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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精品20篇)

沿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不受海商法调整,而是由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据此制定的《公司行政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以下是二秘网小编整理的公司行政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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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厉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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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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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绩效考核细则管理制度方法范文

范文类型:细则,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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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管理目的:

1、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2、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对员工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上一考核期工作进行总结,为绩效改进及员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业绩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三、绩效考核对象:

1、除公司总经理以外所有转正员工,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统一绩效考核;

2、试用期内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

四、绩效考核周期:

所有参加考核员工一律实行月度考核。

五、考核责任:

1、员工:进行个人绩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和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突破性成就。

2、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掌握绩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属员工个人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3、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4、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六、绩效考核指标及流程:

1、设定绩效目标:

(1)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将目标分解至基层主管,由基层主管拟定每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目标。

(2)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3)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辅导与观察:

(1)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过程是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日常的绩效辅导是保证绩效目标达成的重要管理步骤,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2)绩效观察,是直接上级有步骤、有方法地观察、收集下属绩效行为和工作结果的过程,是对员工作出绩效评估的基本前提。

3、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著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贪公款的;被有效投诉的;考核评分排在公司倒数二名内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7)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8)考核结果正态分布原则:为保证考核等级有效拉开差距,考核结果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如表所示),特殊情况下,如果部门员工考核结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门负责人须特别说明。

4、绩效面谈:

(1)绩效面谈是一个双向的、正式的沟通。

(2)被评为“1、3、4”员工,必须由其上司(总经理)进行面谈。

(3)每月10日前HR拟定绩效面谈计划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绩效面谈由人事行政经理(HR助理)督导实施、跟踪落实,并负责保管/归档面谈记录。

5、绩效改进:

(1)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2)上司必须与下属共同讨论,进行差距分析,制订“绩效改进计划”,并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下属得到切实的改进与提高。

(3)上司、员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应共同监督、检查改进计划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

七、绩效奖金分配

绩效奖金分为两个部分:完成月度目标奖金和完成年度目标奖金。月度奖金当月考核当月发放。年度奖金经考核后按年底在册员工一次性发放。

八、绩效考核申(投)诉

1、员工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2天内,对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头申述。上司在给予解释与说明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员工可在公布考核结果的3天内填写《员工投诉单》交HR复议处理。HR应在接到投诉单的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正式书面回复员工,如属直接上司故意为难、公报私仇等行为的,将对责任人处4级惩罚。

2、如员工仍不认可公司处理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调查处理。

3、《员工投诉单》由HR统一受理,并负责处理结果的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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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内容 论中小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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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为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能够达到激发员工积极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机制,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合规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章制定原则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董事长、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董事会约定的其它人员。

第七条年薪制采用模式为:年薪=基薪+绩效年薪(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告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的员工,需支付风险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冲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以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

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35%—45%)

(二)岗位工资根据职务高低,岗位的繁简轻重、工作辛苦条件确定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五类13个级别的等级序列,具体级别见员工工资标准表,在工资总额中占(30%—40%)

二、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服务;

2、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三、绩效工资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层管理人员外,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工程质量、工作贡献等因素相联系;

3、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15%—20%左右;

四、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加班津贴、夜班补贴、出差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二、员工岗位工资的核定

1、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级别,经过一年的考核,再作调整;

2、根据岗位变更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更后的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绩效工资

一、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二、人事部根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的绩效工资金额

三、考核结果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发放

第十五条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六条非正式员工包括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员工、临时用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七条非正式员工实行简单等级工资制,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应聘岗位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的80%计算;

第十八条除试用期员工以外的非正式员工工资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非正式员工不参加绩效考核,相应不支付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非正式员工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5日

第二十二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实施,解释权在董事会中高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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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10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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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事业单位的原则。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五条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登记管理机关与登记管辖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下列登记管理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本细则,拟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二)依法保护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条例和本细则的执行,依法处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主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第十二条 省级以下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履行的登记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和本细则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一)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中央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中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国有重点金融机构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本条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应当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直接或者间接使用省级财政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本条上述事业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应当由省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下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和本细则规定。

第十六条 不同层级单位联合举办的事业单位,由其中层级高的单位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同一层级、不同行政区域单位联合举办的事业单位,由其各自行政区域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的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地方登记管理机关不得登记名称冠“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的事业单位。

第三章

登记事项与登记程序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名称是事业单位的文字符号,是各事业单位之间相互区别并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首要标志,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一)字号:表示该单位的所在地域,或者举办单位,或者单独字号的字样;

(二)所属行业:表示该单位业务属性、业务范围的字样,如数学研究、教育出版、妇幼保健等;

(三)机构形式:表示该单位属于某种机构形式的字样,如院、所、校、社、馆、台、站、中心等。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事业单位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名称不得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造成欺骗或者引起误解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

第二十二条 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和注销登记未满三年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

第二十三条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事业单位使用一个名称。申请人申请登记多于一个名称,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确认必要的可以核准登记,并在法人证书上将第一名称之外的名称以加括号的形式显示在第一名称之后。

第二十四条 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住所是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个事业单位只能申请登记一个住所。

第二十六条 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宗旨是指举办事业单位的主要目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对事业单位可以开展的业务事项的界定。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应当符合宗旨的要求,并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

