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管理办法【汇集20篇】
母子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母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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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为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施工使用过程中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由机材管理员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进行验收,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材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3、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未经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程序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需要分拆的机械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材料员、安全员、监理对其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5、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6、机材部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进行评审和验证工作,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7、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8、机材部们采购的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须向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检部门的安检报告或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领导组保管,做到采购安全劳保用品、防护器具样样有记录。
9、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一份验收资料交安保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验收程序:验收小组验收设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
外观检查、数量验收
↓
各项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填写验收记录、签字
↓
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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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办法
公司总经理有哪些岗位职责呢?在管理方面有哪些管理办法?对于总经理一职了解吗?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仅供参阅。
第一条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和集团公司下达的还本付息和利润指标。
第二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第三条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新开发项目。
第四条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第五条决定组织体制和人事编制,决定总经理助理人选,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关联企业经理以及其他高级职员的任免、报酬、奖惩,决定派驻境外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第六条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有权聘请专职或兼职法律、经营管理、技术顾问,并决定其报酬。
第七条决定对成绩显著的员工予以奖励、加薪和晋级以及对违纪员工的处分,直至辞退。
第八条审查批准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使用、贷款担保的可行性报告。
第九条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做好增收节支和开源节流工作,保证现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十条抓好公司的生产、服务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适应需要的员工队伍。
第十二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动员工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三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加强廉政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支持各种社团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具体主管办公室、人事培训都、财务部、工程部、市场部、销售部等各部门工作。
篇2: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一、员工歌厅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批准开放、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活动纪律及音响设施的正常运行等。
二、员工歌厅仅限于本公司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如员工生日聚会、重大活动庆贺等,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歌厅开放时间为:18:30——22:00。
三、员工歌厅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刁难管理人员等违纪行为发生。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垃圾等不雅行为;要讲究卫生,文明娱乐,保持活动室内干净整洁。
五、爱护音响器材、设施,器具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对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的将追究责任和处理。
六、音响音量不宜过大,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严禁打闹嬉戏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七、员工歌厅管理员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可参照公寓楼管理办法等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篇3: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和。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篇4:分公司内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 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
(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
(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 国(境)外来访接待
(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第三条 外事礼品管理
(一)外事礼品的采购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外事活动需要提交预算表,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管理。
(二)对外赠送礼品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外事礼品应优先选购具有纪念、象征意义的、具有学校标志的礼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三) 外事礼品主要用于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访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动中,对外宾赠送我校的礼品,应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 外事活动注意事项
(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二)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衣着整齐、得体,言谈举止大方。参加者应带好本校身份的名片,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第五条 外事活动宣传及材料归档
外事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部门或单位须在活动后及时撰写来访交流纪要,并将重要来访纪要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宣传,同时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企业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制度上墙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异常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团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坚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很多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篇6: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并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篇7: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为保证A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印章(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印章”)以及各分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合同专用章、分子公司项目部印章、法人制、财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与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在总结现行用印惯例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除上述提到的印章之外各地区(子)公司不得自行刻制任何印章(含部门印章)。
下文中的地区公司:指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目标责任人经营管理的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批及登记制度]
未经审批程序并进行使用登记,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违反审批以及登记制度而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印章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将对未经审批或登记擅自使用印章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审批]
股份公司公章的使用应当由申请盖章的部门报其主管的副总裁(地区公司应当报送董事长)批准,证券法务部认为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涉及的金额、诉讼、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有权请示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核准。合同章的使用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最终批准;地区公司按月将使用记录报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的使用应该由使用人申请,原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地区公司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但证券部法务部认为有必要经过主管副总裁的审批,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三条[登记备案]
股份公司印章使用一律执行登记制度,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中注明用印事由、数量、是否使用法人章、申请人、批准人、经手人、用印时间等相关事项。
地区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地区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使用登记,印章管理人员应按月将使用登记表交至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四条[印章管理部门]
股份公司印章由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保管,并根据本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包括审核、登记、备案等,A股份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监管证券法务部印章管理。
地区公司印章应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来管理,并根据本办法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地区公司董事长及证券法务部的不定期检查。
分公司印章负责人为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印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管理人负责保管并安排登记、使用。
所有印章在刻制后三日将印模(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存档备案。
《公章使用审批表》、《公章使用登记表》、《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由证券法务部制定,各相关部分进行实时登记,并保存其上的原始用印纪录。
第二章股份公司印章
第五条[公章使用审批特别程序]
使用和加盖股份公司公章除了根据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审批并提交《公章使用审批表》及附所盖章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证券法务部备案外,对于下列事项还需要提供相关文件:
1、[工程投标]各区域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初次投标,在加盖公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投标盖章、封标。
在投标过程中,出具各种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有关合作条件(如付款方式)方面的承诺函件,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2、 [工程施工过程文件]各地区公司针对在施工程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者总包方达成的商务洽商文件、补充协议,涉及工程价款、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在加盖股份公司印章之前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文件中签字确认。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等关系及公司利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文件上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当上报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审批)。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需要与总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环境保护协议等相关协议或与安装队(安装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股份公司工程质量安全部备案登记,并通过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盖章。
各地区公司对于供应商、安装队(安装公司)的付款方式、产品质量等做出书面承诺,参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3、 [工程结算文件]各地区公司与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方办理工程结算应当加盖股份公司公章,该结算文件应当事先经过地区公司内部审核(必要时由审计监察部参与审查),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文件上签字。
各地区公司与安装队(安装公司)办理劳务结算,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依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进行审核通过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4、 [合同文件公章]股份公司职能部门或者各地区公司对外签订各种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事先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并由主管副总裁或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合同文件中签字署名。
5、[职能部门发文]
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以股份公司名义进行内部发文应当按照总裁办公室的规定进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并持有该审批文件。
第六条[股份公司公章借出]
1、[借出审批和登记制度]股份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重要且紧急情况下借出应当办理借出手续,应当通过《公章带出审批纪录》表由借出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及证券法务部的主管副总裁签字批准,并在表中进行登记。携带公章外出,至少要两人以上同行。
2、[实时联系与及时归还]
印章借出人应当在证券法务部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保持实时联系,便于证券法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印章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确保印章安全,并按照本办法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按照约定归还股份公司印章,并在《公章带出审批纪录》署名纪录具体归还时间(精确到分钟)、印章用途以及加盖份数。
印章出借人在未经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加盖任何文件、资料等;如印章出借人未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引发的后果全部由出借人承担。
第七条[合同章使用制度]
1、[合同章使用审批]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审批并经由关负责人在OA流程签字通过评审的合同方可加盖股份公司合同章。
2、[合同章使用登记和备案]
加盖公司合同章应当由证券法务部对合同进行编号,并且由业务经手人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中进行盖章登记以及合同原件归还登记。
证券法务部应当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催促归还并备案。
各地区公司对加盖合同章的生效合同(文件)必须在5日内将原件交回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八条[法人章审批具体程序]
在签署各类合同以及对外出具书面文件时,根据情况审慎使用法人章。公司法人章使用审批与登记制度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五条和第七条办理。
第九条[投标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经营区域逐步拓展,为提高工作效率,股份公司决定授权外埠经营的地区公司持有和使用“A公司投标专用章”。
地区公司刻制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由地区董事长向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证券法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过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准批准后方可刻制、使用,必要时由股份公司出具授权文件,授权该投标专用章使用权限和法律效力。
