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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实训心得体会汇集19篇

容错纠错机制是政治领域新生的话语体系,并在实践中为政治机构所悦纳并积极推行。下面二秘网小编分享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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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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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委出台的对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三项机制”,希望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是对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全面落实,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符合省情实际,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意愿,对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助推改革发展、打赢全面小康决胜战,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项机制”相互配套相辅相成,解决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 现在有些干部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表现为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 “不敢为”,成为制约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因素。要想在新一的国际轮竞争中走在前列,广大干部不仅要苦干更要实干,打造过硬作风。在想在改革发展及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取得更高的成绩,就必须要依靠务实、管用、有力的制度机制作为保障。 容错纠错机制中提出创造性开展工作中11类情形可进行容错,为创新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干部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错,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能上能下机制不仅可以弥补干部管理者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平庸者下,就是要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也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 激励机制是目标主题,容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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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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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机制的催生得益于当前党风政风的重塑契机,长期以来,我们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不履职尽责,“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抱着铁饭碗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与其相反,又有一部分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字都敢签,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完全没有行政用权时候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容错机制的催生,主要想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让想干事,能做事的“能人”走上前台,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在容错机制出台的时刻,我们还要一贯的保持慎重。容错机制用的好,则是提升我们党员干部创业的兴奋剂;用得不好,则会成为某些权力任性干部的“免死金牌”。容错机制的建立,在笔者看来,需要“三个重视”。

一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既要广泛的听取民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建立,体现制度的公平,又要体现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科学的研判、细化哪一类为拍脑袋做的决策,哪一类是不可预判的意外。

二是要重视容错机制操作程序的公平。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他们的问题由谁来决定?这就必须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坚持好民主集中,不能让由“一言堂”、“一支笔”简单的决定我们干部的优劣。

三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具有发展性。改革,必然出现许许多多新问题,也需要我们想方设法去应对新问题。唯有时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事实就是的态度去改良和优化我们的制度,让容错机制更加贴近改革实际,进而激发出制度应有的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提醒我们制定的法律政策,必须考虑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人的因素去改变法律初衷,唯有如此,我们制定的政策才更具先进性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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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容错纠错机制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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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和处理容错免责与从严执纪问责的关系

应当注意,容错免责是严格执纪问责前提下的容错免责,没有从严执纪问责,也就不存在从宽容错问题,容错免责只是从严执纪过程中应该考虑和把握的一个特殊情况和问题。从严执纪问责是为了维护纪律的权威,惩戒“不干事”“干错事”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是从严执纪问责的一个方面,是为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加客观公正地执纪问责,为的是“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二者目的都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积极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确保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正确把握和处理“三个区分”之间的关系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在逻辑关系,真正把“三个区分”落到实处。首先看程度,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二要看动机,是为公的无意过失,还是为己的谋取私利,把敢想敢干与胡干蛮干区分开来,把固步自封与谨慎前行区分开来;三要看条件,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具备导致的失误和错误,还是主观故意的违纪违法行为;四要看程序,是否经过集体民主决策,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五要看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改革方向,是否有关政策法规明令禁止;六要看后果,有无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切实分清“为公”与“为私”、工作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把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思想引领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依纪依规与公平公正相结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敢担当中创造新业绩,在善担当中展现新作为,在遵纪守法中作出新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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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最新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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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或包容犯错情况的发生。建立容错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能够广泛激发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英雄本色。当前,正处攻坚克难的改革关键时期,每一名干部当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作为,要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大情怀、大胸襟,主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浪潮中。

各地陆续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无疑是给想干事、敢干事、真干事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改变了以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病态观念,用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保驾护航,让干部真正做到了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那么,什么样的“错”可以容?江苏省委办公厅出台的文件就做了明确规定,“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出现一定失误,可以给予容错。狠抓落实、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当干部置身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特别是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时,没有先例借鉴,没有经验可寻,势必会是“摸着石头过河”。甚至有的时候机会转迅即逝,在决策的关键环节,都需要干部能够做到当机立断,敢于拍板。但是,因为有了“谁主管,谁负责”在前,在需要当机立断之时,又有多少干部能够做到“一拍定音”呢?一旦决策失误,势必追究拍板者的责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干部改革创新、勇于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可以说,容错机制的出台,就是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奏响了福音,是敢闯敢干、真干实干型干部的护身符。有了明确的规定,干部心里面也就有了底。当面对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需要重大决策的时候,干部们势必敢于甩开膀子、撸起袖子,来一场“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攻坚战。