事业单位应当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涉及国家实行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业务事项,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后,方可申请登记;对已经取得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事业单位,核准登记的相关业务事项不得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范围。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按照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该事业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的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不得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指事业单位的收入渠道,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不包括下列资产:

(一)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

(二)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

(三)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

(四)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

(五)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程序依次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章、公告。

(一)申请。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有关登记请求。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登记申请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三)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登记条件。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时,发现登记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发(缴)证章。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六)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第三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登记管理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四章

设立登记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住所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第三十八条 批准事业单位设立的文件种类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举办单位决定设立的文件;

(四)其他批准设立的文件。

第三十九条 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四)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五)章程的修改程序;

(六)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七)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一)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二)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四)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五)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第四十一条 因合并、分立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第四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 、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住所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等。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准予变更登记的,向其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被注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

第五十五条 经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终止。

第七章

证书使用与管理

第五十六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应当置于事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

第五十七条 事业单位进行下列活动时,应当向有关部门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二)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三)开立银行账户、贷款;

(四)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五)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八)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九)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十)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十一)申办海关事宜;

(十二)有关部门要求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第五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限期有效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第五十九条 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废止但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

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第六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故意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六十二条 除登记管理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六十三条 事业单位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换)领。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收回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使用新的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使用原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依法实施下列监督管理:

(一)监督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和提交年度报告;

(二)监督事业单位按照登记事项从事活动;

(三)制止和查处事业单位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

第六十六条 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二)资产损益情况;

(三)对条例和本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五) 涉及诉讼情况;

(六) 社会投诉情况;

(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六十七条 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五)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六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其他相关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六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和有关情况审查后,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决定。

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作出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发现问题的,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处理。

第七十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

(一)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的;

(二)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三)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四)抽逃开办资金的;

(五)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

(六)违反规定接受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捐赠、资助的。

第七十一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登记,并给予警告;登记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七十二条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核准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被撤销的登记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准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核准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核准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核准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准登记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七十四条 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提供安全、方便、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未经核准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事业单位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第七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从事有关登记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事业单位、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事业单位从事有关登记事项的活动情况。

第七十六条 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登记管理中的不当行为。

第七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和下级登记管理机关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核准登记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登记申请或者不予登记的理由的。

第七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办理登记、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登记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法定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核准登记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准登记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依法核准登记的。

第八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登记管理,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法定机关责令其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登记管理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其他法定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三条 申请登记、报送年度报告和申请补(换)领证书,应当使用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纸质或者电子格式文本,可以通过送交、邮寄、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报送。

第八十四条 无法提交本细则规定提交的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第八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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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声明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声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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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案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二、案卷管理应确定固定的场所、设备和设施,专柜专储,要有严密的放火、防盗等防范措施。

三、办公室负责案卷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编号、装订、归档、保管。

四、各执法单法执法完毕的案件文书要齐全,并及时交办公室,办公室接受案卷时要逐卷登记并办理交接手续。

五、对五大类备案的案卷要专人登记、造册管理。

l、上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上级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

2、跨行政区域的案件;

3、涉外案件;

4、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

5、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案件。

六、凡借阅、查看案卷等,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必要的手续方可借阅、查看,并限期收回。

七、管档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尽职尽责,无案卷管理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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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垃圾分类管理明细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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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园垃圾分为四大类:

垃圾分类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纸,废旧家具,废旧织物)。

2、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制的生活垃圾:剩饭剩菜、菜叶、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旧光灯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污染的纸巾,一次性快餐盒,烟头等)。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幼儿园操场设置四大类垃圾箱,全园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小区的大垃圾桶里,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理。

4、厨余垃圾:剩饭剩菜等由签订协议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运。由厨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台帐。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后投放至小区的大分类箱里,由物业统一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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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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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修订形成本制度。

1.行政值日每天应佩戴标志准时到岗、离岗,并负责检查值班教师到岗情况。

2.早晨,值班人员于7:30以前到岗。在校门负责学生入校秩序、处理突发事件。放学时,负责在校门口管理学生出校、疏导校门口的交通。放学后,对学校各班清校、门窗、电器关闭情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所有师生离校时方能结束当天值班工作离校,做好值班记录的交接。

3.行政值日每天应认真做好课间操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应提前到岗,协助搞好学生的上下楼安全保障工作。

4教学常规检查。每天上下午至少各一次对学校课堂教学工作进行例行巡视、教师的按时到岗情况进行检查、教师的办公情况进行了解,按照行政领导值班检查表进行记录。

5.行政值日应该经常巡视校园,检查校园卫生、停车、安全等情况。课间应主动在各层楼道、学校操场等处进行巡视,保障学生正常安全的课间活动。

6行政值日是当日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处理当日校内突发性紧急事件,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行政值日有权处理学校当日发生的一些其它事情。

7.行政值日有事请假,事先应找好替代人,并口头告知有关人员。

8.每天对照《行政检查表》例行检查,认真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反映到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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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任何公司适用的行政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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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13、没有按规定和程序私盖公章或开出介绍信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做好上级与公司的文件及时传阅和电话通知,延误一次罚款10元。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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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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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