地区公司董事长作为各自投标专用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可以授权下属工作人员代为实际保管,负责使用及登记等事项。
地区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投标,在加盖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
地区公司使用投标专用章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条[股份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
股份公司各区域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地区公司工程总监、董事长、证券法务部、股份公司工程总监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
项目所在地区公司必须在印章刻制完成后二日内到证券法务部备案并选定印章保管人员。
项目部印章使用必须要进行登记,每月末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由保管人员向证券法务部备案。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公司工程总监的批准、同意。
所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待项目通过四方验收且上报完成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后交回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第三章分子公司印章管理
第十一条[一般规定]
分公司刻制印章应当经过股份公司批准,分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负责人名章、财务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分公司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是印章的责任人,印章管理人员须于每月末将当月用印登记记录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使用首先由所属地区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审批,之后上报至地区公司董事长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子公司印章管理]
1、[刻制审批]
依法注册的子公司,可以刻制子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但必须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批。
2、[印模备案]
子公司应当在其印章刻制后3日内将印模1份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3、[使用审批和登记]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后,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对于文件所述内容涉及的金额较大(工程合同20__万元以上)或地区公司认为有必要经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审核,应当在盖章前三日内上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核准。未经核准而加盖子公司印章的责任由印章管理人员、印章使用人员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共同负责(地区公司董事长负主要责任)。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进行使用登记,将所有加盖子公司公章的文件之关键内容页扫描件存档,以便证券法务部或股份其他部门使用及监督检查。
4、[子公司公章使用审查]
证券法务部对于子公司提交的使用子公司印章记录以及文件扫描件负有审查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本办法而加盖印章的文件应当向主管副总裁以及总裁、董事长如实汇报。
第十三条[子公司项目部印章使用管理]
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刻制后应当将项目部印章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项目部使用项目部印章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空白文件禁止用印]
严禁在空白的书面文件、合同上使用任何印章。
第十五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本办法生效前涉及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之规定、惯例、做法与此冲突的,在本办法施行之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处罚制度]
各地区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因未按照本办法的执行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股份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使用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着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伪造、假冒公司任何印章,每发现一次处罚地区公司目标责任人五万元。
第十七条[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
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议案提请权属于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
公章使用审批表
编号:
使用单位(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特殊事项审批::
备注:
1、“文件涉及内容概要”栏中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如有)及文件用途。
2、批准人必须是地区公司董事长或者股份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
3、“特殊事项审批”适用于涉及金额较大事项(如投标项目额度超过3000万等)。
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部门负责人审批: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日期
备注:
地区公司(子)公司应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应在批准栏签字;之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
分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日期
备注:
用章部分负责人应先审核,应在批准栏签;之字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
篇8:公司登记管理法 公司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1]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五、六条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八、九条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十一、十二条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二十、二一条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类型;
三) 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条
第二十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
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五、二六、二七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八、二九条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9:广州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职工(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双方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㈡试用期限双方同意试用期为个月,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须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其它法定休假日。
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
1.计时工资。
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元,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定为元。
2.计件工资。
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月日至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应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除本合同。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
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
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公司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我公司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我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我公司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我公司决算,真实反映我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我公司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三、我公司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我公司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我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四、预算
我公司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略有节余(10%)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收入预算应当考虑我公司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我公司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五、收入
我公司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我公司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对按照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我公司应
当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六、支出
1、量入为出,严禁超支和举债发展等现象。
2、我公司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我公司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不允许发生接待费用。
4、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支出,要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5、严格执行新财【20xx】23号文件规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对于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以继续使用转账方式,原使用现金结算且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下列情况可以仍使用现金结算,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抚恤救济金、培训费等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车费、汽车费、出租车费、异地出差燃油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除以上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上级单位领导批准。
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当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7、各义务教育我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权限。 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落实理财小组会签制度,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或加章)方可入账;我公司如有大型支出项目(初中5000元以上、小学3000元以上),必须由我公司财务部门先进行预算后,写出申请,报经我公司教代会、校委
会审议通过签字后,报中心我公司领导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报销时必须持备案手续方可入账。我公司要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杜绝不合规票据,严禁白条入账。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报账员和我公司理财小组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各司其职,不得越权代办。否则财务人员不予办理。 我公司要定期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公布,群众的监督。“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我公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每学期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亊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我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我公司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我公司购入资产应当及时入账,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终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按照规定处理。
我公司出租、出借资产,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资产处置应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先审批,后处置。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我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严格实行我公司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我公司严禁举借债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债务我公司要有计划地进行化解。
九、会计档案
我公司应妥善保管本单位的财务报表、账簿、单据和其他档案资料。校长要对我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20xx年以前的会计档案,我公司必须要有专柜存放,加盖公章粘贴封条,安排专人保管。20xx年以后(含20xx年)的会计资料要统一存放在中心我公司档案柜中,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核算站会计负责将我公司的会计档案移交给我公司,由我公司负责存放到柜。档案室钥匙由核算站会计负责保管,档案柜钥匙由我公司校长负责保管,如需查看,需由中心我公司会计、核算站会计和我公司校长三人同时到场。
十、我公司要依据本办法制定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报中心我公司备案。
篇11:公司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中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2、凡总公司所属单位、处室、船舶、班组,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的,可向总公司提出申报。
3、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下同)由总公司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审。
4、经批准命名和复查合格的司级文明单位,参照市交委确定的渝委办[1998]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按照单位人均月工资50%的标准发给奖金,还可以给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5、文明单位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的当年亦可比照上款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六、文明单位的复查
1、委级文明单位按市交委规定进行复查。
2、司级文明单位两年复查一次。凡已命名的司级文明单位,每隔两年要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向总公司送交自查报告,由总公司组织复查,并通报复查结果。
3、对司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司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严格坚持“六好”标准,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混乱或主要领导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政策因素外出现严重亏损的,服务质量下降的,安全工作未达标和计划生育超标的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七、在企业改革、调整中,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篇12:公司车队管理办法范本
一、管理制度
1、驾驶员服从队长领导,并听从内外场调度指挥,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司财物,维护公司利益,保证优质服务。
3、遵守站内、工地秩序及道路交通规则,并积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
4、接车、行车、停车做到“三检、四查”。定期检查机油、液压油、后桥油、水箱、电瓶液、防冻液等是否符合标准,做到定期更换;车辆出现故障要及时保修,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5、实行轮班制度,由调度根据生产任务派班,驾驶员不得私自调班,如遇特殊情况须调班,需经车队长同意。
6、交接班要守时,当班、休班司机电话须保持畅通,且交接班的双方驾驶员要当面检查车辆及车辆的相关证件,做到车辆完好、证件齐全。出现问题,自行责任。
7、收车后,必须对搅拌运输车及时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场内道路上禁止倒放废水和敲打混凝土。
8、驾驶员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打架斗殴。严禁将搅拌车私自开出公司或借给非本公司驾驶员驾驶。
9、收车后车辆排放整齐,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每天的用油记录、出车记录,及时上交生产调度予以成本考核。车辆所有证件驾驶员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10、驾驶员要注意仪表,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带无关人员跟车或上工地。
二、薪资制度
薪资结构构成:
1、基本工资+绩效奖=3000元保底 ;
2、全勤奖100元 /月;
3、 卫生奖100元/月;
4、安全奖200元/月;
5、季度奖600元,年终奖(分三等1000元、800元、600元);
6、节油奖500元
1、基本工资:1500元(底薪)+绩效60趟=3000保底(60-120趟:出车费30元/趟;超出120趟:出车费40元/趟);
2、全勤奖 :当月无调休者,全勤奖100元/月;
3、卫生奖:驾驶员保持车内、外卫生,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和公司形象卫生奖100元/月;
4、安全奖:,当月无事故和交通违章者,安全奖200元/月;如当月有交通违章扣分和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5、年终奖:按照公司规定综合评比,分三个等级:1000元、800元、600元;
6节油奖励:节油奖励500元,根据当月实际平均油耗而定 。
三、处罚制度
1、驾驶员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且公司损失严重情况下,由其自行承担2%
2、卫生罚款(30元—100元,依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3、驾驶员造成粘罐自行负责
4、不听从领导分配造成严重后果由司机负责
篇13: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
二○XX年二月十四日
篇14:装修公司管理办法
一?在用水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更换?
