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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20篇)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这么拟写?看下吧。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那你知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乏燃料运输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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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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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中标单位、各类人员至每个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制度。

单位根据各中标单位、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时时处处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⑴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⑵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各个部门、各中标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⑶中标单位、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单位、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⑷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负责人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等级系数法,详见附表。从“安全工作状况”和“工伤事故情况”两个方面考察和综合。“安全工作状况”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的重视程度,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人、机、环境”等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班组每季节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依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按照附表内容进行计算评比等级,即D值越大安全性越好,安全性分为5个等级即: D=8~9 一级安全等级 安全

D=7~7.99二级安全等级 较安全

D=5~6.99三级安全等级 一般

D=3~4.99四级安全等级较不安全,应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

工作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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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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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2022年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上的干部讲话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工作的核心就是千方百计促进老百姓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让一个群众返贫的底线,而务工收入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稳定增收的“铁杆庄稼”,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稳定的社会大局造成影响;往大了讲,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平正义,直接体现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社会治理能力的高低和是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

前面,*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未办结的欠薪案件、未化解的欠薪隐患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陇明公平台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结时限、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这些问题,会议通报到了县区、单位、项目和企业,谁多谁少、谁轻谁重,都很清楚。市政府在上周第*次常务会议上已经作了专题研究部署,刚才也看了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汇报材料。总体感觉,经过多年的持续治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有些还很严重,我感觉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重大隐患比较突出,主要是三条地方高速和恒大房地产的问题。

二是问题整改没有见底,目前还有*个欠薪案件未办结,*月份排查问题还剩*个没整改到位,有些因为办理不及时已经造成群体访、越级访;随着排查工作的继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出现。

三是基础支撑比较乏力,表现在两个方面:标准化工地质量不高,工资表代签现象普遍存在,“硬伤”比较多,近期调研的*个项目中有*个存在问题,占比高达*%;陇明公平台应用率低,全市录入*平台的项目*个,通过平台发放工资的仅占*%,安定、通渭、漳县、定西高新区不到三分之一;通过平台实名制考勤的仅占*%,*在*%以下。

四是失信惩戒作用发挥有限,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造成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就一条——思想认识没到位、责任落实没到位,包括人社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等等,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特别是受疫情侵袭、年关将近等因素影响,整体形势仍然严峻,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大家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认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朝着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继续努力,最终实现根治欠薪。

下面,我重点围绕解决当下突出问题、着眼长远根治欠薪、确保实现四个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越级上访、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欠薪线索平台办结率排名“全省中间偏上”、确保省上年终考核实现“保六争五”),着重讲三点意见:

第一,欠薪隐患问题要坚持全面排查、专人盯办、迅速化解。

关键抓好三件事:

一是现存隐患要抓紧化解。*月份排查出的*个欠薪隐患还有*个没有化解,是谁的责任、什么时候完成,刚才已经交办的非常清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快进度,综合运用提醒、预警、约谈、处罚等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两周内要全部解决到位。

二是新的隐患要继续排查。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开展排查,各县区和人社、住建、交运、商务、文旅等部门围绕在建项目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等问题,继续深入排查梳理重大欠薪隐患,尽快摸清底数,每个隐患都要做到“五清楚”(欠薪项目清楚、欠薪金额清楚、涉及人数清楚、各方责任清楚、根治措施清楚),并逐一建立台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部销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防止越级上访。

三是重大隐患要专人盯办。目前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三条高速,其中定临、通定两条高速,市上已协调建设银行各支持*亿元贷款予以解决,目前还没到位,市交运局要盯办落实、加快进度;陇漳高速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确定贷款合作银行,务必于*月前解决到位。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政府资本金,同步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好三条高速欠薪问题。二一个是恒大悦龙台,责任在安定区和市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尽快核实欠薪金额、人数,分类研究解决,其中对*月*日前拖欠的,督促施工单位自行筹资解决;*月*日以后拖欠的,从市住建局监管账户拨付资金,*月底前务必解决到位。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足额补齐三期项目工资保证金,后续再发生欠薪问题就要马上能够兜底。

第二,重点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加快清仓、全部见底。

重点是两类案件:

一是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涉及金额小、人数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要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一销号。对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企业清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做好兜底保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先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案件办理要各方联动、随接随办。目前全国欠薪线索处置平台、*省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的办结率都排在前列(共办结国家欠薪线索*条、办结率*%,办结省上欠薪线索*条、办结率*%),但问题是办结率和排名都不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市上已发布《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倡通过两个平台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等“不见面”形式线上反映欠薪问题,从数据来看,农民工现场投诉减少,电话投诉、网络平台举报明显增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包抓、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具体办理机制,真正做到随接随办、高效办理,争取办结率“稳定全省中间偏上”。

第三,解决根本问题要注重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要着重夯实“两个基础”、完善“四个机制”、压实“五方责任”,加快形成“不敢欠”“不能欠”“能清欠”的工作局面。

夯实“两个基础”:

