先,我很感激学生会师兄师姐给我机会让我能进入到这个组织。让我在里面学习,在里面成长。

时光匆匆,转眼间,我在学生会大家庭里生活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还记得刚进入学生会时,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我没想过像我这样各方面都不出众的人能进入到学生会这样人才济济的大集体,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十分感恩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于是我努力的做着需要我做的事,通过大一一年的工作之后,在得到大家同学的帮助下,尤其是在师兄师姐悉心的带领下,我学到了许多,也很快乐。

进入大二,我得到主席团师兄师姐的肯定与信任,调任外联部担任外联部见习副部长一职,在外联部任职期间,我因为自己学习方面的事,没有多余的精力管理外联部在诸多事情,没有做到一个称职的副部长该做的事,既没有多次外出跑赞助,也没有带好师弟师妹,这是我的失职。

在进入第二学期以后,我更因为自己的个人发展,而投入大量时间进行自我学习,疏于学生会的工作,未能承担作为学生干部应尽的责任,对此,我感到由衷的愧疚。

如果我继续担当只会影响外联部的发展,而外联部要想做得好,必须让有能力,有思想,有时间的.人来担当,才会有希望,才能做得更好,我觉得这样对我对外联部都是一个极好的选择。故此,希望主席团能尽快批准。

在学生会的这段时间,我感谢老师对我的栽培,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让我在学生会学到很多,我很荣幸成为学生会大家庭的一员。但我却辜负了大家的期望,让大家失望,我深感愧疚。

在学生会的这段经历,我将牢记于心。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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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药店辞职信集锦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药店,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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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部门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本人于X年X月X日禀承各级领导和群众信任,担任XX村职务,任职期间,严格执行村委会有关规定,按政策办事,面对工作中的千头万绪,努力克服困难,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工作上得到了村委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工作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对此,我表示由衷地感谢!我自xx年XX月1日开始进入,就加入前台部门收银工作,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这段时间以来,在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培养下,基本完成了本职工作的各项任务。但是由于个人学习的需要,特此申请辞去我现在的职务。

在工作的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公司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同时也感谢这个大的团队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在这工作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有关收银的知识,这对我个人的成长有重要意义,再一次向表示无比的感谢和深深的歉意。在思想上,我也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使我有了较高的职业素养,这些都得益于培养。这段时间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的第一笔宝贵的财富。我非常重视我在公司内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身成为一员,我确信我在公司里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利益,在这里,我也向表示深深地谢意。在工作上,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现场收银经验和实践技能。在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指导以及对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对我的指引。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善始善终,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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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业务员辞职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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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公司领导: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地思考,我决定提请辞职我在xx外贸业务员一职。

由于家庭和工作上的种种原因,我的身体情景和精神状态都出现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调整。我也没有了继续在那里工作的动力和活力。

我研究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周内离开公司,而此段时间我已经安排好了接手的工作,主要是分配给xx和xx,在这2周内我会带着她们熟悉客户和工作流程。

x年以来在公司的工作是我人生一段难忘的回忆!我十分重视我在xx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我成为过xx的一员,我确信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带来十分大的利益。

这是一家人性化的公司,如果将来有机会我还愿意再为公司服务。

祝公司发展越来越好!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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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单的辞职申请书50字 简单的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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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最近工作的总结,以及看到我自己给工厂造成的损失,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职.。

步入手袋行业2年多,我很感谢公司对我的栽培以及您对我期望。但是现在对于这个行业我已经产生了严重的抗拒心理,每天上班成了最恐怖的事情,工作成为了我最厌烦的事情,对于这个行业已经不在感兴趣,不想再去从事跟手袋沾边的任何工作,加上家里也因为我本身的年龄问题而在不停的给我施压,工作及生活带给我的双倍压力,压的我喘不过气.

为了以后的自立考虑,我决定辞职回家继续深造自己本身的专业,虽然我没有足够的心细,但是我会慢慢去磨合我自己的性格,还望您能批准!万分感激!

辞职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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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医生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医生,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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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查阅这封辞职报告。

我是本院妇产科的一名大夫,自xx年xx月xx日在我院工作至今,同志们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氛围让我深深感动,工作中更有韩老师无私相授宝贵临床经验,并对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个方面的谆谆教诲,如春风拂面,让我受益匪浅,不禁暗自庆幸当初选择了我院作为我工作生涯的第一站。

窃喜之余,随着工作中接触的`各种病症,逐渐彰显出我的知识的匮乏,逼迫我产生了进入高等学府再次深造的想法,于是我的人生规划与目前的全职工作发生了冲突,我之前也曾经尝试过其他的规避矛盾的措施,结果都无法缓和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相冲突的矛盾,考虑再三,痛下决心,遂不得已提出辞职的请求。

此次离职并非经济原因,薪水虽不高,也一千余半,对我已然绰绰有余,亦非私人恩怨,我视韩老师如亲外婆,私下交情甚笃,与其他同事亦亲如手足。

出此下策实无他法,不得不牺牲工作来换取些须时日以供读书,不得已而为之,请院领导体谅下属尴尬境地。

此方寸鱼雁难表我不舍之情,故叨扰至此,又怕贪您太多宝贵时间,不得不搁笔。

再次感谢贵院对我的培养,希望等我完成深造回来,能继续聆听您的教诲,接受您的领导。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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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医院护士离职申请书 医院护士辞职申请信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医院,护士,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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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医院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医院之后,由于大家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在护士行业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

经过这段时间在医院的工作,我在护士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医院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而自己对一个新的领域也缺乏学习的兴趣。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能力的原因而影响医院的运作,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目前在医院和护士组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已准备好在从医院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医院带来的不便。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我请求在医院的员工通讯录上保留我的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1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护理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医院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医院的一员而感到荣幸。

我确信在医院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祝医院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医院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医院能够体恤我的个人实际,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

20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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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辞职申请书个人原因简短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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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公司我一直过得很好,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照和同事对我的帮助,但是由于薪酬和工作时间问题,我很抱歉我决定辞职。做为行政文员,我每天做的事情很多很杂,工作上让我分不清文员跟行政文员的差别,工资上也是如此。我每天都在做这些事情;办公设备的管理,计算机、传真机、签字长途电话、复印机的具体使用和登记,名片印制,邮件和报刊的收取、分发工作,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登记和离职时的缴回,各类办公用品仓库保管,每月清点,年终盘存统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证帐实相符,完成各项勤杂、采购工作等等大量很杂的工作,然而我的工资却每个月只有一千多,而且每周工作6天,我觉得我的付出跟收获不对等,我也不能对我目前的现状改变什么,因此我选择辞职。

希望领导能够批我的辞职请求,在我正式辞职的这段时间我会做好交接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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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职信范本范文

范文类型:辞职信,全文共 17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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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董事,离任义务,立法规制

从时间维度而言,董事负担的义务可分为两大类,即在任义务和离任义务。在任义务是指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义务。离任义务,是指董事从公司去职以后所应承担的义务。董事义务与董事身份具有密切联系,是一种典型的身份性义务。因此,各国公司法几无例外地承认“董事义务始于任职”,并且大多对董事在任期间的义务作了详尽罗列,此种重视程度甚至超过对董事权力的赋予。(注:正基于此,有学者认为,传统公司法“首先是强化董事的义务而不是强调董事的权力。”参见张民安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9页。)与此相适应,学者对董事在任义务的研究亦可谓“趋之若骛”。问题是,董事离任以后是否仍然应当对公司或其股东承担某种义务?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此种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何在?立法规制的原则和方法如何?离任义务的范围多大?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均有待研究。本文拟从立法规制的角度对董事的离任义务作一初步探讨,兼及我国《公司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一、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传统理论的危机及其重构