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

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

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12、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二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三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四

为了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实现多家连锁经营的战略目标,公司人事部在积极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时,决定实行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制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细则如下:

1、内部推荐人才的原则:

1.1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向公司人事部推荐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将不定期公开公布公司招聘的岗位及任职资格要求。

1.3 推荐人必须保证被推荐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

1.4 被推荐人的面试、录用流程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所有推荐资料需先发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筛选后,进行初试,再推荐至用人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2、奖励办法:

2.1 被推荐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奖励推荐人第一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试用期结束的次月;被推荐人转正后工作满三个月后,奖励推荐人第二笔奖金,发放时间为转正后的次月。

2.1.1 成功推荐学徒、学员、承办员者,第一笔奖金为50元,第二笔奖金为50元;

2.1.2 成功推荐辅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笔奖金为100元,第二笔奖金为100元;

2.1.3 成功推荐主修、副经理、经理者,第一笔奖金为200元,第二笔奖金为300元;

2.1.4 成功推荐副总经理、总经理者,第一笔奖金为500元,第二笔奖金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总经理提交《内部员工推荐人才表》,经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奖金。

3、实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总经办(人事部)及各店长、经理共同负责。

3.2 本制度自文件审批之日起执行,如有更新,另发文说明。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五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六

1.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之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改善及业务发展的方案,以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增进公司营运以及激励员工士气等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提案内容以及对本公司生产、营运范围、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

2.1.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行政效率之改善;

2.1.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之改善;

2.1.3有关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等;

2.1.4废弃能源/废料之回收利用;

2.1.5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2.1.6其他有助提高运营绩效或降低营运成本等。

2.2提高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均列为不适当之提案不予受理:

2.2.1攻击团体或个人之提案;

2.2.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2.2.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之提案,其内容相同者;

2.2.4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者。

3、提案

3.1提案人或部门车间,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行

政部审核。

3.2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

4.1审查组织: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部门经理担任成员,行政部经理担任召

集人(并协助主席召开会议),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席;

4.2审查程序:“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看提案需要,召开一次或多次的委员会议,审查

所交的提案表,并以“评分表”(见附件二)核定,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5、处理

5.1被采用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同志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稽查;

5.2被采用提案:将原件发还提案人;

5.3成果检讨:

5.3.1实施之提案,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并每月填写“成果报告表”(见附件三),经过三个月的实施后,再转呈“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5.3.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成果报告表做审查,并以“实施成果评分表”(见附件四)详作核定。

6、奖励

6.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由“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50~200的提案奖金;未被采用者发给1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6.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发给100~500的奖金;

6.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6个月)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准核发500~2000元的奖金;

6.4团体特别奖:以部门为单位,半年统计一次,发给人均提案最好、最多的部门(至少需提案二件)奖金500~1000元,以激励士气。

附则:

1、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合法者,其权益属于本公司所有;

2、公司职工如有好的创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将其填写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会尽快处理;

3、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七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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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量化评分表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小学,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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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提教育教学质量。特订立以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提高认识,加强自身素质的锤炼,广泛订阅教育杂志,努力探索教学方法,积极投入继续教育。

二、学校领导切实加强教学工作管理,做到检查到位,量化打分,综合评定,将检查结果记入年度考核,与评优、晋级、评职挂勾。

三、中层及以上干部每期听课以教育局规定为标准。

四、教学五认真是反映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学校评价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故采取量化评分法。

1.备课。

(1)语数科必须超前备课,若实际备课数量与实际教学进度少1节扣1分。

(2)备课就有课题,有教学三维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等,若少1项扣1分,以检查记载为准。

(3)教龄15年以内教师必备详案。详案至少不能是雷同的几个干条条,或者数学教案为几道简单的.题目。违者,检查到一次扣3分。

(4)语文数学必须分课时备课,且必须有每课时目标,违者,检查到一次扣3分。

(5)其他学科专职教师分年级备课,与语数科同等对待。

2.上课。

不按课表上课或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请假未填写调课单的,扣责任人1分/节。

3.批改作业。

(1)作业的布置:任课教师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布置作业要根据学科特点,有利于学生知识的掌握与巩固。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应该写周记或日记,二年级的学生可试写。

(2)作业的批改量:作文全部精批细改,语文、数学的作业全批全改。

(3)批改作业的质量:精批细改的作文,必须要语句勾通,错别字的纠正,有眉批、旁批、有鼓励性评语、有等级、有日期。语文科作业的批改要根据年级不同特点,结合课文内容,要有批改标记,有更正纠错、有日期,有等级。数学科的作业批改要判断正确,有批改标记,有重点纪录,指导性更正,有日期,有等级。其他各科可参照语数科进行。

(4)作业类别要求:语文应有作文、学习指导、周记(日记)[3-6年级]、生字书写;数学应有学习指导、课本作业;其他科目根据实际安排作业。

(5)作业未全批全改,缺的扣0.2分/人次。作业类别不足的扣2分/类。

4.辅导学生

(1)课外辅导学生要有记载,每期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0.1分。

(2)后进生档案没有认真完成的,扣1分/人。

5、教研

(1)教学工作无教学计划,无教学总结,每次扣1分;

