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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管理规定(精选20篇)

我们该怎么制定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呢?如果你有这个方面的需求的话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学习吧!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小学学生管理规定,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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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读物管理方案设计 小学学校课外读物管理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设计,学校,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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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就加强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课外读物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校园管理、纳入监测通报之中,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

为做好此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特设立xx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组织机构。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行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学校要切实履行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的正面引导,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广大家长。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读书会、书香校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宣讲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学生多读经典书籍、多读红色书籍、多读正能量书籍,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各相关群体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要注重引导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激情,培养学生阅读好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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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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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渗透《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心理健康的内容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二、心理健康教师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四、班主任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及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六、切实开展好“读心时间”“家校联盟”,咨询信箱和心理热线,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八、搞好宣传板报,通过校园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九、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侦测。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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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美术室管理制度免费 小学美术室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美术,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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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美术工具人均须先填报告单作记录,工具用毕,及时归还。

3、美术用品一般必须全部入橱(条件有限则必须摆放整齐),大件器材必须做好防尘工作。要分类存放、合理排序、定期保养、及时维修。

4、认真做好各类美术用品及资料收集登记工作。

5、美术工具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6、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7、工作时间尽量保证美术室的通风透气,并经常检查室内器材是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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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班级管理制度细则 小学班级管理制度纪律方面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班级,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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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晨6:40,中午1:45,下午6:15之前到教室坐到座位上,迟到一人次扣3分。

2、每节课前预备铃响后坐到座位上,迟到一人次扣1分。

1、一节课多次违反课堂纪律没被老师点名批评者,值勤班干部酌情扣1~3分。

2、被老师点名批评,每人次扣3分。被罚站或被赶出教室每人次扣5分。

3、不接受老师批评顶撞老师,每人次扣5分。不经老师允许随便发言,每人次扣3分。

4、上课吃零食(包括嚼口香糖),每人次扣5分。

5、上课期间借口去厕所离开教室,每人次扣3分。

6、中午课前练字,下午课前阅读,不按要求做的,每人次扣2分。

1、旷操,每人次扣3分。

2、在队伍中打闹,不认真跑步或做操,每人扣3分。

1、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视情节轻重扣1~3分。

2、不做值日,每人扣5分。

3、不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故意破坏班级卫生,每人次扣5分。

4、早晨6:40,中午1:45,下午6:15分之前做不完值日,一次加做一天。

1、课间吃零食,每人次扣3分;乱扔包装袋饮料瓶,每人次扣5分。

2、不去食堂吃饭,把饭带到教室里吃,每人次扣5分。

3、破坏公物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4、动手打架,每人次扣10分。说脏话骂人,每人次扣5分。

5、男女生之间行为不检点,每人次扣10分。

6、不穿校服,每人次扣3分。

1、通报表扬每人次加10分。

2、受到老师的大力表扬,每人次加5分。

3、为班级体做好事,由班主任酌情加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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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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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教学常规管理是与教育教学相互伴生的一项活动,科学规范、严谨有序的常规管理是教学工作出效益、出质量的重要保证。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更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环节。依托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备课、上课中来辅助教育教学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更高、更快的发展。

二、教学计划:

教师的教学计划取消表格式,所有教学计划必须结合实际认真撰写。

(一)教学计划要求:

1、指导思想。

2、学生情况分析:

3、教材简析:

4、教学目标及要求:

5、教学措施:

6、教学进度安排:

(二)学生辅导计划:

学生辅导计划应结合学生实际,切实可行,并写好指导思想、学情分析、辅导目标、辅导措施、学优生学困生名单等。

(三)班务工作计划:

班务工作计划应结合本班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活动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利用班队课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

经学校检查,凡不能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总结),少一门扣1分。

三、教案:

1、教师必须按章节(单元)分课时写出书面教案,教案可以手写,可用打印教案。但是电子备课必须有自己的批注,形成自己的特色教案。力求做到超前备课一至三课时。

2、教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单元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准备(教具及远教资源应用、学生准备),授课时间,教学过程应体现学法指导(导案、学案),板书设计(科学美观)、作业布置(可以分梯度布置)。教师在教案授课环节中必须体现运用多媒体。

3、教学反思:

教案后每周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每月4篇),反思或教后记应紧扣教学中的成败,写得具体生动,有思想高度、有认识高度,不能过于简单,疲于应付。

4、经学校检查,按当时教学进度计算,缺备教案一节扣0、2分,少写一篇教学反思扣0、2分。

四、听课:

教师每月听课3节以上,全学期听课12节以上,听课笔记有准确的听课时间、授课人、节次、听课内容及评课意见,缺一项视为没有听课。听课内容以学校组织的活动为依据。如自己听课在教务处备案为准。