(一)对董事义务理论基础的传统解释及其危机

1.大陆法系国家的解释

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理论多以民法中的“委任说”和“说”作为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础,即认为公司与董事之间是民法中的委任关系或法定关系。(注:参见范健、蒋大兴著《公司法论》(上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1-393页。)因此,董事应当根据其受任人或人身份,承担受任人或法定人的义务。而所谓委任关系和法定关系,系产生于委任契约和法律规定。前者是基于高度信赖而由双方行为成就的法律关系;后者是以双方行为为基础,根据法定的单方授权行为产生。以此理论显然难以解释董事的离任义务。因为,董事离任以后,其与公司之间即不再存在委任契约和法定关系,自然无须承担所谓受任人或人的义务。因此,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普遍未对董事的离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要求。

2.英美法系国家的解释

英美法系国家传统理论多以“信义关系说”作为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础,即认为公司与董事之间是信义关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注: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此一信义关系,我国学者常以信托关系称之。但据有关学者考证,“信义”一语使用范围更广,在英美法系国家现被广泛用于法、合伙法、公司法、甚至银行法领域,其具体含义视特定法律关系而定。因此,在公司法领域中解释董事与公司的此种关系时,将其称为信义关系更为妥当,故本文亦称之为信义关系。前述观点详见张开平著:《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49-150页。)因此,董事应当根据其受信人(fiduciary)的身份,承担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所谓信义关系,从本质上来看,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不对等(non-arm‘s lengh)的法律关系。即受信人处于一种相对优势的地位,而受益人或委托人则处于弱势地位,受信人作为权力拥有者具有以自己的行为改变他人法律地位的能力,而受益人或委托人则必须承受这种法律后果。法律为了保护受益人或委托人的利益,防止受信人滥用其权力,以确保双方的信任关系,即要求受信人对受益人或委托人负有信义义务。(注:参见张开平著:前揭书,第151-152页。)信义义务源于衡平法中的信托法,是信托法规则和理念在公司法中的类推运用。以“信义关系说”来解释董事的离任义务也面临诸多理论难题:

首先,信义关系的基础是当事人间的差别地位,即受信人处于一种相对优势的地位,而受益人或委托人则处于弱势地位。但在董事离任情形下,相对公司而言,离任董事并非总是处于优势地位,有时反而居于劣势。因此,将离任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解释为信义关系,并赋予离任董事信义义务缺乏客观基础;其次,信义义务源于信托法,基于信托的一般理念,无论对信义义务做何种解释,均应包含依赖的成分,即信义义务是出于对受信人的某种实实在在或推定的信赖而生的义务。但董事的离任,往往不是因股东(或公司)对其丧失了信任,就是因其本身对所任职的公司失去信心,因此,信义义务所赖以成立的某种程度的信赖,在离任董事和公司之间可能并不存在。

正基于此,英国法院在1986年的Island Export Finance Ltd v.Umunna一案中曾明确拒绝以信义义务约束离任董事的行为。该案的案情如下:

Umunna原是IEF公司的一名经营董事。1967年他为IEF公司与喀麦隆邮政局签署过一份契约。1977年他因与公司不和而辞职。随后他用自己公司的名义从喀麦隆邮政局得到两份订单。IEF公司指控Umunna违背对IEF公司的信义义务。法院驳回了这项指控。Hutchison法官认为,一个公司的董事不能仅仅因为他曾与公司之间存在过信义关系,在他辞职后就拒绝其利用他在担任董事时所获得的知识去寻找商业机会。(注:当然,在本案中,法官否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有其他一些理由,详细内容可参见张开平著:前揭书,第269页。)

从Hutchison法官的论述看,显然他并不认为离任董事与公司之间仍存在信义关系,按这一逻辑,离任董事自然无须承担基于信义关系而生的信义义务。

3.小结:传统解释的危机根源

综上可知,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传统解释,都无法为董事的离任义务提供理论支持。这是因为,两大法系有关董事与公司之间关系的传统理论无一例外均是建立在在任董事基础之上的,是针对在任董事的地位,为解释在任董事的义务而构建的,这些理论本身在逻辑基础上存在先天的缺陷,自无法直接类推于解释离任董事对公司所负担的义务。相反,依据这些理论,只能得出“离任董事对公司无义务”的结论。因此,董事的离任义务不能从传统理论寻求支持,必须有新的解释依据。

(二)董事离任义务理论基础的重构:从民法、合同法、信托法和公司法角度观察

如果对离任的董事的行为不作任何规制,显然不利于全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促使董事为公司恪尽职守,因此,为解决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两大法系的公司法学者都作了一些探讨,但就笔者所接触的材料而言,这些探讨显得比较零散,并且,有些讨论并非直接由董事的离任义务引发。笔者认为,如果从民法、合同法、信托法和公司法等诸多法域探寻,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至少包括以下几种:

1.民法基础:诚实信用理论

诚实信用原则被学者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白地委任状”、“白纸规定”。“帝王条款”一说足以反映其地位之高,而“白地委任状”和“白纸规定”的说法则表明其具有赋予法官对各种法无明文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广泛的自由裁量权的功能。因此,可以说,诚信原则是现代民法的灵魂。但是,诚信原则此种地位的奠定,经历了较为漫长的时期。在早期的《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英美法的契约理论中,诚实信用只是契约履行的原则,只适用于契约法领域。直至1911年《瑞士民法典》的出台,诚实信用原则才成为可适用于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注:参见傅静坤著:《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7-39页。)董事离任以后,其与公司之间属于平等的民(商)事主体间的关系,因此,应可适用诚信原则解释离任董事在有关法律活动中对公司所负担的义务。

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中,诚实信用具有基本原则的地位,因此,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解释我国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当无疑义。

2.合同法基础:后契约义务理论

在以委任说解释董事地位的大陆法系国家,可以以“后契约义务理论”解释董事的离任义务。后契约义务理论衍生于诚实信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重现。在古典合同法理论中,盛行着一句法律格言,即“无合同,即无义务;无义务,即无责任”。因此,无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一般无合同义务,合同关系终止一般也导致合同义务的终止。依此类推,在不存在委任契约的离任董事和公司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合同法上的义务和责任。但是,与诚实信用原则逐渐从个别民事法领域演化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的进化历程相适应,这一原则也开始在合同法领域发动了“攻击”,其直接后果是使其适用范围从契约履行领域,迅速扩展到契约成立前的领域,乃至契约终止后的领域。前者表现为前契约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逐渐得到各国立法的承认,后者表现为后契约义务或契约终止后义务的确立。(注:对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中的这一发展,有人曾作过非常明晰、具体的描述:“……在合同法领域,诚信原则作为最高阶位原则的地位已牢牢树立了。只要当事人一进入合同谈判阶段、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后,都受到诚信原则的规制-当事人必须建立起一种能为诚信原则所接受的法律关系,因为不论在合同缔结前、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诚信义务(一般而言,这些诚信义务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契约义务以外由法律强制补充的),即前契约义务(主要是诚实缔约义务和保密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契约义务(指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诚信义务都有可能被宣告为违法而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参见张式华、谢耿亮:《诚实信用原则在新〈合同法〉中的地位及其适用述评》,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4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8页。)这一影响是世界性的,甚至因掌握了“衡平法工具”而对诚实信用原则一直不太注意的英美法系国家,也在修改其商事立法以回应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扩展趋势。如《美国统一商法典》1997年修改稿明确规定,合同终止后有关保密义务条款、不揭示和不竞争义务条款、法律选择和法庭选择条款、仲裁条款以及提供或限制救济条款仍然有效。(注:参见孙礼海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立法资料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14-315页。)这实际上也是对后契约义务的一种承认,即以强行法的形式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关系终止后仍然承担某种义务。这些特殊规则的确立使古典合同法所谓的“无合同即无义务、责任”的观念被突破,也为董事的离任义务奠定了合同法基础。易言之,在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委任契约终止后,根据诚信原则所衍化的后契约义务规则,离任董事仍需承担某种合同法上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是基于契约的约定而是基于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产生的,故不是合同上的义务,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

