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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常州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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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公示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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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所有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请考生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知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资历、专业等标准条件予以把握,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把关。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对申请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照“哪里报名哪里资格复审”的原则进行资格复审。市州网站要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和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署“资格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市州要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结果,接受举报查实;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 )”和市州网站上的证书发放公告,按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表格。

(三)有关要求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

3、资格审查统一使用国家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社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4、省级人社部门将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特别提示:不要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等“考过即通过”“报考即包过”的误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6、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补办一次。仍不补办资格审查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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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苏常州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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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2017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除警察职位)详见附件。

2.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的通知和人员名单,待体能测评、体检合格后另行公布,敬请近期时时关注。

3.提醒每个报考人员,要求并建议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前来参加复审,避免他人代审因不了解报考人员实际情况而影响审核时间和结果。

请相互转告。

附件:常州市2017年考录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除警察职位)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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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查询篇二

(一)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二)须携带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盖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所在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证明;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有效身份证;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6.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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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贸促会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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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围考生名单

张继行等75人入围我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职位面试人员按照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在2017年1月19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回复确认声明(见附件2)。

放弃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在发送电子邮件的同时,须将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见附件3)传真至我会。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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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贸促会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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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材料(各一份)请考生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6年1月21日(以邮戳为准)前寄出至我会人事部(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一号中国贸促会人事部综合处,邮编100860)。上述材料邮寄为复印件,不再退还本人。

2.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会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招考面试名单。

3.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逾期未提供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因考生自愿放弃、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出现递补情况时,我会将按规定发布公告,递补人选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5.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

四、专业科目考试初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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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贸促会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查询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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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另附同版2寸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考生姓名,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有关要求见附件4;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我会,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2)社会人员:

①社会在职人员: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须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会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并邮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6)。

②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7);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须提交由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

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回国后参加工作或待业的,同时按“(2)社会人员”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4)大学生村官:

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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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湖南岳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公示

范文类型:公告,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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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等的责任追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承诺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承诺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号、人社部第31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1、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相应处理。

3、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①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②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③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4、申请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1、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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