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仓库管理制度和要求【实用20篇】
不同的企业部门需要不同的岗位职责,这样才能让不同的部门在不同的工作面前相互协调起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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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学校食堂执业规范工作管理制度精选
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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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精选
1、杯、盘等饮食器具使用后,应用热水与适当洗涤剂配制洗刷干净,并用清水冲洗,经蒸汽高温一定时间消毒后存放在指定专柜保管。
2、切菜板、菜刀、木墩、容器应生熟分开,用后及时洗刷、刮净、消毒(食用酒精燃烧),其他勺、锅、铲等厨房用具用后亦要洗刷干净和消毒。
3、对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或教师,应劝其单独用餐,所用餐具及时分开保管,严格消毒。
4、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每学期对排污明沟、厨房周围角落进行一次消毒。
5、做好暑假、寒假后开学前食堂各类用具的'消毒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餐具消毒记录。
篇2:仓库的日常管理制度
2、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篇3: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上课铃响后,应迅速备好上课用品,静候上课。迟到者在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得调动座位或离开上课地点。
2、上下课应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待老师回礼后方可就座或解散。
3、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举手发言,回答问题声音响亮,不准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不做小动作。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室内操,动作准确到位。
5、课后值日生应及时擦黑板。
6、课间注意文明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戏耍、打闹或在走廊上奔跑、追逐、喧哗。
7、不准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严禁打扑克或做不正当的游戏。
篇4: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明细
目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材料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管员职责: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管好公司仓库的库存物资,对所收和发的货物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服务周到。
2、负责公司的境内外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等货物的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各类产成品、半成品以及客户存放品的收发工作,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入库单和领料单,做到字迹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熟练掌握各类存货的品名、用途以及货物的存放地点,运用公司ERP系统建立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明细帐,建立物料卡片,按照仓库的管理流程做到帐、卡、物一致。
4、月末仓库保管员在采购部、PMC和财务部的协助下对仓库所有物料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对盘盈、盘亏的物料除合理的、自然的损耗外,其他物料都要进行分析原因并查明原因,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仓库管理员绝对不得擅自处理。
5、积极配合采购部、生产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为公司的货物进出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公司的成本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6、仓库内严禁烟火,仓管员要学习和了解基本消防知识,懂得使用消防器材。
7、除领料员和有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和在仓库逗留,仓管员要拒绝闲杂人进入仓库。
二、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用公司管理系统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和物料卡片;半成品、产成品也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用公司管理系统设立明细账和产品卡片;逾期品、失效品、废料也分别建账。
2、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公司管理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公司管理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卡片,及时查阅公司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与卡片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仓库管理员对常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易耗品的库存数量及时和采购部沟通,做到有效的利用和控制常用物料,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各事业部(生产部、PMC、业务部及财务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仓库保管员根据处理意见及时加以处理。
三、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采购部的采购订单或采购明细、送货单、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采购部)负责处理。对于境外来料物资仓管员必须及时与采购部或者报关员沟通,根据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入库手续。
3、对于境外客户自来物料,无论是原材料还是成品或半成品,业务部都必须及时清点并做相应记录清单,由仓库摆放到统一位置,后加工领按需求领取。
4、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
5、仓管员必须见到品质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材料,必须由品质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材料处理单,并通知采购部处理,仓管员不得私自处理任何物料。
四、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管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领料单)向仓库领料,所有物料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仓管员应根据开具的领料单登记入卡、入帐。
2、A、成品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报废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B、来料加工出货,印刷完工后,由QC判定全检或抽检并点好数量,
移交印刷部打包或装箱,由印刷部负责入仓,仓管员再次确认物品名称及数量,通知业务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出货单、),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或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五、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生产部、PMC、业务部和财务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发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料报表,每月30日前上报财务部及生产部、PMC、业务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并对报表数据的正确性负责。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篇5:辅料仓库管理制度 生产辅料库管理制度
