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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查询实用20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市设备买卖合同,更多城市设备买卖合同点击“设备买卖”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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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商品房分期买卖合同书 商品房分期付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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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 ____________ (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 ____________ (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 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 前款 ____________ 元

(2) 余款 ____________ 元

(3) 月息 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____________ 元予甲方,余款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每月 ______日前各支付 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 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x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 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x x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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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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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第九条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条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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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购房合同在哪查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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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一、鉴于:

(一)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公司)订立了一份《____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为《房屋买卖合同》,系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附件1),该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为:

1、____公司将其开发的 小区____号楼____号房屋(以下简称为____号房屋)销售给本协议甲方;

2、本协议甲方应向____公司支付房款合计_____元人民币;

3、____公司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所购房屋交付本协议甲方;

4、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事宜详见合同条款。

(二)现甲方与____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为:

1、本协议甲方已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公司付清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以____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凭);

2、本协议甲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向____公司付清了除本条

第1款之外的其他款项包括:

(1)____初装费计______元;

(2)__________计______元;

(3)__________计______元;

以上费用合计_____元(以____公司及相关单位出具的收据为凭)。

3、____号房屋的现状是:______________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描述,未竣工/已竣工/已交付

4、____公司已经于____年___月向本协议甲方交付了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

(三)本协议乙方现已全面、详细地了解清楚以下内容:

1、本协议甲方及____公司的身份信息;

2、____号房屋的所有情况;

3、《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本协议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4、本协议甲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5、____公司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该合同履行的现状及____号房屋的现状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约定双方的转让标的,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甲方依据其与____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及_____号房屋的现状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二)乙方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

(三)甲方应于本协议订立后____日内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将转让标的房屋及本协议附件二所列的附属物清单中的全部设施设备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联系____公司,将《房屋买卖合同》之买受人变更为乙方,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与买受人有关的信息变更为乙方外,其余条款原则上应当保持不变;

3、甲方负责协调____公司,在本协议订立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标的款时,告知____公司直接向乙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未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甲方全面履行本条第(三)款的协议义务后,乙方应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向____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未履行的合同义务,____公司应按与乙方直接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乙方办理该合同所约定房屋的产权证书及其他证书手续。

(五)付款方式:

本协议订立后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条;甲方全面履行完成本协议第二条(三)2款所约定的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应付余款_____元人民币,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三、本协议自双方各自全面履行自己协议义务后完成交易,自行终止。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无法完成时,本协议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甲方应将已收取乙方的全部款额返还乙方。

四、因本协议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协议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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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下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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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称甲方):地址: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__,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__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须经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__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__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条的规定将__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____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__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__须经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____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__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购__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__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__,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____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____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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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查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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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买受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后承担了较大风险,为保障买受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了特别的规制。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强制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外,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天津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的作用及法律效力是什么呢?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买受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后承担了较大风险,为保障买受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了特别的规制。我国法律除了规定强制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外,还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作用在于: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

2、预售项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预售合同才能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查阅,这是对开发商和预售项目合法性审查的一道屏障。

3、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使得买受人的请求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抵押,如果开发商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设定抵押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获得所有权,该抵押权也不能对抗预售登记的买受人。这就防止了开发商的一房二卖。

4、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权属变更手续。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作为前置程序,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交易安全。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均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但对于该登记备案制度的性质与效力并未具体规定。学界对此亦无定论。但一般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国外称预告登记或预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一般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是不动产物权,例如所有权、抵押权等。而预告登记发生时物权尚不存在,物权变动是将来发生的行为,故所登记的权利仍是一种请求权(债权),登记的内容是将来请求发生物权变动。

房屋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房屋是否被查封、房产证是真的还是假的等等,总的来说,只要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那您可以基本放心啦,卖方的人也好,房产的权利限制也好,工作人员都帮你检查过了,都没有问题。

还有一点,在房管窗口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卖方则不能再和第三方再次签订买卖合同了,因为房管局的电脑里有了备案了,如果您和卖方的合同不撤销,则卖方永远不能再将此房卖给第三人了。

我们这儿所称的签订买卖合同,在行业也称为二手房合同备案。

提醒一:

如果您购买的房屋属市区范围内,并且您们的买卖未通过中介成交,则您和卖方带好双方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1至4号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并在经过备案并打印的合同上买卖双方签字认可。

提醒二:

如果买卖双方经有备案资质的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可由中介机构操作人员直接在中介公司进行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经过中介机构备案后,则在过户时,不需要重新进行备案了。目前,江阴具备合同备案的中介公司共有六家,分别是联众、联丰、五星、瑞德、嘉和、天鸿六家房产中介。

