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的收入证明怎么写(经典20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证明,肯定对各类证明都很熟悉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人的收入证明怎么写,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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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疫情期间补助资金申请 疫情补助证明
申请书的结构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和落款五部分构成。
1、标题,申请书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1)性质加文种构成,如《入团申请书》。
2)用文种“申请书”作标题。
2、称谓:另起行,顶格加冒号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名称或领导人姓名。如“×××团支部:”、“系总支领导同志:”等。
3、正文,包括三项内容:
1)申请内容。开篇就要向领导、组织提出申请什么。要开门见山,直接了当,不含糊
2)申请原因。为什么申请,也就是说明申请书的目的、意义及自己对申请事项的认识。
3)决心和要求。最后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决心、态度和要求,以便组织了解写申请书人的认识和情况,应写得具体、详细、诚恳有分寸,语言要朴实准确,简洁明了。
4、结语:申请书可以有结语也可没有。结语一般是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敬礼”等。也可写表示感谢和希望的话,如“请组织考验”。“请审查”、“望领导批准”等。
6、落款:在右下方署明申请人姓名;并在下面注明年、月、日期。
申请补助的条件因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条件也不同,在这里以天津市为例简单介绍一下:
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给予家庭和个人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救助;
对急需医疗救治的救助对象,每人救助标准不超过2万元;
对于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的,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对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或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边缘性困难群众可通过市、区两级社会救助基金予以救助,也可以通过“救急难”平台,将困难群众有关情况进行转介,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
对于因患新冠肺炎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家庭因医疗支出超过2000元的,可以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
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我市户籍地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街道(乡镇)或区民政部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临时救助,救助对象无需提供居住证。
以上是“疫情期间补助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和申请补助需要满足的条件”的`相关信息。
篇2:单位个人收入证明范本精选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本单位_________(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_________职务。目前该职工的`最高学历为________,身体状况_________.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单位在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人事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3:买房收入证明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____________公司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__公司)员工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部门______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_______________.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____年___月___日
记住要盖个公章。
工资证明
兹证明______(姓名),在______公司工作,职位是______,年工资是______万元。
特此证明。
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4:公司怎么给员工开低保证明 低保申请书需要几个公章
xx社区:
我叫xxx,男性,小学文化,现年 岁,家中 口人,无业,现租住于xx镇xx路3号 。由于家庭收入低,基本生活无以为继,特申请城镇最低生活救助。现将本人家庭情况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本人,因常年患病找不到稳定工作。 妻子 , xx岁,无业。
儿子xxx就读于xxx小学三年级。由于我们夫妻二人无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致使家庭异常困难,生活十分拮据,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 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望政府批准为盼。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篇5:中国银行收入证明电子版
兹证明(姓名)________(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工作,目前担任________职务,税后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特此证明。
我单位对本收入证明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单位全称:
2、地址:
3、电话:
4、部门负责人姓名:
篇6:个人工作收入证明怎么写
Certificate of employment
Date: 时间
To: Consulate-General of 国家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Mr/Ms 姓名 is 职位 in our company. He/She has been working here since 年月日.
He/She is allowed to be off work between 去的日期 and 回国日期 to have a 旅游写trip商务请写business trip to 所申请的国家,total 天数days .
We guarantee that he/she will abide by the laws in your country and regulations and return to China on time.
All of the traveling expenses will be paid by 旅游签证一般为自付费用himself/herself商务签证通常为公司付款请写 my company. We agree and will keep his/her position after he/she comes back to China.
