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版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篇 运输合同【汇编2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协议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协议书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货物协议,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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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交通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 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 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 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户:
签约时间与地点:
乙 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户:
签约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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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一、车货物配送结算使用。
二、《货物运输补充协议》中确定的货物配送年结算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实际配送额与当年年末实际结算额一致,与相关货物配送发票额一致。
三、《货物运输补充协议》中确定的配送货物及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签署《货物运输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协议》中条款与本协议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2:进口货物运输合同 国内货物运输合同
受托方(乙方):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单据和文件: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手册;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合同;报关所需要进口许可证如系危险品,应提供相关文件;其他与进出口货运有关的单据和文件。
4. 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公司正常换取(如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他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 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 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 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 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据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3. 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4. 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甲方不予以承担。
5. 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本月账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账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后________日内付款。
第五条 货物灭损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________元(国内航线)/国际________美元(us$) (国际航线)计算。
第六条 检验
运输过程中,允许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担保
为了顺利执行本协议,按时结清账目,乙方应以人民币________元或每张货运单________元提供保证金或等值的房地产抵押等甲方认为满意的担保。
第八条 转让
本协议所规定的乙方的权利和其他职责,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者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________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 乙方无正当理由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十条 抵消
依据法律或本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双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协议下的款项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毕,不足的部分乙方当然同意予以补足。甲方没有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的并不应该视为甲方对主张该违约金或款项的放弃。 第十一条 解除
1. 甲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乙方将书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确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后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但该合同解除的权利乙方在________日内未向甲方主张的,则该权利消灭。
2. 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因其他原因进入破产程序,则另一方取得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即解除合同的权利。甲方因进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为一种不可能或一种沉重的负担,则乙方应许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为对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约定之义务的,甲方将书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确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后________日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解除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单据和文件乙方应当及时返还甲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留存、复制。
5. 尽管有上述之约定,在合同解除后若乙方尚有甲方的业务正在进行的,乙方仍应当妥善予以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当然将按照本协议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若因乙方违反本款的约定导致甲方受有损失的,则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
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协议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3、 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货物运输物流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_____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_____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_____:
(1)乙方需确保承运_____、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_____购置附加费、养路费、?_____卡真实有效;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_____,如甲方自行调派_____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_____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_____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_____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_____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_____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______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__________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篇5:2024年货物道路运输合同
甲方(招标方):
乙方(中标方):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进行了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已依法中标。为了规范中标企业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甲方应规范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行为及秩序,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乙方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并依法对《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建筑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行使管理权,该管理权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标书中的承诺,达到并符合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2、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产保证金;
