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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最新20篇】

为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保障居住房屋出租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确保居住安全,特制订出租房屋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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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版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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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X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___X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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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细则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新人,猎头,全文共 4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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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科技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加大“人才强校”工程建设力度,本着“整合资源,突出支持重点;规范管理,减少交叉重复;提高效益,强化学校配套;明确任务,加强绩效评价”的原则,整合原有“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有关科技和人才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旨在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第四条 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归口负责“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省教育厅社政处归口负责本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支持规划、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自2008年起到2012止,五年内支持26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200项,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60项),其中,省教育厅直供高校1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1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非直供高校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本计划按分步实施。

第六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第七条 支持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三章 申请与推荐

第八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当正式通知为准。

第九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根据我省高等学校的科技水平核定申报名额。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十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领域分为: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20.人文社会科学。

第十一条 申请者须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按规定时间将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第四章 评审与批准

第十三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评审机构是“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术威望高、造诣深、作风公正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委员会可以邀请部分专家参加专业评审组的评审工作。按照申报领域不同,评审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和社政处。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1.评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人选;

2.参与对入选者所取得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评议;

3.研究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中的重大问题。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科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学科组的职责是:

1.评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计划资助候选人;

2.参与对获资助者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和所取得的研究成绩的评议。第十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评审程序为形式审查、学科组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批准。

第十六条 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学科组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属于支持范围;

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

4.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5.经费预算不符合规定。

第十七条 学科组评审实行会议评审方式。每位被评审者须由两位以上学科组成员负责主审,学科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建议支持的候选人,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建议资助候选人与规定指标之比不超过1.5∶1,且必须获学科组成员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方为有效。学科组评审结果汇总后,由主审人填写评审意见,组长签名。

第十八条 评审办公室对各学科组推荐资助的候选人情况进行汇总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实行会议评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到会,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评审委员会评审时,资助候选人须到会答辩。评审委员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第十九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实行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为公示期。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省教育厅领导审定。

第五章 支持措施

第二十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期限为2—3年。按照财政隶属关系,对省教育厅经费直供高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其他高校的资助经费由所在单位统筹解决。

第二十一条 支持强度:自然科学领域单项资助经费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为每人20万元,第二档为每人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单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资助经费列入当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

第二十二条 为增强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导向作用,提高计划效益,省教育厅经费直供高校应按不低于1:1比例资助。

对于资助经费不能落实的高校,省教育厅不予支持,同时取消其下推荐资格。

第二十三条 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省教育厅将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选派计划中,每年择优资助10名左右赴国外高水平大学从事合作研究。

第六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落实申请书所列的科研用房、设备、人力、物力等各方面条件,支持并督促入选者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12月1日前向评审办公室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在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期结束的下一4月1日前,入选者要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第二十七条 入选者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据实列支,专款专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的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的主要用途为:科研业务费和项目管理费、图书仪器设备的购置、科研材料费、协作费、成果鉴定费及其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费用。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有关高等学校单独编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经费决算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

第二十八条 凡在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支持下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论著以及成果鉴定时,必须作为第一单位标注“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为:sponsored by program for science&technology innovation talents in universities of henan province,英文缩写为“hastit”)。

第二十九条 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我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岗位的入选者,或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入选者,所在高等学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教育厅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

第三十条 因故中止、撤销资助的,入选者必须及时撰写阶段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 有关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入选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大力支持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有关评审工作的实施细则应于当年评审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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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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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办法所称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因患病、工伤、享受有关假期、外派学习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适用本办法。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支付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工会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工资支付

第六条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劳动者公示。

第八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的内容,包括工资支付标准、项目、形式、时间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第十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与金额以及发放单位、发放时间等事项。企业保存工资支付表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确认。企业保存劳动考勤记录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条 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和出勤记录。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

第十四条 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第十五条 劳动者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第十六条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八条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本条的最重大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本意,即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选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当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依法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由企业代扣的有关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依法由企业代扣的其他款项。

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依法集体协商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延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二条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分包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垫付额以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

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

第二十五条 鼓励企业通过办理履约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途径,加强工资支付保障。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审查,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得通过审查。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并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及时查处违法发包、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工会发现企业有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其改正;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工会的意见或者建议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并将处理或者处罚结果书面反馈工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拖欠工资事件联合处置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拖欠工资事件。

第三十条 对有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可以在信用浙江网和主要媒体上公示其拖欠工资信息;有关部门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应当将其拖欠工资的负面信用评价作为相关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前款所称严重拖欠工资行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拖欠工资时间达到或者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二)一次拖欠10人以上工资的;

(三)拖欠工资总额达到或者超过50万元的。

(将企业欠薪行为列入信用负面评价,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依法诚信用工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详细明确了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具体情节,便于实践操作。)

第三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建筑业等行业领域拖欠工资风险情况,实施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妨害公共安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对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实施殴打、伤害的;