提醒三:

只有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才是到行政服务中心的房管窗口来办理过户的,非城区范围的,至各乡区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下面是二手房合同备案的相关知识:

1、二手房合同为什么要备案

依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xx〕321号)并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安全,提高二手房交易的透明度。

2、二手房合同备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我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均须网上备案。买卖双方在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必

须提供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什么是网上备案

网上备案是指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或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在线录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并联机将合同打印,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行为。经过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信息,市民可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通过输入买受人姓名和合同备案号进行查验备案信息。

4、进行网上备案有什么好处

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办法》要求市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买卖行为,均须进行网上备案,目的就是有效防止购房人误购查封房产、防止一房多卖、避免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操作等情形的发生。

5、网上备案会很麻烦吗

网上备案是个全新的操作模式,有个熟悉的过程,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只要按要求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即可,具体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中介人员或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来完成,应该说还是很便利的。

6、如何申请网上备案

目前我市在部分中介机构试点实施网上备案服务,其他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可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提出申请。

7、如何进行网上备案

操作员凭电脑密钥登陆备案系统后,输入拟转让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后提交,按备案系统提示进行网上备案。

8、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以申请网上备案吗如何进行操作

可以,双方自行成交的,可由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供网上备案服务。

9、网上备案后,当事人需变更或注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合同在系统上进行提交后即视为网上备案完成。如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之前,二手房买卖双方需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注销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由中介机构撮合成交的,需中介机构人员同时到场。

10、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进行网上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备案的文件;

(2)为避免房地产中介机构隐瞒网上备案信息,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应现场全程了解操作人员的录入行为;

(3)网上备案后,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可根据合同备案登记号,通过江阴房产信息网对网上备案情况进行核实。

11、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发现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网上备案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怎么处理

应及时至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或产权监理处投诉。

12、备案的实施日期是什么时间

自20xx年12月28日起,市区范围内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手续的,必须将二手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

这里要着重提醒大家的是,备案后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注销和变更的流程:

上面已经提到,自20xx年12月28日始,我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均需进行网上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

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

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共同前来办理;4、如买卖合同是对买方进行变更,如原买方基础上需增加配偶等共有人,请申请时,携带能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资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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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私人屋商品房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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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

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所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负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须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的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日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份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两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

地号

房屋结构

竣工日期

质量监督部门

房产平面图

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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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都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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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已方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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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预售个人商品房买卖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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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首付房款元,余款在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

甲方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

乙方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含本数)至±%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利率给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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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补充约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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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成都——有限公司

买受人: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年月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年月 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 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xx年4月 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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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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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乙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独立成套楼房】,坐落于: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 签订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 ),开发建设单位已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权属证。

第三条 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成交总价款为: 元(大写)。

(二)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向甲方交付该房屋的钥匙和房产证原件后 日内,甲方支付房款 元(大写);

2、该房屋银行抵押解除后 日内,甲方支付房款 元(大写);

3、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 日内,甲方支付房款 元(大写)。

第四条 房屋相关费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费用由乙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乙方同意转移至甲方名下。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该房屋交付时,乙方应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照约定将该房屋交付甲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税费分担经双方协商,决定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担:

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如甲方为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支付的相关税费超出按照20xx年12月二手房交易税费应缴总金额,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平摊缴纳。

第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确认,自房屋银行抵押解除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如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有权退房。甲方退房的,乙方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利息。

2、甲方不退房的,自甲方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

(三)如因银行、房管部门等第三方原因,致使房屋银行抵押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 个月仍未能解除,则甲方有权退房,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付利息。

第九条 房屋的使用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权独立、排他地占有、使用该房屋,并同时享有收益权。

(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退房或者解除本合同,则装修添附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折价后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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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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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路、道、街。

设计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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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2024精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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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为:普通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所有装璜不变,为乙方所有。

第三条: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_________元整。在_________日内办理过户,房屋过户后,购房余款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甲方于乙方将房款全部付清后_________日后将交易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方承担,其余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房屋过户时于房产部门签订的合同仅作过户时使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总房价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连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_________%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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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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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付洋,女,1983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高新区兰天路1号1栋25号。身份证号:5101075

被告:四川飞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倍特标准厂房。

法定代表人:周子飞

工商登记注册号:成工商(高新)字5101091001017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17608.58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11091.73元。