在我国,通说亦认为董事与公司之间是委任关系,并且,新修订的《合同法》第92条明确规定了后合同义务,即“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表明,后合同义务的根据在于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注: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曾将“合同的性质”与诚实信用、交易习惯一并列为后合同义务的理论根据,后可能虑及“合同的性质”一语难以操作,故予以删除。起草过程中的上述规定参见梁慧星:《中国统一合同法的起草》,载于其主编:《民商法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董事在与公司的委任关系终止后,应据《合同法》承担后合同义务。《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为规制我国董事的离任义务奠定了另一理论基础。

3.信托法基础:信义关系基础放大理论

前已述及,将信义关系单纯解释为一种不平等关系,难以证明离任董事对公司所负担的义务。为此,英美法系国家学者提出了诸种理论对信义关系的成立基础进行了修正、放大,其中,对解释董事的离任义务较有帮助的为不当得利理论(Unjust Enrichment Theory)、商事功效理论(Commercial Utility Thory)和权力与自由决定权理论(Power and Discretion Theory),以下简要析之。

(1)不当得利理论

该理论认为,信义关系在一个人获得了正义要求属于另一个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时存在。此种理论最早由Fry J.在1879年提出。(注:See Ex Parte Dale & Co.(1879)11 ChD.772,776.转见于张民安著:《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页。)根据这一理论,法庭的作用是判定在公平法上或衡平法上离任董事所取得的有关利润或其他利益,是否属于公司所有?如答案是肯定的,则表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信义关系,离任董事应当承担信义义务。

(2) 商事功效理论

该理论认为,当法庭认为有必要使一个人或某种类型的人在保护商事企业完整性的利益中遵循比道德或善意的标准更高的标准时,则法庭会主张在这些情况下存在信义关系。(注:See Weinrib,E.J.,The Fiduciary Obligation[1975]25 V.t.l.j.p.53.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165页。)此种理论注重考量商事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判定信义关系是否存在。就离任董事而言,如果法庭认为为保护公司的完整性商业利益而有必要令其作出某种行为时,则法庭会判定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信义关系,离任董事应当承担某种程度的信义义务。

(3)权力与自由决定权理论

该理论认为,当一个人享有控制另一个人的权力时,则彼此存在信义关系。(注:See J.C.Shepherd,The Law of Fiduciaries,1981,The Carswell Company Limited Toronto,Canada,P.98.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167页。)该理论的实质是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力会使另一个人的法律地位发生改变,故对此种权力的行使必须附加一定义务,以维护受该种权力影响的人的利益。根据这一理论,当离任董事仍然具有控制公司的权力时,则其与公司之间存在信义关系,离任董事应承担信义义务。当然,此种权力在多数情形下并非“法定权力”,而是“事实权力”。

综上可知,诸种放大信义关系基础的理论,实质上是主张在特定情形下推定信义关系的存在,从而弥补传统理论对董事义务理论基础解释上的欠缺。虽然,这些理论的最初构建未必是为解释董事的离任义务,但其在客观上的确为董事的离任义务奠定了信托法上的理论基础。

4.公司法基础:职务影响(行为)惯性理论

根据一般法律理念,义务与权利相伴。由此推论,在与公司的职务关系终止后,董事对公司无法定权利,自无法定义务。但职务关系不同于一般雇佣关系,职务权利及其影响具有天然的惯性力。董事离任以后,基于其在公司任职而产生的权利及其影响并不会因其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解除而自动终止。此一惯性力一旦被离任董事不当使用,则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顾及权益平衡,为防止离任董事滥用权利,损害商事企业整体利益,有必要为离任董事附加适当的义务。

以上论及的只是关涉董事离任义务的理论基础的若干方面,除此以外,民法中的表见(表)理论、劳动法中的雇员理论以及有关商业秘密的理论等等都从不同的侧面为董事的离任义务奠定了基础,囿于篇幅,本文只是择其要者简述如上。

二、董事离任义务立法规制的原则、方法和范围

(一)立法规制的原则:法益衡平原则

对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规制涉及到两种基本法益,即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和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是否规制以及如何规制董事的离任义务,实际上涉及到法律的钟摆如何在这两种法益之间定位和衡平?为此,必须分析这两种法益的性质和受法律保护的力度。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是一种商事权利,属于受公司法保护的企业法人财产权范畴。而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则较为复杂,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1)为满足个人生存需要而享有的基本的经济活动自由权;(2)为实现个人价值需要而享有的额外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前者集中表现为一般劳动权,后者表现为创业权、竞争权、以及商事管理权等特殊劳动权。一般劳动权是由宪法、劳动法保护的基本人权,是一旦缺乏则会影响劳动者生活和生存的至高无上的权利,这些权利自然不容剥夺;特殊劳动权是由其他特殊法律部门如公司法、企业法、竞争法等予以特别保护的劳动权利,其对劳动者基本生存利益的影响不若一般劳动权明显。可以说,与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相比,一般劳动权属于高位阶的权利,应当受到更为强而有力的保护。因此,当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和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发生冲突时,对于属于一般劳动权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应当给予优先保护,而对于属于特别劳动权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则视立法政策所需,可以给予保护,也可以令其让位于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

传统公司法显然较多关注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因此,对董事的离任义务未作太多的规制。这一策略存在两大问题:(1)事实证明,站在宏观经济背景下考察,此种单向度的规制思维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在许多情形下,离任董事不是缺乏经济活动自由权,而是有太多的经济活动自由权,以致该种权利常常被滥用而损害无辜公司的利益;(2)此种规制策略未对离任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作分类考察,并分别设定不同的调整策略,显得过于粗放。尽管这种立法思维与“财产权应当受到适当限制”和“法律应当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保护”的社会法学思潮相适应,但对离任董事此类“特别的劳动者”而言似乎有点保护过度。因此,现代公司法在离任董事滥用权利的压力下,已经逐渐树立公司利益整体保护和持续保护原则,开始对离任董事不受拘束的经济活动自由权进行干预。典型的成文立法如欧盟《第5号公司法指令草案修改稿》第10a条和第21q条的规定:(注:该文件的全称为《根据〈欧共体条约〉第54条制定的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及其机关的权力与义务的第五号公司法指令草案修改稿COM(91)372号最终稿》,参见刘俊海译:《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4、124页。)即无论是在双层制还是在单层制中,“经营机关和监督机关的所有成员应当在充分考虑股东和职工利益的基础上,按照最有利于公司利益的原则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应当对具有保密性质的公司信息保持应有的判断力。即使在其职务终结后,该义务仍应继续适用。”

总上可知,基于法益衡平原则,必须对董事的离任义务进行立法规制,而且,考虑到离任董事和公司权益的复杂性,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应根据具体权益的性质,分别设置解决冲突的法律规则。原则上,对离任董事的基本经济活动自由权应当给予充分保护,离任义务的界定不能损害离任董事该类权利的行使;但对额外的经济活动自由权则可据立法政策给予适当限制,以确保商事企业整体的财产经营权。

