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签约是怎么回事【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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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保险开门红口号
1、五福尽子孝,每年红利领到老
2、龙骧虎视;龙骧虎步。
3、虎啸群山峻,龙吟大海雄。
4、虎啸神州,激情超越!
5、金虎送福开门红,全力以赴定成功
6、金虎纳福,威震山河!
7、来了有底薪,开单有佣金,坚持有奖励,增员最开心
8、福禄双喜,虎虎生威;全员举绩,高奏凯归
9、金虎送福保平安,人人出门签大单
10、聪明在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
11、价值最大化,利益最大化,能力最大化,事业长远化
12、迎金虎王者归来,定目标广纳福财
13、群英聚首平安,共创新开门红。――作者:周艳民
14、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绩保底!
15、霸气冲天猛虎下山,福禄双喜所向披靡
16、虎年标题口号
17、金猴贺岁,天下平安;群英聚首,步步高升。――作者:王秀凤
18、山鹰瞻远景,猛虎跃奇峰。
19、虎跃龙腾兴百业,你歌我舞奔鹏程
20、金虎长啸振雄风,王者归来定成功
21、虎气冲星斗,春光艳锦霞。
22、上联:一夜报春百花齐放;下联三阳开道万马奔腾。
23、迎金虎全力以赴,送爱心永不止步
24、莫为失败找借口,多为找理由。
25、十二万元不算难,全员出动游越南
26、四福有美德,保费可免最独特
27、善念至诚送平安福,福满千家万户;信心百倍创开门红,红遍栗乡大地。――作者:周艳民
28、成功有方法,失败无理由;心中有梦想,发展起风暴
29、虎跃龙腾永定国寿多英雄,志在必得全员奋战开门红
30、上联:春日寻芳骑骏马;下联:国家思治用贤才。
31、开开心心开门红,红红火火送平安。――作者:费小娟
32、虎卧龙跳;风虎云龙。
33、上联:骏马生双翼;下联:鸿图壮九州。
34、新春福旺迎好运,佳节吉祥开门红。――作者:李井春
35、携手共进退,赢在开门红。
36、开门红xxxx人人红。
37、岁岁平安日,虎虎正气春。
38、素质提升,交流分享,精耕深耕,永续辉煌
39、虎跃山河壮,龙吟日月新。
40、人人气魄猛如虎,永定国寿展宏图
41、超越梦想,再创辉煌!新春愉快,阖家团圆!
42、聚全员力量,谱盛世华章。
43、金虎送福,福传万家;福禄双喜,保障你我他
44、三福保康宁,重疾保障一定行
45、金猴送福,开门大红,票子多多,福气多多。――作者:王艳华
46、虎踞龙盘笑迎开门红,业绩增员牢记不放松
47、新春五重奏,虎年开门红!
48、福旺财旺运道旺,爱心信心聚红心
49、管理有津贴,增员有奖励,实动有绩效,升级薪更高
50、畅游黄山不是梦,举绩五万赏青松
51、用业绩比赛,用成果展示。
52、牛奔万里传喜讯,虎虎生威展英才。
53、福禄双喜有五福,五福临门迎金虎
54、虎虎生风;龙吟虎啸。
55、服务优良,能打胜仗。
56、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57、志在鹏飞远,文以虎生雄。
58、虎年虎将扬虎威,人旺财旺团队旺
59、一福祝长寿,养老不愁准保够
60、坚定信心,守正创新。
61、二福包富贵,两年一返真智慧
62、时不我待,踔厉奋进。
63、帆的自豪,是能在风浪中挺起胸膛。
64、一步先,步步先;开门红,月月红。
65、虎到福到财神到,你红我红大家红
66、新春对联虎年
67、人人举绩签大单,福禄助我三地游
68、挖掘新机遇,创造新辉煌。
69、二十五万更是猛,壮我国威逛日本
70、山风惊猛虎,海浪助蛟龙。
71、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
72、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73、虎步龙骧,鹏飞鲲击!
