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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期存款管理办法(精品20篇)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办法很重要,你知道如何来写吗? 管理制度具有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约期存款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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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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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符合性原则: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前瞻性原则: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制度,避免因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而频繁修改。

(三)实效性原则:从公司运营实际出发制定制度,认真调查研究,确保制度的可操作。

(四)系统性原则:从公司全局出发制定制度,避免制度间相互冲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制度的管理,涉及党务工作或工会工作的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各地市分公司的制度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制度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与“三重一大”等相关规定对各自所负责领域的公司重大制度进行决策审批。

(一)起草制度的管理体系、统筹编制与发布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度清单,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审批;(二)对公司重大制度进行评审和发布,对跨部门制度制定的合规性进行审核,负责公司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效果评估。

第八条 基础管理工作组的工作机构设在发展战略部,其日常工作由发展战略部具体负责。基础管理工作组下设预评估小组,成员为基础管理工作组各组成部门的综合主管,负责对基础管理工作组的评审工作进行支撑。

(一)综合部:负责对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综合管理规范和运营管理需要提出意见。

(二)发展战略部: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与制度规范的规范性和制度框架的匹配性,负责审核涉及法律的内容,保证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一致性。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中涉及人力资源要求的相关条款,保证与公司人力资源规定的一致性。

(四)财务部:负责审核与财务要求相关的内容,保证规章制度与财务要求的一致性。

(五)党群部: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中涉及企业文化要求的相关条款,保证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要求的匹配。

(六)纪检监察室:负责审核规章制度与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管理要求的一致性。

(七)内审部: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相关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建议。

(八)其他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能或需要本部门配合执行的相关内容。

第十条 凡超越权限或未按规定程序制定的制度视为无效。

第三章 制度的分类与分级

第十一条 公司制度的类别包括管理办法、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管理细则、工作标准等。

(三)管理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某一规定、办法等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具体解释和补充;(四)工作标准:又称作业标准,是指为某一规定、办法、细则做出的具体作业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 制度的格式要规范,层次要清晰。制度作为内部文件时,可以不冠以“公司××”字样,为保证命名的规范性,具体名称按文件层次统一命名为:管理办法、管理规范/管理流程、管理细则、工作标准等。由于所有规章制度都采用版本控制其有效性,根据管理需要实施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文件版本。规章制度的文件编号、版本控制、文件格式规范按《规章制度标识管理细则》执行。第十三条 对于文件名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的制度,原则上运行期限不能超过二年。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区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后顺延一年。

第十四条 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结尾命名的制度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二)运作效果无法预测或判断;(三)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第十五条 制度按照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

(一)公司重大制度:指构成公司重大竞争力的主要方面、或实现重大竞争力的主要支撑要素、或运营过程中反映问题较多、制约业务运营的关键环节相关的重要制度。

(二)跨部门制度:指非重大制度中涉及多个部门相互协调联动的,影响公司业务相互配合发展的制度。

(三)部门级制度:指非重大制度中部门权限范围内的专业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制度的分级由基础管理工作组统筹管理。基础管理工作组汇集各部门建议,形成制度分级清单初稿,经过工作组评审调整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审批,并由基础管理工作组发布。

第一节 制度的制定

第十七条 制度的制定需求来源包括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出、基础管理工作组基于监督评估后提出、公司领导提出。

第十八条 根据制度的重要性和效力等级,在部门职能权限内的制度由专业部门确定制定需求,超出部门职能权限的制度应提交发展战略部审核制定需求并分级,发展战略部认为必要时可提交基础管理工作组审核制定需求并分级。

第十九条 通过需求审核的公司重大制度和跨部门制度,由制度提出部门牵头组成联合编制小组负责编制,编制小组应包括制度内容所涉及的部门、内审、纪检和法律的相关人员。部门级制度由专业部门自行编制。

第二十条 制度的编制,要广泛调研与意见征集,进行必要性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要有明确的范围与对象、目标与原则、控制点、关键指标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编制牵头部门应先评审所要制定的制度相关内容在现有制度中是否已有相关或类似的规定,如现有制度中已有相关规定且可以继续实施的,应不必制定新的制度;当已有制度的规定已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对已有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满足其要求;如果已有制度中没有所要规定的内容,可通过新增制度或在现有制度中增补相关内容实现其管理要求。

第二节 制度的会审、决策与发布

第二十二条 公司重大制度的会审与决策包括工作组会审和决策会审。工作组会审由制度管理工作组负责,决策会审按照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的职责分工进行。跨部门制度的会审与决策,由牵头部门组织跨部门联席会议进行会审后,提交专题决策会进行决策,或在oa 上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部门级制度的会审,由专业部门自行组织,或在oa 上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三条 审批通过的公司重大制度由发展战略部(或牵头部门)通过公司发文进行发布,跨部门制度由发展战略部进行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核后通过公司发文进行发布。部门级制度由制定部门以部门发文形式自行发布。需要保密的制度应设定密级,并仅对特定群体发布。制度发布后,发布部门须上载到规章制度管理系统存档、共享。

第二十四条 公司重大制度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签发,跨部门制度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政策还需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签发。