当前个别干部还抱有“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思想,这显然是不对的,也不利于发展,而容错机制就是破除这一思想的关键。它也给尸位素餐者、为官不为者敲响了警钟,“多干多错”既然不成立,那“少干少错”就没有生存的空间。容错机制可以谈得上是一把一举两得的双刃剑,不仅为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保驾护航,同时也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举起了惩治利剑。

同时,容错机制决不能成为个别干部乱作为的“借口”“托词”。针对虽未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问责,不予容错。这就需要进一步在干部考核、监督上下狠功夫,把好干部标准立起来,把先进典型选出来。大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政治生态和舆论空间,让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成为干部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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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个人心得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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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铜仁市出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办法》以鼓励干事创业、区别对待过错、坚持依纪依法为基本原则,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条件和9种情形。

俗话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我们每一位普通党员干部来说,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难免会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而“马失前蹄”。是明知故犯,违反党纪国法的有心之过,还是一心为民、敢于担当,狠抓基层改革的无心之失,却不能简单粗暴的“盖棺定论、一棍子打死”。

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效应”:说经常洗碗的人难免偶尔失手将碗打破,自责之余,旁边不干活的人也不依不饶:“怎么这么不小心?”干半天活却因为小失误落埋怨、受责备,有人把它归结为“洗碗效应”。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洗碗效应”的例子并不鲜见。有的党员干部心系群众,一身干劲,敢闯敢干,夙夜在公,却因干事创业过程中的一些“无心之失”被贴上了“问题干部、带病干部”的标签,几年的功劳“一笔勾销”不说,从此再无晋升盼头。有的党员干部抱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没错”的“混日子”心态过上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平淡生活”,本职工作不管不顾,见人嘻嘻哈哈极尽客套反而平步青云。长此以往,难免会让部分干事创业的实干型干部心灰意冷,产生沉重的心理包袱。

古语有云:“不以一眚掩大德”“不以二卵弃干城之将”。 评价判断一个干部的好坏,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抓住一个缺点和一次过失就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全盘否定。此次贵州铜仁市出台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本着鼓励干事创业、区别对待过错的原则为勇立潮头干事创业的先行者戴上“护身符”,吃下了“定心丸”。《办法》明文规定,对在党纪国法范畴内,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可以申请容错免于问责。

《容错办法》让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办法》中明确的容错纠错条件和9种情形无疑是干事创业者们在改革创新实践探索中的“免死金牌”。对于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过失与偏差,有了《办法》的保驾护航,再也不是以往的匆忙下结论、扣帽子,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一心为民,积极作为又主动补救的给予容错甚至免责,彻底解除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让他们能轻装上阵,毫无顾虑的全身心投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去。

但得众生皆得饱,不辞嬴病卧残阳。当前我们正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人民群众“主心骨”的党员干部,要彻底摒弃束缚自身干事创业手脚的个人得失,滋养夙夜在公、无私奉献的民族大义和家国情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胆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才能助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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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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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创新性举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实好“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责任。宜君纪委为切实履行职责,自觉运用实践,确保容错纠错机制落得实见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着力解决“不敢容”“不愿容”的问题。县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中省市纪委精神,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采取集体研学、业务培训、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容错纠错机制的力度,认真讲解容错的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掌握容错纠错机制的精神实质和本质内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成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此项机制的督促落实、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况汇总等工作,为推进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通过明察暗访、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容错纠错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精准使用、规范使用、大胆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着力解决“谁来容”“对谁容”的问题。容错纠错机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使机制更易操作、更便执行。县纪委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形式,结合《市纪委关于落实〈铜川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了《宜君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从统筹安排、政策界限、宣传引导、推进措施、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纪委、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县级各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和监管、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县落实到位。在启动容错纠错后,必须坚持把容错的流程、对象、事件、原因、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容错纠错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让党员干部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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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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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制定了《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用机制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引导大家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目标上来。

容错机制的催生得益于当前党风政风的重塑契机,长期以来,我们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不履职尽责,“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抱着铁饭碗的心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与其相反,又有一部分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字都敢签,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完全没有行政用权时候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容错机制的催生,主要想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的后顾之忧,让想干事,能做事的“能人”走上前台,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在容错机制出台的时刻,我们还要一贯的保持慎重。容错机制用的好,则是提升我们党员干部创业的兴奋剂;用得不好,则会成为某些权力任性干部的“免死金牌”。容错机制的建立,在笔者看来,需要“三个重视”。

