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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寝室规章制度条例(汇总20篇)

女生寝室规章制度条例是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而制定的。下面是办公室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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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6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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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积极性、自觉性、创造性,实现企业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长期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二章员工入职与试用

第三条公司坚持用人原则:重能力、重潜质、重品德。

第四条招聘条件:严格按照公司各岗位应具备能力执行。除此以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五条入职:

1、凡新进员工须提供相应证件、履行报到手续,行政部门将档案保存完好。

2、新进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未满18周岁,不得录用为公司员工。

3、员工试用:公司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可以酌情缩短。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录用为正式员工并签署各项协议,依法享有公司各项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新进员工培训后方能到岗。

第三章员工离职

第六条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行政部审核,部长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行政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于员工离职前一周举行座谈,并将信息记录、反馈,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第八条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第九条行政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结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第十条员工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第十一条行政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第十二条知晓公司机密的人员离职需签订保密协议,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图像资料等在保护期内不得外泄,外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个半小时到8个半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

-17:30为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中午家政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家政员工及工程人员实行保质保量完成当日当次工作量上下班制度。公司员工每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度,周末不能请假,其他时间休假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四条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

(1)每日上班以8:30分为界。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5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超过4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3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 -8:3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4、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行政部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行政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五章人事异动

第十五条调(借)动管理

1 、由调(借)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借)出及调(借)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行政部准。管理人员调(借)动由总经理执行。

2 、批准后,行政部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行政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

5 、行政部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第十六条辞退管理

1 、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辞退条件,参照本制度执行。

2 、辞退员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

3 、行政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行政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销毁。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会议制度严格按照《家政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第二十条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避免相互中伤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第二十三条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小费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第八章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参照《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涉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主信息、公司制度、公司战略等)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九章日常行为准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第二十八条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第三十条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第三十一条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第三十二条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第三十三条办公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第三十四条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第三十五条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三十七条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应严格照章办事,严禁标新立异。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十八条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直接领导不得置之不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第四十条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连续两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指标。

3 、提出具体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获得客户的一致好品,三个月无投诉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第四十一条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连续两个月客户投诉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经常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第四十三条特别强调的奖惩制度:

1、每月无投诉的一线员工,公司奖励200元。

2、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一次,扣工资20元;一线员工遭业主投诉超过五次,直接解职开除且扣除当月所有薪酬。

3、在公司做满一年的员工奖励电动自行车一台。

4、员工做私单一次,当月薪酬全部扣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经行政部查证后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四十五条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诉,行政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第四十六条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奖励处罚细则》执行。

第十一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四十七条薪酬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十九条薪酬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保险福利、其他(奖金、加班、补贴等)。

第五十条工资制度

1、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一线保洁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提成工资(保洁人员每单业务收入的70%)+福利保险+其他。

2、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险福利+其他。

3、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4、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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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8日至10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第五十一条福利

1 、假期

(1)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7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2)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5)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6)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行政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7)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3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 、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4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 、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春节、国庆节、公司纪念日或员工生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第十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十二条培训目的:塑造企业文化,促进人力资源增值,提升经营绩效。

第五十三条培训原则:员工培训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相结合,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定期培训两大类。进行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管理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做出相应的培训计划,除培训发展主管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人员。

第五十五条所有培训列出相应计划,培训目标必须明确。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培训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一级为公司行政部组织,二级为部门组织员工到班组实际操作。

第五十七条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部将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行政部请假。

第五十八条员工自我培训

1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资历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可凭培训考试机构的证明,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

2

、员工在职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学历教育或培训时,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可凭入学证明,经部门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获准后,按公假处理。但当临时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时,应服从公司安排。

3 、对于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者,公司将作为员工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九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绩效考评

第六十条考评目的

1、通过对员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保障公司高效运行。

3、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实现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十一条考评原则

1、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2、定性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多角度考评原则。

第六十二条考评细则,详见《考评细则》。

第六十三条申诉及处理

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行政不或总经理申诉。公司将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六十四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晋升:

1 、职业道德良好

2 、工作业绩突出

3 、工作能力强

4 、熟悉拟晋升职务工作

第十四章员工权益

第六十五条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第六十六条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行政部、总经理直接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申诉。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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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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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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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员工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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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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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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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3、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企业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方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

