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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工人管理办法(精品20篇)

对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你会写吗?来看看吧。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规章制度公布后,员工就清楚地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怎样获得这些权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如何履行义务。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厂工人管理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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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软件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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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讯(记者马常艳)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从设立、应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环节对检察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规范。这是继出台检察微博管理办法后,最高检加强检察新媒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暂行办法》将检察微信公众号明确划分为各级检察机关及所属机构登记注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检察人员以公开职业身份信息登记注册的检察人员微信公众号两类。检察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主要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宣传,深化便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公共关系。

《暂行办法》专门列出了检察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的禁止性内容,其中明确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不得开展商业营销等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活动,或发表与检察职业不相符的言论。

《暂行办法》要求,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应当结合工作需要设置检察机关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服务、控告申诉举报(预约)、检察官以案释法等相关链接,拓宽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在线法治宣传和便民服务。要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网民通过微信途径提出的举报、控告、申诉等诉求。

《暂行办法》强调,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单位和开设个人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要作出相应处理。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网络新媒体建设。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扶植优秀检察自媒体,打造检察新媒体联盟矩阵,全面提升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信公众号3800余个,拥有粉丝(用户)数量总计520余万,发布微信作品100余万篇。最高检多次获评“移动政务影响力十佳中央机构”“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政务突破奖”等奖项,多个地方检察微信公众号获得中央网信办颁发的“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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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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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冬期施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及培训。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砼构件、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存放场地和乙炔集中站要堆放整齐,有必要加以覆盖,防止雨雪淋湿,并派专人看管。

(3)、加强冬期劳保、钢管脚手架、脚板、休息台、上人马道等作好防滑的工作,雨雪天后要派人及时清理、打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是否松动,防止空中堕落事故发生。

(4)、现场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设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检查和管理

(5)、用煤炉取暖的房屋不得封闭太严,以防煤气中毒。

(6)、锅炉司炉人员在上岗之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事遇有超压、缺水、仪表失灵,炉券倒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职工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取暖,使用电暖、电热毯等取暖时,应设专业电工安装、检查和管理。

(1)、冬期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2)、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瓶设专用仓库并分类隔离存放。

(3)、木工棚、库房、油漆配料间内不得用炉火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冬期采暖用火炉要覆行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发给“炉火合格证”方可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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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分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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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二、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四、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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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节假日值班管理办法 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制度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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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轮流表按时值班。因公外出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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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计划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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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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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景区吸烟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景区,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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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划分:

1、景区售票处停车场和验票处、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为吸烟区;

2、除上述地点外,其他的地方均为非吸烟区。

3、景区观光车内、林区内禁止吸烟。

二、景区禁止吸烟区域的管理工作由古镇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内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景区内禁止吸烟工作进行监督。

三、景区内的保洁员均为兼职卫生检查员,检查员在履行检查职责时要礼貌待人,秉公办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予以处罚时,应出具本人证件;收缴罚款,应出具财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卫生罚款专用票据,并按规定上交。

四、检查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其主管区域内禁烟场所的日常禁烟管理工作;

2、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

3、制止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完成与吸烟者有关的其他工作。

5、检查员在本规定中的工作职责与月考核挂钩,直接影响当月绩效工资。

六、检查员对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个人,应进行教育,责令其停止吸烟,对经教育、劝阻后仍不执行规定的,可处以10-50元的罚款。

七、景区内工作的所有员工在非吸烟区吸烟,一个月发现三次者,免发当月绩效工资。

八、检查员有徇私舞弊、素贿受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根据《行政复议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景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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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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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了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

1. 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关系网络;

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在原单位有一定的业绩;

3. 自已的客户并且有意愿作兼职业务员的;

4. 曾作过或现在正在同类公司作业务的;

5. 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的且愿意接受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

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

1. 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

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4.不得私自截留公款。

5.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三、兼职业务员的业务流程:

1.业务员与客户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正确宣传公司服务产品以及企业文化

2.确认客户需要该项服务后,与公司销售内勤联络,将业务信息通报到公司,通报内容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及客户的要求,客户的进展情况,由销售内勤做成文档形式。

