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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精品20篇)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呢?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劳动者离职时间一般为三十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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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

范文类型:委托书,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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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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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工程分包设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设计,全文共 15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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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称 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称 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_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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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企业,全文共 5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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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部主要职责

1.1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1.2负责工程预算、结算工作。

1.3负责编制工料分析。

1.4负责企业招投标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1.5负责分公司、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结算工作。

1.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1.7负责公司月结算及年结算的核算工作。

1.8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1.9负责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

1.10负责与企业有关的协会、组织团体及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落实。

1.1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体系运行工作。

1.12经常组织各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培训,统一组织学习相关结算文件及法律法规,提高全体预算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1.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指标的审批工作。

2.预算员主要职责

2.1必须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

2.2必须参加图纸会审,违者负激励50元/次。

2.3负责预结算书的编制与对外核算工作。

2.4负责编制工料分析表。

2.5负责审核外分包结算书。

2.6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

2.7参与编制与建设单位往来的书面材料。

2.8必须积极参加招投标工作。

2.9协助技术人员编制现场签证并核实现场签证的落实情况。

2.10预算员必须深入到施工现场。

2.11负责项目部中体系运行相关记录。

3.工程合同管理

3.1经营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3.2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3.3经营部长参加与建设单位合同条件的谈判,并负责审查合同内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与建设单位签订。

3.4签订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两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门:财务经理,复印件抄送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

3.5负责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时,必须企业证件齐全有效。

3.6依据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及公司的指定要求,拟定分包合同初稿,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订正式合同。

3.7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应在进场前签订。

3.8签订完的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原件,三日内分别报送以下部f-j:总经理、财务经理、经营部、项目部,原件由经营部统一备案管理。

3.9经营部必须配合公司相关部门严格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处理因施工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如需修改、变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变更的内容存档备案。如有合同终止,必须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3.10经营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直接分包项目管理协议的签订。

3.11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相关资料。

4.工程预、结算管理

4.1预算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谦虚谨慎,有强烈的责任心,有集体荣誉感。

4.2预算员在对外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能旷工、迟到、早退,违返者每次负激励50元/次。

4.3预算员必须对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全面的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经营部长必须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全面掌握工程预结算工作。

4.4预算员日常工作中的各种报表、统计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完整。

4.5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定额内容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掌握常见工程类型有关测算数据。

4.6预算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内容,细致研究合同条款,严格按合同规定编制预、结算。

4.7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必须及时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上报工程的进度结算。每月20日前按施工形象进度编制好月份工程结算,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8每年l2月20日前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经营部、财务部。如跨年度工程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做出年度结算,经审批后上报建设单位,如不能按时完成,罚款50元/天。

4.9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工程竣工后l5天内完成,如拖期罚款50元/天。工程竣工结算经过经营部长审核后,上报审核单位。预算员应随时做好与审核单位核对结算的准备工作。

4.10土建预算员必须要负责组织落实其他专业的有关预、结算数据统计及预结算上报等工作。

4.11负责每月向财务部提供实际工程进度结算和甲方审批后的形象进度结算一份。

4.12甲方结算及外分包结算,每年必须装订成册,便于管理。

5.工料分析管理

5.1预算员要根据现场的进度安排,在每个月20日上报当月的实际工料分析表,经营部长审核后每月25日报送给总经理、生产经理、财务部、工程项目部及经营部,如拖期负激励30元/天。

6.工程招投标管理

6.1招投标项目确定后,经营部主要协调各相关专业编写招投标文件,并负责标书的装订包装工作。

6.2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递交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标。

6.3经营部要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做出正确预算结果,为领导最终投标报价提供真实依据。

6.4经营部必须对招投标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损害公司利益,如查出每次负激励l000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5预算员必须认真细致做好投标文件工作,因预算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给公司造成影响损失

,罚款500元。

7.分包核算管理

7.1预算员负责外分包项目的核算,经营部长负责审核。

7.2预算员在做外分包结算时,必须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合同或定价单、质量验收单、计算书等。

7.3在计算外分包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准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查出罚款20__元,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4每年l月20日前完成外分包核算工作。

8.经济指标的管理

8.1预算员负责内外业中经济指标的审核,并整理审核意见。

8.2预算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并且要求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到第一现场掌掮有关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履行情况,违者负激励50元/次。

8.3预算员必须及时(每次间隔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周)审核内业资料中的经济指标,对不符合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项目经理、经营部汇报。

8.4预算员必须参与现场签证的编写,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现场签证内容符合工程结算要求。

8.5预算员必须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将未按时办理手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经营部汇报。

9.经营资料及信息管理

9.1预算员必须负责对各类工程合同、预结算书、计算式及施工图纸等资料的最后归档工作。

9.2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必须建立档案,资料要完备,归档要及时。

9.3预算员要对接收和发出的资料做好收发文记录。

9.4工程预结算及分包核算等资料必须在经营部留一份存档,并附相关结算依据和资料说明。

9.5经营部负责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招投标等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

9.6收集信息主要渠道有:建筑市场发布的信息、各种传媒刊登的项目信息、个人渠道收集的信息等。对好的工程项目信息应立即跟踪,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将工程情况、具体要求、资金情况、承包条件及竞争对手情况等,整理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给公司经理进行决策。

9.7经营部应掌握同行业中常见结构形式工程的常规承包方式、造价指标。

9.8经营部应定期对建筑材料的价格状况进行调研,收集工程上常用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为工程结算和材料的对比使用提供依据。

9.9对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10.经济纠纷的处理

10.1经营部参与处理公司对外的经济纠纷,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解决方案。

10.2在发生经济纠纷时,经营部应及时、准确、全面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0.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合理合法的处理经济纠纷,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10.4经营部负责处理对外费用索赔及反索赔工作。