3、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发《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
4、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定;
5、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全程实施监管;
6、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乙方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罚;
7、对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实施年度审验;
8、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对乙方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车辆实施年度考核;
9、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权。
(二)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有对乙方的运营实施全程监管的权利。监管内容包括:
1、运营作业秩序的监管;
2、文明施工的监管;
3、运营过程遵纪守法的监管;
4、车容车貌、车辆密闭性能状况的监管;
5、转载运输规范情况的监管;
6、车辆自动密闭装置、标识顶灯、GPS使用情况的监管;
7、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路线和时间的监管及建筑垃圾消纳地点、场地的监管;
8、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监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区无主建筑垃圾。
三、甲方的义务
(一)做好建筑垃圾运输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地;
(三)及时办理乙方运输建筑垃圾的相关手续;
(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对未取得《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进行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和取缔;
(五)制定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定制定;
(六)引导并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
(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
履行招标书的承诺,按照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规范运营,协调好与各管理部门、建设、施工单位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运能配置,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要求,保证各建设工程建筑垃圾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不断提升行业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门做好各项执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
(一)协议期限内,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有与仙桃城区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约清运建筑垃圾及按约定收取运输费用的权利;
(二)协议期限内,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有向甲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一)履行在招标书中的承诺,确保自身达到并符合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条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
(三)自行承担服务经营项目投资、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维护和管理;
(四)及时完成本市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工作,确保各建设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组织运输,如期完工;
(五)履行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并承担该运输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
(六)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七)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八)应强化对车队、车辆的管理,确保车队、车辆按照规范运营,对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整改,并自觉接受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
(九)配合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清除区域内无主建筑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洁;
(十一)每承接一笔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必须主动到甲方建筑渣土管理部门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准运证》,并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向甲方建筑渣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业务。
第三条 文明生产保证金
一、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足额缴纳其承诺应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文明生产保证金的保证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协议的,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乙方不再享有从事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的资格。
三、乙方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的,在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受到甲方处罚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文明生产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罚款。但是甲方的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及限度,对于乙方违反约定的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应当依照合同约定。
四、乙方交纳的文明生产保证金扣除乙方的罚款后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确保文明生产保证金的金额达到承诺交纳文明生产保证金数额。
五、本协议解除后,或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的,扣除乙方罚款后的剩余部分的文明生产保证金,甲方须无息退还。
第四条 保密条款
一、协议双方应对各自因工作关系获取的对方及工作对象(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他方事先书面授权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协议约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信息及相关资讯。
第五条 违约条款
一、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则进行处罚:
(一)未实行密闭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运输车辆超载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未经甲方许可承运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单位的建筑垃圾的;
(四)不按核准时间、路线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
(五)车轮带泥、抛洒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压低建筑垃圾运输价格进行不正当市场竞争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违法行为;
(八)违反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其他行为。
二、乙方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有明确规定,按相关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处罚未明确规定的,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并吊销其《仙桃市城市建筑垃圾资质许可证》:
(一)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进行整改的;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正式运营后60天内出现本条第一款的情形而被处罚(包括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有效期限存续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
二、甲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或吊销乙方的《仙桃市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许可证》的,或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专营协议》,本协议终止履行,乙方不得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第七条 协议约定区域
