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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征求意见(经典20篇)

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1年征求意见,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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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学前教育条例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学前,全文共 4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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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学前教育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4月1日,《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17日。

《条例》规定,年满3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应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申请入学。学前教育机构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查,应按照有利于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班。可以实行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办学形式,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和经费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实施监管。

学前教育机构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想象力。禁止对学龄前儿童以集中授课方式开展汉语拼音读写、汉字读写、数字书写运算和外语认读拼写等训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可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规收费,违规使用经费的;擅自改变学前教育机构使用性质和规模的;未按规定使用工作人员的;虐待、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等损害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未执行保育教育、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

如果你对《条例》有建议,可在4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通讯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邮政编码:710006,联系人蔡军,电话:,传真:63916444,电子邮箱:

相关链接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活动,保障学龄前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用语解释〕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活动。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的机构,包括幼儿园、保育院和幼儿教学点等。

第三条〔发展原则〕 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实行省市统筹协调,以县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政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

(二)开展学前教育业务指导;

(三)实施学前教育机构分类定级管理;

(四)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

(五)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研究;

(六)开展督导评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妇联、残联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第六条〔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条〔扶助规定〕 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八条〔鼓励倡导〕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倡导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资源配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建设发展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科学布局学前教育机构,并适时调整。

学前教育机构的布局,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龄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每10000至15000常驻人口至少设置一所学前教育机构;人口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条〔建设用地〕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中预留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用地,并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建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学前教育机构建设性质和规模,不得侵占、破坏学前教育设施。

第十二条〔城区配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办理居民区规划审批前,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农村配套〕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学前教育机构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第三章 申办设立

第十四条〔登记制度〕 学前教育机构实行法人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设置条件〕 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符合规定的场所和配套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有符合规定的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公办机构〕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民办机构〕 申请举办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五)学前教育机构章程、首届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六)专任教师、财会人员、卫生保健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申办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不同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入学原则〕 年满3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应当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申请入学。

学前教育机构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查,应当按照有利于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编班。

第二十条〔办学形式〕 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实行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办学形式。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十一条〔负责制〕 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园(院)长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岗位待遇〕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保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教育培训〕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师德师风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

第二十四条〔限制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一)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

(二)传染病患者;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其他人员。

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应当暂停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经费管理〕 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和经费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保育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安排学龄前儿童一日作息,培养学龄前儿童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障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想象力。

禁止对学龄前儿童以集中授课方式开展汉语拼音读写、汉字读写、数字书写运算和外语认读拼写等训练。

第二十七条〔卫生保健〕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和卫生消毒等日常工作,为学龄前儿童提供的食品应当安全卫生、健康营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开展科学保育和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十八条〔安全管理〕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建立各项安全防护、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发生突发事件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不得瞒报、延报和漏报。

第二十九条〔保护规定〕 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学龄前儿童,严禁虐待、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学龄前儿童人格等损害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三十条〔家园共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社区、家庭的联系与合作,向家长宣传科学保教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机关责令改正,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 学前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园,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一)违规收费,违反规定使用经费的;

(二)擅自改变学前教育机构使用性质和规模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工作人员的;

(四)虐待、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等损害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

(五)未执行保育教育、膳食营养、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法律责任〕 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学前教育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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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采购合同征求意见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意见,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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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规格粉/液数量单位单价(吨/元)金额(元)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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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函的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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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区某单位或公司:

我公司因个人原因辞去担任的公司职务,准备到贵地发展,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该同志在我公司的表现和能力郑重推荐如下:

x年于xx大学专业本科毕业,于x年到我公司工作,先后在何岗位(部门)担任 等职务。

进入我公司以来,表现突出积极,学习认真刻苦,钻研进取,工作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中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善于与同志合作,乐于助人。

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长期从事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经过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经成为一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有热情有能力适应各种工作的挑战。

作为原单位,我们郑重推荐该同志到贵单位工作,希望予以认真考虑为盼。

此致

敬礼

原企业名称(盖公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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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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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领导班子意见建议

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

(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金融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今天的不断发展壮大,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信合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5)、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金融业的环境形势、大胆探索信用社改革创新思路。大力发展支农贷款,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制定合理的年度计划目标,促进了信用社发展。

(6)、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2、主要问题。

(1)、领导应多下基层关心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职工的想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应推来推去,应积极协调解决。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一线职工的交流。

(2)、建议领导班子在培养年轻领导成员上应加大力度。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高管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建议领导提拔干部要坚持“四化”标准,事前应将提拔的干部个人情况向广大员工公示,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对已经提拔的干部应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

(4)、建议领导层在决策上要多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考虑问题。

(5)、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

(6)、建议领导对下属应保持平易近人的态度,在工作中让员工与领导之间保持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领导的威信是靠人格魅力、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所树立起来的。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及建议

1、总体评价。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普遍较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存在不足及建议。

(1)、个别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不能从表面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职工的利益。

(2)、个别领导架子大,与职工沟通少,不了解职工,职工对领导不认识。

(3)、个别领导包括一些中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领导风范和艺术。

(4)、年轻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服人,不能武断,有些工作要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手续办事。

(5)、建议领导要克服职位变了对职工的态度也变了的作风,要做到为职工群众热心服务的观念不能变,对待职工的态度要满腔热情,不要横眉冷对、盛气凌人。不要认为职工待遇提高了不好管理,希望转变观念。

(三)、对党员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存在不足及建议: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注意从战斗在信合第一线的职工中发展党员,而且要注意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避免盲目发展而降低党员的标准。要严格党的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决不姑息。

(2)、对各总支、支部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了解不充分,对基层经验和做法宣传力度不够。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应全面,不要只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考察他们的道德素质与工作表现。

(4)、对党员教育应形式多样化,让更多的党员走出去学习,请专家来讲课,接受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对经营发展状况的意见和建议

(1)、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领导层要针对基层信用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引导。