(二)企业及其相关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劳动者在追讨工资中,采取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等非法方式的。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侵害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受理或者处理,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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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最新版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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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_x

劳务分包人(全称):__x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_x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7、我部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根据各班组上报的考勤表或班组计工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银行卡号)、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每月安排专职农民工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人员,根据工资支付表将工资由农民工工资存入专用预储帐户转帐到农民工登记在册的工资银行卡。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发。我部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在工资发放之后必须由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8、我部每月定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不能足额发放,则以不低于天津市最工资标准的金额支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每季度按劳动合同约定对农民工劳务费进行一次性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出现此类情形,我公司将具体工资发放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并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实际发放明细清单连同书面报告加盖分包方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

9、每次发放工资后,我部将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转帐清单等资料全套复印一份并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承包方备查。

10、我部在申请拨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施工进度形象部位所产生的农民工劳务费明细

结合相应班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材料制作成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我部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分包方拨付工程款时,将所含劳务费部分直接转帐到我部在银行建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其余部分转帐到我部指定帐户。我部在分包方拨付工程款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11、每期拨款前我部如未将上期各月有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及银行

转帐清单等资料送交分包方,分包方若不予进行拨款,我部无异议,并按分包方要求补齐上期应交资料。

12、我部在施工开始前,向分包方一次性缴纳¥x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非清包方式则写:分包方可在我部申请拨付的工程款中已扣除劳务费后的剩余部分金额里再扣压部分金额作为工资发放保证金,延时拨付,扣除比例为当期拨款总金额的3%)。若工程进行期间我部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又为未用任何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分包方将有权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余部分将优先作为罚金或违约金。工程竣工结算完结42天后,经分包方审核我公司已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剩余保证金全部返还我部。

13、我部承诺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我部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

15、若我部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发生举报并调查属实,分包方有权暂停进行拨款,直至问题解决。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其责任全部由我部承担,若因此对分包方的工程造成不利影响,承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6、若我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拖欠情形,分包方采用以下保障措施,我部承诺对此无异议。

1)动用当期支付工程款兑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若当期工程支付款不足或没有计量,分包方将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17、若分包方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我部在10日内足额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我部未按时足额补存,分包方在下期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应补存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我部无异议。

18、我部不得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手段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分包方有权追究我部的责任。

19、我部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分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分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包人:_x分包人:_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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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乡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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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韶关房地产有限公司:

X年春节将近,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于我司承接的保利中兴花园项目年前农民工工资发放事宜,我司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司将严格按照韶关市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进场验证、考勤、工资发放的工作;

2、我司保证年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工人工资发放表及时上报保利项目部,并保证上报材料真实有效;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我司处置不力,造成农民工不同形式的上方、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发生,我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司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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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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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__年x月—20__年x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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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乡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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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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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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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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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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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承接的_____项目,我公司分包其劳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二、劳务分包由本公司负责,不得非法转包。

三、工程款拨付后,配合总包企业及时提供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保证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得发给“包工头”个人。否则如出现包工头携款逃逸或挪用农民工工资,本公司承担责任。

四、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各班组也要签订用工协议,写清楚施工任务、工程交工验收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工程完工及时结算,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围堵政府机关或交通要道事件,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解决问题并接受行政处罚。

六、如与总包企业或农民工争议较大难以协调,同意司法途径解决。

公司负责人:______

电话: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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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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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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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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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建的浦泗路朱家山河桥梁工程,关于拖欠工资问题现向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郑重承诺:

1、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给“包工头”。

2、如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单位先行垫付,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清欠负总责。

3、如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的惩罚。

xx有限公司 浦泗路朱家山河桥梁工程项目部 承诺人:

20xx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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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效力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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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______: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以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__________项目_________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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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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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上的干部讲话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工作的核心就是千方百计促进老百姓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让一个群众返贫的底线,而务工收入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稳定增收的“铁杆庄稼”,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稳定的社会大局造成影响;往大了讲,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平正义,直接体现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高低和是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

前面,*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未办结的欠薪案件、未化解的欠薪隐患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陇明公平台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结时限、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这些问题,会议通报到了县区、单位、项目和企业,谁多谁少、谁轻谁重,都很清楚。市政府在上周第*次常务会议上已经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刚才也看了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汇报材料。总体感觉,经过多年的持续治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有些还很严重,我感觉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重大隐患比较突出,主要是三条地方高速和恒大房地产的问题。

二是问题整改没有见底,目前还有*个欠薪案件未办结,*月份排查问题还剩*个没整改到位,有些因为办理不及时已经造成群体访、越级访;随着排查工作的继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出现。

三是基础支撑比较乏力,表现在两个方面:标准化工地质量不高,工资表代签现象普遍存在,“硬伤”比较多,近期调研的*个项目中有*个存在问题,占比高达*%;陇明公平台应用率低,全市录入*平台的项目*个,通过平台发放工资的仅占*%,安定、通渭、漳县、定西高新区不到三分之一;通过平台实名制考勤的仅占*%,*在*%以下。

