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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满江红》全文【实用20篇】

盼望已久的美好的寒假来临了,我们带着万分的兴奋去迎接它,大家知道寒假告家长书内容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岳飞《满江红》全文,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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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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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关于党内监督的总体要求

《条例》明确提出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还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特别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条例》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和规定,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问题认识的深化。

《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即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些任务主要是根据当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条例》从8个方面(即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沿用了《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以来的新探索。比如,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条例》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条例》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条例》特别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条例》吸收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此,《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关于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和责任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转2版)(上接1版)《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也是《条例》的一大创新。关于党员的监督职责,《条例》也从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作出了4项规定,从而为党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关于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对整改和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等等。这些都是《条例》作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近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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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恩主持词串词 满江红主持词串词

范文类型:主持词,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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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尊贵的凝星名都业主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我是主持人##,踏着圣诞宁静的钟声,我们又迎来了一个祥和的平安夜,满怀喜悦的心情,我们即将迎来生机勃勃的20xx年。

春风贺喜无言语,排比花枝满名都。在这绚丽多姿的日子里,我们的心儿像怒放的花朵,荡起一片欢乐的海洋。新年拉近了我们成长的距离;当鲜红的太阳跃上地平线,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天;今夜,我们欢聚一堂、载歌载舞;今夜,我们激情满怀、心潮澎湃;今夜,我们送去我们的祝福; 埋藏已久的期盼化做今日相逢的喜悦。

听一下,午夜的夜空里渐渐传来了圣诞老人驾着鹿车而来的清脆铃声,白色的圣诞节 ——属于我们童话般的节日如愿而至!

看,阳光灿烂,那是新年绚丽的色彩。

听,金钟朗朗,这是新年动人的旋律。

亲爱的朋友们祝大家圣诞快乐!平安夜—圣诞晚会现在开始。

在此,我向参加今天晚会的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有请 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 上台致词。掌声欢迎! (领导讲话)…………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感谢##的精彩致词。

一、歌曲《铃儿响叮当》

很多很多年前,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夜晚,一个小女孩叩响了农夫家的门,农夫请小女孩子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并送给小女孩一件礼物。这是一根神奇的杉树枝,农夫说,当你跳起欢快的舞蹈,杉树枝长会成一棵结满了礼物的大树,当你自己去点亮她的时候,你将成为最幸福的人,你所有梦想的都会实现。今晚是平安夜。此刻,身穿红袍,头戴红帽的圣诞老人会不会来这儿呢?请欣赏歌曲《铃儿响叮当》。

二、歌曲《真的爱你》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欢腾的日子里,总不忘把我们带到世上来的母亲,歌颂母亲的歌曲数不胜数,唯独这首百听不厌。瑾献给天下所有母亲,请欣赏《真的爱你》。

三、《我的未来不是梦》

优美的旋律,动人的歌词成就天下大爱。

谁说梦想总是遥不可及?心若在,梦就在!只要怀揣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有意义。下面有请大家欣赏《我的未来不是梦》。

四、三等奖抽奖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看看谁最先得到这份幸运。有请我们好世界聚宝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来抽取今天的3名三等奖,有请###!

………………

有请获得三等奖的来宾上台领奖

请##为我们的获奖者颁奖,有请!

恭喜获得三等奖的嘉宾朋友。幸运还在继续,请勿随便走动哦。

五、互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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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全文 国际销售合同中不可避免的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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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

提供这些具体条款目的在于允许双方当事人,通过填写留有的空格或选择本文提供的可供选择之条款,从而约定定其销售合同的特定条款。显然,这并不妨碍双方在a-16表格中或在一个或多个附件中,约定其他条款或进一步的细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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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销售合同将受这些具体条款(以填就的相关表格中的条款为限)将构成本文件b部分的icc一般销售条款(公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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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的日记200字 六一的日记全文

范文类型:日记,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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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同学们的脸上充满阳光,心里无比激动。在我们心里:太阳多么灿烂,河水多么清澈,校园多么美丽。这一切都是为他庆祝我们的节日。

我一进教室,就看到教室被装饰得五颜六色,引人注目,色彩缤纷的气球随风飘舞,各式各样的图画点缀着黑板,它们好像在向我招手,并对我说:“六一儿童节快乐。”老师也笑眯眯地说:“我宣布,本次六一晚会正式开始。”

随着金牌主持人廖晨瑞闪亮登场,教室里立刻变成了欢乐的海洋。第一个节目是由周昱诚表演的《三天三夜》便把同学们的目光牢牢地吸引住了,小歌王周昱诚动情地歌唱着,动作夸张有趣,同学们看着看着便入了迷,都不由而同地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瞧,每个同学都信心百倍,一个个都展现出了自己的才华。有的在放声歌唱,吸的在翩翩起舞,有的在表演神奇的魔术,还有的在表演笑翻全场的小品……表演竞争越来越激烈,同学们也越来越开心。

马上就要轮到我们小组表演了,我又激动又害怕,激动的是我们小组的表演终于要开始了,害怕的是第一次表演会不会失败呢?

随着热烈的掌声,迎来了主持人廖晨瑞,他大声地说:“下面有请学霸组为大家表演小品《上课》。”我们的节目主要讲的是上课的场景,有同学去帮助另一个同学捡尖锐的东西,自己却受伤了……在这个小品里,我扮演的角色是老师,表演的时候我有时生气,有时担心,有时还做出一种很开心的表情。我们的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了,我们小组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看到大家如此欣赏我们表演的小品,我开心地笑了。

这就是我们的六一儿童节,它带给我们无穷的快乐,留给我们美好的童年回忆。我热切地期待明年的六一儿童节会过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更加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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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岳飞英雄爱国事迹纪实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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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出生于相州汤阴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因为他出生的时候有一只像鹄的大鸟飞鸣室上,因此他的父母为其取名飞,字鹏举。岳飞自幼聪慧,虽沉默寡言,但是却常负气节,小的时候喜欢读一些兵书谋略,如《左氏春秋》、《孙吴兵法》等。

岳飞曾拜师周同,学习骑射,周同去世之后,又拜陈广为师,学习刀枪之法,武艺“一县无敌”。据说岳飞不仅武功极高,而且天生神力,不到二十岁就能挽弓三百宋斤,开腰弩八石,时人为奇。

北宋末年,宋朝与金国之间的斗争越发激烈,两国之间的战斗常常以宋朝割地求和告终。宋代包括皇帝在内,大多数的士大夫阶层都求和不求战,以至于前方的将领浴血奋战,后方的文臣都在想着怎么与敌国求和。岳飞自幼负有气节,年长之后,毅然决然的投军抗金。

岳飞三次投戎,第一次父亲岳和病故,宋飞离开军队。后来家乡发水灾,岳家生计艰难,岳飞为了谋生,再次参军。第三次从平定军突围回到家乡的岳飞目睹了金人入侵后人民惨遭杀戮、奴役的情形,意欲投军,可是老母年迈,妻儿力弱,在兵乱中难保安全,让岳飞很是踌躇不决。后来岳飞的母亲知道儿子的想法后,极力勉励他从戎报国,并且在岳飞离家之前,在其背上刺字“尽忠报国”,以作勉励。

岳飞第三次从军之后,便开始随军参战,在各个大战中,表现优秀,军功显著,官职也因此一升再升,到了后来还组建了一支战斗力极强,军纪极高的优秀军队——岳家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

公元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与以前一样,后方又出现了反对的声音。以宋高宗、秦桧为首的一干人等,不愿再大动干戈,一心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只能被迫班师回朝。

大胜而归,本应接受赏赐的岳飞,最后得来的却只有一个莫须有的“谋反”罪名,最后在宋金议和过程中,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这个千古奇冤,一直到宋孝宗时期才被平凡,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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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党组织培训学习心得总结报告全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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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这个年龄段的,最早知道焦裕禄还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记得课文的名字叫做《鞠躬尽瘁》,对焦裕禄同志的认识更多也是停留在先早的阶段,昨天下午,我局开了分头的工作,沉下心认真研读了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刚才,也观看了电影《焦裕禄》,为了榜样,拷问自己,心灵确实受到了震撼,灵魂确实受到了冲击,感受颇多。