(二)立法规制的方法:法律的和契约的方法

对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规制方法有两种,即法律的和契约的方法。所谓法律的方法,即出于立法政策所需,为维护商事公司(股东)的财产经营权,以强行法的方式明确规定离任董事应当承担某些义务。以法律的方法规范董事的离任义务,往往是出于保护商事企业整体利益所必需,并且,这些义务的附加并不会影响离任董事一般劳动权的行使。所谓契约的方法,即对离任董事的某些特定行为是否作出约束交由当事人自决,法律不作强行干预。易言之,是否将这些行为界定为义务,取决于董事是否与公司存在此类约定。以契约的方法进行规范的离任义务,往往涉及到董事的基本劳动权,难以以强行法形式进行剥夺或限制。当然,此处所谓的契约,是从广义上来理解的,包括董事和公司之间的委任契约以及具有一定契约属性的公司章程。

(三)立法规制的范围:在任义务的分析与考察

董事离任义务的范围与在任义务的范围有密切联系,一般而言,离任义务以在任义务为限,不能要求离任董事承担比在任义务更为严格的义务,这是由“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所决定的。董事离任以后基本无权利可言,如果令其承担比在任义务更为严苛的义务,显然毫无法理根据。因此,较之于在任义务,离任义务的范围具有限缩性特点。问题是,哪些在任义务在董事离任以后应当予以压缩?为此必须研究在任义务的性质和内容。可见, 设计离任义务范围的支点在于对在任义务的分析和考察。

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大多将董事的在任义务概括为两方面:其一,忠实义务,即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为公司的最大利益服务,不得使自己与公司的利益处于冲突之中。(注:参见(英)R.E.G.佩林斯、A.杰弗理斯著:《英国公司法》,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224-227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董事必需依照法律和章程行使职权,不得越权;(2)董事应当避免与公司进行非法的利益冲突交易,诸如竞业禁止义务、不得进行非法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不得贪污、挪用、侵占公司财产、必须保守公司秘密等等;其二,注意义务,即董事必须以一个合理的、谨慎的人在相似情形下所应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履行其职责。注意义务比较抽象,而且该类义务是以董事职位作为衡量履行与否的标准,因此,在董事离职以后,注意义务就失去了参照系,此时要求离任董事承担公司董事一般的注意义务,谨慎、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因此,董事的离任义务主要是有关忠实义务的延续,故对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规制也主要应围绕忠实义务进行设计。当然,没有必要将所有忠实义务均规定为董事的离任义务,原因有二:(1)须为离任董事的一般劳动权的行使设置必要的空间。不能给其设定过多的义务,以致影响该类权利的行使;(2)有些在任忠实义务(如挪用公司财产),在董事离任以后并无实施的可能,自无将其设定为离任义务的必要。因此,精确地说,离任义务的范围应当是“压缩了的在任忠实义务。”

四、我国有关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现状、缺陷及其完善

我国有关董事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到境外上市公司必备条款》等规范性文件中,故下文对我国董事离任义务的考察主要围绕这三个文本进行分析。

(一)我国有关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现状分析

1.《公司法》的态度

我国现行《公司法》仅规定了董事的在任义务,对其离任义务并无只言片语的规定,此其重大缺陷。并且,该法未明确将董事义务区分为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从其规范的具体义务内容来看,只涉及董事的忠实义务,对注意义务未作明文规定。(注:至于《公司法》为何未规定董事的注意义务?理论上存在各种不同的看法,详见范健、蒋大兴著,前揭书,第418-419页。)这些忠实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董事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59条第1款);(2)董事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59条第2款);(3)董事不得擅自处理公司财产,如挪用、非法存储、借贷公司资金或非法以公司资产提供担保等等(60条);(4)竞业禁止义务(61条第2款);(5)不得从事非法的利益冲突交易,即非经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同意,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从事交易(61条第2款)(6)保密义务,即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62条)。

其中,第(1)-(3)项忠实义务所规制的行为,要么与董事职务存在密切联系,在董事离任以后,并无多大的实施机会,如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擅自处理、非法存储、借贷公司财产等等;要么可由其他立法进行规制,如挪用、侵占公司财产、非法以公司资产提供担保等等,故而无须在《公司法》中要求董事离任后仍然承担此类义务,在设计离任义务条款时应当予以压缩。

2.《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态度

1994年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对境外上市公司董事的离任义务作了零星规定。《必备条款》第118条指出: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负的诚信义务不一定因其任期结束而终止,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取决于事件发生时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

证监会1997年12月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88条对上市公司董事的离任义务也作了类似规定,即:

“董事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在任期结束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上述规定具有如下特点:(1)原则上均规定董事离任后其在任义务并不当然解除;(2)都明确规定了董事离任后应承担保密义务,即董事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应履行。并且,《指引》将该保密义务的持续期间界定为“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更为科学、合理;(3)都对其他离任义务的持续期间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对于保密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原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并且,《指引》明确规定,该期限应当是一“合理期间”。

(二)我国有关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缺陷

尽管《必备条款》和《指引》对董事离任义务作了若干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些规定的缺陷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范围过于狭小。《必备条款》和《指引》分别适用于境外上市公司和境内上市公司,对除此以外大量存在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并不适用,而在后两类公司中同样存在应当对董事的离任义务进行立法规制的必要性,这显然不是前述法律文本所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所有公司的董事在其离任以后均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且,还应许可公司以契约的方法在公司章程中将董事的离任义务具体化。

(2)未区别义务的具体类型压缩离任义务,范围不甚科学、合理。如前所述,根据法益衡平原则,应作离任义务规定的主要是部分忠实义务,而《必备条款》和《指引》均规定,董事在任期间的所有义务在其离任以后的(合理)期间内均应继续履行,这使离任董事无法卸去其在任时的沉重义务负担,不但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而且可能损害董事作为一般劳动者所享有的一般劳动权。故应当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分别具体情况,对董事的离任义务作适当压缩,体现出相对于在任义务的限缩性特点。

(3)对某些重要的离任义务未作明确限制,不利于操作和执行。尽管《必备条款》和《指引》所界定的董事离任义务范围宽泛,但这些文本同时以列举的方式对离任董事的保密义务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诸如竞业禁止义务、不得进行非法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等离任董事较易违反的义务未作明确规定,无疑是其缺漏,应当在《公司法》中予以补充,以利于实务操作。

(4)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规定过于宽泛。《必备条款》和《指引》明确规定,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不因董事离任而终止,此处所谓商业秘密包括所有董事任职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可能过于宽泛,难免损害董事的一般劳动权。

(三)我国有关董事离任义务的立法完善:若干具体离任义务的描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国应借此次《公司法》修改之机,对董事的离任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可从两方面进行完善:其一,明确规定原则上董事离任以后,对公司利益仍有重大影响的在任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不因其离任而终止,从而为以法律的和契约的方法规制离任义务奠定基础。至于该合理期限。则可参酌《指引》和《必备条款》,根据公平原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等等确定;其二,明确以法律的方法对某些重要的离任义务作出具体规制。笔者认为,这些具体的离任义务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重要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董事任职期间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可分为两类,即一般保密信息和重要商业秘密。在董事任职期间,这两类商业秘密都是其履行保密义务的对象,但董事离职以后,各国立法对其保密义务的要求普遍存在放松倾向。即如果没有明示合同,董事对一般保密信息不负任何义务;唯对重要商业秘密,不论是否存在明示合同,董事都负有默示保密义务。且对此类保密义务,各国多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法或司法判例予以调整,很少在公司法中作明确规定。