(2)、领导层对职工教育及管理应重视,特别是中层干部的现场管理十分重要,要培训他们,让他们学会管理。

(3)、在职称岗位设置上,能否不限制聘用名额,经考核合格成熟一个就聘用一个,这样可以调动广大信合员工的敬业精神和积极性。

(4)、在管理上应多从人性化方面考虑。希望上级领导安排各项工作指标和计划要合理化,多考虑一下基层社的实际情况。

(5)、应加强对基层管理干部的监管力度,应要求财务费用等每月上墙公开,()特别是基层管理干部如主任、会计、农贷人员的加班费和误餐费等,应加强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应要求财务帐目透明化,预防领导犯错误。

(6)、工会是职工之家,不应只收费,要为职工说话办实事,应常常下去慰问职工,为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职工在信用社工作有大家庭的感觉。建议开展职工生日送蛋糕活动,可以体现领导层对职工的关心。

根据公司党委文件要求,为切实开好20_年局和公司俩级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项目党支部于2009年4月21日组织召开了小型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意见。与会人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就领导班子及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发展思路,履行职责,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内容开展了座谈,对上级领导班子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价,肯定了成绩,同时也提出了问题和不足,并积极地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下面,将座谈会征求的意见整理汇报如下:

主要成效:在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俩级领导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实干、作风民主、敬业精神强,有战斗力的班子。能认真执行局的一切目标,按照局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实施了一系列乎合分宜公司和局的发展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全面进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具体表现在政治要求严、工作扎实有效、作风勤政廉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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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全文共 13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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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将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列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从现在起至4月27日,《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将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列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

生态保护区内禁止野炊

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草案》指的生态保护对象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草案》设置了山体、森林资源、景观资源、生态廊道、三江六岸、植物植被和野生动物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加强山体保护,治理水土流失、禁止破坏生态植物植被或者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禁止捕捉、猎杀、贩卖野生动物或者对其实施繁殖干扰、栖地破坏。

同时,《草案》要求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并对居民和游客提出了行为准则,禁止7种行为:包括非法砍伐林木,毁林开垦,陡坡开垦;非法采集、采挖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采集、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卵、巢、穴、洞;擅自进入封闭区域;焚烧枯枝落叶、烧荒、野外烧烤、野炊;随意丢弃废弃物;其他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草案》也规定了自然水体保护措施,优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人口进行控制或搬迁,对排污项目进行清理整治;生态用水比例不低于用水总量的20%;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向河流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对已有项目实行总量、浓度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生态敏感区重点保护

象山港实行最严岸线保护

《草案》还明确,我市对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这里所说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包括: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等区域。

其中,四明山和天台山坚持生态优先,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公益林和风景名胜区等。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使公益林面积占到区域林地面积的78%左右。在25度以上陡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象山港实行最严格的岸线保护措施,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0%,生活岸线和渔业岸线不低于40%;有序推进象山港海岛开发与保护,其他无人岛屿和旅游观光岛的开发,要严格控制开发规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象山港大桥以西原则上禁止围涂填海。

三门湾区域要制定严格的区域环境准入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恢复和重建三门湾湿地生态系统,实施滩涂复绿工程;禁止大规模开发南田岛。

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重点保护国际迁徙候鸟集中栖息地生态环境,逐步扩大湿地面积。

生态保护实行红线分级管控

一级管控区禁止开发建设

生态红线管控区保护是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因此《草案》要求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生态空间格局和各类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划定本行政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加以严格保护。

根据《草案》,我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除了六种区域划为一级管控区外,其他区域划为二级管控区。这六种区域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的重要湿地、重要自然岸线;国家级公益林,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纳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宁波市生态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的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维护城市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保护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的生态保护对象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洪水调蓄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物种(含渔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

第三条【保护原则】 本市生态保护应当以改善生态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政府主导、陆海统筹、空间管控、分级管控、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政府责任】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生态保护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处理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对象山港、三门湾、四明山和天台山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生态保护机构负责区域生态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其行政区域内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生态保护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生态保护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部门分工】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保护常设机构对辖区内生态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生态保护范围的划定和调整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详细规划,落实各项生态保护要求,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基本生态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矿山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违法用地行为和违法开采矿山资源进行查处;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以及生态补偿的统筹协调工作,国土、农林、水利、海洋渔业、园林等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生态补偿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并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住房与城乡建设负责对城建、村镇建设监督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林业、园林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林地、绿地、山体、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化建设,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生态保护范围内农业产业发展进行监督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水利部门负责依法对生态保护范围内河道、水库,以及相关水利工程设施等进行管理,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环境、海洋自然保护区、海岛、海洋生物、滩涂、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对违法用海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态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巡查工作,防止生态保护范围内出现新的违法建设;

旅游、交通、海事、公安、文物、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态保护工作。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与生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检举、投诉和依法控告危害生态保护的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依法受理、查处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投诉人和控告人。

对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办法由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宣传教育】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章 生态保护一般规定

第八条【空间管控】 本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界限,实行空间用途管制。

第九条【生态保护与修复】 本市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确保山体、水体、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不受破坏,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和破坏,引导超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人口逐步迁移。

第十条【森林资源保护】 本市对森林资源实施重点保护,扩大森林覆盖面积,鼓励植树造林,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筑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屏障。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严格实施森林限额采伐,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林相改造、防治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质量,维护森林生态健康。

第十一条【山体保护】 本市实施山体保护,对荒山、荒地、裸露山体进行补栽补植,扩大植被面积,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全垦造林;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应当优先建设公益林,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在湖库、河道、公路、沟坡等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并严格保护该区域内的植物、地衣等。

本市实施林地林权管理,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对利用林地垦造耕地工作的监管。(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饮用水源保护】 本市应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建设污染排放项目,已有的排污项目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关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实行搬迁。

饮用水水源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防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

第十三条【水体保护】 本市应当合理利用河网、湖库水资源,应当采取疏通河网水系、适量投放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底栖生物移植等措施恢复河网、湖库水域生态系统。