一是夯实标准化工地建设基础,对专用账户不规范、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代签字现象等突出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项目逐户排查,严格按规范和标准整改完善,确保年底考核时不出问题。各级人社和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督促在建项目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二是夯实陇明公平台应用基础,目前实名考勤数据上传、平台发放工资两项指标比较靠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特别是住建部门要尽快督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将实名考勤与“陇明公”平台及时对接连通,务必于*月*日冬季项目停工前实现考勤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总牵头,督促在建项目全部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月底必须达到*%。

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首问责任、盯办落实机制。市人社局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受理举报电话和办事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服务,做到专人负责、投诉有门、处理及时、结果公正。

二是优先调解、“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仲裁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纳入速执程序,优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联合惩戒、刑事衔接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直通车”,尤其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每个季度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要应列尽列。发改、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要根据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信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融资贷款、高档生活消费、出行等方面严格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要采取暂停投标、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惩戒措施,切实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是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定西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教育、卫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直包抓县区的单位(人社、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项目建设单位也要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并提高根治欠薪工作在政府履责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建立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欠薪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包抓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按季度考核并进行约谈;因欠薪问题引发*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直接评为c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压实“五方责任”:即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人社部门协调指导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

一是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工作、所有问题全部责任到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住建、交运等行业部门要将根治欠薪与项目质量一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案件。

三是*个市直包抓单位(人社包抓岷县、发改包抓陇西、财政包抓漳县、住建包抓渭源、交运包抓通渭、水务包抓临洮、工信包抓安定),每季度要对包抓县区根治欠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调研,随时进行督促指导。

四是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研判形势,汇总反映问题,研究分析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五是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大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受理,快立、快办、快结;其他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职、密切协作,共同努力根治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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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会的管理办法及规定通用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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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政、议政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工会的维护职能。

1.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职能。

1.2强化职工群众监督职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行园务公开制度。

1.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2、关心职工及遗属的生产和生活,加强园所文化建设。

2.1做好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定期做好特困职工的摸底和建档工作,实行特困户档案全国联网并动态管理。

2.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节日期间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2.3关心女职工及儿童的身心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对全园职工、在园幼儿每年进行体检。

3、会费的收缴和使用制度

3.1职工经个人申请均可加入工会组织,会员有上缴会费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享受会费的权利。

3.2会费的上缴标准为:会员每月工资收入的0.5%向工会组织交纳会费。

3.3会费的收缴程序:工会负责同志将会员的会费按标准足额收取,按时上交工会。

4、_工作管理制度

4.1_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与_工作应根据国家颁布的《人口与_法》,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4.2_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4.2.1_率100%,晚育率100%。

4.2.2离岗、休假人员签订_合同率100%。

4.2.3当年措施落实率90%。

4.3女职工生育满三个月应采取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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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外聘驾驶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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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办税服务厅外聘人员管理,保障外聘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外聘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xx〕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博州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聘人员是指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为解决用人需要,通过合法劳务派遣单位聘用的非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用人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岗位需要,严格控制外聘人员的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四条 精河县地税局办公室是外聘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外聘人员的数量及比例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 外聘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外聘人员录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招聘与上岗

第七条 用人单位因工作岗位需要,确需外聘人员的,应认真核定招聘岗位数量及上岗条件,报州局人事教育科审核同意。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包括派遣岗位、工作内容、人员数量、人员要求、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同时应明确费用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与外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各单位不得自行与外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第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与外聘人员一般签订2年以上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同意,外聘人员可以和劳务派遣单位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外聘人员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一条 外聘人员录用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文化,财经类专业优先,道德品质好,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技能,身体健康,年满20周岁以上。

第十二条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考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两个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外貌形体是否符合要求;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 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及和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规范

第十三条 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外聘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务文书,也不得从事具有税收执法权的工作。

第十五条 外聘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参照《新疆地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修订)》中设定的综合服务岗,具体如下:

(一)纳税人涉税征管资料的受理、录入(办理)、导出和导入。

(二)纳税人各种证件及涉税证明、批复的发放。

(三)纳税申报受理及税款解缴。

(四)向相关部门传递查补税款、罚款的入库资料和信息。

(五)代开发票。

(六)各种征管资料的整理(分户或分类)和归档工作。

(七)税务登记的办理。

(八)其他非执法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 外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统一穿着工装,工装管理按照《新疆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外聘人员工装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外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地税机关的形象和荣誉,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针对外聘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要以提升人员素质为目标,结合岗位需求,加强以下教育培训:

(一)职业道德、法纪观念教育。

(二)税容风纪、言行规范、工作态度教育。

(三)税收业务知识、岗位技能、服务礼仪、沟通技巧、阳光心态、压力释放等培训。

(四)其他项目培训。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外聘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外聘人员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开展外聘人员工作考核。用人单位应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考核办法,科学确定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促进作用。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外聘人员工作积极性,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五章 薪酬与社保

第二十二条 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基数参照当地用工支付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聘人员能级收入体系,完善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第二十三条 外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相关费用。属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第六章 解聘与辞职