一、更加理解了焦裕禄精神的

焦裕禄精神来源于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只当了475天县委书记的共产党员,但他占据的精神高地永远值得广大党员群众的敬仰,他矗立的丰碑,永远值得广大党员群众膜拜,他的精神提现在哪?通过学习,我认为主要提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初到兰考,焦裕禄面对群众逃荒,深感痛心自责,他饱含热泪的说“我们经常口口声声说要为人民服务,我希望大家能牢记今晚的情景,去领导群众改变兰考的面貌”。大风雪来临他没烤一把火,没喝群众一口水,一整天走村串户,访贫问苦,他常开襟解怀,卷着裤管,朴朴实实的在群众中工作,劳动,农民身上有多少泥,他身上就有多少泥,洪水爆发时,他抱病察看灾情,面对无依无靠的老人,他说“我是你的儿子”。他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是人民对他公仆情怀最朴实的评价。

二是战天斗地的奋斗精神。面对兰考自然灾害的肆虐和贫困落后的面貌,他发出了“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苦我三五年,改变兰考的面貌,不达目的,死不瞑目”的强音。他组织大家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鼓舞大家的革命干劲,他不等不靠,带领全县人民艰苦奋斗,与“三害”做坚决斗争。他无私奉献,直至生命的最后时刻,想的仍然是如何治理“三害”,真正的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教日月换新天”的英雄赞歌。

三是探究就里的务实作风。475天、一辆自行车、一双铁鞋板、全县149个生产队走了120个。他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他不愿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来进行工作。每当风沙最大的时候,就是他下去查风口、探流沙的时候,雨最大的时候就是他冒雨涉水观看洪水走势和变化的时候,为了弄清一个风口、一个河道的来龙去脉,他跟着调查队,追着风沙和洪水的走向,从黄河古道开始,越过县界、省界,直到沙尘、水归河道,才肯罢休。84个大小风口,1600个大小沙丘,全部查清、编号、绘图、弄得清清楚楚,为最终根治“三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纯洁爱岗的道德情操。焦裕禄同志生活清苦,吃的是窝头、咸菜,睡的是四角一张的蒲席,常年穿的是打了补丁的衣服。“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听说孩子看戏没买票,他立即把家人叫过来训了一顿,并责成孩子立刻把戏票钱如数送回戏院。他关心别人永远胜过自己。县委一个副书记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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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满江红,读后感 满江红 动画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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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红》虚构了岳飞被害后发生的故事。岳家军士兵利用宋金议和事件精心设局,最终迫使秦桧在全军士兵口中背诵《满江红》,让岳飞的忠肝义胆传遍天下,将奸臣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影片的结尾将复仇剧上升为民族大义和国家情怀,与永恒名作《满江红》相呼应,准确点燃了观众的情感。

电影总共2小时40分钟,但我觉得前面的2个半小时是为了最后10分钟的煽动而做的。看完整部电影后,我觉得自己(包括现场观众)对电影所期待的那种感动。

毫无疑问,岳飞是值得我们永远纪念的民族英雄,他真的是一个从肉体到心灵征服金人的汉族人,也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伟大最可敬的人物之一。他抵御侵略、自强不息、忠于祖国的精神感动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孙中山先生说,岳飞魂是民族魂,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表。

同时,不可否认时代不同了。纵观当今南宋时代的历史,真正惩罚岳飞的是宋朝的高祖赵构。岳飞一直喊着“恭迎徽钦和圣还朝”,这不是要废掉赵构的皇位吗?秦桧只是一条走狗,主谋是赵构,但秦桧痛恨皇帝通晓黄金,于是整个电影就进行了。把皇帝腐败无能、治国失败的原因推给大臣(有时像杨玉环这样的女人),是没有道理的封建御用文人的写法。

很遗憾,电影《满江红》似乎形式比内容更大。过于翻转的剧本,莫名其妙的光盘间谍有自豪的技能。剧中人物的多次变脸,就像是为了把你烧大脑而烧大脑,让人意外,让人意外。此外,追求“一镜之底”也没什么意义,场景单调枯燥,整体弥漫着一股阴鸻的气息。

作为国师的张艺谋可能已经习惯了奥运会开幕式那种宏大的叙事风格。过于在意形式上的东西,反而内容太浅,最后的形式也会崩溃。这在他以前的电影《英雄》中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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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全文 国际销售合同中不可避免的条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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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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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交货时间

a-5货物检验

a-6所有权保留

a-7支付条件

a-8单据

a-9解约日期

a-10延迟交货的责任(第10.1、10.4、11.3条)

a-11货物与全员不符的责任限制第11条)

a-12买方保留与全同不符货物时,卖方的责任限制(第11.6条)

a-13诉讼时效(第11.8条)

a-14适用法律(第12条)

a-15争议解决(第14条)

a-1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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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党组织培训学习心得总结报告全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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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组字〔2018〕34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大学科技园党支部积极贯彻,周密安排,对照《*大学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科技园专题民主生活会于8月29日召开,大学科技园非党员班子成员王升同志,以及大学科技园科级干部列席会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前准备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为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我单位高度重视对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做了扎实的准备工作。首先,党支部召开1次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领会省委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议精神,紧密联系个人思想,职责和作风实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科技园党支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与教师面对面交流、到创客学院实地调研、微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问题。同时将有效问题进行梳理、分解和剖析,融入到全体党员的对照检查中。

(三)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大学干部不当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中列出的“不敢为、不想为、不肯为、不愿为、不会为”等五个方面问题的具体表现,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及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逐一对照,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了整改任务、初步分析了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方案。

(四)是积极开展谈心交心。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大家既剖析了自身的问题,也谈了对方的不足。通过自我分析和相互沟通,为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营造良好氛围。

(五)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认真学习、找准问题、谈心交心的基础上,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检查材料以巡视反馈的问题为镜鉴,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精神认真查摆问题,对班子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

二、 存在的突出问题

1.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到位。科技园能够开展定期的学习教育活动,也充分利用微信新媒介工具延伸党员教育前沿。但学习的持续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得不够精细、不够深入,学习仅限于掌握知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对新形势下加强政治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能很好地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思考问题,结合落实工作有待提高。上一轮巡视整改和校内审计工作任务还有部分工作没有完成,班子重视程度不够,办事拖沓。

2.班子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科技园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的新问题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也很多,一些现实条件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目前的创业环境还不能提供良好的支撑服务,比较突出的是,目前科技园的物理空间和服务团队难以支撑每年近百个师生团队的双创需求,致使工作推动起来非常的被动。

3.工作中存在疲沓,落实不到位情况。班子受限于客观原因,主观能动性不足,干工作思前想后、患得患失,例如与开发区、海港区、山海关区的合作项目没有明显进展,与人社局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项目也没有明显进展,遇到问题时缺少解决困难矛盾的有效措施,工作推进速度慢。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明确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加强科技园班子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抓好应用性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让理论学习成为工作的助推器。在科技园发展定位上应有清醒的认识,应降低对园区体量的数据追求,很多工作还需要从基础做起,修短板、补欠账,科技园作为学校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窗口部门,应对国家战略需求同样面临着很多机遇,如何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为学校教学科研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应该是科技园的现阶段的基本定位和出发点。

2.开拓思路大胆创新,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发挥大学科技园平台优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继续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深入创业团队,切实解决师生创业团队遇到的实际问题,持续引入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强化创业团队建设,积极培育中小微企业,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3.做到知行合一,踏实工作作风。工作中践行于提质增效,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责任意识,重点解决影响科技园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在管理体系设计上能进一步明确科技园定位,回归大学成果转化和创业教育的本位,努力打造科技园生态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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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厂车间劳动合同 工厂里的劳动合同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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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厂内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负担;供方为需方代办托运至需方指定的工地。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随机备品的`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收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交付定金伍万元整,余款货到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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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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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制定了《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