严格控制河道两岸硬化;清除断头河,天然河道禁止断流改造。生态用水比例不低于用水总量的20%。(人大意见)

本市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用水总量、生活和工业用水、地下水三个总量控制制度,落实取水计划管理制度和累进加价机制。(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水环境整治】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甬江、奉化江和余姚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的管理,促进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河道污染整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给排水等公共设施,提高污水截污纳管率。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向河流直接排污的建设项目,对已有向河流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实行总量、浓度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十五条【海洋生态保护】 市人民政府和各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重要自然岸线、滨海湿地、滩涂、海岛、海湾、入海河口、重要渔业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态系统,重要的海洋生物保护区,重要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本市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和海域分类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升海洋生态功能。

开发岸线、海岛及周围海域等海洋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岸线、海岛的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十六条【海洋生态整治与恢复】 市人民政府和各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进行整治和恢复。

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全市围垦实施计划,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禁止在不适宜围垦、生态敏感区和海洋保护区进行围填海活动,其他区域除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外,禁止围填海项目开发。围填海造地后,确保20%以上造地面积用于建设生态湿地,并确保围填区保留12%以上的水面率。(市人大建设,市围涂规划)

严格保护象山港、三门湾、象山东海岸等重要自然岸线,禁止开发天然礁石岸线,禁止侵吞自然岸线开展围填海工程,确保我市陆域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第十七条【海洋污染控制】 按照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的规定,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河流管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防治污染,使入海河口的水质处于良好状态,并开展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管理;

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自然岸线、重要滩涂、湿地、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得新建排污口。

控制水产养殖密度和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合理调整养殖布局, 鼓励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推广多种生态渔业生产方式,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

第十八条【生物多样性保护】 本市加强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和海洋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

加强动植物自然生境的保护,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实行重点保护,禁止砍伐、采集、猎捕、贩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

加强对入境动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十九条【景观资源保护(含地质公园)】 本市加强对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重要观赏价值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特色民居村落、古渔港等自然标志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

应当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旅游规模和人文景点建设,规范游览活动,保证自然生态系统不受破坏。

第二十条【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本市优化矿产资源布局,严格控制生态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加强现有矿山开采项目的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开采封场后应当进行生态修复。

新建矿山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并禁止在下列区域开采矿产资源:

(一)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

(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公路干线、轨道交通、主要航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

(三)高压、超高压线路,通信、军事管线,重要输气输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周边500米范围;

(四)主要城镇周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

(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采矿的区域。

第二十一条【生态廊道和生态绿地保护】 本市强化生态空间的管控,构筑绿色生态廊道,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生态廊道的构建应当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包括生态绿楔、山体廊道、水系廊道、交通廊道、市政廊道等。

除重大道路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园、农村居民集中点、农林牧渔生产必要的临时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在生态廊道内进行开发建设。生态廊道内现有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限期转型。

第二十二条【三江六岸廊道保护】 本市加强三江六岸开发与保护,以公用、开放、连续的原则统筹规划,优化区域生态景观体系,保护三江流域历史文化资源,保障水系统安全,构建城市绿色生态网络。(三江六岸规划)

对三江六岸区域实行严格的走廊空间管制和滨江区域形态控制,保护滨江开敞、绿色公共开放空间,禁止改变生态用地性质,严格控制大规模商业、住宅开发项目。(三江六岸规划,人大意见)

第二十三条【行为准则】生态保护区内的居民和游客,应当爱护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砍伐林木,毁林开垦,陡坡开退;

(二)非法采集、采挖国家和省市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三)采集、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卵、巢、穴、洞;

(四)擅自进入封闭区域;

(五)焚烧枯枝落叶、烧荒、野外烧烤、野炊;

(六)随意丢弃废弃物;

(七)其他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三章 生态保护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一港两湾保护】本市对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实行重点保护,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共同推进重点区域生物资源和海洋环境的恢复。

本条例所指的重要生态敏感区包括四明山、天台山、象山港、杭州湾、三门湾等区域。

第二十五条【四明山、天台山保护】四明山和天台山坚持生态优先,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地、公益林和风景名胜区等。

以江河源头、大型水库周围区域为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使公益林面积达到区域有林地面积的78%左右。

实施封山育林、迹地更新和退耕还林等工程,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

严禁一切破坏性开发,严格控制生产经营和生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合理界定适度畜禽养殖规模,在水源地、旅游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畜禽养殖项目,已有的相关企业要限期搬迁。(四明山规划纲要)

第二十六条【象山港保护】 象山港区域生态保护应当以海洋生态保护为立足点,优化海洋功能,保护海洋资源。

象山港实行最严格的岸线保护措施,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0%,生活岸线和渔业岸线不低于40%;

有序推进象山港海岛开发与保护,加强缸爿山岛、南沙山岛、强蛟群岛等生态岛的保护,严禁任何形式大规模开发。其他无人岛屿和旅游观光岛的开发,要严格控制开发规模、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象山港大桥以西原则上禁止围涂填海,确因公共需要少量围涂造地的应进行严格的生态环境评估,并报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象山港空间保护规划纲要20xx)

第二十七条【象山港污染防治】 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象山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禁止在象山港沿岸及岛屿新建、扩建电力、化工、炼油、印染、造纸、电镀、电解、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修造船、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象山港条例)

第二十八条【三门湾保护】 三门湾区域生态保护,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城镇、产业、生态的空间管制分区,制定严格的区域环境准入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恢复和重建三门湾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宁海蛇蟠岛、三山涂、双盘涂以及象山的岳井洋、南田涂、水湖涂、花岙涂等重要滩涂湿地,实施滩涂复绿工程,谨慎开展新的围涂填海工程;

