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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工程经理岗位职责【推荐20篇】

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各专业班组长的思想工作,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意识,并引导他们去自觉地、努力地做好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供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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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简单概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经理,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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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集团财务体系的财务核算、内控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控方面相关制度、流程标准化的制定,适时更新、执行与检查。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集团会计核算、内控管理、税收业务运行体系,并建立相关风险防范体系。

3、开展集团各公司财务制度、流程、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针对公司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流程;

4、开展集团各公司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理清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规避各种资产损失风险和隐患。

5、开展集团各公司税务评估分析,针对具体的经营行为开展专项税收筹划和分析,并提交专项报告和分析,组织开展实施落地;

6、开展集团组织经营状况的财务分析与评估,为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提供财务专业意见和分析;

7、开展成都片区财务日常核算、内控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管理工作,开展成都片区相关税务、银行、会计、税务所等中介机构等外联工作;

8、对成都片区财务部各岗位进行全面监控与管理,保证按公司规范、国家财政、税务政策组织财务工作,办理财务事项,控制公司业务财务风险、相关法律风险。

9、参与成都公司合同、结算规范制定,招投标工作流程的管理,并在财务环节予以执行和监控,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复审。

10、开展成都片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培训学习,组织协调部门日常工作,进行部门间工作协调。

11、领导规定的其他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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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运营总监职责与要求 工程运营总监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工程,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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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运维部日常管理工作,不断降低运维事故,优化运维流程,降低各项系统风险;

2. 解决应用系统运维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制定运维风险清单和应急方案以及优化方案;

3. 负责公司运维平台(短信平台)建设,建立规范、高效、自动化的运维体系,降低运维成本;

4. 负责公司数据中心和办公区的软硬件管理规划;

5. 协调、管理运维团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流程管理,保证整体服务质量;

6. 负责运维团队人才建设,保障公司人才战略落实。

任职要求

1. 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年以上融合通信相关行业运维管理经验;

2. 善于制定并实施公司运维体系的长期规划,具备很强的全局把控能力;

3. 善于沟通,在团队管理方面有很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

4. 能承受工作压力,适应加班,执行力强;

5.必须有短信平台运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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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部职责及岗位职责 架构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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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责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完成既定目标。

2、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负责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配合各专项分包队伍的选定、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履行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季节性施工措施,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质量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制定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7、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清算等。

8、负责组织工程的保修工作,组织工程移交,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其他善后工作。

9、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配合成本核算、内部消耗等。

10、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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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经理,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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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1.负责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及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工程项目实施前的了解和分析、预测可能影响项目进度潜在问题,提出意见;

2.负责对施工班组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成本进行控制,掌握掌控工程施工进度,参与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协调好设计、业主、监理相关事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业主交接工作等。、

4.根据公司安排,按时完成客户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电电气、机电类相关专业,

2.5年以上10-0.4kv业扩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3.对10kv高压配电工程的质量规范、南网施工管理规范有较深的认识和沉淀;

4.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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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渠道销售总监岗位的基本职责简述一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经理,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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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公司代理商渠道体系的搭建和管控,推动代理商渠道发展,完成渠道销售任务指标;

2、制定市场开拓和宣传策略,组织和协助代理商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

3、负责渠道关系维护、渠道体系培训、优化扶持等工作,对各级渠道进行全方位管理。4、指导团队成员完成公司业绩,并对成员进行日常管理。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全面、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和实战经验;

3、有教育行业经验或具有教育行业人脉关系资源优先;

4、有全国渠道开发经验管理者优先;

5、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良好的数据敏锐度;

6、有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富有激情,能适应高强度的挑战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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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级软件工程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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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公司软件产品(webandroidios等)的功能测试、用户体验测试工作,负责自动化测试、性能测试和持续集成实践相关工作

2、根据产品规格和测试需求,编写测试方案、设计测试用例;

3、执行测试用例,分析测试结果,提交bug和进行回归测试;

4、使用缺陷跟踪工具监控和报告bug状态

5、及时更新整理所负责平台/业务的测试用例、使用说明等相关文档。

1、熟悉软件测试理论知识、测试流程,具有移动互联网产品 测试经验;