“材料仓库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仓库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发料,在该时间段内刚刚运达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车。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经开始卸货并且在中午11:30尚未结束时,有关保管员务必坚守岗位验收入库,但仓库主管务必安排该保管员免费午餐。
1)材料需要验收入库前,仓库主管务必首先通知质检员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2)保管员验收材料时,只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负责;质检员检验材料时,仅对入库材料的质量负责。边质检,边入库。质检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随时要求保管员停止入库,保管员务必配合。
3)务必在收到“随货单”后,保管员才能够进行验收入库操作。也就是说,没有“随货单”的原材料,保管员务必拒绝验收入库。
“随货单”包括正式的和临时的两种样式,由保管员收执并转交财务。正式“随货单”就应是供应商带给的,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公章。临时“随货单”由供应部主管填写,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商名称。
4)入库单上务必分别列出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比如面粉,合格200袋,烂袋3袋,湿袋5袋,脏袋7袋;比如纸箱,合格500个,烂箱1个,湿箱6个。保管员传递入库单时,应主动给会计解释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职责。
5)关于材料卸车时间:在冬季,16:30之后到达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车;17:30之后到达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车。其他材料,原则上在17:00之后到达公司的不安排卸车,但具体是否卸车,应由仓库主管根据实际状况灵活掌握。
6)原料卸车冲突的解决:当成品装车、成品入库、原料卸车在时间上或人员方面出现冲突时,仓库主管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解决:首先保障成品装车,其次保障成品入库,最后安排原料卸车。严禁首先安排卸车。
7)严禁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保管员是仓库管理人员,不是装卸工,任何人不得滥用职权、强制调用保管员卸车、入库、装车。只有保管员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后,并且自愿参加卸车、入库、装车时,仓库主管方可调动参加卸车、入库、装车。
篇6:有关合同管理的岗位职责要求
1、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2、负责根据合同价格或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4、负责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以及与施工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以及相关涉外关系。
6、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7、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7:销售管理制度及要求
一、总则
1、为规范推销员的推销行为,激励推销员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二、推销员
1、推销员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富有进取心、有服务精神、肯吃苦、业务知识丰富、掌握推销技艺、身体健康。录用推销员另行制定标准。
2、推销员的工作主要是开拓新客户、留住老客户、促成成交、收集分析和传递市场信息。具体可分为推销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营销主管分派的任务。
3、公司推销员须经培训或考试合人格后才予上岗。
三、推销计划
1、公司鼓励销售人员事先提出营销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目标,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访问次数、时间分配和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和乘车费用等要项。
2、经营销主管或地区经理审核同意后,销售人员按销售计划执行。
3、营销部门制定部门营销额经分解下到达各销售人员每月任务内,并成为主要考核依据。
四、推销过程
1、推销员一般自主进行活动。公司制定详细推销规程,且予以培训。推销员按该推销规程执行。
2、每次访问的管户,均应填写“业务推销追踪记录卡”上交主管,按《推销追踪与协调管理办法》获得主管和同事的后援支持。
3、作为推销员须以敬业精神采取各种努力和推销技巧促成交易。
4、在推销员上门推销须带足产品样品或样本、名片、背景材料等。
5、如果拟签订的购销合同应以国家颁布的标准合同文本或本公司文本为准。
6、当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的推销员自行决定;如有疑问和在授权范围外的,及进请示主管或有关部门。
7、各级主管按权限审核批准、签章后生效,对大宗、重要销售合同须律师审阅和工商部门签证。
8、推销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货款收。
9、推销员每月定期提交各类推销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五、销售价格
1、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并可印刷对外公开的报价单。
2、公司制定各种促销条件和情景的优惠、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3、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报经主管批准后能够成交。
4、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机密商业情报,谨访泄密。
5、推销人员如发现经销商不执行公司价格政策、擅自提价或降价的,应予以制止并报公司主管处理。
六、待遇与考核
1、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底薪加业务提成的薪资制度。
2、对营销人员外出的各类差旅费、住宿费、交际宴请费、交通费、补贴、津贴等,如按公司财务制度报销的,业务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以上费用由营销人员自理的,业务提成比例为销售额的%(或采用分段比例办法)。
3、除以上第二十三条情景外,营销人员享有与其他员工同样的福利待遇。
4、公司对营销人员的考核指标有:销售计划(数量)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坚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顾客开发率、老顾客坚持率。
5、营销部对营销人员每月进行业绩考核,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销售定额者,调离营销岗位另行任用或辞退。
6、营销人员的销售额外负担,不应按销售合同名义销售额计算,而应以开具发票的已实现销售实绩计算,且减除以旧换新或退货价值。
7、业务提成奖金在按期收到货款之月的'次月支薪日发放。
有关提成比例的换算规则为:
1、报价折扣。在报价的100%~90%,每降低1%哲扣,提成比例降低%。
2、延期哲扣。在延期的10~90天内,每延期10天,提成比例降低。
3、低于报价的90%成交或延期3个月以上的,不再核发业务奖金。
4、营销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核发一次性年终奖等;以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收回货款、构成呆坏帐、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职责。
七、附则
这个办法由营销部解释执行,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8: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职责描述
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篇9:室内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篇10:值班室使用管理规定 值班室值班要求
公司考勤与售饭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共用员工目前的考勤卡。考勤采用刷卡进行上下班登记;食堂采用计次消费,每刷卡一次,扣除一次消费机预设金额,与公交卡类似。卡内金额采用月初预充,月底结算方式。充值金额仅代表消费起始基数,每月消费明细汇总为当月实际消费金额,用于公司财务结算。
1. 新员工注册
公司新进员工首先要到人力资源处进行信息登记,领取考勤卡。然后到财务处进行售饭系统登记、开卡与充值。
2. 考勤
员工进出公司应进行刷卡登记,公司进门处设置两台考勤机,公司就餐人员与非就餐人员应分别到相应的考勤机上刷卡,以便食堂根据员工就餐人数做饭,禁止乱刷。
3. 食堂