企业制定了违章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责任的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的制约机制,能有效地制止违章和违纪行为,激励从业人员自觉、严格地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意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不同企业所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不尽相同。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概括划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两大类,前者是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规定的总称,后者是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总称。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管理面向的对象不同来划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应建立各种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术,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面向职业危害,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四类: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安全检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管理、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运输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产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定等。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无物品监测、职业并及防治、职业中毒、职业卫生设备等管理。

(4)其它有关管理制度。如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员工身体检查等。

例如,钢材深加工行业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场所交通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程:

(1)种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开停车、出抖、包装、倒换、转换、装卸、运载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产设备、装置的安全检修规程;

(4)各通用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如管、钳工、焊工、电工、运输工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罐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并密切结合自身过去和现在的实际情况,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

(4)规章制度一经制度,就不能随意改动,以保持其严肃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但也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修订完善;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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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公室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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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办公室人员工作行为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

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 事有回音。

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不做与 工作无关的事。

3、尊敬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 互相帮助。

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7、工作时间内不脱岗,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8、请假人员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

9、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告知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

10、要遵守保密条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距,不能破规矩。

1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进桌斗并保持桌面洁净。

二、来宾接待

1、本着热情、周到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给来宾留下良好印象。

2、当客人来访时,应主动从座位上站起来,礼貌询问来访事由,如有具体业务应引领至相关部门,

如探访领导,应先请客人在办公室接待区等候,告知被探访领导,经同意后引领至领导办公室。

如领导无空会见,应委婉谢客,请客人另约时间。注意应始终面带微笑。切忌态度生硬。

3、客人落座后,应及时为其送上饮料。递送水杯应把水杯把手递向客人,退后一步后再转身退出。

4、客人来访应注意介绍礼节。介绍行为应大方得体。介绍的原则是将级别低的介绍给级别高的;将

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将未婚的介绍给已婚的,将男性介绍给女性,将本国人介绍给外国人。介

绍同行人员应先介绍级别高的,再按职位高低依次介绍,也可以先介绍女士或年长者。

5、递送名片时应用双手拇指和食指执名片两角,让文字正面朝向对方,接名片时要用双手,并认真

看一遍上面的内容。如果接下来与对方谈话,不要将名片收起来,应该放在桌子上,并保证不被其他东西压起来,这会使对方感觉你很重视他。参加会议时,应该在会前或会后交换名片,不要

在会中擅自与别人交换名片。

6、与人握手时应注意:愉快的握手是坚定有力,这能体现你的信心和热情,但不宜太用力且时间不

宜过长,几秒钟即可。如果你的手脏或者很凉或者有水、汗,不宜与人握手,只要主动向对方说

明不握手的原因就可以了。女士应该主动与对方握手,同时不要戴手套握手。

三、电话礼仪

1、重要的第一声:当我们打电话给某人,若一接通,就能听到对方亲切、优美的招呼声,心里一定

会很愉快,使双方对话能顺利展开,对方也会有较好的印象。在电话中,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

的行为就会给对方留下完全不同的印象。同样说:“您好,这里是华羽家具”。但声音清晰、悦

耳、吐字清脆,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对方对其所在单位也会有好印象。因此接电话时应有“我

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识。接电话必须使用普通话,严禁使用“喂、你找谁,等不文雅用语”。

2、要有喜悦的心情:打电话时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情,这样即使对方看不见你,但是从欢快的语调

中也会被你感染,给对方留下极佳的印象,由于面部表情会影响声音的变化,所以即使在电话中, 也要抱着“对方看着我”的心态去应对。

3、清晰明朗的声音: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吸烟、喝茶、吃零食,即使是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

得出来。如果你打电话的时候,弯着腰躺在椅子上,对方听你的声音就是懒散的,无精打采的,若

坐姿端正,所发出的声音也会亲切悦耳,充满活力。因此打电话时,即使看不见对方,也要当作对 方就在眼前,尽可能注意自己的姿势。

4、认真清楚的记录:随时牢记5WIH技巧,所谓5W1H是指 ① When何时 ② Who何人 ③ Where何地 ④ What何事 ⑤ Why为什么

⑥ HOW如何进行。在工作中这些资料都是十分重要的。对打电话, 接电话具有相同的重要性。电话记录既要简洁又要完备,有赖于5WIH技巧。

5、了解来电话的目的:上班时间打来的电话几乎都与工作有关,公司的每个电话都十分重要,不可

敷衍,即使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切忌只说“不在”就把电话挂了。接电话时也要尽可能问清事由,