Name D.O.B Passport No. Position Monthly Salary
姓名(拼音) 出生日期 护照号 职位 RMB 月收入
Your kind approval of this application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
Your sincerely
Manager Position: 英文职称需打印
Manager Signature: Xing Ming(姓名拼音需打印不可手写)
中文签名负责人手写签名
公司盖章
Company:公司英文名称
Tel:(区号)公司电话
Fax:(区号)公司传真
Address:公司英文地址
篇7:贷款工作收入证明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
兹证明x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已联系在本单位工作xx年。
该职工目前在我单位xxx部门担任xxx职务,近一年内在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x元,(大写:人民币xx萬xx仟xx佰xx拾元整)。
该职工身体状况x(良好,差)。本单位承诺本证明是真实的,正确的,仅限于申请办理中信银行信用卡事宜,不负责其欠款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xx年xx月xx日
单位名称: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
单位电话:xxxxxx
经办人:xxxxxx
篇8:环卫工人 慰问 春节给环卫工人慰问信
环卫局全体干部职工: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5月26日是xx市第二届“环卫工人节”,这天是广大环卫工作人员自己的节日,值此节日来临之际,xx路街道办事处谨代表辖区居民向你们送去一句祝福,表达一份诚挚的谢意。
今年是我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天山北坡经济带最佳投资环境、最佳人居环境、生态型、田园式、现代化、区域性中等城市的关键性一年。作为市环卫局的干部职工你们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清洁环境的重担。你们长年发扬了“宁肯一人脏、换来万人洁、无私做奉献、开创新业绩”的优良作风,不分酷署严冬,奋战在清洁城市、改善环境的第一线,烈日下,有你们在马路上挥汗如雨的身影;寒夜里,更少不了你们扫前扫后的步伐,你们在工作中迎来第一抹晨晖,又在劳动中送走最后一缕夕阳,正是在你们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工作下,才美化、绿化、净化了我们的城市。特别在近年来环卫局更是坚持落实了“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推广了垃圾收集房和垃圾袋装化工作,加强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机械化清扫,做到了市区垃圾日产日清,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干净,你们为xx市城市发展、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你们无私奉献的精神、扎实工作的作风值得我们学习,你们用自己的辛劳与汗水维护了全市的环境卫生,你们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有的只是脚踏实地的苦干;你们也没有一句豪言壮语、有的只是热爱环卫事业、清洁美化城市的决心。
xx路街道办事处向环卫工人们致敬,祝节日快乐、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篇9:亲子关系证明
〔摘要〕“亲亲相隐”原则作为人伦亲情立法,其发展演变及其所具备的现实基础决定了亲属免证权在我国建构的可能性,更是有利于证人作证权利的保障。我国可通过确立亲属免证权规定来实现“亲亲相隐”原则的活化。
〔关键词〕 亲亲相隐;证人证言;亲属免证权;人证;科学证据
〔中图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6-0090-05
发现真相是刑事诉讼追求的重要目标,而证人证言则是庭审中运用得最为普遍的证据之一。但是国家是否可以要求公民配合追诉犯罪,是否任何人都有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义务,“事实上,刑事责任上亲疏有别、尊卑有别,是中西法律的共同原则,是中西法律惊人的不谋而合之处。”1 “亲亲相隐”原则在当前注重保障人权的大前提下,越发受到重视。本文尝试运用实证的研究方法,在维护特定的社会价值与发现真实价值的博弈中寻找一个平衡点,关注“亲亲相隐”原则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一、 我国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原则
我国的《法学词典》将“亲亲相隐”表述为“亲属容隐”,为中国旧制,指亲属之间可以互相隐瞒罪行。而论及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原则,基本上相关论文都是追溯到春秋时期。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2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代表,赋予为亲属隐罪行为以伦理上的正当性。但是这种苏格拉底式的对话,只是具有思想史上的意义,不能作为“亲亲相隐”产生的证据,不具有国家法上的意义,仅仅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上,而孔子学说并非当时治国的主导思想,因此,其主张不可能在法律制度上体现出来。