74、福禄双喜大不同,理财保障共兼容
75、xx迎新年,陕分将士齐向前;xx灿烂耀三秦,寿险市场谱新篇;陕分灭湖南!杀!杀!杀!人人去海南!必胜!必胜!必胜!
76、引领市场,创造市场,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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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险公司服务承诺书
1、我方同意甲方在总价不变情况下,对我方投标单价中存在的不平衡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2、我方同意根据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情况,在保持分包合同单价不变情况下,按甲方认可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我方无条件接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进行调整的挖、填方区位置。若涉及到运距变化,则按分包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结算;
2、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合同文件和进场通知书的要求,配备全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对本工程全面管理,满足相关部门履约检查,保证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验收。如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接受贵方解除合同的处理,自身承担一切责任。
3、我方承诺进场的设备型号确保满足招标强制性要求,主要施工设备自有率不低于60%。若因设备数量达不到投标规定而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我单位退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
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4、我方承诺任何情况下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自行采购“甲方供应材料价格表”中约定的甲供材料。
5、我方保证满足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连续三周或累计五周达不到贵单位要求的进度计划,贵单位有权要我单位退场并解除分包合同,并承诺不得以此向贵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且应承担贵方因此增加的其他费用。我单位全部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退场后,方按贵方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及分包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
6、我方保证随时接受地方政府及贵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接受奖罚。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贵方,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抢救,并独自承担一切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7、我方承诺确保达到贵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环境目标。因未达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我方承担。
8、我方承诺签订合同后,将及时为我方全部人员、财产、机械设备向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我单位将按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不论理赔金额多少,保证不再要求贵方承担经济损失补偿。
9、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
篇2:外贸合同 外贸合同保险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代理以下(进口产品)达成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关公文。
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关手续,保证进口货物的原装性,并负责安装,操作培训。
3、乙方负责对外接洽、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开证、进口审核、报关接货等事宜,货到口岸后负责办理清关、商检等相关手续,如出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短件及质量方面的问题,全权负责对外申报及索赔。
4、所签外贸合同金额必须和报关金额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双方全权负责。
二、交货期限:
在外贸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装运期限及时催货、办理相关接货手续。
三、付款方式:进口合同生效后,乙方严格按进口合同的支付条款,及时对外电汇或开立信用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甲方:____地址:____电话:____传真:____代理人:____
乙方:____地址:____电话:____传真:____代理人:____
篇3: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门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4.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篇4:保险公司的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______天
3。2计划开工日期:______
3。3计划完工日期:______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格的______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达到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______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质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税费、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7天内上报工程量变更报告,甲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复,按批复后的变更金额修改合同价款,未经批复的不进行计量支付;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篇5:有关保险代理合同范文
____代第____号委托方:中国XX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代理人)住所:负责人:受托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住所:负责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
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
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账户,并在每月的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账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
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须及时将所有的客户资料、各种单证、未交接的保险费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缴甲方,并通知相关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客户的利益;1
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第六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
根据中国XX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规定,保险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证管理(附件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独立的保险费账户,在交接投保资料的同时,将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暂收保险费划入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续期业务保险费的二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员全额划入到甲方账户;
3、保险费账户:户名:帐号: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五)甲方应为乙方单独编制代理业务电脑编号,以方便双方业务流程的操作、各类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查询。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方均不得擅自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个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二款
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二款
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乙方在为甲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终局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法律法规无规定的,按保险行业惯例解释。