1、水表使用达到其使用期限。
规 格:mm?
使用期限:DN15-DN25 ?6年
DN25以上 ?4年
2、水表因坏损、滞行、停行等故障无法修复的。
?二?水表的拆换程序?
1、由生产管理中心协同计量中心确定需要更换水表数量?按年度拟定换表计划?报公司批准。
2、由采购办按公司批准的申购计划?组织采购?落实水表供货时间?并负责采购水表的质量。
3、水表计量中心根据核准的换表计划?上报生产管理中心?由生产管理中心传达更换水表任务?客服中心负责向用戶填发折换水表通知书。
4、由管网所会同客服中心负责按计划拆换水表。水表拆换时?要求及时?并尽快恢复供水。
5、由计量中心负责对水表拆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对拆换入库的水表进行登记造册。
第二十六条.客服中心首次抄表时?检查水表的工况?确定水表工况正常、无计量问题可继续使用?经检查确定水表故障应立即更换。
第六章 故障水表的更换
第二十七条.故障水表?是指因水表停走、计量失准、文字盘发黄发黑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影响抄表计量需更换的水表?水表的不匹配?是指公司在用水表的口径大小、类型等与实际用水情况不相符?影响水表的正常运转?造成计量
失准的现象。
第二十八条.水表故障认定?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现场认定?非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组织现场认定?其中服务及特行用水性质、DN100及以上口径的故障水必需由水表计量中心和城市供水监察大队组织现场认定。
第二十九条.经认定的故障贸易结算水表由客服中心通知用户,现场核对数据后更换。
第三十条.客服中心每月将故障水表的更换情况上报生产管理中心及水表计量中心。
第三十一条.水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口径和水量不匹配的现象?由生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换表方案。
第七章 水表的报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 客服中心每半年将报废水表报表汇总后上报生产管理中心,经审核报废水表?水表计量中心依据审核后的报废水表资料接收报废水表?并负责各类水表的报废处理。?DN40及以下口径的故障水表进行报废处理?不再修理?DN50及以上口径的水表更换后?送水表检修单位检修、清零计?经水表计量中心检定合格后?周转再用。?
第三十三条.对拆回的各类水表?计量中心每月应清点登记?年终统一办理废旧物资回收手续?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处理。
第三十四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报废水表的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司审核后,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15: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
1、为了公平、有效地评价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偏差,改进工作方法,激励争先创优,优化整体客服团队,从而全面提升客服质量和企业效益,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2、对客服人员进行的业绩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公司进行人员薪资调整、培训规划、职位晋升和岗位调动的决策依据。
3、将绩效考核融入公司管理过程,在考核中形成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增进管理效率、推动公司良好运作。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引导、激励的原则实施考评,客服人员的考评结果将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直接挂钩,业绩考评也将作为薪资的主要参考依据,直接决定着个人收入。
三、考核形式
以业绩考核为主,多元考核形式并用来进行综合考量,以求考核效益化。
四、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客服人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遵照实施,予以认真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便按时实施的,需及时告知,另做考虑。
五、考核周期
基于客服岗位特质,客服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实行月度考核,每一月作为一个考核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待商议(每月的月末或下月月初)。
六、客服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的量化形式,通过各量化指标的考量可以体现客服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和态度。基于客服岗位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客服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指标完成率。指标完成率,即特定月内通过客服人员实际完成的销售额与计划所要完成的销售额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实际销售额/计划销售额,如a万/月。
2、询单转化率。询单转化率,即顾客向客服询单服务的人数到最终下单人数的个比率,表示为最终下单人数/询单人数。
3、最终下单成功率。最终下单成功率,即顾客下定单的人数到最终付款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最终付款人数/下单人数。
4、客单价。客单价,即特定时间内每个客户购买本店商品的额度,是本旺旺落实且最终付款的销售总额与下单付款的客户总人数之间的比例,表示为特定时期内销售总额/付款客户人数。它充分体现了客服人员的客户亲和度和工作能力。
5.旺旺回复率。旺旺回复率,即客服人员通过旺旺作出回复的客户数与总接待的客户数之间的比率,表示为回复客户数/总接待客户数。如对所有接待的客户都予以回复,则回复率为100%。
6、旺旺响应时间。旺旺相应时间,指每一次自客户询单到客服作出回应这一过程之间的时间差的均值。一般来说,40秒的响应时间是相对正常的,做的熟练的客服会吧响应时间控制在20~30秒,它直接关系着对客户态度和客户关系的维持。
7、协助跟进服务。本项只作为一种工作情况的参考,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具体调整。
8、执行力。执行力,即客服人员特定时间内所完成上级主管交代任务的情况,本项则由上级主管基于客服人员工作实情作出考量,赋予分值。
上述各项指标主要依据客服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依据客服绩效管理系统(如:赤兔名品)所对应数据进行统计。此外,在实际考评中除了主管结合客服人员实际工作表现作出评价外,客服人员自身也有自评的权力和权利。最终的考核结果将是对上述各个指标考评结果的综合评价。
七、考核实施流程
1、考核者必须熟悉绩效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及考核流程,熟练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并在考核、赋值的过程中及时与被考核者(客服人员)沟通,力争客观、公正地完成考评工作,保证考评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2、考核者依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及标准,根据各客服人员所对应的各项指标数据及工作表现予以评估、打分,赋予各项指标以具体分值。
整个客服评估满分100分,其中指标完成率占30%(30分),询单转化率占30%(30分)、下单成功率占10%(10分)、客单价占5%(5分)、旺旺回复率占5%(5分)、旺旺响应时间占5%(5分)、协助跟进服务占5%(5分)、执行力占10%(10分)。
以上程序完结后,还需要员工做出自我评定,主管负责人也需要结合员工工作成绩及平时表现对员工做出客观评定。员工自评和主管评定也将作为个人最终等级评定及奖惩的参考依据。
3、对各个被考评者的各指标考核分值进行加总,并由高到低作出排序。根据加总分值,将客服人员分为初级客服、中级客服和高级客服三个等级。其中两次考评中,分值都在90分以上的,该客服人员客服等级将被定为高级客服;两次考核分值都在80分~90分之间的,客服等级定为中级客服;两次都在70~80分的,则视为初级客服。被考核者其中一次考核总分低于70分者将给予提醒并进行深度访谈,经指导仍低于70分者将予以淘汰。客服人员考核等级不同,所对应的薪资水平、岗位奖金等也不同,旨在鼓励创优争先。
4、补充建议(待商议):
每一季度或每一年度还将基于本阶段内客服员工的总体工作业绩,评选出季度或年度“客服专员”、“优秀客服专员”若干名,其中客服专员占全体客服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5%,优秀客服专员比例不得超过10%。获得此类奖项者将给以特别奖励,如颁发特别鼓励奖或奖励旅游。
八、考核申诉
为保证客服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考核结果的有效、公正,特此设定考核申诉这一特殊程序。对于部门及主管负责人做出的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员工可直接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先由部门主管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有异议的,可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由人事部进行具体调查,予以协调,切实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二
一、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潜力、潜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务必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理解,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资料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潜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状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状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推荐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资料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状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三
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为了做好集团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3、6、9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领导能力(2)部属培育
(3)士气(4)目标达成
(5)责任感(6)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1)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2)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3)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4)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60%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5%+(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5%+年度考核分数×75%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自评表及两部评价表后附。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
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四
为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个个争上游,人人比贡献的工作竞争局面;克服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人为因素,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包括借用到局机关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群众测评、领导评价七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动员准备: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大会,上交个人考核资料,汇总平时检查结果。
2、个人总结和述职:总结全年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分组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组考核:考核组根据干部职工提供的材料和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记载进行考核,确定每个干部职工在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测评: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由领导和群众进行测评。考核组按权重计算出每个干部职工的测评实得分。
5、综合评价:在个人述职、考核组考核、量化测评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确立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等次意见进行研究,集体确定考核等次。
7、反馈。
8、上报(个人让优、找优不予认可和上报)。
四、考核评分细则
1、政治业务学习(10分)
①有政治业务学习读本、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和合理化建议记4分,缺一项扣1分。
②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含心得体会)达10000字以上。达到记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和有关会议(包括参加州、县有关会议,4分)。无故缺会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坚持出满勤,有事必先请假。旷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子女升学请假1天扣0.1分。出满勤记6分。
3、现实表现(10分)
①团结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5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该项记0分。
4、工作业绩(20分)
①工作服从安排(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无重大失误(5分)。出现1次工作重大失误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务工作(5分)。接到群众不满意意见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机关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实得分从高到低分为三类,一类股室干部记20分,二类股室干部记19分,三类股室干部记18分。