11.对外沟通与落实

11.1经营部应负责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建委招标办、建委合同处等部门及时沟通。

11.2营部应与省市定额站、省市造价协会等部门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结算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

11.3营部长应将新信息、新文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情况向预算员传达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二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 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三

财务经理职责权限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篇四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 。5小时。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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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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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清包方式(包括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外脚手架、安全网、密目网及其它安全措施器材)

四、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0.000标高以上自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土建及装修部分;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所出人工由乙方出工和建筑所需的设备由乙方承担。

2、现场安全文明临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焊条、铁丝、绑丝等五金配类。

4、材料:除钢筋、水、水泥、砂、石、砖以外的所有材料

5、工程种类;除水电、门窗、室外附属以外的所有分项工程。

6、鉴定合同时交合同履约金3万元。二层主体施工完毕后退还保证金。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建筑总面积为___1649.61___平方米

2、计算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

4、工程承包价:每平方米4xx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清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参照《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工作内容:人工(清包工)

1.5承包方式:清包工

1.6工期:xx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7工程质量:合格

1.8合同价款(RMB大写):一次性包干价计:建筑面积 M2,按包干(元/M2

1.9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0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1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3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提前1天通知甲方。

2.4在非正常天气(气象局标准大雨及以上、零度以下气温)条件下,乙方要自行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的进行。

2.5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为该工程清包合同总价的5%,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回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押金提取:按甲方每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提取。

2.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3条、中间付款方式

3.1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基础工程(±0.000)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总价的10%(2)每完成一层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总价的7.5%(3)砌体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总价的10%(4)粉刷完工甲方支付乙方清包合同总价的10%。(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清包合同总价的80%,留xx年终一次性付清。

第4条、附则

4.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4.2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4.3本合同所有款项结清后,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清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泗阳县李口等9个乡镇工程第一标段。

1.2、工程地址:泗阳县卢集镇。

1.3承包范围:

包含本项目第1标段施工图纸内的一切工程量

1.5、承包方式:

二、工期要求:

2.1、按业主所规定的要求待确定

三、质量要求: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L176-96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最终质量由业主、甲方、管理公司、监理四方验收合格为准,视为施工完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说明文件、《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如有工程项目具体细节做法在甲方审定的施工图中无法体现,由乙方按常规做法征求项目部意见决定施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进行施工,因不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所造成的返工及材料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工期不予延后,对于因此所发生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由乙方施工质量导致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期,在施工中如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达不到监理和业主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退场,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1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严格遵守安全规章、规程、规定。必须对现场实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实施封闭施工,保证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绝对安全。如若发生工地大小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在施工期间乙方出现任何社会治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负责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码放整齐与保管。乙方需指定专人接收进场材料、周转工具并妥善保管,退场清点材料如超出定额损耗部分将由乙方自行赔偿,赔偿价格按市场时价的两倍定价。

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专项施工方案自备安全带、安全帽、胶鞋、绝缘手套等一切安全防护用具并确保按规定佩戴使用。

5.4乙方的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须持有效上岗证件方可上岗操作,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需服从甲方监管及监督,对于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违反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或将其清退出场.

5.5乙方非特种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非专业人员严禁乱动施工现场的临电、临水及各种机械设备,否则引发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6由于乙方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的恶性事件,甲方将给于乙方10000元/次的罚款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的工程款,直接用于处理乙方拖欠的民工工资事项。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协调及施工前工程的技术交底;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中所需的PE管材及管件,闸阀。施工所需的热熔机设备及其他所有施工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有权调配乙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乙方整个施工工艺。

(二)、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按规定完成班组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三级安全教育。

4、乙方必须制定现场负责人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与甲方项目部对接工作。乙方指定现场管理人员,施工期间需履行应尽管理职责,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离场、更换;但经一段时间磨合仍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材料计划;进场材料自行装卸、码放、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

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的损坏、火灾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付。

六.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需及时清理自身施工区域的施工垃圾,做到工完场清,若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清运施工垃圾产生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确定的现场负责人必须随时配合参加业主、监理、及甲方组织的有关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等方面的例会,对于乙方人员无故迟到、缺席,甲方将视情节给于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支付协议为基础,统计工程量后按同比例金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合同终止:

乙方承包工程经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省计单位验收合格后并向甲方交付作业成果,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贰份和乙方执壹份。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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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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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缆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兹向乙方租用工程机械,该工程机械价值人民币元,用于工程施工,使用期为个月以上,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起,每台每月租金保底元整,不含任何税金。时间定为小时之内(按30天_____8小时/天计算)超过小时,每小时按人民币元计算。且当月超过时间,当月结清。特别注明《如甲方需要配二位操作驾驶员,如工作时间达不到300小时,甲方付夜班驾驶员工资,每月元,如达到300小时两个驾驶员工资都乙方付,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税收发票。

二、工作时间以机械时间表为准,以底表签字,每月到计算工作时间(注:_________________“机械进场时,机械底表时间小时”)

三、由甲方提供乙方机械燃油供应、驾驶员餐饮、住宿。其余如黄油、液压油、修理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在工作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安排,但在施工中有危害机械及驾驶员的安全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另每月当中甲方应给乙方三天机械保养时间。