第二十四条 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外聘人员,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五条 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外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六)外聘人员连续三个考核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需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精河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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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联营造林合同 营造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2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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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职位和工作

1、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3、甲方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个半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对从事电气焊、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建立安全生产;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

1、乙方月工资按双方约定执行,但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实行技能等级工资和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岗位技能等级为,试用期工资为。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日常出勤状况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间,并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4、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甲方以转账形式将工资转入个人工商银行工资卡中。

6、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双方依法缴纳各项,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7、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育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批准,________日后方可离职。未经甲方批准提前离职者,甲方应扣除乙方违约金(________天工资),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5、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________%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乙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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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解读 融资性担保管理办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融资,全文共 4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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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a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印章(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印章”)以及各分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合同专用章、分子公司项目部印章、法人制、财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与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在总结现行用印惯例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除上述提到的印章之外各地区(子)公司不得自行刻制任何印章(含部门印章)。

下文中的地区公司:指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目标责任人经营管理的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批及登记制度]

未经审批程序并进行使用登记,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违反审批以及登记制度而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印章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将对未经审批或登记擅自使用印章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审批]

股份公司公章的使用应当由申请盖章的部门报其主管的副总裁(地区公司应当报送董事长)批准,证券法务部认为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涉及的金额、诉讼、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有权请示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核准。合同章的使用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最终批准;地区公司按月将使用记录报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的使用应该由使用人申请,原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地区公司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但证券部法务部认为有必要经过主管副总裁的审批,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三条[登记备案]

股份公司印章使用一律执行登记制度,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中注明用印事由、数量、是否使用法人章、申请人、批准人、经手人、用印时间等相关事项。

地区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地区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使用登记,印章管理人员应按月将使用登记表交至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四条[印章管理部门]

股份公司印章由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保管,并根据本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包括审核、登记、备案等,a股份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监管证券法务部印章管理。

地区公司印章应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来管理,并根据本办法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地区公司董事长及证券法务部的不定期检查。

分公司印章负责人为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印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管理人负责保管并安排登记、使用。

所有印章在刻制后三日将印模(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存档备案。

《公章使用审批表》、《公章使用登记表》、《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由证券法务部制定,各相关部分进行实时登记,并保存其上的原始用印纪录。

第二章股份公司印章

第五条[公章使用审批特别程序]

使用和加盖股份公司公章除了根据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审批并提交《公章使用审批表》及附所盖章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证券法务部备案外,对于下列事项还需要提供相关文件:

1、[工程投标]各区域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初次投标,在加盖公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投标盖章、封标。

在投标过程中,出具各种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有关合作条件(如付款方式)方面的承诺函件,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2、 [工程施工过程文件]各地区公司针对在施工程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者总包方达成的商务洽商文件、补充协议,涉及工程价款、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在加盖股份公司印章之前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文件中签字确认。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等关系及公司利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文件上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当上报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审批)。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需要与总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环境保护协议等相关协议或与安装队(安装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股份公司工程质量安全部备案登记,并通过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盖章。

各地区公司对于供应商、安装队(安装公司)的付款方式、产品质量等做出书面承诺,参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3、 [工程结算文件]各地区公司与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方办理工程结算应当加盖股份公司公章,该结算文件应当事先经过地区公司内部审核(必要时由审计监察部参与审查),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文件上签字。

各地区公司与安装队(安装公司)办理劳务结算,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依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进行审核通过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4、 [合同文件公章]股份公司职能部门或者各地区公司对外签订各种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事先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并由主管副总裁或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合同文件中签字署名。

5、[职能部门发文]

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以股份公司名义进行内部发文应当按照总裁办公室的规定进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并持有该审批文件。

第六条[股份公司公章借出]

1、[借出审批和登记制度]股份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重要且紧急情况下借出应当办理借出手续,应当通过《公章带出审批纪录》表由借出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及证券法务部的主管副总裁签字批准,并在表中进行登记。携带公章外出,至少要两人以上同行。

2、[实时联系与及时归还]

印章借出人应当在证券法务部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保持实时联系,便于证券法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印章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确保印章安全,并按照本办法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按照约定归还股份公司印章,并在《公章带出审批纪录》署名纪录具体归还时间(精确到分钟)、印章用途以及加盖份数。

印章出借人在未经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加盖任何文件、资料等;如印章出借人未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引发的后果全部由出借人承担。

第七条[合同章使用制度]

1、[合同章使用审批]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审批并经由关负责人在oa流程签字通过评审的合同方可加盖股份公司合同章。

2、[合同章使用登记和备案]

加盖公司合同章应当由证券法务部对合同进行编号,并且由业务经手人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中进行盖章登记以及合同原件归还登记。

证券法务部应当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催促归还并备案。

各地区公司对加盖合同章的生效合同(文件)必须在5日内将原件交回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八条[法人章审批具体程序]

在签署各类合同以及对外出具书面文件时,根据情况审慎使用法人章。公司法人章使用审批与登记制度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五条和第七条办理。