避免误事。我们首先应了解对方来电的目的,如自己无法处理,也应认真记录下来,委婉地探求 对方来电目的,就可不误事而且赢得对方的好感。

6、挂电话前的礼貌:要结束电话交谈时,一般应当由打电话的一方提出,然后彼此客气地道别,说 一

声“再见”,再挂电话,不可只管自己讲完就挂断电话。

四、文件管理

1、文件的起草要全面、客观、完整地体现工作意图,合理使用文种,符合格式要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洁,通俗易懂。

2、文件在送上级审批或签发之前,必须反复核对确保无误。

3、打印、发放文件必须经相关上级审核后方可印发。

4、凡正式行文应加盖单位公章。使用印章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对需加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

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严禁擅自用印,非特殊情况不得携印外出。

盖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直观便于识别,不能盖歪和颠倒,不能压正文。印

章不能盖在空白纸上。对有相片的证书、证件用印,不宜将印章盖人脸部,文件用印应压年盖月。

5、打印文件要注意保存原稿,应将原稿与一份成文一并存档保留,以备查阅。

6、印发文件要做到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

7、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各类文件归档、留存及销毁工作。

五、文印、电脑管理

1、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2、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工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5、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6、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7、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罚款10元一次处理,屡犯者将从严处罚。

8、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六、会议室管理

1、为确保会议室的合理使用,将指定前台接待员对会议室进行有效管理。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之前, 至少提前半天向行政部进行预定,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2、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整理、仪器设备复位,个人物品和垃圾请随即带离 现场避免影响后面部门的使用。

七、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采购:

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由行政部统一采购,以便降低采购成本。

2、入库: 对采购回的办公用品进行入库登记,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

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领用: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领人应前台办理申领手续,行政将视工作需要发放办公用品。

4、回收:员工离职后,应将办公用品交还行政,对于价值贵重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如果发生丢失损坏,应折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八、以上规定既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犯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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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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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办理,学校校长不给予批准办理。

六、旷工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按照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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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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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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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银行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银行,职员,全文共 1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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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1.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非独立核算单位原则上不准开设银行账号,异地设立的分公司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可在当地设立银行结算账户。

2.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银行账户,下属分、子公司经批准独立开设的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备案管理。

3.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4.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5.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6.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7.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和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8.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9.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10.专用存款账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设的账户。

第三章银行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

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不可以转账,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7.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兑付款的结算方式。

8.信用证。

信用证是在异地商品交易中,由购货方先将货款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向外地销货方开户银行签发的一种保证支付款项的书面证明。一般用于国际贸易,以保证购货方不会拖欠销货方的货款。

第四章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在两个银行账户之间转存资金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

2.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3.出纳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4.应每月至少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次,以检查银行存款收付及结存情况。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超一个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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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室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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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10月1日-6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7月1日-9月30日)。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班制度执行。

第二条严禁迟到、早退。上班迟到或早退实行罚款制度。每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按扣款2.00元/分钟。超过15分钟(含)以上而未达30分钟者,扣款30.0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罚。

第三条无故不请假、本岗位工作未完成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按50元/天进行罚款。

第四条搞好自己办公室及所负责的领导办公室的卫生。每天早上上班前,将办公室的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办公桌椅、水杯、地板、窗子、电脑、打印机等擦拭干净,及时清理纸篓,并对所负责办公室的花草进行养护,定期浇水,黄叶修剪。

第五条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并填报出差审批单,返回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六条因公差或请假外出者,提前将所负责工作进行交接,并向接替者交代清楚。

第七条上班时间严守本岗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带小孩上班或与亲戚朋友在办公室闲

聊。

第八条没有重要事情,在上班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按早退进行处罚。

第九条严禁到别的办公室聊天、打电脑游戏,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如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十

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条以上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等,每月由进行统计汇总时间天数,相关处罚款项在当月应发工资中扣出。第十一条本办法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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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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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集团IT(信息技术)各项工作,提高IT系统的可靠性,提高IT总体服务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规范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管理规范,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管理及维护流程等。

集团IT部在与各公司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各公司的情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管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公司实际情况较复杂,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覆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公司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发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管理规范

1、设备管理工作范围

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所有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管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管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所有电脑等IT设备必须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提供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因为在集团内部调动工作,应首先归还原公司的所有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2、设备采购规格