(一)“亲亲相隐”原则的起源
有的文章认为,秦律中“非公室告”制度是“亲亲相隐”之滥觞,3本文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非公室告”的概念出自《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答问》中,是秦朝重要的诉讼程序规定。而秦律是根据法家的治国理论制定的,法家认为“民人不能相为隐”,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大力推行奖励告奸政策。《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其实也是鼓励妻子控告丈夫的,不仅不被连坐,而且还可以保住自己个人的财产。“夫有罪,妻先告,不收……衣器当收不当?不当收。”这与“亲亲相隐”原则的禁止性有本质区别。
当然,法家在父权和家族利益没有对君权和政权利益构成威胁的情况下,也有“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的规定,这也同样记载于《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但是非公室告仅限于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其适用范围远小于“亲亲相隐”原则的规定范围。更重要的是“勿听”仅仅是不予受理,前提是认可家长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这也与“亲亲相隐”原则将“子告父母”作为犯罪有很大的差别。
①最典型的例证为《唐律疏议》中关于告发的处罚、元代《诉讼律》中关于“干名犯义”罪名的确立。
②参见《民事诉讼法》第70条、65条,《刑事诉讼法》第45条。
本文认为正式的“亲亲相隐”原则最早是西汉初期的董仲舒在春秋决狱过程中于司法实践中创立的。董仲舒确立了封建宗法伦理制度,“亲属相隐”即为其中的表现之一。董仲舒的春秋决狱案件据《后汉书》记载有“二百三十二事”,据《通典》卷69载:“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诏不当坐。”4类似于“父为子隐”案件的记载应该是我国最早在司法实践中确立“亲亲相隐”原则的例证。
真正以成文法形式确定“亲亲相隐”原则是汉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以诏书的形式第一次正式确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延尉以闻。”5该诏令不但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了“亲亲相隐”原则的合法性,更具体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至此,我国法律传统中实践了长达近两千年的“亲亲相隐”原则,不断地丰富和完善,成为封建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被历代所遵循,长盛不衰。
(二)清末法律制度的移植
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亲亲相隐”原则自发于我国传统的儒家文化,6以刑律的方式来维护传统的“礼”,维护家族制度,故“亲亲相隐”原则一直强调的是“禁止亲属作证”①,到了清末,我国开始大规模效仿德、日法律制度而进行修法。1906年,沈家本、伍廷芳编订完成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中设有“证人”一节。一方面规定了证人作证的义务,另一方面在第241条又规定了“不得强迫亲属作证”。7虽与传统的“亲亲相隐”原则只是三四个字的差异,但清末的容隐制度规定更是赋予了证人作证和不作证的选择权。
虽然清末的法律并没有真正得到实行,但却成为了后来立法的样本。1922年北洋政府时期颁布实行的《刑事诉讼条例》第105条规定:证人同案件被告人有法定关系,可以拒绝作证。这些关系包括:证人为被告人之亲属或者曾为被告人之亲属,证人为被告人之未婚配偶,证人与被告人具有法定关系、监督监护关系、保佐关系。第106条规定:证人作为医师、药师、药商、助产士、宗教师、律师、辩护人、公证人、会计师或其业务上佐理之人或曾任此等职务之人,就其因业务上所知悉的有关他人的秘密之事项接受讯问,除经本人允许外,得拒绝证言。1935年国民政府时期颁布的《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制度规定得更趋严密。该法第167条规定:“证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绝证言:(1)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之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三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第169条规定:证人为医师、药师、药商、助产士、宗教师、律师辩护人、公证人、会计师或其业务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职务之人,就其因业务所知悉有关他人秘密之事项受询问者,除经本人允许外得拒绝证言。
本文认为自清末修法开始,立法参考国外的证人免证权制度的痕迹非常明显,基本上已经取消了“亲亲相隐”原则中义务性的规定,全面采用了“得拒绝证言”的权利性条款,我国的法律制度从“亲亲相隐”原则到亲属免证权的转变,就这样创造性地完成了,尤其是在我国台湾地区目前仍然在沿用,并且免证适用的主体范围更为广泛。
二、“亲亲相隐”原则贯彻的现实基础
“亲亲相隐”原则贯彻的现实基础有证言采信的原则、刑法谦抑性的客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所在、司法证明的科学性。