第九条[投标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经营区域逐步拓展,为提高工作效率,股份公司决定授权外埠经营的地区公司持有和使用“a公司投标专用章”。

地区公司刻制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由地区董事长向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证券法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过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准批准后方可刻制、使用,必要时由股份公司出具授权文件,授权该投标专用章使用权限和法律效力。

地区公司董事长作为各自投标专用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可以授权下属工作人员代为实际保管,负责使用及登记等事项。

地区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投标,在加盖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

地区公司使用投标专用章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条[股份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

股份公司各区域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地区公司工程总监、董事长、证券法务部、股份公司工程总监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

项目所在地区公司必须在印章刻制完成后二日内到证券法务部备案并选定印章保管人员。

项目部印章使用必须要进行登记,每月末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由保管人员向证券法务部备案。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公司工程总监的批准、同意。

所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待项目通过四方验收且上报完成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后交回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第三章分子公司印章管理

第十一条[一般规定]

分公司刻制印章应当经过股份公司批准,分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负责人名章、财务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分公司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是印章的责任人,印章管理人员须于每月末将当月用印登记记录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使用首先由所属地区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审批,之后上报至地区公司董事长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子公司印章管理]

1、[刻制审批]

依法注册的子公司,可以刻制子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但必须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批。

2、[印模备案]

子公司应当在其印章刻制后3日内将印模1份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3、[使用审批和登记]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后,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对于文件所述内容涉及的金额较大(工程合同20__万元以上)或地区公司认为有必要经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审核,应当在盖章前三日内上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核准。未经核准而加盖子公司印章的责任由印章管理人员、印章使用人员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共同负责(地区公司董事长负主要责任)。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进行使用登记,将所有加盖子公司公章的文件之关键内容页扫描件存档,以便证券法务部或股份其他部门使用及监督检查。

4、[子公司公章使用审查]

证券法务部对于子公司提交的使用子公司印章记录以及文件扫描件负有审查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本办法而加盖印章的文件应当向主管副总裁以及总裁、董事长如实汇报。

第十三条[子公司项目部印章使用管理]

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刻制后应当将项目部印章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项目部使用项目部印章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空白文件禁止用印]

严禁在空白的书面文件、合同上使用任何印章。

第十五条[生效时间]

本办法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本办法生效前涉及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之规定、惯例、做法与此冲突的,在本办法施行之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处罚制度]

各地区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因未按照本办法的执行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股份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使用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着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伪造、假冒公司任何印章,每发现一次处罚地区公司目标责任人五万元。

第十七条[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

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议案提请权属于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

公章使用审批表

编号:

使用单位(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特殊事项审批::

备注:

1、“文件涉及内容概要”栏中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如有)及文件用途。

2、批准人必须是地区公司董事长或者股份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

3、“特殊事项审批”适用于涉及金额较大事项(如投标项目额度超过3000万等)。

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部门负责人审批: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日期

备注:

地区公司(子)公司应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应在批准栏签字;之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

分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日期

备注:

用章部分负责人应先审核,应在批准栏签;之字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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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办公室钥匙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3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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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防队伍思想文化素质,塑造人防队伍形象,推动人防事业创新发展,提升服务科学发展、追赶超越和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能力,根据《滨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49字”工作方针、“123456”发展布局、“三个翻番”奋斗目标和省级文明城市争创活动,坚持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创建工作思路和方针,以“创优质服务,树优良作风,做优秀公仆”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努力把人防办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服务优质的文明单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滨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创建目标

(一)班子坚强有力。一是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二是工作实绩好。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落实、创新突破力度大、成效明显;三是团结协作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和谐;四是作风形象好。政治坚定,廉洁自律,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队伍勤政廉洁。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带头执行“二十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无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及影响干部形象的有效投诉和反映。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发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服务宗旨牢固。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机关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讲奉献,服务意识浓、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质量高;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风严谨务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基层和群众反映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帮困、奉献爱心。

(四)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实行内部事务公开,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氛围浓。机关文明意识浓厚,工作规范有序,工作人员举止得体,仪表端庄,做到文明办公,文明办事,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态度和蔼,讲究礼仪,说普通话。室内整洁有序,环境优美,达到净化、绿化、美化要求。积极倡导低碳理念,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抓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及时,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五)工作实绩明显。努力完成业务工作任务,实现总体工作在全省上一个台阶;各项工作扎实,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服务对象反映好;凝聚力强,精神状态好,上下之间、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达到目标考核的要求;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党内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党组织战斗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团工作扎实,效果明显。

(六)创建工作扎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发动广泛,全员参与,氛围浓厚,活动经常,做到创建工作群众化;扎实开展文明科室创建活动,机关内部管理有序,科室之间工作协调;基础工作扎实,创建过程完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目标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工作有计划、活动有载体,认真自查自评,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三、创建措施创建工作要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办机关重点任务展开,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使创建活动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手段,提升全员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重点抓好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规划、“两区”发展规划、《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重点内容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外出考察相结合、党性教育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国家政策、学习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更新思想观念。通过组织开展“开局起步加快转变,‘两区’开发创先争优”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调整与时代发展不相符的思维,更新与科学发展不相符的观念,把全办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统一到为“两区”开发建设服务上来,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作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为滨州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献计献策。