本协议约定乙方负责清运的区域以及享有收费权利的区域为干河办事处及园区,以签订合同时仙桃市的城市规划图为准,与其它区域的交界处以街道的中心线为准。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资质企业招标文件、仙桃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诉杭州铁路分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以下简称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在郑州铁路分局长葛站托运玉米五车,货票记载到站为杭州铁路分局宁波北站,货物重量及计费重量均为61吨,每车玉米670件,每车运杂费543551元,五张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均是张岩(河南省粮食贸易公司工作人员)。随后,粮油供应站依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邮寄给在宁波市良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茂公司)任经理的同学薛飞。承运当日,粮油供应站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长葛市支公司货运险长葛市代理处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张岩,投保金额30万元,交纳保险费1200元。同年4月28日、5月1日、5月2日,五车玉米到达宁波北站后,该站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政(1988)55号文件批转的《关于宁波铁路北站货物疏运暂行规定》,将五车玉米交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该服务公司在上述日期内又将五车玉米交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998年5月7日,良茂公司向宁波北站出具介绍刘孝君提货的介绍信,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将五车玉米提走。1999年4月7日,粮油供应站到宁波北站查询时,宁波北站货运安全室阮时平向其出具了“请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查交付情况,共五车”的字据。1999年4月16日,收货人张岩向粮油供应站出具证明称:至今未收到这五车玉米,未给任何单位、任何人出具有关身份证件。
1999年4月26日,粮油供应站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所属宁波北站在未见到领货凭证及张岩身份证明情况下,将争议货物让与其没有关系的“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提走,致使货款无法收回。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款及包装费损失43.3万元,赔偿运费及保险费用67881.60元,赔偿追索货款支出的差旅费5000元。
被告杭州铁路分局答辩称:原告是于1998年4月23日托运的货物,宁波北站至次月2日先后将货物交付给持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已交付完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才来人查询货物,已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索赔时效,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货物运单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货物到站应向货物运单内记载的收货人交付。本件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良茂公司,又有良茂公司的介绍信及有关领货凭证,故对持证人办理了交付,此不构成误交付。因按货规规定已将货物运单随货交给了收货人,现已无法取证。但根据编组记录、卸货记录、发站回函,均能证明货物运单载明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特别是良茂公司提货时出具了与五车货物票号、车号相符的领货凭证,表明原告已将领货凭证即领货权利交给了良茂公司,良茂公司是真正的收货人。原告因发货后未收到货款,欲将商业风险转嫁给已履行正常交付义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
【审判】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按铁路运输的规定填写了运单,提交了所运货物,交纳了运杂费,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未按货票和领货凭证记载的收货人交付,属于误交付。被告辩称五车玉米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却又提供不出该运单,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误交付行为发生后,被告未编制货运记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到北站查找货物时得知误交付,至同月26日向法院起诉,不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限180日的规定。除去丢失的1件货物不属于到达站的责任外,被告应赔偿原告五车玉米款37991656元、运杂费2667755元、货物运输保险费1200元。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的包装费及其他费用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其主张的差旅费因不属于货物运输规定赔偿的范围,亦不予保护。依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该院于XX年1月3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杭州铁路分局赔偿原告粮油供应站玉米款、运杂费、运输保险费407794.11元。
二、驳回原告粮油供应站关于运输玉米包装费、利息及差旅费的诉讼请求。
杭州铁路分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对领货人张岩未如期提到货早已“知道”,其诉状中的表述即是明证。拖了近一年的时间因货款未收回而到宁波北站查找该批货物由谁提走,原判关于被上诉人在时效内不知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认定,显然不能成立。(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对赔偿时效期限起算均有规定,且其内容经国家公布,明示于众,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被上诉人“应当知道”。被上诉人未在已知的法定索赔期限内向上诉人主张权利,其实体权利已经丧失。2原判适用法律不当。3本案不构成误交付。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均记载本案所涉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交付时已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三十四条规定办理,货、单一并交付给了运单记载的收货人。4上诉人企业已依法分立,原所属宁波北站已移交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萧甬公司),上诉人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变更萧甬公司为本案诉讼主体,依法改判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答辩称:其是在张岩明确答复未收到货后前往宁波北站追查时才知道张岩确未收到货。从1999年4月7日宁波北站书面同意查询至我方起诉未超过六个月,未丧失追偿权。铁路货物运输中运单、货票和领货凭证所记载的收货人是相互吻合的,未经发货人同意,他人无权变更。上诉人称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又不能提供运单,所罗列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及货运记录,都不能和货票、领货凭证对抗,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
一审判决正确。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还查明:1998年4月24日,粮油供应站作为供方与需方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品种玉米,以实收数为准;供方货到需方宁波北站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价格、数量以双方协商后需方电报为准。1998年5月4日上午,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吴金刚发来的传真件,内容是五车玉米的车号。1998年5月15日,良茂公司以汇票方式给吴金刚汇款16万元。另上诉人提交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上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180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办理托运五车玉米,随后将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经理薛飞,5月4日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发来的关于五车玉米车号的传真件,5月7日良茂公司从到站将五车玉米提走,5月15日粮油供应站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玉米款16万元,此时粮油供应站就应当知道所托运的玉米不是由领货人张岩领走,粮油供应站即应在自此时起180日内向铁路运输企业请求赔偿。但粮油供应站于1999年4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显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上诉人关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上诉人关于其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的上诉理由,因上诉人未当庭举证,故不予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XX年9月1日终审判决如下:
一、撤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的诉讼请求。
