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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合同 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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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委托乙方与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保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1条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其种类为委托贷款,本金数额为(大写)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2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上述约定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则上述约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变更。

第3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4条 甲方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5条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每一笔债务到期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证为独立保证,如有第三人亦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担保,甲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4 若主合同债务人如期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6.5 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变更而免除连带保证责任;若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变动,则甲方的保证期间为自变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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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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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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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委托财产信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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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 ____________ 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 ____________ 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 ____________ 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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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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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2)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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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委托贷款合同 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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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在确定具体的贷款项目后,按贷款发放程序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就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四条乙方受托发放贷款,应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借贷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六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和计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注:如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查定项,删去第一条和第七条。如贷款项目由乙方审查定项,则删去第二条和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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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委托贷款合同 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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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对公单笔业务)

编 号:【】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贷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借 款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传:

联系电话:

传真:

/

合同签订地点:

20xx年【】月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委托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

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

四、(委托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委托银行)咨询。

鉴于:

委托人交付的委托贷款资金来自于所管理的“xxxx专项管理计划”,委托人接受“xxxx专项管理计划”之委托人的充分授权,代表“xxxx专项管理计划”签署本合同,将其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事宜。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最终全部由该专项计划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收益、风险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贷款人受委托人委托向借款人发放本委托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立约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二、贷款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法律与政策风险:因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信用风险:因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市场风险: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操作风险:在委托贷款的发放与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程序和不适当的管理措施,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因发生委托人或受托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其他风险:是指除上述风险外,所有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按时足额收回的风险。

三、“债权” 或称主债权,是指借款人(债务人)向贷款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根据本合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而形成的人民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立约各方同意和认可,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借款人的债权和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对贷款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

四、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等。

五、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贷款人银行的营业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某个提款、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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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区别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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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2.信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3.信托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4.信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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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委托人有效认购信托单位的信托资金÷1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8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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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放日申购

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的信托资金根据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计算所购的信托单位份数。即:

委托人申购的信托单位=委托人有效申购信托单位的信托资金÷该开放日信托单位净值

3、信托单位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精确到0.01份,由此产生的尾差计入信托计划财产。

(五)信托单位份数的确认

1、委托人在开放日申购的信托资金划至保管专户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签署的本合同或《申购与赎回申请书》计算委托人申购的信托单位份数,并提交保管银行。

2、保管银行复核无误后,在委托人提出申购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受托人向委托人邮寄《申购确认书》,列明开放日申购的信托单位份数,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六)认购/申购程序

1、推介期内认购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委托人需签署和提交以下文件

(1)认购申请书一式两份;

(2)《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

(3)信托合同一式两份;

(4)信托资金交付至认购账户的入账证明复印件一份;

(5) 委托人身份证及信托利益分配银行账户复印件一份;

2、未持有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委托人在开放日申购信托单位需签署和提交以下文件:

(1)申购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

(3)信托合同一式两份;

(4)信托资金交付至认购账户的入账证明复印件一份;

(5)委托人身份证及信托利益分配银行账户复印件一份;

3、已持有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委托人在开放日追加申购信托单位需签署和提交以下文件:

(1)《申购与赎回申请书》一式两份;

(2)信托资金交付至认购账户的入账证明复印件一份;

4、委托人为自然人时,应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若授权他人签字,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信托单位的赎回

(一)赎回期限

推介期内认购的信托单位在本信托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为该信托单位的封闭期。在信托成立后申购的信托单位在申购该信托单位的开放日起的一年为该信托单位的封闭期。信托分红直接转化的信托单位不设封闭期。

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部分赎回信托单位的,受托人将按照如下顺序依次认定其赎回的信托单位:(1)信托分红转化的信托单位;(2)受益人有效认购/申购时间靠前的信托单位,依次类推。