3.本协议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签章)(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险代理保证合同【2】债权人(甲方):_________保证人(乙方):_________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保险代理合同范本【3】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篇6:燃气保险推广方案
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2021年2月20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学校党委结合本系统具体实际,推进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了解我们党创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我们党创立以来的奋斗史、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了解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做到常怀忧党之心、为党之责、强党之志,让初心薪火相传,把使命永担在肩,推动学校系统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打下坚实基础,在上海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全球健康城市典范进程中学校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教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一)永葆坚定信念。要把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增强认识把握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的能力,知其所来、明其所趋,继往开来、坚定前行,以“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的韧劲,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二)永葆奋斗精神。要清醒看到前进的道路上依然充满艰难险阻、依然要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以史鉴今、以史为师,充分汲取历史智慧和经验,更加坚定地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紧密围绕国家健康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牵住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任务,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奋力取得新的更大突破,继续书写更加辉煌的历史篇章。
(三)永葆为民情怀。要牢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走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聚焦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演绎得更加精彩,筑牢我们党长期执政最坚实、最可靠的群众根基。
(四)永葆担当本色。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为上海发展勾画的宏伟蓝图,传承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的初心和使命,突出上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窗口的激情和创造,体现教育卫生领域承担国家重大改革试点任务的能力和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争当善作善成的实干家。
三、重点措施
(一)精心组织“四史”学习教育。坚持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史”,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有关“四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等著作,不断深化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认识和理解。
1.把“四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做到“一学一报”,及时总结报告学习情况。
2.把“四史”作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各级党校开展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海归班和国情考察班、中层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培训班中,提高“四史”教学内容课时比重。
3.把“四史”学习教育作为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做到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贯穿党支部组织生活始终。年内党支部至少安排4次围绕“四史”学习教育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四史”,并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各级党组织书记需安排至少1堂“四史”学习教育内容的专题党课。
(二)把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作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实“四史”学习教育的载体和抓手,坚持领导干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集中培训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坚持讲专题党课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学习“四史”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丰富实践联系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教育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起来,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勇于担当作为。
(三)抓住重要节点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上海丰富的红色资源和上海改革开放新实践,在重要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持续推动全系统上下掀起学习“四史”的高 潮。
1.在“七一”党的生日前后,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党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以及红色文化纪念场馆寻访活动等。
2.在“十一”国庆节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学习新中国史活动,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3除此之外,上半年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月烈士纪念日、十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1周年等,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五)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积极性的做法,倡导有利于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的措施。
1.在总结“伟大工程”示范党课基础上,探索精品党课建设,打造一批高质量精品课程。
2.利用移动app、“两微一端”等信息技术手段,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上网学习“四史”。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四史”不低于10学时。
3.面向大学生组织“心怀大爱勇担当同心同行抗疫情”学生主题教育活动。
(六)坚持分类施策开展“四史”学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特点,对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四史”,成为知史学史、以史明志的表率,学会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校本部党组织要针对教师和大学生党员的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组织建设,让党员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并充分依托思政课和课程思政等载体,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篇7: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篇8:养老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办公室主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
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
二、1、停工留薪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
2、住院期护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
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________________元。
4、伤残补助金________________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________________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___________元。