【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一切赔偿都无从谈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托运人向铁路运输企业的索赔时效为180天,但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起算;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自铁路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自原告向到站查询得知误交付时起算;第四种意见认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第二种意见明显不妥。因为本案情况特殊,承运人一直未编制货运记录,当然不存在交给货运记录的事实,所以不能以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作为起算日期。第三种意见也不妥,因为从本案情况看,托运人并非在查询时才得知误交付。第一种意见的不妥之处在于其引用的自第30日起算,是司法解释对于承运中的货物发生损失或逾期的一般规定,并非对误交付的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交(1993)14号《关于运输货物误交付法律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承运人应编制而未编制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此,第四种意见是正确的。原告作为托运人与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又将车号告知,随后又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在其于5月15日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时就应当知道货物已被良茂公司领走,其权利被侵犯。所以,以此时间作为起算日期,是恰当的。
被告能否构成误交付也是处理本案的一个难点问题。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如编组记录、卸车记录,这些记录均记载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是,领货凭证上显示的收货人是张岩。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应以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准,但双方都不能举出货物运单。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定哪个证据效力更高。通常来讲,领货凭证与货物运单是一致的,并且在发站经过承运人的检查,在效力上高于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但难点在于,本该托运人举证的货物运单,其未举证,却只举证了领货凭证,给法院认定事实带来了难度。
责任编辑按:
在本案中,原告托运的五车玉米,从其与案外人良茂公司签订有玉米的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到站为宁波北站、1998年5月4日原告向良茂公司传真五车玉米的车号、此后收到良茂公司的部分货款以及原告依领货凭证上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的经理薛飞这些事实来看,实际是为了履行与良茂公司的供货合同中其作为供方的交货义务。在其已实际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货款时,无论是货物运单,还是领货凭证均已失去了主张提货权利的效力,且表明其从此时起应知其权利(全部货款的差额)受到侵害。也就是说,无论货物运单、领货凭证上的收货人记载为谁,只要托运人(发货人)与真正的实际收货人,也即托运人作为合同供方与合同需方之间发生托运的货物交付的有关指示和实际结算关系,就应该认为托运人已放弃了凭货物运单向承运人主张误交付的权利。特别是在本案这种情况下,作为托运人的原告的有关行为,实际上已成为作为到站的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基本原因。因此,在原告自己十分明确真正收货人是谁,且又在真正收货人提取货物中起了帮助作用,并接受了真正收货人的合同部分对价的履行情况下,原告就尚未收到的部分货款向到站的被告主张权利,应属转嫁商业风险的行为,是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原告只应当向其合同需方主张供货合同下的权利,不能再依运输合同主张其作为托运人的权利。从上述意义和本案事实上认定,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行为是构不成误交付的。故而既便原告依运输合同享有的追索时效尚未超过,其诉讼请求也是应当被驳回的。
篇7:道路建设承包合同 道路运输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本公司在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开发建设的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铁佛镇
2、工程地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3、建设单位:四川省金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工程承包范围: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
3、工程承包内容为:铁佛镇
4、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清边捡底、碾压夯实等基础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景观绿化工程、路灯安装工程中人行道、休闲走廊、绿化、广场、车站、路灯安装等工程,单价在施工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和工程施工中相关文件等作为计量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①6m宽道路115万元/km,②9m宽道路174万元/km,③12m宽道路252万元/km。该发包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支付,因未计算在发包单价之中〉。
2、因甲方、设计方更改设计造成分部工程工程量增加(不包括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道口加宽、其余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10%等),对增加部分按四川省20xx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结算,综合单价下浮5%(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场、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xx年11月15日一20xx年8月15日,共270天。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2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3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所停工造成的一切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赔偿支付。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给乙方所造成已完成工程量的损失的增加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际情况协商定价处理。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2日内给予答复,逾期答复视为同意。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
(2)停水停电原因造成停工的;
(3)甲方未能提供施工条件或施工配合的;
(4)甲方要求停工;
(5)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的;
(6)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如因甲方人为所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完全负责赔偿,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总价款:
金额(大写、约叁仟伍百万元人民币),最终合同价款,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约35000000.00元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3日内未签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签证。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料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査和监督管理等。
(4)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乙方在施工时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乙方处理一切事故责任,属于乙方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人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进场时经甲方现场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检验认为不合格的应在材料进场2日内向乙方及时出具书面意见,若甲方逾期出具书面意见或不及时进行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正)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该100万元保证金甲方于乙方正式完工后1周内返还乙方(该项目仅为道路工程部分),如果甲方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的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已完成可施工部分,同样甲方应在1周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不计任何利息。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任何一期工程款或迟延返还保证金,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用该项目中已建成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销售价打五折给乙方作抵扣处理,直至工程款全面结清。