(20xx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网的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信息档案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网,包括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等用途的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综合管廊,是指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管线的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信息共享、动态监管、安全运行、落实责任的原则。

城市地下管网的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信息档案管理等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城市地下管网领导协调机构,确定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网的统一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等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地面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综合管理工作,安排必要的资金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和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使用单位(以下统称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所属城市地下管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管线安全运行。

第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城市地下管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新材

料、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规 划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提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控制要求。

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和地下管线专项规划报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用地布局、产业布局、行业发展等需求设计相应容量的管线,并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道路交通、人防等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布局、敷设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中心城区不得规划新建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在其他地区规划新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得在穿越其他城市地下管线时形成密闭空间,且距离应当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和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并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下管线,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建设工程一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占用尚未形成的城市道路或者城市道路以外用地的,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并征得土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无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或者不能确认城市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探测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并将探测查明的地下管线资料报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抄告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放线,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工程测量图等资料,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未按规划建设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变更城市地下管线。确需迁移、变更的,应当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章 管线建设

第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和地下管线专项规划,提出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遵循地下管线建设服从城市道路建设的原则,兼顾地下管线运行需求,编制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报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建设。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改造应当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城市道路范围外的地下管线分别纳入相关项目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对不能与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同步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改造工程,开展有计划的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控制道路挖掘规模和施工时间,减少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因敷设城市地下管线挖掘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应当报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超出前款规定年限,需要挖掘道路敷设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道路挖掘计划,纳入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已规划的城市地下管线需要横穿道路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按照规划要求为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

随同城市道路建设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预留支管或者接口至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一米范围以外。

第二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可以委托道路建设单位与道路建设工程一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涉及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河道、航道、绿地、文物、人民防空工程和军用设施等,或者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许可或者审批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同步建设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筹协调道路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地下管线的建设工期;

(二)向城市道路建设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三)事先通知相关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做好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线的监护工作;

(四)督促和检查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在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城市地下管线的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的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现状资料;

(二)城市地下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施工时,服从道路建设单位安排的合理工期;

(三)城市地下管线单独施工时,事先通知相关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的监护工作;

(四)委托并督促工程测量单位在城市地下管线覆土前完成测量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实建设单位提供的城市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二)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公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项目信息,设置城市地下管线警示标志;

(三)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需要占用人行通道的,合理设置临时通道,保证行人安全通行;

(四)在施工中发现原有城市地下管线位置不准确或者不明管线时,及时向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报告;

(五)在施工中对其他地下管线或者市政、绿化、人民防空、文物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造成影响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六)因施工损坏有关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抢修,不得擅自掩埋或者进行临时处理后回填,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向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提供。

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在管线本体上附注相关标识。敷设非金属管线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同步布设管线示踪线及电子标签。

敷设燃气、热力、高压电缆等高危地下管线、以非开挖方式敷设地下管线或者位于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及其建筑控制区内的地下管线,应当在地面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识,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要变动地下管线平面位置、标高和规格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二十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依法向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施工许可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六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材料。

第二十八条 因公共利益确需迁移、改建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协商实施方案,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城市道路的,应当与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同步施工。

第二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需要废弃地下管线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将废弃的城市地下管线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应当将管道及其井室封填。

对权属不明的废弃城市地下管线,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公告期满后仍无法确定权属单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填。拆除或者封填费用由本级财政解决。

第四章 综合管廊建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采用政府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投资等多种形式,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力量等投资建设、维护和经营综合管廊。

第三十一条 城市规划建设新区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综合管廊;城市成片改造旧区、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综合管廊。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为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

城市成片改造旧区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配套的管线,进入综合管廊投入运行后,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拆除原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 综合管廊规划区内的管线规划,应当与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相衔接。

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区域开发与改造时公用设施容量的需要,为管廊内管线的新建、改建、扩建预留足够空间容量,并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 综合管廊的建成区域,凡已在综合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在综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线位置。

综合管廊的建成区域,除有以下情况外,不得批准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挖掘道路建设管线:

(一)因技术要求不符,无法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线;

(二)综合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

第三十四条 综合管廊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内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各类市政公用管线安全、有序、高效、节能地建设和运行。

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进入综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可以通过租赁或者购买等方式取得综合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

第三十五条 综合管廊应当集中管理、统一维护,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进入综合管廊的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综合管廊维护管理单位负责综合管廊内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配合和协助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入廊各管线的设施维护。

第五章 运行和维护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应急处置综合预案。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权属单位,应当制定本行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七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权属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城市地下管线的隐患排查,对城市地下管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权属单位设立统一的专线服务平台,接受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地下管线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缺失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举报。

第三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权属单位,应当重点改造使用年限超过五十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水、排水管线。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

第三十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对所属城市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及警示标志,定期进行运行状态评估;

(二)建立日常巡查和维护制度,依法制止危害地下管线安全的违法行为,对城市地下管线或者附属设施损坏、缺失进行及时修复更新;

(三)对输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以及可能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重点监测,保证其安全运行;

(四)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及时核实和处理举报;

(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根据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地下管线事故抢修;

(七)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档案制度。

第四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出现故障、险情等突发事件时,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抢修完工后,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由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及时恢复道路原状,保障道路通行,所需费用由破路的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压占地下管线或者附属设施进行建设;

(二)损毁、占用或者擅自移动地下管线;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毁地下管线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堆放、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

(五)擅自接驳地下管线;

(六)其他危及地下管线安全、妨碍地下管线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六章 信息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的收集、储备和更新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的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录入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管网信息动态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掌握城市地下管线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并纳入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纳入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十三条 城市地下管网的信息管理应当坚持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有关规定。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和要求,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地下管网信息采集、监控和数据应用服务等多种功能,实现对城市地下管网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和服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管网信息数据的相关技术标准和信息共享目录清单。

第四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建立所属地下管线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与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做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第四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不明或未建档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

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查明不明城市地下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权属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测量。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测量数据。

第四十六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监督管理。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接收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好无损。

新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城市地下管线迁移、变更、废弃之日起三十日内,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设施专业图上,并将修改后的专业图及其有关档案分别报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十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权属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城市地下管网工作。对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网监督检查制度,依法检查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及其信息管理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权属部门的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不依法建设、维护地下管线等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或者推诿。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及时编制城市地下管网综合规划、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未按照批准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建设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以及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应急协调机制和隐患排查制度的;

(五)对未经规划条件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六)发现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后不予调查处理的;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建设单位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二)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擅自迁移、变更城市地下管线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为城市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预留支管或者接口的,处预埋管道、预留支管或者接口工程造价四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施工单位未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二)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原有地下管线埋设的位置不明或者不准确时,未及时报告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可能对其他建筑和设施造成影响,未停止施工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敷设地下管线、设立警示标识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在管线进入综合管廊运行后,未按规定拆除原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废弃地下管线未向城乡规划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予以拆除封填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压占地下管线或者附属设施进行建设的;

(二)损毁、占用或者擅自移动地下管线的;

(三)堆放、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

(四)擅自接驳地下管线的;

(五)其他严重危害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妨碍地下管线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毁地下管线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权属单位未按照规定报送测量资料、移交有关档案,以及移交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不履行维护职责,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较大的镇规划区内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及其信息档案管理适用本条例。其他建制镇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军用地下管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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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全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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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20xx年x月x日,党委会议室灯火通明,全体班子成员及各村书记欢聚在一起,为我镇今后三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各抒己见,绘制美好的蓝图。经过xx个小时的务实会,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了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具体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x和“x”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x,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乡镇镇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抓住好时机,明确新要求,解决新问题,建好新机制,切实把社情民意摸透,把发展思路理清,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乡镇跨越式发展的伟大事业上来。