(2)积极参加学校和年级组的教研活动,缺1次扣2分;

(3)教研活动无计划、无总结、无记载每次扣1分;

(4)不交或不按规定时间交教研资料每次扣1分/次。

五、音体美专职教师除搞好教学五认真外,要加强特长生的培养,合理利用时间进行单项训练,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主动配合各部门搞好教育教学活动,每次由学校根据目标责任制考核学生,将分记入该教师的年度考核之中。

六、检查结果的运用:将平时检查的情况累计扣分计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作为教师个人的扣分。年末未扣分的教师另加2-5分。

七、教学常规注重过程管理,每次检查结果将向全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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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量化评分表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小学,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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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地点:各学部教师办公室或集体备课室

㈡、时间:文、理科不同时,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㈢、负责人:备课组长

㈣、一般程序及任务

1、质疑问难,研讨下周所教的教材;

2、研讨下周每节课如何引导学生紧张、高效地自学,达到五个“统一”:

⑴、统一进度(划分课时);

⑵、统一学习目标;

⑶、统一思考题和检测题;

⑷、统一课堂作业;

⑸、统一教学过程。

3、研讨如何突破难点:学生看书练习后可能出现哪些疑难问题或错误,学生更正、讨论后还有哪些问题难以解决,教师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讲(补充、纠正、拓展,即走出教材,指导运用,提醒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根据集体备课定下的路子(框架),写过渡语等,充实内容,形成有自己风格的.教案。

1、星期五之前,学部教务处审阅写好的下周教案。学部校长要检查审阅情况。复习阶段(中考、高考前及期末考试前)要求每天写好二天的教案,学部教务处审阅。

2、如教案不合要求,则重备,重送审,并作出记录。

上完课后,写好教后录(讲课后的体会),总结经验,睁教训,积累资料。

1、学部除教务处审阅教案外,定期组织教师互阅教案,评选优秀教案。评选结果作为考核,奖励教师的条件之一。

2、校长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各学部教案,列入对学部师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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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员工作息管理制度细则精选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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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定点、定人、定责。

午膳学生用餐在指定餐厅,午休在本班教室,由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值日行政落实。值日教师全面负责午膳学生午间纪律及文明督导。管理学生午休、做作业,督促学生安静进行午休,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好中午的作业,或做以静为主的`如看书、练字、画画等学习活动。

2.实行点名、登记制度。

当班值日教师亲自对午膳学生进行午间点名、登记,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点名登记情况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3.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

4.餐厅管理员(免费用餐的老师)职责:

(1)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2)组织学生排队盛饭;

(3)巡视、督促学生吃饱饭;

(4)教育学生用餐讲文明、讲礼让、讲卫生;

(5)负责给学生打汤,防止烫伤;

(6)组织学生洗碗,整理餐具;

5.宿舍生管职责:

(1)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2)做好学生的点名、登记、汇报工作;

(3)组织学生进行午休;

(4)组织、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或看书。

(5)教育学生午休、做作业、看书讲文明、讲礼让、讲卫生。

(6)负责宿舍、学生做作业、看书所在教室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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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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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考核理念

一、考核目的:

第一条 为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

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公司管理及战略目标的有效运行及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单规范;各部门考核工作应以各部门考

核标准及考核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主体:

第三条 各部门管理者是考核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在本公司战略目标指引下,运用绩效考核方式,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员工。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部门管理者的基本职责。

四、被考核对象:

第四条 考核对象:德润公司全员;本考核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企业中高层及中层基层员工。(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培训期及试用期人员不参与本制度的考核,参与部门内培训期及试用期考核流程)。

五.考核方法:

第五条 以KPI(关键业绩指标)为主,根据情况附以360度考核方法和个人行为鉴定法为公司主要考核方法。各部门KPI指标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各部门工作性质确定,权重比例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经绩效管理小组讨论后进行月度、季度或年度调整。个人行为鉴定法依据《德润公司员工手册》第 条,如有违反员工手册第 条的员工经办公室按部门统一整理后(时间: )交各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在考核分数中进行减分。360度考核法运用于对公司中层领导的考核。

六、绩效考核相关名词解释:

1 绩效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员工品性、业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和评价。

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关键业绩指标,是通过对组织内部某一流程的输入端、输出端的关键参数进行设置、取样、计算、分析,衡量流程绩效的一种目标式量化管理指标。

3 360度考核:是一种从不同层面的人员中收集考评信息,从多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核并提供反馈的方法,考评不仅有上级主管,还包括其他与被考评密切接触的

人员。

4 个人行为鉴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违反公司相关考勤、卫生、培训、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而被处罚分数或者有建议性提议、突出性表现而被奖励行为的结果。

六、客观基础:

第六条 对不同部门工作岗位或不同专业的专业人员及公司关键岗位进行考核评价,要克服主观随意性,力求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基础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工作有效性的客观要求以及工作成果的客观要求。

七、公正基础:

第七条 对于难以量化与精确度量的工作行为,必须力求公正。公正性的基础是员工对事业的认同,对工作任务与目标的承诺,以及各级管理者保持公正,承担其考核主体的责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一、绩效管理小组:

第八条 绩效管理小组是由本公司总经理、业务部、编辑部、印务部、编辑部、储运部及人力资源部部门领导组成的公司绩效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于绩效考核结果及相应的薪资调整拥有讨论权及决定权。

绩效管理小组依据本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各部门KPI指标及指标值,并分解到各中层部门,并对中层主要管理者进行考核评价。

在必要情况下,公司总经理委托相应部门(人力资源部或其它部门),对小组成员进行考评。

二、分系统考核:

第九条 各中层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绩效考核子系统,在公司的基本制度范围内,进行“目标管理导向”的绩效考核。通过上级和内部客户两个方面的考核,有效地完成各子系统的目标任务,实现整体的战略方针与战略目标。

三、分层考核:

第十条 业绩指标的考核分三个层次:公司中层领导、基层员工目标考核、及公司特聘(特殊)人员考核。

其中: 企业的总体目标考核成绩与全体员工的奖励基金按规定比例挂钩。

部门主管年终考核成绩与部门全体员工的考核成绩挂钩。

部门员工的业绩目标是主管业绩目标的分解目标。

四、反馈和投诉系统:

第十一条 员工对绩效评价不满,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投诉和申诉。对于投诉和申诉内容经绩效管理小组讨论予以受理解决及驳回(三日内给予答复)。绩效管理小组是中层及基层员工投诉和申诉的最高权力机构。

五、月季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制定月(季)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表,按计划开展工作,(相应计划表、会议内容表、述职报告及各种报表应一式两份交上

级直属部门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各部门主管应对本公司员工工作全程予以指导、监督、激励和制约,确保部门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章 各部门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

1. 中层领导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按部门)

2. 公司基层员工考核标准及考核方法:(按部门)

第四章 考核时间

1.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2.季度考核:在每一季度后第1个周内完成季度考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3.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14个工作日内结束。

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一、 服务于薪酬与奖金分配:

(1)考核等级/比例:

个人绩效津贴比例:

根据个人职务、职等、层级分类,F1-8不做考核,其他人员参照《薪资管理办法》中的考核工资标准。

(2)个人绩效津贴给付比例:

优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20﹪; 甲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100﹪; 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90﹪; 丙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80﹪; 丁等:当月绩效基本津贴×70﹪。

(3)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优等:当月绩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当月绩效考核80-90分 乙等:当月绩效考核70-79分 丙等:当月绩效考核60-69分 丁等:当月绩效考核59分以下

(4)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1 .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2 .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在各部门薪资档次范围内进行上调或下调: 优等:薪资上调二级档位 甲等:薪资上调一级档位 乙等:薪资档位不变 丙等:薪资下调一级档位 丁等:解雇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如下:。

考核结果用于确定月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用于年终奖确定;

考核结果用于职务等级工资的“薪级”微调,以及“薪等”与“薪级”普调。(参阅(《德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结果是对员工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根据,根据考核结果对部门员工采取末位淘汰制度,对于连续三个月考核成绩最低者经公司绩效管理小组讨论决定后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考核归档

各部门员工及中层领导考核结果及各种上报报表、工作计划、会议提纲、述职报告及考核原始记录经统一收缴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审阅后统一交行政部整理归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有效期为两个业绩年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绩效管理小组。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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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卫生,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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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新建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

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

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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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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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用餐程序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 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 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 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 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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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小型企业绩效考核管理问题研究情况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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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核心,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及创建品牌的关键,亚泰建筑公司的管理体系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工作重点,围绕项目部的各项管理目标而开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竞争机制,激发项目部的活力,调动项目部的积极性,是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必须和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挂钩,特别是利润挂钩,否则项目部就会缺少竞争动力,公司就会缺少发展活力。因此建立一个新型的、科学的绩效挂钩薪酬分配机制势在必行。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及分析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现状

目前,公司的项目管理是以项目部的目标管理为核心,项目部是建筑公司经营管理基本核算单位,建筑公司依据集团公司效绩考核标准审定的企业级别,按各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工资标准,所有项目部之间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工资在同一标准下基本相同,没有差别。

(二)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薪酬制度,没有灵活有效地运用公司的企业级别评定、职别评定、薪酬制度和竞争机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没有针对各项目部承担任务不同来确定管理人员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传统的薪酬分配体制,在这方面的工作没有改革创新;

2、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项目部之间缺少公平竞争,没有积极性、主动性,等、靠、要思想极其严重;

3、在现有的薪酬体制下,薪酬分配没有和利润挂钩,项目部参与市场竞争意识差。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竞争的企业就等于没有竞争意识,没有生存空间,长此以往不利于公司长期稳步向前发展。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建筑公司项目部承建的工程项目,由于规模不同,产值不同,产生的经济效益与付出也不同。建筑工程规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风险更高、付出更大。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却无差异或固定不变,这种工资无差异化,使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工资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同,透过现象分析其本质,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这种薪酬分配不公是现代企业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义。由于现有分配体制,体现不出高风险、高回报,会使项目部里的个别管理人员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进取,不克尽职守,管理积极性不高,管理松懈,甚至玩忽职守。由此更会加大公司的监督管理难度,特别是工程成本的监督审核、控制难度将会加大,也会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难度。合理的薪酬分配体制应与市场规律有机地结合,那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非竞争”的平均主义不能做到绩效的统一。各项目部管理人员之间工资标准不应按同一个平台去操作,应参照集团公司对企业等级划分那样进行效绩划分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挖掘人的潜力,充分调动项目部的竞争意识。