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二、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________市_________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
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
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
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
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
住院_________天,康复期_________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_________级伤残。
此致
________县劳动争议________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9:企业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
甲方: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市失业保险规定》(____市人民政府令________年第38号)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付款单位)(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推进失业保险工作汇报材料 失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为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从20xx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5%下调为0.7%,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下调为0.3%),累计为各用人单位近1.9万名参保人员减轻负担200多万元。
失业金发放标准稳步提高,由630元/月增加到77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免费享受医疗保险,自今年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301.10元/月增加到369元/月。20xx年1-8月累计为3148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42.32万元,缴纳医疗保险费106.96万元,切实减轻了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
今年以来,秭归县人社部门把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政策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沉着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防失业的重要作用,从今年4月起开始启动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经过用人单位申报,秭归县人社部门审核,秭归县财政部门复核,并通过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一周,共有135家企业符合稳岗补贴申报条件,补贴金额1940088元,惠及职工6891人,确保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通过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不仅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助于企业渡过难关,稳岗补贴资金的发放让企业得到了"真金白银"的帮助,员工岗位得到稳定,保住了大部分职工的饭碗,也保留了企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同时激发了企业和职工抵御风险、共克时艰的信心和决心,也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积极参保、员工自愿参保,实现了企业、职工和社会三赢的局面。
篇11: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 保险合同里的现金价值表怎么才能看懂
本规则第3条规定:“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其中:
1.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的部分,主要是扣除的初始费用和买入卖出差价形成的资产。
2.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约定从投资账户中转出的资产,包括:
(1)保险公司从投资账户扣除风险管理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所转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2)由于保单持有人退保或部分领取而转出投资账户、尚未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不属于独立账户资产,其存在形态可能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
(二)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为认可资产,以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价值评估的规定计算;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
1.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
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承担,所以,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与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可资产的范围不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等规定,非独立账户资产中的银行存款、买入返售证券等资产不完全都是认可资产。例如,除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社保基金理事会外,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对手进行封闭式逆回购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为非认可资产。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中的买入返售证券均为认可资产。
(2)认可价值的计量标准不同。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只考虑资产减值,不考虑资产升值。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评估价值计量,资产减值和升值均要考虑。例如,对于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及其实务指南规定,逆回购方应当确认待返售证券的跌价损失,正回购方应当确认待回购证券的跌价损失,但是,双方都不确认证券市价上升的利得。而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因此,对于投资账户发生的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应当按市价确定待返售证券和待回购证券的认可价值,确认其利得和损失。
2.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
根据本规则第5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也就是各个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的确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精算规定,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应按市价对投资账户资产进行估值。投资账户资产的市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估值日资产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非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其市价。
为了使不参加交易的其他保单持有人不受投资账户资产交易的影响,对各项资产的估值应当考虑发生的交易费用。即对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买入价)加上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对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卖出价)减去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买入价+假设账户评估日买入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卖出价-假设账户评估日卖出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3.独立账户资产的披露要求
由于独立账户资产的特殊性质和风险,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并按照本规则第14条规定披露有关明细信息。
本规则第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应资产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确定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价值,并披露有关信息”。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已经包含在保险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非独立账户资产中。所以,保险公司按规定定对各项非独立账户资产进行认可和列报时,就已经对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进行了认可和列报。