(二)工作目标:通过制定乡镇镇三年发展规划,使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维护稳定的基础扎实牢固,勤劳致富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民生状况显著改善,进而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

根据区党委、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全体班子和各村书记为确保乡镇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实际效果,明确了三年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规划。

一、 多措并举,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根源,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之基、财富之源、富民之本,要牢固树立“抓基础设施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多措并举,集中攻坚,扎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要以“党建+”为衔接,做好产业提升。加强干部能力培养与业务培训,加快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要做好集镇规划布局。抓好集镇环境、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强村级公路、区域内的县道(四条)建设,特别是通往萍乡的两条要加速修建,做好三水线的改造,促进我镇公路持续快速发展。三是要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乡镇镇新农村、农业水利设施及人饮工程、清洁工程的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快村村公路、集镇下水道、桥梁、河道的维修和山盆塘的除险加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的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找准定位,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要全力招商引资。认真落实招商引资、鼓励投资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奖惩激励作用,真正奖优罚懒、奖出干劲、奖出士气、奖出动力。要进一步改进招商方式,坚持资源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商会招商多措并举,利用各方资源,竭尽全力引资金上项目,争取引进一个实打实的企业进园区。同时,引导和鼓励在外乡镇籍成功人士积极返乡创业,实现资金回流、项目回归、技术回馈,为发展壮大产业、繁荣家乡经济贡献力量。

二是要打造特色小镇。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做好土地开发,大力发展高产油茶、打造乡镇10000亩有机农产品基地,助力脱贫攻坚,促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我镇乡村旅游开发;做好土地开发与增减挂项目,缓解我镇用地矛盾;大力推进老造纸厂、法庭、交管站及周围的集体拆迁、土地整合与房产开发优化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做好中小学的整体搬迁,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积极做好久集岭石材的开发,促使矿产资源开发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的整合,推动我镇农贸市场转型升级。

(三)统筹兼顾,响应乡镇群众生活诉求。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是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我镇将统筹兼顾,积极响应群众生活诉求,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一是要做好亮化、绿化、美化工程,不断提升我镇品味、展现特色文明形象;推动清洁工程市场化,切实解决我镇人畜饮水问题,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二是要整合教师资源,防止师资力量流失;将乡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至坑东,致力于提升办学条件。三是要盘活集镇,把部分站所及农贸市场搬至胡家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要完善中心卫生院与粮管所的整合,加强对村级卫生所的管理,提升我镇服务能力。

实干创业,方显英雄本事;负重奋进,才能开创灿烂人生。大会制定了乡镇镇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强化创造性开拓,着力改革攻坚,深化创新驱动,强基础、促发展、惠民生,争取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更大的突破,为推动全镇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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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农业银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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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合同工劳动合同书(样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国xx银行印制

劳动合同书使用说明

1.乙方提供的证明、证件应真实、合法;甲方适用的法律、法规、办法的名称和内容应准确、有效。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应使用书面形式订立。

3.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本合同所列条款需要补充的,经双方商定,可增加相应条款或另加附件。

4.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对本合同所列条款需要变更或补充的,经双方商定,可另行签订或另加附件。

5.劳动合同书应使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6.为便于对劳动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合同书编号由年份、单位号和员工号组成,(?)内填写年份。单位号采用总行《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号码。员工号由各单位自定。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行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方聘用乙方到甲方从事储蓄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单位)储蓄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和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工作制。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婚丧等假期待遇。

第四条?劳动条件和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保用品,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并负责对乙方进行有关培训。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劳动报酬。

二、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在乙方按时、足额完成甲方规定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支付数额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_____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参加社会_____,并及时足额缴纳_____费。

二、乙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假。

三、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其有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在合同期内遵守以下纪律:

一、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二、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

三、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四、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对工作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保守甲方的秘密。

六、乙方如有_____、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规定,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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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的日记200字 六一的日记全文

范文类型:日记,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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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六一儿童节,这一天是我们少年儿童自己的节日。可是我们学校提前庆祝,改为5月31号下午举行。

那天下午,我一进教室就眼花缭乱了,经过介绍,才知道我们的教室被选为“猜谜室”,从北边的窗户往南边的窗户栓一条绳子,绳子上挂着一张张的谜面,“啊,我知道了,这个谜语的谜底是嘴巴!”“不对,这个谜语的谜底是眼睛。”“这个谜底大概是仙人掌吧?”“这个谜底肯定是手套……”就这样,我们班的同学基本上把所有的都猜完了。

然后,教师安排我们去隔壁四〈3〉班参加套圈的游戏,虽然看起来很好套,其实很难套的,全班只有乔思棋同学套中了,获得了一本方格本,虽然只是一份小小的礼物,可是对乔思棋来说,意义重大。

接着,我们整个四年级,都参加了一项活动,是去多功能教室举行的“红领巾跳蚤市场”。我们每位同学都自己准备了一本好书,准备买卖,我也不例外,我准备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精选”书,我把书摆上“买书摊”时,有很多的同学看中了我这一本书,都争先恐后地问我书价。对于我们班的同学,我要便宜一点儿卖;对于其它三个班的同学,我卖的价钱就要贵5角钱。最后还是我们班郝梦静同学以高价3元5角买下了,其他在旁边的同学都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她,甚至还有同学去问她为什么这样做,她只说了一句“这本原来是4元钱,可是邱枫同学以3元钱卖给了你们,那么还嫌贵,再说这本书保管的也很新,你们还要2元5角来买,邱枫同学不就吃亏了吗?”在旁的同学羞得脸都红了,大概是受教训了吧。我也向郝梦静同学道了一声谢。谢后,我又开始买书了,经过精心挑选后,我选了〈〈淘气包马小跳〉〉。

最后由每组的小组长带领我们参加了“钓鱼”和“夹球”等游戏。

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转眼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我们班的同学都有一个念头,要是想让每个星期都举行像这样的活动,就好了。

希望再次来临像这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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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如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条例,全文共 1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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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看了“2017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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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厂劳动合同 工厂里的劳动合同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5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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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模板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范本模板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劳动合同范本模板【一】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_____%,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

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_____%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时到次日_____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______以上百分之______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

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______以上百分之______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______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______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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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租赁合同的解除办法全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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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自愿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第二、法定解除

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诉讼解除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值的注意的是在一当事人行使通知权时,被通知一方当事人如有导议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另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决,否则该合同已经解除。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权利,就是其他独立法律关系中的侵权行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诉讼或仲裁认定合同不解除,为了防止因恢复原状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规定在生效裁决作出前,合同不产生解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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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全文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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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与防止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是详细内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

(1998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xx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与防止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内控制吸烟(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控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是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

教育、文体旅游、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口岸、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规定职责,做好控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区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了解烟草烟雾的危害,倡导不吸烟的文明意识,积极营造无烟环境。

第六条 市、区政府应当对控烟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行为干预、人员培训、科学研究、监测评估等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 鼓励、支持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烟工作或为控烟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有关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志愿者服务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控烟工作。

第二章 控烟场所

第八条 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但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除外。

下列室外场所禁止吸烟:

(一)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教育或活动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四)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非吸烟点的其它室外区域。

(五)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

(六)政府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增设的禁止吸烟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九条 下列场所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为限制吸烟场所:

(一)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二)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

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划定或设置非吸烟区(室),并设置非吸烟区(室)的标识。

第十条 限制吸烟场所期限届满后禁止吸烟,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鼓励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期限届满前自行禁止吸烟。

第十一条 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设置吸烟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室外区域;

(二)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

(五)配置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并设置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具体范围。

第三章 控烟措施

第十三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

(二)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

(三)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

(四)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点燃的烟草制品;不熄灭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内吸烟,因不听劝阻而被要求其离开该场所的,不得向经营者索回已经花销的费用;已经接受服务但未付费的,不得拒绝付费。

第十五条 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并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对被投诉的禁止吸烟场所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六条 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动场所、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烟草制品;