解决好薪酬分配同项目绩效挂钩、同利润挂钩的竞争机制,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保证建筑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是评价我们管理科学与否的具体体现。

三、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项目部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职别、职级人员实行不同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分配同管理目标挂钩,既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争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减少人为的分配不公现象发生;

2、不搞“保险承包”。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施工条件,采取不同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目标管理,在目标的确定上,要以项目部经发奋努力才能实现的先进水平为标准,制定合理的目标,应避免“不费力,无风险,稳收入”的目标管理,要做到客观、公正;

3、不搞“形式”。在项目管理中,要重视过程控制,重视量化管理,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或计划目标过低,应及时调整目标,使每个项目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风险压力,又能充满信念,公司的经济利益又能得到保证。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按集团公司以“职位(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对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重新规划。即根据集团公司的岗位职位评价制度,依据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岗位、学历、职称、职位确定岗位、职位工资标准;依据项目规模、工程造价、施工期间、未施工期间制定效益工资标准;根据产值、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奖金分配。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职位(岗位)工资确定标准:

一级项目经理每月工资2700元;

二级项目经理2600元;

三级项目经理2500元;

高级工程师2100元;

工程师1900元;

技术员1500元,有学历的保管员、材料员450元;没有学历的材料员、保管400元;对于项目经理,工程师一年内,在公司及建筑市场没有竞争到工程,岗位工资按相应的管理人员重新确定,多发放的工资在下年度工资中扣回,连续两年没有工程项目,撤销其岗位。

中小型企业绩效考核管理问题研究情况报告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__)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中小型企业绩效考核管理问题研究情况报告篇五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在公司建立灵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机制,彻底打破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的身份界限,使员工收入与岗位、工作实绩结合起来,与公司整体经营收入情况相挂钩,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形成重实际讲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风,从而保证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结构工资制度。

一、工资分配方案总体思路

本工资制度将全体干部职工原有工资待遇封存,装入档案,实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按照人员所从事的岗位确定工资标准,着重体现公司员工个人收入与岗位所在部门本年度与中心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司总体经营收入相结合。根据工作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坏、所负责任大小及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等因素将公司各岗位划分为六岗十九类作为确定工资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行结构工资制,按照每人的岗位、所在部门的效益情况,拉开收入差距,严格考核奖惩,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有效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弊端。形成重贡献、重实际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调动各岗位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二、结构工资制度的构成情况

本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贴、知识分子津贴、职称补贴、工龄补贴、兼岗津贴、效益工资、奖励工资、考绩工资等十一项组成,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基础工资:即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发放的工资数额,约占个人工资收入的30%。在编人员基础工资按本人档案工资中“基本工资”数额发放;合同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部门经理600元;部门副经理500元,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400元;三岗一类岗位35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岗一类岗位33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岗一类岗位30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六岗一类岗位290元,二类岗位在一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三类岗位在二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四类岗位在三类岗位标准的基础上递减10%,五类岗位根据出勤情况计发日工资。

2、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无在编与非在编的区别。

3、岗位津贴:对不同岗位因其工作条件好差、办公环境优劣确定,此项津贴对技术、服务、保安等一线工作人员给予倾斜。

4、通讯补贴: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参照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具体岗位情况进行适当的通讯费补贴。

5、知识分子津贴:不分岗位,不论在编于否,凡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职称补贴:专业技术人员,依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和自治区有关评定政策受聘人员(职称要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当10元/月,工程师及相当30元/月,高级工程师50元/月计发;工勤人员,不分岗位,凡取得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职称资格证书,依自治区有关评聘政策受聘人员均可按高级工10元/月,技师30元/月,高级技师50元/月享受职称补贴。

7、工龄补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发给工龄工资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发给工龄补贴10元/月。合同人员工龄按到公司参加工作之日起计,工龄补贴于每年元月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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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制度条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条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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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行政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损坏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对仓库物品要做到日结月清,每月将“仓库物品盘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总务处,并随时接受总务处对物品抽查盘点。

4、对学校所购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库后领用制度。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

5、领物人必须凭主管部门签发的领物申请单方可发货。

6、因现代教育的需求,对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与保管人核查后报校长室同意,方可消帐。

7、对领物人要热情服务,不得擅自离岗。

__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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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行政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行政,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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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司的业务或工作需要,使用自己购买的或公司所有的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而产生的通讯费用。(通讯费用报销标准参见附表2)

二、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不为员工购买通讯工具(手机、传呼机)和手机卡等,也不承担因维修通讯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三、如员工使用的通讯工具为公司所有,其产生的费用应由使用该通讯工具的员工负担并按规定报销。

四、员工应将自己手机及呼机号码在行政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不予以报销。

五、员工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开启登记报销的通讯工具,以保证联络的畅通。如无特殊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关闭通讯工具而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试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严重的将取消其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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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作业管理实施方案 学生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细则,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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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发展能力、提升素养的重要方式,具有检测学生学习成效,训练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优化学习策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功能。每位教师要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的有机结合,提高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通过精心组织并有效实施作业,增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从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作业领导小组:

组长:张爱娟

副组长:严勤英、陈丽君、王佳润、谢建荣、富寅娟、陆倩倩

组员:各教研组长

(一)作业布置及批改总要求

1.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及各年级的教材安排,重点了解所教年级教材的特点。

2.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设置作业,不搞惩罚性抄写。

3.重视对学生进行英语书写的训练。

4.及时批改作业。抄写类作业当天批改,练习、考查类作业1~2天完成批改。

5.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努力保证学生作业本封面填写齐全,簿本整洁,书面端正,格式统一,正确率高,及时订正。

(cd本在左上角标注清楚,并在相应位子填写班级姓名;同步练:在姓名贴上填写班级姓名,统一贴在左上角,以上内容皆有任课教师填写。)

6.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7.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

8.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二)作业本设置

【语文作业本设置】

1~2年级抄写(习字册)、听写、补充习题、写话、自主作业

3~6年级课堂作业(抄写、自主作业)、听写、补充习题、大作、小作

【数学作业本设置】

课堂作业、补充习题、自主作业

【英语作业本设置】

1~2年级c本(一年级下学期开始)、d本(二年级下学期开始)同步练习册

3~4年级c本、d本、同步练习册、自主作业

5~6年级c本、d本、同步练习册、作文、自主作业

(三)作业书写及批改要求

1.作业本封面由老师统一书写,封面上的内容要填写完整,作业本类型要标注清楚。

2.学生作业用笔及用笔颜色要统一,4~6年级用黑色钢笔或水笔(除数学操作题外),作业本上可以用修正带,练习卷和考试卷均不得用修正带。作业格式要统一。

3.学生作业本(含订正)应及时批改。批改时要一题一批,用“√”或“×”表示,批改符号要端正规范。

4.教师批改作业以等第评价,等第均为“优、良、及格”,提倡鼓励性评价。1~2年级,教师批改的等第与日期写在学生作业的下一行右下角处,3~6年级(除作文本),教师批改的等第写在计分格里。

(四)作业格式要求

【练习本(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1.每次作业的第一行要居中写课题。

2.课题下一行序号格里要标注题号,写上题目要求。

3.语文和英语的抄写、听写,应将作业纸折成四格,每格抄写或听写一个词语,一行抄写4个词语。写完一行后换一行时,要空一行,从最左边开始。

4.做完一题要空一行。

5.作业完成后空1行在右下角处画计分格。

6.如有错误,在计分格下一行最左边写“订正”。学生在“订正”下一行最左边开始,抄写或听写错误,每个词语横向订正1行。课堂练习中出现错处将题目抄写完整,订正一遍。

7.下一次作业空2行再写。

【补充习题或英语同步练习册】

1.按要求完成作业。语文一篇课文一次作业,数学和英语均一课时一次作业。

2.每次作业要求在题目右上角画计分格(长4.5厘米、宽1.5厘米)。

3.学生做错,一、二年级可把圈出的错题擦掉后在原处订正;三至六年级有订正栏则订正在订正栏里,没有订正栏的订正在错题旁边。

【习字册(1~2年级抄写)】

1.一课为一次作业,一行一批,教师发现有错字或错的词语应划出或圈出,并要求学生修改。

2.所有红色部分的字都要描。

【四线三格本、田字格本】

1.每次作业要居中写上课题。

2.课题下一行左起第1格开始书写听写内容。为了美观,写完第1个字母、音节或词语空一格再写第2个字母、音节或词语。

3.写完一行后换一行,从下一行的第1格开始书写,不用空行。

4.如有错误,在等第下一行最左边写“订正”。学生在“订正”下一行第1格开始,每个订正1行。

5.下一次作业空2行再写。

6.田字格本听写以词语为主,要写拼音。批改时字音、字形都要批改。订正时字音、字形都要订正。

【作文本(3~6年级作文)】

1.第一页第一行居中写“目录”(两字中间不空格),从第二行起写序号和作文题目,等第写在此行最后两格;第二张纸开始写第一篇作文。

2.作文题居中写在第一行。

3.正文应另起一行,左起空两格开始写,每小节均应另起一行空两格。

4.标点写在格子左下角,每行第一格不写标点。

5.成绩为等第,优、良、及格,成绩写在作文题目的右边,日期写在最后(若有总批,日期写在总批之后)。

6.一篇作文写完后换一页纸再写下一篇作文。每次大作文要打草稿,教师要在草稿上进行修改。

7.教师详批要占全班总数三分之一(有眉批或总批),每次作文交替详批的对象,每个学生至少三次作文轮到一次详批。

备注:写话本参照作文本格式,可不写目录、眉批和总批,多圈画好词好句,激发学生写话兴趣。鼓励一年级下学期开始进行写话练习。

(五)作业的控制与审核

加强作业质量监督。学校学科备课组长对作业质量进行把关,审查难易程度和配置梯度,形成每日备案。教导处定期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布置和完成的质量及批改情况,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要存档备查。各科家庭作业由教研组长把关,反思过去作业设计的内容和形式,分析低效、无效作业的形成及危害,形成新的作业设计理念。研究拓展作业设计的内容和形式。