严格保护力洋港、蟹钳港、岳井洋和花岙岛等重要生态岸线,确保三门湾生态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5%。合理利用胡陈港、石浦镇、鹤浦镇和檀头山岛等生活岸线,保留岸线自然风貌,确保三门湾生活岸线长占比不低于陆域岸线总长度的35%;

实施三门湾海岛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控制海岛建设规模和强度,禁止大规模开发南田岛,在花岙岛和檀头山岛,划出不低于80%的面积作为原生态自然区域,加以永久性保护;

保护三门湾北部山体林地,具体包括从宁海越溪镇的西北部至石浦镇西部山体林地,以及鹤浦镇的东部山体林地,对区域内林业生产、旅游开发等活动进行监管,严格禁止任何破坏山林、防护林等的活动。(三门湾区域规划)

第二十九条【杭州湾保护】 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应当重点保护国际迁徙候鸟集中栖息地生态环境,逐步扩大湿地面积,减少人为干扰破坏,防止湿地退化、生境缩减、生物多样性下降。(人大意见、杭州湾湿地规划)

严格控制杭州湾区域围涂规模与数量,杭州湾新区三八江以西、十二塘以北区域禁止新建围涂项目,严格控制杭州湾跨海大桥以西住宅和商业等开发项目。(人大意见,杭州湾规划环评)

编制杭州湾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严格控制污水直排杭州湾,提高杭州湾区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人大意见)

第四章 规划编制与空间管制

第三十条【优化空间布局】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我市生态保护规划,并在四明山区、象山港、杭州湾和三门湾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编制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实行严格保护。

生态保护区内各项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融合。

编制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项等,应当与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三十一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生态保护要求,依据生态空间格局和各类生态要素保护要求,划定本行政辖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加以严格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以下程序划定和公布: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二)划定方案应当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意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三)划定方案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将划定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经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应当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经批准的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一级管控区划定要求】 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一级管控区,其他区域划为二级管控区: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核心区域;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三)国家级或省级的重要湿地、重要自然岸线;

(四)国家级公益林,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纳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

(五)国家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第三十三条【分级管控要求】 本市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用地规模,建设项目在符合主导生态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集中布局,实行差别化分级管控:

(一)一级管控区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控制措施,除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必要设施外,禁止其他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二)二级管控区尽量保持生态系统现状,除下列项目外,禁止建设其他项目:具有系统性影响,确需建设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水利等必要的公共设施;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的配套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生态型休闲度假项目;必要的农业生产及农村生活、服务设施;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其他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论证,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

第三十四条【标志标识】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应当设置保护区域标志、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移动保护区域标志、标识。

第三十五条【调整原则】 依法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因国家、省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修改,确需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遵循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的原则按程序进行调整。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度应当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变更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调整程序】 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申请调整内容,公开征求调整区域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并组织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环境影响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向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经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申请。调整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或不同行政区时,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整;

(二)组织编制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内容应当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与调整区域有利害关系的个人、团体的意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组织召开调整方案专家论证会,经本级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将调整方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经批准的调整方案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七条【新建项目控制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建设活动,遵循环保生态的原则,满足低强度、低密度的建设要求,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形态、色彩等方面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周边景观风貌。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用地布局应当集约化、小型化;建设项目选址应当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

第三十八条【现有项目处置原则】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既有项目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处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对生态影响的程度,分别采用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生态保护无不利影响的,可按照现状、现用途保留使用;

(二)对生态保护有不利影响的项目,限制生产,严禁扩大规模,引导相关权利人进行改造和产业转型,逐步转为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与生态保护不抵触的适宜用途,或者依法予以置换;

(三)对影响主体生态功能的项目,应当依法限期清理或者迁出;

(四)属于违法建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生态保护区内既有项目是指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之前,已经建设或者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

第三十九条【现有项目处置方式】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既有项目进行清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确定可以保留的项目,不得改(扩)建,确需改(扩)建的,应当按照新增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确定需要整改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整改要求予以整改,拆除位于重要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完善环保配套设施,消除项目对生态保护的不利影响。

确定需要改变用途的项目,项目业主应当按照项目准入要求,转型为生态旅游、休闲度假、都市农业等与生态保护相适应的产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需要置换用地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权属单位协商置换至符合城乡规划的建设区内,或者依法实施土地储备。

确定拆除的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本市实行生态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域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依法接受监督。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作为对考核单位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四十一条【监督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督察制度,对生态保护范围内生态项目建设、村庄搬迁和改造、既有项目的清理与处置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对生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生态补偿机制】 我市按照“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补偿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生态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生态补偿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我市逐步完善资金、技术、智力、实物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区域、流域等生态补偿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补偿活动。

生态补偿主要通过财政转移等方式,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责任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补偿范围和对象】 生态补偿范围应当覆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具体由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态补偿范围内,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或饮用水源保护区有重叠的,重叠的部分不重复补偿,适用最高补偿标准。法律、法规对生态补偿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下列组织和个人作为补偿对象,可以获得生态补偿: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获得生态补偿的其他组织。

第四十五条【生态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基础上,提高补偿标准。县(市)区人民政府扩大生态补偿范围的,补偿标准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生态补偿标准一般三年调整一次。

市人民政府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部门通过区财政部门转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态补偿资金在到帐后十五日内转拨,不得截留、挪用、滞留。其他组织的生态补偿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

生态补偿资金应当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得因生态补偿的实施,取消或者减少对生态补偿对象的其他财政投入。

生态补偿资金的申报、审核、监督、审计等,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信息公开】 我市建立生态保护信息公开机制,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生态保护的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信息公开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区域环境质量公报、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建设项目情况、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情况信息。

第四十七条【公众参与】 我市鼓励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保护义务监督员制度、市民检查团制度、生态保护热线电话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参与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对生态保护区内涉及公众权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当通过听证、论证、生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和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鼓励依法设立从事生态保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生态保护活动,提供环境公益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已有罚责】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保护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完成生态保护目标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违反规划审批,以及同意项目边报边建、先建后报、少报多建等其他违法审批的;