一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既要广泛的听取民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建立,体现制度的公平,又要体现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科学的研判、细化哪一类为拍脑袋做的决策,哪一类是不可预判的意外。

二是要重视容错机制操作程序的公平。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他们的问题由谁来决定?这就必须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坚持好民主集中,不能让由“一言堂”、“一支笔”简单的决定我们干部的优劣。

三是要重视容错机制具有发展性。改革,必然出现许许多多新问题,也需要我们想方设法去应对新问题。唯有时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事实就是的态度去改良和优化我们的制度,让容错机制更加贴近改革实际,进而激发出制度应有的力量。

“徒法不足以自行”,就是提醒我们制定的法律政策,必须考虑可操作性,尽量避免人的因素去改变法律初衷,唯有如此,我们制定的政策才更具先进性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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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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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纠错机制

“为创新者容错,为担当者容错,为实干者容错,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

为创新者容:允许失败、宽容失误,只要你敢闯敢干,为新问题、新情况提出全新思路和措施。

为担当者容:遇事主动化解、勇于担当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

为实干者容: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民生等工作中积极主动,从基层做起。

整体把握容错机制的基本内涵,需要明确如下几点:一是容错的基本前提是坚持依法秉公用权。这里的“错”不是一般性的违法乱纪,而是依法秉公用权中的“探索性偏差”和科学决策基础上的“探索性失误”。所谓依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反之,则为违法或违纪。以此来准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的界限。所谓秉公,即不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反之,则为徇私或腐败。

以此来准确区分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也就是说,只有在“依法”和“秉公”范围内的“偏差失误”方可以得到合理包容,且不做负面定论或从轻减轻处理。二是“容错”是为了更好地“纠错”。容错不是出于偏袒或护短,而是让广大干部卸下精神包袱,直面矛盾和问题本身,根据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时调整实践方案和工作思路,努力实现预期改革和发展目标。容错是为了更好地化解改革发展中潜在问题和矛盾的缓冲机制,而不是无目的、无原则、无根据的包庇和纵容。三是坚持“他者容错”与“自我纠偏”的权责统一。容错的主体主要是权力组织部门及其法律制度依据,而不是当事人的自我解脱和责任推卸。纠偏的主体主要是行为当事人,而不是指向相关组织领导部门。

在一定意义上说,容错纠错机制是运用法治思维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微观制度设施,内在地统一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中。

一是对于什么样的“错”能“容”,不是某一领导说了算,而是要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和复杂性,改革发展领域的层次性和地域性,需要诸多中观和微观的子社会工程。针对不同类型、领域、层次的子项目,在着力推进省域经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完善地方性的法规机制及其评价指标,对偏差失误的程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是关于“错”究竟如何来“纠”,不能由当事人说了算,而是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法治的最大优势就是能克服人治的随意性,保证制度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对偏差失误的具体评判要依据“法”,如何具体纠错改正也要遵循“法”。针对不同类型、领域、层次的具体项目,对于纠错改正的责任主体、基本依据、纠偏进度、过程考核、奖惩举措、保障机制等予以明确规定。

三是推进容错纠错机制的常态化,不能是短期个别之举,而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长期落实。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治理,需要在国家宏观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探索一些地方性的微观机制来落实中央的政策规定,解决地方性改革发展问题。因此,需要在全面建设“法治陕西”过程中长期落实,在落地生根中形成陕西地方治理法治化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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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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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怀来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该县实际,制定《怀来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防止纪律“松绑”与作风“减压”有机结合。

《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运行原则,容错免责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等内容,同时规定健全纠错改正机制,严明容错纠错纪律,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办法》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秉承鼓励担当、支持创新的原则。鼓励党员干部推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秉承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谋私的界限,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秉承客观公正、准确把握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把握问题发生的相关信息,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意见,科学认定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格程序,从严把握,维护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性,防止滥用。

《办法》列出了容错免责的情形,如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等。

《办法》指出,在开展容错免责情形认定中,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坚持集体研判,注重客观依据和事实支撑,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容错认定有严格的工作程序,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受到问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提出书面申请,之后进入核实阶段,核实结束后,作出容错认定结论。