(三)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树立争先意识。继续开展以创建黄河三角洲大开发服务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做黄河三角洲大开发服务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认真践诺,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促提升,以提升促党建。认真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人防建设中去,以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四)以“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动力,促进作风转变。扎实开展“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承诺,推进诚信机关建设,强化机关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等活动,努力实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效率、诚信意识、廉政纪律等五个方面的优化提升。

(五)以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确保创建效果。一是开展“礼仪、礼节、礼貌”进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山东省公民基本道德行为40则”和“滨州市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等文明素质教育和礼仪常识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倡导文明风尚,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二是开展“我与文明同行”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爱心助残、无偿献血、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三是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五四”、 “七一”、“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或纪念日,弘扬传统美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爱国敬业热情。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15日)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提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全面部署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各科、队、站和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文明创建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推动文明创建深入人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按照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文明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年中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加大文明创建力度,把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具体化、特色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建立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和检查监督机制,对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务求实效。

(三)申报冲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整理归纳,形成申报材料向市文明办申报。以文明创建为契机,推动人防工作迈上新台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办党组研究,成立市人防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朱伟任组长,副主任林建国、李国义、张军山任副组长,各科、队、站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下的成员分工负责制,按创建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各科、队、站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发动。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宣传作用。充分利用人防办网站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科、队、站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本科室工作的重点,要根据创建方案的总体部署,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四)强化检查督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跟踪各项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五)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制度,把创建工作与年度综合考核、个人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任务完成不好的要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以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附件:滨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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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细则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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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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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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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 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 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 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 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总之,应对企业合同履行监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合同履行监督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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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租车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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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院聘请的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师。

二、聘用人员的原则

缺编单位因工作需要或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可申请聘用外聘教师;满编、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师。

三、外聘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

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②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教学系(部)申报、人事处核定。

2、教学系(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非高校教师可不作必备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存档(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各一份)。

3、拟聘人员递交近期体检表(由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为准)。

4、教学系(部)对拟聘外聘教师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5、考核合格者填写《惠州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由系(部)报

人事处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

6、人事处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外聘教师的待遇

外聘教师的待遇由工资、节日慰问金、住房补贴三部分构成。

本院离退休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及在本市区有居所的人员不给予住房补贴。

节日慰问金和住房补贴只对全职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师发放,兼职外聘教师不享受节日慰问金和住房补贴。

全职在我院工作的外聘教师,不得在与我院同类机构中兼职。

(一)工资

外聘教师按以下1、2方式之一发放工资:

1、以科研和指导我院青年教师为主要工作的,以及其他不便计量工作量的,按月发放工资:

①教授(含正高) 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3200元/月

③讲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2300元/月

④助教(含相当职务) 1700元/月

2、以教学为主要工作的按课时计酬:

①教授(含正高) 100元/学时

②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85元/学时

③讲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65元/学时

④助教(含相当职务) 50元/学时

(二)住房补贴

1、教 授 (含正高) 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当职务或博士) 500元/月

3、讲 师(含相当职务或硕士) 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员(含相当职务) 200元/月

(三)节日慰问金

与在职员工同等待遇。已是我院在职及离退休教师的,不再重复发放。

(四)紧缺专业教师待遇,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工资可上浮10-20%。

六、聘用时间

按学期聘用,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后到放假前。

第一学期:9月1日至第二年1月15日;

第二学期:2月1日至7月15日。

如有特殊情况,聘用时间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1、按学院编制数决定聘用人员数。

2、聘用人员经学院人事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后,方可上班;未经审批,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聘用人员。

3、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4、聘用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核,未能合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酌情减发工资或解聘。

5、用人单位应在被聘人员聘期满前一个月,对被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人事处。

6、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期满前十天,到人事处领取离院通知表,凭人事处出具的离院通知表到院内有关部门办理离院手续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给予发放当月工资。

八、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有权解聘:

1、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损坏学院声誉和利益;

3、弄虚作假,违法违纪;

4、其他不良行为。

九、附则

1、本办法自二○○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2、原学院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文件为准。

3、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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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司机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司机,运输,企业,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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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行车前必须做好检查,做到机油、刹车、汽油、水、轮胎气压、灯光等处于安全良好状态,车内外每周打扫、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二、司机停车下货时,把车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刹防止车辆滑动。未经允许,司机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不得公车私用,发生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三、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人为违章等引起的处罚由司机自行承担;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责任认定为主,如司机责任,则保险公司承担之外的费用由司机承担。如因送货造成的违章停车,应立即打电话通知负责人处理。

四,司机交接车辆前应自行检查车辆有无擦挂,是谁的责任当既报由会计登记,谁的责任谁负责维修费用。若交接前不与检查,发现问题,由司机们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机离职时),司机必须查清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如果车辆发生擦挂违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责任不分大小(完全无责除外,送货停车违章除外),都会扣除当月安全奖励。