(三)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处置既有项目的;

(四)对违法建设查处不严、处置不力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五)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条【其他罚责】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由县级以上负有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破坏保护标志罚责】 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生态保护红线标志的,由设置该标志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生态补偿罚责】 违反生态补偿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生态补偿资金的;

(二)截留、挪用生态补偿资金的;

(三)滞留生态补偿资金的;

(四)其他违反规定使用生态补偿资金的。

第五十三条【生态补偿罚责】 生态补偿对象未按照生态任务目标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的,市和县(市)区农林、水利、园林和绿化等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有关部门书面告知的情况,决定缓拨、减拨、停拨或者追回生态补偿资金。

生态补偿对象因破坏生态环境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两年内不得获得生态补偿资金。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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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混凝土外加剂采购合同征求意见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意见,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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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规格粉/液数量单位单价(吨/元)金额(元)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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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函的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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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品质,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现向贵单位诚挚征求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建议征求表》请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书信形式反馈至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办公室(通信地址:xx街道新城大道南路285号)。

联系电话:

衷心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

附: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意见建议征求表(点击下载)

xx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x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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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精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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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39;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等农户(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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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老师工作计划 教学计划 小学老师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反馈表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教研,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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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共计学生55人,大部分同学经过一年的学习,绝大部分孩子已经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组织纪律性有所加强,有了良好的学习习惯,汉语拼音、识字写字、阅读、口语交际的基础较好,这些都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搞好学习。但由于他们年龄偏小,活泼好动,注意力难以持久,缺乏自制力,而且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投入热情,不能很好地自觉地学习。另外,由于各方面的差异,孩子们的学习成绩也很不一样。还有待老师耐心、细致地引导、启发、教育,积极创设自主开放的课堂教学,尽可能地让所有的孩子都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把学习当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圆满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

我们的语文教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总结了我国语文教育的成败得失,借鉴了各国母语教学改革的经验,遵循了语文教育的规律,正确地把握语文学科的特点,力求做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现代社会要求公民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合作意识和开放的视野,具备包括阅读理解与表达交流在内的多方面的基本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教学中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发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社会主义道德、科学精神和健全人格。

1、通过阅读课文和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在语文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策略、情感态度价值观各个方面得到发展。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究发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能力。

2、本册识字写字继续分两条线,先认后写,多认少写。全册要求识字427个字,会写288个。识字方法仍然以随文识字为主,同时在语文乐园的“有趣的汉字”中给以多种识字方法的指导。让学生自主识字,快乐识字。

3、加强阅读环节,重视学生的个人感悟。教材中的课文学生能用普通话读,能读出感情。能主动阅读课外读物,养成阅读的好习惯。

4、积极、认真地参与各项语文活动,用普通话、积极地、有创造地完成教材中的口语交际,初步形成合作、探究的意识。

5、学习教材传授的科学知识,有浓厚的学习兴趣。

6、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创造力。

7、继续培养学生写日记的好习惯。

1、本册教材以学习版块的形式组元,共八个单元。每个单元把内容相近的几篇文章或诗歌编排在一起,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脚本。教材内容丰富多彩,贴近儿童生活,体现时代特点,富于文化内涵。每单元由四篇课文、课后题、语文乐园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内容联系紧密,具有整体性。全册32篇课文,题材广泛,体裁多样,贴近儿童,贴近生活。本册课后题以阅读积累为主,特别增加了积累语言的内容,同时也设计了结合课文和儿童生活实际的思考拓展性题目,课后题还有些是口语交际和表演性的内容。语文乐园的分三个版块,“语海拾贝”中继续加强识字写字的指导与词语句子的积累与拓展;“阅读欣赏”在增加阅读量,培养学生阅读的习惯的同时,把部首查字法融合了进去;“语文生活”则把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写话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动脑、动手、动口、动笔相结合,此外本册还增加了写信的内容。这些都是让写生放手去说去写,培养写的习惯。

2、本册教材采用了随文识字的方法,辅以看图识字、拼音识字,看上下文猜字等方法进行识字教学。在少数练习中,渗透汉字规律的教学。识字并不单纯围绕课文进行,而是从实际出发,把识字面扩展到他们所接触的广阔的生活空间。

3、写字教学,教科书从提高质量、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出发,根据《课程标准》的精神,对传统的写字教学作了改革。仍然是:写字数量大大低于认字量;要求会写的字都是本课或以前认过的。加强写字指导,一要写正确,二要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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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党员征求意见表范文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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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组领导班子的评议意见,各位领导班子成员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着力在解决理论和实践的重大问题上下工夫,不断增强理论修养和党性观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驾御工作的能力。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努力为建设“速度东明、效益东明、和谐东明”服务。大家深刻认识到,只有牢牢抓住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才能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下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建设速度东明、效益东明、和谐东明等方面为县政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我局作为综合职能部门的参谋作用。

3、团结奋斗,协调共事,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在全局干部中树立“团结、务实、开拓、廉洁、高效”的形象,把增强团结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坚持讲大局、讲党性、讲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补充。加强领导班子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抓工作的强大合力。

4、明确任务,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在活动期间尽快予以解决,使群众及早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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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支部征求意见表范文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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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进入保持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后,党支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六查六看”活动,集中进行查摆,认真梳理、分类。结合在纯洁性教育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六查六看”活动,党员们认真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撰写了全面深刻的剖析材料。

党支部也按照教育局党委“回头看”的要求,认真回顾开展纯洁性教育活动以来,在思想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力争做到拾遗补缺,固本补弱,不留死角。

通过认真查找,发现支部还存在如下不足:

1、在做好后进党员的教育转化方面还有差距。

2、班子成员与群众谈心少。

3、在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还有差距

党员队伍还存在如下不足:

1、个别党员表现平平。

2、部分党员学习的主动性不够。

3、多数党员在运用政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方面还有待提高。

4、党员整体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弱。

二、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深入进行思想剖析,分析了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定出如下整改措施:

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员制度,加强学习、活动考核,运用好民主评议手段,在抓好党员工作上下功夫,实现党员精细化管理;充分调动党员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争做学习型党员,促进创建工作再上台阶,促进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班子之间的团结、协作和协商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发挥班子的拳头作用。班子成员要坚持碰头会制度,加强沟通,避免误会产生;落实各项工作

制度,广泛联系群众,随时了解群众的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3、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变工作布置为工作指导,变工作检查为工作调研。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老师的发展,一切为了学校的发展。让学校有特色,老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

4、严格绩效考核,每月采用抽查、现场考核、责任倒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制度和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做到精细化管理,并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倾听群众意见,发扬集思广益的优良传统。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民主生活会制度化、经常化,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的民主生活会,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6、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真正实意倾听群众意见,做到从善如流,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达到效果。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三、整改要达到的效果

1、理论基础明显厚实,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

2、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形象进一步改善。

3、民主作风明显端正,群众观念进一步树立。

4、和谐集体明显形成,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

洞山中学党支部

二0XX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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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请示模版 推荐请示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请示,意见,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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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你们好!我叫,女,××岁,西北师大201x届化学系专业毕业,是我们公司今年招聘的新员工。

尽管到我们公司工作,我感到十分幸运和自豪;尽管我对我们公司的未来充满信心;尽管我知道我们公司起步不久,各项工作正在逐步完善,目前还没有条件给所有的员工安排宿舍。

若无特殊原因,我不会给公司增添麻烦。由于我家在兰州,父母都是普通,家庭条件一般,加之本地又没有亲戚朋友,所以个人在外租房实在多有不便,特此申请,希望领导给予安排。

此致

敬意!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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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差旅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意见,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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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未备份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电脑统一安排d盘系统目录下装软件以及驱动等,e,f盘系统目录下放置数据、文件等。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

第4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不得随意增加、删除计算机主要备的驱动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计算机ip地址。

第5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

第6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

第7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

第8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9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

第10条 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第11条 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

第12条 无论是本公司,还是外公司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第13条 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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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老师工作计划 教学计划 小学老师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反馈表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教研,全文共 1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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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礼节教育为核心,以学生为本,让学生自我发展,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德育内容上注重小、近、实,抓准实质题目,讲究实际效果。健全学生品格,提倡人人发展,努力培养举止文明、注重礼节、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的x小学生。

1、加强各学科德育渗透,挖掘学科德育点,促进德育教育科学、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完善各项评选制度,促进礼节校园的形成。

3、深进开展国学教育,践行《***规》,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4、深化少先队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校内外丰富多彩的、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给学生发展的机会,让每位学生都成为“x小之星”,打造学校德育品牌。

5、加强学生自主治理,建立校园学生自主治理机制,建立班级自主治理岗位模式。

6、继续加强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

7、坚持“三个加强”,即加强常规治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德育科研,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一)发挥学校德育的主体作用。继续完善德育制度治理机制,以严格的制度进行常规治理和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创设“全员育人”的氛围,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促进和推动学校德育工作。

(二)不断优化和整合德育资源,建立学校、家庭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积极构建德育活动社会化模式。

(三)结合本学期学校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精干实效、开拓进取的班主任队伍。具体设想:

1、继续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通过班主任例会学习、经验交流、班队会的参观等,促进班主任治理班级的工作水平和能力的进步。

2、开展“选、评、树”优秀班主任“三个一”活动。即要求班主任有一篇经验论文,做一次经验交流,有一套创新班级治理模式。通过“三个一”活动的开展,把“选、评、树”活动推向深进,评选、树立一批典型的班主任代表,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打基础。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让学生接受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

1、养成教育。认真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继续坚持和完善活动红旗评选制度,少先队大队部、值日教师和值日班级要对学生仪容仪表、卫生习惯、课堂常规、课间活动等进行严格检查,客观公正评分,发现题目,及时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从最基础的小事抓起,使学生的基本道德规范得到长期有效的练习,切实进步学生的文明素养。

2、国学教育。全面推进国学教育学习,让学生了解国学经典,学会做人的道理,把这样一种思想转化为自己的行为,有助于继续发扬传统文化。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先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3、三生教育。即包括“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整合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资源,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让“三生教育”体现于学生每一项学习活动之中。

4、感恩教育。要求每个学生把在家孝敬父母、在校尊敬老师,在社会上帮助他人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时时势事自觉回报。

5、少先队有计划地利用各种节假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以及纪念日等重要时机,精心设计并组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德育实践活动。

(五)学生自主治理

1、建立校园学生自主治理机制改变教师管,学生被管的传统,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参与学生治理的机制,校园设立学生自主治理岗位,2至6年级各班委派“校园监视员”,下课在自主治理岗位上督促学生做到文明活动,大队部组织“校园巡查员”,对督导员进行巡岗检查。3至5年级继续值周工作,负责校园礼节规范。本学期,大队部将通过学生自主治理,重点抓好“进校礼节规范”、“两操规范”、“课间文明规范”、“班级卫生规范”等规范主题,同时加强督导员、值周员、大队巡查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爱自己的班级,爱自己的学校,从而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2、建立班级自主治理岗位模式班级建设是班级工作的关键,本期继续以班长竞选为核心,对班干部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成效的培养,承担起学校学生自主治理的重任,建立班干部考核、评优制度。各班根据班级阵地建设的的需要设定学生自主治理岗位,定人定岗定责,有检查有监视有评议,培养学生自己当家做主,这样有助于调动全体学生治理班级的积极性,并在工作中形成责任意识,强化行规养成,从而使学生的能力得到锻炼与进步,让学生更自信更欢快地长大。

(六)继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班级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精心布置校园环,努力创设一个“时时受教育,处处受感染”的德育环境。

2、重视校园环境的净化,时时保持整洁并有良好的秩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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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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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下面是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受关注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在进行修改。针对该条例的若干重要条款,今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不得收取餐具消毒费