四、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甲方应负责机械安全、生产、不可预计人员及机械伤害(如被工程车及其它工程机械伤害损坏),并甲方合法、租用乙方设备如当地人员干扰及扣留乙方设备,若乙方机械被偷或破坏,造成的损失一切由甲方全部负责。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机械进场后,甲方先付元整给乙方做机械租赁劳务费用押金,机械劳务费每月底全额付清,押金到最后一个月扣除,如到期甲方拖欠或无法付清机械劳务费导致造成停工等,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支付机械费及劳务费,乙方并有权调回机械,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机械进场时,甲方应支付进场拖车费。或不满个月,出场拖车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内的安全,在施工中,如遇到场地内的土地征用费等相关手续及费用未付清而发生各种纠纷,水、电缆、光缆、线路等设施损坏,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一切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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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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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分包单位: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桂康酒厂陶坛库区

二、工程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

三、分包内容:模板安拆

四、开竣工日期:

五、分包单价:40元/2

六、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附则:

十六、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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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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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内容:

分包性质: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4.1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5、图纸

5.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一套。

6、项目经理

6.1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23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23日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9.1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分包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10.1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分包单价(含管理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1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总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由分包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13.2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4.1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1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17.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7.2合同解除后,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8、合同终止

18.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19.1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分包:(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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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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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加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利于指导本项目工程施工 阶

段的管理及后期劳务费的结算,现除甲、乙双方签订《a(b)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外,另作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承包工程工作范围:

㈠,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

1,桩间土夯实及150mm厚褥垫层。

2,基础、地下室及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主要包括室内外回填土,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包括翻样);模板加工制作与安拆、砼的浇筑与养护;施工阶段的预埋、预留及二次植筋;施工阶段的配合放线;地下室及主体所涉及到的雨篷、栏板、女儿墙、空调板、飘窗及窗套等构件;地下室及主体工程能为装修所考虑的一次性施工成型的装饰线、滴水槽线等工作。(不含防水工程)

㈡其它:

1,外架的搭拆及“三宝”、“四口”等安全防护:

主要包括钢管油漆、搭设、张网、铺架板及主体完工后的拆除工作;“三宝”、“四口”及安全通道所需安全防护设施的加工制作与安装搭设等工作。

2,其它还包括各种机械的就位配合,保养和维护及各种机具维修时的配合用工;所有进退场的材料、机具等的装卸车;施工现场各种标志、标识牌的挂拆及其它不可预见性的零星用工。

二、劳务承包合同价款:

1,a ( b) 座工程±0.000以下(含室内外回填土)按建筑面积: 元/m2。

2,a ( b) 座工程±0.000以上主体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2。

三、甲、乙双方协 定: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劳务施工前必须一次性向甲方提交现金伍万元整作为质保抵押金,待主体完工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四、乙方承诺(甲方遵照执行):

1,质量: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基础及主体工程质量内控达到“aaa” 等级,并达到*市“雁塔杯”质量等级,若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等级,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 2%的罚款。

2,工期:乙方确保本项目a(b)座工程工期达到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按每拖延壹天工期以劳务总承包款0.5‰的罚款。

3,安全:乙方积极接受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若有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文明施工:乙方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达到甲方要求的省级文明工地要求,若未达到,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以劳务总承包款3%的罚款。

5,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各项文件进行施工,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甲、乙双方将本着“重信誉、守合同、信守承诺”的原则,将本项目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六、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执行,其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 方: 乙 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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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设工程木工班组分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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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板工程劳务分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模板劳务分包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2、甲方根据施工进度适时配备以下机具及材料:塔吊、模板、方木、钢管、扣件。

3、乙方必须自备以下材料、机具和工具:铁钉、步步紧、铁丝、钢钉、圆盘锯及锯片、手电锯及锯片、手锯、扳手、铁锤、撬棍、吊砣、麻线、水平尺、水平胶管、卷尺、红蓝铅笔、墨斗、安全帽、安全带、照明灯具、电源线、斗车、电钻及钻头等上述第2点未提及的其它需用料具。

三、承包范围: 模板工程,施工图纸所示要求现浇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包括:塔吊基础、窗台压盖及设备设施等所有现浇部位的模板工程施工。

四、工作内容: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班组自检并配合受检,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设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木模板的制作:完成制作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新模板(散板或胶合板)涂抹保护剂、选料、配料、划线、弹线、截料、砍边、平口对缝、钉木带、拼模(含制作不规则模和圆形模)等工序。

3、木模板的安装:完成安装模板的所有工序,包括:立模板、立支撑、锯钉木带、拉杆、斜撑、垫楞、垫板、钻眼、穿绑铁丝、上螺栓、安木箍、钉卡子、吊正找平、填模板缝隙、清理木屑及模板内杂物、搭拆支模架子及操作架子(含超高)等工序。

4、木模板的拆除:拆除模板(含超高),并拆除回收支撑、门架、模板、方木、垫楞、上下顶托、步步紧、铁丝、 螺栓、缝隙垫、穿墙螺杆、钢管、扣件等料具,将回收料具搬运到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5、整个模板工程完成后,应清理模板、方木、拔除模板、方木上的铁钉,并将材料搬运到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6、乙方应协助施工员及测量工定位放线,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控制轴线进行放样弹线。

7、 捣制砼时派人跟班看模并随时加固,拆模后如有胀模砼或不对位凸砼要及时凿除,并按甲方要求特殊处理,拆模后要彻底清理干净干结砼、碎模、缝隙垫、铁钉等,建筑垃圾用水泥袋装好搬运至地面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8、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模板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承包价格:根据土建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工程单价: 元/㎡。

2、本工程完成后付给乙方工程款 70 %,其余工程款年底结清。

3、乙方借支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且有工人签字确认。

4、本合同约定单价,完全包含了乙方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劳务、利润、安全、文明施工等风险因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单价双方不发生调整。

5、本合同未注明的各项具体费用项目,如各项社会保险费、加班费(含节假日)、夜餐费、误工费(包括停电、停水、机械故障、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气候因素影响等)、暂住证费、施工现场以外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承包单价当中。