6、群众测评(1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7、领导测评(2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由考核组进行检查考核;出勤和参加会议情况以办公室平时记载为准;现实表现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进行考核;工作业绩由考核组征求主管领导和股室长意见后评定;股室工作以机关股室年度考评方案为依据进行考核。
六、奖励与惩罚
1、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评优时,根据被考核者的得分情况,确定评优对象。年度考核获优人员,除上报上级部门给予嘉奖外,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对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实行待岗学习,在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七、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班子
为了把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实,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徐朝洪担任组长,石海林、张绍平、向海燕、周隆发为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杨明忠、吴务生、杨宏生、田儒贤、杨小红同志负责。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五
一、考核、奖励原则:
1、以销售指标为参考,毛利额指标为基础,同时同各项管理指标挂钩为原则。
2、以考核指标同每月工资和年终奖挂钩的方式进行考核。
3、公司各项与报酬有关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资”,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资”部分,即原工资标准的60%部分。
二、考核、奖励指标:
1、考核指标分为10项:
①销售额、
②毛利额、
③零销售、
④高库存、
⑤负库存、
⑥损耗、
⑦可控费用、
⑧人工占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务。
2、奖励指标分为4项:
三、工资结构:
1、总绩效工资=ax3、毛利绩效工资=毛利额绩效基数x毛利额完成率其中毛利绩效基数占总绩效基数的40%。
2、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a)、其中管理绩效基数占销售绩效基数的60%b)、其它各项绩效管理工资在计算时,都以管理绩效基数为参考值,分别算8次,并最后累加。该项指标只作扣减,下限为全部扣完。
四、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标准:
1、销售额:以完成预算销售额的比例为依据考核。
b)销售完成率折算为:
该毛利额=销售-成本-买赠-弃货-损耗-折扣。
2、零销售:
当月连续四周的零销售商品sku数不能超过本店商品总sku数的12%,每超过1%,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零销售商品的sku数以当月地区运作部的相关报告数据为准。
3、负库存:
负库存sku数应控制在sku总数的1.5%以内,每超过总sku数的0.3%,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负库存sku数的提交标准以数据分析室的标准为准。
4、高库存:
高库存商品指食品库存天数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库存天数在105天以上(含)、除进货在两周内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库存总额和占总库存额的比例应控制在8%之内。每超过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6%,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高库存商品库存额以地区运作部的数据为标准。
5、损耗:
门店损耗为全年销售的0.27%,每年考核两次。每超过损耗额的1%,则扣减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6、服务:
以公司总部对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扣罚措施参见公司总部具体规定。
7、可控费用:
门店的可控费用占销售总额的4.9%,即全年562万,每超过1%,则同比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0%,扣罚最高限为管理绩效基数总额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罚款收入、条码销售收入、促销员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净收入(不包括由采购与供应商谈判签定合同后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厂商赞助收入、场租收入等)。该项收入全年预算40万,各月分别为:
以上指标每低于10%,扣管理绩效基数的5%,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9、人工占比:
用正式工和小时工的工资总额占净销售的比例进行考核。该比例应控制在1.35%以内。每超过0.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3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五、奖励指标的完成标准:
1、毛利奖:
分阶段计算综合毛利额的完成情况,超出毛利额预算部分的12%,作为奖励,统一上报公司审批,由地区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后兑现。其中店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长分6月和12月两次考核和兑现;店长助理、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经理助理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其他所有员工以月度为阶段进行考核和兑现。
2、最佳服务奖:
每季度对各店的服务考核成绩情况进行统计,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800、600、3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3、最佳员工满意度奖:
以人事部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满意度最好的前三个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1000、800、6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六、各考核点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1、考核指标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除损耗和可控费用2项指标外,其余8项指标当月考核,当月兑现。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按其占比从管理基数中全额预提,损耗分别在两次大盘月、可控费用分别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兑现。
2、奖励指标的兑现方法:
a)销售、毛利超额部分的奖励,按第六项第1条要求执行。
b)对服务的奖励分季度兑现。
c)其它奖励项原则上年底兑现。
d)地区总经理可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调节,决定是否调节奖金发放频次。
七、举例:
例如某月完成:销售额预算92%、完成毛利额预算80%、零销售占13%、负库存1.4%、高库存7.3%、未作盘点,所以没有损耗值、可控费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预算低一个百分点、服务达到标准、人工占比为1.4%。则工资计算方法为:
1、假设举例员工工资为1000元。则固定工资=原工资的60%=600元。则a=400元。
2、总绩效基数=ax销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绩效基数=总绩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基数x毛利完成率=160x80%=128元
5、管理绩效基数=总绩效基数的60%=400x60%=240元
6、零销售、负库存、高库存、其他收入、服务、人工占比的扣减率分别为:20%、00%、00%、12%、00%、30%。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需预提。
7、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8、总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128+91.2=219.29、该月总工资=固定工资+总绩效工资=600+219.2=819.2。
(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两份,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各项考核指标等内容。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配合__店店长实现以上经营目标,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六
一、绩效考核总则
为完成公司总体目标及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且便于考核,制定此绩考核方案
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x部门绩效考核系数+年终奖励(盈亏奖励和特别贡献奖)
部门考核系数以公司总产量为根本,根据部门员工基本完成数据或行业产量完成定额为基础,结合结算部门实际情况确定此考核系数。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工资制定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暂定2000)
岗位工资分为:图纸计算岗位工资、结算岗位工资。(暂定1200,800)
二、主要工作完成计划
1、图纸计算量t=(暂定)4万方/人。月(以整个工程为考核对象-图纸计算报表为依据)
2、结算量(含小票和图纸结算)j=(暂定)1.5万方/人。月(以签字或盖章结算单为依据)
①原则上谁管的工程谁负责小票核量、图纸计算,图纸结算等一切事宜,直至工程停供且结算完毕为止;
②原则上谁负责结算的工程谁负责盈亏对比分析,出分析表查找亏方原因。图纸结合小票工程,不是由同一个人负责的,由图纸结算员对过程盈亏对比分析,查找原因,或指定其他人员。(负责工程盈亏的工程数做为岗位工资考核的依据之一占50%的权重,对有突出贡献(扭亏为盈)的个人给予特别贡献奖)
③目前在岗人员16人,结算部长1人、助理2人,统计3人,结算员10人;公司产量目标180万方,结算员人均产量180万方/12个月/10个人=1.5万方/月。人
例如王某个人图纸计算量t=4万方结算量j=1.5万方,月工资见绩效考核分析表。
三、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工资浮动比较大
(1)月绩效差额幅度大:是由于每个月需要结算的数量随季节变化冬季少夏季秋季多,以及回款方式不同而变化,当月公司的回款越多及上月的产量越多本月的结算绩效越大;
(2)各结算员的绩效差额幅度大,由于分配的任务不同可能导致工资差距大。可根据调度提供的下月产量计算调整结算任务分配方式及比例,避免幅度差过大。
2、图纸计算量考核
(1)图纸计算考核(准确性),可能由于计算错误导致绩效考核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或存在作弊可能。对于故意计算错误且证据确凿,给予惩罚,降低6个月图纸计算月岗位工资100元(并作为岗位工资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无意计算错误,在当月图纸结算量中扣除差值或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对于图纸计算量与图纸结算量出现重大偏差,但未亏方,按无意计算错误扣除;若导致出现亏方,按故意计算错误降低100月岗位工资6个月,(并作为岗位工资考核的依据之一)。
(2)图纸结算改为小票结算,应根据正式合同或补存协议或业务员通知作为依据,结算员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至次日下班前将图纸量按图纸结算要求提交给结算部长,逾期未提交的按无或放弃图纸计算绩效考虑。
(3)图纸考核对象(单位),图纸计算以单个工程或单位工程全部混凝土量(或合同规定范围全部砼量)作为考核对象,既必须全部计算完一个工程所有混凝土量,才能作为考核依据,否则不予以考核。对于工程比较大划分范围的工程,按所划分的单个范围作为考核对象。
(4)图纸计算范围,按合同约定计算,无合同或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由部长与业务员确定之后再计算。(原则上只计算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另行考虑)
(5)图纸计算时间,应在工程施工前计算,原则上图纸计算进度应超前工程施工进度,做到提前预控,尤其是筏板等隐蔽工程。对于图纸送到结算部得时间迟于施工进度的,由图纸送达负责人对该进度以前的隐蔽工程的不能及时对比造成的后果负责,但结算员应将之前的混凝土量及时计算,且做盈亏分析表,若亏方须注明亏方原因。对于不能按时完成图纸计算的部长有权交于其他人计算。
(6)图纸计算考核表:(表一)图纸计算汇总表格式,(表二)图纸计算表
3、结算量的考核
(1)结算包括图纸结算量和小票结算量,结算数量按甲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对账单为依据。结算单复印一份给部长。考核时间为部长签收结算单当月时间。
(2)按小票结算时间,应按照合同及业务要求以不影响回款时间及时办理结算。若因结算员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造成不能及时回款的,降低当月结算月岗位工资50元(并作为岗位工资考核的依据之一)
(3)按小票结算已出(已考核)结算单错误需改签的,改后数量变小的应予以扣减结算绩效数量(当月或次月),改后数量变大的不再考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
4、公司总产量目标
公司总产量目标见公司文件。
5、图纸工程量目标
图纸工程量目标由结算部长根据上年结算方式情况及根据市场情况预计应该能达到的数量作为依据,由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执行。且考虑业务员的建议。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除管理干部以外的全体员工,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五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工作内容的计划性和目标性较强的员工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八条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核周期。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十条考核流程
根据职位说明书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对该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培训
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第十三条岗位轮换和晋升
在进行岗位轮换和晋升时,应参考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把握员工的工作和环境适应能力。注:工资序列升(降)每半年进行一次,在每年2、8月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员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工资职级调整可不受事业部规定的调薪时间限制:
(1)职务晋升;
(2)在市场业务发展、技术创新、新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必须填写《特殊调薪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绩效收益
某普通员工年中(终)绩效收益=该职能部普通员工年中(终)绩效收益发放总额×计提系数
计提系数=ei×pi/∑ei×pi
ei=某管理人员管理工资月标准额×在考核单位工作时间(按月计算)pi=该员工个人绩效评价得分
i=表示某普通员工
注:个人考核结果(p)为d等者,取消奖金的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奖金;在考核单位工作时间按转正后计算。
第十六条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流程进行审批,但汇总报表要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七条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干部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加强双向沟通。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绩效改进
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应经过协商共同制订《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九条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并负责保存。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16:公司车队管理办法范本
1.对运输车队要全面审查,严格把关
1.1对运输车队的综合实力进行调查,优选运输车队。
1.2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的为人、社会关系等情景进行调查,确保运输车队听从管理。
2.对运输车队进行培训
2.1对运输车队进行技术培训
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对人员素质较低、或职责心不强者进行强化业务培训,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2对运输车队进行安全培训
开工前,由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同;施工过程中,工长(拌和站站长)每日必须做岗前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管理
3.1与运输车队签订法律上生效的保证书,保证听从经理部对运输车队的管理,保证运输车队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服从经理部统一指挥,经理部向全体职工公布保证书,加强舆论监督。
3.2在施工现场,运输车队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同时管理人员有义务对运输车队的管理进行必要的指导,提出提议,帮忙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热情合作,严格管理。
3.4施工过程中,运输车队有大箱摘板情景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重新进行量箱。否则,一经发现,之前所有运输数量均按摘板后平箱数结算。
3.5如遇车辆故障坏车中途需要卸料时,必须及时通知工区负责人,妥善处理卸料。
3.6施工中,运输车队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下达的任务,经经理部帮忙仍没有改善,依协议勒令司机甚至运输车队退场。
3.7中途退场的运输车队必须及时办理清账手续。
4.结算管理
4.1运输车队每五日到项目部进行结算,结算逾期的,后果自负。
篇17:公司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的安全,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业务风险,促进公司所属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司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所属担保公司是指公司直接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监管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担保公司的公司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业务是指《公司所属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经公司许可并且由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业务。
第五条 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业务相关权利义务终结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担保方案落实、风险监督与防范、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六条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以审慎客观、风险分散、审核独立为操作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 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担保公司的担保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 行业符合国家政策、产业规划,不涉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3. 获得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有充分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4. 公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八条 对以下担保对象原则上不接受担保委托:
1、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2、有资信不良记录者;
3、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大股东有犯罪记录;
4、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章 担保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条款的企业法人可直接向我公司或由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提出书面担保申请。
第十条 企业申请担保应按照担保公司要求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根据《融资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标准提供以下类型文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1、企业和股东法律类型文件
2、企业和关联企业经营类型文件
3、企业和股东资产类型文件
4、企业担保所需的其他类型文件
第十一条 担保公司应按照《融资担保业务承保准则》受理企业担保申请;
第十二条 业务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受理,包括核实有关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在初步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正式受理、编号、登记、装订并填写《项目受理表》通知担保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十三条担保项目实行a、b 角项目负责制,a角由业务部委派,b角由风险管理部委派。
项目初审包括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b角必须根据勤勉尽职、全面独立的原则对担保项目及申请担保企业进行全面的实地尽职调查和风险分析。a角负责项目各方的联络与补充资料收集,并出具《担保尽职调查报告》;b角负责审核《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并出具《担保风险分析报告》,当a、b意见有分歧时,b角必须在报告书上出具自己的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出具虚假资料、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或者企业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时,项目a角应在《项目处理表》上写出初审终止说明,经业务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归档。若因企业要求暂缓处理或不能提供某些重要资料等,以致影响初审工作的,项目a角可在《项目处理表》中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业务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暂缓处理。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完成后,a、b角分别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报告书面报送项目评审机构。
第十六条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
3、企业股东与股权比例
4、企业贷款用途与还款来源
5、企业经营模式
6、企业资产明细
7、企业产品类型
8、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9、企业财务状况
10、企业债权、债务、投资、诉讼和对外担保等情况
11、项目反担保说明
12、项目担保措施说明
13、项目其他说明
14、项目结论
第十七条 项目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 企业资产情况分析
2、 贷款用途合性分析
3、 企业经营合同分析
4、 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5、 企业现金流分析
6、 反担保措施分析
7、 企业担保综合分析
8、 项目担保方案
第十八条 初审工作从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a角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原因并在《项目处理表》中记载。
第五章 项目评审
第十九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会议评审、公司审核和专家评议。会议评审和公司审核的范围为所有担保项目;专家评议的范围为重大担保项目或公司监管部门及担保公司认为有必要提请专家进行咨询和参加会议评审的项目。
第二十条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为担保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担保公司的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相关人担任,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总经理担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项目评审委员会会议召集与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1、 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全体成员
2、 项目a角、b角;
3、 风险管理部负责在保项目监管人员;
4、 项目评审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评审会议议程:
1、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2、 项目a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
3、 项目b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风险情况及担保方案;
4、 评审委员按照实事求是,专业合理的原则,对根据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
5、 主任委员负责收集评审委员填写的《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并保证内容完整清
晰,综合评审委员的评审意见后汇总至《担保项目评审汇总表》报担保公司总经理签字。
6、 对资料不全或项目报告未能揭示问题导致评审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断
时,评审委员应提出需补充和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主任委员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加以落实,项目a角在会后收集经项目b角核实后书面报主任委员。
7、 经评审会审议需要进行专家评议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办理。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议的其他规定:
1、 评审会议须在召开前一天发出会议通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2、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评审机构
负责人请假。评审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履行评审责任,有以下情况的评审会议须改期举行。
(1) 评审委员参加人数未达半数的;
(2) 总经理或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不能参加的。
3、 评审会议由评审机构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
席人员、参会人员对项目所持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意见等。评审会议记录做为项目档案由风险管理部保存。
第二十四条 对需要专家评议的项目,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组织有关专家评议,
专家的资格标准与聘任程序应按照公司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评议会由评审机构主任委员、担保申请企业、项目a角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汇报人,专家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审核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累计金额或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或项目经会议评审同意后必须通过公司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风险管理部门针对担保项目有权向项目a、b角提问,被提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风险控制制度、流程,不符合公司标准的行为,向评审会议参加人员提出质疑,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 通过会议评审的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担保风险分析报告》、《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和《担保项目评审会议汇总表》等文件报送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公司监管部门原则上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审核意见表》上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的项目须进行复议:
1、担保公司评审会议结论为复议的项目;
2、公司审核结果为复议的项目;
3、公司及担保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三个月内办理手续的项目
从项目评审流程办理;超过三个月办理手续的项目,从项目初审流程办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审会议结论和公司审核结果决定复议的项目,由原项目a、b角或重新委派项目a、b角根据复议条件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向项目评审机构提交修正后的《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于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四个月内才办理手续的项目,原项目a、b角应在原《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重新收集审核企业的各项信息以及担保方案等情况,并对变化情况出具《项目复议报告》。
第三十条 对于会议评审、公司审核、专家评议中被否决的项目,担保公司对外只能提供“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书面决定,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a角拟订《担保意见书》报送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审核,业务部负责《担保意见书》公司内部签批和贷款银行报送,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办理担保手续,通知应包括:
1、 公司同意承保企业担保的批复;
2、 交纳担保费的金额、付款期限和方式;
3、 办理担保方案中反担保手续应具备的资料和签字人员名单;
4、 公司担保意向有效期;
5、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发布统一格式的担保业务合同、协议、承诺函等相关法律文件范本,并且负责担保业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法务部门有权向合同提供人提问,被询问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合同格式、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第三十三条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审核结论拟定《委托担保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十四条风险管理部负责打印合同等法律文件,涉及到企业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反担保方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件由风险管理部办理面签手续,原则上由风险管理部审核并验收各种合同签署所需凭证和文件。
第三十五条 办理完担保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转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七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六条 担保收费指办理担保项目收取的担保费。
第三十七条 担保费收取标准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担保费率标准》收取。
担保费=担保金额x担保周期x担保费率x风险度系数
第三十八条 担保费原则上于签订《委托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周期超过12个月的可以分年度收取。
第三十九条 担保费由业务部计算,并按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通知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担保责任解除前,业务部根据实际承保金额和时间计算担保费,对逾期的担保项目补收担保费。
第八章 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条由项目a角通知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配合抵质押办理人员落实办理项目担保方案中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措施类型包括: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风险控制措施、保证金等,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第四十一条 企业提供抵质押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反担保措施的要求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由风险管理部制订《抵质押反担保评估标准》、《反担保办理标准》、《风险控制措施监管方案》等标准执行。保证金收取按照《保证金收取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担保方案中各项反担保措施原则上于贷款银行向被担保企业发放贷款前办理完毕,办理完反担保措施的相关文件由风险管理部移交法律事务部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四十三条 被担保企业的保后实地调查由业务部负责,风险管理部负责提示与监督。针对被担保企业原则上在担保期间按照银行放款后45天之内、银行放款后6个月、贷款到期前90天内三个阶段进行保后实地调查,检查日期须在各阶段到期日前完成。。
第四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每月25日向业务部提供下一个月度需要日常检查的被担保企业清单,业务部根据清单安排好保后实地调查工作,调查人员应提前通知被担保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 当期财务报表
2、 新签订的合同
3、 库存证明
4、 最新的企业征信记录
5、 贷款还息凭证
6、 调查所需的其他企业资料
第四十五条 调查人员在完成实地调查后于三日内出具《保后调查报告》报风险管理部审核,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风险评级标准》对被担保企业进行风险评级,根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风险应对措施。评级标准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第四十六条 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担保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主管领导作口头报告,主管领导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供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第四十七条 每月25日风险管理部负责提交《逾期项目统计表》及《60天内到期项目统计表》。对所有担保项目,在贷款到期之日一个月前由业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担保企业。
第四十八条 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信息都由项目a、b角定期输入项目数据库,项目数据库由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所有正式受理的项目原始资料由法律事务部保存。
第十章 项目的延期
第四十九条延期包括借新还旧和展期。需要延期还款的项目,被担保企业应在银行等机构许可的时间内向担保公司提出书面担保延期申请,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资料。按照金融机构审批结果担保公司对担保项目延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条 延期项目由业务部提出初审意见,风险管理部根据保后调查等情况提出补充意见,之后进行项目评审程序,风险管理部对延期项目的处理意见包括:
1、 签订补充条款以增加更为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2、 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预警;
3、 建议撤保。
第十一章 项目的撤保
第五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应主动撤保:
1、发现资金实际使用未按贷款担保申报时的用途使用的;
2、项目承担企业被认定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潜在风险的;
3、项目或企业技术竞争水平下降的;
4、项目承担企业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项目的撤保应由业务部或风险管理部提出,所有的撤保必须按照项目评审程序进行决策。
第十二章 担保项目的终止
第五十三条 对于已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办理项目终结手续,包括注销抵押登记,核销担保公司贷款卡记录等。项目终结手续由项目终结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还款证明文件,经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将审批意见书面报送总经理同意,由风险管理部办理解除登记手续,相关反担保资料原件退还项目终结企业。
第十三章 项目代偿
第五十四条 项目到期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同意提前代为企业偿还贷款的,担保公司按照与贷款银行合作协议履行保证责任,风险管理部将该企业风险评级列入损失。法律事务部要加强代偿项目档案管理,专人负责。
第五十五条 在实际代偿之前,项目评审机构评审负责人应书面向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代偿申请和追偿方案,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应充分开展风险化解工作。
第五十六条 经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后,风险管理部应要求贷款银行出具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通知中应注明项目逾期本金、利息、罚息、代偿款收款账号以及担保公司风险分担金额等内容。
第五十七条 风险管理部将收到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报送项目评审机构和公司监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测算、核对代偿信息,准备代偿资金。
第五十八条 履行正式代偿义务,由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要求贷款银行出具书面的该解除项目担保公司保证责任证明文件。
第十四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九条公司专业管理委员会同意担保公司取得债权人资格后,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成立项目追偿小组应当取得原债权人支持,并按照刚柔相济、灵活迅速、保守秘密的原则依法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的追偿方式主要包括:诉讼与非诉讼。
第六十条项目追偿小组应注意监控债权人行使诉讼等追偿方式的有效时限,注重法律时效管理,及时主张权利。
第六十一条 项目追偿小组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详细地记录工作进展和各阶段采取的措施并定期向公司监管部门汇报。
四、风险项目处理完毕的,由项目追偿小组拟定《项目结案报告》并上报公司监管部门。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司通过其他方式管理的担保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核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篇18: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1、及时、合理、有效地评价员工2008年全年的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有效发展,年终绩效考核方案。
2、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促进组织绩效的不断提高,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积极参与、上下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为员工奖金评定、职位调整、培训安排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业绩导向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沟通改进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年终考核对象为试用期满的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试用(见习)期的新员工不参与本次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一)公司成立年终绩效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绩效考核办公室下设执行小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年终考核在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工会和党群监察部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实施。
(三)各部门应成立绩效考核小组,按照文件的规定,及时部署并开展考核工作,在时限要求之内完成2008年年终考核工作并提交考核汇总结果给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素
1、部门领导考核
20__年部门领导(含经理、副经理、助理)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部门绩效、领导班子评议、民主评议和附加项四部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取2008年1—12月份各部门每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40%):
(1)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由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位干部分别就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领导班子评分占比为:总经理占20%、分管领导占15%、其他领导占5%。
民主评议(占权重20%):由干部之间、员工对干部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协作精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价。其中,中层互评占10%、下属评议占10%。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附加项:
a)干部问责考核,主要对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和内控方面对公司持续健康和有效发展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行为进行问责,以及对主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进行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扣分上限为5分。