如根据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第42节规定的评论:离职雇员(董事在广义上亦属于该雇员的范畴-下同)对于“构成雇员一般技能、知识、训练、经验的信息”,即使直接归因于雇佣期间雇主的资源投入,也不能被雇主主张为商业秘密。在雇员离职以后,雇员可以使用受雇时获得的一般知识、技能、训练、经验。(注:参见张玉瑞著:《商业秘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411-412页。)在英国,Faccenda Chicken一案也确立了离职雇员对一般知识、普通信息的使用权利。1965年Printers and Finishers Ltd v.Holloway一案重申了这一观点,即离职雇员对一般的信息资料并无保密义务。(注:See 1965 RPC 239;转见于何美欢著:《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2页。)在加拿大、(注:See R.L.Crain Ltd v.Ashton and Ashton Press (1949)。(1950)ID.L.R601;转见于张玉瑞著,前揭书,第416页。)日本,(注:参见知的所有权研究会:《最新企业秘密ノゥハゥ关系判例集》,知的所有权研究会,东京,第469页;转见于张玉瑞著:前揭书,第416-417页。)判例也表明了类似的态度,即作为一种保密信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在雇员离职以后可以自由利用。

对于重要商业秘密,各国大多规定,这是公司(雇主)所拥有的财产特征非常明显的知识产权,离职雇员负有默示的保密义务。即“这种义务雇员必须承担,不但在受雇期间,而且在雇佣关系结束之后;这是一种绝对义务而不是相对义务”,对于重要商业秘密,如果缺乏明示合同,法庭可以依默示合同进行调整。例如,在日本,“对于职工退职之时,因为疏忽而没有订立合同的,也可以解释为曾经存在雇佣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雇佣合同终了之后,因信义原则产生了不使公司遭受损害的一定的义务”,(注:参见日本新企业法务研究会:《详解商业秘密管理》,金城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即可以禁止职工披露重要商业秘密。

将商业秘密划分为一般保密信息和重要商业秘密,并对雇员离职以后的保密义务采取区别对待的立法政策,是为了合理衡平雇员的一般劳动权和公司的财产经营权的关系,允许离职雇员使用一般保密信息,是出于对其一般劳动权的尊重,因此此类信息可能是雇员谋求生存的必要条件,如果禁止董事在离职后使用该类信息,则无异于封闭其头脑、捆绑其双手,这将使其离职后就业范围过于狭窄,以致无法生活。(注:正基于此,何美欢教授认为,董事离职后必须而且法律也允许其利用一些在任期间掌握的资料。参见何美欢著:前揭书,第432页。)而要求雇员对重要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实乃限制雇员的特殊劳动权,维持合理的竞争关系,以保护企业的财产经营权。

鉴于以上立法例,我国《公司法》在界定离任董事的保密义务时,也应区分一般保密信息和重要商业秘密,分别采取不同立法政策。即对一般保密信息采无明示合同则离任董事无义务的原则,对重要商业秘密则采由离任董事承担绝对保密义务的原则,无论是否存在明示合同,离任董事对重要商业秘密均负有不得泄露的义务,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至于何为重要商业秘密,可通过公司章程、保密合同等契约的方法予以明确。当然,离任董事基于法律规定或司法程序而必须披露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不在此限。

2.特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各国公司法大都规定,董事任职期间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得从事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实施与其任职公司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这是为了防止董事利用其职权损公肥私。至于董事卸任或解职以后是否仍需承担同样的竞业禁止义务,各国公司法多无明确限制。在美国,根据判例法规则,董事离职后仍然负有不与公司竞争的义务。(注:参见朱伟一著:《美国公司法判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90页。)

笔者认为,对董事离任以后的竞业行为应当作具体分析。一般而言,此类竞业行为可分为两类:即涉及一般劳动权的竞业行为和涉及特别劳动权的竞业行为。对于前者,似不应予以限制,否则将会从肉体上消灭离任董事。例如,对于一个管理专业毕业的董事,不能禁止其在离任以后从事任何有关的管理活动;对于一个电脑专业毕业的董事不能禁止其进入电脑行业等等。至于涉及特殊劳动权的竞业行为,则应加以适当限制。具体可从以下诸方面进行规范:

(1)限制竞业的方式。即从事竞业的离任董事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所获得的营业信息和机会,不论该类信息或机会是否属于重要商业秘密。如英国著名公司法学者Gower教授即认为,只要董事在卸任后从事的营业没有利用公司的财产、信息或机会,就无义务违反之构成。(注:See L.C.B.Gower‘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Stevens 1979,4th Ed.,pp.600-601.)

(2)限制竞业的领域。即禁止离任董事使用与原公司营业有关的技术、生产相关的产品、从事特定的服务或实施规定的行为。

(3)限制竞业的地域。地域的限制是否必要与董事原任职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产品流通领域、销售网络等有密切关系。地域限制应当根据离任公司的生产经营实况作合理界定,不能动辄限制离任董事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从事竞业。例如,美国许多州即认为,如果约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从事竞争业务,则该类竞业限制条款本身不合理。(注:See Pracdising Law Institute:Protecting Trade Secrests 1985,p.1985;转见于张玉瑞著:前揭书,第437页。)因为有的企业业务竞争地域非常狭小,如果离职董事在该地域范围以外从事有关经营或就业,与该企业难以产生竞争关系,自无限制的必要。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实际上约束了离任董事的经济活动自由权,为衡平离任董事的法益,许多国家规定,公司应当给予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离任职工合理的补偿。在我国深圳、珠海,有关立法文件还规定,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禁止协议自行终止。因此,在规定离任董事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可根据限制情况由公司给予适当补偿。

3.不得与公司从事特定财产交易的义务

禁止董事任期期间与公司从事利益抵触的财产交易是为了避免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为民法所禁止的自己或双方交易行为发生。董事卸任后,已不再是公司的法定(表)人,是否仍需禁止其与公司从事财产交易呢?对此,韩国法院的判例持否定态度,即已从董事地位上脱离的董事不属于商法第398条限制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的董事的范畴,即不受商法关于禁止自我交易的限制。(注:参见(韩)李哲松著:《韩国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06页。)而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则采肯定的态度。即董事离职以后,可能仍需承担上述义务。这是为了防止董事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为自己离任以后的交易创造有利条件,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对于这一思想,J.C.Sheperd曾做过很好的说明,即“为了防止受信托人在作为受信托人期间以有利于他自己的方式规定了出售托管财产的条件,或者为防止他可能已经利用其受信托人地位而取得某些能够给予他在退职以后所从事的购买托管财产的交易所享有的好处的重要信息。(注:See Fleming v.Mc Nabb 1883 8 O.A.R.646(CA);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4页。)

在判例法中,离任董事与公司间的财产交易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交易原因的限制。在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nsultants Ltd.v.Cooley案和Thomas Marshall(Exporters)Ltd v.Guinle等案中,法官认为,应当禁止的离任董事和公司间的财产交易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A.董事在其任职期内已经实施了构成义务违反的行为,并且,其退职是为了获得该义务违反行为所得的利益;(注:Se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nsultants Ltd v.Cooley[1972]2 All E.R.162;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3页。)或者B.在其退职以后实施了某些类似于其是董事时的义务违反行为。(注:See Thomas Marshall (Exporters)Ltd v.Guinle[1979]Ch.227;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3页。)在Holder v.Holder一案中,法官又重申了这一观点,即在离任董事与公司间的财产交易方面,董事可能会为逃避判例法确立的有关自我交易的规则而试图辞去董事职位以便能购买其所在公司的某种财产,这是不允许的。(注:See Holder v.Holder 1968 1 All E.R.665;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3页。)

