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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规范(19篇)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怎么写?看看吧。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职工个人安危,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和谐,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担负起这一责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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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日常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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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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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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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范措施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时应立即予以转院。

6.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

7.对医疗纠纷,值班医师接待后,及时化解矛盾,并向院长报告。院长应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院长。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上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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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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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医院管理年的最后一年,按照__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科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及活动计划,认真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深入分析原因,并不断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有效的预防了一些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现将我科__年上半年的医疗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科上半年共收住住院病人500人次,其中手术病人145人,门诊量约1600余人次。上半年无投诉,无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总体来说,我科上半年的医疗工作进行的平稳有序,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具体表现在:

1、部分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表现在对病人的沟通、观察、治疗上及对

本院品牌的维护上有所欠缺。

2、医疗文书书写规范性、科学性有待加强,尤其表现在病历的书写上。

3、上级医师查房后未及时签字。

4、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目的不明确,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不强,医患沟通技巧不够,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5、技术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医生在手术,换药过程中及护理人员的治疗操作中无菌操作不规范,无菌观念不强。

6、在诊疗过程中对辅助检查及药物治疗的合理性把握不严,部分病人的医疗费用中药品比例偏高。

7、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够努力,积极性不高。

8、病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病房内时有病人抽烟的现象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科室及时制定相关对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医护人员的责任心教育,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对病人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病人权利,体现人性化护理,注意沟通技巧,保持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为病员排忧解难,值班期间主动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病情,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对在架病历及终末病历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查房,上级医师对疑难危重病人及时提出诊疗建议,对病历书写中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改正并及时签字。

4、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风险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科室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医疗及护理的专业知识讲座,要求科室的每个医护人员轮流讲课,共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并且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不间断的派医护人员外出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加强无菌操作及无菌观念的学习,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传染病管理法》等法规,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制度及手卫生规范等,特别加强了治疗室和换药室的管理,一旦发现医护人员未戴口罩,帽子进入治疗室及换药室,科室将给予处罚。协助院感办进行各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及时改正。

6、加强对医疗检查及药物使用的监控,杜绝重复检查和过度医疗,严格控制药品费用比例,将病人的药品比例,特别是医保病人的药品比例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减轻病人的医疗经济负担。

7、为了提高科室医护人员的学习氛围,科室领导及业务骨干对业务考试成绩不理想的部分同志及时谈心,查找原因。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包括一对一的传,帮,带。对每月院里进行的三基考试,成绩优异者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反复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8、提高安全意识,把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加强病房管理,进行健康教育,反复向病员讲解吸烟及用电的危害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服务理念,狠抓医疗安全,加强防范意识,对工作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使医院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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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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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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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3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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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

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

4、典型调查;

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

(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

(3)提问、检查和答辩;

(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

具体内容是:

(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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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麻醉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计划,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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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参照平《20xx年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制定本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计划和管理目标。

1、成立科室质控小组,有分工、责任到人。每月不少于一次质控活动,对科室诊疗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控,并按要求填写门诊科室质控记录。

2、定期召开质控小组会议,研究科室质量与安全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3、按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计划,不断提高医疗质量达到强化质量与安全意识。

4、按科主任手册、护士长手册项目要求按时填写。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甲级病历≥90%。

3、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4、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5、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6、处方书写规范合格,合格率≥95%。

7、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请上级医师诊查;

b、收住院或和病人进行有效的病情沟通。

8、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

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9、按专科收治病人。

10、病人做检查未归时,医生不能离岗与下班。如有急事必须离开时,向门诊部报告,安排相关人员接诊处理。

11、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

12、传染病上报率100%

13、科室人员“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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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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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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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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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医院必须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医疗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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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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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第六条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第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第八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第九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第十条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第十二条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四条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十五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十〉。

第十六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交安办、消防队审批。由厂消防队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同施工单位一起逐项填写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作业证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消防队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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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疗安全管理制度2024最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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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

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

4、典型调查;

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

(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

(3)提问、检查和答辩;

(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

具体内容是:

(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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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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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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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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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患者及其家属主动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于20__年11月27—29日,通过查看运行病历,访谈患者及医护人员,对临床科室进行了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检查。

一、存在问题

1、鼓励患者向药学人员提出安全用药咨询欠缺;

2、对主动邀请患者及其家属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等相关制度知晓率低;

3、医护人员对患者合法权益部分知晓;

4、知情同意书、入院评估单、入院记录无医师签名;

5、入院记录、首次医患沟通单无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6、替代方案的执行情况有待加强。

二、原因分析:

1、鼓励患者安全用药咨询的制度执行情况较差,主要原因为临床药师较少,工作力量薄弱;临床医生知晓率较低,重视程度不够,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有关。

2、临床医生对患者医疗安全告知不全面。首先临床医生对患者安全重视不够,知情同意制度执行不到位;其次,我院面对患者的文化层次不同,特别是低保病人,沟通有一定困难。而且我们的医生跟病人沟通多为医学专业术语,病人不能全面理解。

3、由于患者和医院的信息不对称,在监督上患者很难做到。医护与患者的比例不对称,临床工作繁忙,医生很难对一位病患花很多的时间倾听病情,与病人进行认真的沟通,这也是患者难以真正参与到医疗安全的原因之一。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医患沟通,告知患者治疗替代方案、完善知情同意及病情评估制度培训。

2。、加强安全用药咨询措施,制作安全用药指导宣传也,设立安全用药咨询窗口,加强对住院病人的宣教,鼓励患者向药学人员提出安全用药咨询。

3、加强医护与患者沟通,切实落实知情同意到患者整个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等。为了让患者更好地参与,应该向他们介绍一些基本的医学常识。对于科室的常见病及多发病制定宣传册,入院后针对患者的疾病尽量做出详细的指导,包括治疗方案及治疗效果、出院指导。

4、各科室组织加强学习相关制度。强调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医务人员主动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宣教;进一步落实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实施自己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进一步落实医务人员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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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医疗机构日常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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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末卫生大扫除。

2、 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禁止一次性工作帽、手套、棉签、纱布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

3、 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 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 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 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 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 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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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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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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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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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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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6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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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订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 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三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卫生机构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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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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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制定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熟悉差错、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旨在杜绝或减少检验差错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务实验室从事检验技术工作的全体人员。

3.职责:

(1)科主任对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负总责。对医疗安全定期检查、督促并负责处理差错事故。

(2)实验室组长负责落实具体措施。

(3)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检验报告负责。

4.医疗差错、事故防范:

(1)加强对职工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紧紧绷牢医疗安全这根弦。科主任要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一旦发生差错或纠纷,科主任要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对差错定性,必要时在全科会议上通报,组织全科人员讨论分析,使其它同志引以为鉴,防止再发生类似差错或纠纷。

(2)进一步改善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特别是服务窗口,是最容易与病人发生口角的地方,因此,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与病人沟通的技巧都很重要。

(3)进一步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如检验结果审核制度、急诊管理及危急值报告制度、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异常结果复检规定、血球仪复检和镜检要求等,科主任经常性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

(4)严把检验质量关,加强检验报告审核工作。报告单发出前必须认真、仔细核对,对检验结果与临床诊断明显不符、阴性与阳性临界值结果、自相矛盾不能解释的、离谱的结果均要给予复查,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对血清外观异常者也要注明,必要时与病区沟通。

(5)坚守工作岗位,急诊标本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属“危急值”结果必须立即复查确认,并按“检验结果危急值质量管理及报告制度”流程及时报告给临床。

(6)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实习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从事操作,检验结果必须由带教老师审核后签发。实习生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7)加强标本的管理,认真采集和验收检验标本,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防止标本错采、错收、张冠李戴。不合格标本须及时退回并电话通知重新采集送检,以保证检验质量。已测标本和未测标本分开放置,标本存人冰箱前必须检查是否已检测过(即是否有未测标本混入其中);下班前也要检查操作台上、水浴箱及离心机内是否有未测标本,确保检验标本不遗失并保证及时报告。同时,作好记录,以备查询。为便于标本复查及查找差错原因,检测后的标本必须冰箱保存一周,骨髓片、染色体制片则要长期存档保存,征兵标本需保存三个月以上。