经学校检查,不能如实如数按要求完成听课笔记一节扣0、3分。

五、作业批改:

1、语文课堂作业至少每课一次,数学至少每天一次(以月底检查课堂作业本情况为准,基础训练必改)。

2、作业批改及时,有时间、等级,学生有纠错本。

3、不布置惩罚性作业。

4、学生习作每月必须详批详改一篇以上。

5、经学校检查,不能按要求布置、批改作业一次扣0、2分。

六、学生辅导记录:

1、每月必须有5次详细的辅导记录。

2、辅导记录必须有辅导时间、地点、对象、内容、过程及效果。

3、经学校检查,不能按要求完成学生辅导一次扣0、3分。

所有的扣分情况将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同时与评选优秀年级组相挂钩。学校每月将对各年级老师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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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制度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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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_〕3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_〕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_〕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三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各系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站长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负责全面领导本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站长从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的辅导员或教师中选任。

第二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工作职责

第三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明确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工作职责。工作站一般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

1、熟悉和掌握本系学生的心理特点,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普测与筛查工作。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对本系心理委员的培训。

5、有针对性地从大学生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心理讲座。

(二)心理委员队伍建设

1、做好本系各班级心理委员的遴选、培训工作。

2、指导本系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三)心理咨询

1、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日常心理咨询。

2、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对心理普测筛查出的一类学生进行约谈和评估工作。

3、对本系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四)心理危机事件应对

1、对心理危机事件作初步处理、及时上报并控制局面。

2、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

3、将有严重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的学生及时报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评估、转介并协助办理转介或休、退学手续。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四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禁止宣扬和采用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三)热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我校在职教师、行政人员或专职辅导员;

(五)取得国家三级或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选聘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选聘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岗位、职责、人选”三公开;坚持权责一致,注重发挥基层积极性,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统一选聘,加强管理。

第六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选聘每年进行一次,可根据工作表现续聘。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聘任程序

(一)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在全系范围内发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选聘信息。

(二)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的教师,填写《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聘任申请表》(见附件),系部同意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聘任,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培训、待遇与考核

第八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提供短期专业技能培训、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业务进修机会。

第九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岗位待遇

(一)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工作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课时课时补贴。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的考核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同时报送人事部门备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可予以解聘;对不能认真履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较坏影响的,可随时予以解聘。

(三)在职称晋升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副站长可参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执行,并参加年度表彰评选。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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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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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做好招生工作,使招生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2009年小学新生生源和各公办小学的招生容量,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小学招生片区,组织服务区内(片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三、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

(二)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1.持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服务片区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上学。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7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岛内户籍且在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

应持有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且实际在该套房产居住的。

3.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见第六(六)项)。

4.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

学生父(母)亲应在我市合法务工满一年以上,目前仍在厦务工。学生本人与父(母)亲已在我区办理暂住手续。

四、报名时间

(一)持有本区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6日、17日两天。

(二)非岛内户籍且在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8日、19日两天。视报名学校空余生位按报名顺序录取,逾期不予受理。

(三)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9日、20日两天。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8月22日、23日两天。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片区由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公办小学应于8月10日起在划定的服务区内张贴招生通告。

(三)各街道办事处应于报名前1周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见第五(四)项),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经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内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内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书面反馈给街道和相关社区居委会,做好跟踪了解,并同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政府相关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公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非岛内户籍且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亲。

(3)《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3.属于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按上述不同户籍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等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有关主管部门验证的证明材料(原件)等(见第六(六)项)。

4.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

(1)原籍身份证明。

(2)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我区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3)学生父(母)亲在厦从业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从业)。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不一致的应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含祖孙三代同住一处的)。

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以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为准。

监护人非父母的,应提供监护公证。

(二)为择校而迁移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处的适龄儿童,应其回原施教区就读。对因父母无住房导致挂靠户口的新生,视生源情况确定就读学校,原则上由区教育局在8月22日前统一安排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三)各小学要认真完成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生额,小学一年级新生每班一般为43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须书面报经区教育局核准。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未交付使用前,该片区本地户籍的学生由湖里实验小学代招,购房未入户的学生可向安兜小学、高林小学、县后小学、金山小学申请就读。

(四)为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各小学招收的新生,须报经区教育局批准并取得区教育局统一编发的学号后方可录取,各小学不得自行编列学号。

(五)公办小学应严格控制招收片外生。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或学生家长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学校报名的,须由家长填写《片外生就读申请表》,在保证接收片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于8月19日之前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任何公办小学不得擅自招生。

(六)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包括:

1.港、澳、台、外籍生、华侨子女;

2.受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子女;

3.符合条件的重点引进人才、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及专家的子女;

4.境外捐资助学人士直系亲属子女;

5.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子女;