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拨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已完成片石基础铺设项目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二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础铺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三批工程款支付:在乙方完成水泥碎石稳定层铺设项目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四次工程款支付:在水泥稳定层全面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工程量工程款的80%;第五批工程款支付:在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0%;在沥青面层全部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余本合同全部工程量工程款的80%;其余工程量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并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上述工程款支付节点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无法达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时(无法提交施工场地或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停工时),乙方随时有权要求甲方按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拨付和并将工程保证金的全额退还,甲方无条件进行款项支付和保证金的退还。同时甲方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汇到乙方指定账户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变更。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十二、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按1万元/次处理,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协商的除外。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xx年11月15日于通江县公司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账号:
篇8:平谷危化品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运量:___________以实际发货量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用车车型及数量: 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价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费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 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 运费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2、
第十一条 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 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 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 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篇9:货物运输个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 )、货到付款( )、月结、( )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____‰、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
________按________元/件、________按________元/件。
七、乙方(__________)至:________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2024年货物运输正规合同协议
托运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__x物流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运量:___________以实际发货量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用车车型及数量: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价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运费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运费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___
2、___
第十一条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篇11:杯具厂货物运输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篇12:私有车辆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名称:________
规格:________
数量:________
价款:________
启运前货物所在地:________
第二条 托运人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
1、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
2、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
3、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
4、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
5、货物承运方式:________
6、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装卸责任及要求
1、启运前:________
2、到运后: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包装的责任
1、乙方所接收的货物是甲方包装好的货物,因包装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 收货情况
1、收货人:________
2、收货人领取货物时的要求:
(1)收货人是公司等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并出示经法人授权收货的书面委托书。
(2)收货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护照等有效证件。
3、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运输费用:_______
运输费用的支付人:________
支付时间:________
结算方式: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
(3)因托运人依据前款约定变更本合同,引起承运人发生额外费用或造成损失的,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完全由托运人负担。
2.托运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及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3)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托运的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1)向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支付人收取运费及杂费。
(2)如果运输费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费及杂费,承运方对该批货物拥有留置权。
(3)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___天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4)对于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在书面通知托运人后,___天仍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的,承运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扣除运费及杂费、拍卖费等承运人的实际支出后,余额返还托运人。
2.承运方的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___天内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2)对托运的货物要及时安全的运到目的地,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1)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凭有效证件领取货物的权利。
(2)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更换收货人的要求,但须签订变更协议,变更情况以书面约定的为准。
(3)收货人改变收货人、交货地点等收货信息的,本合同约定的承运费用不发生变化,若承运人因此而发生额外支出的,收货人应赔偿承运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2.收货人的义务:
(1)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的各项费用。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货时,应按每日______元人民币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质量规格证明或化验报告等必需资料,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______元。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元。
3.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提交承运人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托运人为个人的,托运人适用签字生效。
2、本合同附件___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________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货运清单》
篇13:城市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1.0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1标的物: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开展产品运输服务的框架性协议,适用于甲方企业所生产的系列产品。