(2)交易时间的限制。对于离任董事不得与公司从事特定财产交易的时间限制,法院判例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并不一致。有些判例认为,离任董事的此种义务只能在其退职以后一定时期内约束其行为。如在Carter v.Palmer一案中,Lord Chancellor Cottenham认为:“如果受信托人从前的雇佣关系使他不能成为其托管财产的购买人……那么此种资格的欠缺应当持续到人们有理由认为它应当持续到的期限。”(注:See Carter v.Palmer 1842 8 Cl. & Fin.657,8E.R.256,p.277;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3页。)有些判例则认为,离任董事应当永远承担此种义务。如在Delves v.Gray和Gordon v.Holland等案中,法庭即认为,受信托人总是不享有购买他在过去任何时候已经行使过控制权的受托财产的任何权利能力。(注:See Delves v.Gray[1902]2 Ch.606;Gordon v.Holland[1913]10 D.L.R.734(pc);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3页。)从而,永久地剥夺了离任董事与公司从事财产交易的权利。这是因为,法庭认为,除非有相反的证明,离任董事应当被推定为已经由于其先前的受信托人地位而处于一种有利于自己的地位。(注:See J.C.Shepherd,ibid,p.168;转见于张民安著:前揭书,第364页。)基于信托规则,这种地位不能被其利用。

笔者认为,如果对离任董事与公司间的财产交易不做任何限制,则可能会诱发董事利用其在任机会为离任后的交易创造条件或者干脆为规避禁止利益抵触交易的法律规则而辞职与公司从事有利可图的交易,这对董事忠实义务的履行势必不利。因此,应在《公司法》中明确限制离任董事与公司间的财产交易。参酌英美判例,对董事的此种离任义务可做如下规制:其一,限制交易原因。即董事不得在离任后,利用其在任期间所创造的条件和机会与公司从事交易。也不得为与公司从事交易而离职;其二,限制交易的主体。即不仅离任董事,而且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离任董事特定范围内的亲友也不得在其离任后与公司从事法律禁止的交易;其三,信息披露限制。即离任董事应向公司披露该交易的有关信息,说明该交易条件对公司是否公平、合理;其四,限制交易时间。即离任董事的此种义务只在其离任后一定期限内承担。

4.不得使用所埋伏的商业机会的义务

这是在任董事不得篡夺公司商业机会义务的延续。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商业机会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由于董事在公司所处的特殊地位,在把握公司商业机会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在董事离任时,商业机会不象一般的有形财产一样,可以顺利地被公司取回和控制,相反,极易被离任董事带走而流失。并且,仅规定离任董事承担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和限制其与公司间的交易,尚不足以防止此种公司机会的流失。因为:(1)并非所有的商业机会均可被界定为重要的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不足以保护公司的商业机会不致流失;(2)竞业的重点是同类营业的竞争,而利用公司机会未必发生在同类营业之间,难以被竞业禁止义务囊括;(3)对公司机会的利用在多数情况下与公司间交易无关,限制离行董事与公司间交易的规则可能对其鞭长莫及。故极有必要限制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机会的利用。

问题是,我国现行《公司法》并未将禁止篡夺公司商业机会明定为在任董事的一项独立义务,许多学者认为可从该法第59条关于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推导出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在任董事的该项义务。对于这一 观点的可行性,姑且不作评论,但笔者认为,英美法系国家有关公司机会的立法规定非常详尽和复杂,为便于操作,应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在任董事有不得篡夺公司商业机会的义务,并同时将其界定为董事的离任义务。(注: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80条第1款第(七)项和《必备条款》第116条第1款第(七)项确定了在任董事的此项义务。前者规定: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后者规定: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有利的机会”。但这些规定过于简略,例如:如何认定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何认定董事构成对该商业机会的侵占?等等均不甚明确。)唯在将其规制为离任义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明定离任董事不得利用的商业机会的范围。对此,应把握三点:其一,该机会是董事在任期间所获得的。至于是否是因董事执行职务而获得,则在所不问。因为,董事作为受任(信)人应当为委托人的最大利益服务,不论该机会来源如何,在其任职期间都应首先考虑公司的利益,这也是忠实义务所必然要求的。但在英美法系国家,有关判例表示了不同态度。如在Island Export Finance Ltd v.Umunna一案中,法院认为如被告不是为了利用该机会而辞职,且公司亦未积极利用该机会,则被告在辞职后可利用该机会,即使他是由于先前的职位才找到该机会的。(注:See Island Export Finance Ltd v.Umunna[1986]BCLC 460,P.481;转见于何美欢著,前揭书,第432页。)易言之,此时为被告所利用的机会未被解释为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其二,该机会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可能为公司带来某种利益;其三,该机会是董事根据其在任义务应当向公司披露而未予披露的,所谓未予披露,包括因过失而未予披露和故意隐瞒未予披露。如果是董事已向公司披露而被公司明确放弃的商业机会,自无限制离任董事利用之理。当然,何时构成公司对其商业机会的放弃?则须在立法上予以明确。有关标准的厘定应考虑公司客观上不能利用该机会而放弃和客观上能利用、但出于商业判断原则而主动放弃利用等两种不同情形。

(2)明定离任董事承担此种义务的期限。在现代信息社会,商业机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离任董事在任期间所埋伏的商业机会经一定期限,如不使用,即会丧失使用价值。因此无须要求离任董事离职后终身承担此种义务,应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离任董事在离职后若干年内不得使用其所埋伏的商业机会。

5.限制转让所持股份的义务

此一义务是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而言的。上市公司由于其股票系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股票价格易纵,而在任董事的言行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极大。如不限制离任董事的股票交易行为,则难以防止个别与公司有过节的恶意董事利用其离职之机,蓄意损害公司利益,而自己则抛售股票,规避风险。因此,各国证券法大多规定,离任董事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我国《指引》第29条第2款规定,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指引》毕竟只有准法效力,应在《公司法》中明定离任董事的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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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普通员工简短的辞职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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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因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家庭原因,无法在继续工作下去,只能提前回家,希望公司能谅解我们的处境。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辞职申请:我自愿申请辞去在公司的一切职务,敬请批准。

来到公司大约x年了,公司里的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我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以及各位同事对我的照顾与错爱,在这近x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开阔了视野,锻炼了能力。工作上,我学到了许多宝贵实践技能。生活上,得到各级领导与同事们的关照与帮助;思想上,得到领导与同事们的指导与帮助,有了更成熟与深刻的人生观。这近x年多的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工作中一笔宝贵的财富。感谢所有给予过我帮助的同事们。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在正式离开之前我将认真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工作。

离开这个公司,我满含着愧疚、遗憾。我愧对公司上下对我的期望,愧对各位对我的关心和爱护。遗憾我不能经历公司的发展与以后的辉煌,不能分享你们的甘苦,不能聆听各位的教诲,也遗憾我什么都没能留下来。结束我来xx的第一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公司健康成长,事业蒸蒸日上!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平安幸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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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标准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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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总经理,x副总经理:

经过这几天的考虑,主要从未来个人技术发展的方面,我决定辞去目前的工作,以下是我诚恳的辞职报告,因为我已经接受了一个朋友的邀请,去另外一家公司从事xx部门技术经理的工作。

我非常重视在xx公司这半年的工作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曾经成为xx公司这个充满活力团体的一员,我确信我在xx公司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会给我以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帮助,很感谢x总经理当初给我一个xx公司工作的机会,我将以在xxx公司工作过而感到荣耀和自豪。

由于离职的时间比较紧,我希望会在短时间内完成离职的手续,我的工作在公司内也比较特殊,既是比较专门的一面,目前和公司的主要研发工作又没有涉入太深。对于我曾经开发的系统,如果公司愿意,我仍然可以在短的时间内兼职为公司维护这些东西,随时帮助公司进行这些系统的后续开发和维护,直到公司另外招到适合此职位的人,如果需要,同时我也会抽时间帮助公司对新来的同事进行职位培训。

谢谢

希望在20xx年里,xx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祝我的同事们在事业上获得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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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简单的辞职信集锦

范文类型:辞职信,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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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板:

我从入职到现在,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承蒙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三年的工作对我本人的帮助非常大,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公司同事支持和肯定下我荣获XX年度先进员工奖。在这三年里,我对工作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全力以赴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但遗憾的是,在今年4月份的工作结束后,我将离开公司。巨大的生活压力迫使我做出这个决定,对我个人而言是相当困难的,但是我现在的职务﹙司机兼文员﹚已不能适合工作的需要了。我的离去相信对公司、特别是一些正在进行的项目会带来一定的损失;我会在剩下的工作时间里尽力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并在离职前交接好手头的工作以尽量减少或避免这些损失。

人生数十年,弹指一挥间,我已去其四分一?三分一?或者更少也说不定。一枯一荣,皆有定数。是的,公司有培训计划,有培养机制,公司会尽量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工资会涨的,面包会有的,可俺就看不明白,咋你们培养我就要3年5年滴,人家咋不用培养就重用呢,俺还有多少年来给你培养?到时候,黄花菜都凉喽。三年来可能还绑不住我年轻火热的心吧?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我想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

离开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关心,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也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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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引咎辞职报告范文模板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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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这一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银行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一年多来银行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在银行工作的一年多时间中,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银行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行业的兴趣也减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种情绪工作,对不起您也对不起我自己。真得该改行了,刚好此时有个机会,我打算试试看,所以我决定辞职,请您支持。

请您谅解我做出的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共事的机会。我会在上交辞职报告后1-2周后离开银行,以便完成工作交接。

在短短的一年时间我们银行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银行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银行的业绩一路飙升!祝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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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引咎辞职报告 引咎辞职报告怎样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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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从****年初至今,进入公司工作两年的时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公司各位同事。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并在公司的过去两年里,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在经过****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了很好的机会,让自己学习做市场方面的运做,但由于自己缺乏市场等方面的经验,自己没有能很好的为公司做好新的市场开发,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两年的培养。

由于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这两年的照顾,自己也感觉自己在过去两年没有给公司做过点贡献,也由于自己感觉自己的能力还差的很多,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够。所以,经过自己慎重考虑,为了自己和公司考虑,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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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引咎辞职报告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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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董事会:

您好!

最近公司出了不少问题,做为CEO的我首当其冲成为抨击的对象。想了一星期,我再为我的错误向员工道歉,也多谢董事会再一次肯包容我的过失,但是我没有办法不得不辞职。但工作由个人的事,变成了所有人的事,性质已起了改变。雨过天青不难,但可以保证暴风雨不再来吗?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很久,意识到我这次的错误并非如一些记者说是技术上不小心,而是能力上出现了明显的缺失。我会正视问题,完善自我,不排除寻求专业辅助。

在有信心改善之前,我明白到我在大家的心目中,不再是个称职的ceo,更不配做员工的领路人。为了令公众安心,为了显示我的后悔和承担,我决定引咎辞职,和公司结束合作关系,做回普通的消费者。这无疑是极大的损失,但我相信传媒界,和公司的'客户,都会欢迎我这个痛苦的决定。我不是个称职的ceo,但做个称职的顾客,我很有信心。

我在__公司工作近二十年,一向互相支持和了解。今日因我的不称职分手,也不会影响我们继续来往,处理合作的日常事务。我做错事,认了错,向董事会交待了,也得到董事会的原谅。基于问责分手,已是极刑。以前种种,我和董事会不会再作响应。以后种种,请大家尊重我和董事会只是朋友的关系,不要再订出管理者的标准。假如我们的关系再有变化,我们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传媒,令大家可以再行监督。

我已搬离__,再一次多谢董事会多年来的包容,和传媒多年来的鞭挞。人头落地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希望事情可以告一段落。希望我的辞职申请能够得到批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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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引咎辞职报告 引咎辞职报告怎样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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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抱歉辜负了您一番好意,我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在销售房产的时候因为一些矛盾,客户交钱慢了我心怀不满与客户打架还打伤了客户,这样的错误非常严重影响到了我们当月的成绩,并且让客户不信任我们。

我虽然当时知道后果很严重,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后果会如此严重这样的结果不但影响到了我们的工作,更是伤害了彼此的感情,使得我们部门遭到了很多人的投诉,犯下了这样的错误,我也深刻的知道了其中的原因,明白了这样做下去是不成的,不但害人也害己,我不希望自己这样一直犯错下去,也不希望自己一直这样错误下去,我愿意从此之后认真的做好自己把控还自己的情况避免自己返同样的错误。着是我一开始的想法,但是看到我们部门群情激奋,我觉得自己继续留在我们部门不但不能帮助到我们部门反而会影响到大家的积极性,这样会严重伤害到彼此之间的感情。

所以我选择离开,晚走不如早走,犯了错承担责任是必须的,我不希望自己成为部门厌恶的对象,我期待能够得到大家平等相处的机会,但是同样也没有脸面与大家一起工作,很多同事都非常宽容,但是我却成为了我们部门最令人失望的存在,都怪我,是我自己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犯了这样的错误,不但自己后悔,更是令自己都难以原谅自己,我总想好好的度过一年,但是因为自己的愚蠢犯了让所有人度失望沮丧的错误。

您是我见过最好的领导,宽容大度,没有多少脾气,总是在我们心情低落的时候及时给我们送上最好的关怀,给我们最好的祝福,让我们一次次的从失败中站起来,可是这次我犯得错太大,已经严重的伤害了我们整个公司,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工作负责,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我已经犯了错留下了遗憾,现在我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的做好自己,不在犯同样的错误。

我已经没有脸面继续就在我们公司,我也会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收拾好自己的工作,做好工作交接仪式,避免因为自己工作的错误影响到大家。愿大家以我为戒,不要与客户随意冲突,彼此多尊重,毕竟客户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保护好客户,也保护好自己,不犯错,不留下遗憾,尊重客户,才会赢得未来。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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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辞职申请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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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在几个月的。思考和斗争中,我终于做出了决定:我需要更换一种生活方式和工作环境,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与不安。

在xxx工作的六年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与技能,也感谢xxx给予了我很多锻炼和磨练的机会,这段经历在我人生中非常重要。

xxx的单位氛围非常和谐,相关技术也非常前瞻和全面,祝愿xxx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不断壮大实力,取得更高的利润收益。

我希望在20xx年07月05日(星期四)之前完成工作交接,请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人选。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请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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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文言文版辞职信

范文类型:辞职信,全文共 3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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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生的辞职申请书怎么写?离开一家公司,有悲伤有不舍,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到要记得给领导递上一份辞职申请书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公司实习生辞职申请书个人通用版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实习生辞职申请书范文1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__,这段时间以来我确实是没有搞好工作,我作为一名_员工了,我是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在工作当中我对自己的应该保持一个好的态度,我是有了一些新的想法,首先我来到公司三年,其实这几年我是成长许多了,对于日常的工作我也是比较认真的,我应该持续发挥好自己的状态,但是时间久了就会发现我对未来的工作是迷茫的,所以我静下来想了想,我近期确实是在工作方面很平平无奇,这样的工作状态可不是我所想要的,或许是在公司久了,这份工作让我感觉没有什么动力,我也不想继续工作下去,在工作当中积累足够的经验,但是现在我达不到这一点,我真的应该好好的去思考一下,现在我确实是做的不够好,做这个决定也是思考了很久的的,跟您来辞职我也是万不得已。

我需要静下来好好想想,总结自己的是否适合做这份工作,我也是犹豫了很久,对于现阶段的事情我还是有一定的不足的,做这份工作并不是能够让我一直这么坚持下去,我也不希望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在工作当中没有什么动力,这是非常危险的,我也是一定能够坚持去搞好自己分内的工作,这段时间以来让我感觉自己确实还是有很多需要提高的,作为一名老员工我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因为我现在的状态明显是不适合做这份工作了,我也是做出了充分的准备,过去几年来我一直都是非常认真的,我也是一直都在让自己学习积累在,虽然是一名老员工但是我从来不会放过工作当中学习的机会,现在我感觉自己的也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进步,但是在公司三年的时间,目前阶段我是迷茫的,我也是没有动力,这让我也是思考了很久,工作就应该有动力,就应该积累工作经验。

左思右想我还是决定来辞职,我想要让自己换一个工作环境,以后的时间还有很长,这些是我应该去坚持做好的,在这样的环境下面我应该持续去搞好自己的工作,感激三年来您的关照,在公司我一有问题,您总是非常宽容,工作上面您就是我的前辈一样,耐心的教导我,这是我的幸运,能够处在这样的一个工作环境,我积累了很多知识了,也得到了很多成长,现在回顾起来确实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进步,我思考良久,做出的这个决定,感觉在公司我已经是遇到瓶颈了,望您理解批准我的辞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baihuawen

__年__月__日

实习生辞职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领导:

您好!