四是失信惩戒作用发挥有限,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造成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就一条——思想认识没到位、责任落实没到位,包括人社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等等,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特别是受疫情侵袭、年关将近等因素影响,整体形势仍然严峻,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大家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认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朝着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继续努力,最终实现根治欠薪。

下面,我重点围绕解决当下突出问题、着眼长远根治欠薪、确保实现四个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欠薪线索平台办结率排名“全省中间偏上”、确保省上年终考核实现“保六争五”),着重讲三点意见:

第一,欠薪隐患问题要坚持全面排查、专人盯办、迅速化解。

关键抓好三件事:

一是现存隐患要抓紧化解。*月份排查出的*个欠薪隐患还有*个没有化解,是谁的责任、什么时候完成,刚才已经交办的非常清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快进度,综合运用提醒、预警、约谈、处罚等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两周内要全部解决到位。

二是新的隐患要继续排查。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开展排查,各县区和人社、住建、交运、商务、文旅等部门围绕在建项目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等问题,继续深入排查梳理重大欠薪隐患,尽快摸清底数,每个隐患都要做到“五清楚”(欠薪项目清楚、欠薪金额清楚、涉及人数清楚、各方责任清楚、根治措施清楚),并逐一建立台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部销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防止越级上访。

三是重大隐患要专人盯办。目前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三条高速,其中定临、通定两条高速,市上已协调建设银行各支持*亿元贷款予以解决,目前还没到位,市交运局要盯办落实、加快进度;陇漳高速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确定贷款合作银行,务必于*月前解决到位。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政府资本金,同步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好三条高速欠薪问题。二一个是恒大悦龙台,责任在安定区和市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尽快核实欠薪金额、人数,分类研究解决,其中对*月*日前拖欠的,督促施工单位自行筹资解决;*月*日以后拖欠的,从市住建局监管账户拨付资金,*月底前务必解决到位。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足额补齐三期项目工资保证金,后续再发生欠薪问题就要马上能够兜底。

第二,重点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加快清仓、全部见底。

重点是两类案件:

一是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涉及金额小、人数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要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一销号。对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企业清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做好兜底保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先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案件办理要各方联动、随接随办。目前全国欠薪线索处置平台、*省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的办结率都排在前列(共办结国家欠薪线索*条、办结率*%,办结省上欠薪线索*条、办结率*%),但问题是办结率和排名都不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市上已发布《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倡通过两个平台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等“不见面”形式线上反映欠薪问题,从数据来看,农民工现场投诉减少,电话投诉、网络平台举报明显增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包抓、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具体办理机制,真正做到随接随办、高效办理,争取办结率“稳定全省中间偏上”。

第三,解决根本问题要注重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要着重夯实“两个基础”、完善“四个机制”、压实“五方责任”,加快形成“不敢欠”“不能欠”“能清欠”的工作局面。

夯实“两个基础”:

一是夯实标准化工地建设基础,对专用账户不规范、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代签字现象等突出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项目逐户排查,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整改完善,确保年底考核时不出问题。各级人社和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督促在建项目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是夯实陇明公平台应用基础,目前实名考勤数据上传、平台发放工资两项指标比较靠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特别是住建部门要尽快督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将实名考勤与“陇明公”平台及时对接连通,务必于*月*日冬季项目停工前实现考勤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总牵头,督促在建项目全部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月底必须达到*%。

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首问责任、盯办落实机制。市人社局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受理举报电话和办事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服务,做到专人负责、投诉有门、处理及时、结果公正。

二是优先调解、“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仲裁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纳入速执程序,优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联合惩戒、刑事衔接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直通车”,尤其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每个季度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要应列尽列。发改、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要根据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信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高档生活消费、出行等方面严格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要采取暂停投标、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惩戒措施,切实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是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定西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教育、卫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直包抓县区的单位(人社、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项目建设单位也要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并提高根治欠薪工作在政府履责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建立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欠薪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包抓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按季度考核并进行约谈;因欠薪问题引发*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直接评为c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压实“五方责任”:即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人社部门协调指导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

一是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工作、所有问题全部责任到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住建、交运等行业部门要将根治欠薪与项目质量一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案件。

三是*个市直包抓单位(人社包抓岷县、发改包抓陇西、财政包抓漳县、住建包抓渭源、交运包抓通渭、水务包抓临洮、工信包抓安定),每季度要对包抓县区根治欠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调研,随时进行督促指导。

四是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研判形势,汇总反映问题,研究分析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五是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大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受理,快立、快办、快结;其他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根治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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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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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 公司承建的 项目 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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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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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____项目____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承诺人:__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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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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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公司:

为进一步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我司承诺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

二、一旦出现本公司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贵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

三、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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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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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项目部

承诺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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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文档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谁提供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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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项目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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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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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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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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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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