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制度(通用20篇)

食堂是为公司员工服务的,公司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下面是员工食堂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浏览

3928

范文

213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范文:合格品及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2024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2301 字

+ 加入清单

合格品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不合格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被识别和控制,避免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提高客户满意度,实际公司目标,特订此管理办法;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分类,进货、半成品、成品、交付和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与处理,并且明确了处理方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3职责

3、1生产部iqc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识别、判定与处理结果的跟踪。

3、2各责任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3、3财务部负责质量赔偿与负激励的扣除;3、4总经理负责不合格产品放行的审批。4程序

4、1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4、1、1皮胚:产品送到公司后,由仓库挑皮检验人员根据<皮胚挑选检验规程>对皮胚进行分离分类,根据

产品的不合格程度,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现象处理方法可采用选别、让步接收、退换货等。

4、1、2对一般不合格挑皮检验员在物料上贴“待处理品标签”,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反馈仓库员处

理。

4、1、3仓库管理员在核实原辅料的的情况,并与供应商确认退货返工事宜;

4、1、4对于其它物资的进货检验,由仓库员直接检收,对不合格品直接退回或要求供应商返工处理,并且将

不合格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域。

4、1、2对严重不合格品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经生产部长签署处理意见后,由采购员按退货手续办理退货。

4、2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4、2、1对于不合格的识别,根据<皮革检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产品的不合格程度,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

现象。

4、2、2严重不合格品为不可返工、返修的报废品;

4、2、3一般不合格为通过返工、返修后可以达到预期要求的不良品;4、3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流程图

4、3、1相关检验人员根据客户的检验要求及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工段长安排人员放置规定的区域,并通知生产总现场确定;

4、3、2生产总工到现场后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确认,经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改作它用”、“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

a)若因客户急需使用,在告知客户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由生产部长召集生产、运营相关人员综合审

定后,由总经理评审放行。

b)对于“改作它用”的不合格产品,相关检验员在“待处理品标签”上注明“改作它用”,责任单位需

在三天内完成不良品的“改作它用”处理。

c)对于“报废”的不合格品,由责任单位直接报废登记。4、4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应按照重大质量问题对待,责任单位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4、5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仓库需入档保存。5质量问题处理5、1质量问题分类5、1、1一般质量问题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产品订单量:***张以下或***元;

b)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因质量不良导致返工、返修或改作它用;c)产品在仓储或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性能、外观受到影响;d)产品的外观不合格;

e)产品交期延误在12小时以内;f)对质量问题在处理期限内未完成处理;

5、1、2严重质量问题

a)因质量问题涉及的批量性订单产品:***张以上或***元;

b)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工具损坏影响产品正常生产5小时以上;c)产品的关键性能不合格;

d)产品出厂后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客户批量性退货;e)产品交期延误在24小时以上;

5、2质量问题的内容

a)涉及产品设计、销售接单、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工艺)、仓储运输、检验、服务等过程,因下

列原因导致成品批量报废、返修、降级、改作它用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并对客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b)图纸/传真、生产流程单;c)原材料不合格、混乱、用错;

d)生产工艺错误、违反工艺纪律、操作不当(未按文件要求执行操作);e)生产管理不善、指挥错误,对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或不处理;f)交期延误,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g)工序制造质量及工序管理不善,设备故障、仪器仪表失准;h)产品保管或运输不善;i)产品批量性退货;

j)涉及的经济损失或影响大小。5、3质量问题的处理

5、3、1生产部检验人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不良品退货和制程不良,上报相关人员后,由责任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和处理,并安排生产助理填报<质量管理日报表>,发送相关领导邮箱,对提报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急及上报上生产部长。

5、3、2生产部总工根据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罚标准开具负激励单,由责任人确认,部门领导审核,交财务部执行。

5、4质量问题的赔偿与处罚标准

5、4、1被判定为工作人员人为操作不当,或不按工作标准执行而导致的质量问题,质量赔偿直接由责任人承担;

5、4、2属于工艺试调整或技改造成的报废,不追究质量事故责任。5、4、4应赔金额超过1000元的,可申请分期支付。

5、4、5对于赔偿,一个年度内,视其综合表现,给予赔偿金额以内的返还。返还申请由部门提报,行政人事

部、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于春节前由财务发放。

5、4、6应赔偿计价:按损失金额的50%确定,废料由公司统一处理。5、4、7应赔金额按损失额度的大小,执行不同的比例: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质量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5 字

+ 加入清单

1.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合同规定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特点,对工程外观及内于质量、合同履行情况、顾客满意度等所应达到的标准作ft明确规定。

1.2创优目标:从提高工程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ft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1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质量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关联部门和岗位,确定质量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壹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组织施工。

2.2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质检、试验、测量等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3、质量保证措施

