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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规章制度范本【热门20篇】

规章制度有助于组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秩序。通过规章制度,组织可以明确规定行为准则、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确保员工之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火锅店规章制度范本,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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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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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了员工建造适宜和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责任

生产部、总务部及各生产车间。

4.内容

4.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2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3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各级环境保护任制

1.1环境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运行经果和管理者

1.2环境管理委员会

由由主任委员(环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员组成的一个环境方面的审议机构。

1.3各层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

三.三废处理方案

1.1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务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1.3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1.4废料销毁

锅炉房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皋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总务部门回收;

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6.躁声的管理:采用低躁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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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部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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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公司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潜能,促进个人绩效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人员(包括因请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二、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业绩考核、素质考核和特殊贡献三部分。

业绩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完成的岗位工作、上级交付任务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绩情况。

素质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基本业务技能、核心能力、职业道德、特有素质进行综合评议。

特殊贡献主要指对公司发展的特殊贡献及工作过程中的创新、突出亮点等。

三、考核组成部分及权重

(一)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部分组成,即部门月度考核成绩、自评分、月度评议成绩和加减分值。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自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月度评议成绩占15%,加减分占总成绩的15%,即:

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部门月度考核成绩×60%+自评考核成绩×10%+月度评议成绩×15%+奖分、扣分(范围为0—15分)

其中:

(1)部门月度成绩按部门(或单位)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如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因特殊情况无法计算时,按85分计算。

(2)自评成绩以自评附表1的考核分数为准;

(3)月度评议成绩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绩、部门员工评议成绩组成。即月度评议成绩=直接主管考核成绩×60%+部门员工评议成绩×40%。副职的直接主管为本部门正职,正职的直接主管为分管经理。

(4)部门(单位)负责人加减分值以公示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为准。副职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加减分值,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考核成绩要附带加减分数明细。

2、如出现职业禁区里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节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月度考核成绩为零:

(1)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规定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出现职业禁区中规定绝对禁止行为的;

(5)有任何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公司的行为;

(6)在业务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7)利用公司资源招揽、从事私活,谋取私利的;

(8)不服从工作安排及拒绝执行公司管理规定的。

(9)具有《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的自由主义表现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谣言、对上级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不利于内部团结,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考核等级

a级(优秀)90—100分工作成绩优异,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占总人数的10%。

b级(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占总人数的65%。

c级(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占总人数的20%。

d级(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占总人数的5%。

e级(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规定时间随具体情况变化而变化。

(二)员工

员工考核由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参照中层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同时,为保证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见到实效,以利于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员工月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占到总人数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5%。

四、考核纪律

(1)考核者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因为个人好恶予以过高或过低评价,一经发现上报考核委员会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种资料不能按时报送者,每迟报一天扣单位3分,依次类推。

五、考核反馈

1、申诉

人力资源部每月公示员工成绩后,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网上或填写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举报,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调查落实,将调查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2、考核面谈

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要及时沟通反馈,沟通主要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组织面谈。肯定成绩,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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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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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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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手册编写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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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介绍本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等)。

第3条、公司机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1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2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3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4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35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6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7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8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9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0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2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3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4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6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7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8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9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1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3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4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55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6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7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8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63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64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65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66条、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67条、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8条、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条、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0条、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1条、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2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73条、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74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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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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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不得擅自脱离实训岗位,不得围观其它实训场所。

17、氧—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乙炔胶管与氧—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8、施工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乙炔瓶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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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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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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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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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拟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将填好的"江苏省婚姻介绍机构申请登记审批表"及验资证明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审批,经批准后凭"江苏省婚姻介绍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经营。

二、本着提高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办一个婚姻介绍所,省辖市可办1-2个,为辖区内群众服务,介绍所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无证婚姻介绍所进行取缔。

三、各婚姻介绍所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公开服务项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绍所更换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须报县、市两级民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凡经批准的介绍所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经营满3年的应重新更换许可证,否则取消经营资格。婚姻介绍许可证不得转让。

五、不得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虚假言行。禁止搞虚假相亲、严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严禁借婚姻介绍名义骗妇女。