(二)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三)以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它方式进行烟草促销;

(四)烟草企业冠名赞助活动;

(五)派发、赠予烟草制品;

(六)以派发、赠予烟草宣传品等直接或间接的手段鼓励、诱导购买烟草制品。

第十九条 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公众销售烟草制品。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利用其平台向公众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规定开展戒烟医疗服务,为吸烟者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 鼓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烟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制定、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准则。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模范遵守控烟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对其所管理的办公及公共服务场所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控烟标识。

控烟标识的制作标准以及设置规范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自行制作符合规定的控烟标识。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二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制定控烟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二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控烟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学员的文明意识。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将控烟规范纳入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并将控烟宣传纳入本单位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报刊、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有关媒体单位应当主动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按照规定免费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活动,发布控烟公益广告。

第二十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等组织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在其服务区域内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第二十九条 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开展下列活动:

(一)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二)劝阻吸烟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对本市控烟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协助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开展控烟工作;

(五)为个人戒烟提供帮助。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可以聘请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及个人担任控烟监督员,对控烟标识、吸烟点的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给予配合。发现问题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为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开展控烟监督检查活动予以指导和支持。

第三十一条 市、区政府应当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宣传,并倡导停止售烟、吸烟。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建立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召集组织。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审议控烟工作的规划、政策、方案;

(二)协调解决控烟工作中的问题;

(三)督促、检查、评估有关控烟工作开展情况;

(四)有关控烟工作其它事项。

控烟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宣传、发改、财政、卫生、教育、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体旅游、市场监督、民政、公安、城市管理、经济贸易和信息、科技创新、住房建设、口岸、法制、机关事务管理、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有关部门组成。

控烟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立联席会议工作例会制度,控烟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应当组织实施。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控烟工作。

第三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控烟工作规划;

(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测和评估控烟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部署、组织开展控烟宣传和烟草危害的健康教育;

(四)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戒烟医疗服务、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

(五)按规定履行控烟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但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除外;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交通运输行政部门负责除民用航空器、火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二)民航、铁路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民用航空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场所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三)文体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文化场所、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及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四)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场所、商品批发零售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五)公安部门负责校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馆、旅馆、酒店、游艺场所、歌舞厅、按摩、洗浴等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六)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公园、地铁及其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控烟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控烟日常巡查及投诉处理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管情况。

第三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控烟工作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监测和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组织或者机构进行。

第三十八条 市政府设立12345公开电话为全市统一的控烟投诉电话。有关部门接到投诉的,应当受理。对实名投诉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未成年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训诫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由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于二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设置吸烟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罚款。

吸烟点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职责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处以广告或者赞助费用五倍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以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六)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派发、赠予行为,并对派发、赠予单位处以十万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罚款,并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网站并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备案。

对非本地注册的信息服务提供者,由通信管理部门提请注册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 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控烟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区政府,包括新区管理机构。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吸烟是指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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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岳飞的名人故事事迹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9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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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严冬的早晨,接连三天大雪过去,雪住以后,天却更冷起来。西北风又大,田野里二尺光景的积雪已冻成了冰。远近树枝上的凌花,吃狂风一吹,卷起一蓬接一蓬的雪沙,满空飞舞而下,打在地上,沙沙乱响。风中不时发出一种凄厉的哨声,听去刺耳。

大地上一片纯白,银光耀目,通看不到一个脚印,也听不到一点鸡犬的声音。刚出来的太阳,成了一团暗无光华的白影,使这一处农村景物,更显荒寒。村中只有十多户人家,多半都是败屋号风,颓垣不掩,茅檐雪压,冷灶无烟,看去十分残破。

西首一家,同样也是土屋,那积雪下面露出来的茅顶,由于多年的雨淋日晒,大部分已成了灰黑色。但是草铺得相当厚,上面还盖有一层半新的茅草,左右墙脚还支住两根树桩。只管墙上土色新旧不同,好似修补过多次,比其他人家却较干净一些;门外的雪,也似经过多次打扫,只积有薄薄一层。一望而知这是一家勤谨的人家。

跟着便见板门开处,走出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幼童,穿着一身两袖和膝盖都打着补丁的旧棉袄裤,头上一顶旧毡帽,冒着寒风,开门出来。因风力太大,一回手先将门搭绊抓紧,用力往外一拉,听得里面有了落闩的声音,又往里推了推,方始离开。动作灵巧而稳练,人虽小,看去颇有力气,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亮晶晶的显得目光很敏锐。一上路,行动便快了起来,仿佛去心甚急。

雪深天寒,那扑面吹来的西北风,一阵紧似一阵,道路又滑。幼童顶着风,踏着雪,高一脚,低一脚,连蹦带跳朝前急驰。刚出村口,忽然一阵狂风迎面吹来,那随风而来的碎雪,打得满头满脸都是,奇寒刺骨,逼得人连气都透不转。他并没有因此胆怯,只屏着气将身子侧转,稍微停了停,依旧顶风前进,后因风力太大,实在冷得难当,才将两只冻红了的小手连袖口笼在耳朵上,以背当风,倒退着往前走。风力稍小,再回身向前,顺着地形高低,连滑带蹿,往前跑去。

这是河南相州汤阴县永和乡的一处农村。幼童姓岳名飞,字鹏举,因为从小喜欢读书习武,只是家境寒苦,无力延师。以前全仗母亲姚氏找了几本旧书教读,无钱买纸笔,便在沙上画字教他写。那年春天,帮助父亲岳和做完了田里的事,又去砍柴,回来路过麒麟村,发现村侧柳林后面,开了一所学馆。因听老师书讲得非常好,向人一打听,才知老师周侗是陕西人,年已六十多岁,人很精神,非但书教得好,还会教学生骑马射箭和诸般武艺。

周侗教书的方法也和寻常不同,最重要的是讲解和师徒间的互相问难。特别是对于兵法和行军打仗之学,讲起来有声有色,使人听而忘倦。这时赵佶(宋徽宗)正信任六贼(童贯、蔡京、梁师成、李彦、王黼、朱勔),搜刮全国财富以供他君臣的荒淫享受。闹得田地荒芜,民不聊生,水旱频仍,怨声载道。由于民间所受灾害的严重,必然地招来了外患的侵袭。百姓们在这双重暴力夹攻之下,所受的苦难真是一言难尽!

岳飞恰恰生在这个时代里(岳飞生于宋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十五日),从小就听父老乡人们谈起朝廷无道、外患日深和敌人的`残暴,家庭又是那么寒苦,不觉激起了爱国爱民的心志和对敌人的仇恨,读书习武的愿望也就日益迫切。无奈这位周老师是当地几家财主费了许多心力聘请而来,学钱还在其次,最主要是老师的脾气很古怪,所收学生均要经过他的选择。如果看不上,不管学生的家长有多大财势,送他多少束脩,说不收就一定不收,托谁也没有用。岳飞刚想附读,便受到旁人的讥嘲,说他不知自量,家况寒苦,出不起学钱。学中多是富家子弟,穿得好,吃得好,来去都有人接送,贫富悬殊,如何能与为伍?附学之念虽被打消,可是在门外偷听了几次讲书之后,越听越爱,老是放它不下,一天不去,寝食不安。

农村中的孩子是要帮助父兄下地的,岳飞又深知家庭困难,平日刻苦耐劳,所做的事甚多,一身不能兼顾。仗着聪明会算计,几次去过,听出周侗讲书是在清早和黄昏前,单日习文,双日习武。柳林以内就是演武场,还可暗中偷看,学些武艺。便把听读和砍柴下田做杂事的时间,仔细盘算。调配了一下,再和岳母说好,按时前往。由当年三月初便成了周家学馆门外的旁听生。