(二)持有份数要求

受益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单位。受益人赎回其全部信托单位后,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该份信托合同终止;受益人申请部分赎回的,每次申请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乘以赎回日前一个开放日(无论该日是否开放)的信托单位净值的乘积不得低于20万元,且扣除申请的赎回信托单位后,受益人持有的剩余信托单位与前一开放日(无论该日是否开放)的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300万元,否则,受益人应全部赎回。受益人不愿意全部赎回的,受托人不接受赎回申请。

(三)赎回费用

1、若受益人在封闭期内赎回信托单位的,须经受托人同意后方可办理,受益人须缴纳赎回金额的5%作为赎回费用,其中2%由受托人享有,在向受益人划出赎回资金时自行扣除,剩余3%计入信托财产。即:

赎回费用=有效赎回份额×开放日单位净值×5%

赎回费用四舍五入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若受益人在封闭期外赎回信托单位的,无须对该赎回资金缴纳赎回费用。

(四)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有效赎回份额×开放日单位净值

赎回金额采用截尾法计算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尾差计入信托计划财产。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为扣除赎回费用前的计算,若该笔赎回需支付赎回费用,则委托人实际获得的资金为:

赎回资金=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五)赎回程序

1、若某开放日为t日,则拟在该开放日赎回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受托人提交书面赎回申请,最迟于t-6日的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申购与赎回申请书》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受托人,时间以受托人传真记录或签收时间为准;t日当天及t日前5个工作日内受益人的任何赎回申请为无效赎回申请。

受益人可以撤销赎回申请,但应最迟于t-6日的17:00前将撤销通知以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受托人,t日前5个工作日内不可以撤销赎回申请,时间以受托人传真记录或签收时间为准。

全体委托人认可受托人传真记录是赎回或撤销赎回指令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任何司法程序中不对该记录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2、提交赎回信托单位申请的受益人,应在每个开放日到受托人处办理赎回手续(授权他人前来办理赎回事宜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传真或特快专递的赎回申请无效,且受托人有权按其赎回申请信托单位份数的1%(上述计算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至整数位)减少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作为违约金,违约金计入信托财产。受托人办理赎回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5:30。

受益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受益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受托人根据《申购与赎回申请书》计算受益人有效赎回份额,并最迟在t-2日将计算结果提交授权代表。

4、授权代表应根据受托人提交的有效赎回份额估算赎回金额。如果信托计划财产中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赎回金额的,授权代表应调整信托财产的投资组合,并最迟于t+2日前确保信托财产中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赎回金额,否则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变现部分或者全部信托财产以满足赎回要求。

5、经保管银行对受益人赎回单位及金额复核无误后,受托人在开放日后的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受益人)预留银行账户划出赎回金额,并邮寄《赎回确认书》,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拒绝或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除下列情形外,受托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受益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信托计划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或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所投资的证券品种处于停牌或锁定期,导致可供赎回的现金资产不足;

(4)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它情形。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受托人至少应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信息。若上述任一情形发生日距开放日3日以内的,受托人应当在获知该情形的当日披露有关信息。

(六)巨额赎回

1、本信托计划某开放日申请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超过上一开放日结束后信托单位总份数的2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计划财产的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受托人认为信托计划财产有能力支付受益人赎回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受托人认为支付受益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受益人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信托计划财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受托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信托单位总份数2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予以延期办理。受益人未能赎回部分,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顺延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顺延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消。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受益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受益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顺延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金额的限制。

附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

一、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原则

1.投资限制

信托计划财产的运用遵循如下规定:

(1)不得投资于st、*st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包括持有期间被st处理的证券);

(2)按成本计算的运用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信托资金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财产净值的20%;

(3)除非相关法律法规、银监会规定允许,不得运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也不得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

(4)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信托计划按成本计算的单只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计划财产净值的10%;

(5)etf基金投资仅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进行,不得进行申购、赎回操作;

(6)本信托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7)本信托计划不得投资于受托人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品种;

(8)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等。

2.证券组合的构建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投资顾问应当在第一次发送委托人指令前向受托人出具本信托计划拟投资的证券组合。纳入证券组合的投资品种应当符合信托计划约定的投资范围,受托人有权否决不符合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品种。证券组合内的证券产品不超过300 只,投资顾问在信托存续期间仅可以每月更新一次证券组合,经受托人同意的除外。