1.2路线范围:甲方与第三方(收货人)所确定的交货地点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托运业务时需另行通过托运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仅对应乙方。乙方因此而与其他单位发生的所有业务关系(例如再委托、结算等)均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负责;
1.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年___月___日起至20--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2.0运输价格:
2.1以上运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保险费、路桥费、养路费、税费、运输发票开具费用、罚款及其与第三方发生的其它运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3.0运输期限、货物包装:
3.1运输期限(或运到期限):运输期限是指双方约定的货物从起运至货物送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根据各线路长短的不同,运输期限也有所不同,具体到达日期由双方在托运单上进行标注。
3.2包装标准:按甲方的出厂标准执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托运单)→办理提货手续→货物装运→双方验货签收→发往目的地交货→收货人验签→验收后取回单→将回单交回甲方→甲方承付运费。
5.0托运通知
5.1运输指令以书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驻随车人员发出;
5.2非出于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随意对指令容进行更改或者取消;
5.3双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共同产生效力。乙方制作、提供的单据上所附格式条款与本合同冲突的,概以本合同为准。
6.0提货手续、货物装运、提货验签:
6.1货物装卸:乙方上门提货,并由乙方负责安排装车;
6.2提货手续的办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指定了代表的,应具有长期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乙方由指定代表办理提货手续、承运货物;作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运输指令后,可直接代表乙方办理手续而无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
6.2.2乙方上述人员办理提货手续后,凭相应的提货单到甲方仓储处或指定现场报到装货,并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6.4节假期间的运作:乙方应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书面节日运作安排,报甲方备案。超出计划安排时间的,甲方应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具体运输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贰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货物交付、验收、回单
7.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乙方负责安排卸货;
7.2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
7.3收货人验收货物后,乙方应将其所执发货清单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由乙方留存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回单由乙方送回);货物发生毁损、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在回单或者其他资料上标注。
8.0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结算运费;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运输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8.3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所派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从客户处拉回指定货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张,甲方不得拒绝对因此产生的运费进行结算;
8.5乙方应将货物安全、及时抵达目的地。货物装上车辆后,保管之责转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起重设备应该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
8.7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8.8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9.0运费结算:
9.1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___日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上月___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帐单》供甲方核对,核对完成后甲方于次月___日前向乙方付款(节假日顺延);如双方对《对帐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出货单、回单等资料进行核对并视必要进行调整;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帐单》,甲方以单位盖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乙方;非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应付货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乙方指定银行帐号信息见本合同右下角。
9.4乙方将结算期间所有的回单完整地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当给其结算支付运费;在出现回单遗漏时,甲方方可暂停遗漏回单的结算。
10.0违约责任:
10.1甲方因货源、搬运等问题造成乙方无法在车辆到达后的24小时内装运完毕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适合要求的车辆按时装运,造成延误装运期的,按200元/天进行处理。
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3、8.6条款的,按每次100元进行处理;
10.3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目的地,按本次运费每日0.5 %的比例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因迟延到达导致收货人拒收或退货,乙方应无偿将货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10.4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1收货方收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损坏,可按货物损失金额向乙方索赔;由收货方把具体损失数量如实、清楚地签注在回单上,由甲方在结算运费时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中已包含货物保险费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迅速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补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对于货物损失,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赔付,乙方赔付完成后,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归乙方所有,保险公司免赔金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10.5乙方拒绝开具等额发票或者开具虚假的发票,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10.6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构成其他违约情形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论何种违约情形,除有特别约定外,违约金数额为违约行为发生日止未结算金额的20%;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可要求按损失进行赔偿;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11.0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包括因拒绝开具发票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0其他约定:
为落实本公司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甲方对运输车辆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的监管,尾气对环境影响要求加以控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尾气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种吊车车辆的液压件保持完好,无泄漏的现象。
12.3对突发事故造成油污,由乙方负责清洗,后果由运输方承担。
12.4加强对运输和起重车辆的车质的监管,起重设备的额定载重应满足货物运输要求,装运货物时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12.5对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救治及现场处理,后果由乙方承担。
12.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企业生产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海外运输合同范本。
二、责任与范围