第三节 制度的执行、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四条 制度的执行,包括执行部署、培训、宣贯等,由制度的牵头部门负责。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和员工对制度条款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反馈到制度起草部门。

第二十五条 制度的签发后各部门应识别制度与部门哪些岗位人员有关,并组织有关的人员对制度进行培训和宣贯,可采用分线条、集中式、在线学习等各种培训方式,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制度管理规定,公司重大制度,以及与该岗位人员有关的专业线条的重点制度。

第二十六条 制度发布后,监控是执行的关键,基础管理工作组应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保证制度得到良好的执行。制度监控主要关注效率、质量、风险控制三个方面。监控方式有:各类检查活动,如自查,流程穿越、各类专项检查、客户投诉处理、内外部审计等。下游环节有责任对上游环节的输出质量与合规性进行监督。发展战略部需牵头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平台和指标体系,以实现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的关联、协作满意度挂钩。

第二十七条 对制度的后评估是改进完善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现有制度设计的合理性、运行效率的评估,挖掘改进空间,进入制度管理的新循环。应逐步建立制度评估体系和指标,以更好反映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和执行效率情况。制度执行的评估由基础管理工作组负责,包括定期评估与不定期评估。

第二十八条 基础管理工作组在每年年底组织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对公司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形成年度评估报告,用于制度的优化。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础管理工作组应适时组织公司制度体系或有关制度的评估活动。

(二)公司资源配置、经营方向和领域、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三)公司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行重大调整时;(四)其他改变公司外部或内部经营条件的重大事项发生时。

第四节 制度的修改与废止

第三十条 公司重大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制度的制定部门提议或由基础管理工作组根据监督、评估的结果提议,由制定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废止的依据和必要性,经基础管理工作组评审后,报请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组会决策审批。

第三十一条 跨部门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由制度的制定部门提议或由基础管理工作组根据监督、评估的结果提议,由制定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修改废止的依据和必要性,由专题决策会决策审批,并报基础管理工作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部门级制度的修改、废止由制定部门具体实施,并报基础管理工作组备案。

第三十三条 制度部分条款被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委员会基础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的所引出的支撑性文件有:《规章制度标识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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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绿化管理规定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2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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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色彩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小区绿地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小区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1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业主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业主管理方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业主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养护期内,由项目经理组织各小区人员进行考核、检验,并做好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4月1-10日、4月1-10日、12月1-10日。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业主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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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如何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如何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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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考核项目考核指标权重评价标准评分

工作业绩定量指标销售完成率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售额×100%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

销售增长率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现负增长不扣分

新客户开发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

定性指标市场信息收集5%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

报告提交5%1。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0分

3、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0分

销售制度执行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5%1分:较弱,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沟通能力5%1分:能较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

灵活应变能力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作态度员工出勤率2%1。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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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增值税税控设备管理办法 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扣相关文件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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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__】12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__】118 号)等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和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维护服务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作出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及服务(勾选产品)

产品名称单价产品名称单价

新上户

转税控服务商用户

其他 元/年, 套 其他 元/年, 套

金额合计 元金额合计 元

二、款项支付

1、□ 现金,现场办理现金结付手续。 2、£ 微信支付,现场提供微信付款凭证。

3、□ pos机刷卡,现场办理pos机刷卡结付手续。 4、□ 转账,需出示转账底单。

三、发票领取方式

1、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当地营业点自取。 2、增值税普通发票可通过公司主页、微信公众号、软件系统平台下载电子发票。

四、产品货款及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1、在甲方开票系统运行期间,乙方按每户每年每套 元收取甲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对使用两套及以上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

2、开票系统运行期间,甲方须于下一年技术维护费到期前一个月前向乙方缴纳下一年技术维护费。

3、增值税纳税人(甲方)初次购买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4、增值税纳税人(甲方)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__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在协议有效服务期内,甲方注销后需要办理维护费退费的,服务单位在审核税局开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原件)、税局开具的维护费未抵减证明(原件)及维护费发票原件(电子票除外)后,根据实际使用时间为用户核算并办理维护费退费。

6、甲方的增值税发票系统专用设备一经税务部门发行,概不予以退货。

五、产品签收及验收

1、甲方收(提)产品时先查验包装是否完好,产品及标签是否损毁,配件是否齐全,待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拒收或在签收单上注明短少或受损情况,签收后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在签收后7天内如无异议,则视为合格。

六、售后服务的约定

1、安装服务。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能正常运行企业开票系统的硬件环境和运行环境。乙方负责甲方开票系统的安装和升级工作,保证甲方能正常开具发票。

2、热线服务。为保证开票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年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解答甲方的技术问题。航天信息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

3、上门维护。对于远程或电话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在 做出响应,现场排除故障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4、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初始用户开票系统操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并保证开票操作人员学会使用开票系统。

5、回访服务。甲方第一次购买增值税发票系统专用设备后 个月内乙方安排一次电话回访,第1年内安

排 次上门(培训、安装、维护、回访等)。

6、专用设备维修服务。甲方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发生损坏的,乙方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负责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损坏除外)。超出三年后增值税发票系统专用设备维修收取工本费。