篇12:保险 代理合同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表达保险代理合同样本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30% 。
(二)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按规定结算。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3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的,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车辆保险赔付委托书 汽车保险理赔委托书
协议相关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xxx妻子系xxx父亲系xxx母亲系xxx儿子
乙方系xxx车驾驶员
丙方系xxx车所有人
年月日;地点:
年月日中午,xxx驾驶xxxx与xxxx在xxxx发生交通事故,xxx送xx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见证下,经协商一致,就事故赔偿事项协议如下:
1、乙方和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等费用共计xx万元(小写:xx元)整,其中包括已预付人民币xx万元和剩余款项xx万元。
2、甲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认同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所作的事故责任认定,承诺不再要求乙方、丙方任何形式的费用和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并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丙方的任何责任。甲方保证配合乙、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4、本协议签订后拾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xx万元,剩余款项xx万元,待丙方与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结束后拾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5、丙方支付上述款项时甲方应出具收据。
6、甲方到场签字人(或委托人)保证有全权代理权。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和乙、丙方各执一份,xx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留存一份,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授权人签章(公章):
身份证号:
篇14: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发言稿
尊敬的bill gates先生,steve ballmer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签约仪式,见证这个联想和微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的重要事件;见证两国元首会晤期间,中美两国高科技企业间最大的知识产权合约。
微软是一家令人尊敬的企业。从创立之日起,它就一直以不断的创新闻名于世,它的产品推动了整个信息产业的发展,并且带动了使用其产品的企业和个人的创新。联想与微软的合作始于10年以前,作为彼此在中国的最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我们曾经携手推动了windows 95,windows xp的推广,很好地带动了技术和应用在中国市场的提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又开始了一个全球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这将把联想和微软的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高点。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合作将为客户带来更新的体验、更高的价值和更好的服务。
我和盖茨先生、鲍尔默先生以及微软的各位从陌生到相识,到成为密切的业务伙伴,这个过程也是联想的发展和壮大的历程。特别是从尤其是联想成功收购ibm全球个人电脑业务,成为上升为全球第三大电脑公司,成为一间迅速成为了国际化的企业开始,我们和微软的合作业已全面提升为在全球平台上全球性的合作。
这次合作,可以追溯到早在去年?6月我就在西雅图会见了在西雅图与盖茨先生和鲍尔默先生的会面。那次,我们一起商谈了进一步加强与微软的战略合作关系,如何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更好的方式着眼未来服务我们共同的用户,并且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之后,11月份,我们在中国携手推出了“增值软件预装计划”,到目前为止,这个计划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市场和用户对于这项计划给他们带去的价值有着高度的认可,选择预装windows xp产品的比例已经从之前的不到10%提升到70%。
今天将在这里签署的协议就是在此基础对双方在此领域合作的一次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和微软在高端pc产品的开发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更大规模的合作。
此次和微软的合作除了符合双方的企业利益和客户利益之外,也是联想进一步表明我们是一家诚信负责任的企业的机会。
我们不光是要对客户负责任,也要对社会负责任,尤其是对带动整个社会对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视负起责任。事实上,联想一直以来都是这方面中国企业的表率。作为中国pc市场的领导企业,一贯积极发挥影响力对产业及市场的健康发展做贡献,成为全球企业后,我们更是高度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希望在各个国家联想我们都是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对于促进创新环境的改善起到带头作用。然而,最近我们看到在一些美国媒体上看到针对我们与美国国务院签订的一个电脑购买合同进行了与事实不符的一些假设、推测、臆想。这损坏了联想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的形象。
所以我也想籍此机会请媒体朋友们为我们澄清一下:我们是一家完完全全市场化,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决不会去作有违诚信、道德的事情;我们希望在各个国家我们都是负责任的企业公民。
针对美国政府采购,联想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并购ibm pc之前就签署了有关协议,我们是完全严格遵守这个协议要求的。
比尔和斯蒂夫,是联想多年的商业伙伴和朋友,相信对我说的这些话是能够理解的。但对于这里今天在场的大多数朋友人来说,联想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联想可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所以我希望借此机会向大家进一步介绍一下联想。
联想实际上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转型过程中一个代表性企业或者说是所产生的先锋型企业。成立之初1984年成立时,由中国科学院向联想的创始团队人提供了25,000美金二十万元人民币的种子基金,目的是让这些人帮助帮助尝试把中国科学院的把研究科研成果推向市场。
之后,联想完全由这个创始团队和管理层按照市场化的规律进行自主经营。公司业务战略的制定与执行、主要人事安排和财务资金保障等等,都是由这个团队自主决策的靠自身积累发展,的不断取得巨大成功。像微软一样,我们也是完全从一家start——up企业发展起来的。这和其他所谓的国营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
1994年,联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联想的管理层一直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独立经营及管理公司。公司的战略方向,资金财务、业务运营以及人力资源等都是由联想的管理层独立决策。是中国最早开始引入国际化公司治理、多元化股权结构等先进管理理念的企业,同时联想也是中国最早实施内部激励机制改革、授予管理层股份及员工认股权的企业。这种先进的资本结构和激励机制,使得联想培养及保留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并在竞争激烈的中国it市场脱颖而出,市场份额超过30%,成为当之无愧的市场领导者。
通过并购ibm pc业务,联想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全球性的企业,治理结构也更加国际化。联想现在的股东结构包括中科院、ibm、私人投资公司tpg、ga等,管理层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等。
公司的战略方向和重要的人事任免都是由董事会确定。这个董事会有12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是美国人,3名香港人,只有4名是我刚才说的原联想管理层代表,没有来自政府或是中国科学院的。像把总部设在美国,聘请william amelio先生为ceo等重要决策,都是由这个董事会作出决议的。
所以可以说,联想是一家完全市场化的企业,是一家诚信、负责任的企业。我们非常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能够有兴趣更多地了解联想,更加客观地介绍报道联想,在此我也诚挚地邀请大家有机会到联想访问,特别是去我们的发源地――中国去看看,我想那里一定会给大家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再次感谢各位的光临。感谢我们的合作伙伴微软公司。祝愿我们的合作能够取得更丰硕的成果。在此,我也要感谢中国政府,尤其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在改善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这些努力推动了我们今天这个合作协议的达成,今后还将保障我们这个协议硕果累累。
谢谢大家!