1.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_________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___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6.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_________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___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___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1.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
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___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1.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2.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3.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4.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2.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________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3.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4.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车队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货物_________吨从_________港交给乙方承运到_________码头,运价每吨_________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_________元,剩余运费待承运_________货物卸剩_________,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_________天,卸_________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_________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_________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货物运输合同管辖
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篇17:出海货物运输合同书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运输合作条款:
第一条:承运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名称:甲方厂家生产国内销售产品
2、品种规格:各种型号
3、数量:按照计划指令
4、质量:按照国家标准
5、货物包装:按照国家标准
第二条:承运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需求,甲方从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1、在约定启运时间当天以电话或者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目的地、货物名称、基本型号、数量、提货地点、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一般情况下当天中午12:00以前下达运输指令,乙方应在接指令后24小时内把运输车辆安排到甲方装货点,由甲方安排工人们装载货物。
2、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确定,发出后不随意更改,并保证指令所指货源的充足,中货源不足导致车辆返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因甲方指令错误而引起的货物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双方签订合同起如出现甲方货物给其他物流公司承运或客户自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所有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乙方提货起至收货方签收前的货物运输和保管责任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错送收货人地址,给甲方造成货物损失的,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的货物破损、缺少、被盗、淋湿、污染,乙方按双方确定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4、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运输双方协商预交保证金为:元。
5、在运输途中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导致货物到货时间延误,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或客户。
第三条:运输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货物运输价格
货物运输价格按合同运输价格为准,均为市场行情价格。如甲方货物每一批货值超过10万元,由乙方代理保险,保险费按货值的2‰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运输结算
结算方式为:本合同期内所产生的运费按每次货到付清运费。
第八条:合同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合同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作,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签约权利。
第九条:在双方合同期间如有一方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必须征求双方协商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 ”工作,保持村内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村民生活环境和健康保障。根据打造“绿色家园,富丽山村”的总体要求,参照“清洁乡村”的具体考核标准,现将蒲村村36 座垃圾池(房)的垃圾清理运输工作进行延续承包。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清理运输范围: 。
二、承包期限:
三、工资待遇:
1、垃圾清运工资: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资20__ 元,考核工资每月380 元,全年工资合计为28560 元。(大写:贰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2、焚烧炉工资:月基本工资150 元,年度考核资金500 元,全年合计为3020 元。(大写:叁仟零贰拾元整)
四、 乙方主要职责:
1、乙方必须每7 天彻底清理所有垃圾池(房)。运至河桥垃圾填埋场。
2、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提前清理。
3、在装运过程中不得乱倒,在装运垃圾途中要清理停车点,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并保持运输车的整洁。
4、乙方要及时将运输至焚烧炉内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不得在焚烧炉附近及以外的地方焚烧垃圾。焚烧后的垃圾残渣要及时运至河桥填埋场进行处理。
5、规范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劝阻,文明用语,以理服人。
6、及时向村委和“清洁蒲村”领导小组反映村民对环境卫生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五、奖惩办法:
由村卫生保洁考核检查工作小组定期进行卫生保洁检查,如发现有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甲方一经核实,第一、二次劝说整治,第三次开始扣除100 元每次。平时日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标准在月基本工资中扣除。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资金内扣除。
六、乙方在清运垃圾过程中要确保安全第一,遵守交通法规,如在清理、运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 其他约定:
1、乙方自愿交付村委押金1000 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辞退和擅自放弃责任片区的清运工作,如有违反,甲方一律没收押金,扣除三个月工资违约金。
2、若甲方增加垃圾池(房),不另加工资给乙方。
3、甲方按季度付给乙方月基本工资,年度考核资金和押金到期满时经检查合格一次性付清。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分管干部童小江一份,村存档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垃圾清运员(签字):
付款方:
法人代表(签字):
监督方:
法人代表(签字):
村分管干部(签名):
合同订立地点:
篇19:货物运输合同协议 货物运输合同?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鉴于:
1.甲方依法设立合法存续,有沙发,床垫等运输业务需要对外委托运输;
2.乙方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货物运输的营运资质和能力与经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的具体内容
1.1货物所属物资大类名称:沙发,软床等。
1.2货物具体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以甲方的送货单为准。
1.3本协议所指的货物不包括任何危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违禁品。
第二条物权
无论货物是否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除非甲方有书面通知指示。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内容
3.1每笔运输业务,乙方均须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和地点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乙方服务的内容和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
1.1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车发运;
3.