b)主要对管理人员在全年工作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的、阶段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的、或经营技术中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成果创造了价值的。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加分上限为5分。
(2)部门副职、部门经理助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同前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25%):同前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评议(占权重15%):评议内容为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配合协作、全局观等进行评价。
民主评议(占权重20%):同前
2、员工考核
20__年员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结果、能力和态度三部分。
结果(占权重70%):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成绩,主要考核员工工作计划及目标完成情况,原则上以员工1月至12月的考核平均分作为员工年中考核的工作实绩成绩。
能力(占权重20%):指员工个人的素质和基本技能与所在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核员工的知识、技能、计划管理能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全局观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能力与本岗位任职要求的匹配度。
态度(占权重10%):指员工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考核员工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协同合作的程度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等。
(二)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统一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为优秀,b等为合格,c等为基本合格,d等为不合格。各等级比例如下:
1、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b、c、d
20%、60%、20%
等级评定说明:
(1)a≤2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20%的人员可以评定为a。
(2)a+b≤8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80%且没有评为a的员工可以评定为b。
(3)c+d≥20%:评为a、b级以外的员工则评为c或d,其比例之和不低于20%。
(4)四个等级的具体比例按照前述原则由考核主体根据考核需要调整确定。
2、员工: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考核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员工的年中考核结果等级a、b、c、d,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具体见下表:
(1)先进集体给予a、b等级各提高5%的比例,
先进部门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b、c、d
20%、55%、25%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2)其他部门:
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b、c、d
15%、50%、35%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五、员工考核程序(部门领导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开展)
(一)自评
由被考核者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计划、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和评估。主要从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给直接主管领导。
(二)部门考核
1、实行逐级考核。各级被考核者都由其直接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参考员工自评情况,按照年终考核的三个要素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出员工2008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
2、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对各级主管的评定进行集体审议。
3、部门负责人最终校正(有权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确认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并签字。
(三)上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将《公司2008年终绩效考核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内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评定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六、考核的纪律要求
(一)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认真考核,严禁利用职权徇x舞弊,打击报复。
(二)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欺骗,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三)年终考核中凡需要亲属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人员应自觉回避。
七、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向被考核者沟通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共同制订改进意见。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考核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复核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培训、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员工考核档案。
对于考核为d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针对其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填写《绩效考核d类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改进计划书进行后续绩效跟踪。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调岗员工按照所在岗位时间相对长的部门为主要考核者,综合员工调出/入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员工进行整体评价并参加现所在部门的考核排序。
(二)考核期内休产假和长病假(不包括事假)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需参与绩效考核,但不参与排序和等级评定。
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篇三
人事考核的意义,是为了把握并评定员工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运用考核表,按照规定的考核项目,对员工担当职务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及职务工作完成情况,做出评定。同时,也能使员工通过周围同事对自己的评价,更清楚地认识自己,能够更好地进行自我完善。
现在许多公司所采取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员工对自己先做自我评价,然后由其主管对其进行评价,并在工作表现、团队合作、纪律性等方面对其进行打分。一般说来,这就是最终的考核结果了。它在以下几方面有着明显的不足:
1、这个结果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员工上级观念的支配,充其量只能其上级一个人的看法。
2、只对员工的某些方面打分,这在许多情况下都只是员工主管“拍脑袋”的想法,多依赖于员工主管对这个员工一贯的看法。
3、最终的考核结果员工本人甚至看不到,这样,他怎么能够知道自己哪些方面需要发扬,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4、不同职位的员工,其职位要求是不同的,而考核的项目是相同的,没有侧重点,这样得出的结果对公司和员工本人都缺乏指导意义。
针对考核方法中的这些不足,我们可以设计一种新型的考核方式。
一、考评人的范围。
新型考核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更清楚地看清自己。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容易看到别人身上的问题,而对自己的却视而不见。从这个观点来看,每一个人都是一面镜子,我们都可以从中看到自我。所以,在考核中,不应只由员工上级一个人对员工进行评价,而应将范围扩大。只要是在工作中同这个员工发生直接关系的,都可以对该员工进行评价。也许这个范围又太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每个员工的上级、下属、同事中最经常发生工作关系的人列出来(一般不超过十人),然后由员工同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将考核表发给相应的考核者,填写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二、考核表的设计。
新型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使员工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意识地加强自律性,拓展自我,支持同事,使公司内部相互信任的程度得以提高。建议围绕以下五个方面来设立考核项目:
1、工作成果,
2、是否负责,
3、遵守诺言,
4、沟通能力,
5、接受挑战。
不同职位所要求的素质及能力不同,自然应该使用不同的考核表。人力资源部应针对员工的职位,挑选或设计不同的项目来设计不同的考核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力资源、财务、销售、策划和开发人员这五个部门的员工,基本要求是不同的,从事人力资源职位工作的人要有很好的经验、亲和力和包容性,财务人员一定要细致并且原则性强,销售人员看重百折不挠的精神,策划人员需要创意,技术人员要有缜密的思维能力。
填表人在填写各项目时,一定要举出事实的例子来说明自己的看法。如果对某些项目不了解,可以不予置评,但只做评语不举例子是不可接受的。举例子的好处是可以使人们认真地去对待每一个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由“拍脑袋”而对某个人作出评价的可能。
三、公布考评结果。
人事部将根据与被评者有关的所有考核表,做一个综合评定,经总经理审核后,结果将公布在公司内部网上(第一次做时,也可以只发给个人)。同考评者有明显关联的事例不会公开,也就是说,被考评者看到的会是一个其他员工对他综合评价的结果,而不会知道具体哪个人对他做了何种评价。这样,每一个员工表现得好坏,人们会形成共同的看法,偏见会大大消除。
以上考核对员工不做打分,也不直接同奖惩、升降职等联系起来。事实上,现在许多公司的考核也没有同薪酬联系起来。即使是联系在一起的,比如说笔者以前曾服务过的一家公司,每月都要做考核,考核的分数同浮动工资挂钩。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数员工对此非常反感,员工只是将考核当成了一项例行工作来做,许多人将当月的考核表复印下来,下月照抄。这样的考核,其负面影响要大于正面的效果,还不如不做。
新考核方式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1、由多人来对一个人考核,增加了客观性,也更公平。被考核的员工能够从结果中更清楚地知道同事是如何看待自己的,他会更认真地对待考核结果中的不足之处。
2、对不同职位员工的考核侧重不同的的方面,增加了考核的合理性。
3、增加了考核的透明度。也许一开始员工不容易接受,这需要在考核前多做一些准备工作。而一旦实行,必然会大大加强员工间的信任程度,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4、能够很自然地同奖惩制度联系在一起。对员工升职、加薪、解雇都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了。员工看到自己的考核结果,会更认真地对待结果,并相应地改善自己的行为。
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篇四
考核目的为了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不妨看看年终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考核、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4、实事求是、改进提高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1、部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机关全体员工。
3、项目部生产经理以上领导。
4、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年终绩效考核总领导。
(1)负责批准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监督和检查年终绩效考核过程。
(3)确定年终绩效考核结果。
2、行政管理部是年终绩效考核组织部门。
(1)制定年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各部门实施年终绩效考核。
(3)汇总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等工作。
3、各部门总经理及项目经理是本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
(1)组织领导本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全面工作。
(2)成立由2—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与部门内部全体员工进行面谈,并如实填写《年终绩效考核评价表》,汇总后转交行政管理部。
(3)组织召开本部门年终工作总结会议。
四、考核等级分布考核结果汇总后确定b+b—c+
考核分数
90分以上
70—8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考核等级
a、b、c、d
权重比例
10%、40%、40%、10%
1、考核分数85—89分的,考核等级确定为b+,b+不超过本部门员工20%。
2、考核分数75—79分的,考核等级确定为c+,c+不超过本部门员工20%。
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考核等级不得评为a级
(1)无故旷工或每月迟到2次以上或早退的。
(2)请婚、丧、病、事假超过15天的。
(3)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的。