7、其他约定服务内容: 。

七、产品维护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维护服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终止使用本产品时止。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无故解除对甲方的服务,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对甲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2、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主管税务机关投拆乙方服务质量或技术服务工程师,乙方对投拆的问题和被投拆人员,经查实确认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3、以下原因造成开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只负责恢复开票系统的正常运行,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操作人员误操作的;2)人为造成专用设备损坏的;3)甲方自行对开票系统移机造成的数据丢失和软件损坏的;4)计算机感染病毒的;5)不可抗力(如雷击、突然停电)等原因;6)顾客自备机的操作系统故障。

4、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遭受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或监管部门强制性要求、战争。

九、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或异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诚挚合作的态度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具有授权签订本合同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特别声明:乙方授权代表签订本合同总金额在十万元(不含)以内。若本合同支付款项标的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则乙方授权代表无权签订,签订后本合同无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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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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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车务段

乙方: 项目部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6、《哈尔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铁监管安〔20__〕12号;

7、《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__;

9、《铁路信号设备9050安装标准》tb10419-20__;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共同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进行挖掘作业前,必须与工务、电务、通信等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现场采取安全措施,配合作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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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规章管理制度汇编 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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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1、选题的原则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1、确定指导教师和选题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2、下达任务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3、开题审查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4、中期审查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与评阅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6、答辩资格的认定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7、答辩与成绩评定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8、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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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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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

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

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

2、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6、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了解和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4、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储存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储藏食品应隔墙离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仓库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库内无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虫,不存放过期、变质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采取保质措施,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2、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装卸食品不得接触地面,装车后除能加锁的运输车辆外,人不离车,运输食品的车辆必须有防尘、防蝇、防晒、防雨设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执行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作出质量承诺。

2、对经检查、检测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采取拒绝上市、撤下柜台、强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上市。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查验,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发现有可能或已确认为不合格的食品,主动采取中止进货、停止销售、召回、退货、就地封存等适当措施,并将退市食品、退市情况报管辖地工商所处理和备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处置,并做好退市记录和处置记录;同时将退市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所;对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并在新闻媒体或者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等显着位置设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批号、上市时间等内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确保经营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5、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经营者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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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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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日常行为规范

一、 考勤制度

1、 作息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8:30—18:00,其中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00,按接待顺序轮流值班,不得少于2名销售代表,其余人员可在休息间休息用餐;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

如销售旺季公司可实行两班工作制,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 考勤实行自动刷卡

二、 休假制度

1、 总监、现场主管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

2、 置业顾问采用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总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 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 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现场主管处销假。

6、 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做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 仪容仪表

1、 所有xx员工必须身着公司统一服装,随时保持服装整洁、清爽,佩带工作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 男士着西服、浅色衬衫、领带、黑色皮鞋;女士着西服或套裙、浅色衬衫、黑色皮鞋。

3、 男士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 女士不得留烫发或染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腰上部为适度,头发要常洗,上班前要梳理整齐,保证无头屑。

5、 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让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染指甲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卫生;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6、 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物:其中衬衣两天必须换一次,夏季衬衣须天天换,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 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8、 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9、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 行为规范

1、 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置业顾问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 本部门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及安排,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在事后坦诚相告或书面陈述。

3、 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彼此尊重、团结友爱、互谦互让,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与交流。

4、 严格遵守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5、 在xx区域使用礼貌用语,不得讲脏话、粗话、喊绰号或大声喊人。

6、 男女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区域打闹、嘻笑、追逐,影响公司形象。

7、 严禁在xx区域随意坐在椅子扶手或模型展台上。

8、 严禁使用免提电话及煲电话粥,私人电话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9、 工作时间在销售区域不得当着客户的面化妆,吃口香糖及其它食品;非规定时间不得看报纸、杂志等。

10、工作人员水杯及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接待区,只能放在休息室。

11、工作时间不谈论同事隐私或闲聊。

12、工作时间严禁打牌、打游戏机及做其它私事。

14、业务人员及置业顾问不得以私人目的与公司客户作交易或替竞争公司服务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节 客户接待制度

一、 客户电话咨询

1、 应在电话铃响第三声前,提起话筒接听,并使用统一用语(普通话) “您好,这里是“--------房产超市,请讲”。

2、 接听客户电话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由接听人员统一记录再备案追踪。

二、 客户登门咨询

1、 客户登门咨询由置业顾问按既定的序列依次接待上门客户。

2、 营业用房与住宅的接待顺序自成一体,互不混同。

3、 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占序列。

4、 由于公务使置业顾问错过序列,可由主管安排再补;接听电话不占序列。

5、 客户进门后,置业顾问必须面带微笑、主动迎候,有条不紊的接待:询问意向—带领介绍沙盘、请入座—倒水、分发资料—因人而异进行解说—倾听客户意见—谈判—追踪—促成会员—带领看房—协助开发商签订合同—售后服务6、 客户离开中心时,接待人员须亲自将客人送到电梯口,并致谢意,做到有礼有节。对客户及同业踩盘人员,均应一视同仁,不得区别对待。