2、参与需求评审、设计测试用例并执行测试,评估测试结果;

3、会使用svn,禅道等管理工具;

4、熟练使用fiddler、charles、postman、jmeter、loadrunner等测试工具;

5、掌握至少一门语言,java、python、shell等;

6、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及问题定位能力,学习能力强;

7、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8、热爱软件测试工作、学习新知识,工作细致认真、有耐心,善于总结,并有比较好的经验知识分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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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营销经理职位描述与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经理,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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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总分公司提出的战略目标,执行并督促其完成。

2、指导泉州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对各个部门经理实现绩效目标考核。

3、协调营服部与总公司,分公司各部门的联系,以及外单位包括同业信息沟通与交流

4、掌握寿险市场动态,及时了解营销员的心态并做好沟通工作,使其保持充足的工作动力。

5、对经营业务指标的分析与改善,指导机构合规经营。

6、负责营服部的基本团队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3、担任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职务2年以上。

4、具备数据分析能力及报告撰写能力。

5、有业务资源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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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经理,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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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了解各个国家的出海客户的对接&运营咨询;

2、负责全球销售团队的上游对接业务统筹。协助商务一起提案;并且与HQ项目经理进行资源调配,案件运营;

3、负责全球整案策划与策划内容分配;并与全球团队实时同步信息,强化沟通;

3、负责在整合业务全程与客户保持实时沟通与定期汇报;提供高质量服务;

4、参与各类当地行业活动,协助市场部门一起提升公司知名度并强化公司形象;

5、参与产品运营数据剖析,真实反应产品运营状况,为产品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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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市场拓展总监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经理,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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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根据集团业绩指标,制定项目拓展经营计划、方案,研究市场动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物业相关业务的市场拓展(商业写字楼、商业街、住宅、酒店、医院医疗机构、学校及培训机构、售楼部)等等;

2.负责公司对外拓展工作的安排、指挥、协调,制定拓展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建立有效的市场项目信息渠道,收集项目信息,筛选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项目信息,评估承接项目的风险;

4.负责当地新业务的市场研究和分析,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信息,保持与目标客户联系,延伸发展现有项目;

5.收集、整理、分析目标市场各类物业的相关数据,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

6.负责标书的编写及制作,以及标书的校对、检查工作,成本核算及报价;严格执行新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编制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标书,统筹答辩事宜;

7.负责协调运营团队完成项目全流程;

任职资格

1.大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45岁以内,市场营销、物业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物业行业工作经验,熟悉住宅、商业、工业园、政府等多种业态经营管理标准,熟悉市场拓展工作工作流程,对资源整合和引进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3.熟悉全国和当地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各个环节运作流程,持有物业管理师和小区物业经理证书优先考虑;

4.熟悉招投标工作的整个流程,能独立制作完成资审文件、投标文件等;

5.具有物业项目拓展经验、广泛的社会背景与客户资源者优先;

6.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心、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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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险客户经理的职责 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经理,企业,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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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第1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服务于公司客户及个人客户,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面金融保险理财服务;

2、通过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在家庭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理财方面的需求;

3、根据客户身体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健康保险需求分析,出具专业的健康护理养生方案,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

4、通过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各种金融产品的理财产品比重达到资产的合理配置,使客户的资产在安全、稳健的基础上保值升值;

5、定期与客户联系,报告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向客户介绍新的金融服务、理财产品及金融市场动向,维护良好的信任关系。

6、完成公司指定的个人业绩指标。

【第2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与专业的咨询及销售服务;

2、服务及维护已成交客户,收集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及时上报;

3、根据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源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

1 4、通过电话及网络销售公司保险产品并达成销售目标;

5、完成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事务。

【第3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独立开拓集团或市场业务,完成eb部门下达的各项业绩指标和任务;

2、独立制作eb方案,组织进行招投标业务洽谈,并进行客户现场的讲解服务;

3、定期向客户提供服务和理赔报告。针对重大案件及时跟进客户和保险公司做好理赔沟通谈判工作;

4、协助eb部门开发及推广电子商务系统;