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集团内部应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采购相关设备需经集团IT部统一审核。

3、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

原则上非公司电脑等IT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加入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加入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加入当地网络。

c、外来供应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须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团IT部将逐步在各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公司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等相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电脑随意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管理

a、集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微软的各类软件等)许可证之采购由集团IT部根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行。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采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IT部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采购。如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内各公司应统一使用集团名称采购相关许可授权,以便于集团内各公司灵活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本公司许可证的管理,统计本公司许可证数量和使用情况。定期将信息汇至集团IT部。

暂时不使用的许可证可提交集团IT部,由IT部协调分配,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现

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使用该软件,请立即与集团IT部进行联系,集团IT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

用户领用电脑等IT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时要爱护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a、设备遗失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财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按照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b.设备损坏

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所有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承担。

6、设备报废

由各公司IT管理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根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各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出现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维修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维修的,且单次维修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原因,无法维修,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别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足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足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足当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规范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资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行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部分用户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行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管理。

2、用户电脑使用规范

a、用户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门提供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b、公司所有电脑等IT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所有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须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行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须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须6位以上,必须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所有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d、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ET,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留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情况发生,IT将立即停止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提供的邮件系统。用户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控制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所有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所有,所有用户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保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别加强设备的物理保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规范

1、集团网络管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集团IT部,统一进行,各公司IT相关人员必须根据集团IT部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行网络的配置和建设。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结构

a、集团的网络将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用相应的分级结构,所有各公司的网络必须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集团总部内部IP地址段为172.16.0.0/16,韩通船舶为172.17.0.0/16,新韩通船舶为172.18.0.0/16,文景为172.19.0.0/16,中冶为172.20.0.0/16,海洋水建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用IP地址段不符合统一规划的,由集团IT部与各公司IT管理员逐步实施改进。

c、DHCP启用

为了方便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公司应在部分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免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根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管理办法来协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d、VLAN启用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本公司应用情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接入架构

各公司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INTERNET接入方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并经集团IT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须有防火墙或代理服务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4、微软Active Directory目录架构

集团采用基于微软Active Directory(简称)作为集团的目录服务,集团各公司的AD根域需统一为集团域。 AD集中控制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目录对象的访问控制。通过单点网络登录,管理员可以管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目录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管理则简化网络管理,提高了对于复杂网络的管理简便性。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规范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基础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基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基础工作,是各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IT管理员每天必须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异常需及时处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网络基础架构,包括AD 服务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统。

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

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

所有IT管理人员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

所有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员必须保证公司内所有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得到更新。集团根据各厂现有情况,建议用户端采用360的防毒解决方案(包括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按)。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管理人员发现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及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扩散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及时告知集团IT部,便于集团IT部和其他公司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须及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除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系统补丁管理,建议各公司利用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和软件管家—软件升级功能进行修复。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公司IT管理员需根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计划。要求IT管理员能够及时恢复文件服务器及邮件等重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服务器发生故障,要求IT管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集团IT员工自律规范

1、集团信息系统中所有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所有。所有IT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保护以上数据。发现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议处,并且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部分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禁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现以上行为立即开除,并根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漏洞立即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可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服务器上数据的存取控制权限,所有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 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所有系统管理员必须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等级管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管理员帐户由IT主管分配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管理员帐户时,需有明确记录,以利事后核查。

7、对于文件服务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情况。

8、所有IT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提供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行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欺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禁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须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督配合下进行。

11、用户服务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护重要数据(如文件服务器的使用、本机文件的存放,需归档备份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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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药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关条例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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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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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卫生,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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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一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景,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一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__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经过组织或值班教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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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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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制度。

(一)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如发现代签,扣被代签人2元,如清出代签人,代签人扣罚4元。

(二)各种会议坚持考勤。

(三)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四)学校各种活动或劳动要坚持考勤。

(五)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六)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坚持上午2-3节,下午1-2节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开会、学习或函授离校后,又不出席会议事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旷课(含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2元,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2元。以上所扣经费在当月不够扣除时,在下月发放经费中继续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奖中扣除。

(九)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以内(不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奖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一>教职工每期允许3天机动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机动假未休息者不予补假,开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后一个月原则上不休机动假。学校有特殊工作时间内不休机会动假,(在同一天内,同一班,只允许一人请假离校)