六、征婚者必须无配偶,申请时应出具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如实填报自己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和经济状况等。介绍所对征婚者的情况必须认真审查,对材料档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强防范意识,严防有人利用征婚搞违法活动。

七、对不按婚姻介绍所管理规定办事、年度检查不合格的介绍所,民政部门可限期整改、处罚直至撤销。其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婚姻介绍所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高服务水平,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绍所办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婚姻介绍管理,规范婚姻介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婚姻介绍服务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征婚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应当成立婚姻介绍机构。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偿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应当事先向婚姻介绍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婚姻介绍服务和征婚、应征,应当坚持自愿、诚实、信用、守约的原则。

婚姻介绍服务,应当充分尊重征婚当事人的意志。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全市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民政部门对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置,应当进行合理规划、科学指导、总量控制。

民政部门在对婚姻介绍机构及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管理中,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婚姻介绍机构和征婚当事人的有关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并为婚姻介绍机构及公益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七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

(二)有三名以上经民政部门业务培训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四)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机构名称;

(二)从业人员花名册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主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四)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机构章程草案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

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先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市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婚姻介绍机构批准证明的,按国家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条

婚姻介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和主要负责人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的,应当先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

(二)禁止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的婚姻介绍服务活动;

(三)不得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

(四)不得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条 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婚姻介绍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征婚当事人进行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必须由征婚当事人本人办理;

(二)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为一年,从办理征婚登记手续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按照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认真、良好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敷衍推诿;

(四)为征婚当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绍服务对象泄漏征婚当事人的登记事项或向其他征婚当事人告知征婚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能告知的有关事项;

(五)对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未介绍成功的,服务期满后撤销登记,退还征婚当事人的所有资料和有关证件;征婚当事人要求继续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按本条规定重新进行登记并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婚姻介绍机构在进行婚姻介绍服务活动时,应当公示办事程序、各项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征婚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第十五条 征婚人应当向婚姻介绍机构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婚姻状况有效证明,并如实提交本人工作、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抚养等其他基本情况资料。

第十六条 市民政部门应当对婚姻介绍机构进行年度审核。

婚姻介绍机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部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第十七条 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婚姻介绍机构,擅自进行有偿婚姻介绍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或有配偶者进行婚姻介绍的;

(二)从事涉外和港、澳、台同胞及华侨婚姻介绍服务活动的;

(三)为无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征婚人和应征人进行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同时为两个以上征婚人或应征人介绍同一个应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条 婚姻介绍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婚姻介绍机构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办,未按规定程序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的;

(二)为代理他人征婚或应征者办理征婚登记手续的;

(三)在婚姻介绍登记服务期限内不按征婚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绍服务的;

(四)违背征婚当事人意志或违反约定泄漏征婚当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身份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门年度审核的。

第二十条

征婚当事人在征婚和应征登记时,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料的,由民政部门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给婚姻介绍机构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民政部门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二条

为从事有偿婚姻介绍服务,向民政部门提出成立婚姻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民政部门拒绝受理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既不办理又不给予书面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婚姻介绍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婚介服务流程

收集信息:我们将要求所有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各种资格认证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备案,申请人须按照---婚介的统一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中将包括基本信息和---婚介的免责声明),并同时签订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的法律文件。

核实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婚介将认真核对,并且验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伪,

整理信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婚介将会员资料加以分类归档,尊重和保护会员的个人隐私。---婚介承诺不出售、交换会员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滥用任何会员个人信息,不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婚介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会员个人密码和信息的安全。

审批会员:经过核实,符合---婚介要求的申请人将成为正式会员,同时---婚介与其签订个人资料授权使用声明。经过核实被确认为无效信息的申请人,---婚介将拒绝批准其为会员,同时保留其不良记录,其个人资料将如实返还。

会员权利:所有会员从被确认为会员之日起,都将被视为最尊贵的客户,敬请

接受---婚介提供的各项卓越服务,具体服务参见基本客服项目、自助式客服项目以及个性化客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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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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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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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照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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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健身房的管理,保障宾客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早上06:00——晚上22:00。

二、健身房仅供本酒店住客使用,禁止内部员工使用。

三、注意事项:

(一)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严禁酒后或服药治疗后的三小时内使用健身器材。

(二)自觉维护健身房内的公共卫生,严禁在健身房内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大声喧哗;严禁在健身房墙壁上乱涂乱画及踩踏。

(三)文明健身,禁止在健身房内赤裸上身。

(四)使用健身器材时,须穿运动服、鞋,禁止穿高跟鞋、皮鞋使用健身器材。

(五)健身时应按照相应健身器材说明正确使用,确保人员及健身器材的安全,防止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使用健身器材时,要爱护健身器材,不得随意拆卸与移动,如有造成健身器材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对健身器材操作说明不理解或使用时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23/F

行政酒店工作人员求助,或致电内线电话,切勿在不清楚使用方法前提下使用或擅自修理健身器材。

(八)进入健身房时,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贵重物品,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九)爱护健身器材,应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发生碰撞。

(十)健身前请先做好热身运动,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加大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十一)未成年人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有成年人陪同。

(十二)健身完毕时,应自觉将各种健身器材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十三)健身设施仅供室内使用,禁止外带、外借或任意挪动。

(十四)健身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十五)违反本制度者,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并禁止使用健身室进行活动。

声明:当您使用健身器材时,本酒店视为您已详细阅读本规定及健身器材操作说明并自愿遵守;本酒店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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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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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

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

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

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区域内操作,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粗加工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将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检查各种商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各种加工工具、设备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制作:设置冷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进行撤换处理。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将食品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5.成品供应:

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防止污染。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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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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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审批程序

1、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采购单据,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核准,交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2、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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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厂员工规章制度最新范本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职员,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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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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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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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__%;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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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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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各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餐厨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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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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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科必须 24 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2 、值班员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暖等设施具体情况。

3 、值班员工要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喝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对待报修项目要及时处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 、维修值班的电话是保持与学校各部门联系的重要通讯工具,不得私用 , 保持线路畅通。

6 、值班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7 、值班员工要做到文明、主动、优质的为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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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企业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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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代开的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三、购货发票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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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校职工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职员,教师,全文共 3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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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年度和阶段性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一条:教师考勤

1、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每月事假超过2天或病假超过4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事假超过3天、病假超过10天,扣发日平均工资(以上天数不含本数)。教师考勤每月兑现一次,年终满勤者奖励100.00元,每学期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每超1天,扣发日平均工资总额的50%。

2、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准请婚假外出旅行,特殊情况准假不得超过5天。直系亲属丧假不超过7天。本人因病需请假住院,必须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经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请假。长期患病难以坚持工作的,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提出具体意见,由教育局批准病休: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发80%的工资;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发70%工资。工资等事项按人事部门的规定执行。

3、女教工产假、节育假按执行。在寒暑假中生育者,开学后不得从头享受产假,只能补够所规定的天数。

4、各村小负责人没有请假权,教师2天以内的事假由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村小教师请假,必须要有负责人的签字,否则不予批准。3天以上请假,经学区校长签字由主管局长批准请假;学区校长1天以内的请假可以由学区校委会研究批准;1天以上须经教育局主管局长批准。

5、下列情况按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

2)本人不到校,委托他人口头请假、捎带请假条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

3)编造假情况造成请假事实;

4)办理调动手续时无故超过报到期限;

6、因本人卧床不起或直系亲属病危急需护理、交通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可在查清情况后,按病事假处理,并补办请假手续。

7、凡旷工一天,扣发两天日平均工资总额,依次类推。旷工5天以上,除经济处罚外,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擅自放假或推迟开学时间一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0%,以此类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9、上课时间一律不允许睡觉,凡是睡觉、不上早操、不上课间操、不上早晚自习的教师或不跟班的班主任,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二、在工作当中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一次扣除200元以上的工资。并处以一定的行政处分。一般性工作失误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工作失误的认定:

重大工作失误

①、财产、声誉、安全、受重大损失的。

②、上级检查中工作不力,受批评处罚的。

③、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④、在其他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⑤、在批改作业时超日期批改的。

一般性工作失误

①、升降国旗、值周每缺一次计一次。

②、学生代教师批改作业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③、跟班教师不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计一次。