学馆靠近一片柳林,有十多间房、一个大院子,地势很幽静。书房两面皆窗,没有外墙,旁边有一小门,学生都由此出入。窗外花木扶疏,有松有石,掩在一旁,听得十分真切。每到双日的下午,众学生必往柳林习武射箭,岳飞便掩在树后偷看,暗中学练。先见众学生都是按时自习,老师从不在旁传授,心中奇怪。后才听说,周侗传授武艺,都是当日一清早,在书房后面的院子里,轻易不肯出门一步。

师座靠近里窗,平日只闻其声,不能见人。外面窗台又高,不便爬窗窥看。几次留心守候,想看看周侗是个什么样的人,均未如愿。刚起头的十多天,还常受到各家豪奴的呵斥。这日正与对方争论,窗内忽有一少年将两个豪奴喊了进去,以后便未再受闲气。似这样秋去冬来,不觉到了年底,忽然连下了三天大雪。

岳飞先还想前去听读,岳和夫妇因天太冷,想起周家学馆里面炉火熊熊,温暖如春,还有书僮下人到时与学生们送饭添衣,服侍周到,自己的孩子只能在外面凛冽寒风中,冻手冻脚地颤抖着偷听人家读书,连门都不能进。这一门之隔,温暖酷寒,相去天地,稍不留意,这可怜的孩子还要受到人家的呵斥。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孩子,只为家贫,便隔着这么大的界限!心里一酸,再三以温言抚慰,不让他去,岳飞先还力请,后恐父母伤心,只得罢了。

第三天晚上,他冒着寒风到门外扫雪,见雪不再下,好生高兴,进屋又向父母婉言求说,才得到允许。次日一早,把隔夜的冷麦饼吃了半块,便往周家学馆赶去。只管雪后天寒,那迎面吹来的雪风吹到脸上,和刀刮一样,刺得生疼,雪深路滑,又极难走,并没有挡住他求学的勇气。一路冲风急驰,快要到达,眼前倏地一亮。

原来日边阴云业已全消,万里晴空,只有三两团白云,银絮也似,浮在空中飘动。阳光照在那一白无垠的积雪上面,真和银妆世界一样。刚脱口喊得一声“好”,又是一阵狂风裹着大片雪沙,和暴雨一般劈面打来。当时只觉冷气攻心,周身血脉皆似冻凝,逼得连往后退了两步。忙把身子一折,将背挡风,缓了缓势,再一鼓劲,用手捂着小脸,又往前跑。

路上岳飞想起快下雪的那天,听周老师讲用兵之法,讲的是十倍而围,五倍而攻;必胜始战,战必收其全功;见不能胜则退,退必保其全师。他把孙子兵法和他多少年来的苦心研究联起来讲,说得头头是道。后来又讲到以少胜多的战法,还没有讲完,天便黑透。跟着风雪交加,学生们也各放学回家。接连三四天没来,想已早讲过去。兵法中最紧要的一段偏被错过,实在可惜,也不知以后还讲不讲?心正盘算,不觉到了周家门外。

岳飞见学馆门窗紧闭,静悄悄地一点声音也没有。怕人误会,不敢去到窗口窥探,在寒风中立了一会。刚觉出里面不像有人,忽然发现由旁边小门起,有一列脚印,像是去往柳林一面;众学生平日来往的两条路并无人迹,越往后越觉冷不可当,又不便叩门打听,实在烦闷无奈,便往柳林走去。

柳林就在周家附近,林外有一小溪,溪水早已冰冻,上面布满了积雪。沿溪都是古柳高槐,本来寒林耸秀,只剩空枝,经过这场大雪,都成了玉树银花,缤纷耀眼,朝阳光中,清丽无伦。岳飞一面赏玩着雪景,信步前行,先以为这时候不会有人在林中练武,不过试看一下。走着走着,忽听铮铮抢地、金铁交鸣之声。忙掩向树后一看,原来林中亩许方圆的空地上,有两人正在比武,内中一个正是周侗之子周义,另一少年貌相英伟,关中口音,不曾见过。二人双枪并举,打了个胜败难分。正看到好处,忽听“铮”的一声,一条人影业已纵出丈许远近,随听笑说:“到底还是世弟,整天跟着老世叔,长进得多,再打下去,我就不是对手了。”

周义笑说:“杨大哥,没有的话!我这套枪法刚学不久,如何能和你比?难得同学们都回家过年去了,今天我还要随大哥再练一回呢。”跟着一看天色,又道:“原来天已不早,难怪大哥不愿再练了。”二人便收了兵器,互相说笑着往回走。

岳飞见二人又说又笑,十分亲热,方想:“看他们多好,我就没有这样的朋友。”周义同了姓杨的少年已由树旁走过。岳飞心中想事,忘了闪开,正好对面,互看了一眼。后见二人走在路上交头接耳,似在谈论自己。姓杨的忽然停步,把头一偏,看神气想要回身,被周义拉住,又回望了一眼,然后一同走去。想起以前因在学馆门外偷听读书,两次受到恶奴的气,全仗此人出来说话,除此无人过问,心中感激,想和他说话,他又装着没有看见一样,神情甚傲。似这样两次过去,也就不作交谈之想。今天姓杨的偏又被他拦住,明是看人不起。

正在气闷,忽听树枝上微响,一片雪花恰打向头上,冷冰冰的。抬头一看,树上还有一个乌巢,里面伏着一只乌鸦,看神气已快冻僵。暗忖:“你此时正和我一样,可是天气一暖,你便羽毛丰满,海阔天空,任你飞翔了,我呢?”心念才动,跟着又是一阵风来,又洒了一头碎雪,因学生们都已回家过年,听两少年后来口气,饭后不会再来,只得无精打采地往回走。

离家还有半里多地,瞥见山坡上伏着两只山鸡,右边一只长尾巴上还附得有冰雪。知道这时候的山鸡又肥又嫩,这东西最爱惜它的羽毛,尾巴上有雪便飞不快,正好都打回去孝敬父母。便把身边软弓竹箭取出,扣上弦,先朝左边一只射去,正好射中那只头部,只蹦起丈许高下,连翅膀都没张开,便落了下来。右边一只刚刚惊起,岳飞早打好了主意,头一箭刚发,第二箭也相继射出,当时穿胸而过,两只山鸡全被射中。忙赶过去,连鸡带箭全拾起来,往家飞跑。

到家一看,门前大片积雪已被父母扫光,只有两片平整的雪地未动,刚喊得一声,“娘!”岳母已由里面赶出,将鸡接过,笑说:“你脸都冻紫了,还不快到炕上去暖和一会儿!你看那两片雪地,想留给你写字,还舍不得扫呢。”

岳飞忙喊:“娘!儿子不冷。今天人家放学,书没听成,正好练字。”说罢,就往屋里跑。放下弓箭,把平日画沙的笔取了出来。迎头遇见父亲岳和,递过一杯热水,笑说:“外面太冷,明天再写吧。”岳母接口笑说:“五郎(岳飞乳名)不怕冷,趁这时候有太阳,就让他去写吧。”岳和微笑点头。因那山鸡格外肥大,不舍得就吃,离年又近,想再打两只一起腌了过年。两夫妻同到后面收拾去了。

岳飞拿了木笔画雪练字,连画了两个时辰,见日已偏西,正打算去到后面生火煮饭,忽听有人笑说:“果然难得!”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一个年约五旬的老头,穿着一身粗衣布服,上下却极整洁。

岳飞幼承母教,谦和知礼,对于老人素来敬重,忙即站起,刚拱手为礼,笑喊了一声“老大爷”,忽听门内喊了一声“四哥”。岳和己赶了出来,先把人让到家中,再命岳飞上前拜见,笑说:“这是你四大爷,以前就在本村教馆,后来出门游学赶考,便无音信。走的那年,你还未生呢。”

老头笑说:“你父亲和我是共贫贱共患难的知己。上月我带了你世妹,告老回来,一到就去寻你父亲。没想到那年一场大水,会把你们冲跑,也没找见。昨天往麒麟村找房子,无意中听人谈起你家避难之事,才寻了来。你不是想读书习武吗?教武我不会,教书却是我的旧行当。我同你父亲分手后,在江南做了几年小官,虽然两袖清风,却带了十几箱书回来。等我安排好了家,你找我去。”