<二>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续),本人自行请假护理,超过一周的视为事假。

(十)开校一个月和期末一个月所有考勤均按双倍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十一)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一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导处签字,一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例外),但应及时完善请假手续,作好情况说明。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育120天)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5天。如需到区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适当增加1-3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导处登记,2-5天由教导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代课费3元/节。公假由学校支付代课费,私假由当事人支付,婚丧假由学校安排代课。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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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保险条例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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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二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三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五条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七条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一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六条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七条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三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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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金融公司规章制度 金融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金融,企业,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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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所有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一、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工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第四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试用期员工基本工资为转正之后基本工资的80%。

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第五条、财富管理中心员工职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及销售任务对照表。

第六条、销售提成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考核周期: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按季度发放。

第八条、年终奖金发放办法具体参见《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一、工龄工资体现了员工的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企业的贡献,在______投资集团,工龄工资的标准为普通员工200元/年,管理岗位员工300元/年。员工入职每满一年,从员工入职满一年的下个月起工龄工资按照相应岗位的工龄工资标准递加。

二、员工入职未满一年者,无工龄工资。

第十条、级别调整原则:

一、职级调整均须严格参照上一考核周期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各级理财顾问晋升应逐级晋升,优秀人员可适用跳级晋升。

二、各级销售人员业绩相关指标达到晋升标准时,仍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晋升:

1、于每季度截绩日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公司提出晋升申请。

2、通过管理层的面谈考核。

3、符合以上条件的理财顾问经核准后,下季度即行晋升。

第十一条、职级调整标准:

一、正常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上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

二、跳级晋升标准

担任理财顾问3个月以上,考核期内累计完成当前职级以上某一职级考核任务的100%,于下季度起,可晋升至该职级。

三、降级规定

1、理财顾问考核期累计未完成所在职级对应的销售任务,于下个季度降级至与上一考核期实际销售任务相应的职级。

2、初级理财顾问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销售任务,经过培训考核之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职务奖金针对在财富中心任管理职务的岗位,包括总监、副总裁。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发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总监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____%。

第十五条副总裁职务奖金=______销售提成总和×5%。

第十六条、福利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的一种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六项统筹。

第十七条、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第十八条、六项统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第十九条、薪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遇节假日提前。

第二十条、所有业绩的统计核算均以自然月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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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生宿舍寝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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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整齐美观、秩序优良、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宿舍成为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选一名舍长,负责检查宿舍日常卫生和内务秩序。

2、宿舍管理实行规范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进间,早上6点30分准时起床、晚上8点30分准时就寝。

4、注意安全,学生离开宿舍内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和贵重物品,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必须及时关锁好门窗、电灯等,如发现失窃或可疑迹象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住校学生晚上不得随便出校门。

6、严禁将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带回宿舍。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损坏、丢失,舍长负责监督,如损坏或丢失无责任人,由本宿舍全体人员赔偿。

8、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留记档案,重者取消住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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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 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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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3、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4、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6、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7、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8、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9、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10、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11、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12、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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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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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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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条例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3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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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及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降低采购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类别包括:项目采购(材料采购、工程采购)、采购、零星采购、应急采购。

本制度涉及的采购物品包括:单价x万元以下的工程设备、工程原料、实验器材、实验药剂、化学药剂、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以及应急事件、突发事件中需要采购的物品。

本制度中有权申购的部门包括:工程部、研发部、咨询部、市场部、办公室、财务部。

二、采购原则

1、采购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因素,择优选取。

3、各类物资均应向正规商家采购,原则上要求所有采购物资均应开具发票。

4、物资采购由需求部门负责采购、询价及后期谈判。

5、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采购事务,申购人与采购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采购流程

1一般采购流程采购申请

采购之前,申购人应向仓库询问所需物资是否有库存,以免重复采购。

采购之前,申购人依据所需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申购单”。其中工程项目采购应提交工程预算,按采购原则进行采购。

紧急采购时,由申购人在“申购单”上勾选“紧急”选项,以便各部门加快流转,及时处理。

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采购人,以免造成浪费。申购:工程项目采购提交工程预算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其他采购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申购人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询价

各部门负责采购的人员分别询价,提供三家以上供应商及价格,财务部提供历史价格加以比对。

采购人询价时应注意审查供应商的主体资格(经营状态、是否按时年检、有无失信记录、是否涉及重大诉讼等),要求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以便相关负责人核价。确定供应商后,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物资流转单”上注明所采购物资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基本信息。