公司食堂每餐安排两个售饭窗口,分别按4元/餐与5元/餐售饭。售饭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预先设置好本窗口价格。食堂人员应根据公司考勤系统登记的当天就餐人数合理调整两个窗口的餐食比例。
4. 充值
公司每月为所有员工预充300元,余额不足可在食堂处进行现金充值。公司为员工充值的余额在次月充值时自动归零,员工自己充值的余额可继续使用。
5. 结算
公司每月初为所有员工进行充值和费用统计,经各部门核实后报财务进行结算。
6. 公用卡
公司可另开几张公用卡,外来人员需在公司就餐时,可到特定部门领取公用卡。公用卡由办公室监管,需要领用的部门填写公用卡领用表及领导签字后领取,外来人员离开后由领用部门即时交回办公室。
7. 借用
公司消费卡没作次数限制,一餐可多次使用,刷卡时应间隔3秒以上,没带卡员工或朋友可借用刷卡消费。
8. 换卡与补卡
当卡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联系发卡人员进行挂失或换用新卡,否则所造成的冒刷自付。
9. 销卡
员工辞职,应到人力资源办理销卡及消费核算手续。
附:中、晚餐配置参照表
一荤二素:4元/餐
二荤一素:5元/餐
米饭及馒头按量自取,汤水免费。
篇11:外包食堂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五四”制字串】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物“四定”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
五、1、勤洗手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被褥4、勤换工作服
篇12: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 电动车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驾驶、停放、充电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符合国家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第四条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兼顾便利、分类施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消防等市、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设施的检查力度,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依照各自职责及本规定,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七条民生服务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本企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并制定电动自行车及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的举办者、管理者,应当对其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加强安全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驶、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充电等活动的安全巡查。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本行业生产、销售及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指导、督促会员依法使用电动自行车。
第九条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驾驶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履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责任。
第十条未按本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通行、驾驶、充电和停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符合国家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且具备强制性认证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禁止生产、销售、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电动自行车。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采用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具体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禁止对销售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影响安全;
(三)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翻新等改装行为。
第十五条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如实提交以下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登记: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车辆所有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行网络申请登记,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流程,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委托社区工作站、行业协会和农贸(农批)市场管理者收集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材料,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企业所在行业有行业协会的,可以由企业向所在行业协会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由行业协会将申请登记材料提交市公安交管部门;
(二)个人及企业所在行业没有行业协会的,可以由个人及企业向所在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由社区工作站将申请登记材料提交市公安交管部门;
(三)农贸(农批)市场的商户可以向市场管理者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由市场管理者将申请登记材料提交市公安交管部门。
第十七条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查提交的登记材料,查验车辆,并核发号牌、行驶证和电子登记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运用智能信息化管理手段,研发电动自行车智能信息化号牌,依照核定的非机动车号牌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八条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九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电动自行车因灭失、毁坏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需要更新的,可以直接申请办理更新登记。
变更、更新登记按照申请登记的方式办理。
第二十条民生服务行业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登记的用途进行使用,并坚持自用原则,不得交由其他企业或者人员使用。
第二十一条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本行业电动自行车上使用颜色、式样统一并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专用标识。
第二十三条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实际通行条件,会同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按程序公告实施。
第二十四条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市公安交管部门确定的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通行。
第二十五条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需要,商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通行区域、时段进行调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按程序公告实施。
第二十六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并携带行驶证;
(二)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三)不得饮酒驾驶;
(四)不得逆向行驶;