岳飞早听父亲常时念叨,有一同村好友李正华,为人正直而又善良,与父亲是总角之交,并还共过患难,可惜一别多年,杳无音信等语。闻言大喜,忙即上前拜谢。双方良友重逢,都是依依不舍。岳和家无余粮,哪有酒菜待客?岳母只得把山鸡烧熟,连同仅有的一顿大麦饭,端了出来。先还觉着正华在江南鱼米之乡,为官多年,这类粗粝之物,恐难下咽。哪知正华吃得很香,仍和当年作穷秀才时一样。吃完谈到天黑了好一会,才由李家来人接走。行时送了岳和十两银子,岳和也没作客套,照实收下。

第二天一早,李正华又令人送来好些粮、肉、布匹和江南的土物,还送了一些笔墨纸砚和十几套书与岳飞。这时岳家已快断粮,眼看明春绝难度过,不料多年良友雪里送炭,感激欣慰自不必说。岳飞有了书读,喜出望外。最高兴是李正华常到岳家来看岳飞读书,殷勤指点,不厌求详。岳飞所读断简残篇,也都补上,又常把岳飞唤到家中去讲解,一面仍令习武,不使中断。

正华常谈起周侗文武全才,收徒不论贫富,更不计较束脩,但求学的人天分要好,心志还要坚定,能耐劳苦。单学读书还有商量,若是兼带习武,必须性之所近,还要不废读书,才肯传授,上来先是耐心讲解,最后才教。平日功课,多由大的带小的,会的带不会的,老师从旁指点纠正。专一培养幼童的羞恶之心,使从学的人都以不能学好为耻,好学用功,全出自愿,对于学生从无疾声厉色。因此,老师有时出游不归,学生照样用功长进,师徒之间,真比家人父子还亲。

岳飞几次向正华请求,要拜周侗为师,正华总是微笑点头,答以人已他往,过些日子再说。听口气,李、周二人好像很熟,再一追问,答话又含糊起来,心中老大不解。正华只有一女,名叫李淑,幼读父书,聪明能干。双方本是通家之好,年纪又小,岳飞有时也曾见到,并不回避。岳飞每逢双日,仍往柳林偷习武艺,只是从开头起,所见到的都是一群学生,所想望中的周侗,从未见过。平日一提起周侗,正华就拿话岔开,也不知人回来没有?

第二年的春天,正华要出门访友,给岳飞上了些生书,便自别去。岳飞仍是每隔一天,往柳林去一趟。这时村中老百姓日子越发穷苦,岳家全仗李正华常时周济,加上本身勤苦耕作,才能度日。因正华行时再三嘱咐,要岳飞专心一意读书习武,没有叫他下地。

这日,岳飞去往野外练习弓箭,先赶上一伙由城里出来的富家子弟,拿了弹弓在那里打鸟玩,便躲了开去。无意中又走到了七里沟周家附近。柳林中设备齐全,单箭靶有好几个,还有各种兵器陈列在那里。岳飞恐引起对方不快,从来不曾拿人家的东西练习过。又知当天不是练武的日子,正想另换一个地方,不料远空中飞来一行雁阵。一时技痒,想试试新练的连珠射法,忙取身后短箭,迎头射去。口中低喝:“先射第二,再射第三,都要中头!”

随听树后有人接口笑说:“可惜还差一米!”声才入耳,还未听清,双雁业已带箭落地。忙赶过去拾起一看,箭都射中雁的头颈。心方一喜,瞥见来路桃花树后闪出一人,正朝自己含笑点头。正想方才射雁时曾听有人答话,不知说的是谁?那人业已缓步走来。岳飞见那人是个老者,慈眉善目,举止安详,衣冠朴素,从来不曾见过。心疑有事,便迎上前去。未容开口,来人已先笑问:“你这娃的箭,是谁教的?”

岳飞方一迟疑,老者接口又说:“你头一箭还好,第二箭就差得多。若非那雁往侧群飞,自凑上来送死,你又顺风迎头而射,就射不中了。不信?你看,这第一只雁,你正中它的咽喉要害,射得颇准。这第二只雁,你就是由它左肩向上,斜穿头颈而出。这只能算是凑巧碰上,还不能算射中,你知道吗?”

岳飞一面赔笑应“是”,忙将死雁提起一看,果然说得不差。暗忖:“这一群雁飞得甚高,我初射时,这位老人家便在旁发话,说是差了一米,只这目力已是惊人,定是此中高手无疑。”忙即恭恭敬敬上前求教,并问:“老前辈贵姓?”

老者笑说:“你先不必问我姓什么,也不谈别的,只问你有没有恒心,能不能下苦吧?”岳飞恭答:“小子不怕吃苦,也有耐心。”

老者笑说:“好!由明天起,你未明前起身,去到七里沟山坡无人之处,在相隔百步之内,挂一竹竿,上面挂着大小三个带有风叶的竹圈。你对着初升起来的太阳,朝那竹圈注视,看它随风的转动次数,每一个圈都要数到三百为止。竹圈大小不等,被风一吹,转动起来,有快有慢。除大风外,必须三个转数都要同时记清。稍微有点含糊,就得重数。等阳光射到脸上,你已睁不开眼睛时,再闭目养神。过一会回家,明早再来。隔四五天,你把竹竿移远两三步,直到三百步左右为止。这件事说起来并不希奇,但非有恒心毅力不可!练过百日以后,不管风怎样吹,你能够在三百步远近,把这大小三个竹圈转数记清,才算是有了根基,再练下去就百发百中了。你这副弓箭,还不合用,到时我再给你打主意吧。”

岳飞闻言大喜,忙要行礼拜师,老者一手拉起,笑说:“我还不一定教你呢,你忙什么?单学射箭,用处还不甚大,只要真能下苦用功,没有学不成的事情。我这徒弟不容易收,你这师也不容易拜呢。”

岳飞觉着老者表面上言语温和,蔼然可亲,暗中好似别具一种威严,使人自生敬意。不敢多说,只得诺诺连声,恭敬称谢。

老者又对岳飞说:“你不必寻我,到了百日期满,我会寻你。”说罢,转身走去。

由此起,岳飞便照老者所说去练。未明前起身,寻到当地,把竹竿横插树上,挂上三个大小竹圈,面对阳光,定睛注视,一天也没断过。开头一个多月,感觉到非常难耐,那三个竹圈的转动次数,首先数不过来。稍微一晃眼,觉着没有数对,便要重数,一回也没有数满,就到了无法睁眼的时候,风大时尤其麻烦。

四五月间的阳光,一天比一天强烈,岳飞用功又勤,每日不被阳光射得眼睛睁不开,绝不肯走。似这样由渐而进,约有两个多月光景,老者始终不曾再见,两只眼睛却被阳光射得又红又肿,练的时间比初练时也增加了一倍以上。且喜父母不曾劝阻,依然坚持下去。

到了第三个月的下旬,心性越来越静,所定竹圈转动的次数,居然能够数完。两眼红肿逐渐消退,阳光也不像以前那样刺眼了。正想一百天的约会快到,眼看就有拜师之望;李正华忽然回家,将岳飞喊去,问知前事,笑说:“你不是要拜周侗为师么?再过十来天,我领你去。”

岳飞虽然仰慕周侗已久,但因那日射雁时所遇的人曾经当面接谈,对他慰勉甚殷,看出是位高明人物。尤其是经过三个来月的苦练,有了成效,目力首先比以前强了许多,由不得心中感佩。眼看百日期满,正华引进去见周侗的日期,又正是那人所约的一百天头上。不答应不好,答应又恐失信,便和正华说,打算过了那人约会再作打算,以免辜负对方盛意。

正华道:“我已托人和周老师说好,就这一天见面,如果他看你是个材料,当时就可收你为徒。约好不去,此老脾气古怪,以后求他,恐怕难呢!”

