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21年湖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汇集七篇)

高考伴随着夏天来临,满腔热血的高三学子即将随着炎炎夏日迎接高考,你知道高考的时间吗?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2024年湖南高考时间安排_湖南2024高考时间安排表及科目,希望你喜欢。

浏览

1826

范文

7

篇1: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1911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21日至7月30日17:00止;

全部新考生单位材料和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及免试二科新考生个人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30日至8月3日17:00止,中午休息1小时,节假日不休息;

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时间:8月4日至8月8日17:00止;

网上缴费时间:老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所有新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8月13日开始缴费。截止时间均为8月16日17:00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

开取发票时间: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名分网上注册报名、全部新考生单位材料和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及免试二科新考生个人材料现场资格审核、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网络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环节。

(三)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陆界面(http://),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并上传照片(半年以内证件照)。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上传的照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考生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基本信息时,填报单位名称须与单位资质证书名称保持一致。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下载打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四)新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材料审核和个人材料审核。

考生所在单位材料和需现场审核的考生个人材料由送审单位指定经办人员于7月30日至8月3日统一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送审单位送审前请务必收齐材料,原则上每个单位只受理一次材料报审。审核过程中,送审单位和考生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一楼考务大厅,咨询电话:12333。

1、考生所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送审单位信息备案表》1份,见附件3,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4、5,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按《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序号排序;

(4)送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考生个人材料审核分为现场审核和网络审核两种情况。

(1)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及免试二科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考生,必须进行网络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考生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成功报名,并确认单位已经报送其报名表和名单后,上传本人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传一个即可)和身份证;增报专业考生上传本人一建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信息须与学信网信息一致。每名考生有两次上传材料机会,请考生务必及时、准确上传材料。

考生8月4日至8月8日17:00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 //. cn ),在“网上报名”栏目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登陆界面(http://60.208.22.51:8888/reviewinfo/),新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电子文件上传;增报专业考生将已取得的一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电子文件上传。考生须在48小时内登陆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13日至8月16日17: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报平台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按照规定,我们将对通过2016年网络资格审核的部分新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保持手机畅通。

(五)对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处理。对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省人事考试中心一经核实,对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告,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考生将采取终止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等措施,并停止考生两年报考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385 字

+ 加入清单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三)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要求,予以严肃处理,并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通报。

附件:【所有附件下载>>】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 送审单位信息备案表

4. 现场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

5. 网络资格审核新考生信息汇总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 7月20日

附件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湖南岳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公示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1055 字

+ 加入清单

(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与报名入口一览表

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841 字

+ 加入清单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区

新疆区

兵团

地区

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

考务通知

咨询电话

文化旅游部网全国导游证报名系统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10-65202128

北京市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10-85157149

天津市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2-28369426

河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311-85815722

山西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351-7226197

内蒙古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471-6282633

辽宁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4-86131043

吉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431-81292306

黑龙江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451-55601125

上海市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1-61322180

江苏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5-83421475

浙江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571-87998404

安徽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551-62999142

福建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591-87671983

江西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791-86228400

山东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531-82676331

河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371-65908268

湖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7-87124682

湖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731-84663300

广东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0-87513689

广西区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771-2811876

海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898-65200685

重庆市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3-63236185

四川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8-86702062

贵州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851-86828330

云南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871-64608354

西藏区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891-6825587

陕西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29-85261334

甘肃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931-8411118

青海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971-6163905

宁夏区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951-6727396

新疆区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991-8838825

兵团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与入口

2021年06月开始

网上报名|入口

2021考务通知

0991-2313208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湖南岳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公示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119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 )”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一次。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陕西一级建造师考试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4〕16号)

第七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第八条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