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典20篇】
规章制度的格式和写法你都知道是什么吗?制定一份校园环境卫生制度,你们会不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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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024年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对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发电机组、电机、割草机等,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财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3、各单位必须根椐防汛任务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物资部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入库物资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施工计划,做到限额发放。
2,领料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领导鉴字的领料单,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库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资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积压物资报表等,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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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篇2:幼儿园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教育形式多样化;各班级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对幼儿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幼儿在校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必要时要报公安机关等,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幼儿园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将幼儿赶出教室、幼儿园。
六、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七、幼儿园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幼儿园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停用,做好警示、提醒工作,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九、幼儿园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题库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液体(有机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成品、溶剂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体(硝化棉)、有机过氧化物(白水)。
1、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3、进入仓库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应先开启排气扇对仓库强制通风不低于30分钟。
6、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7、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8、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9、装卸搬运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10、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2、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3、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应经常打扫,无漏撒物料,保持清洁卫生。
14、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5、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6、堆垛货品存放距离按附表二执行。
17、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8、库房内禁止分、改装,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9、各货品的储存应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20、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2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 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 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 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 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 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八条 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九条 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条 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防火有关细则,按照《太原市建设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与监控,并根据环境、季节、气候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项目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措施的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将进行严肃处理。
篇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规定安全会议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以上部门(团队)
以上人员(团队)负责人
4.1要了解和掌握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了解上期、上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条件、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艺操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有关通知和文件的精神。
4.2.3通知违规、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
4.3会议形式及负责人
4.3.1班前、班后有监控器或生产调度负责人,在班前15分钟开始,一般5-10分钟在生产调度室。记录在团队安全会议记录簿上。
4.3.2班组及车间级安全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由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记录部门和车间的安全记录。
4.3.3定期安全生产会议是对安全工作进行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目的是有针对性地指导安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部门组织安全部副部长、安全干事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由公司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地点在安全部门,负责记录。
4.3.3.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决定的问题。无故批评教育的,要以害人论处。
4.3.3.2各单位在上月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前向公司提交汇总资料。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安全部门要对参加会议的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告有关资料。
4.3.4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的工作,批准下一季度的工作计划,讨论和研究安全问题。如有必要,增加人员数量。
4.3.4.1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认真执行,对造成非执行人员伤害的,应予以处罚。
4.3.4.2公司安全委员会由安全科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4.3.5紧急会议由部门领导酌情召开。
4.4会议前,召集人应准备有关资料,列出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大纲,并在会议后发出会议摘要。
4.5在通知与会者时,应清楚说明会议的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致时间及地点。
4.6被告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前和召集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取得批准。
4.7会议决定的部门和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未经允许不出席、迟到、早退的,召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本系统由安全部分解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篇6:2024年公司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
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篇7: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篇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范文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引用法规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4、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技术科审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技术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
5.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5.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一览表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备注
1
1000万元(含)以下
4%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2%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以上部分
0.2%
5.9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10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1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12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5.13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篇9: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一)、评审内容
1、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严格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3、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1、信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信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信用管理机构反馈;信用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取消赊销条件;停止供货;
取消供货资格;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个人擅自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产品合格率未达标;拖欠货款;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管理员。信用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2、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3、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篇10: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汽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噪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篇11: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精选
总则
1、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奖惩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
3、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4、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6、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7、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8、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9、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10、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处罚条件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5、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6、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7、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8、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9、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10、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11、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12、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13、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14、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15、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16、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篇12: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目的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篇1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论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的安全责任。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如,施工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安全处室或者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安全负责。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2、群防群治制度
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分析许多建筑安全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通过检查,还可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
1、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识,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支配人们行为是否安全的思想安全文化的概念最先由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于1986年针对切尔诺贝利事故,1991年出版的(insag-4)报告即给出了安全文化的定义是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
2、安全法制
安全法制即指一个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并且按照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一方面要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另一方面,要建立、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的规定、办法、细则等,为强化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就是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控。对于完成责任书各项考核指标、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指标或考核内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应对该单位领导和安全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4、安全科技
安全科技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控安全生产全过程。
5、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安全活动的一切人力和物力及财力的总和。人员、技术、设施等的投入、安全教育及培训、劳动防护及保健费用、事故援救及预防、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花费等,均视为安全投入。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4、《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采区设计和投产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7、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9)、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0、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活动竞赛,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篇14: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篇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
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
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
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
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
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8、安检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
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
1、查出: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升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值班室填写下井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地点、隐患名称,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五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筛选隐患。
2、收集: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
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
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
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
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行,安检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有关事项规定
1、根据实际每日召开由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2、由安检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
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
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安检科,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
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
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
8、凡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又重复出现的,检查时对责任人要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一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
篇16:最新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__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__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__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篇1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xx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xx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篇18: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1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9.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4.9.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篇19: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篇20: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