(8)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除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要结合本科的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9)工作期间严肃、认真、细致,不闲聊,不脱岗。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标本必须到人到位,交接双方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字。

(10)加强法制观念,不使用三证不全的试剂(无论质量多好),以防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11)科主任二线值班,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意外事项(如仪器故障、急诊标本太多需临时加人等),保证值班期间人员、仪器正常。

5.差错、事故处理及报告程序:

(1)科室职工收到临床对检验质量的反馈(口头或书面),均统一转交给科主任,科主任应及时查实情况,作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给临床答复。如反馈内容属于差错性质,应按差错标准定性及时记录、上报。

(2)发生一般差错。当事人应主动向分管科主任汇报,分管科主任及时登记并处理,每月全科汇总一次,月底填表上报医务处。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交待相应的应急措施,同时亲临现场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差错降低到最低水平。

(4)发生差错的标本及有关记录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5)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其汇报路线:当事人→科主任→医务处。

(6)发生一般差错,科主任应在科室会议上通报。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应在三天内组织全科讨论分析,当事人须在会上作深刻检查,由科主任向医务处作出书面汇报。

(7)发生差错的责任人除通报教育外,根据相关奖惩条例,给予恰当的奖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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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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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

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

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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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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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科室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我科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从我科成立以来,就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始终把医疗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完善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三查七对制度等,积极配合我院开展的‘病人选医生’活动,真正地做到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为患者服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以后,我科更加注重科室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从小事做起,理顺工作程序,杜绝医疗隐患。我们着重做了如下工作:

1.一个科室的发展,医疗质量是关键。结合我科糖尿病患者多的特点,我们制定了糖尿病及其常见并发症的诊疗常规,制订了糖尿病饮食治疗方案和运动治疗方案,使糖尿病的治疗规范、合理,为保证医疗质量奠定了基础。无论是住院病人,还是门诊患者,无论是职工,还是家属,我们都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凡是在我科就医的病人,我们都一视同仁,认真询问病史,详细体格检查,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2.为把住医疗质量关,我科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确实做到住院病人24小时内有上级医师查房;对每个住院病人,科主任都要亲自询问,检查,定期查房,提出指导性意见。遇到疑难危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解决临床上遇到的问题。

3.门诊是医院的窗口,我们一直注重门诊工作,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坚持高年资医师定时出门诊,保证医疗质量。为使门诊病人得到合理、正确、连续的治疗,我科还建立了糖尿病门诊病案,提高了门诊质量。住院病人出院后,我科在门诊保留一份出院小结,使得病人在出院后在门诊就医,仍然得到连续的治疗,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门诊质量。

4.我科注重病历书写质量,不仅限于模式的正规,还要在内在质量上有所提高,因此,我科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二级医师要对一级医师的病历负责,三级医师全面负责。对专科病历,三级医师亲自修改,严把病历质量关。经过2年的努力,我科的病历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甲级病历达到90%。

5.我科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定期活动,专人负责检查抢救药品,器械等,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6.针对我院参保职工多的特点,我们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合理治疗,有效地降低了药费比例,减轻了患者的负担,缓和可医患矛盾。

总之,通过我们的不解努力,我科的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无明显的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无医疗纠纷事件发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医疗指标。但是,我们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还有许多地方存在医疗隐患。如:我科位于我院后面,紧靠马路,围墙低矮,经常有人从墙上跳进跳出,存在行政安全隐患;我科治疗室窗户关闭不严,多次空气培养难以合格;电源插座不稳,抢救病人时不力;病人在病房偷用电炉作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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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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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所有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所有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贯彻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和交流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准备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准备PPT、LED;院办公室准备开水、纸杯等。根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准备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准备盆栽等;宣传营销科准备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采取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准备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始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止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普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根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根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准备。

3、会议结束,待宣布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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