3.1认真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的专项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开工前完成对工程所用主材、地方材料等进行的可行性调查、取样、检验工作。确保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3.2为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测量要严把检测关,加强对测量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为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稳定性,测量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3.3设立专、兼职质检员,加强内部质检工作,实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

4、质量检查制度

4.1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

4.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发现质量隐患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单项(元)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肃对待质量事故,有效实施质量奖罚措施

5.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能隐瞒和擅自修正。

5.2、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于质量方面作ft突ft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6、质量报表管理

6.1质量报表由专人负责准时上报。

6.2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于单元、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认真组织检查评定(自检、监理检验)方可统计上报,质量评定结果不允许未经检验超前报ft。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4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 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 风险监测

第八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定期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可以随时开展专项风险监测。

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计划向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机构下达工作任务。接受任务的机构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编制工作方案,并报下达监测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监测任务分工,明确具体承担抽样、检测、结果汇总等的机构;

(二)各机构承担的具体监测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来源、数量、检测项目等;

(三)样品的封装、传递及保存条件;

(四)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五)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

第十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应当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按照公布的标准方法检测。没有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非标准方法,但应当遵循先进技术手段与成熟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并经方法学研究确认和专家组认定。

第十四条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机构应当按要求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测形势会商制度,对风险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通报。

农业部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第二十条 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检测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协助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实施监督抽查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查人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应当加盖抽样单位印章,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被抽查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被抽查人印章或者由其工作人员签字或捺印。

抽样单一式四份,分别留存抽样单位、被抽查人、检测单位和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抽取的样品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人签字或捺印确认后现场封样。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绝抽样:

(一)具有执法证件的抽样人员少于两名的;

(二)抽样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的。

第二十三条 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监督抽查拒检确认文书,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并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一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第二十五条 检测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测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对检测样品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二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任务下达部门指定的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与判定。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

检测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测无法进行时,检测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并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不得将监督抽查检测任务委托其他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八条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在确认后24小时内将检测报告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抽查人。

第二十九条 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

第三十条 复检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当及时依法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二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监测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

第三十三条 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秉公守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被抽查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抽样、检测工作。

第三十四条 抽样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抽样人员不得事先通知被抽查人,不得接受被抽查人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样之便牟取非法利益。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检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检测机构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参与有偿活动。

第三十六条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对监测工作方案和检测结果保密,未经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抽样和检测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由任务承担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违反监测数据保密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任务承担单位的负责人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处罚。

第三十九条 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担检测任务的资格。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xx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问题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设立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蔬菜等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加强入市自检,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第五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展开阅读全文

篇4: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177 字

+ 加入清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

2.2处置中心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处置中心主任担任,配备一名专职、多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处置中心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2.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4.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4.3受安委会委托,制定、修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安委会研究处理。

2.4.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2.4.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2.4.8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办法》。

2.4.9协助安委会组织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2.4.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1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先接受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处置中心、班组、生产岗位),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3.2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叉车、焊接、车辆驾驶、特殊工种人员,处置中心车间主任验证其专业资格证(执照),并对其技能考核合格,才能准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得到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做到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和安全技术要求。

4.3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实行“5s”管理,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设有明确标示及防护措施。作业场所通道平坦、顺畅,有足够的光线,有危险的场所,放置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分区域管理,严禁烟火,严禁火种进入储存地,明确标示。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委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电梯使用负责人验证电梯的质量合格证及维修保养方资质,督促电梯拥有方和维修保养方定期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安全要求检验、检修、维护保养电梯。电梯操作人员按《电梯操作使用规定》工作。

5.1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对使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5.2普通员工,每年体检一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行根据需要定期体检。

6.2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处置中心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进行每天巡查。

6.3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6.4处置中心每年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委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作出年度专项支出预算。

7.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公司负责人,在总结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7.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7.2.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7.2.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2.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3奖励办法:表扬(口头、通报),一次性奖金。

7.4凡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程序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7.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7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7.7.1在工厂内执行本岗位工作,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其他工作,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7.7.2参加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受公司委派外出参加活动或出差,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7.7.3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7.8设备(建筑)损毁由安委会负责调查给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7.9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7.10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7.10.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下或者医药费用在500元以内。

7.10.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7.10.3死亡。

7.11事故处理程序:

7.11.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7.11.2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7.11.3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轻伤或一般事故在一周内,重伤以上事故或重大事故在两周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7.11.4相关部门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7.11.5安委会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7.11.6通过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12相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者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他人等,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赔偿经济损失等。 7.12.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7.12.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7.12.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12.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7.12.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7.12.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12.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7.12.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7.12.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7.12.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员授课进行检查;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坚持随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实施计划,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三、教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四、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仔细答疑。

五、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六、教务处凭学员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和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试,及格后安排实操训练。