《办法》强调,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运用“四种形态”根据具体情形实行分类处置。立足事前防范,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办法》提出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区别主观故意与无意过失,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合理解释或申辩,支持干部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对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通过谈心交流、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形式,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对恶意制造谣言、诬告陷害的行为和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办法》的提出,是怀来县创新工作形式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有机结合,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营造了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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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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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陇西县立足县情实际和干部队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容错纠错的政策机制,强化正向激励和监督约束,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着力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浓郁氛围。

一、提升干部“想为”的思想意识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前提

党的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了工作畏难、不敢担当、求稳怕乱、活力减退等“为官不为”、“为官怕为”的现象。要着力解决干部“不想为”的思想问题,首先要强化思想引导,提升干部“想为”的觉悟。要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党的宗旨等教育,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近年来,陇西县认真落实县委会、县委中心组、四大家联席会定期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全县理论学习“六个一”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四个带头”,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富民兴陇”讲座,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开展现场教学,扎实开展“合格党员我先行”集中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三讲四送五评”等活动,着力构建共同学习、同步提升的良好格局。实践证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把思想自觉转化为工作自觉。其次要端正用人导向,树立干部“想为”的标杆,倡导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容许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主动作为中出现失误和错误,鼓励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创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拼搏进取的积极性,为其他干部干事创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标杆”。陇西县委坚持在基层扶贫第一线,重大项目最前沿识别、培养和选拔干部,先后对488名精准扶贫一线成效突出、大胆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切实把“想为”的思想意识最大限度凝聚起来,把“想为”的鲜明导向正确树立起来。实践证明,只有真正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才能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选准干部配强班子,才能把各级干部心思、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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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习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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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铜仁市制定了《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用机制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引导大家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目标上来。

党的以来,随着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层层推进,随着“两个责任”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一时间,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了,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四风”问题也逐步得到了解决。然而,“不做事才不会出事”的心理也开始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蔓延。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在新常态下“安全”是最重要的,一旦遇到事情冲锋在前,发展中无法避免的问题可能会成为自己“引火自焚”的助燃器。正是“在安全面前,发展可以缓一缓”的错误心理导致了部分领导干部出现不想干、不愿干、不敢干的思想。

俗话说:“人孰无过?”这也是对于一些错误可以原谅的原因,但也不能忽略后半句话——“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敢想敢干的改革创新者也可能犯错,而且正因为他们是改革者、是创新者,在实践中会有一些新思想、新做法,有可能会改变旧有的发展模式,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会让一些人对他们“另眼相看”,甚至会引起一些人的恐慌、质疑。而一旦他们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不小心犯了错,就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大做文章。如果没有相应的机制保护,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就会被打压,甚至打垮。因此,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大势所趋,是新常态下的必然要求。

当然,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不是纵容干部“乱作为”,也不等于对干部无限度宽容,各地各部门在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民主集中,不允许出现不经调研的“拍脑袋决策”和不经集体讨论的“任性拍板”。多次强调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中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这“三个区分开来”就把那些“掩耳盗铃”的“冒名改革派”从干部队伍中剔除了出去,让容错纠错的范围更加清晰明朗,以不包庇失职者,不委屈实干者的态度成为了促进改革进步的“润滑剂”。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既要给“容错”宽容的社会氛围,又要有健全的监督体系,让容错纠错机制给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帮助他们啃下改革“硬骨头”,让那些企图以“试错”为借口逃避责任,粉饰“太平”的干部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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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学习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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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干部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既鼓励创新,也允许试错,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在这种导向的引领下, 四川省出台了《关于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意见》指出,立足围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担当奉献、开拓进取,没有失职渎职的等七种情形可容错免责。

“失败是成功之母”。我国培养的第一批舰载机飞行员,在完全没有舰载机飞行员训练经验的艰苦条件下,历经艰辛、历经风险,硬是闯出了属于自己的路,他们是“勇敢者的游戏”,更是“刀尖上的舞者”;药学家屠呦呦,归纳总结前人经验,大胆创新,经过成千上百万次的试验,终于提炼出青蒿素,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上述成功者的经历表明,在成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挑战,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当前,部分敢干敢闯敢试者取得骄人成绩,获得了“战狼”的称号,但也受到了居心叵测者的嫉妒,遭到他们的诬陷、暗算,甚至总是上门“找茬”,穷追猛打,导致“领头羊”变“替罪羊”。二者,的确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前怕“虎”后怕“狼”,徘徊观望,这种心态与担心“中枪”或许有一定关联。再者,一些党员干部,因工作失误而受到追责处分,相反那些碌碌无为的干部却“官运亨通”,仕途通达。于是有的党员干部因怕犯错误干脆少干事,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将不干事不出事奉信为教条。当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顾虑多,不敢创新,本本主义盛行。