1.2负责将货物从起运地运至收货人地址;
3.
1.3负责货物运达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所需的仓储,负责起运前的装车和货运至目的地之后的卸货.
3.
1.4负责办理货物运输要求申办的其它事项;
3.
1.5负责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并在货交收货人之后取得其货物收据等相关单据正本交甲方或交甲方指定的
第三方;
3.
1.6原则上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车长
4.2 米以上的整车运输服务。如甲方对承运车辆提出具体的要求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
1.7承运车辆驶出甲方厂(库)区之前须填写装车单,注明车型、车牌号码、产品件数、起运时间及司机和押运人员的姓名,并将司机和押运人员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存甲方备案。
3.
1.8负责为完成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所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服务,配合甲方各职能部门物流部、装车部、自营管理部、直营店、跟单部、财务部的工作并按其指令完成相关工作;
3.
1.9为了甲方的利益,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仅指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交管部门严令货车通行的路段,无法继续完成运输任务)可以转委托
第三人完成上列部分事项,但如因乙方转委托
第三人完成相关事项而导致甲方损失时,乙方与
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运输费用及结算
4.1乙方提供两台货车负责甲方市内送货,每台货车费用1元月,送货人工费以当月实际送货额的
1.3%计算;
4.2如果乙方调整前述价格,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同意,否则,双方按原收费标准结算。
4.3乙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甲方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及代付代收项目结算清单。甲方收到乙方结算清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确认,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4.4如乙方在产品装车后更换运输车辆或未按甲方要求的车型等提供承运车辆,则运费按零单价格计算。
第六条承运司机
乙方每次委派司机或其它人员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向甲方出具车辆行驶证、司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以及上岗证。
第五条货物保险
5.1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货物遭遇保险事故时,乙方须于
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负责收集相关的证据给甲方。因证据不足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金时,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损失。
5.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被盗和丢失风险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货物移交
6.1乙方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货物总价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达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违约金直接扣减应付乙方款项。
6.2因逾期送达货物,甲方客户向甲方提出索赔的,乙方应在甲方客户索赔提出之日赔偿甲方的损失。
6.3乙方须自收货人收货之日起 2天内将收货人签发的货物收据等相关单据转交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货物总价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达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违约金直接扣减应付乙方款项。
6.4货物总价值按收货人出售货物的价格计算。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生效期间或其后两年内,除正确和合法的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外,不得将另一方的商业信息披露给任何
第三方(除非对方授权或同意),或为自身商业目的使用另一方的商业信息。如有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约定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应对收货人名称及收货人地址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8.2乙方负责对运输货物办理运输保险。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尽提醒职责,如果乙方不保、漏保,发生货物运输灭失或毁损均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8.3乙方提货之后,货物送达甲方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仓储保险。否则,不保、漏保,发生货物仓储灭失或毁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8.4乙方在运输、装卸等过程中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的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的破损、污染、丢失责任,乙方应按货物总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8.5乙方负责筹备安全运输沙发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没有破损,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6除非按照
3.
1.9规定的紧急情况可以转委托
第三人完成承运任务外,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将甲方的货物转委托或转包给
第三人完成承运,否则,甲方有权终本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乙方得以免除因非乙方所能预见并不能避免且无法控制的因素即不可抗力而引起的货损、延期、全部或部分的给付不能等赔偿义务。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0.1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10.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后,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一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10.3乙方从甲方提货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或解除运输合同。否则,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0.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
4.1乙方承运的单批货物逾期送甲方客户达 7 天。
10.
4.2乙方月累计 3 次逾期向甲方客户送达货物。
10.
4.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10.
4.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运事项转委托或转包给
第三方完成的。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相关事项通知对方当事人的,应根据以下联系方式,以书面为之,传真、快递或挂号邮寄均视为有效,传真件以传真发送之日为送达日;快递件以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挂号邮寄件以投递后的第____日为送达日。本合同各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篇20:国际货物运输的案例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米,重量_________吨。(或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至___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_________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