核价:采购人或相关负责人参考历史价格对拟采购物资进行核价,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中的“核价结果、核价意见”。

审批:采购人将“采购物资流转单”经逐级审批,报公司各级负责人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采购实施与验收入库

“采购物资流转单”经各级负责人审批签字且经财务部备案后,由采购人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货款手续。

采购人按照核准的“采购物资流转单”向供应商订货,并以电话、传真等方式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对于需要订立买卖合同进行采购的物资,应同时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进行流转。

所有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申购人、入库人协同,按照预定的采购质量标准及数量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因需立即使用不能及时入库,应先由申购人、采购人验收,在紧急情况解除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如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保存证据,与供应商协调退换货事宜。采购人、入库人验收完毕后,应出具证明验收合格的单据,交予财务部备案。

所有采购物资原则上要求货票同行,采购人应在货到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因超过报销时间财务部门不受理报销的,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采购物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采购人签字,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采购人应将供应商的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具的入库单、物资采购流转单、收款收据等单据交予财务部方可结款或开具支票。

2特殊采购流程

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购买的,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采购物资流转单”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在月底统一购买。

零星采购

零星采购是指偶然发生的、所采购物资低于x元的采购(如因公司接待、聚会需要进行的采购,场地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缺少配件、材料而临时进行的采购等),具有临时性、偶发性、金额低的特点。

各部门人员需要进行零星采购的,应首先以电话的方式征求本部门负责人,征得负责人同意后,坚持“必需、质量、价格”的原则进行采购。

采购人应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时应购买注有品名、商标、制造厂商、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合格商品。所购物资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应供应商原因不能开具发票的,应要求开具收款收据。

零星采购原则上由采购人先行垫资采购。采购人完成采购后,应填写“物资采购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程序完成流转后,将“物资采购流转单”、发票或收款收据交予财务,由财务进行报销,财务应在所有材料提交后x日内将采购人垫付金额退还采购人。零星采购采购人应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若所采购物资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因场地调查、施工等工程需要而进行的零星采购,应在完成采购后纳入工程预算。因其他原因发生的.零星采购,需要入库的,应在采购完成后补办入库手续,由仓库管理人员开具入库单,将入库单交予财务部方可报销。应急采购

应急采购是指公司因应急处置需要,而临时进行的采购。应急采购由公司应急处置小组进行。

在接到应急处置任务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发现需要紧急购买材料、设备的,应先向仓库管理人员询问,确定没有所需材料、设备后,向上一级负责人汇报,得到上一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应急采购无需进行三方询价,应以最便捷的方式进行采购,兼顾价格和质量。

应急采购结束后,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编制应补填“采购物资流转单”,按照一般采购流程进行流转。剩余物资要补办入库手续,取得入库单。若应急采购无法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应作书面说明,列明应急采购物资来源、价格等信息,报上一级负责人审批、签字。

应急采购原则上由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人垫付。采购完成后,应在x日内将“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收款收据(说明)交予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在所有材料提交后x日内将垫付金额退还垫资人。

采购

采购是指因部门生产需要,需定期进行的采购。

需进行采购的部门,应编制需求预算,逐级申报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审核、备案。

需求预算批准后,各部门采购人应从优秀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三家进行询价,要求供应商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报价单。需要进行招标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标。

采购人询价后,填写“采购物资流转单”,逐级审批后,交予财务部备案。

“采购物资流转单”获批准后,采购人应与选定的供应商订立合同,确定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应按公司合同审批程序流转。财务部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采购进行过程中,采购人应注意市场价格的变化,若供应商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应及时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终止履行合同。

应采购需要订立的合同,应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按季度或按进行结算。

三、备案

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应将采购单、采购物资流转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材料复印两份,原件交予财务部审核、付款,一份复印件留存本部门,一份复印件连同供应商主体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交予公司法务保管。

2法务人员接受采购相关材料时应要求采购人填写材料接受清单,按照采购所属项目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四、采购纪律

1采购人职责

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档案。做好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作业。

所购物资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账工作。

2采购人行为规范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采购完成后及时进行备案并确保备案材料真实、齐全。

若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进行采购作业或没有及时备案导致采购资料丢失或损毁的,第一次由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若再发生类似事件,按严重程度给予采购人员降职、降薪、转入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采购人员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本制度作出不适当行为的,给予辞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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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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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

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

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

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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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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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范文2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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