六、司机必须提高服务意识,保障服务态度。市场上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每次罚款10元;民院内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直接开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单(客户要发的货,已经开好单配好货,司机却忘记带车发走而引起的损失,如果是县城送货因漏单需要重送,由司机本人出油钱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单需要重送,罚款10元。)司机负责烤肠机器维修,报修当天解决,按十元一台修理费现修现付给司机。如因客观原因未能解决,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按漏单处理。

七、司机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必须保证电话能联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须报给公司一个联系方式,如果工作时间联系不上,打不通电话或打通电话不接,十分钟内无回复,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两次当月无电话费补助。

八、司机在店面出货,应由库管配好货放门口,由会计开单,先由库管点货验货签字,再由司机点货验货后方签字送货。会计收到的票据上必须有库管和司机两人的签字后才可放行,否则扣会计失察之错十元一次。店面手续完成之后如发现供货价格或数量有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出单处汇报,并修改,严禁擅自做主。

九、司机在仓库出货,有提货单凭单由库管按单配货,配好的货放在门口处,司机和库管同时对单点货验货后,再由库管开出库单方可出货。出货单上必须有司机和库管两个人的签字放可放行。仓库发货手续完成后如果发现实际出货与出货单不符,应及时与库管核对修改。如已装车上货后,司机再发现少货差货掉货,由司机自己负责照进价赔偿。若有多发货或错发货时,把此货放置车内带回公司并追查责任人。如果将货物带回家或变卖,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按货物总价值的十倍予以处罚并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司机上货下货,都要轻拿轻放,堆放整齐。如应乱砸乱扔造成的货物破损或丢失,谁的责任谁承担并照价赔偿。

十一、司机如果带样品货物推销,需要在现场开具单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把底单带回店内核对。否则造成后果由司机承担责任。司机送货区域有折扣的客户必须有客户的签字和电话。否者负责人不予签收。司机发货给外地客户,必有把销售单放箱内,联系好物流并谈好运费后发货。收取发货单据时,一要检查代收款是否属实,二要检查电话号码是否正确。若不检查延误客户收货造成的货物损坏,或代收货款不对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负责。

十二司机送货到客户处,应由客户把货按单子点清签字验收后,再按客户要求把货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户的疑问。热心推荐客户不曾进过的新品。尽量不与客户发生争执和冲突。

十三对于有退货要求的客户,应打电话申请负责人。对所退货物做好品名,规格,价格,数量(袋数还是斤数)的登记,及时用电脑退货单调换当时的草单。所退货物一定要有库管签字验收方可入库。

十四司机享受销售提成,所以司机对市场有维护的责任。及时与客户交流,及时反馈客户反映的问题,如价格,质量,品种等。并与公司领导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严防客户流失。

十五、司机送货所结货款和票据必须当日交清,严禁私自带回家,严禁公款私用。如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上交,必须打电话说明情况。无情况说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机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发票上必须注明车牌号和行程公里数。

十七司机到县城送货,均补助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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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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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

大家过年好!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全体股东感谢各位同仁一年以来的辛勤付出,向社会各界朋友致以新春的祝福和诚挚的慰问!

20年,是锁具发展历史上又一颇具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锁具率先开创业内锁具服务新模式——防盗产品销售服务中心o2o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在家通过网络平台下单预约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提供开、装、换锁服务。

众所周知,锁具是家家户户都离不开的日常防盗用品。然而,经媒体报道,因撬锁入室盗窃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受害者轻则损失财物,重则家破人亡,让人触目惊心。试设想,假如这些受害者是我们的亲朋好友,我们的家人,甚至是我们本人,我们有何感想?毋庸置疑,我们都会谴责、痛恨这些违法犯罪分子。

那么,作为一间锁企,能为这些受害者做些什么?我相信,任何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锁企都会选择研发生产更安全的锁具防盗产品,与那些可恶的入室盗窃犯罪分子斗智斗勇!这也是我们锁具一直以来致力于研发令老百姓用着放心的安全防盗锁的原因之一。

令人欣慰的是,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我司在20年成立了空转锁具技术研究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锁具研发道路上又迈出了成功的一步。而我司自主研发的保险柜系列产品在多次中国超级锁王争霸巡回赛擂台上无人能开,被验证能切实保障使用者的家庭财产安全,在20年更是赢得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可,从而成功打进国内保险柜市场。

创新驱动发展,锁具在20年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动员全体研发人员、一线销售人员积极参与产品研发项目,力求解决目前老百姓在使用锁具防盗产品所遇到的问题,开发出功能更齐全、更防盗的锁具产品。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新的希望。在20年奠定的基础下,锁具在20年将更注重“多元整合,优化创新,合力共建”,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携手志同道合者开拓完善服务中心销售服务网络,将“保物保家保平安,安人安心安四海”这一企业宗旨贯彻到底,迎接更辉煌的一年。