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贵公司提出辞职,这是因为我会在近期参加五个月的学习。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对于别人而言,也许没有必要写这封辞职信,但对于我而言,这是一种尊重、礼貌的行为。因此,特写下这封辞职信。

在贵公司实习已近三个月的时间,我有幸得到您的扶持和关照。在工作上,我学到了在学校里不能学到的许多宝贵经验和实践技能,对数据迁移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在生活上,我获得师傅们和同事们的帮助。在思想上,我有了更成熟、更深刻的人生观,对自己有了明确的目标。

这些时日,我分别做过安装操作、数据迁移,还有一项是售票机的测试,对于这项,其实并没有完完全全地实际操作,不过还是有一定的了解,这些都给了我很多锻炼。虽然在贵公司做的时间不长,但无论是在人际关系还是在技能上,这对我都有很大的帮助,而这些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学习和工作中的第一笔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您在之前的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我大力的扶持和帮助,同时也特别感谢__总给了我进入__信息公司实习的机会,也感谢所有给予我帮助的师傅和同事。我知道公司的待遇比较好,但为了自己的目标,我不得不辞职,同时我也明白,我的辞职会对公司的这个项目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非常抱歉,我想出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因此,我决定在下个星期一离职,即2020年__月__日。望您能批准我的申请,在正式离开这前我会继续做好目前的每一项任务。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心,并祝贵公司事业蓬勃发展!

申请人:baihuawen

__年__月__日

实习生辞职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经理:

您好。

首先致以我深深地歉意,怀着及其复杂而愧疚的心情我写下这份辞职信,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突然向公司提出辞职,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原因,不能在公司继续发展!

时光荏苒,三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在希达公司的工作使我真正从校园踏上了社会。在希达工作经历带给了我很多愉快的记忆,也带给我人生经验的增长,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离开对于我个人来说或许是一种损失!

非常的抱歉,实习的三个月里,我并没有为公司创造多大的价值。实习生辞职信文章实习生辞职信出自,此链接!。十分感谢公司三个多月以来对我的培养,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和照顾。即使是乍现的昙花也曾肆意的绽放过,即使是瞬息的流星也曾尽情的燃烧过。没有遗憾,没有怨言,虽然我并未成功,但是我努力过。我在公司所接受的培养,在我的一生之中都没齿难忘。

很荣幸曾身为希达公司的一员,能有机会在这里工作学习,不胜感激!衷心祝愿所有在希达辛勤工作的员工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诚祝希达公司事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baihuawen

__年__月__日

实习生辞职申请书范文4尊敬的领导:

新学期即将开学了,要忙于学习又要工作。虽然读书拿证书,我所欲也:在兼职赚钱,我所欲也:但是往往不可兼得,所以我只能放弃兼职,而去获取学业上的突破。

我很荣幸能在电信盈科这么大的企业里兼职,虽然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兼职生,但也深深感到公司里的温暖,公司同事的德仁友善,公司的管理制度人性化。

我衷心感谢公司给我一个兼职实习的实践平台。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太大爱说话,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说话也不太流利,是公司给了我一个与五湖四海的人群一个以电话形式接触与交流的平台,让我以前不太会的缺点有所改善,还学会了人与人之间交流上较为细节的用语技巧。

最后我衷心地向公司所有领导同事们说声:“谢谢你们,请原谅我不迟而别”。

此致

敬礼

申请人:baihuawen

__年__月__日

实习生辞职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我没有来到__幼儿园之前,我真的特别的喜欢小孩子,我也觉得现在的小孩子都特别的可爱,可是当我来到__幼儿园之后,在我成为幼儿园小班的班主任的时候,我才发觉是自己太过于年轻了,现在的我,看到小孩子就感到头疼,渐渐的我也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对于幼儿园的重任我也不能很好的胜任,所以我也只能另谋出路了,在这里也向您和幼儿园郑重的提出辞职,希望你们批准和同意。

我来到这里之后,看到这群小孩子一个个都非常的可爱和善良,看着他们在园里活泼乱跳的样子,自己也慢慢的被他们给感化了,但是这真的只是当初,一天一天的日子过去,我也在尽自己的努力去照顾和培养这些孩子,在自己的工作当中去认真负责的对待他们,但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都是刚刚离开父母和家人的怀抱的,一个个也都非常的娇贵,我自认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都还可以,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感觉自己所有的好脾气和耐心都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一点一点的被消磨掉了,我对于很多的家长的教育方式也不是很认可,所以很多的时候我的教学也可能给他们带来不好的印象,我一直都觉得孩子就应该独立自主,从小就应该要他养成独立的好习惯,但是现在的小孩子都是非常的依赖自己的家人,也都是家里的宝贝,所以很多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要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对待自己的工作,对待这群小孩子,慢慢的我也对自己的工作没有信心了,仿佛失去了刚开始来到这里的初心,我也不能集中自己的精神和注意去工作,也渐渐的感觉到自己不能很好的胜任自己的工作,也不能带给这些小孩子更多的好的东西。

对于我的辞职,我也考虑了很久,之所以现在选择离开也是不希望自己继续在这里耽误孩子们的成长,也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给幼儿园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才会选择离职,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离开是对是错,就这样放弃了自己长久以来奋斗的目标,我也不确定自己之后会不会后悔,但是现在我知道,我不希望自己和幼儿园都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我果断的选择辞职,也希望幼儿园和领导可以同意我的申请。

希望在自己离开之后,__幼儿园发展的会越来越顺利,也希望幼儿园所有学生都可以健康的成长,幼儿园发展壮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baihua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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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员工主动离职申请书 员工主动离职工资怎么发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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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好!

我从20xx年x月份来到公司,到如今已经有一年半了,非常感激公司给了我这个工作和学习的机会,使我得到了很多的历练,同时我也得到了很多的照顾,在此我对关心过照顾过教导过我的领导们说声谢谢。

如今,由于公司发展方向的`转变,把我从供热中心调到了一线部门经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和了解,一方面,我发现自己在一线部门的能力有限,有些抓不到头绪,担心适应不了一线部门的各项工作,而不能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因为我个人的问题影响到公司整体我也于心不安。另一方面,我家中出了些急事需要我立即去处理,随时都可能因为这些事影响耽误正常的工作。所以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决定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希望领导能够批准,也希望领导能招聘到更加适合的人来做一线部门的工作。

在公司工作的日子是我从毕业经历的这些工作单位最温馨最愉快的,一想到离开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和领导,我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关心,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我期待公司以后能在同事和领导们的努力下能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

综上所述,因我个人原因,现正式向公司提出辞呈,希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此敬

敬礼

申请人: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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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单辞职申请书20字 简单辞职申请书

范文类型:辞职信,申请书,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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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

自xx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 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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