5、向分公司客户经理传授eb专业技术(组织培训),协助客户经理拟定eb方案,针对大项目,要协助分公司客户经理进行业务洽淡。

【第4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新客户开发与老客户维护,完成每日拜访指标;

2、为客户做保险需求状况财务分析,并制定全套保险理财方案;

3、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提供团体意外及医疗风险保障服务;

4、为高端客户市场提供个性化专业保险理财服务;

5、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协助他们办理收取保费、保险

2 咨询、保单保全、事故理赔等服务;

6、负责销售渠道的开发与管理,以及销售团队的建设、管理、督导、培训与激励,策划并举办相关业务活动。

【第】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所辖网点的维护和业务拓展,协助代理网点寻找准客户、促成保单销售、完成辖管网点销售任务;

二、负责实施对所辖网点的培训、辅导工作;

三、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寻找准客户,开展自主销售,完成公司下达的自主销售任务;

四、协助公司和代理网点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五、定期对代理网点的客流量、销售业绩、客户反馈信息等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公司报告销售动态和相关情况;

六、负责对代理网点代理保险业务的指导、检查,保证业务质量,维护公司信誉。做好与代理网点的衔接、沟通与协调工作,处理好客户投诉;

七、协助相关主管部门为代理网点及时提供各种单证、宣传材料;

八、积极参与活动量管理并填写活动量工具,认真使用销售工具;

九、参加晨会、夕会等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培训活动;

十、保守客户信息,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3 十一、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6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2、根据市场营销计划,完成部门销售指标;

3、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

4、负责辖区市场信息的收集及竞争对手的分析;

5、负责销售区域内销售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完成销售任务;

6、管理维护客户关系以及客户间的长期战略合作计划。

【第7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专业向客户推荐公司合作单位的保险,做好出单工作。

2、熟悉各个保险公司出单系统,并熟练操作。

3、能明白向客户解释保险条款。

4、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保险内容。

5、及时做好后续工作以及理赔,以最大能力保障客户的利益。

【第8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为个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家庭理财方案、资产配置计划、家庭风险规避计划、家庭财产保全计划、医疗保障计划、子女教育计划、养老规划、避债避税、财富传承方案等服务;

2、负责向公司分发的客户资源提供各项针对性服务、向客户提

4 供售后服务、定期回访客户、处理客户意见、管理客户资料档案、办理各项手续;

3、负责邀约客户参与公司和部门的营销服务活动,向客户介绍公司产品和服务、销售车险、完成客户签约流程;

4、负责向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风险管理方案,员工意外、医疗、养老、企业年金福利保障方案、企业财产资产保全方案。

【第9篇】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并处理权限范围内的客户投诉;

2、负责实施公司开展的各项客户服务工作;

3、负责策划附加值以及客户关怀等服务项目;

4、负责对员工进行客户服务政策、规则及实施规范的培训;

5、负责客户的电话理赔报案接收工作;

6、负责超权限投诉件的转交,并负责投诉件的统计和分析;

7、负责客户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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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物业公司内勤岗位职责 物业内勤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企业,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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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物业部住户资料和物业部文件资料等到统一管理工作。

2、建立、建全档案制度。所有资料分门别类,制作档案目录,并在档案柜上标明存放类别,以便迅速查找资料。资料类别分类如下:

⑴、工程图纸类别: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绿化、机电设备。⑵、住户资料:住户资料登记表、装修申请资料、房屋维修资料、验房登记表。

⑶、物业项目交接资料:房屋验收表、水电表表底数据、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⑷、物业部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物业部责任制度、国家有关法令制度和文件、人事资料、物业基本情况总汇。

⑸、技术书籍。

3、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的文件编辑,把经常变更的有关资料输入电脑备查。

4、负责物业部打字、复印和传真等到工作,并负责文件的报送、收取和物业部报刊、信件发放。

5、熟悉物业辖区内的单元户数和面积,以及管理费、水、电费等到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并协助收费工作。

6、承办物业部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场布置、会场服务以及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7、负责上级和外来文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回复和立卷归档等到工作。

8、完成物业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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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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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