最后,我代表锁具全体同仁恭祝各位虎年行大运,阖家团圆,事业更上一层楼,共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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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供港冰鲜禽肉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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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费导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消费导报》是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

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费导报》的发行任务。

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

免费索取点包括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元人民币的价格与甲方结款。

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 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 发行《消费导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消费导报》送到甲方;

2. 保证每期《消费导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行共 期报纸。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 章: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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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徽省户口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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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xx〕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74号)精神,积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本省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科学合理设定户口迁移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统筹配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优化城镇布局,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城市建设,积极引导人口向中小城市、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探索建立皖北向皖江的跨区域人口迁移机制。到20xx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进一步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六)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八)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省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九)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三、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

(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一)落实居住证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十二)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十三)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重、漏、错、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配套政策,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涉及纠正“重、漏、错、假”户口的公民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换领新的证照,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十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五)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十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投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五、强化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基础性数据的摸排调查、统计和分析,抓紧出台本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加强协调配合。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残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教育、社会保障、养老、就业、住房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残疾人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进度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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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采购,全文共 2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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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满足经营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食品原料的采购管理

第二章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第三条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可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使用频率低,不易集中采购的货物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第四条供货商的确定

1.初选供货商。选择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并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以便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就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主要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比较。

3.确定供货商。试用两个月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

厨师长、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投票表决。

4.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现供货商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更换和续用。

第三章采购定价管理

第五条对供货商所供物品进行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变更。

第六条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第七条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7%。

2.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5%。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6%。

4.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的,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3%。价格在一元以上的,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9%。

第八条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采购价格范围可适当放宽。

第四章审购程序

第九条零星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物品的申购应由所需部门定期报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两份,并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上写明,限时购买。

第十条供货商送货的物品的申购程序

1.所需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人员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3.只有采购人员有权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

第五章采购数量的确定

第十一条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每日营业结束前,使用部门根据存货量、经营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确定次日的采购数量。

第十二条库存物品的采购数量

1.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素,

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确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第六章原料采购卫生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第十四条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订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保证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须注意新鲜度。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烂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商贩的食品。

第十六条采购人员采购食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

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八条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第十九条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货(可通过定点采购方式实现),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并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第二十三条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专用并保持清洁,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雨、防尘、防蝇、防晒、防污染工作。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账。

第二十五条入库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无证货物不得采购,缺证或证照存在实质瑕疵不得入库。

2.入库必须按制度规定如实详细填写报表,报表应有相关负责人

签字。

3.入库食品、原料等必须分类分格放置,并加标注,彻底杜绝库内食品混淆不清、重叠、放置在地面等的现象。

4.入库、出库必须履行登记签字制度。

第二十六条先索证验货,后加工制作,再进入餐厅供餐销售,严禁无厂名和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三无”产品混入,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专人专管,先进先用,随时抽查,每周定期检查两次,检查有无过期、变质、漏袋、掺杂异物以及感观性异常的食品,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十八条厨房加工人员应及时反馈加工制作中出现的食品质量、卫生异常情形与问题。库管人员、采购人员得到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二十九条勤进货、勤盘库存,保证提供新鲜食品。严把质量关,随时报告库存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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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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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务必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状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状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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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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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完善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交通运输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i级预警(特别重大)、ⅱ级预警(重大)、ⅲ级预警(较大)和iv级预警(一般)四级。

1.i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中断,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区;或急需政府出面协调有关部门或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上级交通部门协调外地进行援助。

发布i级预警报县局指挥中心,由局指挥中心上报县政府,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市交通部门。

2.ⅱ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省道主干线交通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以内,发出ⅱ级预警。

ⅱ级预警报县局后,由县局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报省市交通部门备案。

3.ⅲ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6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出ⅲ级预警。

ⅲ级预警报县局后,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级预警

指突发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公路交通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内,拟发出iv级预警。

iv级预警报县局后,由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境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公共事件引起省道、县乡道路、专用公路等干线公路出现交通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及时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因地质灾害,公路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需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置,以确保公路畅通等应急行动。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交通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处置以属地为主,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交通安全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的现有职责明确其应急任务的分工和具体职责,确保所建立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规范有序。根据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在应急过程中,交通运输局与县水务、国土、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联动机制,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使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在依靠专业救助力量的同时,充分利用属地应急资源,发挥武警、消防、社会公众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支持作用。

3.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交通部门应行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件的首要任务,快速协调,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质准备。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防灾抗灾救灾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府谷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局长任副总指挥,交通系统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各工程管理处处长、各乡镇分管交通领导为成员。

2.应急指挥部的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审议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2)决定启动和终止交通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由各部门负责的重大安全事故;

(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4)应急处置道路因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或水毁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交通阻断,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根据需要,会同县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水务局、国土局、气象站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应对交通安全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6)当交通安全事故等级过高交由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机构统一指挥时,按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具体执行相应命令。

(二)办事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管安全副局长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行动方案;

2.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系统相关的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公路交通应急培训和演习;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5.做好交通安全事故日常接警值班工作。