3.销售内勤统一安排工程人员与客户联络,如有需要,兼职业务人员需陪同工程人员共同处理后续事项。

4.当工程验收后,兼职业务人员需主动与客户联络,看客户还有什么需求,并及时反馈到销售内勤。

5.当该工程收款完全结束后,在当月相应酬劳会拔付到兼职业务人员的帐户上。

四、薪酬的体系:

1. 拔付薪酬是在收款后的当支付;

2. 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6%,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1%。如李先生是公司客户,经过宣导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愿意作为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他介绍张先生做了3万元的地暖工程,他得到提成是6%,即1800元,张先生也成了公司兼职业务人员,他介绍黄先生安装了本公司的地暖工程5万元,这样,张先生的业务提成是3000元,李先生还可以拿业务提成500元。

3. 如果没有成为公司的正式兼职业务人员,以上提成没有;

4. 因部份业务承接时遇到阻力,经与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协商,可以调整相关提成比例,拔付薪酬时按协商比例支付。

五、兼职业务人员面对客户时须一站式解决问题。当用户找到业务人员,不管是何种事项,兼职业务人员能自已解决的要自已解决,不能自已解决也要自已联络能解决问题的人员,并且在联络确认完成事项后,向用户询问事情的解决进展,客户对事项的满意情况。了解情况后及时反馈。

六、内部人员管理也必须是一站式解决问题。如兼职业务人员找到技术人员要求设计及施工完成日期,技术人员作为主要人员负责制,需与相关人员联络,完整的回复业务人员,一旦发现有推卸责任或推拖现象,必须马上上报,作严肃处理。

七、在拜访客户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有礼有节,充分体现公司形象;

八、兼职业务人员应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每天总结自己在工作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不管是技术上还是商务上,把遇到的问题记录下来,及时与公司销售内勤及工程部门沟通,达到每天都有进步的效果。于公司提供的培训学习机会,要积极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营销知识,提高个人软实力。

九、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

十、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利用公司的资源从事其他兼职工作;

2 .因兼职影响有损本公司形象;

十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行为的;

十二、兼职业务人员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职的职位,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三、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一年进行审查一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业务人员给于取消兼职,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十四、被取消兼职的业务人员不再享有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十五、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尽量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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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食堂,全文共 3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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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

(二) 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三)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 服务质量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食堂实行核定管理费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管理费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外单位人员的搭伙费,以及食堂在保证职工日常就餐需要以外,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逐月拨给。行政单位联合办食堂或共用一个食堂的,按此规定执行。

外单位人员(包括职工家属)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交纳搭伙费,其标准可略高于机关支付的人均补助费定额。

食堂在保证日常就餐外,为满足机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服务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应按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加收管理费。具体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三条 食堂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杂费、劳保用品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休人员工资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开支。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行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平日和公休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100%发给,法定节假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费收支结余用于建立食堂基金,留给食堂使用。食堂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具体比例,发展基金为20%,福利奖励基金为80%。食堂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改善用餐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节日伙食补助和弥补亏损等方面的开支;福利奖励基金用于发放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方面的开支,以及按规定发放奖金和上交奖金超额费。

第十六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规定执行,全年人均奖金限额不超过机关二个半月的平均工资,由福利奖励基金开支。发放奖金超限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向行政财务部门交纳奖金超额费。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八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五章 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食品成本控制按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做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不计入食品成本,由食堂管理费开支。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为保证职工正常就餐需要所提供的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年累计盈亏不超过2%。年终如发生伙食亏损,由食堂管理费弥补;如有盈余,应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在保证职工正常就餐以外,扩大服务项目,为满足职工不同层次需要所提供的食品,按食品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定价。主要标准是:

(一)对外加工食品、承办职工宴席,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20%;

(二)小炒、客饭、糕点、卤酱制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10%;

(三)自购农副产品和未经加工的食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5%。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它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

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制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 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机关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职工饮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各就餐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群众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九章 考核与评比

第三十条 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职工食堂,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6〕国管财字238号通知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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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厂物业管理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工厂,物业,全文共 2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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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分析