7、 若客户是第二次登门,并主动说明上次接待人员姓名,此时非指明的原接待人员不得转身就走,须有礼貌地安排客户入座,倒水,并告之被指明的接待人员接待(如被指明的接待人员不在,则由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接待)。

8、 若客户虽是第二次登门,但并未主动指明接待人员,按新客户对待。(原因是你并没有在第一次接待中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工作未做到家)。

9、 当老客户提出到开发商处看现场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人员要一同前往并要注意保护客户的安全;如因正当原因暂时不能分身,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或由经理/主管进行协调安排。

10、客户离开后,应立即清理洽谈桌上所余的资料并重新归类,清洁剩余物(如纸杯、烟灰等)并填写客户情况统计表,准备重新接待下一位客户。

11、每位置业顾问对所掌握的客户从接待到成交乃至售后服务等工作都应做到全程负责。

12、休假期间的置业顾问可处理前期遗留工作,也可协助其他置业顾问的工作,但不允许在独立参与新客户的接待。

13、在销售过程中若遇问题不清楚,须请示经理/主管或咨询有关部门,当日不能解决的须以书面报告交至总监/主管处,以汇总解决。

14、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互相争吵、互相揭短。

15、严禁当着客户的面争执客户归属。

16、在接待中坚持统一项目介绍,统一优惠比例,统一工作态度的原则,严禁销售人员私自越权对客户做出任何承诺。

第三节 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对销售工作的管理,实行例会。

2、 例会种类包括:

① 每天朝会

② 每周例会

③ 每月总结会

3、朝会:

① 时间:每天上午9: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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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目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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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批准一个项目或阶段,并且有意向往下进行的过程。

2.计划:制定并改进项目目标,从各种预备方案中选择最好的方案,以实现所承担项目的目标。

3.执行:协调人员和其他资源并实施项目计划。

4.控制:通过定期采集执行情况数据,确定实施情况与计划的差异,便于随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5.收尾:对项目的正式接收,达到项目有序的结束。

在企业中通常将组织的管理分成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运作管理;另一个就是项目管理。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一旦确定,他就需要运作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轮子来支撑。

运作管理解决组织的日常工作如何有效的运转,而项目管理

理则帮助企业通过一个个具体的项目来成功实施企业的宏伟战略。从军事管理的角度出发,运作管理的作用是平日练兵;而项目管理的作用是通过更新装备、组建新兵种、组织实战演习,投入实际战斗来实质性地提升整个组织的作战能力;对于企业来讲未来发展的方向是通过运作管理为基础,以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思想逐步提升企业自身的价值。

现在在公司中我们经常谈到的两个字就是项目,比如:今天我又接了一个什么项目、我又是公司某项目的项目经理等。但如何确定一个合理、可行的项目;公司如何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管理机制,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从未认真而仔细的思考过。这就是为什么在我国很难实行一套标准的项目管理办法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为什么在项目管理上与发达国家产生巨大差距的核心问题。

所以如何建立起一套良好的项目管理机制是企业项目管理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标准。但如何建立起一套成功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长期问题,在此,我总结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一些经验特别提出来供大家进行参考。

1、首先,企业要充分的认识到项目管理不是一个单独的体系,而是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在推行项目管理制度要牢记“系统”观念,做出的决定要从公司的整体出发进行考虑。

在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出版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20xx版中曾将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分为九大部分,其中将项目的整体管理、项目的进度管理、项目的成本管理列为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而将项目的质量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的沟通管理、项目的风险管理和项目的采购管理列为项目管理的辅助过程。而后面提到的项目管理中的辅助过程往往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管理中一个独立的管理内容,它所产生的作用是支持项目中的核心过程,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项目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和企业的管理密不可分。

但要是项目管理方法与企业的现有管理制度产生了矛盾应该怎样进行处理呢?这就需要掌握一种平衡的原则,根据企业发展的阶段和实际的状况,调整企业项目管理的两种思路:

A、以企业现有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各部门有自己的管理要求,用项目管理制度将这些管理制度联系起来,通常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管理制度已经成形的状况。

B、以项目管理需求为出发点,首先确定适宜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然后结合各部门的特点和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使两方面充分结合。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刚刚成立、并且急于想推行项目管理的新公司。

2、推行项目管理需要有循序渐进的思想。

怎样使项目管理机制在公司顺利而正常的运作这也是困扰公司的一个重要问题。有很多公司在制度推行的过程往往忽略了两个公司的基本问题:一个是企业文化;一个是公司的现状。

项目管理真正的形成一套标准是西方人所创建的,他的很多潜在的内容都是以西方人的价值观作为出发点。当他运用到中国的时候往往就会产生我们所谓的文化冲突,这就需要我们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适时的修正。我们很多企业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时就是希望一步到位,制度一定下来就马上实施,这样的做法在很多的企业中是没法执行的。因为社会文化决定了西方是崇尚个人英雄主义;而我们所追求的是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自己单干或者不顾他人意见一意孤行是注定要失败的。

切记不要想以项目管理制度来牵动企业整体的管理制度,不要天真的以为项目管理制度的成功实施企业的诸多问题就能够解决,只能让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部分,多思考下企业处现在这个阶段应该用怎么一种制度去适应他,根据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说不定会起到一种事半功倍的效果。