(三)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职责

县交通局:做好交通运输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等。

县农管站: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队伍及后备人员保障、公路抢险机械设备保障计划。及时组织修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省道、县乡道路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的应急行动。

县运管所: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参加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航管站:按照应急工作要求,配套完善应急运输保障计划。根据特殊情况对墙头、碛塄、白云乡码头的船只及时调配,满足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的需要。

各运输企业:制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实操演练。按照应急工作要求,落实应急车辆(船舶)及保障人员。

(四)应急协调机制与协作内容

应急响应交通运输事故时,需县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级别和类型,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处置建议,请求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应急救援机构参加应急协作。有关协作内容如下:

1.公安、消防部门: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生产现场交通、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扑救火灾、控制爆炸险情、清除危险品等。

2.武警部队:协助组织部队参加交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3.通讯部门:根据交通应急工作的需要,协助提供有效的通讯保障。

4.卫生部门:协助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5.环保部门:协助做好事发地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气象部门:协助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7.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协助落实应急工作相关经费。

8.新闻单位: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安排,协助做好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1、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ⅲ、iv级预警事件)

(1)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道班、路政大队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接到突发交通事件报警后,应急指挥部要按照事件的种类和性质,立即组织调动相关责任单位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组织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政府。

2、重大和特别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i、ⅱ级预警事件)

(1)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和进展情况。

(2)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按照上级指示调整事故处置方案。

3、其他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

在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各单位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主要任务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或者损害时,要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可以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运输、疏散人员和物资。

4、应急解除

符合下列条件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向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佐证资料,并由新闻媒体宣布预警结束。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交通安全生产级别得到控制和消除。

(4)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1、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结合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队伍,落实责任。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当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处置难度分类编制,要符合实际,具备操作性。

2、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根据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置的有关物资储备。

3、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使各种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4、局属各单位、各工程管理处、各客货运公司应当广泛开展运输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和人民群众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1、人员安置。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因情况特殊发生人员受阻无法返回需要安置时,所涉区域政府要主动支援,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医疗机构实施抢救。

2、征用物资的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救助保险。应急救援人员的保险应由所在单位进行投保;受灾人员由事件发生地的社会救助机构及时实施救助,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确定理赔方案,尽快对受灾人员实施保险赔付。

4、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交通应急状态解除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应尽快做出应急事件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5、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后,交通局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1.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受伤、致残、遇难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种待遇;对拒绝参与救援、延误救援时机、救援不力并因此导致事件扩大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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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柜台租赁管理办法 租赁柜台的用途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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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经营品类__________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

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

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

(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

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月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结清。

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

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

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

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

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

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

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

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

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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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4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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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卡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

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

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计划财务部,以便于计划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计划财务部

(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

(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

(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

(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

(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

(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

(一)负责组织各中心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

(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

(三)对照合同,根据计划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

(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业务员

(一)负责即时向本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

(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对于逾期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计划财务部、营销中心;

(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

第九条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计划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营销总监、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计划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第十五条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

第十六条计划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计划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第二十条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第二十一条逾期前的催收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营销总监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订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

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

(一)逾期10天

1.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

2.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

3.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计划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

(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

(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

(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

(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

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

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

1.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2.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8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对因质量、我方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印刷中心或纸品中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五章问题账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基本资料栏,由计划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

(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

(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写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本栏空白若不够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

(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第三十二条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

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三十三条“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对于计划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计划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六章坏账处理

第三十七条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坏账的确认

(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计划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第四十二条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计划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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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车队管理办法范本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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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运输车队要全面审查,严格把关

1.1对运输车队的综合实力进行调查,优选运输车队。

1.2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的为人、社会关系等情景进行调查,确保运输车队听从管理

2.对运输车队进行培训

2.1对运输车队进行技术培训

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对人员素质较低、或职责心不强者进行强化业务培训,再不合格者清退不用。

2.2对运输车队进行安全培训

开工前,由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对运输车队队长、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合同;施工过程中,工长(拌和站站长)每日必须做岗前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管理

3.1与运输车队签订法律上生效的保证书,保证听从经理部对运输车队的管理,保证运输车队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服从经理部统一指挥,经理部向全体职工公布保证书,加强舆论监督。

3.2在施工现场,运输车队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同时管理人员有义务对运输车队的管理进行必要的指导,提出提议,帮忙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热情合作,严格管理。

3.4施工过程中,运输车队有大箱摘板情景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重新进行量箱。否则,一经发现,之前所有运输数量均按摘板后平箱数结算。

3.5如遇车辆故障坏车中途需要卸料时,必须及时通知工区负责人,妥善处理卸料。

3.6施工中,运输车队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下达的任务,经经理部帮忙仍没有改善,依协议勒令司机甚至运输车队退场。

3.7中途退场的运输车队必须及时办理清账手续。

4.结算管理

4.1运输车队每五日到项目部进行结算,结算逾期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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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学生,生产,全文共 3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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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589620,87583600)、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75898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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