3. 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4. 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逾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约金。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先后于20xx年5月5日和20xx年10月28日分别 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双流县华阳镇华龙大桥侧的戛纳印象.欧洲商业公园A幢227号 和3幢223号商铺。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房产证 的应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一、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被告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1、A幢227号的交房日期为20xx年9月30日,被告交房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逾期273天,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2370.20元的违约责任。

2、3幢223号约定交房日期为20xx年3月31日,被告交房日期为20xx年6月30日,逾期91天,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238.38元。

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的约定,被告还应承担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办理房产证日期为原告交清全部资料、各项税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365日内(20xx年6月30日已交付资料、缴付各税费)。

1、A幢227号实际办理时间为20xx年8月1日,逾期31天,被告应承担支付违约金人民币702.15元。

2、3幢223号实际办理时间为20xx年6月26日,逾期361天,被告应支付违约金10389.58元。

综上所述,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共计28700.31元。

三、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被告还应承担逾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违约金。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权属登记”既包括房屋产权证登记,也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被告至今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被告违约后,原告曾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诉至人民法院,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审理并判决如前诉请。

此致

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付洋

20xx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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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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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分摊面积包括以下部分:单元门厅、公共走道、楼梯间、设备井道、外墙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

2、内墙:刮白

3、顶棚:刮白

4、地面:水泥砂浆面层

5、门窗:入户门配高级防盗门,门窗为隔热断桥铝合金窗、中空玻璃

6、厨房:防水地面 水泥砂浆找平层

7、卫生间:防水地面、水泥砂浆面层

8、阳台:铁艺栏杆

9、电梯:品牌电梯

10、其他:无

附件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未尽事项,订立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差异部分按照合同单价多退少补。

第二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的补充约定

双方约定,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买受人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在买受人每次缴纳相关款项后,出卖人出具收款凭证。在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证时,将全部房款收据换为正式发票。

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支付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按揭贷款购房的约定及办理程序:

买受人采用银行抵押贷款付款方式购房,向 建行莱阳支行 (以下简称银行)申请 成 年抵押贷款(具体贷款成数,年限,金额最终由银行审批确定)

1、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给出卖人交齐银行规定的抵押贷款资料,并到银行办理完抵押贷款手续,同时向银行提供申请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有效资料,买受人如未按时按额办理完抵押贷款手续,每逾期一天则按应抵押贷款金额的万分之贰计算违约金偿付出卖人。

2、如银行暂时不认可买受人的资信条件或按揭银行最后确定的按揭贷款额低于申请的按揭贷款额,则买受人须补充提供资料或提高首付款比例直至符合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条件。买受人应在得到通知(含银行现场答复、出卖人电话或函件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所要求资料全部提供或一次性将增加的首付款支付给出卖人,并在首付款交付完毕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的全部手续。

3、经按揭银行审查认为买受人不具备按揭贷款条件,双方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并且买受人应在按揭银行确定不予贷款后7日内,将差额房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

4、如因买受人延迟付款或未按时提供按揭申请资料等原因,则出卖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处理买受人所购买的房屋,并且收取买受人还应付房款10 %作为违约金。同时买受人可到出卖人处办理退款手续,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退款要求后7日内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剩余房款。

5、买受人在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时,按现行政策规定出卖人须为其在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保证。买卖双方按如下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a.买受人与银行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正式生效后,出卖人依照约定对买受人偿还银行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b.在出卖人保证期内,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银行要求出卖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买受人追偿,同时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买受人已付款中优先扣除。

①买受人必须在接到出卖人寄发书面通知之日(以邮戳为准)起的7日内,归还出卖人代还款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代垫期间的利息,复息和罚息等,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代还款10 %的违约金;

②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导致银行终止与买受人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出卖人有权且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可以原价回购或直接另行销售买受人所购该商品房,所获款项除用于支付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代还款项和买受人应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滞纳金、违约金、评估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其所余款全数无息退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已投入的装饰装修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入住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无条件自行搬迁完毕。

第三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补充约定

1、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中约定的“不可抗力”一词,双方同意如下解释:

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事件;

②为遵守、配合政府的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因政府部门有关机构的行政行为而导致的延误;

③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异常的并在短时间内无法克服的技术性问题。 遇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发生时,《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按不可抗力实际发生天数顺延。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出卖人逾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免除责任。

2、出卖人所售房屋在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发出《交房通知书》。买受人持《交房通知书》按其约定的时间、地点和部门与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①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房价款和违约金外,出卖人应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形式为挂号信、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买受人未接到通知的,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时间。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②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未在本条第①款约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交付手续的,则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按约定条件交付,该房屋的损坏、灭失、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可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