岳飞慷慨答道:“侄儿因为家贫,无力从师,在周家门外偷听了一年,并无一人理我。偶因射雁,遇见这位素不相识的老人家,对侄儿那样殷勤指点,再三勉励,倘若失约,非但辜负老人家美意,侄儿当初所说的话,岂不成了假的?人生世上,重的是信义二字,伯父与周老师的约会,侄儿先并不知,并非有意失约。周老师知道此事,也必原谅侄儿求学苦心,未必见怪。还望伯父成全,向周老师婉言相告,等侄儿向那位老人家学了射法,再去求见拜师吧。”

正华又说:“这位周老师乃今之奇士,名满关中。拜他为师,不是容易,你不要错过机会。”

岳飞毅然又答:“周老师文武全才,侄儿心中仰慕已非一日。不过侄儿觉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肯下苦功,终有学成之日。倘若周老师因为没有按照他所指定的日子前去,不肯收归门下,侄儿也决不敢失信于知己!”

正华笑道:“你小小年纪,居然有此志气,我也不再勉强。只是改期的话,不大好说,暂时作罢,将来再打主意好了。”

岳飞听正华口气,以后再想拜师,决非容易。心想:“周老师虽然本领高强,如果气量这样狭小,也就不能算是一位真正高明的人了。”

当下和李氏父女谈了谈别后所读的书,便自别去。到家之后,想起周侗的本领,又舍不得,心里很乱,拿着书也读不下去。可是怎么想也不应失信于人,决计先去赴约,学箭之后,看事而行,方始入睡。

第二天照旧到七里沟旁山坡之上,对着初升起来的太阳,苦练目力。到时,天还未亮,疏星残月,仍点缀着大片天空,只东方天边微微现出一点红影。跟着,日轮渐渐冒出地面,朝霞散绮,好看已极。

这正是夏天空气最清新也最凉爽的时候。岳飞照例蹲着一个骑马式,面对朝阳,默数那随风转动的竹圈。开头阳光一点也不刺眼,不消片刻,那轮红日由地平线上渐渐升起,放射出万丈光芒,映得东半天都成了红色。岳飞业已看惯,仍不怎样,那三个竹圈也早数过了三百。数到后来,那伏天的太阳,仿佛亿万银针也似,斜射过来,光芒耀眼,强烈已极。岳飞经过多日苦练,有了经验,知道练时不能勉强,稍微觉着眼睛有些刺痛,便避免和太阳直对,或是合上眼睛一会再数;虽不像以前那样横来,但因百日期近,格外用心。等最后一次数完竹圈以后,觉着当天又有长进,打算少停再试一下。

无意中把头一偏,先瞥见相隔不远的地面上,现出两个又长又大的人影,正往自己身前移动。抬头一看,由东面野地里走来两人,相隔还有十来丈。因是背着日光对面走来。太阳又刚升起不久,人还未到,人影已先投到了地上。目光到处,首先认出内中一人是李正华,另一人也似见过。揉了揉眼,定睛一看,不禁大喜,原来另一人竟是那日射雁时所遇的老者。忙即站起,待要迎上前去,忽又瞥见左侧人影一闪,一个身穿黄葛布褂的少年已由旁边崖坡上纵落,向来人飞驰而去,又是一个常见的熟人。随听正华高呼:“贤侄快来!”

等到走近,刚刚行礼,还未开口,正华已先笑说:“这位就是你朝夕盼望想要拜师的周侗老先生!”岳飞这一惊喜真非同小可,忙即跪倒,口称“老师”。周侗一手拉起,连说“孺子可教”,随令和那少年相见。岳飞早认出那是周侗之子周义,连忙行礼,叫了“师兄”!

周义笑说:“师弟真肯下苦,我奉家父之命,见了你面,故意不理,前后一年多了,真怪不过意的,你千万不要见怪。”岳飞已然明白,非但周侗父子有意磨练他的志气,最近半年,连正华也都参与在内。心中欢喜,感激不尽!急切间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周侗对周义笑说,“有话到家再谈,你那些师弟们还都等着跟他见面呢。”说罢,老少四人一同转身,顺崖坡绕过柳林,往周家走去。岳飞同了周义,跟在二老后面,走不几步,忽觉周义暗中拉了一下,刚一停步,想问何事。

周义低声悄说:“岳师弟,我真爱你极了。当你风雨无阻,连大雪寒天也必去我家门外听读书的时候,我们真恨不能把你当时接了进去。因家父说,一个能成大事业的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再多受一些折磨苦难,才能有望,这才迟了多半年。他老人家看似中年,实则年已六十五了,所收徒弟并不多,像你这样暗中考查最久才收的还是头一个。莫以为他老人家心肠狠,对一个未成年的幼童全无怜惜;若非格外看重,想把平生所学,连文带武和他所知道的山川险要、关河形势,一起传授给你,他也不会这样了。去年腊月底,我和杨再兴师兄柳林比枪,回去不多一会,家父便回了家。我们再三代你求说,家父知道你家贫苦,已打算和你见面,就便送些银米。李四叔恰在此时来访,二位老人家一商量,又改了主意。先由李四叔教你读书,随时考查你为人心性,等家父试验出你的恒心毅力,然后收你到门下来。我每天清早,也去那边崖上练功,不过练的方法不同,藏处你看不见罢了。你练得怎么样,我虽看不出来,只见你从来没有丝毫懈怠。有时看出你眼睛疼得厉害,又不便在这时候见面,心真代你着急。回去又向家父说了。他老人家第二天一早便赶了来,一直看到你练完才走。我见他脸上神气很高兴,知道无妨,才放了心。家父教射箭,单是目力就要练习上一年。这一百天只是头段,你居然忍受劳苦,不怕艰难,人还没有进门,就这短短不到一百天的工夫,先把那百步穿杨的目力练好,真叫人佩服极了。”

岳飞见周侗父子对他那样热情,自是感激非常。老少四人还未走到周家门口,众学生已迎了出来。周侗把手一挥,陪着正华先走进去。到了书房,正华先请周侗坐好,命岳飞正式行礼拜师,并与众同门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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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岳飞传有感2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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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重温了一遍以前看过的《岳飞传》,心中更是感慨万千。想着岳飞等忠良之士屡次遭到秦桧等人陷害,心中便愤愤不平。金兀术侵犯边疆,热血男儿保家卫国的壮丽凯歌从此上映了起来。岳将军战功赫赫,屡建奇功。曾以五千兵马退过敌人十万兵马,可见其利害。他为国家舍生忘死,不贪图富贵,而为百姓着想。他爱兵如子,不求虚荣,只为了“精忠报国”四字而生,为这四字而死,可见其忠良之心。

只是秦桧等下流之辈经过一段圣旨将岳飞拿去风波亭,连同张宪、岳云,一齐勒死在那里,可怜了岳将军精忠报国之心。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岳将军这种爱国之心,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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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岳飞传有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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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岳飞传这本书,我对岳飞有了一定的认识,岳飞的事迹让我很受感动。

在岳飞出生六个月的时候,家乡发洪水,使他失去了父亲。从此,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朋友的帮助下,岳飞一天天长大了。母亲经常教育他长大要精忠报国,岳飞铭记在心,天天好好学习,习武练功,终于练就了一身好武艺。

岳飞二十岁时,母亲在岳飞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之后,岳飞就带着母亲的寄托上前线杀金兵去了。岳飞在抗金打仗过程中为国家立下了十大汗马功劳,杀的金兵东逃西窜。后来,岳飞却被奸赋秦桧等人杀害在风波亭。

岳飞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很大,立志长大后要报效国家。因此他珍惜每一个机会,习文练武,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坚持不懈,最终练就了一身高强的本领,成为抗金大英雄,被后人称赞。

我要学习他从小立志高远,刻苦努力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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