六、质量标准及有关要求: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合格等级

2、质量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按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赔偿甲方损失。

5、实施检验批验收制度,每完成一个工作节点,由甲方质检员(或安全员)组织,技术员,施工员,班组长参加,对本检验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由质检员(或安全员)签发合格证。此合格证做为乙方完成合格工程证明,做为申请工程款依据,未取得工程合格证,发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款。

七、文明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不允许乙方的作业人员和甲方及业主、相关的配合单位人员发生吵架、斗殴和围堵甲方办公室现象,发生矛盾应通过正常合理程序反映解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甲方人员的正常工作,否则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处每次1万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全要求: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伤亡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发现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鞋,不准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乙方施工人员酒后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发现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九、工期要求:

1、本合同工期从签订之日开始,按甲方管理人员要求按工期完成,乙方应完成合同约定承包工程范围,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工期每推后一天罚1000元。

2、乙方应在每3天内完成甲方总体施工进度的检查的要求,如达不到上述施工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根据工作量所需工人上班作业,如连续3天内达不到工程量所需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并在2天内带本班组工人退场后结算工资,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管理要求:

1、上班期间班组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离开必须向项目部经理请假,如发现未在施工现场,又未经请假批准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班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十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如要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质量、安全保证金不退还,承担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十二、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计划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资按完成工作量的70%结算。

十三、其它:

1、临时停水、停电及雨天以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工、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整改,或甲方由特殊原因有预先通知的停工,不增加任何费用。

2、进行施工人员的姓名造册应交甲方存档,并上交进场工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列入册的人员不允许入场作业。

3、乙方要加强对工人遵法守章教育,要爱护施工现场机具、材料。如发现乙方人员有偷盗或故意损坏甲方的材料、机具、设备等情况,处以加倍的罚款,并立即清理出场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在施工区域内和生活区内严禁发生打架、斗殴、赌博、嫖娼等违法事仵,不得有损甲方公司形象,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当事各方罚款1000元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重犯或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者,甲方现场负责人有权作出罚款处理及责令乙方退场。

6、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召开的技术、安全、质量、进度和工地管理有关的会议。如无故不参加,每次扣款200元。签收甲方发出的文件、通告及有关文件资料。

7、凡有嬉酒、恐高症、心血管疾病、癫痫患者和不满十八岁的人员不准进场施工,不得有突发病史对工作有影响的疾病。

8、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地规定,甲方提供宿舍。

9、工人因自身违反法律的所有行为后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行为者自负。

10、工人在往返途中的交通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事故的有关责任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工人进场时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证复印件,工人劳动合同等。

2、劳务分包班组长借支工程时必须提供工资表,工人本人签字,班组长注写“以上工人工资发放完毕内容属实”再由班组长签字按手印。以上程序完成,甲方才予以借支工程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财务结算后失效。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施工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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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服务,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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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    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        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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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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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

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

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2.室外给水工程

a.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各建筑单元首层水表及阀门,含阀门井。

b.项目市政总水表表后至地下室水泵房、消防水池(含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水箱(含进消防水池、生活水池/水箱前的各种管道、阀门和配件)。

c.生活水池/水箱的出水管至各栋阀门,进出不锈钢水箱的所有管线及管线的安装。

3.室内排水工程

a.室内(含户内、公共空间等所有室内区域)各排水口至出户第一个砂井的排水干、支、横、立管。阳台、卫生间的地漏安装。

b.潜水泵系统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

4.室外排水工程

a.从户内各排水口施工至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排入市政管道前的砂井(室外出户第一个砂井除外)、接市政管前的砂井间的排水、排污管等,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由乙方施工。按合同约定的市政工程结算方式结算。

b.化粪池(按土建工程计价)。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变频水泵及加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b.不锈钢生活水箱的供货及安装。

c.户内给水龙头、角阀;洁具

三)防雷工程

预埋件及管线

a.人防预埋件:除人防门、人防门门框、人防给排水管和防爆地漏外的各种人防预埋件、预埋套管、人防门吊环预埋等按图纸施工。

b、建筑电气工程:所有室内预埋管线(不含智能化、电视、电话管线)、底盒,其中需要穿线的预埋管需穿铁线。

c、所有预埋套管(含消防套管)。

注:以上水电施工范围之技术要求均需符合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图集及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套管、洞口的预留预埋及封堵、管道试压、冲洗及消毒等工作内容。

四)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本工程承包范围不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火灾通讯、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等。

b、水泵房加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c、外水、外电工程

d、园林工程、小区市政工程、燃气工程

e、人防设备安装工程不做,由业主分包。(预埋件及预留孔要做)

三、 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米单价包干,包干单价按 元/m2计(大写:每平方米 元 )包干内容详见第三条承包方式及第三条第2款工作内容所述,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费用。

2.消防火灾报警按建筑面积单价: 元/m2。

3.智能化按建筑面积单价: 元/m2。

4.增加或减少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 年《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抽取人工、机械费,人工、机械费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 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其它费用不计。

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 元/工日,普通工 元/工日(若该项目可计算工程量并有匹配定额的,不得签证时工,否则不予计取)。

四、 结算方式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以gb/t50353-20__《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依据计算。

2. 进度款按以下节点支付:

乙方前期自行垫付各种材料费用及工人生活费用二个月,第三个月按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5% 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其中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总价的60%计,其中后期安装部分按电气占50%,给水占20%,排水占30%为比例进行划分),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在甲方确认后(30天内)的15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包括材料结算)后30天内付至95%。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3. 进度款申报时,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并是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前提下。

4. 增加及合同外签证可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进度款申报,增加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5%,合同外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比例为100%。