根据所提示数字,管理面积约为14.5万平方米,其中,高层建筑约占总数的50%,其余为小高层建筑或别墅区。小区包含变电站、换热站、二次加压水泵房、以及电梯、电子监控系统等大型公共设备,其设备数量不详。住宅约10万平米,绿化面积约1.7万平米,地下车库约2.9万平米,其中涵盖25部电梯、217个车库、264个车位等。

二、主要管理方案内容

根据上述数字显示,做出对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如下:

1、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设想及小区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精干高效、以岗定人”的原则建立物业管理机构,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该项目设项目经理1人和客户服务部(以下简称客服部)、维修部、安防部、环境部等四个职能部门,共需配置约39人。每个部室分别设立一个主管,协助项目经理完成小区日常的各专项服务工作。并制定个部门主管及员工的岗位责任书(附后),在公司检查时,可依照岗位责任书内容进行对员工的bi行为规范和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员工薪酬待遇和假期福利等由物业公司办公室根据本公司薪酬制度决定。

至于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要求,如客服部的维修处理及时率、回访率,维修部的维修及时率、设备设施完好率,安防部对项目的巡查频次以及环境部对园区的打扫频次和标准,则依照公司所提供

的服务等级为准。

1.1 客服部

根据管理面积和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客服部安排5名管理人员。其中包括:

客服主管一名,主要负责项目客服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客服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及工作完成情况,处理客户的投诉和下属员工的绩效评定及培训,并参与小区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

接待员1名,负责项目部服务电话的接听、记录、维修任务传达和客户满意度回访工作以及顾客花名册的管理、更新工作。

收费员(财务)1名,负责项目物业费、水电费的收取,并控制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对所收取款项应在当日做好相关记录后,交总公司财务室保管。并负责相关票据和收费台账的管理工作。(如有水电表查抄工作,可委托维修部门协助完成)

库房管理员1名,负责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报表,出入库管理和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

行政文员1名,负责项目日常文件的打印、申报以及对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名员工相辅相成,协作沟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分别分配相应的收费任务,以便收费工作更顺利的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记录、及时回访,并生成电子文档,以便日后查找。

1.2 维修部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按照国际质量体系标准,维修部共设维修人员6-8名(如有高压配电室则设值班人员2名,24小时轮流值班,并负责项目大型电力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中设:

主管1名,主要负责管理本部门员工处理本部门日常报修、日常设备巡检、维护保养和下属员工的培训及绩效评定工作。

其余5人分别为电工2名、水暖工2名、电梯维护人员1名(如电梯维保由专业维修公司分包,则可省去该职务人员),分别负责项目的水电暖日常维修和电梯维保工作。为扩大项目的服务范围,分别对5名维修人员培训学习物业相关的其他技能,例如单元对讲系统维修、土建维修、门窗维修等,使维修人员能够全方位发展。员工薪酬以绩效考核制制定,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每天设一名维修人员夜间值班,负责项目夜间报修工作的处理和小区照明系统的检查与维修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负责辖区内大型设备设施的春秋季检修工作,每年的4月和10月对小区内的大型公共设施(如:配电箱、水泵房、给排水系统等)进行常规性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运行(春秋季设备设施维保计划需根据实际另行拟定)。

负责辖区内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文化活动的协助实施工作。如节日期间的园区布置及维保工作等。

1.3 安防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安防部设安防人员13名,以8小时三班倒

的制度负责项目24小时安全防范工作。其中包扩:

安防部主管1名,主要负责管理本部门员工,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务,并负责对下属员工的bi行为规范和工作的检查,下属员工的培训及绩效评定工作。

门岗3名,主要负责小区车辆及人员的出入管理和外来人员的检查工作,对出入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如有物品出入时,应在接到客服部的物品放行凭证后方可放行。

巡逻岗6名,分别负责高层区、小高层区和地下车库区的安全防范和车辆疏导工作。

电子监控室3人,以8小时3班倒制度负责24小时电子监控系统的监视,协助安防人员管理小区安防工作,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排除。并负责项目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监督。

1.4 环境部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环境部设服务人员12名,负责项目所辖区域的保洁、绿化等工作,其中包括:

环境主管1名,主要负责管理本部门员工处理本部门日常事务和下属员工的工作检查、培训及绩效评定工作。

室内保洁员5名,9栋高层安排3名,6栋多层安排2名,负责项目楼宇内的环境卫生打扫及电梯打扫和脚垫的更换工作。

室外保洁员3名,负责项目楼宇外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包括

项目水系的卫生维护工作。

绿化工3名,负责项目区域内的花草树木养护、修补、浇水、防寒等工作。

服务标准则根据项目物业服务等级而定。

三、其他管理方案

1、常见突发事件的处理

1.1 火灾突发事件处理

1.2 水浸突发事件处理

1.3 电梯困人突发事件处理

1.4 未知停电事件处理

1.5 暴力突发事件处理

1.6 盗窃以及其他犯罪活动处理

以上各种突发事件均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突发事件处理流程,防范于未然,确保项目的公共安全。

2、社区文化的开展

服务中心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健康、求知、情趣、文娱、公益”为导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营造小区特有的文化氛围。主要为重大节日的园区装饰及宣传,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开展相应的公益娱乐活动,例如由业主参加的节日联欢会、组织社区老年或儿童出行等,以增进物业与业主的友好关系,促进物业公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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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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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办法所称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因患病、工伤、享受有关假期、外派学习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适用本办法。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支付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工会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工资支付

第六条 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遵守国家、省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明确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办法并向劳动者公示。

第八条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资支付的内容,包括工资支付标准、项目、形式、时间以及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支付。

第十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劳动者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企业支付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表应当载明发放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加点时间、应发和减发的项目与金额以及发放单位、发放时间等事项。企业保存工资支付表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确认。企业保存劳动考勤记录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条 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和出勤记录。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

第十四条 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第十五条 劳动者因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第十六条 劳动者享受法定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法定假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请事假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关期间的工资。

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八条 劳动者被依法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期间,企业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本条的最重大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本意,即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非“必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选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当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第二十条 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依法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由企业代扣的有关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依法由企业代扣的其他款项。

第二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依法集体协商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以延期支付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二条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1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分包企业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资,垫付额以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

建设单位将工程违法发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或者个人追偿。

第二十五条 鼓励企业通过办理履约信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途径,加强工资支付保障。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七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审查,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得通过审查。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并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及时查处违法发包、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各级工会发现企业有克扣、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其改正;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工会的意见或者建议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或者处罚,并将处理或者处罚结果书面反馈工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拖欠工资事件联合处置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拖欠工资事件。

第三十条 对有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责令其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可以在信用浙江网和主要媒体上公示其拖欠工资信息;有关部门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等方面,应当将其拖欠工资的负面信用评价作为相关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前款所称严重拖欠工资行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一)拖欠工资时间达到或者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二)一次拖欠10人以上工资的;

(三)拖欠工资总额达到或者超过50万元的。

(将企业欠薪行为列入信用负面评价,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依法诚信用工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详细明确了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具体情节,便于实践操作。)

第三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建筑业等行业领域拖欠工资风险情况,实施和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妨害公共安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对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实施殴打、伤害的;

(二)企业及其相关人员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劳动者在追讨工资中,采取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等非法方式的。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侵害劳动者工资权益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受理或者处理,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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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由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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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供方(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为满足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1 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产品的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有关通知,及时、准确地向甲方供货,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2 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述标的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所出售的全部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力瑕疵,没有任何纠纷或诉讼,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

2.1 本合同总价款:¥ 2.2本合同下,乙方向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以及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附件或以甲方书面的要货通知单、定单等详细约定,通知单和订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工程项目专用章有效。

2.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 本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执行(本条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3.2 产品质量符合图纸、招投标文件要求

3.3 本合同所有产品质量需与双方检验确认后封样的样品质量一致,如不一致,产品可以退货或者由供货方赔偿损失。

3.4 本合同产品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且无任何质量缺陷,使用图纸设计、优良工艺制造而成。如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需有材质变化、工艺变更等,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四条 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如无约定全部包装物不回收。(此处应注明具体包装方式,如木箱