七、学校认真做好驾驶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八、学校每季度队教练员教学情况综合考评进行教学质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庆市病历书写规范》、《重庆市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患者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区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年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431 字

+ 加入清单

1、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00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00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00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年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02 字

+ 加入清单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安全质量岗位职责内容 安全员质量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安全员,全文共 302 字

+ 加入清单

1、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2、在总部的指导下,修订维护经营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4、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5、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6、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

任职要求:

1、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3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计划麻醉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计划,全文共 1331 字

+ 加入清单

(一)成立完善质控中心专家组。

(二)协助各地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分中心。

按照平《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构建全省医疗质量控制网络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各地市州的儿科质控分中心的建设,全面有效开展儿科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起草四川省儿科质控标准。

逐步完成对新生儿、小儿传染病、小儿消化、小儿呼吸、小儿心脏病、小儿肾病、小儿血液病、小儿神经病、小儿内分泌、小儿遗传病、小儿免疫等11个专业疾病起草质控标准,制定完善儿科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全省的大儿科团队;为0―18周岁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

全面梳理全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及人才队伍、诊疗技术水平及能力现状;开展疾病谱调查,如儿童肾病综合征发病情况调查等,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平决策提供依据;完成20xx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分析、评价、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省儿科质控中心专家将会同分中心专家到各地市州对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儿科开展质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法;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1举办专家组成员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20xx年,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拟召开不少于2次的省中心专家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规范化。

2编制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目标,编写1本有关《新生儿疾病诊疗培训》的教材,结合教材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对四川省儿科质量控制中心成员进行培训。借助国家及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省中心为平台为全省儿科科室规范化建设,适宜技术推广,新技术介绍等开展培训;为规范和提高儿科医护人员对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中心今年目标是加强及规范新生儿科的建设、管理、疾病诊疗等做专题培训。

(一)开展相关疾病信息上报。

逐步建立儿科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条件;中心将对我省上报的儿科相关疾病质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评估反馈、指导纠偏相关举措或方法,同时,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儿科诊疗医疗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为医院等级评审及评价提供日常监控结果数据。

(二)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利用医疗质控中心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这个平台,交流和分享风险防范经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最终实现保障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的目标。

(三)完善质控中心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化沟通交流平台。

利用已建成的四川省儿科质控中心网站,扩大全省儿科质控的宣传力度,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将培训课件、相关表格等资料挂网,加强与分中心交流联系,同时继续完善儿科质控中心网络建设,开通疑难疾病远程会诊通道,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宜技术推广讲座、查房、疑难病人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协助及支持各地市州建设儿科,推动建设省或市级的临床重点专科。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医管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各省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省八一康复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44 字

+ 加入清单

医疗器械是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材料,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更是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在使用中对人体存在着潜在危险性,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订以下制度:

(一)对购入医疗器械产品有关证件的查验:要求实物与证件相符,具体要求查验的证件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商检证、商检标志及商检报告(心脏起搏器等进口产品);

5.3c认证证书;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

7.产品合格证;

8.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二)对购入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的查验

1.包装应当完好。

若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情况严重的应报药监部门备案。

若外包装破损,确认此破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设备科长签字后方可验收入库。

2.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编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产品)等。

3.进口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4.包装标识的有关证件编号应与实物相符。

(三)验收记录

1.对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2.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有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有商检报告要求的,要查验商检报告;有编号的植入器械还应记录产品编号,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3.验收记录保存期:验收记录以及相关证件至少保存三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至不少于医疗器械终止使用后一年。

(四)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的产品验收

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由手术室有关人员和手术医生共同验收产品;

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及跟踪单)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档案,一份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

(五)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可以做财务入库。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403 字

+ 加入清单

1、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2、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坚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熟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5、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6、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7、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1、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2、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3、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4、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5、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1、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

2、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3、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4、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

1、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吹扫、探伤、回填、试压、堡坎护坡、指示灯、压力表。管沟的标高、开挖、回填,管道焊接、阴极保护、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

2、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有关附件必须齐全。

3、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保护套、地埋管、沙垫、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

4、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

1、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旷、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3、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4、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5、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1、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质检员、工程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2、钢管、接头、表阀、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工程部门负责人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3、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工程部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副总经理批字,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4、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1、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2、互检: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1、管沟开挖、回填必须按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严格按图纸和规程要求执行。

2、尺寸、数量、填沙和高、宽度、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得偷工减料。回填后的复耕和护坡堡坎要有利农田和管道保护。

3、管沟开挖、回填和护坡堡坎要作好隐蔽记录,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现场负责人和施工方同时签字负责,收集资料准确无误。