(一) 证言采信的原则
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对于发现真实的强调都是比较突出的。从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司法机关是期待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作证的,唯有此,才能迅速查明案件的真实真相。②
但对于亲属的证言,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和第77条又再次确认了1998年的规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院不但在期待亲属或利害关系人作证,更期待该证人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证言,因为只有这种证言才是真实、客观的,才是可以采信的。虽然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类似的规定,但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亲属的证人证言往往也是用来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有力证据,从而更印证了犯罪事实的客观存在。即使少量的亲属证言为其“脱罪”,公诉人也往往会在证据出示或质证时做出提示法庭注意与被告人利害关系的说明。
作为一种义务,司法机关强调亲属必须作证,更为关注或采信对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证据,这不仅会伤害到基本的社会关系,触及一个正常人在面对所谓“正义”和“良心”抉择时的尴尬,甚至会危及一定规模的社会群体对司法目的的情感认同。8
(二) 刑法谦抑性的客观要求
谦抑、公正、人道是刑法的三大价值理念。陈兴良教授指出:刑法的谦抑性,又称刑法的经济性或者节俭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刑罚替代措施) ,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抗制犯罪。一般来说,具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就说明不具备刑罚之无可避免性:第一,无效果。所谓无效果,就是指对某一危害行为来说,即使规定其为犯罪,并且处以刑罚,也不能达到预防与抗制的效果。第二,可替代。所谓可替代,就是指对某一危害行为来说,不动用刑罚手段,而运用其他社会或法律的手段,也足以预防和抗制这一危害行为。第三,太昂贵。所谓太昂贵,是指通过刑罚所得到的效益要小于其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动用刑法,就是刑罚不具有无可避免性,因而,刑法应当谦抑。9
据此观之,“亲亲相隐”原则乃是人之天性,出于对人类原始亲情的爱护、维系,亲属之间的相隐更是对彼此感情的尊重。完全禁止“亲亲相隐”,不具备刑法的期待可能性。因为“法治所要求和禁止的行为应该是人们合理地被期待去做或不做的行为。……它不能提出一种不可能做到的义务。”10即使把其规定为犯罪,也无法预防和抗制类似的行为,因而是无效果的。更重要的是,若以刑罚来对待“亲亲相隐”确实太昂贵了,因为其对家庭隐私权、人伦亲情的破坏作用远远大于追诉几个犯罪所带来的效益,其实则撼动了人伦的基石。因此,对“亲亲相隐”动用刑罚不具有无可避免性,而“亲亲相隐”原则客观上完全符合刑法谦抑性的思想。
(三) 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中最基础,也是最直接、最亲密的关系,它是社会和谐的重要黏合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家庭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缩影。“国家的长远利益就在于民众淳厚、社会和谐、百姓亲法,如此才能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要达到这一目的,法律必须立足于人情,必不能悖逆众情人心,必不能强人所难。”11无论是在乡土时期的中国,还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当下,“家”的概念仍然还是一个凝聚感情的场所,亲人都是可以依赖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秩序下,我们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信任危机,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脆弱的“短板”。而道德不可能从根本上约束欺诈、机会主义,只有制度、只有法律才能弥补这一空缺。对于交往的信赖感与社会关系的维护仍然是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现代司法不应再强调报复和惩罚,而应更多地重视社会关系的修复、和解。“亲亲相隐”原则恰恰避免了亲属作证时的情感痛苦、亲情关系的撕裂,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毕竟,通过其他证言要比亲属作证在程度上要缓和得多。
(四)司法证明的科学性