③买受人认为交付的商品房有质量瑕疵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依据《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第四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的补充约定

1、出卖人所交付房屋的装饰、设备、设施须符合合同双方所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标准。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装饰及设备质量若有异议的,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提出书面意见,经出卖人确认后,由出卖人予以完善,出卖人须按照“附件三”所约定的标准进行修缮或替换。出卖人修缮完毕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知方式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对房屋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同买受人已验收完毕,同意接房。

2、出卖人销售房屋所作的承诺和双方的约定,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明确表明的附件为准,出卖人所展示的样板房仅作为房屋空间布局导向、装修装饰参考,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和条件;其他任何资料未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均对买卖双方无约束力。

第五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于房屋交付之日起达到使用条件;

2、燃气、宽带、电话、有线电视在交付之日具备开通条件,由买受人到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3、暖气设施在交付时符合使用条件,由买受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开通。

第六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的补充约定

1、办理产权证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未在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交办理产权登记材料和相关税费,或未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的,出卖人可免除责任。

2、如买受人购房款(包括车库、车位款)未支付完毕,则出卖人将不予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

3、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付清全部房款及相关费用。出现面积差“多退少补”情况时,买受人应在办理产权手续前据实结清房款。未结清房款的,除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外,出卖人不予办理房屋交接或产权登记手续,且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其附件为准。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标书、模型、示范单位以及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信息,均不构成合同内容,双方不受其约束。

2、在买受人所购房屋登记备案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都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成交房屋总价款5 %的违约金。

3、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有关的文件送达(到达)

a.买卖双方向对方发出口头和书面通知应依《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所留的地址或电话或传真发出。双方对各自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b.《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之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即传真、邮寄信件或手递信件。采用信件通知方式的,在寄出三天后(本省),七天后(外省)为到达。文件送达(到达)至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预留的事后补留的通讯地址或代理人处即为有效送达;买受人没有向出卖人预留或补留通讯地址,或邮寄在途中发生延误的,出卖人不承担延误责任。

c.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作通知的,任何一方按照上述通讯地址发出通知的,即使另一方未收到,也视为已按约定条件送达。

第八条:本补充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买卖双方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时签署,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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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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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电话):

乙方:身份证(电话):

甲方把卖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此房。具体条款如下:

一、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元。

二、地下仓库建筑面积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地下仓库价格为每平方米元。

三、全部房款为(大写)元。(小写)元。

四、预交订金:元。余款自协议日起内交清,如到期乙方不能交清房款甲方将收取一定滞纳金。如乙方购房款过限定日期以上还为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退还所交订金,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五、签订协议后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签订协议后乙方要求退房,甲方将不退还乙方订金。

六、后期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购房款全部交齐给甲方后,甲方负责把此房手续转给乙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订后立刻生效。

备注: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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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武汉房屋买卖合同查询 湖北省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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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产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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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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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的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属文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乙方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__________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_的滞纳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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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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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省建设厅 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a;adc;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____省建设厅和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编码:委托代理人:地址: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编码:联系电话:根据国家____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幢】____【座】____【单元】____【层】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层,地下______层。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的______个,非封闭式的______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整层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2、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该商品房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价款为(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本条款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下同),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差异值为士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差异值为士0.6%以上(不含本数)至士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差异值超过士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选择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申请的____日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____,专用帐户为__。XX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出卖人换领交款收据。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X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____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____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

4.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章)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签于签于附件

一:房屋平面图附件

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

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附件

四:合同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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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销售商品房合同印花税 商品房合同买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5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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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属_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

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

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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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整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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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销售:买受人根据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报第______版的,与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上有所说明时,则人提供或发布的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 合同原则:、买受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 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 合同目的: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 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第6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第7条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8条 项目许可:本项目由本市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

第9条 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

第10条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 。

第11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施工许可:开工证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

第14条 商品房标准: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

第15条 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 质量评价:由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套内空间

第17条 商品房户型:___室___厅___卫___厨

第18条 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19条 立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20条 起居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1条 书房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2条 卧室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 ,高:_______,其他:_______ (毫米);

第23条 卫生间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4条 厨房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5条 阳台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6条 过道尺寸:长:_______,宽:_______,高: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27条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条 房屋层高:_______毫米 。

第29条 室内净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条 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

第31条 套内楼梯:_______________,长度:____________,宽度:____________,高度: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毫米);