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7.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8.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二)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三)须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五)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二节、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二条、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当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如承包经营企业支付的承包利润、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作为负债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计算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本制度的规定摊销,计入损益。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当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胜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六)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七)处置股权投资时,应将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三条、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不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购买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企业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减去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三节、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本制度所称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企业(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各种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企业(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但是,如果企业(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企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则购买价格也应包括在内。其中,资产余值是指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九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企业,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二条、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第三十五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同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企业已经确定并对外报送,或备置于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七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四十条、企业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

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供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二)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三)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五)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第四十五条、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六条、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第四十七条、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八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出租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有关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时,确认出租无形资产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九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五节、资产减值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较重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企业应当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定期检查,并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委托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并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项目。

本制度所称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其中,出售净价是指出售投资所得价款减去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二)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第五十五条、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二)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四)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五)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第五十七条、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第五十八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九条、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四)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五)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六十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二)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三)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第六十一条、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一)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二)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四)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企业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第六十三条、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六十四条、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十五条、企业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六十六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六十七条、企业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一节、流动负债

第六十八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第六十九条、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短期应付债券应当按照借款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第七十条、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者作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按应付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股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2.其他企业,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作为实收资本,按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实收资本的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未来应付金额中,含或有支出的未来应付金额小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应将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在未来偿还债务期间内未满足债务重组协议所规定的或有支出条件,即或有支出没有发生的,其已记录的或有支出转入资本公积。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付金额等于或大于债务重组前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对于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付债务,应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付债务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或有支出,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节、长期负债

第七十一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各项长期负债应当分别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将于1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七十二条、长期负债应当以实际发生额入账。

长期负债应当按照负债本金或债券面值,按照规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按本制度的规定,分别计入工程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

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因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应纳税或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单独核算,作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第七十三条、发行债券的企业,应当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四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以及转换为股份之前,应按一般公司债券进行处理。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份或资本时,应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可转换公司债券账面价值与可转换股份面值的差额,减去支付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第七十五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应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第七十六条、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

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的处理:

1.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发生金额较大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发生金额较小的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向银行借款而发生的手续费,按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除发行费用和银行借款手续费以外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大的,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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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销售总监岗位职责要求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经理,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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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销售年度目标,下达销售任务,组织实施检查和督促任

务的完成;

2、负责销售人员收入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并组织对销

售人员的考核工作;

3、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负责审核销售人员的奖惩、收入和各项费用,以公司年度财务计划为目标,严格控制费用成本,保证年度利润目标的达成;

4、负责与生产厂家的业务接洽和联系,并分工有关人员具体实施;

5、负责销售人员的聘用、解聘和培训工作;

6、推荐销售部门经理人选,报总经理批准;

7、有效使用经营资金,对销售业务所有资金的安全性负责,承担一切欠款责任;

8、完成总经理交代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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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经理,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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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客户总监管理工作小组、跟进工作进展,把握创作方向;

2、协助客户总监筹备、组织各项业务沟通、提案汇报、项目筹备等工作会议;

3、执行高品质的服务质量,经营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4、负责与客户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清晰的传达客户需求;

5、负责向客户准确的阐述出品理念;

6、制定业务相关的系统文件、应用合同、项目计划、项目总结等文件;

7、维护客户关系,保证客户沟通质量,确保服务项目客户满意度;

8、能够维护与客户沟通的机制,确保清晰的传达客户需求;

9、协调创作人员创作,确保创作方向的准确;

10、负责管理往来文件,确保安全和快速调档;

11、对出品的结果进行初步的把控;

12、分析协调客户方,提前计划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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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要求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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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前期与发包方进行技术沟通;

2、组织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冲突,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3、监督、管理工程的实施,检查并记录工程的实施计划和进度、设计图及相关标准、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

4、施工完成后,组织实施对项目工程进行全面验收;

5、完成领导临时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民建、规划类相关专业;

2、1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有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3、具有较强的计划实施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4、思路清晰、善于总结、勤于思考,能承担较大压力。

5、会驾驶,持c1以上驾驶证,接受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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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物流主管的岗位职责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物流,经理,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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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局、中邮物流公司、区邮政公司有关物流专业中邮快货及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上报落实情况。