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困难和矛盾相互叠加,不断试错、不断纠错是不可回避的过程。党中央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挺身而出,明确发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创业者,给干事创业者披“铠甲”,添信心,提勇气。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应当充分履职尽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容错机制建立,更是解开了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思想束缚。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从自我做起,既要干好工作、做好表率,又要不畏艰险,敢啃“硬骨头”、敢踏“地雷阵”。有了容错纠错机制这套“铠甲”,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决避免七种可追责的情形,始终把勇于担当、勇于创新作为一种觉悟、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精神,真正做到做“事”不躲“事”,闯“险”不惧“险”,担“责”不推“责”,担“忧”不惧“忧”,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增智强本领,努力在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与时俱进,闯出一片新天地。

然而,容错免责机制规定了清晰的界限,那就是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注重客观依据和事实支撑,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容错免责机制绝保护不了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也不是胡作为者的“保护伞”、“护身符”,更不是违法违纪干部的“挡箭牌”。广大党员干部更不能因为有了容错纠错机制而放松对自己的管束要求,不顾底线界限任意非为;执法执纪部门也不应该放松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一味包容。

容错免责机制的建立,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创新。我们要坚决贯彻《意见》要求,坚持把党的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四个全面”和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的关系,既要鼓励创新、宽容相济,又要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充分让“铠甲”利器发挥“助推器”的保护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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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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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制度形式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给“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这对于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具有重大意义。

推进“两聚一高”,是开拓性的事业,需要一大批敢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他们敢闯敢试、敢作敢为,勇于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他们勇往直前、披荆斩棘,很可能触动一些人的“奶酪”,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往往会受到误解和非议。从组织上来说,旗帜鲜明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给他们吃下“定心丸”、系上“保险绳”,就能让他们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在全省形成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把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担的是改革中的风险、探索中的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绝不是对违规逾矩者的纵容和庇护。如何做到既宽容和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又坚决防止纪律松绑、管理松懈?关键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要严格区分有禁与无禁、为公与为私、有意与无意、集体决策与独断专行,既不能让大胆探索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流汗又流泪,也不能让那些假改革之名、谋私利之实的人钻空子、占便宜。容错、试错、纠错,是一个完整的政策链条,要努力形成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一整套机制,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勇担当、谋实干的热情和动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本身也是负责担当的体现。在一线冲锋陷阵的党员干部,最怕在误解和非议面前孤立无援,找不到组织,也看不见领导,在组织面前道不了实情、在领导面前说不了心声。只有坚持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才能引导广大干部做锐意创新的战斗员、深化改革的践行者、推动发展的实干家。要树立事业为上、注重实绩实干的用人导向,建立精准、规范、科学、多维的政绩考核体系,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努力当好广大干部敢于担当的支持者、鼓励者和坚强后盾。

为担当者担当,敢于担当的干部才能繁星璀璨;为负责者负责,敢于负责的干部才能勇往直前。省委《实施意见》的出台,吹响鼓励改革创新的号角,树立支持干事创业的大旗,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动力,勇做改革的探路人和开拓者,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努力汇聚起推进“两聚一高”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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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容错纠错机制如何落实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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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运行原则,容错免责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等内容,同时规定健全纠错改正机制,严明容错纠错纪律,完善澄清保护机制。

《办法》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要秉承鼓励担当、支持创新的原则。鼓励党员干部推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秉承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谋私的界限,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秉承客观公正、准确把握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把握问题发生的相关信息,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诉意见,科学认定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严格程序,从严把握,维护容错纠错机制的严肃性,防止滥用。

《办法》列出了容错免责的情形,如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等。

《办法》指出,在开展容错免责情形认定中,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坚持集体研判,注重客观依据和事实支撑,杜绝独断随意和主观判断。容错认定有严格的工作程序,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受到问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提出书面申请,之后进入核实阶段,核实结束后,作出容错认定结论。