第五条 产品交货

5.1 交货方式:_________。

5.2 交货地点:_________。

5.3 交货时间:_________。

( 此条款按照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由乙方送货,无法确定具体交货时间的情况下

5.5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无法达到本合同或书面要货通知单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要货、变更调减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购买数量等。

5.6 乙方如在本合同或书面通知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交付货物,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与此相关的保管、仓储等全部费用及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 7 若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材料数量,按本合同(或投标价)约定单价增减价款或双方协商。

5.8 若因图纸变更等客观原因,甲方需要退货,在产品无损坏且包装完好,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应予全额退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6.1 乙方在向甲方供货时,应将与产品有关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等全部单证、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加盖乙方有效印章。

6.2 合同或要货通知单约定的全部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参与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外观、技术要求等,如检验发现产品品质与自检报告或质量标准不符、与封样不一致等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若在分期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检验发现问题之时起停止要货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6.3 验收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产品的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并及时按协商结果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6.4 验收合格以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的验收单为准。

第七条 款项支付

7.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采用乙方先履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的方式,乙方分期或全部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发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材料提请甲方付款,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付款程序付款。

7.2 付款方式: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财务状况以及和供应商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次性采购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后付至总价的95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分批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本批材料价款的( )%,全部供完后付至总价款的(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需要安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 %,货全部供完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代表如系法人代表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8.2 如因甲方图纸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数量、规格等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8.3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甲方,且在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完成,甲方可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包括传真、信函等方式)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应按照9.2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经济责任

9.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中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或从总货款相应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9.2 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在本合同8.3款中有关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双方除按照已经交付的合格商品结算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

9.3乙方交付的.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9.1款承担违约责任。

9.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部分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产品保修

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或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内派人进行免费现场售后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因甲方和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责任人支付适当的材料人工费;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以第三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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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燃气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燃气工程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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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

1.1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1工程管理部是负责城市燃气管道施工建设的管理部门,安排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监管。

1.1.2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许多危险源点值得我们下力气去防范,但往往有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又是那些平常不显眼的隐患所造成。落实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1.3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之目的,意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方针、政策和法规。

1.2.2建立体系,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1.2.3强化施工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

1.2.4对工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预防性科学管理。

1.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3.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3.2现场安全管理:工艺安全、人员、消防、设备操作、交通、电气、检修、治安、重大危险源、劳动健康卫生等。

1.3.3建立安全信息、预测和监督检查机制。

1.3.4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工作。

1.3.5不断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1.3.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以生产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由监理单位全面进行安全管理及监察。

1.3.7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有义务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优秀者进行适当的奖惩。

1.4安全管理的核心

1.4.1强调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人是主体因素,起最关键的作用。

1.4.2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任何有生产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就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4.3安全目标管理。就是通过目标激励作用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强调个人工作成果,提高个人自我目标,以此来确保公司“创安”目标的实现。

第2章安全组织

2.1安全相关单位

2.1.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

2.1.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

2.1.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

2.1.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

2.1.5燃气公司安委会

2.2各安全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框架

2.2.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人,安全主管1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组安全员数人(每个班组1名兼职安全员)。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察主管1人,安全监察员10人(确保对应每个施工单位有1人负责安全监察)。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经理人1人(工程管理部主管经理),安全主管1人,专/兼职安全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经理1人,安全监察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燃气公司安委会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3相关单位安全制度

2.3.1燃气管道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监察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建立《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4安全工作方针

2.4.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有关部门的指示和精神,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2.4.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指导和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兼职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4.3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2.4.4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性质,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重、特大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4.5严格劳动纪律,实行劳逸结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4.6建立健全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总结、推广劳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评选、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3章安全教育

3.1教育范围:各相关单位。

3.2教育项目的实施:任何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对于重要的、大型的安全教育应有实施计划及相关记录,做到有计划、有人负责、有效果等。

3.3各相关单位安全教育要求:

3.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有三级安全教育,对象是全员要求每2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高危工种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要求每周1次。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照片,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都必须上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备案。

3.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周1次。新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必须上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3.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每月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工程现场代表组,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4章安全检查

4.1安全检查目的:就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各种危险和隐患,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2安全检查内容:

4.2.1查物:检查现场防护、电气设施、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与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定期自查并填写《施工单位工程机械、设备、材料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定期负责核查。

4.2.2查人: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4.2.3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各个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4.2.4查制度落实: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2.5查隐患:检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4.2.6查组织建设:检查各级部门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及岗位安全培训,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

4.3安全检查管理方式:

4.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由其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每道工序进行前需由班组安全员检查合格后,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后经同意方能进行施工,对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3.1.1其中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高危环节及市政开挖围挡施工期间专职安全员和安主管必须每天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拍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3.1.2施工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问题要执行《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进行内部处罚,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要进行100%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及照片,并保证记录的同步性。

4.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由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落实具体项目监理的工作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明确监理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人和督办人。每周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处于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工程项目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杜绝。对发现的施工单位安全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及落实整改,并通报工程管理部。

4.3.2.1每周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情况汇总后,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报交日期为每周一早上12点前,检查日期为上一周的周一到周日,如工程项目无安全问题在报表中填写无,如有安全问题需填写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照片。

4.3.2.2每月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同类问题分析、杜绝方法)于23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检查日期为上一月的23日到本月22日。

4.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管理监理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状内容负责安全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接收监理单位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报表,落实现场代表日常进行安全抽查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现场代表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4.4.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指导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的进行,并抽查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安排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4.4.5上述检查均应编制适宜的《安全检查表》、《安全工作报告》,每次检查应留下检查记录、整改报告等,安全检查记录应做为考核指标。

第5章安全管理考核

5.1目的: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罚为手段,以教育杜绝安全隐患为目的。

5.2机制:实行各单位全面的安全考核评分机制,将安全与经济效益相挂钩。

5.3安全管理职责划分及处罚:

5.3.1相关单位责任顺序:第一责任施工单位,第二责任监理单位,第三责任工程管理部,第四责任安全监察部,第五责任安委会。出现安全问题后必须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处罚。

5.3.2安全问题责任划分:划分原则是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进行到位,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例如: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a、监理单位如未及时发现该问题,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但未采取措施,也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b、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并已经采取措施(发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发“停工令”,并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此种情况监理单位无责任)。关于个人责任划分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3安全问题处罚原则:按照责任顺序处罚,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包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单位方面:(例如:安全监察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如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都未在此之前发现该问题或未采取措施,燃气公司将按照制度处罚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制度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方面: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2安全问题级别:将各个类别项目分为三个级别,第一个级别为轻,第二级别为重,第三级别为严重。其中有部分项目不允许有任何违反,(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电焊作业、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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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路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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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城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招商引进建设的上*大众汽车斯柯达4s店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信阳强能新型墙*有限公司概况信阳强能新型墙*有限公司是市茶文化节招商引资项目,专业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25万立方米。。

2、项目概况:拟建设信阳上*大众斯柯达4s店。

3、项目的建设背景:目前公司已与上*大众公司达成意向,并已递交特许经销商申请,就项目建设相关事宜已协商一致,待项目选址完成后上*大众方面来人确认选址事宜。

4、建设地点:312国道沿线。

5、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上*大众斯柯达标准4s店。

6、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按上*大众要求提供完成。

7、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按上*大众要求提供完成。

8、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3000万元,自筹。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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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天然气管理规范 天然气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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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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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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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砼强度检验;

6.砂浆强度检验;

7.简易土工试验;

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

9.沥青检验;

10.防水卷材检验;

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1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13.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

14.砼楼板厚度检测;

15.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xx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a;行业标准a;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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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计划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全文共 2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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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计划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的职责和任务,使计划能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保证公司各项技术经营指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 第三条、 计划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任务分解给各部门、项目或个人,并为其在该时期的工作提供依据,为决策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公司的计划管理通过确定发展战略,围绕一定时期内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并据此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季度、月度工程开发、建设、财务经营及要项工作计划和制定可靠的保证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标实现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公司计划按时间分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按具体业务内容分为项目开发计划、财务经营计划、营销计划、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包括维简大修计划等)、其他要项工作计划等。

第二章 计划管理的组织和分工

第五条、 公司经理是公司计划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计划的管理工作,各部门(项目部)是相应计划实施完成的终端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部)计划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及业务工作内容,负责相关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各部门分工如下:

(一)开发部负责土地收购、利用及开发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土地费用、拆迁补偿费用、渣土处置及有关规费计划指标的测算或审核。

(二)营销部负责年(季)度销售、招商、租赁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营销及前期物业管理等费用的测算。

(三)策划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中长期规划,年度项目开发计划的编制,并负责前期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以及相关的方案图纸审查、规划综合服务和人防移地建设等各种费用计划指标的测算。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年度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的审查,季度工程建设计划汇总、下达工作。牵头对各工程的工期、年度形象进度的初审。

(五)综合部负责全公司年度维简(固定资产购置、购建)、大修计划的编制。

(六)财务部负责年度财务经营计划(预算)的编制,计划内建安工程投资等指标的测算或审查,牵头组织年度工程建设投资计划的汇总及初审,并负责上报下达等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范围内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季度工程建设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编制与执行以及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的审核批准与监督执行等。

第三章 主要计划的编制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计划编制由各部门、项目部依据公司的总体安排,按照计划管理分工进行并经公司研究确定后下达执行。

第九条、中长期规划按5年以上进行编制,原则上每年初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及环境变化进行一次调整,主要内容是描述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方针,规定在计划内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绘制长期发展蓝图。确定公司主要投资方向、目标市场,拟开发项目及产品定位目标、主要经营目标、资金筹措方式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议计划在每年初进行编制。主要确定全年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工程量、投资及进度的目标,是组织年度工程施工及相关要项工作(包括拆迁、资金筹措、招标、勘察设计等)的依据,也是对各项目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计划已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经公司审定后实施。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开发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部全年工程建设计划。年度工程调整计划在每年10月份进行编制,主要是对年初计划在实际执行中因重大影响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环境变化、公司及上级有关政策性调整等)造成的变化所进行的调整。项目部应对照年初建议计划和1-10月份投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及预计全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调整计划的编制,经公司审定后做为年终工程财务结算、编报统计报表和对项目部进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季度工程建设计划,由项目部根据公司审后年度开发计划及工程建设计划分解到季度进行落实,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由项目部将季度计划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初审和汇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下达执行,并做为公司对项目部季度考核的依据。

第十二条、 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由施工单位在每月28日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初审,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到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月度施工作业计划要依据合同工期、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及季度工程计划进行编制,要明确月度施工形象进度,主要工程节点完成时间、计划完成工作量等指标。是各项目部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营销(包括物业销售、招商、租赁等)计划,依据项目开发计划、工程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营销的项目、销售(租赁或招商)的物业类型、面积、收入、费用支出、进度安排等指标。

第十四条、 负责计划编制的各部门和项目部应相互配合,按时、按质的完成计划编制工作,各相指标齐全,并附有计划编制说明。

第二章 计划的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 中长期规划是目标性的,年度(季度)计划具有指令性,各项目部和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和分解落实。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和计划目标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加强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协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计划实施的,要分析原因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部门的计划执行与完成情况由公司考核办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进行检查考核,并按公司考核办法进行奖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八条、各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至下文之日起执行,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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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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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形式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品与奖金、授予优秀员工称号、晋升工资

2.奖励行为

1、拾金不昧,为酒吧赢得声誉

2、维护酒吧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3、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4、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5、全月出满勤,表现积极

6、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顾客表扬

7、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8、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9、为酒吧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实施后有显著成效

10、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头发散乱、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的饰物、浓妆艳抹、衣冠不整上班等。

(3)与顾客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顾客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4)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5)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6)在酒吧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戏。

(7)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8)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2)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服从酒吧管理者的管理。

(4)与顾客发生争执或对顾客不礼貌。

(5)工作疏忽。使酒吧财产或经营受到损失。

(6)擅自翻动顾客物品。

(7)出示假病假条。

(8)未经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9)严重违反酒吧管理制度。

(10)擅离岗位。

(11)工作时间打瞌睡。

(12)泄露酒吧商业秘密。

(13)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14)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汇报或隐瞒。

(15)违反卫生安全条例与酒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6)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吧、顾客或其他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1)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2)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吧财产移到别处。