6.湖里区所属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的子女以及纳税大户的子女。

上述政策性照顾对象在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经市、区有关主管部门验证(现役军人子女应持有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证明),由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研究批准方可入学。

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进入公办小学一年级办法

(一)总的原则

对要求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市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核清各校学位的余额,按照“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公平进入公办学校。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超出公办学校的招生容量时,采取电脑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公办学校录取问题,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未能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及时引导、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民办学校。

各小学严禁招收不及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二)有关时间安排

1.8月10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就读湖里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8月20日各公办小学上报学位余额并进行公示。

3.8月22日、23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相应片区的公办小学报名,不得跨片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各校负责审查报名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是否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

4.8月24日各公办小学公示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报名名单。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超出学校招生容量时,由区教育局统一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问题。

5.8月29日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到各公办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6.8月30日、31日凭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第二部分公办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区域划分

2009年秋季,湖里实验中学、厦门三中、禾山中学、湖里中学、金尚中学、寨上中学、蔡塘学校的初一新生均以厦门市教育局公布的电脑派位结果为主要生源。

二、公办中学转学安排和借读要求

各中学必须严格执行《厦门市2009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认真落实招生计划,切实防止隐性溜生。

休学、转学和借读等工作,按《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和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局综〔2008〕14号)执行。

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下表规定相应的地段安排,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跨片区接收转学学生。如借读生取得本区户口后,直接转入原借读学校,不受户口片区限制,原借读学校不得拒收。

蔡塘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本市户籍学生转学。

公办中学接收借读生原则上每个班级控制在2名以内。借读生须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接收。

各公办中学接受转学学生片区安排:

转学生所在派出所初中转学安排

湖里湖里中学、寨上中学

江头、殿前厦门三中

禾山禾山中学、湖里实验中学

金山金尚中学

三、民办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推荐方案

(一)推荐对象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湖里区民办学校2009届小学毕业生中于2009年2月11日前已在本校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推荐条件

在我区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的,身体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基础,能适应公办中学的学习生活,在岛内有生活基础,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具有走读条件,能坚持在我市公办中学学习至初中毕业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应符合父(母)亲在厦暂住并合法务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厦务工的条件。

(三)推荐分配原则

在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民办学校2009届应届小学毕业生中全区推荐名额1000名。各民办小学根据符合推荐对象要求和条件的学生数,按每9名推荐4名参加电脑派位。

(四)推荐程序

1.要求在岛内升学参加电脑派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学生自愿向现就读的民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家长和学生都要签名),并填写和办理《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小学毕业生要求在厦门岛内升学(借读)申请表》一式3份.

2.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的基础上:①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低于推荐名额的1000名,全部直接获得推荐资格,参加电脑派位;②自愿申请的学生数如高于推荐名额的1000名,各民办小学按《湖里区民办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的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择优推荐参加电脑派位。

3.各民办小学必须制定具体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推荐办法一式两份于2009年5月30日前报湖里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在学校张榜公布3天。

4.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名单在各民办学校张榜公布3天。

5.推荐参加电脑派位的学生应持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表、非厦门岛内常住户口学生要求在岛内升学申请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个人意愿填报志愿,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送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统一参加电脑派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持有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①原籍身份证明;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亲在岛内的暂住证(家长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材料);

③学生父(母)亲在厦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厦务工)。

(五)有关说明

1.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推荐。

2.就读于民办学校的并具备正式学籍的本市户籍2009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09届小学毕业生参加厦门市岛内初招电脑派位后,原则上不再转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也不改变派位结果。

第三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严格按照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严禁招收年龄不足的学生。

民办小学一年级和民办学校初一年级报名时间为8月20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民办学校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三、招生规模

各民办学校招生规模按照《2009—2010学年湖里区民办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计划表》(附件3)和《2009-2010学年湖里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附件2)执行。

四、招生办法

(一)区教育局2009年6月初通过媒体公布湖里区合法的民办学校的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各民办小学必须按规定时间、核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范围、超规模招生。民办学校应在8月30日前将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五、“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办理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后,各民办小学应对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中的农民工子女进行身份确认,并发放“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持有“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的农民工子女免收部分学费。

第四部分公办幼儿园及国有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尽量满足幼儿入园的需求。

公办幼儿园要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四所国有民办园应在招收划片区域内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后,方可自主招生。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

单位班数总人数大班中班小班

班数人数班数人数班数人数

康乐幼儿园931531203105390

康毅幼儿园11380312041404120

吕岭幼儿园931531203105390

吕岭五通园82752803105390

湖里幼儿园12420416041404120

东渡幼儿园6210280270250

三、报名时间

按照市教育局安排,统一在8月22日进行。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口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22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五、报名应携带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免疫卡、健康卡等有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六、公办幼儿园及国有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