运用项目管理的思想来推行项目管理可以说是一种合理而成功的办法。首先将项目管理推行的过程分为启动、计划、实施、控制和收尾五个阶段。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如:WBS、网络图等方法将列出几个里程碑,再进行余下几个过程的分析,制定一套合理的推行计划提交公司各部门进行讨论,各部门认可后即按照计划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工作,并适时地调整,逐步朝最终的目标迈进。

3、通过宣传、培训等方法加强全体员工的项目管理理念,让大家真正感觉到项目管理是一个好东西。

项目管理工作是需要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成功的项目管理是管理层和执行层的有机的配合,充分发挥团队的巨大能量。参与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管理的工具和方法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项目管理的方法,并使他能融入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工作的效率。

通过宣传扩大项目管理在公司的影响,使员工都愿意去了解和学习项目管理知识,并把项目经理作为自己职业生涯规划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并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奋斗。

项目管理是未来公司管理发展的必然方向,它的核心思想是一种基于结果的过程管理,同现在很多公司所推行的目标管理不同,项目管理更强调的是一种过程的管理。他通过结果去分析过程从而能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现在的所谓的完全目标导向制。

它更重视团队合作,真正把团队合作作为公司的一种战略选择,把团队合作的理念同市场营销、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不是一味的口头空谈团队合作。

它使公司的组织结构更加合理,更能对迅速的市场变化作出合理的反映。通过项目管理使组织的模式由原来的职能型逐步转变为现在的矩阵型,加强了公司间各部门的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推行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我的一点建议是自己工作中实际情况的一些总结,不足之处还希望各位专家同人多多提出意见,希望大家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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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担保管理办法 农发行担保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3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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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xx银行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

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金?额

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_____,_____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_____责任内损失,_____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_____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_____、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xx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贷款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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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政府设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采购,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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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主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1:水箱板材为304/2b食品级材质。

注2:上述单价包括出厂到工地指定的地点运输、水箱安装、进出水接套、爬梯。(不含税、不开票)

第三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及材料(设备)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第四条 免费保修期限:产品质量保持期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质量保质期内,供方免费负责维修。

第五条 结算方式

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余额全部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标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提)货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交货时间及地点: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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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光伏 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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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xx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职责

3.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管理内容

4.1管理目标

4.1.1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监督内容

4.3.1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实施要求

4.4.2.1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监督奖惩

4.5.1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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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徽省户口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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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安徽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其中在户口登记管理方面目前已进入“一元化”时代。

《意见》要求,今后安徽省在居民办理户口登记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目前16个市的公安户口登记系统已经先后完成升级。“从7月1日开始,居民去登记户口,户口簿上将不会再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之分,而全部都是居民户口(居民家庭户或居民集体户)。”7月1日前已申领户口簿的居民,可本着自愿原则,到辖区公安机关免费更换户口簿。《意见》还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依据我省城市规模划分了四个不同档次的迁移政策。但这只是全省的指导意见,具体实施什么样的迁移落户政策,还需要各地政府根据城市规模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随着户口登记管理一元化改革的完成,今后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逐步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吸引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20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居住证“成色”不一,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xx年x月xx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xx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其中,江苏省的目标最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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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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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间的管理应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专间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传递食品时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应有详细记录。

三、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专间入口处应设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四、专间不得设臵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专间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宜设为进货和出货两个,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并有明显标示。

五、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还宜通过净水设施。

六、专间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臵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臵,紫外线灯宜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m以内;工作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然后对工作台进行消毒。

七、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工作结束后,清理专间卫生,工作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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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城镇房屋出租合同 城镇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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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称甲方)

x公司

承租方:(简称乙方)

x公司

为保障国家、企业和双方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甲方出租供乙方承租使用的库房、房屋、场地及所属的设施设备等(简称出租物)应手续齐全、具有合法产权证等,并且具备安全使用的基本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经营资质等证明资料,并保证相关经营资质等持续合法有效。

二、经双方共同对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进行验收认可后,即由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如本协议的签订之日早于双方验收之日的,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由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自乙方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之日起至承租期结束,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三、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其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等有关规定;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臵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告知甲方),负责其在承租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对其出租供乙方使用的出租物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状况、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情况等,有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的权利;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监督。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其承租范围内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可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做出口头或书面指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严禁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禁止的行为,及与其正常经营办公无关的活动;乙方不得动用明火、更改或搭接电源线路、水源线路、煤气仪表、消防管线等,确有需要时,必须按规定提前申报,经甲方负责安全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全过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的批准同意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拆卸租赁物原有的设施,乙方在承租范围内进行装修、改造时,必须报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否则,由此引发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的批准同意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安装和使用电气设施设备。

八、乙方不得使用高功率、高危险性设备,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得违法改造和使用特种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开展本单位承租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负责为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负责教育和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负责本单位承租范围内安全标示、安全设施设备及器材(如灭火器)的设臵等。