5. 乙方应按上述第二点向甲方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填写“施工任务完成情况确认单”,报甲方有关部门签字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款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时扣除该节点工人生活费借支、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胸卡、出入证、平安卡等)、甲供材料、违约索赔、代工费、生活水电费等各款项(对违约索赔单拒不签字者,即视作违约索赔生效)。

6. 乙方在按合同节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时,必须填写“建筑工人工资核算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实际应支付的人工费总额必须与实际工资表上的工资总额相符合,工资表必须由工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工资发放照片或录像,如乙方工资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发放。

7.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其它用工,否则甲方不支付费用。如项目部另行安排的计时工按技术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计(每工日按8小时计,晚上12点后至次日6点,每小时按1.5个工时计)

8. 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9. 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各种证件的工本费自行承担。如甲方垫付,在结算时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 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质量/技术要求,并且经返工或修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7. 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

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并签署《工作任务单》,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违约索赔。

六、 工程工期

1. 工期:

1) 本工程总承包工期: 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 年 月 日;高层部分暂定总工期约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初定为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a. 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 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

2. 进度计划: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七、 施工安全

1.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 安全事故 元以内的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乙方独立负责;安全事故 元以上的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

4. 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罚款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 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等费用。

6.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八、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甲方现场代表为: ,电话: 。

2.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月、周、日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 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 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负责与工程总包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板房供乙方住宿,每间房居住标准为2k×3k型板房住9人、2k×4k型板房住13人。每间板房每月免费提供生活用电100度,超出部分电费乙方自理,并从下次进度款中扣回。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自身工人人数充分考虑此笔费用,以做到节约用电。甲方在工人生活区设工人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理。

10. 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配合。

11.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2. 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包括政府等相关部门或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此部分停工将不作补偿)如一个月内之内不超过3天,则甲方不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超过3天的,超过部分的天数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天数=实际停工天数-3天);超过15天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结算退场,乙方不得索要退场费、误工费等任何额外补偿。

九、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迟到或早退按200元/次、无故未到按5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近照各两份,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18至50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5. 若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帽(黄色)、安全带、工作服等,费用按实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6. 乙方人员进场前须办理“委托书”一份交与甲方存档,如乙方工人有不办理者,甲方可认为该工人不在本工地工作,工资不予发放,委托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 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8. 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攀爬塔吊、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9. 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10. 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11.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12. 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13. 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4. 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5. 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十、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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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劳务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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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甲方):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

1、施工内容:________

2、拆除标准: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

3、材料归属: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______方所有,由______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双方商定项目总金额:__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拆除范围内建筑物,完成及其他清理工作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施工日期

1、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甲乙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四、双方职责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3、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全过程。

5、受到甲方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完成后,按期支付价款。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5、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6、工程完工后,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其责任。违约方应赔付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另交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做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住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合同履行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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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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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 年 月 日开工,于__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

第2条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L、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L、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L、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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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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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包括桩帽及系梁、承台、墩身、盖梁,扩大基础、桥台、支座垫石,挖基,检底、防排水,场地清理,钢筋加工及安装,附属工程等项目。

(四)工程数量:

实际结算数量依据技术计量规定,以可计量的施工设计图纸数量并经甲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为准,不符合技术计量规定的将视其已包含在相关单价或费用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变更工程数量需经业主批复且在甲方计回后再给予结算。

(五)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第二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分项工程的进度要求:详见月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价值为(大写): (即¥: 元人民币)。见工程量清单。

(二)分项单价如下:见下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工程数量金额(元)备注

1基础混凝土m3

包括扩大基础、承台、桩帽及系梁

2实体墩台混凝土m3

3空心墩身混凝土M3

4墩帽混凝土m3

5钢筋t

合 计

上表所列工程项目单价是完成该支付项目的综合费用单价,是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括劳动力投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调遣、材料加工制作及其辅助材料使用、工地搬运、运输或倒运、临时设施修建、工作平台搭拆、临时防排水、构配件安装和场地清理等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和费用。

(三)技术计量规定:

1、砼项目以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数量分类型及强度等级以立方米计量。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埋构件(型钢及钢筋)、防护角钢或槽钢,脚手架或支架以及模板的安拆和维修,临时排水设施和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砂浆垫层及抹面,混凝土捣固、养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混凝土工程的其他杂项细目等均作为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2、钢筋按设计图纸所示并经甲方技术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并以千克(kg)计量。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焊条、套筒(连接套)、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焊接、弯曲、操作损耗、场内运输(含二次搬运)和安装等,均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同时因搭接或施工连接而增加的钢筋数量也不予计量。加工、安装及吊装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承担。

3、工程所用模板和支架的安拆、内模的制作及使用、脱模剂以及地底固化处理(材料费除外)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项目单价之中,不再另行计量和支付。

4、基坑的开挖、清理、余土运弃、防排水、地基处理等均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5、桥梁支座垫石工程量计入墩台帽工程项目,不单独计量,预埋构件的加工和安装均作为墩台帽工程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

6、合同单价均已包含工程施工所消耗的全部电费。

7、工程所用小型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的调遣、使用、维修和安检等均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8、本合同单价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交纳。本工程税金仅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除此之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9、本解释未包含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__年版)》技术规范说明为准,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修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优良等级,评定标准执行交通部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_版)之规定。

施工技术标准为:JTJ041-20__《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必须依据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二)在施工中甲方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业主的质量罚款或处罚等全部经济损失及甲方的名誉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三)施工中检验程序为:乙方必须认真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检验,共同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的检查或签认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所负的最终质量和责任。

(三)钢筋的规格、绑扎、连接或焊接、布置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不得私自变更。

(四)所用模板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或采用大块规格模板,单块规格不允许小于2平方米,墩身所用外模必须采用定型规格的模板,表面要平整、光滑、无锈斑,结构尺寸要规范,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砼在浇注前要严格检查钢筋及模型位置,保证砼具有足够的保护层厚度,其标高及结构尺寸要准确。