《办法》强调,要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单位或个人,运用“四种形态”根据具体情形实行分类处置。立足事前防范,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办法》提出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区别主观故意与无意过失,充分听取被反映单位或个人合理解释或申辩,支持干部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对轻微违纪但不够追究纪律责任的,通过谈心交流、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形式,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对恶意制造谣言、诬告陷害的行为和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办法》的提出,是怀来县创新工作形式的又一重要举措,将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有机结合,既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又防止纪律“松绑”、作风“减压”,营造了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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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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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逐步延伸,一些懒政怠政者的生存空间被一步步压缩,干部干事创业的整体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一批批改革创新者勇立潮头,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力军,社会整体风气普遍向好。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再优秀的实干人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也有做事失当的时候,如果我们凡是吹毛求疵,用“小过错”捆绑住干事者的手脚,揪着“小辫子”不放,既会削弱干事者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影响工作进度,更会让真正干事的人丧失获得感与成就感,形成让干事者挨批评,懒政者看热闹,无为者得实惠的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就会偏离中央从严治党的初衷。

人的能力素质是在不断实践中得到逐步提高的,对事物的看法与认识也是在不断地探索中渐渐深化的,没有人天生就是某一方面的行家里手,只要我们真抓实干,稳打稳扎,在改革发展的浪潮中善于实践总结,我们才会有更大的进步与提高;改革创新者只要不存私心,始终将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用公心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上哪怕有所失误,人民群众也是可以谅解的,只有从失误中不断地总结提高,我们的工作才会有更少地失误,甚至“零失误”,我们的事业才会更加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限制和自由是相互统一的,我们既不要因为种种条条框框的限制而停滞不前,也不要一味追求创新而跳出纪律和制度约束肆意妄为,而要依法依规办事,大胆干事;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我们既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也要有不怕失败、排除万难的韧劲,更要有敢闯赶干、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同时,我们还要建立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的容错机制,拓展干事空间,让有为者有位,既要给他们立下“军令状”,也要从多个方面给他们划定改革创新的空间,让他们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甩开膀子大胆作为,树立实干导向,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容错机制为实干者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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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党员学习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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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烂泥扶不上墙”,是指泥太稀了,抹到墙上糊不住。比喻由于能力差或水平低,成不了气候,或见不得世面。但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所以时至今日,对于曾经那些“不上墙”的“烂泥”也不应“一棍子打死”,要坚持问题导向、辩证分解对待。经层层细分如下:“烂泥”指某些能力水平差的人或物;“扶”指帮扶,是达成目的的方法;“不上”表状态,未达到;“墙”指意欲达成的目的或想要得到的结果。

追溯根源,我认为“泥不上墙”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是泥与墙属性是否相同,是不是墙所急需的材料。就像是拿着土坯盖高楼,材质不对、属性不同,当然不能取得想要的结果,甚至会对整座“建筑”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相反,用土坯虽然盖不成高楼,但是却能得到一个冬暖夏凉的舒适“民居”;其次是否充分发挥了“泥”的主观能动性,根据不同需求,通过筛筛水分、补补原料,在改变“泥”的本质上下功夫;还有就是“扶”的过程和方式是否得当,用“泥”的人是否能够根据“墙”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种类、不同性状“泥”,是否能够通过精准教育培训的方法培育出合适的“泥”来适应大局的发展。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充分掌握好“把泥扶上墙”的用人艺术。其一,摸清相关岗位的人才需求,根据不同岗位需求,选拔任用具备不同才能的领导人才,“因地施种”增强岗位“匹配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好干部的能力、性格、品行等各个方面,针对不同的“墙体”,选取不同质地的“泥”,充分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其二,善于激发“泥”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在谋求提升自身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利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先行先试、敢试敢做,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干部主动求变、弥补不足,让“过稀”的泥筛水分、补原料,成为可造之材。其三,因材施教、辨证施治,增强“扶”的实效。针对干部理想信念、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培训,补齐短板、填补差距。其四,要从严管理,确保“上墙泥”不再落下墙。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两手抓,对“上墙泥”持续保持“常态震慑”,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培养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队伍,确保“上墙泥”不再变成“烂泥”落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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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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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关于支持干事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出台,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解决基层干部“不敢为”的问题,支持干式创新敢于担当无疑应给予积极正面的评价。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格局下,对于制度的修正与补强都恰恰是三水区委决策层“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肯担当精神的体现。