十、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出与其无关的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车辆在场院内行驶、存放时,应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门卫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堵塞通道,占压消防井(栓);乙方要按消防有关规定配备与之业务经营相适的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合格有效;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堆放物品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十二、乙方在租用期间,对所租用范围内的出租物及消防、电气等设施设备等负有安全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应按有关法规、标准,(请有资质的单位)对上述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对出租物及设施设备在乙方租用期间的任何损坏,乙方应按规定赔付;对于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约定而引发的事故,或因此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受到的处罚)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双方应定期开会研究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本协议作为 租赁合同(协议)的重要附件,与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结束,并由乙方返还出租物之日终止。合同签订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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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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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路基槽下处理80cm 30cm灰土 16cm水稳 7cm油面及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

从20__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__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

3.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合同总价(大写):

1. 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

2. 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

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1.20__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__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__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0__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 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4月8日

4.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

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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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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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xx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

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xx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

1400元,销售资历满20xx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xx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xx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xx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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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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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颁布日期】 19940629

【实施日期】 19940629

【内容分类】商标注册管理

【文号】

【名称】 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修正)

【题注】 1994年6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1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商标代理组织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代理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组织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指定或者认可:

(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二)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三)有五万元以上的资本;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从事过两年以上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并有三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和大专以上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专业人员的商标代理组织,可以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

第四条 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五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五条 商标代理人是指获得资格证书并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商标代理人变更商标代理组织或者辞职,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资格证书寄交商标局,商标局加注后予以发还。

第六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开展涉外商标代理业务的,还应当提交三名以上商标代理人具备大专或者相应外语水平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商标代理组织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之日起,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二)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三)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四)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必须由商标代理组织加盖印章。

第九条 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商标代理人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时,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有关案件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案件有关情况,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商标代理人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组织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商标代理组织的人、财、物自主管理,独立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申请开办商标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条件的规定或者不能开展正常商标代理业务的;

(三)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不正当行为损害其他代理组织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对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四条第一款改为“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删除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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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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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所做的班级工作中,班级管理是最重要的。不同的班主任有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策略,但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大致可分四种类型:

班主任治班型

这种类型在许多学校属于主流,班主任跟的紧、管得严、抓得细,几乎就是二十四小时跟踪服务。班级特点表现为一抓就好,一管就优,班主任在与不在简直就是两个绝然不同的天地。

班主任前前后后地跟着、跑着,虽然很累,但班级管理效果在现行的评价体系下,一般不会太差,即使治班效果不理想,班主任也能因为其辛勤的劳作而博得人文的原谅。

这种管理往往会培养出这样的学生。学生普遍行事小心翼翼,课桌怎样摆放、何处张贴课程表、窗户该不该关,自习课做什么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学生均需要班主任的一声令下,才敢有所行动。学生普遍的没有班级主人翁意识,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班只属于班主任一人。而且这种意识还将渗透到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习惯了听从,习惯了被管,学生的自主意识几乎是无从谈起,顺民大都从此诞生。

班干部治班型

这类班主任非常善于培养自己的助手,调动学生管学生,班主任只是宏观调控,在高处密切注视班级动态,虽不需要时刻跟着,他总是紧张的看着。如果幸运,班上有几位“天生的政治家”那么班主任就能得心应手、如鱼得水了。

班干部治班常常会使学生自觉或不自觉的进行分派,总有一些不服班干部的人所形成的“在野党”,会因为找不到“中央”而自立“中央”,一跃成为“革命党”,成为“造反派”。班干部治班,需要班主任真正的把决策权、执行权下放,班干部如果只是班主任的代言人,那么情形又回到了班主任治班型,或者班干部不得力,班主任也得不由自主的越位而又回到班主任治班的老路子上。

班公约治班型

班级管理不再是人管人,而是采用班级成员共同制定的“班公约”来导引言行,由人为管理走向法制管理。

难的是有两个方面,一是班公约的制定,需要呈现出学生自愿,广泛细致,合理可操作,动态调整等特征;二是执行监控,“法”总是相对的完整,“法”总是相对的公平。如果执法不公、不严,则法一定会流于形式。

班主任的职责更多的像是立法委员,依据自己对班级的观察与思考不断的引领学生制定相应的“法”;同时班主任又像是一位法官,依据班公约对学生进行依法表优、依法罚劣。只要“班公约”受大多数学生认可,只要执法得力,班公约治班无论是在治标还是在治本上,都有可取之处。在校遵纪守约的学生也必将会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心之约治班型

这类班级管理显得很是“虚空”,因为它没有显性的管理抓手,一切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心灵。

这种类型的班级管理既没有外在的他人来管理,也没有物化的班规来约束,而是一种完全自觉的自己管自己。越是没有规矩设定,就越是意味着最严肃的规矩。有人管着你,你做到了不算本事,没人管着而能做到、做好,这才是真正的自觉。没有红绿灯的摆设,我仍然遵守红绿灯的精神,这才是教育要追求的“自我管理”,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教育的最高境界——自我教育。

在班级中人人都是班长,人人都是班主任,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唤醒心灵自觉,培育高尚人格,陶冶高雅情操以及适当行为纠偏成为班主任的主要工作。

当然,这四种类型不是绝对的分类,在实际的班主任管理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综合使用,交互运用。但是,无论怎样治班,班主任治班方式一定会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行为只是内在品质的外在显现。