(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六)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七)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八)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九)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
(十)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十一)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十二)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十三)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附载儿童的,应当确保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十四)法律、法规关于交通安全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要求安装号牌或者过渡期标识,不得故意污损、遮挡。
第二十八条电动自行车应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摆放整齐,不得妨碍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
下列地点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一)机动车道;
(二)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内;
(三)地下车库、住房和办公室内;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停放的其他有关地点。
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和住宅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第三十条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保证电源匹配,设置专用插座,敷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配备灭火器材。不得私拉电线和插座进行充电。
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和住宅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充电设施。集中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智能充电控制功能,同时安装电器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由充电设施运营方设专人对集中充电设施实行定期检查。
第三十一条设置集中充电设施以及提供充电服务的单位应当实行安全责任制,购买合格产品,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建设、安装和验收,并建立充电设施安全档案。
负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确保安全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充电;
(二)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
第三十三条个人和企业应当向具备资质的商家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并保留购买凭证,以备查验。
蓄电池及线路存在老化或者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不得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生产企业、销售商,应当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蓄电池,建立回收台账,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禁止未依法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具体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过渡期标识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企业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注销登记,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列入企业诚信记录。
个人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注销登记,处五百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二千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扣留车辆,处五千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第四十三条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驾驶人应当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所称的民生服务行业包括以下与民生密切相关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
(一)医疗卫生行业;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六)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民生服务行业范围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施行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发放行驶证、号牌和电子登记证;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发放过渡期标识,有效期至20xx年8月1日。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3年。
篇13:电动车管理制度要求 电动车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1.电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若车篓内物品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2.学生上放学期间不得骑电动车。
3.教职工电动车进出学校及停放,要服从保安人员的安排、引导;若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电动车将禁止进入校园停放。
4.教职工因电动车无锁,出现电动车被偷,学校概不负责。
5.对于不按规定地方停放,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者,学校将把车辆清除出校园。
6.教职工进出校门要主动下车推行,不准在校园内骑电动车。
7.教职工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时要注意安全,不骑快车,横穿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8.教职员工电动车不得在学校充电。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14:小学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小学食堂管理制度与细则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保管好食堂财物用具,及时洗净、收藏,热情招待来客,及时关闭食堂门窗、电灯、电扇,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处理好食堂偶发事项,并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12、不准在校内搞其它副业式经商,不在食堂内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进行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15、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篇15:外包食堂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和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_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朽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篇16:仓库管理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精选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出现损失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和管理者全额赔偿、
篇17:物流仓库管理制度内容
仓库管理是现代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及时供应生产需要、合理储备、加速周转、节约货物使用、降低成本以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仓库管理制度已成为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条库位规划