东渡幼儿园东荣社区、东渡社区、金鼎社区、新港社区、濠头社区、和通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湖里幼儿园华荣路以西、长岸路以东、兴湖路以南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康毅幼儿园华荣路以东、宜宾路以南、仙洞路以西、南山路以北及仙洞136-159号、广兴368-391号、南山新村392-397号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康乐幼儿园仙洞路以东、兴隆路以南、南山路以北、嘉禾路以西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吕岭幼儿园铁路以东、后埔老街以西、仙岳路以南的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吕岭五通分园五通社区及高林社区部分居民子女。

江头幼儿园吕厝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江头嘉裕幼儿园江头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幼儿园金尚小区步行街以西的金尚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原金尚小金星幼儿园金尚小区步行街以东的金尚社区户籍居民子女。

原禹州幼儿园禹州新村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第五部分招生工作要求

一、我区2009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分校招生”的方法进行。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的领导为主要成员,共同研究、处理招生中的具体问题。

二、为保证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校必须在8月17日向社区反馈未报到的学生名单,并在9月1日前将报到情况报告区教育局。

公办中学于9月5日前向区教育局报告学生到位情况。

各街道要督促未入学适龄儿童的家长送其子女入学,杜绝适龄儿童辍学。

各公民办学校应按厦教局办[20*]178号文件的要求(一居一表)在9月18日前将新生入学、毕业生升学等情况上报各街道,《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送各居委会存档。

三、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厦门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厦教局办[2008]38号),除湖里区特教辅读班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各学校都应接受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今年三类残疾儿童招生任务的完成。

四、各社区、小学、幼儿园要向适龄儿童发放湖里区教育局编制的招生宣传材料《湖里区2009年小学招生指南》,做好有关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明确今年的招生政策,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社区居委会还同时应做好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就读湖里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的工作。

各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招生报名的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遇到问题应认真解释,及时请示汇报,妥善解决。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招生,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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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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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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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班主任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班主任,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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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本班学生的教育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在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负有协调本班的教育和各学科教学的关系以及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班主任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德育实效性,特拟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同聘用

1、推行班主任聘任制度。每一学年初,由教师本人提出意向和学校任命相结合,学校根据班主任聘用细则及教师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应聘班主任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个性品质;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丰富的思想教育方法和一定的工作经验、管理能力。

二、考核及奖励

1、加强对班主任的过程管理,引导班主任做好常规工作,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质量。实施班主任过程管理制,每月对班主任进行一次考核。并依据考核细则规定按时发放班主任津贴。

2、期末依据班主任每月考核、班级教育教学情况,评选出文明班级两个,模范班主任两名,并对获得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和模范班主任给予一定的奖励。

3、对于学期内班级学生有违法或安全事故、连续两学期期末班级考核为最末,取消下一学年的班主任聘任资格。

三、培训

1、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邀请专家、学者或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2、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定期对班务工作进行总结,各级参加每学期两次的经验交流,提高班务工作水平。

四、常规管理工作

1、开学初依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和本班实际,在开学两周内制定并实施好班主任工作计划。

2、重视班级班干部队伍建设,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建立班级组织,健全班委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作好会议记录。

3、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有升旗任务时,民主竞选升旗手,写好“旗手事迹”,规范、准时升降旗。

4. 重视班集体的文化建设。注重抓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训练,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开学两周内完成教室布置。按时组织学生出好黑板报,两周一换,督促学生及时打扫并保持教室和清洁区的卫生。力求体现环境育人。

5、进行守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学生无违纪违法现象,无打架斗殴事件发生,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6、做好班级贫困生、学困生摸底建档工作,并积极研究、落实相关措施,资助贫困生、转化学困生。

7、做好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8、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及时制止学生参加各项有害活动。班队活动正常举行且力求主题明确、富有教育实效。

9、关心学生校内外生活,及时认真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家访工作做到平时与期末相结合,学期到访平均每生不少于1次。

10、搞好家校联系会, 组织召开本班学生家长会,提前写好家长会发言稿交学校检查,有记录,会议针对性强、效率高。一学期中至少有一次全面性家长会,到会率在90%以上。

11、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一学期结束,班级公物的完好率保持在95%及以上。

12、注重班主任工作经验的探索、积累,积极进行个案研究、撰写相关论文进行交流。

13、客观、公正、准确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期末评语能反映个性,严禁敷衍了事

14、学期结束认真总结班主任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总结有一定的深度,能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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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财务,全文共 1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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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

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

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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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四年级班级规定 四年级班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四年级,班级,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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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队时做到快、静、齐,路队行走时整齐、安静,配合路队长的指令。集队时间10秒钟以内。

2、周一升旗前佩戴红领巾,统一着装,按要求穿相应的校服、白色运动鞋。

3、班干部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以身作则,敢于管理,有效管理,为创建优秀的班风班貌做贡献。