(五)浇注完成的混凝土结构物外露表面应光滑、平整和直顺,无水锈、蜂窝、麻面及裂纹等情况,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否则,甲方将按300元/平方米给予处罚。同时,乙方须无条件负责修复或返工重做,其费用自行承担。

(六)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掩埋,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将要覆盖或掩埋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特别是在基础的任一部分修筑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将由乙方自行进行返工,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七)结构物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规定的几何尺寸,做到内实外美,并要加强养生和保护,确保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八)模板的安装须平整、直顺、稳定和牢靠,应能够完全抵抗住施工过程中的剧烈振动和冲撞;错台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认真涂抹甲方指定的脱模剂,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清除模板中的污物及杂物;拆除或移动模板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九)支架安装前必须进行检算;对地底应进行固结处理,确保具有足够强度,安装完成的支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坚固性,能够完全抵抗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荷载、剧烈振动和冲撞。拆除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及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检查和签认等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

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必须达到95%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每降低1%,甲方将扣除工程造价的1%,最多扣除10%。评定结果均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对墩柱、盖梁、箱梁等的外观质量达不到业主要求的,坚决报废、推倒重来,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甲供材料:详见甲供材料及单价一览表(见下页)。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负责运至施工场内,且在道路允许的情况下运送到位,否则,乙方应自行解决。混凝土泵送管道的安接、疏通、清洗和拆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钢筋及钢板由甲方按设计数量加2.5%的损耗量统一供应,超出设计数量加规定损耗部分甲方将按供应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

3.桥梁工程用水泥、砂、石由甲方统一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方工地。乙方须认真履行材料检验和签收认可手续。其他工程用料乙方自行解决。

4.对于甲方统一供应的材料,乙方必须负责卸车并承担材料保管、场内损耗(含浪费)及二次搬运等费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其费用将在每次结算中按供应价及时足额扣回。

5.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超过了设计数量,其超出部分甲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给予扣回,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6.如果乙方使用的个别材料无法解决,需要甲方提供,按到工地的市场价加运杂费计算,并收取10%的采购管理费。

7.甲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购买,一经发现将给予双倍费用的处罚。

甲供材料及单价一览表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

1C20混凝土m3

2C25混凝土m3

3C30混凝土m3

4C40混凝土m3

5C50混凝土m3

6钢筋t

7325水泥t

8425水泥t

9砂子m3

甲方负责运送,乙方自行运输时按35元/m3计算。

10碎石m3

11电费度

指大电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按照合同工程设计的要求及特点,对于甲方不进行统一供应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解决,其费用自理。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自购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或业主指定的厂家内进行购买,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等必须随材料一起交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查验。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或经检验评定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其费用自理。

2.乙方须严格、认真做好材料使用的检查和检验关,不合格材料(包括辅助材料)或没有正规出厂合格证的材料,坚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否则,因此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

1.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提供和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模板和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具体要求乙方负责提交使用计划并报甲方审核。模板及脚手架的装卸、搬运、搭拆、提升、维修、堆放及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对于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将按采购进场价加5%的管理费后给予扣回。木材损耗不得超过供应量的20%。调进入工地的周转材料和机具设备乙方均应认真规划并集中堆放整体。

3.乙方必须自行提供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小型机具及二三项料,其费用自理。

4.乙方调运进场的机械和设备,必须完好且经调试后工作正常,其各项费用自理。不允许将破旧、老化或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调入工地。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统一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检工作。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私自上岗作业。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进场的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核和备案。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由于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五)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有施工参建人员、工程本体及甲方财产等进行保险、保护及看管,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火工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八)在施工中严禁双层作业,采用高空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危险作业。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应按照甲方“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本工程,自觉接受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或审核,并对所提出的问题或不足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十)乙方应全面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成的各类建筑物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看管好已完工程。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业主及地方职能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乙方应自行承担地方职能部门及甲方安全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十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职业病的预防、检查、治疗及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乙双方须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工程定位桩、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

2.对乙方施工测量、施工放样进行复测。

3.负责提供模板及脚手架,包括木材。

4.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4.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监控。

5.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乙方进场前施工场地的征用和平整以及便道和电力线路的修建。

7.月末负责已完工程的收方和结算签认。

(二)乙方:

1.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规划和施工界内的用水,并自觉做好水、电管路及施工便道的维护,并负责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保护好现场施工控制基桩,做好施工安全警戒,照看好施工现场。

2.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衣、食、住、行和工资性补贴等费用;并承担其进场机械及设备的调遣、搬移、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一切费用。

3.开工前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劳动力名单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规范标准或业主要求。

7.施工期间应设专人维护好甲方的水、电等管线和设施,如有损坏及丢失,乙方须负责足额进行赔偿。乙方应自行配备一台30KW发电机。

8.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私自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乙方应按工程及甲方要求组织和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要求的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并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及其拟进场的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应在合同签定后的一周内就位,并要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乙方应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工程缺陷的修复及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甲供材料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焊接的钢筋接头其试验费用自行承担。

14.乙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其费用自行承担。

1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以及执法部门的追究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6.在本合同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和服从。

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外欠款,否则,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在结算支付时扣留乙方款项,并有权代其给予支付,乙方对此必须接受并认可。

18.乙方必须配备技术人员,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和上报。

19.工程结束后,环保、复耕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乙方应承担并支付一定费用(仅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部分)。

20.施工中,乙方必须指定并书面授权专人(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然人或我国公民),负责与甲方进行合同签定、材料签认、收方结算和财务收支等相关工作,授权委托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主要责任人及职能人员名单附后,合同执行中人员如有调整及时备案,作为合同附件。