回到机制本身,分别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容错条件、容错内容、工作保障、容错程序、提醒纠错和结果运用等八个方面完整论述了干部容错的机制整个内容。蜀汉皇帝刘备曾有句名言广为流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公务在身的干部来说,不仅仅是一种工作常态,更是一种政治标尺。但同时,我们要注意到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所面对错综复杂、情况多变的社会现状的时候往往难以抉择。尤其是严肃问责的情况,更加自缚手脚,难有担当可言。这样一份文件,就是要在其中区分对待,释放出鼓励干事创新的积极信号。

与其他地区的容错机制相比较,无疑佛山走在了前列,三水出台此份文件,也是正当其时。但同时我们也应发现,此份容错机制还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明确和提升的地方。第一,可能存在界定的模糊性,容错认定主体同时拥有履行执纪问责的职责,容易导致“容错”与“问责”界定不准的问题,并非足够科学;第二,容错机制的程序设置有待进一步细化和优化,目前来看,容错机制的只是事后的制度,只有当事人和单位提出才进行,并非在实施问责情况下的必经程序,从实际情况来看,身在体制内,往往难以主动提出,这在执行过程中就容易使制度的积极效应打折扣;第三,相应的制度规范有待明确,因为仅有容错没有规范肯定不够,干部队伍的良好运作离不开“激励、规范、问责”三驾马车,激励是动力,问责是约束,而规范才是根本;第四,值得进一步引入更充分的外部监督,三水容错纠错机制内容本身并无问题,但从文件本身来看也还缺乏党外、体制外人员的参与,可以考虑更多的引入评议监督力量,综合评判“容误”事实,这一点值得再细化和加强。

上所述,一个好的制度并不是一份文件所能够囊括的,笔者也相信,三水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格局下,会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容错纠错机制的细则。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就曾在其名著《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认为,政治制度需要与人事相互配合,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人们普遍思想意识上的统一,就无法使制度的本意得以保障。对本次制度本身,笔者丝毫不掩饰对制度的期待与叫好,但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则更期待容错纠错机制的下一步,这并不是纪委一家可以做得到,而需要在更高层面上、更有担当地去思考,如何完善激励、规范、问责三者的关系,以及不断出台各种细化规定,让制度越来越完善,具备越来越强的实操性,也让制度的积极效应越来越凸显。这样,才能使得我们的干部队伍真正有激情去干事创业以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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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最新浅谈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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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建立实施的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是要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为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让他们轻装上阵,增添干事创业的活力,同时旗帜鲜明地营造出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敢想、敢闯、敢试者吃下定心丸。

为创新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思路和措施。为担当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勇于承担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为实干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服务群众中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在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上,列举了支持改革探索、推崇创新突破、弘扬担当负责、鼓励积极作为等方面的11种容错情形,严格区分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这些规定让勇于干事创业者明白,只要一心为群众办事,即使因客观条件导致改革创新失败了,也可以免予追责,从而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卸下包袱、甩开膀子大干。

规范认定程序,健全纠错保护机制。容错纠错机制立足我省现有的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抓早抓小、防范在先,以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特别是在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和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方面,总结提炼了我省之前的一些探索、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有效的梳理整合,体现了政策的持续和提升。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出发点是为改革担当者消除顾虑,但也有人担心,这一机制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会成为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保护伞”?其实,容错纠错机制是与鼓励激励机制和能上能下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设立的,它们之间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容错绝不是无限度的宽容与放任,也不是可以任性乱来的借口,而是在容错的同时让干部认识到错误,进而找到改正的办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闯的精神、激活干的勇气,无疑会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定他们改革创新的决心,增加他们推进改革创新的底气,让他们以全新的活力,走出一条好路、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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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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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教育部门的号召下,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通过这次学习感受颇深,使我充分认识了作为一名新时代教师的责任和重担,也让我更加明确了怎样才能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个人得体会:

一、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人常说: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一个个多么神圣的字眼,老师职责不单是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所以,我们教师需要处处为人师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作出表率。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要学生刻苦学习,自己就必须学而不厌,手不释卷;要学生认真劳动,自己必须热爱劳动;要学生讲文明礼貌,自己必须谈吐文雅,远离粗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二、热爱学生,以情育人