二、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

本信托计划财产的运用采取委托人指令和受托人指令相结合的方式。委托人就本信托计划财产的投资运用保留权限,即:全体委托人授权投资顾问代表全体委托人就本信托计划的投资运用行使委托人指令权并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包括信托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即表示该委托人认可本信托计划采取此类投资管理方式。

三、交易指令

投资顾问为本信托计划提供研究报告、构建证券组合以及发送委托人指令等服务。投资顾问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始。如果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大会未更改投资顾问,则投资顾问的期限至信托终止日止。

1、委托人指令是由授权代表发出的,按信托计划规定对信托计划财产进行投资运作的指令。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编号、拟交易的证券名称和代码、买入或卖出方向、委托数量或区间、委托价格或区间、委托日期和时间。

2、有效的委托人指令必须: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通知、决定的要求、并符合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且是可执行的;

(2)不得超出已提交给受托人的证券组合的范围;

(3)不存在操纵市场、与投资顾问存在明显不公正交易条件的关联交易或其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利益的交易行为;

(4)以书面方式发出的委托人指令有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预留印鉴。

3、授权代表通过受托人网上委托系统发出委托人指令,当网上委托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时,授权代表可以通过录音电话发出委托人指令。对场外交易的证券品种,授权代表通过传真或录音电话发出委托人指令:

(1)对场内交易的证券品种,授权代表以录音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的委托人指令需在工作日14:30之前发出。对场外交易的证券品种,授权代表需在交易前一工作日向受托人进行预约,以便受托人安排资金,并在交易日14:00之前通过传真方式并电话予以确认发出委托人指令。没有进行上述预约程序的,授权代表需在交易日11:30前通过传真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送委托人指令。

对上述时间以后以录音电话或传真发出的委托人指令,受托人积极地加以执行,但委托人明白上述时间以后发出的指令能否成交存在风险,也愿意接受相应的结果;

上述时间以受托人电话录音或传真系统记载时间为准。全体委托人认可电话或传真记录是交易指令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任何司法程序中不对该记录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2)受托人对于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将自主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之一进行操作:1)直销模式:即受托人接到委托人指令后,由受托人直接与基金公司接洽,向基金公司传真交易,并与基金公司直销电话确认的方式进行交易;2)通过券商代销模式:由受托人将指令输入交易系统并与券商营业部电话确认,由券商营业部通过其与各基金公司之间的基金代销系统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交易。

4、本信托计划当天对同一证券品种进行相反交易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且仅在该证券的委托人指令全部成交或撤单后,方可在相反方向就该证券进行操作。受托人有权拒绝执行可能产生对倒行为的委托人指令。

5、为避免本信托计划、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出现当天就同一证券品种相反方向的同价位或可成交的价位委托挂单的情形,如果受托人委托系统已经出现对某一证券品种的有效委托人指令,则本信托计划就同一证券的相同价位或可以成交价位的相反方向的委托人指令将被拒绝执行。

6、当受托人t日发现本信托计划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受托人固有财产投资对某一家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或接近监管部门要求的必须举牌、披露信息或限制交易时,受托人有权拒绝执行进一步买进该股票的委托人指令,并在当日通知投资顾问降低投资比例。投资顾问同意按受托人要求在t+1日内使投资比例降至合理范围内。

7、授权代表可以于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至受托人处核对该月投资交易记录,如果有不符之处应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受益人)同意,如授权代表当月不做核对,视为对该月投资交易情况无异议。

8、受托人根据有效的委托人指令进行交易,并有权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拒绝执行无效的委托人指令或否决委托人指令。

如由于市场流动性、波动性、交易所闭市以及其他受托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有效委托人指令未能部分或全部执行,则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托人执行委托人指令的行为并不代表受托人对委托人指令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受托人也不对投资顾问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向委托人/受益人承担责任。