第八条 工程变更

(一)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数量增加或减少,其单价不变,仍执行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其费用根据数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取消项目将不予结算或进行补偿。

(二)本合同工程因设计变更所发生的支付项目变更,其单价将参照合同相关或相近项目单价进行计算,协商一致后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工程的任何变更均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负责按违约处理。

(四)变更工程结算在收到业主批复以及付款后给予结算。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更不借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结算实行总量控制并按 月 进行的原则。在每次结算前,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进行审核和确认,按照结算程序计量和支付。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工程变更按第八条(即工程变更)办理。

(三)甲方在每次结算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费用。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若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的人工费及其他费用,而影响到正常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按乙方提供的应付款名单代乙方支付。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 5 %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经双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且在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六)本工程保修期为 2 年,保修时间从业主正式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两年结束。

(七)结算中存在的重复或差错,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修正或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将处以 10000 元罚款。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以监理的书面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将罚款 20__ 元。

3.乙方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时,每发现一次将罚款20__元。若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甚至立即清除出场,乙方必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进入施工场地的合同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将罚款 20__ 元。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对缺陷的修复不及时或不彻底,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将列转乙方足额承担或在质保金中扣除。

6.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水平和能力,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数量和范围。当甲方发现并认为乙方不具备继续施工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附则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文件以及双方签约人签认的所有资料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3 %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5.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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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地水电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水电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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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约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共同友好协商,双方于20__年月日签订观南城一期1#楼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发包人、承包人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不明确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

二、承包范围、内容及单价

1、承包方式:分包(包工包料

2、承包内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水电安装内容及范围。

3、计价(结算)方式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水电安装为20__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__)及《20__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__)定额(以下统称安装定额)和20__年12月30日以前的相关配套文件(约定项目除外)。

三、管理费及税金管理费及税金由乙方负责。

四、计算方法、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质量:优质结构。

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装饰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以及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验收。

严格按业主要求工程质量施工,凡有不合格的部分必须返工重作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结算地在工程款中扣除。

2、本工程总工期:以建设单位工期为准。

3、开工日期:合同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4、安全责任(1)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重庆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该工程安全目标为重庆市级文明工地,施工时必须坚持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严禁章作业。

5、付款方式:(1)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共计万元(签订合同之时交纳万元,进场七天后交万元)。

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15层完工后5日之内退还,此保证不计息。

(2)付款方式和时间:主体15层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主体15层内工程进度款的%,之后每月按进度工程款支付%,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做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一年,此保修金在一年以内乙方按照规定进行保修后一次性支付清。

五、其他

1、乙方成立劳务作业队,在项目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乙方不得转包、分包,积极组织足够管理人员及工程所需劳动力、材料,保证工程工期。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指挥,遵守工地上和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部分甲方按75%结算工程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出场,申请仲裁或向人们法院起诉。

3、乙方进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专职施工人员1名。

4、未尽事宜,双方平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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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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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就__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内容__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条:造价人工费包干价为:(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材料进场后的卸车、搬运费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_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50261-2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50166-20__执行,达到合格标准.第五条:付款方式按进度70%付款,(预埋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预埋部分全款),所有项目完工经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0%,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二年),一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4.核实劳务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提供相应资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现场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施工工期。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加强现场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整个项目材料实行总量控制,甲乙双方分别统计,需经双方校核签字认可。

7.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合理损耗的6%,超过部分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10.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

11.配合甲方组织所承担工程的资料整理及交工验收。

12.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要爱护,不得损坏、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

13.承担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自身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的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15.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据复印件。

第七条:工期配合土建装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条: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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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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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1. 负责非标自动化设备的生产组装装配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加工件的修改、设备的装配、电路和气路原件的固定和装配工作;

2. 负责非标自动化设备的客户端安装定位、试生产的调试和技术支持;

3. 负责部分生产物料的检测和验收工作;

4. 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 中专(或等同)及以上学历,机械类、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熟悉电路原理,能够看懂电气线路图,熟悉plc、变频器和计算机者优先;

3. 熟练操作一种制图软件(比如cad、proe、solidworks等),能深入阅读机械图纸细节、独立操作铣床者优先;

4. 有1年以上自动化设备的装配与测试或者安装与调试经验,能独立完成自动化电气柜的安装、配线与调试工作者优先;

5. 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 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分配,适应短期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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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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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在民事领域,我国公民对于合同的设立由以往习惯的口头约定改变为实实在在写在纸上的合同,以此明确落实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下我们就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为例,对合同的书写进行相关了解。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工程建设要求,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单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程质量一次检验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返工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他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留_____%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七、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备及用具: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用具,如有损坏和遗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材料费给甲方。

5、双方须约定是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等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合同主体和合同的时间的书写尤为重要。在合同中我们要明确书写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当一方违反义务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此去督促合同各方当事人完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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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亮化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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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地下车库提供钢管扣件材料,整体外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竹笆隔层铺设,安全网全封闭,平网铺设,安全通道,楼梯防护,搅拌机棚、卷扬机棚、上料台的搭设、电梯井口防护、连墙体的预埋与拆除及有关预埋件的预埋等及安全规范要求的防护。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劳务承包按建筑面积计量,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正负零以上内外架___元/平方,地下室内外架___元/平方,协议总价款金额暂定人民币____元整,上述价格不含税金。乙方承包时所缴纳的____元保证金于外架封顶时返还,甲方应承担此工程的招标费,方案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要求搭设,本工作达到合格等级。