4、热爱班集体,对自己说的每句话负责,讲诚信、不说谎,不散布不良舆论。

5、不随地丢垃圾,看到垃圾随手捡起,尊重自己及他人的劳动成果。

6、不私自拿别人东西,光明正大做人。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区逗留。

8、待人有礼,见到老师、家长、客人要主动礼貌问好。

9、轮到保洁或做值日时,要认真负责,及时到岗,优质完成。

10、每个离校的同学出校门时必须开放行条,不得私自填写或模仿老师签名。

11、不私自碰电脑、电源。

12、文明用语,不打人,不骂人,不讲粗口。

1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不欺负弱小。

14、爱惜公共财产及自己的物品,不攀比。

15、拾金不昧、拾物不昧。捡到东西及时上交大队部。

16、

17、周日返校前剪好指甲,个人卫生要符合要求。

18、夜宵时不得请假、缺席、迟到、早退,如不吃夜宵需有家长签字的申请条。

19、教室柜桶、书包柜里的个人物品需摆放整齐,经得起随机抽查。

20、离开座位是要把桌凳摆放整齐,班级桌凳要求整齐有序,间隔适中,桌面清空。

21、课间注意安全,不追逐打闹,不玩危险游戏,团结同学,不吵架、不打架。

22、做爱花、护花使者,每人有一盆栽在教室焕发光彩,共同营造绿色教室,让教室充满生机。

23、课间喝牛奶时文明有序,牛奶盒、吸管、吸管袋要放到相应的位置,不能无故不喝牛奶。

24、认真做好值日和保洁工作,为班级荣誉做贡献。

25、节约粮食,文明用餐,餐桌干净,实现“三光”。

26、遵守宿舍纪律,按时就寝。

27、吃饭和就寝时做到“食不言,寝不语。”

28、不得带零食、饮料、水果等到教室。

29、不带手机、游戏机、mp3、mp4、利器等禁带物到学校。

30、勤喝水、勤洗手、勤洗头、勤换衣服,天天保持个人卫生。

31、上课时预备铃结束前必须回到座位,做好课前准备,不迟到、早退、缺席。

32、上课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无三闲:闲话、闲事、闲思。

33、上课时要勤于动脑,踊跃发言,有问题要举手,不打断别人讲话。

34、唱歌时,歌曲健康,站姿端正,声音洪亮,精神饱满。

35、课前诵读声音洪亮,精神饱满,预备铃一响科代表马上组织(语文、英语)

36、眼保健操前要洗手,穴位标准,节奏准确。检查人员要严格要求,有所作为。

37、练字时坐姿端正,握笔正确,态度认真,争取写出一手好字。

38、课间操精神饱满,动作规范,口号响亮,踏步摆臂准确有力,积极参与各项训练。体现班级精神气。

39、积极参加晨跑、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40、爱护书籍,借书需经图书委员同意,有借必还,不丢失、不破坏。

41、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态度认真。

40、上课、考试时无非常特殊的情况不允许上洗手间。

注:如有违反《班级公约》相关约定,情节较轻者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或屡次违反者将要求该同学以该条约定为主题写作文一篇,450字以上,三天内上交班长,交班主任批阅,且要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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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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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安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厂内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和点燃蜡烛、蚊香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居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括座。

5、禁止在蚊帐内点炷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下。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烧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门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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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优秀学生班级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班级,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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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状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职责区群众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修改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务必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二、学生课堂常规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我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用心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用心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礼貌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贴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持续"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持续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忙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资料每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资料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教室持续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2、值日班长(生)职责

(1)监护班级各项环境设施、设备。

(2)开启和关掉教室里的灯、电扇和门窗。

(3)督促同学摆好课桌椅、持续整齐排列,负责讲台的清洁卫生,做到每节课后讲台持续洁净。

(4)认真记录值班状况,并送班主任审阅。

(5)值日班长(生)交接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记录和班主任意见。

四、班级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五、优秀班群众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班群众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用心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忙,班群众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务必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必须的成绩。

3、学风建设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礼貌全班同学注重基础礼貌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园文化活动用心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用心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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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班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班级,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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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课常规

1、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有事要请假。

2、听到预备铃后,立即进教室坐好,准备齐学习用品,保持安静。文具盒横放在桌子中间上方,书本、练习本放在书桌的左右角。

3、教师进教室上课,由班长喊“起立 ”,师生间好后坐下。

4、上课要认真听讲,不随便说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发言选举手,一律举左手,举手时手肘部搁放在桌子上。发言时精神饱满,品齿清楚,说话响亮,别人说话不插嘴。