司法证明的历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神誓和神判为主的证明形式;第二个阶段是以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为主的证明方式;第三个阶段就是以物证或者科学证明为主的证明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活动已然进入了科学证据的时代,司法机关应用科技成果的领域在不断延伸,言辞证据不再作为认定犯罪的唯一依据、唯一基础。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帮助司法机关获得证据的能力在不断增强,技术侦查、电子监听、声纹鉴定、足迹鉴定等技术不断在扩充着司法证明的“武器库”。从某种程度上讲,现代的司法证明就是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我们要转变以“人证”为主的司法观念,养成以“科学证据”为主的司法理念。科技含量和水平在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不断投入,必然为“亲亲相隐”原则的贯彻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 我国“亲亲相隐”原则与西方证人免证权制度的比较
“亲亲相隐”原则与证人免证权都强调亲属之间隐匿犯罪证据、互不为证,都表现出对家庭关系的保护,对亲情和伦理价值的重视。但是两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①鉴于大量的论文介绍了西方亲属免证权的内容,本文限于篇幅不再予以赘述。
(一)“亲亲相隐”原则与证人免证权所产生的社会基础不同。“亲亲相隐”原则是建立在封建的等级制度基础之上,基本上以“为尊者隐”为主要内容,而“为卑者隐”是次要的,还有亲疏远近亲属间的不平等,即:“准五服以治罪”,更多地体现出对小农经济社会现实的家庭本位的关注。证人免证权制度是基于民主、平等、自由、权利的价值观念,更多地体现出鲜明的人本主义色彩,强调亲属间的平等,如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规定对尊卑亲属的诬告、杀伤等处罚平等。虽然规定亲属间人身伤害之处罚重于常人,但亲属圈内却无尊卑之别,而英美法系国家更是通过判例予以确认。
(二)“亲亲相隐”原则只是强调了亲属之间的互不为证,而证人免证权的主体适用范围广泛。本文认为“亲亲相隐”原则属于血缘亲情伦理立法,而家庭本位的理念使得“亲亲相隐”原则的范围直至清末期才扩展到妻亲,即岳父母和女婿才列入相隐的范围。但基于权利本位的转化,西方证人免证权的权利主体则除了亲属关系外,还包括职业关系、公共利益关系等。①
(三)“亲亲相隐”原则体现的是一种义务,而证人免证权则是一种权利。“亲亲相隐”原则实际强调的是一种隐匿义务,从作为后世典范的唐律至清末修律前都明确规定:审案时如果命令得相守匿的亲属作证,涉案官员处刑。尤其是“十恶”罪中的“不睦”、“不孝”罪名的适用,还有元代确立的干名犯义罪名“凡子证其父、奴讦其主、妻妾弟侄告发夫兄叔伯等诉讼行为,都是大伤风化的干名犯义,一律禁止。”12都属于剥夺证人资格的规定,而非权利。证人免证权作为一种权利,以维护个人权利为本位,来源于对人性的尊重、对个人隐私权的维系。权利既可行使也可放弃,因此,证人既可以主张免证权,也可以放弃免证权,司法机关要给予同等尊重。从证据的角度讲,证人免证权是并不否定证人的作证资格,而恰恰是以证人的适格为前提从而赋予证人自主决定权。作为一种义务而存在的“亲亲相隐”,是亲属必须承担,不可放弃的。
四、在我国刑事法律中构建证人免证权的对策
“亲亲相隐”原则作为本土资源,毕竟只是一种法律文化的基础,而不能简单地将之复活,更不是简单地把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的亲属免证权规定“整合”后生搬硬套到中国的法律制度中来。尤其是近年来,各国对于证人免证权范围反思的趋势更是值得我们深思。
(一)将证人免证权改为亲属免证权,明确 “亲属”范围
应当说我国在法制的态度上一直采取国家主义倾向,重国家利益轻社会利益,重整体利益轻个人利益。基于这种国家本位思想,任何包庇、隐匿犯罪分子的行为都是对国家司法利益的破坏与否定,应当毫无例外地依法予以惩治。但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与整个社会的安定祥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法律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加以特殊保护。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和谐家庭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和谐的家庭关系,也就谈不上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我国立法中引入“亲亲相隐”原则,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文明程度和所蕴涵的人伦精神,维系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从法理上说,“亲亲相隐”原则更多的是剥夺了证人的主体资格,证言是绝对不被采纳的。我们所构建的亲属免证权实际上是一种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的选择权,证言是否可以成为证据取决于权利人的选择。“亲亲相隐”原则更多地体现了不作证义务的下限,而亲属免证制度则体现了权利的下限。
本文认为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亲属免证权的主体选择。我国台湾地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亲属特免权范围是最为广泛的,但免证权范围过大,无疑将增加查明真相的成本,阻碍发现真实的途径,故2003年台湾地区又进行了修法对范围进行缩限:证人可因“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之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二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而免于作证。即使如此,学界仍有进一步缩限的要求。有资料表明,在我国,家庭已日趋小型化,家庭关系也趋于简单,亲属关系内的小型家庭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也不再频繁,从1985年的平均每户4.5人下降到2000年的3.5人,预计到2015年会降至2.7人。13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近亲属规定:“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完全可以作为亲属免证权的基本主体范围。