4、管道试压前必须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搞好吹扫,强度试呀压时,先行报告公司技术监督、安全管理、消防和特种压力管理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现场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达到压力等级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管道试压不合格或有漏气,及时减压修复再复试,合格后由各方面参检负责人签字汇合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2、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3、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4、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最新安全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3、负责进公司的各类原材料检验,对质量问题提出质异及处理意见;

4、负责对公司产品的质量检验,并对不合格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产品质量的统计工作;

8、负责对质量问题原因的进行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9、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验;

10、协助做好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公司有关质量的工作计划;

12、协助建立有关计量质量保证体系;

13、协助组织抽查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4、协助做好质检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上岗工作;

16、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95 字

+ 加入清单

1、各部服务工作质量必须结合模式规定的管理制度,服务工作规程及质量标准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质量管理,按垂直领导体制,严格实施逐级向上负责,逐级向下考核的质量管理责任制。

3、部门应划小质量监督范围,建立质量监督检查网络,作为部门的一个管理子系统,以保证质量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督导,并作好逐日考核记录,作为奖罚的.依据,并将质量管理情况和改进措施在每周例会上汇报讨论。

5、为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可查,各部应建立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质量档案。

6、各营业点应设立宾客意见证求表,及时处理宾客投诉,并做好统计反馈工作,各管区主管或部长应经常证求订餐宾客和接待单位意见,后台部门应证求前台部门意见,了解宾客反映。

7、菜点质量应按食品卫生和厨房工作规范严格操作生产,严格把关,凡质量不合格的菜点,决不出厨房。

8、质量监督、检查应采取每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管区的质量及时分析评估作出报告,并定期开展交流和评比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1)为确保进、销、调、存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跨畅,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为质量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传递、汇总、处理。

(3)质量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国家和行业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②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③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④企业内部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⑤药品监督检查公布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⑥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

(4)质量信息的收集原则为准确、及时、适用、经济。

(5)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企业内部信息

A、通过统计报定期反映各类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B、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会议收集与质量相关的信息;

C、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传递;

D、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②企业外部消息

A、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B、通过现场观察与咨询来了解相关信息;

C、通过人际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D、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的质量信息。

(6)质量信息的处理由企业领导决策,质管组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7)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10小时内迅速向企业经理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8)员工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部,再由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报报企业负责人审阅,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员工,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备份,存档。

(9)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质量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全文共 2129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xx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安全质量岗位职责内容 安全员质量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安全员,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

1、跟踪各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案并监督项目落实;

2、组织定期质量、安全检查,对在日常巡察、定期检查以及项目工程部发现反映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制定限期整改责任目标书,确保能及时整改;

3、协调项目工程部及施工单位的关系,保障各单位在完成好工作职责的同时维护好公司对外的整体形象;

4、参与工程技术中心相关技术方案、标准制度的编制、审核等工作;

5、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已建成项目的后期保修服务工作。

1、年龄50岁以下,大专以上工程类相关专业学历。五年以上开发公司或施工单位项目现场工程管理经验,有专职质量安全岗位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现场施工工艺和相关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具有把控现场关键点的能力;

3、熟悉现场质量通病、各种机械设备以及用水用电的防治措施;

4、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计划执行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检查管理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8 字

+ 加入清单

一、九不准:

1、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没有技术和质量交底,不准施工。

3、未经隐检、预检及检查验收手续签认之前,不 准进行下道工序。

4、没有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半成品不准用于工程。

5、工地不准变更砂浆、险配合比。

6、未经考试合格的特殊工种,不准从事该专业的 施工,做到持证上班、岗。

7、严格按图施工不准任意变更图纸要求,凡须变 更的事先办完手续后再施工。

8、没有进行结构验收的,或未得到政府质检站同 意不准进行装饰工程。

9、留有大量回头活,不准进行油漆、刷浆施工。

二、四不验评 :

1、班组不认真自检,无自检记录不验评。

2、分项工程没有全部完成本工序之前不验评。

3、砂浆、混凝土没有R28强度结果的分项不验评。

4、分项工程完成后,工长不组织质量检查不验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部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车间技术员指导。

2、带领全班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对本班成员的人身安全及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安全负责。

3、组织全班热工人员每日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机组运行安全,并做好记录。

4、贯彻执行有关热工工艺标准和规范,建立正常的检修试验秩序,组织编制本班管理范围内设备检修试验计划,汇总并申报备品配件清单及委托加工项目。

5、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设备的大、小修和消除设备缺陷。

6、有权对不符合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设备系统提出意见,并反映提请车间领导解决。

7、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并对全班人员的奖励及批评处理有权提出意见。

8、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加强工具保管和使用。

9、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任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484 字

+ 加入清单

一、防范措施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时应立即予以转院。

6.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

7.对医疗纠纷,值班医师接待后,及时化解矛盾,并向院长报告。院长应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院长。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上级讨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