篇15: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书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一直起着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降低老年贫困率,解决社会风险造成的一部分劳动者退休后无法享受基本生活水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平等和安全,从根本上为解决社会不平等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下面,我将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存在的缺陷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等几个方面来论述我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公平化改革的一些认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1、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先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即职工参加养老保险计划期间的缴费并非直接用于自己,而是用于已退休职工的养老支出,因而没有养老金的积累。
2、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旧有的制度安排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发展,因此必须进行改革。3、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正式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
4、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城镇企业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养老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又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通常意义上的养老保险主要是指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5、这是我国当前养老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虽然改革使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起来,但是个人账户空帐、保障水平不同等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
1、制度中保障主体城乡发展不统一,形成“二元格局”。养老保险的对象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然而受生产力水平和国家财力的制约,传统体制下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较全面的保障,农村居民基本无保障,虽然养老保险体制的覆盖范围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着,但是城乡居民之间保障权利的严重不平衡却成为了现实。
2、制度中对政府职能的规定不清晰。由于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政府政策带有随意性、临时性和非连续性,养老发展各地区存在差距。此外,未正确区分出和规定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角色定位,形成“人人靠社保,社保靠财政,财政靠中央”的局面,责任难以落实,不能及时保障大众的权益。
3、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立法不健全、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责任制度等问题,因而必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缺乏对欠缴保费的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社保基金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解决。因此,必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合理使用社保基金,保障大众权益。
(三)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政策建议:
1、尽快完善、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即要通过适当的调查,研究制定出恰当的养老保险范围、项目、费率、水平等具体的养老保险方法,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体制问题,改善城乡发展不平衡、保障对象待遇不统一等现象。制度完善才是促进养老保险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严格规范养老保险金领取和使用条件。首先,要严格控制提前退休的条件,真正做到只有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基本;其次,对仍在就业的退休人员,若其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应及时停发养老金并继续上缴养老保险费;最后,严格审核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情况,建立基金支付的制约机制,做到透明化操作。
3、将“隐形养老金债务”显化,建设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这一措施,有利于社会公平,也将提升养老保险体系的透明性和共性度,从而提升投保率。显化养老金债务,能让民众清晰地了解到养老基金的现状,有利于吸纳资金。因而,要通过显化方式来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良性发展。
4、当然改革措施还有很多,但我认为这三点便是目前最需要进行改革的,也是能促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合理化发展的关键环节。
5、真正公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是所有公民公正公平的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权利,既要避免同为公民,一部分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而另一部分却享受不到的状况,也要尽量避免同为公民,相同的状况下却因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不同而基本养老保险权益差别较大的状况。这既是我国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最值得借鉴的地方。
篇16:养老保险劳动仲裁申请书
我于xxxx年xx月到公司工作,身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感到很自豪!自进入公司以来,在您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学到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有公司亲如家的感觉,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愿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申请为我办理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现申请自愿加入公司统一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遵守《规定》中的各项条款。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篇17: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申请书
_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有限公司位于路,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在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处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x万元。