6、阅读和书写时保持正确的姿势,做到预防近视“三个一”:看书写字眼离书本一尺;写字手指离笔尖一寸;胸口离桌子一拳。

7、自习课上(包括早读)不擅自离开教室;保持教室安静,不说笔打闹,讨论学习问题时声音要轻。

8、整队、集合要做到快、静、齐。

9、上操时要步伐整齐,精神饱满。做操和眼保健操要按口令做,动作到位,态度认真。

10、有客人听课时,下课后应请客人先走,然后同学再离座位。

(二)课间常规

11、下课时在规定的活动地区游戏和休息,做正当的游戏。

12、不在走廊里追逐奔跑,不大声叫喊,不停留在上课班级的教室前观望。

13、走路、上下楼梯,靠右行,要轻步缓行。

14、放学时,在教室前排队,整队出校门。上学、回家的路上不游闲浪荡。外出活动结束,不在外逗留,按时到家。

15、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随便燃放爆竹,注意安全。

16、看有益的图书、报刊、录像;不赌博,不参加迷信活动。遇到坏人坏事能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17、在校早餐要遵守用餐制度,讲卫生,守纪律,注意安全。

18、爱护校园绿化,不摇树 ,不采摘花朵。不穿越绿化场地。

(三)校外常规

19、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不顶嘴,不任性,外出或回到家要打招呼。

20、尊敬老人,友爱同学。对残疾人不嘲笑,不围观,并能主动关心和帮助。

21、不挑吃穿,不乱花钱,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笼头,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

2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值日生应按值日要求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不怕脏,不怕累。

23、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按固定地点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折叠衣服,洗刷餐具,学做简单饭菜等家务劳动。

2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公路、铁道、河堤玩耍和追跑打闹。不满12足岁,不准骑车。

25、乘公共车,自觉遵守秩序,对老幼病残要有爱心,主动让坐。车上拥挤,碰痛对方,应主动道歉,被人碰痛,不斤斤计较。

26、观看演出时,不吃零食,不随地乱丢果壳,不随便走动,要保持安静,演出结束时要鼓掌致谢。

27、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不在建筑物或文物古迹上刻画,不涂抹街头黑板报,尊重他人劳动。

28、培养自理能力,作业后,整理好书包,准备好第二天上学所需用品,不要遗忘。

29、和睦邻里,到邻居家里玩或做作业要有礼貌,要先打招呼,进屋后不大声吵闹,不随便翻动他家的东西。

30、家里宴请或到亲戚朋友家去和客用餐时,不爬桌子,不先动筷,不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放自己前面。

(四)文明礼仪常规

31、对人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不说粗话,不骂人,不打人。

32、诚实,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不随便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要赔。拾到东西要交公。

33、同学间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

34、到办公室或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和休息。

35、尊敬国旗。在升降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要敬队礼。

36、尊敬师长,见面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五)卫生常规

37、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澡洗头,勤剪指甲,早晚刷牙和嗽口,饭前便后洗手,穿戴整洁。

38、注意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不乱涂墙壁,见到地上有纸屑要主动“弯弯腰”。

39、注意厕所卫生,大便入坑,小便入槽,便纸不乱扔。

(六)作业常规

40、做作业要自觉,作业中有困难尽力自己克服,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依赖父母,不拖拉作业时间,做好作业再玩。

41、认真作业,字体清楚,行款整齐,合乎书写要求。

42、写错了的不要乱涂,要用直尺在借处划一条横线。不随意在本子上涂改、乱画。

43、对做错的作业,必须及时订正。

44、爱护作业本,保持四角平整。

45、作业本要妥善保管,不要丢失。

46、完成作业或试卷以后,要养成仔细检查的习惯,不急于一交了事。

47、课内收发作业本,要依次传递,动作快,保持安静。

48、课外作业在早读课前由值日员收齐交给老师。欠交作业的学生仍由值日员催交。

49、需要订正的作业本,值日员分发时要文明,不随意抛扔,要注意爱护。

50、各科作业练习要按学校要求规范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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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ktv后勤管理制度 小学后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后勤,小学,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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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站(所)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必须事前填写购物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机关事务以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综合科和财政所统一购买,各行政科室不得发生任何办公用品购置费用。属政府公共采购范围的,必须待财政所办理完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购置发票(附科室申请单和办公用品领用签字单)由综合科科长、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签字后按财务制度执行,分科室核算,否则,不予报销。

2.各科室业务电脑必须由业务人员专人保管,其他人员(特别是外科室人员)禁止擅自接触业务电脑,禁止在业务电脑上玩游戏。电脑正常维护和软件升级(包括打印油墨和打印纸)统一由综合科和财政所在公采办中标的电脑供应商中选择一家或多家购买和维护。各科室电脑系统(含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进行故障维修(或软件升级)前必须由经手人填写书面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或升级理由),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财政所通知定点维护单位进行维修(财政所负责做好通知登记,维修完后由科室业务人员签字证实),按月或按季分科室结帐(结帐发票由财政所签字后附科室申请单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3.对所有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登记表一式三份经科(室)、站(所)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综合科、财政所及相关办公室各执一份备查。