班主任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会给学生带来终生的影响。从这点看,班主任工作绝对不是什么“流动红旗”、“文明班级”就可以衡量的。学生心中自然有一杆秤,能够秤出班主任的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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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招投标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4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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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除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和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军事工程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保密等特殊专业工程外,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银川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第五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行公证。

第二章  招标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自治区、市或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已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有全套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有经办银行的签证。

第七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

第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单位须向招标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进行。

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制定招标公告,经市招标办审定后,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三家或三家以上具有承担该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

议标:对不宜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或经区、市政府批准急于开工,但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市招标办可以办理议标手续。参加议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两家(含两家)。

第九条  招标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标办审批;

(二)市招标办对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标单位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报市招标办审定;

(四)招标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

(五)招标单位向经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有关建设工程技术资料;

(六)由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答疑;

(七)市招标办审定标底;

(八)招标单位组织召开开标会议,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综合说明书;

(二)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由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四)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五)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九)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1000元);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或补充的,报市招标办批准后,在距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第三章  标底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标底由招标单位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

第十三条  标底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及招标文件;

(二)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施工现场条件;

(四)国家工期定额和自治区、市有关工期的规定。

第十四条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必须经市招标办审定,或由其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代行审定。

第十五条  标底的编制和审定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后至开标之前进行。

标底的编制和审定应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标底经审定后,必须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不得泄露。标底如有泄露,招标活动无效。

第四章  投标

第十六条  凡持有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取费证书、投标许可证及来银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第十七条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其内容包括:

(一)投标书综合说明;

(二)报价总金额及单位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计算底稿;

(三)施工组织设计(系优良工程需附创优保证措施);

(四)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五)对要约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

第十八条  投标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印章密封,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单位派专人送达指定地点。

市招标办及招标单位收到标书后,必须签收。并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当众放在招标投标箱内,双锁密封,加盖招标单位和公证机关印章,钥匙分别由招标单位、公证机关各持一把。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作废:

(一)未按规定密封;

(二)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或涂改,无法辨认或用纸覆盖填写;

(三)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印章;

(四)逾期送达的;

(五)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投标书。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市招标办及公证机关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标底编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

第二十二条  开标程序:

(一)由招标单位、市招标办及公证机关查验投标单位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宣布评标小组名单;

(三)由市招标办及招标单位当众开启投标箱,并检验和启封投标书,确认是否有效。其中属于无效标书,须经评标小组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并当众宣布;

(四)按标书送达时间依次宣读标书内容并当众记录;

(五)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六)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开标汇总表。

第二十三条  评标原则上按照投标单位报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实绩、企业信誉等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具体评标办法按《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市招标办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定标结果进行否决,并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十五条  招标单位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七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银川市建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应招标的工程而未按规定招标即发包的,处以工程造价0.6%至2%的罚款;

(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标底的,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三)招标投标中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标价,串通投标的,处以工程造价0.6%至2%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招投标管理职务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银川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充分体现平等性、公正性和合理性,促使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标原则:

评标定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报价、工期、施工方案、质量安全实绩、企业信誉等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标采用计分法。具体计算出各投标单位得分,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

三、评标办法:

(一)投标报价:50分1、投标报价与审定标底价之差超出±3%,以脱标办理,在±3%(含±3%)以内者参加评标。

2、各有效报价与审定标底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标底。评标标底为评定投标报价的依据。

3、报价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

报价正负百分率=——————————×100%

评标标底价

报价正负百分率±1%(含±1%)以内,得满分50分

每增0.1%:扣0.5分

每减0.1%:扣0.3分

4、若参加投标的几家单位的投标报价均超出审定标底价±3%的范围,则暂不公布标底,并宣布休会。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讨论确定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案:

(1)若评标小组三分之二成同意加大报价正负百分率的范围(最多不得超出±5%),则可按每增0.1%,扣0.5分,每减0.1%,扣0.3分,计算报价得分。

(2)若评标小组三分之二成员不同意上述处理方案,则由市招标办重新复核标底,若标底无误,由投标单位重新报价后评标。若标底有误,则应调整标底价并重新开会评标。

(二)投标工期:10分

1、标底工期即国家定额工期;

2、重点工程成因情况特殊,工期特别紧迫的,经市招标办批准,可将建设单位的要求工期作为标底工期;

3、投标工期等于标底工期,得基本分6分。

(1)若投标工期>标底工期,每多10天扣0.5分;

(2)若投标工期<标底工期,每缩短10天增0.5分;

投标工期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10分

分十个分项内容考核,每项1分。

1、施工布置:周密、合理                    1分

一般                        0.5分

欠详,不合理                  0分

2、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合理、措施得当          1分

合理、措施一般            0.5分

不合理                      0分

3、施工方案:  先 进                       1分

可  行                     0.5分

不合理                       0分

4、质量保证措施:可  靠                    1分

需补充完善             0.5分

不可靠                    0分

5、平面布置:合  理                        1分

欠合理                 0.5分

不合理                    0分

6、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合  理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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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办公室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7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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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和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3、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4、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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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四条 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二)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协助总裁办公室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一)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二)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四)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章程”、“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等。