爱心是师德素养的重要表现。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三、积极进取,不断学习

作为一名教师终身学习,不断进去,这是时代呼唤,也是新一论课程改革的要求,新课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多元性等等特性是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的确需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在读书学习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这是我们的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苏霍姆林斯曾疾呼:“读书,读书,在读书——教师的教育素养正是取决与此。”作为一个教师你要教给学生一碗水,你自己就必须有一桶水,那样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所以教师就必须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满足学生的需求。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和工作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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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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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曾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会上强调,要做到“三个区分,”尽快扭转一些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笔者认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在顶层设计、申辩机制和组织优势上为干事创业者“松绑”。

在顶层设计上“松绑”。探索建立容错机制之所以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要在错与非错、大错与小错、主观与客观中找到合理的评定依据。基于人们主观认识的局限性、改革的复杂性和客观上的不可抗力等因素,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并不排斥在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中构建容错机制。首要解决的是认知问题。上级机关可根据实际从顶层以法律条文形式建立容错机制,将其纳入党内有关“规则、规定、法规、细则”中,并公开督促保障与其他法律法规一并运行,在社会上形成广泛共识,这既可让各级执政司法者在具体操作中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也让基层干部在敢闯敢干中吃下“定心丸”。

就内容而言,容错免责要限定在权力清单、决策程序、监督机制构筑的堤坝内。换句话说,在顶层设计中提及某一领域的容错空间,地方则可通过具体情形拟定免责清单,超出清单范畴则不可适用容错机制。顶层设计并不只是强调免责范畴,在容错清单的背面,同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因而从顶层对容错机制进行科学设计,不但可以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更可有效地惩戒知法犯法的“有心之过”,正确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真正为敢拼敢闯者戴上“护身符”,引领那些心怀胆怯的干部回归大胆干事创业的轨道上来。

在申辩机制上“松绑”。从一定程度上说,容错机制起到了为改革者松绑减压的作用,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卸下包袱。在问责决定前,如果是个人受到问责追责的,可以向单位党组(党委)提出申请。接到申请后,单位党组(党委)在小范围内讨论,认为是符合容错情形的,同意申请,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容错实施机构。如果是单位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应组织干部职工讨论,对照免责清单进行自查,认为符合免责情形的,以党组(党委)向容错机构提出申请。容错机构在接到容错申请后,依申请事项开展调查,具体调查当事干部或部门在犯错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制约、结果危害程度等方面的情况,走访了解有关联的人员,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在调查结束后,应给出处理意见,不符合免责情形的,按相关党纪法规处理;符合免责情形的,进入申辩环节。在接到容错机构下达的符合容错情形的认定书后,当事干部或部门应提交申辩报告,陈述申辩理由,对免责行为、免责情形作出举证说明,对犯错的主客观因素作出合理解释。有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可为其失误的性质、情节、影响作证和辩护。对于一些重大过错事项,还可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还应举行群众听证会。容错机构根据调查了解和申诉答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核实认定,并对照容错机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相关机关作出免于问责、减轻处理或问责处理的决定。不管是问责还是免责,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组织优势上“松绑”。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经历容错过程的干部,难免会引起公众的猜疑,在工作和晋升方面处于不利。组织部门应为这类干部撑腰,并加大对被容错干部典型事迹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干部的行为,体谅干部的努力和付出,包容干部出现的失误和差错,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不让这类干部在年度考核、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方面受到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对适用于容错机制但被轻微问责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消除顾虑重振信心。

干部出于公心大胆干事创业,但因方法不当被追责,情绪难免会受到影响,以后工作也可能畏手畏脚。组织部门要及时与其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个人思想情况,化解心理顾虑,分析工作失误原因和寻求对策建议,帮助其纠错纠偏,把对党的事业负责与对干部本人负责统一起来,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其把精力凝聚到党的事业上来。对不适用于容错机制而被严肃问责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疏通“下”的渠道。干部容错机制实施的前提必须是不违反组织纪律原则,不逾越党纪国法红线,并非干部犯错试错的“护身符”,干部也不能把组织提供的“容错权”当作“救命稻草”。要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被问责处理而影响到使用的干部,须分清情形,区别对待。涉及到违纪违法应当降级、免职的,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降级、免职;主观恶意、道德败坏、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不坚定的坚决不予任用;能力平庸、执行力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要及时调整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真正划清“容”与“不容”的界限,让那些出于公心、大胆改革、主动干事、勇于担责的干部得到相应保护,而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为己的干部必须坚决进行问责、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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