第32条 门窗:______________,长度:_______, 宽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_______,长度:_______ ,宽度:_______,高度:_______,其他:_______(毫米);

第3部分 商品房质量

第34条 沉降情况: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颁布的要求。

第35条 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

第36条 墙体裂缝: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如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由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

第37条 设计质量: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

第38条 质量证明: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

第39条 质量评价: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价。

第4部分 公摊面积

第40条 公摊内容: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配电室、公共楼梯、电梯间、泵房。

第41条 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2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发现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可重新测量。

第44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5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并每天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积

第46条 公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各公用部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条 专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_____, 室内使用面积:___________,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8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中,人将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49条 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差异: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因为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多支付的税费由人承担;买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人承担。

第50条 套内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费用: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变化比例: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51条 使用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52条 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

第53条 测量方法:买受人人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人户进行测量,如双方测量结果存有差异,则有权提请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人住。

第54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

第55条 变化通知:房屋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人应当于变化时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第6部分 室内环境

第56条 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 _______小时。

第57条 自然通风:室内通风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8条 室内保温:室内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9条 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0条 噪音隔声: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1条 电磁辐射:室内电磁辐射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7部分 建筑设备

第62条 供水品质: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_______市政机构,压力为 _______。

第63条 排水品质:人在人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64条 密封品质:人应当在买受人人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漏;如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漏,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

第65条 管线品质: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商品房已经交付。

第66条 电梯品质:本单元共有电梯_______部,型号为:_______;保修时间为_______年;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安全责任由人承担。

第67条 消防设施: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

第8部分 电气部分

第68条 电源品质:负荷:______ kva,计费设备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数量:_____ ,电平面图: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69条 通讯品质:线路数量: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气

第71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为:_______,生产企业:_______。

第72条 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20年,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人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人。

第73条 供暖效果:在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 湿度: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

第74条 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条 使用时间: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7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_______,计量设备:_______,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

第77条 使用时间:燃气可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装修标准

第7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所列标准。

第7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所列价格。

第11部分 周边环境

第80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______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81条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应当可以实现人车分离。

第82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83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

第84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85条 自用车位: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一处,具置为:________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6条 电磁辐射:人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87条 如不能达到上述各条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时不退房,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区设施

第88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__________ ,本小区属于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9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米。

第90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条 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92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人的各种资料作为标准。

第93条 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94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____ 个,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学校 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个,中学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医院____(级____等)个,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车场 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邮局____个,可使用时间:____年____月 ____日;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条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公路宽度:________,道路质量: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条 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域本市标准。

第97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坑、沟、井或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98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9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标准,如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

第100条 违约确定:对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条 违约责任: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3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5)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如下项目进行评价: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06条 延迟交付:当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人解除合同,或继续等待人。

第107条 交付效力;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08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标准。

第14部分 所有权证

第109条 所有权取得

(1)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权证》(简称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人发出同意延长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人保证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人,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人保证买受人可在权属登记机构取得所有权证,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应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

(6)费用分担:

第110条 人办理:人提前30天通知买受人,在买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内人将办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交付给权属登记机构,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所有权证。

第111条 买受人办理

(1)人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有权证;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所有权证,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备案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可办理所有权证。

(2)人应当根据权属机构或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资料,如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30天内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2条 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5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双方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质量瑕疵:如人住后发生漏水、裂缝,应当由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6条 保修期间: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通知: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18条 物管公司: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119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0条 管理费用:保洁费:________ 元;治安费 ________元;水费________元;电费:________元;燃气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1条 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

第122条 社区安静:人应当室外瞬时躁声不高于50分贝,以保证买受人的生活舒适。

第123条 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

第124条 保安责任: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5条 收费范围:物业公司的收费水平不得高于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126条 服务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27条 姓名知情: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

第128条 知情权利:对于人提供各项证据,如证明为假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9条 组织权利: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人应当积极配合,向买受人提供相应其他业主名单、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保证买受人能够与其他业主取得联系。

第130条 通知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通告,并就质量或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

第131条 物品交付:人应当及时将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产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时交付,则视为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业主支付工资。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2条 身份权利:买受人作为商品房商品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133条 知情内容: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相关设计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条 权利行使: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

第135条 监督权利: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

第136条 工期计划: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条 买受利:当人无法在上述约定计划内完成相应任务时,除非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

第138条 验收范围: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条 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

第140条 验收文件: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141条 欺诈责任: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

第142条 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人的施工或管理进行监督,行使《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143条 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因此买受人有权在签属各种协议后三年内就其中的不平等条款提出行使撤销请求权。