(4)个人收受好处,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各部门评定考核等级不得超出上述比例,超出上述比例应重评。特殊情况超出上述比例,必须说明充分理由。
5、领导并组织好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作为考核被考核人的重要政绩之一。
五、考核时间安排及方法
本次考核为__7年度考核,考核及考评时间为__年12月25日至__年1月12日。
1、__年12月20日前,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将个人述职报告交行政管理部,其他员工将个人工作总结交部门总经理。
2、__年12月20日——12月25日行政管理部确定考核实施方案,与各部门总经理沟通,告知考核流程及考核安排。
篇19: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人民银行修订并颁布施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投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财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信托投资公司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六条 信托不因信托投资公司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信托投资公司的辞任而终止,但法律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一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十二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设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金;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改变组织形式;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股份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10%的除外;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合并或者分立;
(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的事由出现,申请解散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不撤销将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危害金融秩序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第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二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 救济贫困;
(二) 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第二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存放于银行或者用于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但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总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
第二十五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办理同业拆借。
第二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七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十八条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 信托目的;
(二)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投资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十六)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
第三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
第三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二)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四)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
(五)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
(六)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者关系人;
(七)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八)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禁止的其他行为。
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不受前款第(四)至(八)项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前条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持有信托投资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二)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
(三)信托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托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持股5%以上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第三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三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委托人、受益人有权向信托投资公司了解对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
信托投资公司收取报酬的标准,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信托投资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但应在信托合同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委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信托投资公司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负债务及所受到的损害,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第四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该信托投资公司,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该信托投资公司。
第四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依法终止其受托人职责的,新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选任;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能选任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第四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期限届满;
(六)信托被解除;
(七)信托被撤销;
(八)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第四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信托投资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信托投资公司有不当行为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由其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可以规定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拆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第四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信托资金从事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信托投资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中资商业银行或者购买国债。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自律
第五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
第五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依法建账,对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分别核算,并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核算。具体财务会计制度应当遵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报送营业报告书、信托业务及非信托业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信托账户目录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部门应当在业务上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得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相互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得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共享。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责令信托投资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其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财务等报表和资料,并如实介绍有关业务情况。
第五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
信托投资公司对拟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信托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在新的法定代表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职资格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从业人员实行信托业务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经办信托业务。具体考试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六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该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者重组,并建议撤换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第六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成立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信托投资公司同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信托投资公司或者擅自经营信托业务的,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并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批准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后,发现原申请事项有隐瞒、虚假的情形,可以责令补正或者撤销批准。
第六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办理资金信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限期退回存款,并停办部分或全部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1月10日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20:公司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阳江市实验学校的人事管理,促进和保障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阳府〔20xx〕70号)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人数,按照公办学校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核定。
第三条 学校的在职教师原是公办教师身份的,保留其原公办教师身份,按公办学校教师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学校发放。 经市教育部门和市人事部门按招聘程序和管理办法招聘的教师,在学校连续从教20xx年且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可流动到公办学校为公办教师。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必须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以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五条学校在聘用教职工时,必须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合同(内容应包括:聘任期限、工作条件、工作纪律、工作报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其
他事项)。聘期未满,学校不得随意解聘教师和职员,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合同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鉴证后生效。
第六条 学校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审、聘用等方面,享有和公办教师相同的法律地位。
第七条 学校在设立集体户,非阳江籍的教职员工、配偶和子女根据需要,户籍可落户在学校集体户。
第八条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保留该教职员工的原身份。
第九条 学校每年如实编制本校的教职工名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学校教职工退休、辞职、辞退、开除和合同期满没有续签等原因减员的,应及时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