4.购置的物品因种种原因需报废、处置或出售的,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其处置收入要如数交回财政所,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不得私自截留。

5.每个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物,合理使用,对因丢失和违章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属自然损失的,由领导批准及时核销。

二、水电及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厉行节约,减少水、电费用开支。下班之前,职工应将办公室电脑、热水器、空调器和其它电器电源关闭,否则要支付

所用电费并承担因此而出现的事故责任。

2.严格控制话费支出。每个科室固定电话费不得超过10元/人.月(座机费除外),超支自付。职工不得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若当月街道电话费超过1500元时,其超支通话费和除通话费、座机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其当事人负责。

三、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办事处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统一管理、调派。坚持急事急办、先远后近,先公后私、先内后外、先主要领导、后副职领导的原则。

2.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的,需事前报告综合科,且由车上职务最高的人员签字证实,驾驶员不得单独经手公车加油。公车若需维修,驾驶员应填好车辆维修审批单,2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审签,超过200元的经主要领导同意。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财政所派人一同前往监督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3.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和清洁卫生,服从综合科的安排,无故不出车一次视为旷工一次处理。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交与他人驾驶。本单位职工因私用车或外单位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收取一定费用。街道每月对每辆车发生的用油费用单据进行一次核算,车辆用油按每辆车公里耗油和里程进行控制。

5.驾驶员行车必须安全驾驶并遵守交通法规。若出现交通事故,属驾驶员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资金差额部分,由办事处和本车驾驶员各承担一半。

6.节假日(包括周末)必须保证一辆车停放在办事处院内,以便急用。

四、清洁卫生制度

1.职工上班要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室内办公用品整齐有序,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东西。

2.机关职工坚持每天小扫除,周末大扫除,随时保持办公室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由综合科不定期检查,并作好记载,差

的要通报。

3.重要节日和一些接待活动,如因有关科室清扫保洁不到位,影响单位形象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相关科室和人员负责承担。

五、安全保卫制度

1.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分管领导要利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及保密教育。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在各个节假日对各科室、站所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隐患,责令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2.下班要关好办公室门窗,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票据、帐簿、文件等,若发生丢失,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守则》,要自觉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保管好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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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1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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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学校领导批准送维修部门维修,保证仪器设备台件完好率在90%以上。

二、实验员必须定期清理仪器设备,每周一次,做好六防: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虫、防腐。仪器入柜应按照仪器性能特点,做好四放:平放、侧放、竖放和吊放。学生实验完毕,必须及时清理仪器,验收入库,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请购制度

一、每期末,实验人员应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药品和其他器材的请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制定请购计划时,应首先考虑急需的学生受益最大的基本仪器设备,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要请购非急需的高档仪器设备。

二、学期中,各科需购进的的急需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应由实验员填好请购单交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然后交总务处派人购回,实验员要认真验收入库。

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1、一切教学设备和器材,凡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的,要向中心书面报告事故情况,检查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理时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要酌情赔偿物质损失。

2、 因不正确操作使用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坏的设备,经修理可恢复正常工作的,修理所需要另件按价收取。

3、 对情节严重和损失重大的事故,要严肃查处。

4、 凡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到使用年限自然损坏或因故损坏的机器设备,经使用人员和技术人员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失去使用价值的,经中心领导会同资产处共同审查后,可列为报废设备。

5、 对报废的设备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帐目登记,办理报废手续。

6、 利用已报废的设备解体使用零部件时,需先经批准,做到废物不废,用途正当,去向清楚。未经正式坚定和批准的报废设备,均需完整保存,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

损失赔偿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特殊的知识载体,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实验仪器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实验室及仪器室,擅自进入、损坏仪器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价值两倍的罚款。

三、学生实验室进行分组实验,必须严格听从实验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生实验规则,爱护公共财物,在正确的实验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仪器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四、凡不守纪律、不遵守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必须赔偿,并写出检查,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学生分组实验后或演示实验仪器归还时,实验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申报主管人员,酌情索赔。

六、教学仪器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汇报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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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民办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4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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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公民举办民办小学,保障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公民个人单独或者合伙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简称民办中小学),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民办中小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督导、评估和审计。

第五条民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同公办中小学及其教师和学生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章 民办中小学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和经济担保。

第七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拟任校长应当遵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以及与其办学层次相适应的学历水平,并经过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适应办学规模、相对稳定、具备任职资格、结构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40%,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50%。

(四)自有教学场所和设施达到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办学场所和设施标准,办学设计规模应达到同类公办中小学最低班型标准;