餐饮经营者是否收取餐具消毒费,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修正案草案拟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对经营者在提供赠品、奖品等方面的义务规定作了修改完善。拟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为条件提供的赠品、奖品或者免费服务,应保证质量,并不得免除经营者的退货、更换、重做、修理、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

网购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

针对当前网购、电视电话购物、邮购领域中,因退货问题造成纠纷时常发生的情况,为保障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权,修正案草案拟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修正案草案提出,经营者应当事先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前确认。法律规定无需消费者确认的除外。

同时,修正案草案拟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预收款后不能如约提供商品或服务须及时退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名目繁多的预付卡式消费渗透到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各个行业,但也频频曝出产品质量下降、服务打折缩水甚至店铺关门、老板“蒸发”等侵权事件,持卡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对此,修正案草案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争议解决等事项。消费者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拟规定,对于经营者延期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以约定的联系方式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费者;经营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消费者要求退款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款,不得无故拖延。

互动

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市民朋友,如您对该条例修正案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本月26日前,书面反馈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电话(传真):85309460,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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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标准征求意见函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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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海洋局办公厅(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xx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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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征求党内外意见范文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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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东(群众)

孙志成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他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同意。

何锡华(预备党员)

孙志成同志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该同志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中共党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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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征求意见情况

范文类型:意见,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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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研共发放《xx县政协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调查问卷》、《xx县政协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调查问卷》各30份,征求意见建议4条,陈列如下:

1、理论思想有薄弱。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武装抓的不紧,对社会上的一些消极思想和不满情绪没有主动地纠正与疏导。

2、制度执行力差。制定的制度文件较多,但执行力较差,流于形式,没有很好的落实,没有积极主动地实施。

3、委员履职平台不畅通。委员履职基本靠撰写提案和年终全体会议,平时政协机关组织委员活动较少,缺乏与委员之间的沟通与联络。建议应多组织委员走出去,与兄弟市县政协组织多交流,以此开拓委员视野,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4、深入基层不到位。政协是是反应社情民意,沟通群众与政府的桥梁,因此,政协机关应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确实了解群众诉求,反应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好群众与政府的联络员。

5、民主协商发挥不到位。政协人民民主协商机构,起着参政议政职责,应该对全县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协商,广泛征求委员和群众意见,调研其可实施性,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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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2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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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从11月开始,向各乡镇(街道)、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队及驻市单位公开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意见。通过认真梳理,总结出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在推进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汇总如下:

一、对党政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和干部群众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表现比较满意,对额尔古纳今后发展充满信心和希望。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党政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协作、心齐实干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善于把握大局、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廉洁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政领导班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通过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发展思路清晰。班子上任以来,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定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建好生态城市,扩大经济总量,提高幸福指数”发展主题、“生态立市、工业强市、口岸兴市、农业稳市、旅游活市、文化名市”六大发展战略、“走生态文明建设和又好又快发展之路”发展路径,经过近年来的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我市的跨越式发展。

(三)工作作风务实。党政领导班子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振兴额尔古纳、发展额尔古纳有强烈的使命感,推进各项工作敢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摸实情、举实招、求实效。工作上敢于正视问题,不唱高调,实事求是,迎难而上。党政主要领导工作上亲力亲为,率先垂范,经常加班加点或利用周末时间召开部门领导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亲自带队外出招商引资。其他班子成员恪守职责,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将全部精力奉献到振兴和发展额尔古纳的事业上。

(四)坚持廉洁自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中央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市各界干部群众在充分肯定党政领导班子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一)经济总量不大,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偏低。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更加全面体现额尔古纳特色的招商引资办法,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牢固树立“让企业发财,助额尔古纳发展”新理念。积极做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的扶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额尔古纳科学发展。

(二)基础设施投入需求与财力的矛盾仍然突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潜在的资源、区位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发展的现实优势。建议市委、市政府继续抓好“双十”项目建设,特别是抓好环城南路、环城北路建设和平多公路改造,争取莞惠高速公路东延线尽快开工建设,带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认真抓好“十个方面惠民措施”的落实,不断优化服务环境。

(三)农业和农村经济仍未完全摆脱脆弱状态。农业和农村生产要素弱化,农产品深加工还比较落后,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建议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科技推广力度,抓好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村道路交通、自来水管网改造、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四)旅游目的地宣传促销不足。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我市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兴建额尔古纳特色旅游产品专业市场,提高我市旅游知名度。

(五)水资源保护力度不够。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大对采砂场、采金船的管理和监督,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采砂场、采金船进行清理,防止水资源遭到污染和破坏。

(六)公务接待有铺张浪费、超标准的现象。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七)弱势群体生活状况亟待改善。建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关心干部职工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力所能及地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保、医保问题。

三、领导班子个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有些同志片面理解科学发展观,没有处理好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见物不见人”的思想,“以人为本”观念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有时陷入把发展手段当成目的的误区。在工作作风上。存在重研究、重决策、轻落实的现象。重眼前成效,轻长效机制,多用会议贯彻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存在“跑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影响了工作的落实和成效。在能力素质上。有的同志不重视知识的更新和完善,特别是对现代经济知识掌握不够,研究和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同志缺乏战略思维,缺乏深入的理性分析和超前的长远谋划,因而对工作没有明确的思路和有效的办法。有的同志抓发展视野不宽,眼界不高,没有比肩国内发达地区的气魄和融入国际大市场的胆识。有的同志对分管工作非常重视、抓得也很紧,但对中心工作的关注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同志驾驭复杂局面、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不足,事前解决问题做得不够,更多地是事后“消防”、“灭火”。