四、工期要求

地下室内架_个月,正负零以上内架,外架_个月,具体施工按计划进行。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按每悬挑层工程进度工程量支付劳务费的,主体封顶按进度支付工程量劳务费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劳务费的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保障工程的材料供应,向乙方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3、向乙方提供工人用房。

4、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的工程的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进行巡查,凡是发现不利于高空作业人员勒令退场。

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禁童工、残疾、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利高空作业施工的人员和犯入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做到文明施工。

4、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管理单位的指令。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生产,材料按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型号堆放整齐,现场要做到工走场清。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达7天以上的,甲方按每人每天元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工作量的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并付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甲方应按每月元/平方支付延期费。

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业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调解或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乙方向甲方交本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约定的价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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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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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工程概况……………………………………………………1

4.合同承包范围………………………………………………1

5.合同价款总额………………………………………………1

6.合同工期……………………………………………………2

7.质量标准……………………………………………………2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

9.合同生效……………………………………………………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4

2.承包人………………………………………………………5

3.工期延误……………………………………………………7

4.误期赔偿……………………………………………………8

5.不可抗力……………………………………………………8

6.送达…………………………………………………………9

7.事故处理……………………………………………………10

8.工程变更……………………………………………………10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1

10.合同总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11

11.安全事故责任………………………………………………11

12.违约责任…………………………………………………11

13.合同争议…………………………………………………12

14.合同解除…………………………………………………13

15.合同终止…………………………………………………14

16.合同备案…………………………………………………14

17.补充条款…………………………………………………14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15

2.承包人………………………………………………………15

6.送达…………………………………………………………16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16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23

12.违约责任…………………………………………………23

13.合同争议…………………………………………………24

15.补充条款………………………………………………….24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5

附件二、授权委托证明书……………………………………26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款总额(暂定):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6.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_天

7.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当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___ 等级。

8.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劳务中标通知书(如有);

(3)通用条款;

(4)专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劳务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8)招标文件;

(9)附件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_____份;副本__________ 份,发包人执__________ 份,承包人执____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1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3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符合施工需要。

1.1.4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1.1.5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1.1.6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1.1.7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1.8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异议。

1.1.9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1.10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1.1.11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2发包人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2.1.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的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1.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将工资发放信息登记录入广州市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系统。

2.1.3按发包人施工计划要求,提交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按政府劳动保护用品配备要求自备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2.1.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

2.1.5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承包人应进行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

2.1.6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1.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2.1.8承包人应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

2.1.9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相应的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与承包人协商支付。

2.1.10 承包人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文物、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2.1.11 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2.1.12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7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异议。

2.1.13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2承包人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委托代理人依据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

3.工期延误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人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4.误期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发生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通知另一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另一方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发包人通报一次受害情况。

5.2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5.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4承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自身财产损失。

6.送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进度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第二部分1.1.8.2.1.12所列事项;

(9)其它情况,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事故处理:

7.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7.2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8.工程变更:

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8.1.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8.1.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8.1.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8.1.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8.2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总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8.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包含社会保障费等税费。计算规则按专用条款规定。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发包人按合同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并将发放到工人的付款凭证交付发包人。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安全事故责任

由于发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不能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发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2)发包人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

(3)发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2.2承包人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2)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协议书7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未达到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4)承包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围堵、占据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发包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的行为。

(5)承包人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3.合同争议: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同时,应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

(2)经双方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

(3)仲裁机构裁定终止或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判决终止或解除合同。

14.合同解除:

14.1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发包人与建设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4.3发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发包人超过28天仍不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业人员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其违约行为足以影响本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竣工工期时,发包人可以书面告知承包人并限期要求其完全、恰当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任意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4.6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并办理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手续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撤离现场。承包人未及时退场,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解除合同结算价款,影响承包人及时退场的或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14.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4.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合同终止

双方完全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总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终止。

16.合同备案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规定将本合同备案。

17.补充条款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发包人

1.1发包人权力和义务

1.1.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___________标准予以处罚。

1.1.3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__________ 套。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可以拒收,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

2.1承包人权力和义务

2.1.5施工中由承包人自带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和机械包括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送达: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合同总价款计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9.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___ 种方式计算:

(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5)固定合同总价款;

(6)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

(7)双方约定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__ 。

9.2施工中发生的点工、时工单价______________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______________ 元/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其他费用: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3合同价格未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生,调整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的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参考表格如下:

9.5 采用工种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备注:有上表20种工种未涉及到的工种,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工程量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6采用综合工日单价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__________元/工日,暂共___________工日;工日的计量按有效签证的签证数量调整。

9.7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合同价款单价为_____________元/m2,建筑面积暂定___________ m2。

9.7.1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否则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9.7.2遇本合同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方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计算规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_____ 。

9.8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款方式计价的,合同固定总价款_______ 为________元,双方约定下列情况可对合同总价款进行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采用工程实物量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参考表格如下:

备注:有上表中未涉及到的施工项目,可自行在上表中补充。

10.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0.1劳务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为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所对应劳务费用的__________ %。承包人每月7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劳务作业量和对应的劳务费用书面形式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书面资料7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劳务作业量和对应劳务费用。承包人自劳务作业完成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之日起28日内将包括合同最终总价款金额的结算资料提交发包人,逾期不提交将视之前提交的资料为最终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10.2合同价款的支付以___________的方式办理。发包人书面答复或视为同意劳务进度款(或合同最终总价款)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10.3双方约定其他支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如承包人未如期支付工人工资、法定社会保险费用,造成工人的投诉、纠纷,发包人有权从未结算劳务款中代承包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扣除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违约金后,剩余的劳务款再向承包人支付。

12.违约责任:

12.1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

12.2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金额0.05%的违约金。

12.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0.05%的违约金。

13.合同争议: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___________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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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___________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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