加强作业总量监控。由班主任负责协调,对班级作业总量进行把关,审查与统筹协调本班作业总量,杜绝出现作业超量现象的发生。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以内。各班班主任根据作业总量的要求,负责合理分配当天各科作业的具体时间,同时本着“合理、适度”的原则,审定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的家庭作业。任课教师禁止布置惩罚性或株连性惩罚作业。各任课教师要主动与家长沟通,督促学生自主完成家庭作业,制止学生抄袭、不完成等不良学习行为发生。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校本特色的作业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从制度上规范教师和学生作业的行为,建立作业审查每日备案制度、常规检查制度、批改讲评制度等,从作业的数量、针对性、批改反馈等方面进行制度化规范。形成以班主任为总协调人的班级各学科作业协商机制,确保学生每天的作业能做到学科平衡、总量控制、合理分配,并注重学生对作业的反馈。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考核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学效果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作业工作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督促整改;对在作业设计、作业布置、作业批改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甚至继续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教师,将在校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实际情况予以师德考核降级处理。

3.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学校要指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合理安排学生居家学习,督促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认真独立完成家庭作业,不敷衍、不抄袭。完成作业后,应以亲子阅读、家庭劳动、体育锻炼、兴趣培养为主,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引导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思想,不跟风从众,不盲目攀比,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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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量化评分表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小学,全文共 1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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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评讲课是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重要方式。每学期校长听课不少于30节;业务教干听课不少于40节,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室工作人员听课不少于60节,原则上需对每位教师听课1次以上。

2.听课人员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听课教室,与学生作短暂交谈,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教学情况,特别是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情况;任课教师已经开始上课后不能进入教室。

3.每次听课至少1课时。

4.在听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课间休息时间,与授课教师作简短交流与沟通,或与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师该课程课堂教学的意见。

各级各类教学管理人员(指校长、业务校长、教务处工作人员)听课的对象是所有的专兼职教师。但是在选择每次的听课对象时,应有所侧重,且每次听课应有目的明确,注重取得实效,能起到促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作用。听课的重点和目的是:

1.听新聘教师的课,对其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做出评价意见,对新聘教师要肯定成绩,帮助改正不足,促进其进步;

2.听获得优质课等奖励的教师和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课程)的课,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3.听教学问题较多的教师的课,进行跟踪监控帮助,促其增强责任心,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听其他需要听的课,根据阶段性教研教改任务的需要安排听课,如作专题调研听课等。

不论新老教师,互相听课的主要目的是借鉴其他教师的先进经验来弥补自身不足,改进自身教学,以取得教育教学工作的最佳效益。

1.学科内纵向听课。同一门课程、专业之间的任课教师互相听课,可“把听课作为一种自然习得形式”,从而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接受来自同行的.信息,有利于教师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计划。

在学科内纵向听课的基础上,有时间和精力的教师可以进行学科间横向听课。教师能适当跨学科听课开展横向联系,既能获取各科教学信息,又吸取其他学科的一些基本常识,有助于拓宽教师的知识领域,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要精通所教学科的知识,而且还要熟悉相邻学科的知识,而对体、音、美、等方面知识也要掌握一些。

2.学习取经型听课。取经学习型听课,是听获得优质课等奖励的教师和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课程)的课,了解学习优秀教师

的教学改革方法,用于指导本人的教学工作为主要目的一种听课类型。听课时要抱着虚心好学、认真观察的态度。

3.帮助指导型听课。对新上岗的青年教师,或教学中存在薄弱环节的教师,有经验、有水平的老教师可在新教师的邀请下或者教务处的安排下去听课,尔后给以帮助指导,使这些教师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这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而进行的一种听课形式。

1.定时听课:即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一般是听课前将听课人、听课时间、地点等通知给授课教师的一种方式。

2.不定时听课:一般是听课前不打招呼,直接进入课堂听课。除相关教学部门安排定时听课,各类人员均可采用不定式听课的方式,随机听课。

1.了解关于课堂教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2.了解授课教师的基本情况;

3.了解听课班级的基本情况;

4.应对所听课程内容有所了解,事先了解和掌握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计划、使用的教材情况、授课时数等基本情况。

1.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包括内容是否正确,教学重点是否突出,教学难点是否阐释透彻,条理是否清晰等,信息量是否适中、具有前沿性,是否存在政治方向问题,反映出的教师专业功底如何;

2.教学态度是否认真。包括是否认真备课,教案设计是否符合导学要求,能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是否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学生学习中的实际问题;

3.教学方式与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包括电子教案或板书质量,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运用,启发学生参与程度;

4.教学技巧运用是否熟练。包括课堂气氛和课堂节奏的调适,教学特色,学习指导方法,师生交流,教学仪表仪态,普通话等;

5.课堂教学调控组织和管理是否严格。包括是否严格管理课堂纪律,督促学生干部做好考勤;

6.学生听课的精神状态和学生对教学的评价,学生到课情况;

7.其他应该了解和掌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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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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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假。

第四条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假

第二十三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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