货物管理室应依货物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第二条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开关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依据货物的属性(组别)分区存放,同类货物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区存放以利管理。收发频繁的货物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将货物依货物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存放库位标明于料卡或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三条货物堆放
依据货物数量、特性、要求及出库频度进行垛位规划及堆放层级。
第四条库位标示
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层次类别依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库位流水编号;
通道类别依顺序编订;
仓库区位依顺序编订,并定立明显标识。
第五条库位管理
仓库工作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按批次出库”的原则制定存放方案,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一条安全库存量设定
用量稳定的货物由物流管理人员依据潍柴的月产量,按照省内库存3天、省外库存5至7天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库存周转量计划,设定安全库存的上限及下限。若生产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及时修订库存周转量计划。
第二条库存量查询监控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按计划查询仓库即时库存情况,视情况分类报表输出,并对库存情况进行分析,为提醒供货厂家进行货物补货、退货提供依据。
第三条送货通知
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低于安全库存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与潍柴采购部等部门联系(电话或邮件方式传达信息),请示是否对货物进行补货,确认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退货通知
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高于安全库存或长期停用(存放期超过60天)或由于质量原因被判不合格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向厂家业务人员反馈,提醒其做退货处理。
第一条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可存放货架(如存放货架者需在料卡上填上仓位编号及货架编号)。
第二条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三条仓库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货物如有损失、变质、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四条保管货物要根据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仓位),同类货物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五条保管货物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配套货物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六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七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库应得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检。
第八条每年年终仓管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共同处理库存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产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篇18: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培训美篇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
篇19: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1、库房有专人负责,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2、主食、副食分库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__变质、发霉生虫、搀杂搀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食品按类别、品种等分架,隔墙、整齐离地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5、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等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6、冷冻设备要定期除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出、入库要有手续,建立帐目,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核对,帐、物相符,日清月结。
10、定期盘点,防止物品、食品腐烂变质、虫蛀等现象发生。
11、非仓库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入库。
篇20:单位食堂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一、目的: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就餐行为,结合公司食堂运营情况及安全管理,为全体员工及外来就餐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地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用餐所有外来人员(即非本公司员工。如:外来施工人员、设备安装维护人员、供货商及送货人员、洽谈公务来宾等)。
三、职责:
1、办公室
1.1办公室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管理;
1.2办公室后勤文员负责餐票售卖、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
2、各部门
2.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配合执行本制度;
2.2责任部门及人员协助外来人员对餐票的购买,并引导至公司食堂用餐。
四、内容:
1、用餐时间
1.1早餐时间:07:20-08:00
1.2中餐时间:12:00-12:45
1.3晚餐时间:17:00-17:30(夏季)
17:30-18:00(冬季)
1.4提前或超出规定用餐时间,食堂将不供应伙食。
2、就餐流程
2.1对于短期(2天内)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下)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办公室后勤文员处购买餐票,然后再带领用餐人员去公司食堂就餐;
2.2对于长期(2天以上)在公司用餐的批量(3人以上)外来人员:部门接待人员在用餐前填写好《外来人员用餐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报办公室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到后勤文员处一次性购买餐票,交给就餐人员去食堂就餐。如餐票用完,工作还未结束则继续进行申请并登记。
3、餐食费用标准
3.1早餐票:2元/张/人
3.2中餐票:5元/张/人
3.3晚餐票:5元/张/人
4、外来人员就餐制度
4.1按规定时间凭餐票在公司员工食堂用餐;
4.2排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3用餐人员就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食堂干净整洁;
4.4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视情况做相应赔偿;
4.5汤、主食等食品请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浪费粮食;
4.6餐后请将餐具送到碗筷收集处,并将餐具分类摆放好,残渣剩菜及骨屑均需倒入泔水桶内;
4.7短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在食堂领取一次性碗筷;
4.8长期在公司用餐的外来人员请自备碗筷。
五、附则
1、客户单位审核、考察按《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执行;
2、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