(五)有与办学设计规模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其中自有办学资金不低于50%。

关联法规:

第八条设立民办中小学,必须与公办中小学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民办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民办初级中学,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请书;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任学校董事会成员和校长以及拟聘任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拟办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五)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六)拟定学校的名称和内设机构情况;

(七)自有教学场所的合法证明;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申请举办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机关于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于第二年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答复。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发给《办学许可证》。

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有独立规范的学校名称。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和“辽宁”等字样。

第三章 办学与管理

第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可以设立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的学校在董事会领导下,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推选、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与罢免董事长;

(二)聘任与解聘校长;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四)决定学校经费的筹集方案,审核学校的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管理学校的经费与资产;

(七)修改学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中选聘教师;也可以从辞职、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中自主聘任具备教师资格的人担任教师;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与受聘任教师签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内容应当包括聘任期限、职务、职责、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及违反聘任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

第十六条民办中小学按照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的规定,面向当地自主招生。

民办中小学不得设立分校或者校外办学点。

第十七条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下同),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取得证明,方可刊登、播放、张贴、散发。

出具证明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证明文件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教育、教学,选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

第十九条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应当在学生入学前,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就学生人身安全、保健等问题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民办中小学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学校中的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和学校办学积累的资产,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按照规定建立会计报告制度,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举办者不得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

第二十一条民办中小学应当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不同类别、不同条件学校每年对学生收取的学杂费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执行标准,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领取收费许可证。

民办中小学按照学期或者学年收费,不得超收;不得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储备金、办学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

民办中小学因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造成学生退学的,应当退还收取的全部费用;因其他情况需要退费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退费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民办中小学应当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性办学费用的比例,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经商办企业或者其他校外投资。

第二十三条民办中小学的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必须达到《辽宁省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标准》规定的标准。由政府支持征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变用途。

第四章 保障与扶持

第二十四条民办中小学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办理,并可以优先安排。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中小学财产,不得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六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资格确认和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民办中小学从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聘任的专职教师,合同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转到公办学校工作。

第二十八条民办中小学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由学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办中小学学生学籍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与变更

第二十九条民办中小学不能实现教育目标,或者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解散。

民办中小学解散,应在一个学期结束之前提出申请,由原审批机关核准。

审批机关对核准解散的民办中小学,应当收回《办学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民办中小学解散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所欠债务由学校和举办者承担,提前收取的学费应当退还给学生,退还后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民办中小学在进行资产清算时,应当首先留足安置学生的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偿还学校所欠的债务。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举办者的实际办学投入予以返还。

第三十一条民办中小学解散时,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中小学解散时,审批机关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继续就学。

第三十二条民办中小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或者需要变更学校名称、性质、层次,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中小学变更的,应当依法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擅自举办民办中小学,或者设立民办中小学分校、校外办学点,或者采取隐瞒、虚报、伪证等手段骗取《办学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学校成立后抽逃资金的,由审批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应出资金额或者抽逃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规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经商办企业及其他校外投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滥发文凭的,由审批机关宣布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资格。

第三十八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达到标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限期整顿,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条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拒不改正或者因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影响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四十条生活设施、仪器设备、图书等配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审批机关责令限期达到标准;拒不执行的,责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条侵吞、私分、携款潜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办学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擅自拆除、变卖、出租校舍和房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对民办中小学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扰乱和破坏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对挂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自筹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普通小学、普通中学的管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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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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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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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学生,全文共 3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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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途径。为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 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五条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 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辅导员制度。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辅导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第九条 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习单位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进行顶岗实习。接受“半工半读”或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在保证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总课时的前提下,可以灵活安排实习时间。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工作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实习学生的姓名、住址和注册学号;(2)实习期限;(3)实习内容和实习地点;(4)实习时间、休息休假;(5)实习劳动保护;(6)实习报酬;(7)意外伤害保险;(8)实习纪律;(9)实习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应当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 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定期信息通报制度。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的文化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违反顶岗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按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对实习期间发生的问题及突发事件,学生应当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学校实习辅导员报告;学生不能及时与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的,应当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明确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原则上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报告进行评价,原则上占总成绩的30%。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撰写。

第二十四条 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条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 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 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三十一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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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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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务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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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学美术室管理制度免费 小学美术室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美术,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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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加强对美术室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设备、器材的帐目,以备查验。

2、美术室应积极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绘画训练场所。

3、认真做好室内的环境布置工作。

4、每天对美术室进行清扫、整理,使之清洁整齐。

5、学生进入美术室上课时,应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安静地入内上课,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6、学生进入美术室上课时,不得把颜料、墨汁等绘画材料在墙上、桌子上、地板上乱涂乱画。

7、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离开教室应切断电源、水源,且关好门窗。

8、外来人员参观,必须经校长室同意方可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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