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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通用20篇)

规章制度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范围和行为规范,从而防止混乱、冲突和滥用权力等问题的发生。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欢迎大家一起来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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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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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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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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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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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绘画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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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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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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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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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地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应当由谁制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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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9)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e.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②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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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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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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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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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 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 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 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 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 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 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 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 "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第十一条 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采取措施强行将水煤(矸)拉入煤(矸)仓的。

第十二条 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第十三条 对有本章第二条至第十二条任一严重违章违纪情形的岗位操作责任者、现场指挥或组织者,干部给予撤职处分,工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上述触犯"安全操作红线"的`行为,由"三员两长"、区队、矿、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矿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

对责任人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由矿组织、纪委监察、人力资源(劳资部门)执行;对工人的留用查看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报工会审查通过后执行;对因区、队长失职失察、制止违章作业不力造成触犯上述"安全操作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集中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核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六条 巷道失修、变形严重造成通风断面缩小、通风阻力加大,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重影响通风安全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强行组织,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七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任何2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低瓦斯矿井串联通风必须制定措施,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十八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未制定或不执行防突措施;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突出危险性煤层、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的免去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矿长职务。超防突检测范围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十九条 "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抽采必须编制设计,并按程序批后组织施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突出安全技术方案必须经子分公司通风部门审定,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第二十条 担负主副井提升任务或滚筒直径大于2m的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免去机电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机电设备安装位置不合理,存在严重隐患;矿井采掘工作在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免去机电副矿长或总工程师职务。存在上述情况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二条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探放水措施;进入带压水开采区域或接近老空积水区域进行采掘活动,未编制防治水措施的,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未按措施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免去生产副矿长职务。

第二十三条 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四条 生产矿井区域内所有队组瓦检员、安检员必须由矿统一管理,拒不执行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在发包时,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层层转包,不按规定实施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六条 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对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不达标或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免去矿长职务。

第二十七条 上述触犯"安全管理红线"的行为,由子分公司、山西焦煤、上级或各级地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

对因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工程师、通风区(科)长(矿长助理)、安监处长失职失查、履不力造成触犯上述"红线"的,追究其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人或科级以下干部触犯红线的要按规定及时处理,由安监处长负责监督落实,未按规定执行的,免去安监处长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触犯红线的,由安监处长或安监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焦化、电力、化工、建筑、建材、机修、洗选加工、新产业等地面生产单位,由各子分公司根据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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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运输公司安全制度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企业,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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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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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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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坐班制,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外出,及时挂牌通知。

2.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有关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勤奋地学习和工作,及时了解教学进度,安排好切实可行的实验计划,并协同教师认真落实各种实验联系单制度,确保100%的实验开出率。认真领会实验要求,做好学生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

3.全面负责一个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室要保持整洁,仪器陈放整齐规范,仪器帐物清楚规范,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并认真做好仪器添置、申报、验收、上帐,及时做好仪器的.清点、报损、一般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工作。

4.做好每学期的仪器自查,每年一次清查登记、造册工作,并与总财产核对一次,保证正确无误。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时向教师介绍新仪器、新实验,认真做好实验室、仪器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管好各楼道大门。

6.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安全实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水、火、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管好实验楼楼道的电灯。危险药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7.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8.积极配合课外小组活动,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9.完成教导主任、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完成教委仪器站布置的各项工作。

(一)仪器使用办法:

1.演示需要仪器,早三天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分组实验早一个星期通知,并填好实验预约通知单,演示实验仪器用后及时归还到仪器室(分组实验仪器安排好后,通知上课老师)。做好实验后,通知实验教师收回仪器并验收。

2.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过程,应严格注意安全,使用危险药品时必须先经领导批准,正确配置,教师与实验教师一起称出数量,填好物品使用单,用后必须及时回收清理,并在物品使用单上写明回收数量情况等。

3.学校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装,如确实需拆装时,应说明理由,由学校批准。拆装后并按时复原。贵重精密仪器应报请上级批准。

4.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制度,并要求学生爱护仪器财物,保持实验室整洁。

(二)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仪器须由领导批准。

2.校内教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仪器、工具,要有借条。

3.本组教师用工具要有借条。

(三)赔偿制度:

1.教师做实验时如损坏仪器,须说明原因并向实验教师登记。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2.学生实验时,凡不按实验规章行事或任意破坏损坏仪器者,除教育批评外,需上报教导处,并酌情赔偿。

(四)管理制度:

1.自购及下拨仪器须及时分类登记。

2.仪器应经常保持整洁,每学期清点一次。如有缺少,及时查明原因。

3.配合各科教师保管仪器。如有破损及时维修,每年暑假检修一次。

4.每年与校总务处财产保管员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防止危险物品丢失。

5.对有毒和易燃易爆的实验药品要严格管理和存放。

6.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在没有教师允许的情况不准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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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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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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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班级,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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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能佩戴手饰、手机等,已带来的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能佩戴金银手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并给予相应处分。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管理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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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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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大厦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定如下制度:

(1) 每月末及节日前对大厦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

(3) 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 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 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控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1) 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2) 公司房间内所有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公司房间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1) 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

(2) 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大厦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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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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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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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办公室,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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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和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防火工作,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特制定下列规定:

1、学生生活指导员是学生楼层和宿舍安全消防工作的责任人。应切实加强责任心,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重视搞好宿舍成员的安全消防教育,增强大家的安全消防意识。

2、要不断完善和熟悉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演练,熟悉程序,掌握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宿舍消防预案。

3、要充分发挥指导员助理和宿舍长以及学生干部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楼层值班制度,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禁止在学生宿舍楼层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化学、危险物品等。

5、学生宿舍楼建筑安全可靠,按建筑规范定期修缮;保持楼层内供水、供电线路、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及时报告和修理损坏的家具、电器。

6、学生宿舍楼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建立台账,落实专人管理责任。每两周一次检查、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7、学生应当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宿舍楼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8、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走廊、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严禁封堵安全出口;严禁随意改变防火门的常闭状态;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损毁消防器材、消防标记;严禁随意启动消防警铃、消防设施。

9、学生应当自觉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严禁在宿舍楼内烧废纸、点蜡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楼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充电灯、微波炉、电冰箱、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取暖器、空调等电器。

10、禁止在宿舍内烧饭、做菜、煮食物。

11、禁止在宿舍内乱拉电线、插座,私接灯具、电器等。

12、禁止未经申报批准在宿舍内使用电脑。

13、落实奖惩措施。对严守职责,工作落实,安全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将给予当事人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安全问题后果或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当事人经济、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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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阀管理要求 安全阀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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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的使用加强管理,确保受压容器和受压管道的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阀的使用管理。

3 职责

3.1 机动部

3.1.1负责审核安全阀的检验计划并联系当地校验站对安全阀进行校验;

3.1.2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阀校验计划的执行情况;

3.1.3负责安全阀的工作参数变更、安装位置变更、安全阀换型等技术审查工作;

3.1.4 负责组织安全阀起跳后原因的调查,必要时联系重新校验定压;

3.1.5 负责建立并保存园区安全阀台帐和校验合格证书。

3.2 生产部门

3.2.1负责向机动部提出本部门安全阀定压计划;

3.2.2 负责根据装置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阀工作参数变更计划和安装位置变更计划;

3.2.3 负责根据安全阀使用情况提出安全阀的换型计划和更新计划;

3.2.4 负责查找本部门所属安全阀起跳原因并上报机动部备案,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pehs部,并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3.2.5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阀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3.3 pehs部

3.3.1 负责监督安全阀的使用、参与安全阀变更的确认;

3.3.2 参与安全阀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 管理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安全阀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校验,并备有档案。

4.1.2 安全阀定压期限: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阀至少每年校验一次。在没有大检修的年份各装置要有计划地实施安全阀校验,对于没有实现定期校验的安全阀,生产装置要写出原因,报机动部审查。

4.1.3 安全阀的定压值应按设计图纸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定压,其最大值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最高工作压力mpa 安全阀定压值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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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柴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柴油库房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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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害: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应急处理:

迅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操作注意事项: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破坏水生生物呼吸系统。对海藻应给予特别注意。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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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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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全校安装报警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严格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的新校舍一律不使用。

(二)学校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要对校舍的辅助设施,如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等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三)学校依加强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所有人必须按安全指引进行正确使用,学校电工加强电源、电器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四)各处室的设施设备均由专人负责,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措施健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学校加强对贵重物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领用审批制。

(六)学校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校园内散播。

(七)严禁学生进入学校施工工地,施工地点必须有“严禁入内”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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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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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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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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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②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55℃;

③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④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⑤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⑥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②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③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⑤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⑥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⑦配置在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楼保安负责,并在交接班时移交清楚,出现丢失损坏由各班负责。

5、维修保养

(1)消防主任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2)安全消防部部长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3)一般维修由消防主任负责指导维修。

(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长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主任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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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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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种消防设施、应由技术部人员和消防员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其性能良好。

2、各种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情况下,非消防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不得移动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损坏。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应保持畅通。

5、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加强清擦,防止污垢堵塞灭火器喷口。

6、安全保卫部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时教育,对不听制止或造成设备损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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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防火,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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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在作业指导书中制定具体的防火安全措施,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做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

⑶施工进点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防火责任保证书。

⑷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施工,在林区作业严禁吸烟、用火。

⑸加强防火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违反规定者,从重处罚。

⑹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至少须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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