10、当受托人在t日发现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违反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时:

(1)信托执行经理应在当日通知授权代表,并有权拒绝执行继续购买该投资品种的委托人指令;

(2)对于已发生的投资,授权代表应从t+1日起发出卖出指令,在t日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使投资符合约定。授权代表未能及时处理的,信托执行经理有权直接卖出。

全体受益人/委托人对受托人按本项规定处理的行为及结果表示认可,受托人按上述程序处理即视为受托人已经完全履行了监督职责,受托人就投资顾问的上述违反行为不对受益人/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11、当信托单位净值跌破0.80元(含)时,受托人应当以书面方式询问投资顾问是否需要对原投资策略进行调整,投资顾问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答复受托人的询问。投资顾问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视为其不同意调整原投资策略。如果投资顾问不同意调整的,则不需要执行下述操作。

如果投资顾问同意调整原投资策略,则投资顾问必须自同意答复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计划财产完全变现,并提出新的投资策略。新的投资策略将在受托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果有代表全部受益权50%以上受益人以书面方式送达受托人处表示反对,则投资顾问需制定新的投资策略并再次公示,否则即视为全体受益人同意新的投资策略,投资顾问可根据新的投资策略重新构建证券组合及发出买入的委托人指令。

全体受益人/委托人认可受托人当信托单位净值跌破0.80元(含)时进行询问的行为即视为受托人已经完全履行了监督职责,受托人就投资顾问的调整策略、变现、提出新的投资策略和证券组合等行为不对受益人/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12、当出现以下信托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如果信托计划财产中现金资产总量不足,受托人有权自行变现部分或全部信托财产。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对受托人的变现指令及其结果表示认可。

(1)支付各项信托费用;

(2)投资顾问同意调整原投资策略但未在10个工作日内变现信托财产;

(3)受益人赎回信托单位时授权代表未及时变现信托财产;

(4)信托终止时授权代表未及时变现信托财产。

四、信托计划的独立外部审计

全体受益人在此约定,由于保管人已经履行了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等无需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除外。

附件:信托计划的费用与估值

一、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计划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受托人信托报酬(含固定与浮动信托报酬);

2、保管人保管费;

3、投资顾问管理费;

4、信托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而发生的税费和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转托管费、证券开户费、专项差旅费、公司年审银行专户余额询证费、银行专户管理费、银行划款手续费、证券交易手续费、股票交易印花税、信托财产印花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5、信托计划文件、账册印刷费;

6、信息披露费;

7、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8、银行代收代付费用(如有);

9、因受托本信托计划财产而增加的业务规费;

10、按有关规定,其他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

(二)信托费用的计算和提取

1、受托人信托报酬、保管人保管费、投资顾问管理费

2、除信托报酬、保管费以及投资顾问管理费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于实际发生日从信托计划财产中支付,并在净值计算中体现。

二、信托计划财产估值

(一)信托计划财产的估值日

本信托计划于存续期内的每个工作日估值。

受托人在t+1日计算t日信托计划财产总额、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以及信托单位净值。如t+1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处理。

(二)估值方法

1、单位价值的确定

本信托计划持有证券品种的单位价值按公允市场价值计算,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品种按摊余成本计算。具体确认原则如下(如有):

(1)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包括etf、 lof、封闭式基金、国债、可转债以及企业债,不包括以持有到期为目的的投资品种)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证券收盘价(全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属于配股或增发的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收盘价计算;

(3)未上市的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其成本价计算;

(4)对于首次上市日之后存在持有锁定期约定(流通受限而不能自由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以其成本价计算;

(5)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的权证的估值按照有关机构提供的参考价值估值,没有参考价值的,以取得时的成本计算;

(6)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的公允价值按市价计算,无市价的以摊余成本计算;

(7)场外开放式基金以基金净值估值,该日无净值的,以最近一日基金净值计算。

(8)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允价值以实际持有份额(包括已转收益)乘以1.000计算。