(二)对领导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加大培训主渠道的改革力度,多办短班,办精品班,提高效率,注重实效。探索建立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水平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真正把考评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使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本地区发展战略,在换届前规划好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目标。在重视德的前提下,注重选拔高学历、专业型人才。抓紧充实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熟悉现代经济管理、金融和外贸工作的干部,熟悉法律工作、善于依法行政的干部,其中经济管理人才应占一定的比例。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探索和建立领导干部聘用制、任期制。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三是建立内容科学、操作方便、实效突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行业,分别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既要注重平时考核,又要注重年度考核。既要注重届中考核,又要注重届末考核。既要注重能力考核,又要注重实绩考核。真正使干部考核结果成为干部评优、晋级、奖惩、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各位领导、同志们,对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得到建议,市党政领导班子将在认真研究后,抓紧督促整改、积极落实,为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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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学老师工作计划 教学计划 小学老师工作计划征求意见反馈表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教研,全文共 1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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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理解教材、科学设计、落实目标”为主题的系列化研修活动,围绕“教师研修、教学常规建设、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开发”等工作,借助校本网络研修和区域协作研修的平台,使师生在活动中学习,活动中成长,活动中提高。

我们将强化校本培训,引导教师增师识、强师能、修师德,努力建设学习型团体、敬业型团体、研究型群体,造就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努力探索学法、构建求实创新和谐的课堂。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打造岳林教育特色品牌。努力造就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高质量完成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

1、加强新教师培训工作、名师带徒活动和领雁工程活动。配合市教师进修学校做好新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进修学校要求,期初学校将举行全体教师教材解读考试,6月底xx—xx届新教师、名师带徒学员、教研组长进行一次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主要考教材体系解读和小学专业知识。明年全体教师要考,主要考中考资料。

2、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建设,继续规范领导蹲点教研组工作,协助组长搞好教研组组风建设,提高研修活动实效。学校对教研活动的出勤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各组加强出勤的互查,检查结果计入教研组和年级组考核分。我们英语教研组的蹲点领导为林兴锋。

3、继续做好师徒结对活动:我组是沈萍萍——江雪霞结对,学校要求结对的师徒在本学期做好以下工作:读书笔记6则,师傅上课1节由徒弟记录,徒弟上课2节由师傅记录,徒弟教学论文(随感)1篇张贴在登记表上。学校在期末进行检查。

4、校本研修以“理解教材、科学设计、落实目标”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紧紧围绕“一个主题,四个阶段”,教学设计包括教学资料的设计、教学过程(学习过程)设计、教学环节设计,也就是从上学期的解读教材上升到本学期的如何科学设计及落实目标这一技术层面上来。这学期,我们将对课堂观察技术进行提升,在上学期对课堂观察初步研究的基础上,对观察表的设计进一步进行细化,力求围绕研讨的主题,使每位组员有事可做,有问题可想。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做到有重点、有目的、有针对性,抓好教学研讨的质量。在团体备课的基础上,确定由沈萍萍和江雪霞两位教师执教。

5、做好研修档案管理。

(1)做好教师个人业务发展档案袋的相关资料。

(2)根据四个阶段将研修材料整理得系统、具体。每个阶段都留下书面痕迹,做到主题明确、注重过程、人人参与、强化实践、研讨、反思、总结,每次活动的记录要及时、清楚。

(3)根据教研室精神,研修材料要用电子文档保存,每位教师每次活动资料要用电子文档存入组长文件夹。

6、参加奉化市小学优质课评比。4月份,将进行市优质课评比,我们英语组将选送沈萍萍教师参赛。我们组将全力帮忙她进取准备,力争好成绩。

7、配合学校进行“怎样写得精彩”系列活动,安排2次讲座2次案例(论文)撰写。第3周是名师讲座如何撰写案例,全体教师参加。第4周是教师撰写学科案例,分三个层次,

(1)45周岁以上教师不作要求。

(2)根据进修学校通知,语文侧重“教学常规”的研究,我们组由蒋幼敏教师参加市里的比赛。在撰写期间,要充分发挥教研组的力量,给予帮忙,争取获得好的成绩。

(3)其余教师每人一篇,字数不限,不能抄袭。第14周是名师讲座如何撰写论文,全体教师参加。第15周是教师撰写论文,举行一次论文比赛,题目自定,45周岁以下教师参加。下半年市教研室将举行学科论文比赛,力争有多篇学科论文获奖。

8、加强教学常规——教师的团体备课,是研修主题中“科学设计”的重要一环,团体备课要以教师独立备课为前提,强化教研组、备课组的备课,注意团体备课的程序,市教研室将到学校调研团体备课情景,综合学科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由学科组长精心准备,梳理全册教材,每位教师制定一份学科教学计划。

9、根据教育局要求,50周岁以下教师一年内人人上一节公开课,提高公开课听课率。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8节,除了完成相应节数的听课,要求教师在每次听课后在听课本上起码评课两点,期末教导处检查。50周岁以下教师自我调课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城区教研活动。选派教师出奉化学习、培训,回校要求写学习汇报材料,并利用校本培训时间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传达学习精神。

10、加强学校e环境建设,根据学校网所分栏目,组织教师正确上传文章,及时更新信息。要提高学校网的互动性,进取推出教学论坛、教育博客等互动性栏目,提高学校网的点击率、利用率。抓好教师一月一上传制度,把好上传文章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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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请示模版 推荐请示征求意见

范文类型:请示,意见,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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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领导:

经集团公司注资,我公司于x年x月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xx万元,目前已升为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成立至今,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各项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经营业务得到有序推进。为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树立物业服务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地域知名度和房地产营销业绩,为物业管理资质升级做好准备,特向集团公司申请增资至1000万元,理由如下:

1、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

2、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后,将有利于xx公司 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公司营销代理服务的销售业绩;

3、集团公司予以增资将增强xx公司的经营实力,有利于公司5年战略发展规划中各项经营业务目标的实现。

另,根据20xx年3月1日我国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集团公司)可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取认缴方式对xx公司进行增资,完成增资手续后,再根据百旺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注册资金的拨付。

请示,请集团公司领导批示。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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