(二)设置例外情形
凡是原则皆有例外。“亲亲相隐”原则也规定:谋反、谋大逆等侵犯皇权得重罪以及亲属间互相伤害罪是不允许相隐的。因此,本文认为以下罪行不适用亲属免证权:第一,危害国家安全、国防利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暴力型犯罪。国家安全、国防利益涉及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关乎国家、民族的命运和前途。诸如抢劫、爆炸之类的破坏社会安定秩序的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之所以设置亲属免证权旨在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法律在体恤亲情、人性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国家、社会的利益。第二,针对亲属的犯罪。亲属间的遗弃、虐待,乃至伤害,本身有违人伦、亲情,更是与设置亲属免证权制度的宗旨背道而驰,此等亲情关系已遭破坏,也无维护的必要性。第三,职务犯罪类型犯罪。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较为严峻,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腐败现象已严重侵蚀了国家政权的基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职务犯罪的特殊性、隐蔽性决定了该类型案件不适用亲属免证权。
亲属免证权毕竟是一种权利,权利主体具有自主性。在司法机关对其取证时,权利主体完全可以主张享有免证权而拒绝作证;如果权利主体同意,又可以放弃权利,提供相应证言。
五、结语
我们必须承认:人们必须要排除感情偏私来实现公平、正义。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如果追求公平、正义的要求超出了社会所能承载的限度,触及了社会底线,会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本文认为惩治犯罪的司法过程不应是不顾一切的历程,而应要建立在权衡社会价值的基础之上。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证人的义务,但对于证人的权利却从未提及。面对着社会利益与司法利益的博弈,适度保全社会关系应当是理性的选择,因为这非常重要。自清末修法以来,“亲亲相隐”原则所蕴含的维护家庭稳定及人文关怀精神为亲属免证权的移植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或者我们可称之为“本土资源”。正是这坚实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才使得清末、民国时期引入的亲属免证权的其他内容,特别是职业特免权和公共利益特免权在当时适用了几十年,至今仍在我国台湾地区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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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汉书。宣帝记〔M〕.
〔6〕曹自立。现代孝亲意识的唤醒〔J〕.天府新论,2010,(5).
〔7〕〔8〕吴丹红。特免权制度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9.
〔9〕陈兴良。刑法哲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8-9.
〔10〕〔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35.
〔11〕范忠信。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15.
篇10:借款人收入证明怎么填
如何开具收入证明
由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借款人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军队、部委等。不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
借款人应据实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如借款人收入较低可出具其配偶的收入证明或其它收入来源证明。
借款人是否需要提供学历证明
借款人学历程度为大学专科以上的,需要提供学历证明,以有利于银行批准贷款申请。
买卖双方是否需要同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件
买卖双方可以同时到场签署相关文件;
买卖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的,可以分别签署相关文件。
卖方是否必须到场签署相关文件
如果卖方无法到场签署相关文件,可以在得到卖方认可的前提下,由受托人代签。
出现委托公证情况时,公证书中需注明什么条款?