“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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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规定。

“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办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决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指导意见”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第八条 规章制度按公司职能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工程管理类、市场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和人事管理类。

第九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者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一节 立 项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基本框架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并确定具体规章制度申报项目,向公司行政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十一条 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

(六)拟完成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行政部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行政总裁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 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或制定条件尚不成熟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由公司行政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由起草部门说明理由, 呈行政总裁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 起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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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主要业务的,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以报送计划的部门为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十五条 公司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效果有一定的预测。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一)、(三)、(四)项内容;

(二)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围;

(三)负责规章制度解释的部门;

(四)实施生效日期;

(五)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修改规章制度的,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一) 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三)规章制度草案格式、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下属单位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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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要求;

(四)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部门是否有不同意见;

(五)对规章制度可预见性效果提出不同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司行政部根据总裁办公室的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 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公司行政部出具审查报告,报总裁办公室,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

第二十四条 经公司总裁办公室审议并批准或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转送行政部进行文字审修,经-文字审修后登记、印刷。

第三节 修改、废止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草案,行政部立项、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后报请公司总裁办公室审定。行政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提请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

(一)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说明;

(二)条款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四节 审议、公告

第三十条 凡需经公司职代会审议的,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需经公司行政审定的,提请总裁办公室审定,并经行政总裁批准后颁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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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第三十二条 经签发的规章制度,由行政部在公司网站的内部网页上公布,同时发各下属企业。

第三十四条 规章制度应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规章制度的格式:章程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规则、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分条序列,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9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决定、指导意见以公文格式要求。

--- --- --- --- a b c d

(二)说明

c代表制度的职能分类,是职能分类的第一个汉字。

第三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一致性,避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部每年第一季度对已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第三十八条 经清理确定应修订、废止的规章制度,由行政部提交总裁办公室议审定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第四十一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本公司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已确定的规章制度,在没有正式修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搞“灵活变通”,不得借故不执行。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申报日期: 申报部门:

规章制度草案审议表

审议类别: □ 行政审议 □ 职代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提升规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据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各事业中心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规范集团的经营、管理活动,保证集团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办法(实施办法)、制度、规定、细则(实施细则)、章程、规则、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 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五条 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的基本流程:计划→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级下属所有区域公司、经营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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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集团本级各事业中心是其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本中心的职责分工,配合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起草并发布规章制度,负责业务范围相关规章制度的专业性审核,以及本中心规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是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规章制度在集团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 下属各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归口总经办、运管中心,工作职责参照前款执行。

第三章 计划

第十条 规章制度建设实行计划管理,本级各事业中心应将规章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计划管理,并于每年1月份将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报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规章制度管理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本事业中心规章制度建设和变更情况,规章制度培训情况,规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本年规章制度废、改、立计划和培训计划等。

第十一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分析集团本级和年度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情况,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作专题汇报。

第十二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在汇总、审核各中心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集团规章制度建设年度计划,经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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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计划,确保按计划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 起草

第十四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有关规定;

(三)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服务于企业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五)职责和权限界定清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六)相关制度之间边界清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内容涉及其他事业中心工作的,起草部门应主动征求相关事业中心意见,并协调一致;无法协调一致的,应将有关意见和规章制度送审稿一并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协调。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分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单一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的序号用数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 审核与审查

(二)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四)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体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将规章制度送审稿送运营管理中心和法务和风险管理中心,就规范性、合法性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审核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一)规范性审核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管理要求,与已有的规章制度在内容上有无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规范。

(二)合法性审核由法务和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不发生冲突,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审核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主要从规章制度内容能否涵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规章制度满足集团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然后根据规章制度实施范围在本级、集团公司下属区域公司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送审稿经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审核后,由起草部门报集团公司副主任委员审查,审查确定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依据反馈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经事业中心领导、相关中心负责人和审核部门会签,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 审批与发布

第二十三条 对一般性的专业、专项规章制度,提交集团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发布实施。

其他共同类规章制度提交集团常务副主任审核,主任委员审批后发布实施,其中:基本的规章制度还需提交集团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审议,主任委员审批后方可发布实施。

对涉及公司经营方针、体制改革、薪酬福利、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员工奖惩以及其它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在履行前款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还需提交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发布实施。

第二十四条 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规章制度起草部门作说明。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以集团公司正式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发布实施后,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及时将其上传至集团oa办公系统予以刊登。

第七章 执行与检查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制订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督促。

第二十八条 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向制度解释部门反馈,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制度。

第二十九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将规章制度检查纳入内部督导工作计划,针对规章制度条款的有效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第八章 修订与废止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和集团经营、管理的需要,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规章制度主要内容被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其他规章制度替代时;

(四)规章制度本身不合理、不完善,对执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时;

(五)发现规章制度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之处时;

(六)其它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规章制度制订部门按制订规章制度的程序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三条 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试行暂行的规章制度原则上存续1年;可延期,但试行、暂行期限和延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试行、暂行的规章制度在存续期结束前,由起草部门修订后发布正式版本。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应于每年1月完成上年度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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