④、上班期间会客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每出现一次计一次。

第二十三条: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完成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视其情节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四条:在教室内吸烟、在课堂内接打电话、在上正课时间安排学生整堂课做作业、让学生到办公室改作业或到其他场所站队批改作业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五条:对上级的政策、要求、法律法规等宣传不到位者,每出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财产管理中,有舞弊行为或管理不善而损坏严重的,视其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的罚金,并责令赔偿。

第二十七条:对出工不出力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八条:不损坏集体名誉,学区内部事务要不外传、不扩大、不变相宣传,若有违反上述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二十九条:教师之间要加强团结,互信互助,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拉帮派、不搞分裂、不闹矛盾。若出现因不团结、闹矛盾而造成工作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三十条:特殊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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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志愿者,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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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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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仓库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1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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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好公司的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降低费用,便于统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货物出入库管理

1、货物出入库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货物出入库的流程办理;

2、货物入库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订单数量和质量要求,如有出入问题应及时向有上级主管部门映;

2、货物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货物名称、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单一致,并同时通知质管部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货物后出具货物入库单;

3、对超出订单数量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应另行存放,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后再另行作出出入库处理;

5、用户退货入库,

6、货物出库时,应做到手续清楚,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并有财务部门确认的发货(调拨)单进行配货、装箱、发货;

二、库存管理

1、货物入库后,仓管员应必须随时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将货物分门别类的进行上架、归位堆放,并在显著位置挂上货物进销存卡片;

2、库存货物应有明显标志进行分类,做到帐、卡、物相符;

3、仓库内要保持整洁、美观,物品摆放合理;

4、各类货物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5、仓库货物如有损失、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进报批手续;

6、仓库统计员及时进行进销存的帐务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把数据报告有关部门;

三、安全管理

1、切实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督促、检查、落实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坏等安全措施,保证库存货物的完好无损;

2、仓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库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的隐患,门、窗、锁、电源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3、各类货物之间、货架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防火通道;

4、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房内,应严禁明火及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

5、仓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6、仓管员对自己所管货物,对外有保密的责任。

7、仓管员应严格遵守保卫制度,本公司以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

8、仓库是存放公司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9、仓管员对办理入出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四、其他

1、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2、仓管员对库存货物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分清责任,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本制度如有与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触的,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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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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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厦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二)车管员负

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

第二章 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五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第七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八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九条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十条 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第十一条 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万科洗车场规定范围除外)、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第十三条 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第十四条 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第十五条 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十六条 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部长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部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六)收费系统一旦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然后立即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第十八条 岗亭制度:

(一)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第三章 收费办法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停车费。首x小时x元/次,超过x小时,每小时加收x元,连续停放在24小时内最高限额停车费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条 优惠范围: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__大厦业主(租户)购买年卡__元/月。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

__大厦停车场刷卡机设置一览表

地 点

数 量

收 费 标 准

__

1台

3小时内使用一票,每票结算价为5元,超时按5元/小时补费

停车场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水平,适应停车需求,维护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设置使用、经营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一)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用地红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四)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

(五)配建停车场,是指与建筑物配套建设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六)临时停车场,是指利用储备土地、待建土地、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停车场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镇(街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停车场规划的编制、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审核停车场的规划方案并对停车场工程进行规划验收。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建筑工程建设行业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并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管理部门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交通影响评价,对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及路内停车位审批提出意见,配合停车站场主管部门做好停车场停放秩序管理。

城市管理、国土、园林、环境保护、工商、税务、水务、公安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区政府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政府可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土地开发利用时,根据规划单独建设或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纳入公共资源管理。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场,推行停车特许经营制度。鼓励利用储备土地、人防工程、建筑物退缩位和尚未移交的市政规划路等设立临时停车场。建设和推广全市一体化智能停车管理与服务云平台,培育适应我市需求的本地停车服务企业。各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创新城市停车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政府积极引导停车行业协会的成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车位对外开放。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会同交通运输、建设、公安、国土等管理部门编制停车场的专项规划,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建设、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编制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并应根据城市发展、停车需求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

第八条、涉及停车场建设的土地开发,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配套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内容。

(二)集约利用土地,建设立体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并可进行商业综合开发。

(三)在符合规划要求下,可利用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及人防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

(四)利用现有停车场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场的,在不办理产权证及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不征收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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