在委托公证中应注明三点:
1、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签署贷款所需一切相关文件
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领取银行贷款
3、在委托公证书中附上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篇11:在编教师收入证明怎么开 小学教师收入证明
银行:
兹证明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职务为_____,岗位为_____,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_____,该职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
其身份证号码为: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填表人签字:
证明单位(盖公章)
xxx,男,任职于我校,自xxx年8月进入我单位工作至今,近年来该员工每月收入约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鹤山市第一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篇12:职工婚育证明集锦
兹证明______(为我公司职员),女,民族汉,系____省____市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年1月19日与______依法结婚,______(男方)为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均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望给予办理一胎生育登记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证明工作收入怎么写
兹证明__________,未婚,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系本公司员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扩展: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带身份证,千万千万不可遗漏啊。
2.既然带了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总是要带的
3.还有很重要不可遗漏的是2张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开证明的时候用得到。
4.离婚的人应该带上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的人要带上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一定要注意委托书的格式不能有错误哦,要件一定要齐全。
6.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最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篇14:出生公证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医学证明,为确保您宝宝出生证明的完整有效,请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有您宝宝的名字,新生儿出生证明。如果您宝宝的名字尚未取好,请您和家人尽快取好,以便及时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在您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须填写内容包括:准生证明号码、新生儿姓名、双方身份证号码、新生儿申报户口地址。因《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医院将无权更改,故要求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仔细核对院方所填写内容,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四、办理出生证明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带上宝宝妈妈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计生委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我们这里是走这些手续,可能地区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别,你要细心一点问仔细了,否则你会多跑很多冤枉路的,祝你顺利!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xx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篇15:身份证明书集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任(厂长,经理等)职务,使我(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_年_月_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在我公司担任______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该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篇16:劳动部通知凭工作证可证明劳动关系
今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这是劳动保障部日前发出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的,通知特别规定,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篇17:收入证明怎么开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xxx,就读于xxxxxx学院,是xxxxx班的学生。xxxx是我的辅导员。我于xx年九月进入我校求学,在校期间,得到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爱护,而且有幸的成为班上的团支书。在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很多有用的各科知识,同时老师也让我深深的明白如何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相信这会是我走入社会的很重要的一批财富。同学们也和我融洽相处,使我时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但就在此时我面临另外的一种选择:南京航天大学来我校招飞行员,幸运的是我被录取了。xx老师一直教导我们人要有长远的目光,不因一时的温情,而羁绊了自己!我留恋于学校的温情,他让我明白自己已经不是高中时父母身边的小孩子,长大了应该有另外一片天地;他教会我何为有舍有得,有所为有所止;于是我选择到南京航天大学就读,让自己飞得更高更远!特此,我提出了转学申请,望批复。我对学校满怀感激和依恋,相信我会把我们学校的精神带到我将要去的任何地方,虽然我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学习,但在我校学到的知识和知识以外的进取精神,我会一生谨记。谢谢尊敬的校领导,望您体谅我的选择,批准我的申请。
此致
敬礼!申请人:
日期:
篇18:工作收入证明最新
兹证明_______系本单位______________(填写"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非全日制")职工,于_______年_______月进入本单位工作,现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现任职务为_______,职称为______________。
近1年(时间以开具本收入证明之日起推算),该职工在我单位的税后年总收入(包含但不仅限于基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年终奖、分红等)为人民币¥_______元
(大写: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近6个月内(时间以提交申请之日起推算)该职工在我单位的税后月收入分别为: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____年__月收入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圆_______角_______分)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办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此证明材料仅用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需要原件,请贵单位配合如实开具,谢谢。
篇19:个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目前为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今在此工作,目前职务为______ ,职称为□高级 □中级 □初级 □无职称,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 □大专 □中专、高中及技校 □初中以下。固定月工资人民币______ 元。奖金、红利等其他收入月平均人民币______ 元。平均全年税后总收入(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领导: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篇20:贫困证明申请书集锦
尊敬的教师:
我是职业学院20xx级系xx班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将家庭经济情景说明如下,请审核:
我家住在偏僻的农村,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父亲在外打工,这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身体不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另外,弟弟此刻正在读高中。家里没有本事供我完成学业,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在今年4月份我选择了对口高考,在4月底去南宁考完试就到广东打工,我去外地打工是想能够为家里减轻负担,同时也能圆我的大学梦,我4个月的工资都是用在学费上,我唯一后悔的是我在打暑假工期间,耽误了贷款的时间,也没能准时回来办理贷款,我心里一向想着:“我真没用,在贷款期间没能准时回来,就因为这样我又在父母肩上加重了负担,我不但没能为家庭减轻负担,反而添加了父母的困难”。
学生:(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