(3)拒不接受调查。

(4)损坏顾客与酒吧财产。

(5)设备管理不善,造成酒吧严重损失。

(6)违反安全防火规范,造成事故隐患。

(7)利用岗位便利谋取私利。

(8)向顾客索取财物、小费等。

(9)偷盗物品,伪造单据,与顾客串谋损害酒吧利益。

4.开除或辞退

(1)服务态度恶劣,受到顾客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2)偷窃酒吧、顾客或同事财物。

(3)涂改、假造单据。

(4)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5)故意破坏酒吧设备设施。

(6)在酒吧内销售私人物品。

(7)在酒吧内有损害酒吧形象的言行举止。

(8)经常违反酒吧规定,屡教不改者。

(9)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一次扣200元。

以上罗列种种行为仅为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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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银行,金融,全文共 3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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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

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三)自查发现、主动揭露案件的;

(四)主动釆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案件调查、减少损失、挽回影响发挥重要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六)受他人恶意欺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十六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一年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二)监督管理严重失职,致使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从而引发案件的;

(三)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案件的;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理,从而引发案件或导致案件情节进一步加重的;

(五)对上级机构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釆取落实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发生案件的;

(六)案发后,瞒报或故意漏报、迟报、错报案件信息的;

(七)隐瞒案件事实或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抗拒、妨碍、不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理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实施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被撤职后,二年内不得安排担任同职(级)及以上职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离职人员对离职前的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出责任认定,并报告监管机构,案件责任人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将认定结果及拟处理意见移送离职人员现任职单位。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案件问责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案件责任人员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案件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问责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结束后,确认被暂停职务的人员履行了相关职责的,即予恢复原职。 第二十二条 案件查清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或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案发层级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具体案件问责工作,但案发层级机构为法人机构总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责任

认定,应当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确需延长案件办理时间的,应当征得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同意。

第五章问责监督

第二十五条 问责工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负责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问责工作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釆取监管措施,督促其严肃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个别金融机构组织构架和层级不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机构法人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 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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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厂工人的辞职报告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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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xx工厂xx车间之后,由于班长和各位师傅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工厂的工作,我对卡车各零部件的加工生产流程有了一些了解和认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来到厂里差不多快一年了,在这很感谢各位领导的`照顾,是你们给了我一个又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在踏进社会后第一次有了归属的感觉。

其实,在这段时间里,每天都很忙碌,虽然也有过抱怨,感觉压力很大,但是每天都使我很充实的生活,让我变得开始慢慢享受这份工作了,也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待人处事的技巧。

由于我自身能力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场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而自己对一个新的工作也缺乏学习的兴趣。

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和个人的缘由,我需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职,离开xx工厂。去寻找我自己真正感兴趣的 自己非常喜欢做的工作。敬请谅解。我已准备好在xx从公司离职,并且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我会给车间主任和班长沟通。

非常感谢场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场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xx工厂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我很遗憾不能为厂里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厂里的业务蒸蒸日上!厂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辞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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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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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并负责在线客服工作。

第三条公司网站技术人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并做好网站备份、域名续费、服务器升级、网站空间升级等工作,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集团新闻、园区动态、各分栏目要保证每周更新,集团网站新闻每月至少更新5篇,分栏文章至少更新50篇;齐河网站及济阳网站也分别按此执行,三个网站要上浮动广告并且每月更新一次。

第五条页面改版、公司介绍等相关文字更新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文案,报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六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集团各部门、齐河园区办公室、济阳园区办公室分别落实责任到人,由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集团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这个要保证按时定量;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分别由各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仓储、货运各市场部提供;

3、人力培训、放假通知等人事活动由人资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工程部提供;

5、企管方案更新、改进等材料由企管部专人提供;

6、各部门培训、联谊等活动由各部门专人拟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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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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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遵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比其他员工提前3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卫生清理;下午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提前30分钟下班。

三、 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 对公共环境易脏部位如楼梯台阶、卫生间,及会议室、洽谈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时清理。

五、 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 爱岗敬业,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 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 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其他办公区域。

九、 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 爱护公物,记录每日卫生洁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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