2.负责落实、监督、指导各盟市物流公司的中邮物流快货及同城物流配送业务开展。

3.负责全区物流专业中邮物流快货及同城配送业务经营指标的落实和推进工作。

4.负责协助、组织全区中邮快货及同城配送新业务的开发、开办、推广及培训工作。

5.制定物流专业中邮快货业务流程、运行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审核、规范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运行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组织各盟市物流专业公司中邮快货及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相关学习交流和经验推广工作。

8.负责全区中邮快货及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量统和分析工作。

9.在公司核定的费用内,制定全区中邮快货及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竞赛、奖励方案、业务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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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网络运营总监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区别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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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通过调动各种资源及运营推广,提高产品实际注册用户量;

2、负责新项目、新产品的即时宣讲,跟踪运营推广效果,分析并反馈;

3、带领团队通过微信、微博、大众等网络推广方式,网络营销推进,提升转化率;

4、及时监控和处理运营活动过程中的各类事件,整理产品线上运营渠道数据报表。

任职要求

1、热爱运营工作,善于利用多种形式迅速提升网络人气和品牌关注度;

2、创意佳,清晰的策划思路;

3、热爱互联网事业,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4、擅长营销和竞价排名;

5、具有统筹和策划等的执行力和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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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网络运营总监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区别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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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网推部门整体的规划、运营、推广和管理,带领团队执行运营计划;

2、在公司经营战略指导下,进行网络市场调查与分析,组织网站整体定位、架构设置、风格设计、业务方向等的综合策划,确立网站定位与发展方向;

3、进行市场分析与评述,策划网站运营、对外推广平台及线上客服的综合推广措施;

4、与其他相关网站、媒体、行业协会及其它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发展与培养合作伙伴,提高有效访问量,保证网络运营项目的顺利执行与业务目标的达成;

5、协调网站编辑、策划、技术、线上客服团队工作,建立有效的团队协作机制;

6、监测网站流量、点击量以及网站来源,分析及评估网络平台与网络活动的效果,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把控市场节奏,做到稳步有升;

7、监控网站的关键字的排名,并研究竞争对手相关做法,并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8、制定网推各平台的推广营销任务,并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从而使每项线上活动落实到位;

9、协调部门内部各个网推平台之间的工作衔接,提高团队协作性;

10、协调本部门与集团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提高部门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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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牛奶车间生产主管岗位职责描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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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市场需求计划和经济生产原则等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计划评审;

2、 检查生产运营实际,掌握生产进度,作好生产资源的组织、协调、分配工作,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3、 根据生产需求,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督促实施,及时联系解决生产缺口物资;

4、 负责编制各期生产计划、设备/工装模具检修计划、生产部门用人计划、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审批后组织实施;

5、 负责生产中的技术和质量保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处理,重大问题直接报公司高层;

6、 负责生产劳动定额(计件)、消耗定额(车间损耗)、劳动纪律等数据的统计上报和改善监督;

7、 负责生产例会的组织实施;

8、 做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9、 负责所属员工的管理、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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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运维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运维项目经理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维,工程师,工程,经理,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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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针对公司的监控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可根据后台数据自研展示系统。

2. 负责公司云平台系统的业务监控及可运维性、稳定性、高可用性问题,对云平台各类故障和事务应急响应,配合厂商排查问题;

3. 根据业务需求,依托开源框架体系,进行运维自动化系统部署平台整体或者子模块的开发、设计、实现;

4. 开发并维护运维自动化脚本,简化日常工作;

5. 负责云计算运维产品的性能调优;

6. 协助开发搭建测试平台,协助进行设计、验证测试等工作。

任职资格:

1.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 熟悉linux/unix管理和运维以及网络相关知识,至少2年以上linux使用经验,有 linux 内核参数调优经验者优先;

3. 精通python、shell或者java均可,至少3年以上的运维自动化开发经验,可以灵活运用脚本程序来提高运维的效率;

4. 熟悉运维相关的监控工具,有使用类似cacti,zabbix的经验,有对zabbix二次开发经验的优先考虑;

5. 熟悉 openstack 云平台日常运维操作及 neutron 网络架构优先;

6. 熟悉 elasticsearch、spark 、hadoop等大数据平台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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