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优秀19篇)
想领取低保那么一定要用到申请书吧!那么你是否为用申请书去申请低保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低保申请书是如何书写的吧!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农村低保条件申请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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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社保、年龄、户籍、住房条件才能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轮候
一、年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已满18周岁
二、户籍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
三、住房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或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社保条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3、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5、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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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厦门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面向普通厦门职工——申请对象+条件
提醒:这个对企业没什么要求,不限制行业、性质,但是需要单位有营业执照,不能是个体户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统一向安居集团集体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由各申请单位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篇2:2024年无锡公租房最新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户籍;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799元(含)以下、且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市区范围内取得过任何拆迁安置补偿的无房家庭。
3、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新就业人员申请租住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书,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3、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5、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应当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
2、在本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
4、不具有《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高于政府公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的;
(二)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市区有房产转让(买卖、赠予等)行为的;
(三)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四)申请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已在本市市区领取过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等补偿金的;
(五)申请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市区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六)正在享受单位住房补贴、补助或者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政策的;
(七)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篇3:徐州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年满三十五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人或配偶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二)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三)在市区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篇4:厦门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1、面向厦门户口(自己申请)
2、面向厦门上班族(公司申请)
3、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公司申请)
下面讲讲申请公租房基本条件:
面向厦门户口家庭/单身——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
(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6万元。
(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
面向普通厦门职工——申请对象+条件
提醒:这个对企业没什么要求,不限制行业、性质,但是需要单位有营业执照,不能是个体户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统一向安居集团集体申请房源、签订租赁合同。由各申请单位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厦无住房;
(二)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面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对象+条件
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
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篇5:2024广州户籍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人均保障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区域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动态化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收入层次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住房租赁补贴期限为5年。市住房保障部门对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应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补贴期限、补贴发放起止时间、补贴对象权利义务等内容。
篇6:太原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1700元/人·月。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2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含)2956.08元/人·月。
3. 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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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人群,例如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劳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复转军人、优秀农民工等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房、无宅基地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国家、省确定的优先保障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依照规定优先保障。
篇7: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
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外地户籍居民):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篇8: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大全
一、本市户籍的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2、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本市户籍的其他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6、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三、本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四、本市户籍的新就业职工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五、专业人才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六、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2、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篇9:西安公租房2024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
其中:
一、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篇10:2024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苏州市市区户籍城镇户口满5年以上(含5年),姑苏区户籍满2年;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
3、家庭收入为最低收入、低收入或中等偏低收入;
4、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房屋必须认定为申请家庭的现有住房:
1.家庭成员名下现有的全部私有住房;
2.家庭成员现承租的全部公有住房;
3.家庭成员曾经购买过的全部房改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转让满十年后不再计算面积);
4.现实际居住的属于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的住房;
5.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住房;
6.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住房;
7.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被拆迁的住房。
篇11:台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
2、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下同)1年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台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在台州市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具备稳定职业并且在台州市区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篇12:2024宁波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2、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户型: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4、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篇13:嘉兴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和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户口时间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市区(含建制镇)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2、申请人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其中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的日期分别计算到公告之日(含)。
3、低收入家庭,是指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
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900元(含)。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户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人均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篇14:惠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惠城中心区城镇居民户籍。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惠城中心区无自有产权或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独立申请人除外)。
符合本条款第1目条件的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二、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不申请住房补助
1、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2、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三、在惠城中心区生活或工作的非本区域城镇户籍和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1、持有本辖区城镇居住证。
2、在本辖区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以上。
3、就业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本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惠城中心区无房产。
篇15: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篇16: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网站“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联系方式及申请受理点”栏目。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
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 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
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篇17:青岛公租房申请条件
市区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②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③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④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
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③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④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⑤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
注:在市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篇18: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不受户籍、收入限制。
2、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篇19: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记者注:今后,房管部门将逐步放开申请者收入标准限制,逐步变为低保标准的6倍、7倍、8倍。郑州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为每月340元,5倍就是1700元,8倍就是2720元。)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父母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记者注:今后,申请公租房将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来郑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