(9)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10)其他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

(11)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费用及负债处理

由信托计划财产承担的固定信托报酬、保管费、投资顾问管理费按日计提,并计入信托财产的负债。其他费用于实际发生时确认,不按日计提或摊销。

(三)暂停估值的情形

1、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证券交割清算制度变化等政策原因造成受托人不能按上述规定估值,则根据相应政策调整。

3、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估值效用

1、受托人按照上述估值方法计算信托计划财产总额、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以及信托单位净值,保管人对估值结果进行复核,全体委托人(受益人)接受并且认可该估值结果。

2、日常估值结果不作为信托终止时清算与分配信托利益的依据。

附件:信托利益分配与服务费

一、信托利益与分配

声明:受托人、保管银行、证券经纪人、投资顾问、律师事务所均未对本信托计划的业绩表现或者任何回报做出任何保证。

(一)信托利益

信托利益分为特定信托利益和普通信托利益。

1、特定信托利益

如果开放日计提当次浮动信托报酬及特定信托利益前的累计信托单位净值高于开放日历史最高累计信托单位净值且高于1.0000(第一个开放日直接与1.0000比较),则以高出部份的17%作为特定信托利益。即:

某开放日提取的特定信托利益=(该开放日计提当次浮动信托报酬及特定信托利益前的累计信托单位净值-开放日历史最高累计信托单位净值)×17%×该开放日的信托单位总份数

如果根据上一公式计算结果为负或者为零,则该开放日提取的特定信托利益为零。

2、普通信托利益

普通信托利益为信托利益扣除特定信托利益后的差额。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按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占同期信托单位总份数的比例享有相应比例的普通信托利益。

(二)信托利益的分配

1、特定信托利益的分配

特定信托利益由信托财产支付。在每个开放日,若受托人有计提的浮动管理费,则在该开放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的指令将开放日当期计提的特定信托利益从信托财产中扣除并支付给投资顾问。

2、普通信托利益的分配

信托存续期内,投资顾问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后有权决定是否将部分或全部普通信托利益以分红的方式分配给普通受益人。受托人应在分红日的10个工作日前以在受托人网站公告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分红方案。分红资金根据权益登记日信托单位净值(除息后)转换为信托单位份数,该部分信托单位不设封闭期。

受益人转换的信托单位份数=受益人享有的分红资金÷权益登记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通过分红方式转换为信托单位的,委托人申购费用为零。

信托单位的计算采用截尾法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精确到0.01份,由此产生的尾差计入信托计划财产。

受托人传真分红方案给保管银行,保管银行复核无误后,受托人在权益登记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普通受益人寄送分红确认书。

信托终止时向普通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每一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利益等于该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终止时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上述计算采用截尾法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尾差归委托人所有。

二、受托人信托报酬

受托人信托报酬于每个开放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信托终止时,由保管人根据受托人发出的信托报酬划付指令支付给受托人。

(1)固定信托报酬

固定信托报酬以信托计划财产净值为基数每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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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财产信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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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

丙方(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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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委托财产信托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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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现为夫妻关系,婚后双方有各自独立的工作、收入来源及账户,为共同承担家庭责任,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在双方自愿、合法,不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下,双方协商一致,现自愿就婚后财产做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婚后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地购买的商品房因系乙方独立出资购买、还贷,甲方自愿放弃夫妻共有,产权归乙方所有。

或者:商品房,产权归子女所有。

2、乙方为甲方投入的40万启动资金由甲方支配使用,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甲方个人所有。

3、乙方独立经商期间所产生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乙方个人所有。

4、乙方与年月日贷款购买的_____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

5、已做法律公证的其它家庭财产归原公证受益人所有。

6、甲、乙双方自此协议签定之日起,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双方每月各需为家庭支付______元作为基本生活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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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资产信托 财产权信托的委托人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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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5?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_________15%=7500?)。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账户总额账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账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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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委托贷款合同纠纷 委托贷款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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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开发区_______路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代为签署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办理及领取该房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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