法定代表人:,公司目前拥有员工5人,公司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从事木材,模板经营,同时兼营钢材、陶瓷销售等。
一、申请贷款的原因我公司由于进货应给支付675万元,现因缺少流动资金,目前已自筹75万元,占总款的11.1%,申请银行贷款600万元,占总款的88.9%,为了能按计划投入正常经营,加快双方生意往来的进度,特向贵社申请贷款600万元。
二、贷款担保措施该笔贷款由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三、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根据贵社要求,经我公司研究,同意执行按月归还贷款的要求,我公司保证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按季度归还利息。
此贷款还款来源为我公司每月经营收入,我公司计划将每日营业款缴存到我公司开立在你联社的存款账户中我公司申请借款额度600万元整,申请借款期限________年,望贵社给予贷款支持。
x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上市签约仪式领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在这阳光明媚春意盎然的日子,温州商会和中国建设银行分行在这里举行全面合作签约仪式,首先,我代表温州商会,向支持、帮助我们商会发展的建设银行分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商会的有关情况:
在温州两地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会于20xx年月日成立,去年月换届产生了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商会现有会员130余人,会员主要分布在**市中区、**县、**县等地。我会会员主要投资涉及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开发、水电开发、餐饮娱乐、美容美发、以及传统的服装皮鞋、床上用品、钟表眼镜、通讯器材、成套电器、五金机电、矿山器材、包装、饲料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据商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xx年,我会会员在投资约100亿元,年销售收入约80亿元,经营性贷款余额约20亿元,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约10000个。
今天,我们两家在这里举行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双方合作层次的全面提升和深化。本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订,一方面是双方加强合作,将进一步提高双方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也是温州商会致力于“为会员服务”,探索新型商会服务模式,为在温商提供实质服务的具体举措。
今后,我们将充分利用我会平台资源,竭诚为双方全方位金融合作做出更实、更细、更好的努力。我们坚信,只要双方坦诚相待、精诚合作,温州商会与建行分行的合作前景将更为广阔,我们的合作一定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最后,祝各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篇19:保险代理人代理合同
范本保险代理是一个严谨的过程,要把这一过程变得符合法律效益,则需要一个保险代理合同,在这里就给大家分享三篇保险代理合同范文给大家参考学习。保险代理合同范文【1】()代第____号委托方:中国xx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代理人)住所:负责人:受托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住所:负责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理甲方办理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合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指代理业务的佣金、手续费,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
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合同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合同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
一)支付给乙方,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如有调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也作相应调整。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乙方设立独立的代理费用账户,并在每月的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业务结算表;甲方核实后,在____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的代理费用全额划入乙方账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时,应向甲方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保险中介服务专用发票。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对符合承保条件的签发保险单;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对在甲方核保权限内且单证齐全、符合甲方业务管理规定的投保单,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核保决定;
4.乙方新单保费划入到甲方后,因甲方原因未出单,在此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责任赔偿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
5.对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规定,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3.有权从甲方处获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甲方现有的业务渠道或业务关系单位发生团体的、同险种的业务往来;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的员工、个人代理人或专管员,不得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代理合同后六个月内的员工、个人代理人;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各种表格等资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篇20:致家人的一封信200字保险
你们好,27度婚礼来给大家拜年咯~在这里祝大家20xx年新年快乐!心想事成!~
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家的支持与信任,太多感谢的话无以言表。谢谢大家!如此感谢!因为有你们的支持,27度婚礼才能一路走来茁壮成长。因为有你们的信任,27度婚礼才能一路走来收获满满的幸福!以后我们也定将在你们的陪伴下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在婚礼的最前端~
也许在此之前您曾对我们抱有怀疑,也许在此之前您曾经犹豫,但是经过多次的沟通与了解,我们终看到了您对我们的肯定!
我们依然记得,看到方案时,您满意的微笑。
我们依然记得,看到婚礼现场布置的时候,您惊讶与赞叹的眼光!
我们依然记得,婚礼结束之后您拉着我们的手久久不愿撒手说“太感谢你们的团队了。给了我一场这么棒的婚礼!”
回首20xx,我们辛苦付出,创造了一场场近乎perfect的完美婚礼,我们追求细节,我们打造完美,我们更加注重情感的表达。
展望20xx,我们定加倍用心,为选择我们的您打造只属于您的special婚礼。
因为我们很年轻,因为我们有梦想,因为我们有信心!
因为我们只为你们的婚礼梦想而努力!
27度私人婚礼会所永远在您的身边!
竭诚为您的婚礼服务!
(wherever,whenever)最后,27度私人婚礼会所在20xx年的第一天,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合家欢乐,爱情甜蜜,幸福美满!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