第19部分 担保权利

第144条 定金情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第145条 土地抵押: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第146条 抵押知情: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人违约。

第147条 商品房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条 商品房担保:人保证不以此商品房为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发生此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在行使撤销权。

第149条 无效担保: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责任则由人承担,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为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变更权利

第150条 合同变更: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

第151条 通知方式: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关于人资格的任何变动,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

第152条 权利转让: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的,买受人有权向受让人与转让人共同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53条 买受人变更:如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判决或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条 权利变更: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

第155条 通知方式:买受人的任何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以挂号送达或亲自送达。

第21部分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156条 合同终止: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合同法规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条 解除条件: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环境质量、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58条 解除后合同的处理: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59条 基本原则:双方通过协议或判决或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0条 退房通知: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传真或电话的形式向人提出;有一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1条 退房程序: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条 退还房款: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3条 个人房款: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64条 银行借款: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使银行向买受人出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协议或合同。

第165条 借款合同: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

第166条 双倍定金: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买受人有权因为基于人不能履行的违约而取得双倍定金,同时基于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第167条 支付违约金: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其他各种违约金。

第168条 其他费用: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第169条 其他损失: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0条 退房责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迟一日,人向买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1条 禁止行为:在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人不得将买受人已经购买的房屋出售、转让或抵押给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172条 责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内容为是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如人不能满足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则买受人有权要求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73条 责任明列: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违约责任,向人主张权利:

(1)全部房款: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全部损失:人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违约金: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定金:人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

(5)权利选择: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

第174条 选择权利:当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人应当一并给付,除非买受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175条 现实损失: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买商品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费用、误工赞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第176条 预期损失:买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

第177条 伤害损失: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至少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给继承人。

第178条 律师费用:买受人因为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商品房交付时间、商品房环境向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律师费用。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179条 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如选择诉讼,选择为:_________。

第180条 诉讼或仲裁条款: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可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

第181条 相关原则:鉴于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则双方在相关问题有争议时,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没有违约,不能证明的则视为买受人有过错或有违约行为。

第182条 证明责任:买受人在向人主张权利时,人有证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否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

第183条 适用法律:如各级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范、标准,人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将复印件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

第184条 法律冲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条款。

第185条 通知: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没有书面通知,则视为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条 语言: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87条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与人代理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条 人资料:人营业执照、人资质证、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身份证。

第189条 买受人资料: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90条 许可文件复印件:市立项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第191条 技术文件复印件:商品房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192条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93条 基本权利:民法通则、合同法。

第194条 继承婚姻:继承法、婚姻法。

第195条 担保保险:担保法、保险法。

第196条 消费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法。

第197条 土地权利:土地法及实施细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本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第198条 房产权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

第199条 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00条 知识产权: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第201条 规划建筑:规划法、北京城市规划条例、建筑法、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202条 销售许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本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03条 面积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市建筑质量管理条例、住宅设计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

第204条 小区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机构颁发的各种强制性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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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57 字

+ 加入清单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 《____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

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元),乙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 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价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 成年按揭贷款。乙方委托按揭银行将取得的按揭贷款全部一次性转付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已明确知道按揭银行规定的申请按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该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否则,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年限及成数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3、应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保证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①、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合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内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备齐按揭的(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因按揭贷款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则按乙方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③、甲方保证期内,乙方未能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在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还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近代还金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代还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30内归还甲方被扣划的保证金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④、在甲方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从甲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向甲方支付代还金额10%的违约金;若银行解除与乙方的抵押贷款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加带清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或会同银行依法处置乙方所抵押房产,所得款项除支付处理抵押房产的费用、甲方代还的所有款项及向甲方支付代还款项10%的违约金外,若有盈余归还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清偿为止。乙方采用公积金抵押贷款方式或公积金与银行组合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五、对合同第九条的补充约定:合同第九条中累计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纳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对合同第十条的补充约定:合同所指的规划、设计变更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订立后国家或____省____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

七、对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1、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外,甲方应以合同记载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动到甲方销售中心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甲方领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据的联络方式如有错误由乙方负责)

2、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付。

3、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或为质保范围内的问题,乙方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4、本条所称房屋交接单是指《房屋验收表》,本条所称拒绝交接是指拒绝收付使用。

5、对乙方提出超出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具体、详细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争议,由乙方委托____市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注:房屋交接验收按合同约定交接验收标准进行。

6、附件二配置标准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统,在房屋产付后陆续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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